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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研报告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研报告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政策性农业保险一、简介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由政府出资或提供担保,通过政策手段鼓励农民参与的农业保险制度。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农民因自然灾害、价格波动等因素造成的农业风险,稳定农村经济发展。

本调研报告将重点分析政策性农业保险在中国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二、发展现状1.政策支持: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多项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并积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项目。

2.试点成果:自2024年以来,我国政府陆续在多个省级地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如四川、湖南、江苏等。

试点成果显示,政策性农业保险能够有效降低农民的风险,提升农业生产效益。

3.合作机构: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过程中,政府积极与保险机构合作,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农业保险的运作。

这种合作模式有助于提高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三、问题分析1.保险产品不足: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产品主要集中在农作物保险,缺乏对农业全产业链的全面保障。

同时,农业保险产品的条款和赔付方式存在一定的规范性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2.信息不对称:农民对于农业保险的需求和理解存在较大差异,对保险产品的认识度相对较低。

同时,保险公司对于农业风险的全面把握和评估也存在一定困难,导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3.补贴短期性:政府补贴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现行的补贴政策往往存在短期性和不稳定性。

农民对于长期保障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无法形成农业保险市场的稳定需求。

四、解决方案1.丰富保险产品:政府应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农业全产业链的保险产品,涉及农作物、养殖业、渔业等多个领域,并提供更加细化的条款和赔付方式。

2.提升信息服务:政府和保险机构应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对于农业保险的理解和认知。

同时,利用技术手段提升农业信息服务,为保险公司提供精准的农业风险评估。

3.稳定补贴政策:政府应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长期性补贴力度,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形成稳定的农业保险市场需求。

《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范文

《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范文

《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篇一一、引言农业作为国家经济的基础产业,对于农户收入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农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各种不确定因素,如天气变化、疫情扩散等,给农民收入带来了巨大风险。

因此,农业保险应运而生,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保障。

本文以农业保险为研究对象,通过深入研究其对农户收入的影响,为农民保险决策提供参考。

二、研究背景与意义随着国家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农业保险逐渐成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降低经济损失的重要手段。

然而,农业保险的普及程度和农民对其的认知程度仍存在较大差异。

因此,研究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既可促进农民充分利用农业保险提高生产积极性,也可为国家政策制定提供有力支持。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一)研究内容本文以农业保险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首先,通过文献回顾和实地调查,了解当前农业保险的普及程度和农民的认知情况;其次,从农民收入来源、农业保险种类和赔付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最后,通过实证分析方法,研究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的具体影响。

(二)研究方法本文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首先通过文献回顾和实地调查,获取农民的实际情况;然后运用统计分析和回归分析等方法,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四、农业保险的现状与问题(一)农业保险的普及程度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普及程度仍较低。

尽管国家对农业保险给予了大力扶持,但由于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程度有限,以及部分地区农业保险服务网络不健全等原因,导致农业保险的普及程度不高。

(二)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情况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程度是影响其利用的重要因素。

通过实地调查发现,部分农民对农业保险存在误解和偏见,认为其只是一种“救急”的方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风险问题。

此外,部分农民认为购买农业保险的成本较高,不愿意购买。

五、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分析(一)农民收入来源与农业保险的关系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活动。

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农业保险调研报告第一篇:农业保险调研报告农业保险调研报告云南省农村农业保险调研报告调研目的:农业保险是农户分散农业风险的一个重要工具,对保障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经济、稳定农民收入有着重要意义。

但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地处西南边远地区的云南省的农业保险发展亦不尽如人意。

本文通过对云南省相关地市的实地调查,分析了云南省农业保险发展困境以及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局限性。

基于此,同时结合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其主要特点的总结,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深层根源进行了分析和论证。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其主要特点农业保险试点在社会各界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推动下,取得了较为瞩目的成绩。

但大多数人所预期的农业保险“回春”仍然不容乐观。

我们必须看到,农业保险的发展水平还十分低下,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补偿农业灾害损失、稳定农业生产和保障农民灾后生活的需要,政府不得不背负沉重的救灾负担。

因此,如何促进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在“十一五”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今后的农村经济发展、城乡的统筹协调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农业保险发展速度较快,20世纪90年代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很不稳定。

其二,农业保险已达到一定规模,农业保险在国内财产保险市场中已占有一定份额,但这个份额依然过小,有时甚至显得无足轻重。

尽管如此,这个衡量指标依然较低,农业保险在保险业的发展中显得极其弱小,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其三,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保障农民灾后生活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保险赔款使被保险人的农业灾害损失获得了部分补偿,对于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维持农业生产的持续进行,对于保障农民的灾后生活是发挥了一定作用的,对于某些地区、某些时期、某些农民来说,这种作用还相当大。

此外,农业保险范围、保险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农业保险险种不断增加,已达到一定数量。

农业保险从无到有,险种呈不断增加之势,养殖业、种植业保险险种都已达到一定数量,保险标的扩展到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业产品、牲畜、家禽、淡水养殖产品等等。

办事处关于农业保险情况调研报告十

办事处关于农业保险情况调研报告十

办事处关于农业保险情况调研报告十办事处关于农业保险情况调研报告十为深入了解当地农业保险情况,提高农民风险防范意识,我办事处组织开展了一次对当地农业保险情况调研。

本次调研共收集了当地10个村的农业保险数据,整理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一、农民对农业保险认知度不高据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村民并不了解农业保险的相关政策和保险种类,尤其是对于政府和商业两种保险的区别不甚明确,因此很多农户的意识还停留在望天抱头的阶段,导致农业保险的普及率不高。

二、农业保险理赔率偏低在样本村庄中,部分农户购买保险,但较为困难的产险赔付导致农民对农业保险的信心不足。

即便有的村庄保险公司已经建立保险服务窗口,但实际上,由于各种原因,村民们并没有真正收到过令他们满意的理赔服务,钟爱率不看好。

三、保险公司服务还需加强在保险公司服务方面,很多村民对农业保险公司提供的计划性较为不解,附带服务超过了民生需要。

在购买保险方面,保险公司的宣传和服务还需要加强,让村民真正了解农业保险的意义和保险的种类,树立起他们的信心。

四、政府应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广保险计划政府也应与农村保险公司合作,在政策制定和颁发过程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帮助农村村委会、社区委员会、民政局等机关办理农业保险,为农民保证安全增加保险费用和相应的保险金额,从而保障农村区域保险条款。

接下来,我办事处将针对上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一、深入宣传农业保险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农业保险政策、保险公司及其产品,号召村民积极参与保险事务,掌握农业保险相关知识,提高农民风险防范意识。

二、建立完善的保险服务机制完善农业保险理赔机制,实施合理的保险赔付措施,及时受理报案和服务村民,最大程度地解决农户财产损失问题,同时加强农闲时期宣传,为村民塑造理性预防思想,避免因保险服务品质问题而导致的“纠纷”。

三、政府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广保险计划促进政府与农业保险公司紧密合作,着眼于全镇乃至全市农村地区,积极发挥保险公司的保险承担和服务保障作用,以联合推广为主要思路,以客户服务为核心,发动全社会力量推进全民保险计划的建设。

河南农业保险调研报告范文

河南农业保险调研报告范文

河南农业保险调研报告范文河南农业保险调研报告一、引言河南省是中国的重要农业产区之一,农业是河南省的支柱产业。

然而,由于气候变化、天灾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农业经常受到各种灾害的威胁,给农民带来了不小的损失。

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河南省开展了农业保险工作。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河南省农业保险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调研结果1. 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调研结果显示,河南省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较广,包括粮食作物、园艺作物、养殖业和渔业等。

其中,粮食作物是最主要的保险对象,占总保险规模的60%以上。

其他作物的保险规模较小,需要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

2. 农业保险的保费和赔付比例根据调研结果,河南省农业保险的保费和赔付比例存在一定的问题。

农业保险的保费较高,超出了一些农民的承受能力。

此外,赔付比例较低,导致农民在遭受灾害时无法得到有效的赔偿。

因此,需要进一步降低农业保险的保费,提高赔付比例,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3. 农业保险的宣传和推广调研显示,河南省的农业保险宣传和推广工作做得不够充分。

许多农民对农业保险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其保险产品和服务存在一定的误解。

因此,需要增加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度,以增加他们的保险意识。

4. 农业保险的服务质量调研结果显示,农民对河南省农业保险的服务质量普遍较为满意。

保险公司在理赔和解决问题方面的效率较高,得到了农民的认可。

但是,也有部分农民反映,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灾害不同程度的损失),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不够明确,导致农民难以获得应有的赔偿。

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的服务标准,确保农民在遭受损失时能够得到公平和合理的赔付。

三、建议1. 降低农业保险的保费为了提高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积极性,需要进一步降低农业保险的保费。

可以通过政府补贴和保险公司降低费率等方式来实现,以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

2. 提高赔付比例为了保护农民的权益,需要提高农业保险的赔付比例。

农业保险调研汇报-调研汇报(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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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调研报告-调研报告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第一篇:关于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研报告第二篇:云南省农村农业保险调研报告第三篇:关于高县养殖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研报告财险第四篇:办事处关于农业保险情况调研报告第五篇: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调研报告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关于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研报告随着农业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进程不断加快,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但农业受自然条件制约大、农业防灾抗灾能力脆弱,“多年致富,一灾返贫”现象日益突出。

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省委、省政府针对农业发展现状作出的一项科学决策,对于减轻农业风险、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本情况自2014年5月我县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局、农业局、财政局、人保公司等9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由农业技术专家、人保公司人员组成的农险核损理赔专家小组。

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进展情况,列入“三农”工作督查考核内容。

同时,出台各种配套措施,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2014年,在水稻、生猪、鸡、鸭、大棚蔬菜五个品种的参保项目上,全县共有85户种养大户参加保险,其中种植水稻18户,1644 亩;养生猪28户,4445头;养鸡27户,21.3万只;养鸭10户,19.2万只;种植大棚蔬菜2户,18 亩,累计保险金额1138.97万元,保费收入34.15万元。

截止2014年4月25日,共发生理赔案29起,赔款192373.68元,其中2014年17起,赔款83945.68元;2014年1至4月12起,赔款108428元,已有54214.65元发放到农户手中,剩余赔款将在年底全部赔付。

河南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河南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河南农业保险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不断加剧和人类活动的日益频繁,农业保险成为了农民们保障农业生产的重要手段。

而作为中国农业大省之一的河南,其农业保险市场也在逐渐发展和壮大。

本文将以“河南农业保险调研报告”的形式,对当前河南农业保险市场进行分析。

一、河南农业保险概述1.1 农业保险的发展历史河南省农业保险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

当时,河南发生了持续干旱等自然灾害,引起政府高度重视。

1985年,在国家农业保险管理局的支持下,河南省农业保险公司成立,开始提供保障农业生产的服务。

此后,河南农业保险公司不断发展和壮大,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多种类型的农业保险业务。

1.2 农业保险的现状分析截至目前,河南农业保险公司已经为全省3900多个乡镇提供了保险服务,覆盖工农两业,涉及农业、林业、牧业等多个领域。

其中,农业保险业务中的林业保险业务和农民人身意外伤害险业务更是居全国各省市之首。

从业务种类来看,河南农业保险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农产品保险(棉花、大豆、小麦、玉米、水稻等)、蔬菜保险(西红柿、大葱、大蒜、茄子等)、畜禽保险(猪、鸡、鸭、牛、羊等)、渔业保险、林业保险、农民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此外,还包括农机具保险、农资保险、农村特产保险、兴办农村集体经济保险等。

二、河南农业保险的发展趋势2.1 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近年来,随着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农业保险发展政策,河南省也逐渐加大了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

例如,2015年10月,河南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保险的意见》,提出在政策支持、市场培育、风险管理等方面加强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和引导,推动农业保险快速发展。

2.2 农业保险渠道多样化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河南农业保险公司不断创新保险产品、拓展保险渠道。

目前,河南农业保险主要覆盖保险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乡村旅游企业等多种保险销售渠道,形成了多元化的销售网络,保障了广大农民的利益。

关于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关于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关于农业保险调研报告农业保险是防范化解各类自然灾害与风险对农业生产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X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规模达X亿元,同比增长X.X%,提供风险保障超过X 万亿元。

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定损难、理赔慢、制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亟需引起关注并加以解决。

一、存在问题一是群众参保意愿不强。

从群众家庭收入分析,除一些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外,大部分农民家庭经济收入来自劳务收入,成员长年在外务工,农业收入只占一小部分,群众对农业的重视和投入有所减少。

以X地区为例,大部分农户自有土地X-X亩左右,地块分散、规模较小,主要种植小麦、玉米、油菜籽等农作物,不利于集中投保,一些农户既要买小麦保险,也要买玉米保险,认为比较麻烦,购买农业保险的意愿不强烈,部分群众认为自己种的粮食作物不多,就算受损了,对家庭经济也没有多大影响。

从理赔情况看,部分群众认为,保险公司赔偿额度低、定损标准复杂且跨度时间长,难以满足个人预期,对来年参保失去信心。

如苹果在X月份开花期霜冻受灾,需到X月份成熟期测产后才能予以理赔,跨度达半年之久。

二是财政投入压力较大。

目前,农业保险主要是依靠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按照分摊比例,中央补贴比例X%或X%,省级补贴比例X%或X%,农户自筹为X%或X%(贫困户X%,非贫困户X%),剩下的保费比例和“一县一品”地方险种都需要县级财政负担,每年约占保费总额X%左右的补贴资金需要县级财政配套,对于财政薄弱县区来说,能够用于农业保险方面的资金十分有限,导致农业保险覆盖面不广。

以X县的牛、果产业为例,根据《X年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X年全县苹果挂果园面积X.X万亩,当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面积为XX亩,保险覆盖率为X∙X%;牛存栏X.X万头,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肉牛X头,保险覆盖率为x.x%,这与产业发展需求还不匹配,难以应对生产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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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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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研报告第二篇:云南省农村农业保险调研报告第三篇:关于高县养殖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研报告财险第四篇:办事处关于农业保险情况调研报告第五篇: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调研报告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关于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研报告随着农业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进程不断加快,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但农业受自然条件制约大、农业防灾抗灾能力脆弱,“多年致富,一灾返贫”现象日益突出。

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省委、省政府针对农业发展现状作出的一项科学决策,对于减轻农业风险、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政策性农
业保险的基本情况
自2014年5月我县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局、农业局、财政局、人保公司等9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由农业技术专家、人保公司人员组成的农险核损理赔专家小组。

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进展情况,列入“三农”工作督查考核内容。

同时,出台各种配套措施,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2014年,在水稻、生猪、鸡、鸭、大棚蔬菜五个品种的参保项目上,全县共有85户种养大户参加保险,其中种植水稻18户,1644 亩;养生猪28户,4445头;养鸡27户,21.3万只;养鸭10户,19.2万只;种植大棚蔬菜2户,18 亩,累计保险金额1138.97万元,保费收入34.15万元。

截止2014年4月25日,共发生理赔案29起,赔款192373.68元,其中2014年17起,
赔款83945.68元;2014年1至4月12起,赔款108428元,已有54214.65元发放到农户手中,剩余赔款将在年底全部赔付。

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农村发展的“保护伞”、农业增效的“安全网”、农民增收的“护身符”,对于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户防灾抗灾能力、维护整个农村社会稳定以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这是一项新生事物,尚处于摸索阶段,推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保险险种范围较小。

省里试点起步阶段规定保险产品目录为水稻、生猪、鸡、鸭、大棚蔬菜、西瓜、柑桔、林木、淡水养殖等9个品种,根据我县特色优势农业发展和抗风险需要,按省定1+4x模式,参保险种原则上不超过5个,我县只能从中选择确定水稻、生猪、鸡、鸭、蔬菜大棚等5个险种,其他如食用菌、蚕桑、茶叶等我县传统支柱产业却无法参保,群众对开设这些险种呼声很高。

(二)保险条款不尽完善。

一是参保对象条件偏高。

现有保险条款倾向于规模化的种养大户设保,其设保“门槛”偏高,如要求水稻种植20亩以上、大棚蔬菜5亩以上、生猪50头以上、肉鸡鸭8000羽以上,使许多未达到一定规模的种养户失去参保机会。

二是事故绝对免赔额偏高。

如生猪,规定饲养1000头以下的绝对免赔额是5头,使得养殖规模在几百头的农户认为参保不合算。

三是产量减少没有列入赔偿范围。

根据保险条款,水稻只有在植株死亡绝收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赔偿,而对遭遇病虫害、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减产损失却不在赔偿之列,如去年我县水稻扬花期,突遇低温,致使621亩协优水稻减产5成以上,投保农户至今未能得到理赔。

(三)农户参保积极性不高。

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

政策性农业保险尚处于试点阶段,有些乡镇、村对这项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政策宣传、动员力度不够,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了
解不多,造成投保面较小。

二是农户参保意识不强。

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加上近年来我县没有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对农业影响不大,造成的损失也不多,对农业灾害心存侥幸心理而不愿投保。

三是农户收入普遍不高。

虽然我县从财政拿出资金对保费给予一定补助,如水稻保费补助80%,其他50%,但对于一些收入不高的农户,仍认为保费过高,难以承受。

(四)理赔定损难操作。

一是责任划分确定难。

政策性农业保险标的主要是农作物和牲畜产品,具有不匀称性特征,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责任的划分相当困难。

二是专业技术人才缺乏。

政策性农业保险要求工作人员既要懂保险的业务知识,又要懂农技的相关知识,给理赔带来许多困难。

三是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难防范。

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控制下,受被保险人的行为影响很大,农业损失中的主观道德因素难以分辨。

三、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建议
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上合中央的决策部署,下遂农民群众多年来的心愿,是一项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全局和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

应针对xx实际,以加大“四个力度”为着力点,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一)加大领导力度,在理顺工作体制上下功夫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

政策性农业保险
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执政为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完善实施意见。

结合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使其更符合我县实际,充分调动农户参保积极性。

三是搞好协调配合。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的模式,在推行过程中涉及财政、发改、农业、人保公司等多个部门,要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明确责任分工,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政策宣
传、风险防范、现场勘查、定损理赔等工作。

(二)加大扶持力度,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一是政策、资金扶持。

按照中央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县里要对参保者在财政扶持、贷款等方面实行优惠、优先,积极争取上级对欠发达县(市、区)在资金扶持上给予更多的倾斜。

加大各项支农资金的整合力度,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例。

及时出台政策,对多年参保但未发生灾害的农户给予奖励,或一旦发生灾害提高赔偿标准,进一步调动农户参保积极性。

二是技术信息扶持。

充分利用气象信息等资源,通过天气预报、灾害预测等服务,加强对各种自然灾害和疾病的防控,为保险公司和广大农户提供技术支持,防止和降低发生风险的机率。

充分依靠乡镇基层的工作力量,动员广大农户积极参保,引导农户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组织等形式整体参保。

结合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定损理赔专家库,出险后随机从专家库中选定人员参加技术鉴定、损失评估工作。

搞好技术培训,适应政策性农业保险定损理赔面广量大、技术要求高的特点,依托乡镇建立一支专业化农险理赔队伍,切实做好农险现场勘查、责任鉴定和定损理赔工作。

三是其他配套措施扶持。

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同行政事业单位车辆险、企业财产险等优质险种捆绑经营,以险养险,进一步增强共保体经营实力。

给予政策性农业保险税收优惠,包括开展保险业务的营业税和盈利年份所得税等。

建立农业大灾自助风险基金和再保险机制,由政府牵头,保险公司和发改局、农业局等部门共同管理,采取政府、集体、个人多渠道筹集风险基金,实行单独建帐、单项核算、滚动积累,形成足够的实力应对农业大灾。

(三)加大探索力度,在完善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一是增加保险险种。

从农业生产实际出发,根据农民的保险需求,将本地的支柱、特色产业,如食用菌、蚕桑、茶叶等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

二是适当放宽参保条件。

如水稻种植面积参保起点可从原来的20亩以上降到10亩以上,肉鸡肉鸭参保起点可从8000羽以上降到5000羽以上,种鸡种鸭参保起点可从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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