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三门峡市林业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的管理
林业项目贴息贷款相关政策的思考与建议

林业项目贴息贷款相关政策的思考与建议王喆【摘要】文章主要从林业项目贴息贷款基本情况以及林业项目贴息贷款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两方面,诠释对林业项目贴息贷款相关政策的研究,作者结合自身经验对林业项目贴息贷款相关政策给出适当的建议。
【期刊名称】《辽宁林业科技》【年(卷),期】2016(000)005【总页数】2页(P61-62)【关键词】林业项目;贴息贷款;政策;建议【作者】王喆【作者单位】辽宁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辽宁沈阳 110036【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326.21.1 金融服务基本情况①政策性银行。
林业项目贴息贷款的政策性银行主要是国家开发银行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这些银行的政策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贷款期限比较长,二是贷款利率不高,通常都是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准。
②商业性银行。
林业项目贴息贷款的商业性银行主要是中国商业、中国农业、中国建设等银行,还包括新兴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如农村合作银行、交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
这些商业性银行主要给林业项目提供普通的贷款,贷款期限不长,并且贷款利率不稳定。
③农村信用社。
给林业项目提供的主要是短期的贷款,但利率上浮比较高。
1.2 中央财政贴息扶持基本情况现今,中央财政对各种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农村信用社发放林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模式,在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及林业区、沙区的基础上发展的种植业和养殖业等方面的贷款予以贴息;对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工业原料林、木本油料经济林以及有利于改善沙区、石漠化地区生态环境的种植业贷款项目予以贴息;对国有及集体林场或是苗圃、森林企业、森林公园里进行的森林生态旅游项目以及自然保护区等都予以贴息;对单独从事林业资源开发及产品加工的林农以及林业职工个人的项目予以贴息贷款。
1.3 林业项目贴息贷款管理基本情况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项目贴息贷款的服务对象逐渐倾向于多元化。
为了满足发展需求,各林业地区都积极研究出符合发展需求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模式,提升林业项目贴息贷款的管理能力,运用科学的、规范的管理理念和方式对林业项目贴息贷款的选项、审查、监督、落实等方面进行管理,为林业项目贴息贷款的合理使用提供保障,也为林业的长久、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三政办[2014]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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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正文:----------------------------------------------------------------------------------------------------------------------------------------------------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三政办〔2014〕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遏制我市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4〕4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非法集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集中整治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稳步推进,在机制建设、案件处置、宣传教育、风险防范、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受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复杂、社会资金供需结构性失衡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形势仍然严峻,立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案件查处难度加大,处置时长增加,集资参与者由小规模的自发上访逐步发展到有组织、大规模的群体性上访,稳控工作难度加大。
非法集资是一种欺骗性强、涉众性广的犯罪活动,其社会危害性、破坏性远比传统意义上的经济犯罪更为严重。
当前我市非法集资案件持续高发,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集中整治非法集资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疏堵并举,标本兼治,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12.06•【文号】财农[2016]196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为加强和规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业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林业局2016年12月6日附件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业改革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培育、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国有林场改革、林业产业发展等支出方向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由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共同管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会同国家林业局分配及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国家林业局负责相关规划编制,会同财政部下达年度计划任务,指导、推动和监督开展林业改革发展工作,会同财政部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和绩效管理。
财政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规定

财政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规定财政部、林业局财农[2005]45号第一条为加强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根据《中央财政资金贴息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财政贴息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林业贷款贴息的资金。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林业贷款是指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发放的,符合以下规定项目的贷款:(一)林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沙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林产品加工业贷款项目。
(二)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具有一定规模、集中连片的工业原料林贷款项目。
(三)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苗圃)、森工企业为保护森林资源,缓解经济压力开展的多种经营贷款项目。
(四)林农和林业职工个人从事的林业资源开发和林产品加工贷款项目。
第四条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利率为3%(含)一5%时,中央财政对地方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林业贷款项目,按年利率1.5%给予贴息;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贷款项目,以及中国林业国际合作集团公司的工业原料林贷款项目,按年利率3%给予贴息。
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利率为5%(含)一7%时,中央财政对地方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林业贷款项目,按年利率2%给予贴息;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贷款项目,以及中国林业国际合作集团公司的工业原料林贷款项目,按年利率4%给予贴息。
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利率高于7%(含)时,中央财政对地方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林业贷款项目,按年利率3%给予贴息: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贷款项目,以及中国林业国际合作集团公司的工业原料林贷款项目,按年利率6%给予贴息。
第五条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具有一定规模、集中连片的工业原料林以及种植业林业贷款项目,中央财政贴息期限为三年,其余林业贷款项目贴息期限为二年。
林业贴息贷款补贴标准

林业贴息贷款补贴标准本文主要介绍林业贴息贷款补贴标准的相关信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政府对林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贴息贷款背景林业贴息贷款作为一种财政支持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林业发展,提高林业经济效益。
通过给予贷款利率的优惠,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林业产业,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林业经济的发展。
贴息贷款范围林业贴息贷款覆盖了多个方面的林业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林木种植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林业产品加工和销售项目;3.林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4.林业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
贴息贷款补贴标准林业贴息贷款补贴标准根据不同项目的性质和需求而定,通常以贷款利率的降低或补贴的方式进行。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贴息贷款补贴标准:贷款利率降低一般情况下,贷款利率会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降低。
具体的降低幅度根据项目所属的类型和投资规模等因素而定。
一般来说,大型重点林业项目的贷款利率降低幅度较高,中小型林业项目的贷款利率降低幅度适度。
例如:•大型重点林业项目:贷款利率降低5个百分点;•中小型林业项目:贷款利率降低3个百分点。
贷款利息补贴除了贷款利率降低外,一些特定的林业项目还可以享受贷款利息的补贴。
补贴的金额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资金需求而定。
例如:•林木种植项目:贷款利息的50%补贴;•林业科研项目:贷款利息的30%补贴。
贷款期限延长为了进一步支持林业发展,一些重点林业项目还可以享受贷款期限的延长。
延长的期限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资金需求而定。
例如:•大型重点林业项目:贷款期限延长5年;•中小型林业项目:贷款期限延长3年。
申请贴息贷款有意向申请林业贴息贷款的投资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一般来说,以下是申请流程的主要步骤:1.准备申请材料:包括项目规划、经济效益分析、资金需求等相关文件;2.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相关政府部门或金融机构;3.审核和评估: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确定贷款额度和贴息补贴标准;4.签订贷款合同:申请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5.贷款发放和补贴发放:贷款发放至贷款人账户,贴息补贴款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关于认真做好中央财政林业贴息贷款工作的几点思考

策的连续性 。新 《 办法》 的出台,有利 于充分发挥林业贴 息贷款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促进林业 产业发展 和林 农 就业增 收 、推动现代林业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 、江西省 中央财政林业贴息贷款 工作 近年来取得 的
●群 言 堂
21 年 第 3 00 期
关 认 做 中 财 林 贴 贷 工 的 点 考 于 真 好 央 政 业 息 款 作 几 思
。 江西省林业厅 陈小红 熊尊 长
在新 中国成立 以来的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 议闭幕后不
久 ,财政部 、国家林 业局联合出 台了新 的 《 林业 贷款 中央 财政贴息资金管理 办法》 ( 以下 简称 《 办法》 ,成 为了各 )
林业 的积极性 。而且 贷款期 限多 为 1 —2年 ,无 法与林业 生产周期相 匹配 ,也无 法全 额享 受 到中 央财政 的贴 息期 ( —5 ) 3 年 。 三是林业评估机 构及营林 验收检 查部 门的收费 较高 。
各方面都增强 了加快林业改革发展 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会 议 闭幕后不久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联 合出台 了新 的 《 林
中央财 政贴 息贷 款 工作 政策 性 强 ,责任 大 ,服 务 面 广 ,工作要求 高 ,涉及服务 的部 门较 多 ,每个 部门的工作
效率都将直接影 响到贷款 主体造林 的积 极性。实践证 明 , 实施 中央财政 贴息 贷款工作 成效 与存在 问题共存 。因此 ,
业贷款 中央财政贴息 资金管 理办 法》 。中央财 政林业 贴息 贷款是一项政策 性极强 、实 施要 求极 高的涉林 惠农政 策 , 该政策从 18 96年正式启 动实施至今 ,经 历 了 2 0多年的发 展历程 ,全 国贷款控制总规模从 当初正式启 动时的每年几
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申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2018年 第8期●群言堂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申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宜昌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 李 琼○宜昌市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杨 帆为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推进新时代林业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宜昌市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和林农投资林业建设,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宜昌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深入企业现场调研,找准目前宜昌市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申报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解决贴息项目申报问题的措施。
一、林业贴息项目申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2016年以来,宜昌市共有8家企业申报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其中兴山2家、夷陵区4家、当阳1家、枝江1家,贷款总额8333万元,申请贴息资金共250万元,其中中央贴息资金118万元,省级贴息资金132万元。
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通过采取资料审核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的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发现了以下四个方面明显违背项目申报规定的情形。
(一)不符合贴息项目申报条件2017年8月以前执行的《湖北省林业贷款中央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流动资金贷款、购买设备等不属于财政贴息范围”,而绝大部分企业申报贴息贷款的项目均为流动资金贷款,贷款用途不符合林业贴息贷款政策;有的县市申报的贴息项目主体不符合贴息条件;有的银行贷款用途和申报的项目不相符;有部分企业申报的不是银行发放的贷款,而是互联网金融平台融资协议,提供不了人民银行的征信报告,且征信报告中有不良负债余额。
(二)申报资料不齐全2016年申报的部分项目,有的未提供林业主管部门与当地财政部门联合申报贴息资金请示报告和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有的没有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征信报告和银行贷款余额表;有的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没有相关佐证资料等。
(三)申报程序不完备在2016年申报的部分项目中,有的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仅有县级林业部门请示报告;有的借款合同、银行利息单没有到银行加盖银行印章;有的项目实施情况表没有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签字盖章;有的未在林业贴息项目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录入。
加强林业贴息贷款管理 推动林业产业快速发展

的特色优势产业 , 充分发挥了贴息贷款在扶持农 民增 收致 富 , 促进 现 代林 业建 设 等方 面的 重要作 用 。 ( ) 头企 业带 动发 展势 头强 劲 五 龙 各 地不 断完 善 龙 头企 业 与农 户利 益 连接 机 制 , 积 极 推 广 龙 头企 业 带 基 地 、 地 连农 户 、 销 一 条 龙 的 基 产
运 营模 式 , 动 周边农 村 经济 发展 。“ 带 十一 五 ” 以来 ,
林业龙头企业共使用贴息贷款 9 3 . 亿元 , 2 营造杨树 、
云杉 等 用材 林 和 防护林 1 3万 亩, 成油 橄榄 、 . 9 建 核桃 、 花椒 、 萄 、 葡 枸杞 等 经 济林 1. 1 2万 亩 , 4 改造 0 . 亩, 4万
( ) 强领 导 , 强做 好林 业 贴 息贷 款工 作 的责 一 加 增
任 感
各级 财政 、 业 主管 部 门要 高度 重 视林 业 贴 息贷 林
款管理工作 , 将之纳入重要 的议事 日程 , 制定林业产
业 发 展 规 划 , 力 扶 持 国有林 场 、 业 龙 头 企 业 和林 大 林
基 地 向标 准 化 发 展 , 且 带 动 了 当地 果 品贮 藏 、 输 而 运 和加 工业 的快速 发 展 , 目建设 的示 范带 动作 用 逐 步 项
得 以显 现 。
二 、 强 管理 , 加 强化 服务 , 大力度 推动 林 加 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为 充分 发 挥 林 业 贴 息 贷 款 在 推 动林 业 产 业 发 展 和集 体林 权 制度 改 革 , 建立 健全 林 业投 入 的 引导 激励 机 制 , 断 提 高 资金 使 用 效 益 , 宽 林 业 融 资 渠 道等 不 拓 方 面 的作 用 , 据 国家 和 省上 有 关 规 定 , 着 重从 以 根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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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三门峡市林业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的管理
摘要:文章通过对三门峡市近年来林业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了分析,找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林业;财政;贴息;管理
1 三门峡市林业贷款财政贴息项目实施情况回顾
1.1 项目实施情况
全市林业贷款财政贴息逐步进入了规范化管理,据统计2006年到2011年全市林业下达计划和落实贷款比为1.2:1,总体实施效果较
好,计划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表1 2006—2011年计划贷款落实情况表(单位:万元)
年度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
合计
计划贷款额4010 3500 2500 8610 8850 4900 32370
实际贷出额3175 1050 7150 6550 4560 4000 26485
1.2 促进林权制度改革
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在落实林权证抵押贷款方面有所推进,有些企业已经能够通过进行林木资产评估,进行林权抵押贷款,通过贷款来进行林业投资,较好的盘活了森林资源资产。
1.3 推进新农村建设
通过利用贴息项目,一些林业龙头企业以“订单林业”、“合同种植”等方式大量进行基地建设,形成了一批杜仲、杨树、黄桃、核桃等基
地,增加了农民收入,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在全市的实施。
2 促进产业调整情况
项目实施范围主要为速生林建设、经济林建设、林业育苗及造林项目等,总体分为3类。
第一类是国有场圃的多种经营项目,主要为天保工程实施后扭转林场经营困境、林业育苗和造林等项目;第二类为营造速生用材林类的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此类项目的实施周期相对较长,收益周期也较长,贴息是为了减少林业企业成本,保障生态效益;第三类是经济林建设项目,此类项目在实施企业积极性高,农民收益大,企业实施周期相对较短、收益周期也快,此类项目的农民积极性、企业积极性较高,收益快,但风险较大。
2 存在的问题
2.1 贷款发放后缺少必要的检查监督机制和成效考核体系
林业贷款财政贴息项目主观上是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事情,银行在造林上缺乏监督机制,只关心是能否偿还贷款及利息,而林业主管部门只对贷款项上报也无法干预企业的经营,很难形成对企业进行责任监督,没有指标体系来对贷款资金进行考核与评价。
2.2 林业贷款落实难度大
林业项目的建设周期比较长,项目前期投入较大,贷款担保物种类、形式都受到限制,森林保险体系也不健全,抗风险能力弱。
森林资源评估体系不畅,银行对林业项目的价值不了解,往往为规避风险不愿
给予贷款。
2.3 贷款利率高,期限短
银行考虑到自身的盈利需要和林业贷款项目的风险性,对包括造林项目在内的贷款项目,普遍采取了上浮贷款利率和缩短贷款期限的做法,目前,贷款贴息期限丰产林贷款为3年,经济林、中幼林抚育贷款为2年,而实际贷款期限都要长于贴息期限,造成企业负担比较重
的利息。
2.4 公司加基地、加农户方式风险大,保障各方收益难度较大
在实际中,多数企业认为和农户协作建基地容易,但让农户生产的林产品进入企业难度大,公司前期投入资金帮助农户建立经济林,进行生产技术指导,当经济林进入收益期时,如果林产品市场缺少时,多数情况是外地经济发达城市价格较本地价格高,农户将产品销往外地,企业基地形同虚设,企业虽然和农户签订了合同,但一般也无法追究农户的责任,虽然保障了农民收益的提高,却使企业效益受影响;当林产品价格低时,企业保护价情况下,可以保障产品收购,但不能保证农民砍伐或更换其他品种,造成企业对经济林投入风险性无法预
期,
3 建议及措施
3.1 完善建立监督和成效考核机制
林业、财政部门和专业银行部应积极配合,制定有效的考核指标,委托社会考评机构,定期对贷款项目的使用、生产能力、偿还能力、经济效益等进行考核评估,确保贷款使用效益。
3.2 鼓励银行部门成立林业托管公司
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林业贷款项目建设逐年增加,银行部门应该根据经济发展形势,成立林业托管部,社会上也应成立专门的营造林管理公司,对森林进行经营和管理,降低林业经营风险。
3.3 开发林业保险产品
充分利用林业公益性和社会性,建立政策性林业保险机制,提高林业项目抗自然风险能力,促进林木资源健康发展。
同时,有利于优化林业信贷环境,最大限度地保证信贷资金安全运行,化解金融风险,吸引金融部门信贷投资及社会各类资本的注入。
3.4 完善贷款机制
通过完善林地、林木评估制度,积极推行森林资源抵押贷款,建立融资手续便捷、易于操作、便民实惠的包括林权证抵押贷款在内的多种信贷模式融资业务,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帮助林农和林业职工搞活
经济、增收致富。
3.5 组建林业产业协会
通过协会开展活动,多开展林业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的研究和研讨,在总结中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林业产业更好的发展。
根据本地林产品需求情况适当指导农户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在企业和农户之间架设桥梁,形成企业和农户之间对话通道,协调农户生产和企业生产的一致性,保障农户和企业双方共同利益,减少或避免对抗市场风
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