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证据收集种类
交通事故中的交通事故证据规则

交通事故中的交通事故证据规则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由于车辆行驶而引发的事故。
在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时,交通事故证据规则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探讨交通事故证据的相关规定,包括证据的种类、获取和使用。
一、交通事故证据的种类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时,常见的交通事故证据包括以下几种:1.证人证言:交通事故发生时,现场可能有其他人士目击事故的发生。
他们的证言可以提供关于事故经过和责任的重要信息。
因此,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时,证人证言被视为重要证据。
2.交通事故现场的照片和视频:照片和视频可以记录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包括车辆的位置、道路条件和其他细节。
这些记录可以提供客观的证据,并帮助确定责任。
3.交通事故报告:在很多国家,交通事故发生后,参与事故的当事人有义务向当地警察局报告事故。
交通事故报告可以提供有关事故时间、地点、参与方和事故原因等的详细信息。
因此,交通事故报告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4.医疗记录:如果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受伤人士的医疗记录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医疗记录可以证明伤者的伤势和治疗情况,并确定与事故相关的伤害程度。
5.交通摄像头记录:在一些城市,道路上安装了交通摄像头。
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有监控的区域,相关的摄像头记录可以提供重要的证据。
以上是常见的交通事故证据种类,对于交通事故纠纷的解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交通事故证据的获取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时,当事人需要积极收集合法的证据。
以下是一些获取交通事故证据的方法:1.保留证据原貌: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尽量保留事故现场的原貌,不得擅自清除物证。
这可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采集证据:当事人可以采取相机、手机等设备拍摄事故现场的照片或视频。
同时,在拍摄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持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保存交通事故报告和医疗记录:当事人应妥善保存交通事故报告和医疗记录等官方文件。
这些文件可能需要在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时提交给相关的法院或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案件证据清单

交通事故案件证据清单交通事故案件证据清单第一组:各诉讼主体的身份事项和相互关系证据1、原告的身份证,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2、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事项(说明:主要适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监护的成年人类型);3、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原告与死者或伤者之间的亲属关系及是否为实际被、和抚养关系(主要有结婚证、簿、村乡或街道社居委证明及单位证明等);4、监护关系证明,证明法定代理人与原告之间监护关系存在的1事实(说明:主要适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监护的成年人类型);5、死者的身份证明,证明死者的身份事项(适用于死亡案件);6、被告的身份证明,证明被告的身份事项(适用于被告是个人的案件);7、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证明被告的主体资格(适用于被告是单位的案件);第二组:及年审情况、车辆登记及年审情况(主要适用于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的案件)8、原告或死者的及年审情况,证明原告或死者是否具有合格的驾驶资格(适用于原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29、原告车辆的登记及年审情况,证明原告或死者驾驶的车辆是否为合格上路行驶的车辆(适用于原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10、被告或死者的驾驶证及年审情况,证明被告或死者是否具有合格的驾驶资格(适用于被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一般被告方举证);11、被告车辆的登记及年审情况,证明被告或死者驾驶的车辆是否为合格上路行驶的车辆(适用于被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一般被告方举证);第三组:事故经过及责任划分情况1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事故当事人、时间、地点、经过、结果及责任划分情况;12、证言,证明事故当事人、时间、地点、经过及结果(主要适3用于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的案件);13、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证明事故现场的相关情况(主要适用于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的案件);第四组:治疗、鉴定情况14、医院病历,证明抢救、治疗、伤情、营养费、住院时间和出院休息情况;15、医疗费发票,证明医疗费数额;16、残疾鉴定书,证明伤者的;17、护理依赖鉴定书,证明护理依赖等级;418、死亡鉴定书,证明死者的死亡原因(适用于死亡案件);第五组:与赔偿有关的相关证据19、交通费、住宿费、鉴定费、施救费、停车费票据,证明这些费用的数额;20、车辆损失和货物损失的评估报告书,证明车辆损失和货物损失的数额;21、车辆停运损失和营业损失证明,证明这些损失的具体数额;22、死者或伤者的,证明死者生前或伤者伤前的工作情况(即证明是按城镇户口还是按农村户口的标准处理);523、经常居住地赔付标准高于事故发生地赔付标准的证明,证明按何种标准赔付;24、保险单,证明××号车的和商业险投保情况。
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索赔——证据收集

交通事故索赔——需准备的证据1、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应以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的单据为凭。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医疗费的项目大致有以下几种:①挂号费,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②医药费,即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例如购买消炎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③检查费,包括为治疗所需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用、CT费用、B超费、彩超费等。
④治疗费,即受害人接受治疗所支付的费用,例如换药、打针、理疗、手术、化疗、矫形、整容等费用。
⑤住院费。
即患者住院治疗所需支付的费用。
⑥其他医疗费用。
如进行器官移植的费用,聘请专家会诊的费用等。
提供的证据:诊断证明、处方、收款凭证、住院治疗还要有医院的住院治疗的明细清单及病历,病历需复印并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
注: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康复治疗的方法主要包括①物理疗法②作业疗法③语言治疗④心理治疗⑤康复护理⑥康复工程⑦职业疗法⑧传统康复疗法。
2、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为受伤治疗、休养而不能正常上班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
其证据为:(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假条)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误工证明:要由受害人单位开具误工证明,该证明要明确受害人为其单位的工作人员,因交通事故休假的天数,及在上述休假期间内收入的损失。
如果受害人的月收入水平高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标准,法院通常还要要求受害人提供其休假前的个人所得税缴纳的凭证。
交通事故中的证据收集与保护

交通事故中的证据收集与保护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车辆碰撞、侧翻、坠落等意外事件。
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准确和全面的证据收集与保护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交通事故中的证据收集与保护的重要性,并提供一些建议。
一、证据收集的重要性在交通事故中,证据对于确定责任、维护权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准确收集相关证据,能够帮助交通事故相关责任方获取合理的赔偿,确保法律公正。
1. 初步证据收集在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收集初步证据至关重要。
这些初步证据包括车辆损坏情况、事故现场照片、现场周边环境等。
通过这些初步证据,能够初步了解事故的发生经过和情况。
2. 人证物证的收集在交通事故中,人证物证都是非常重要的。
人证包括与事故相关的目击证人,他们能够提供事故发生的详细信息。
物证包括事故现场的痕迹、车辆的碎片等。
通过收集这些证据,能够更加全面地还原事故的过程,并推断出责任方。
3. 视频监控录像的获取现代道路交通设施普遍配备有监控摄像头。
如果事故地点附近有监控摄像头,及时获取相关录像资料非常有助于事故责任的判定。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联系相关部门或业主,获取视频监控录像。
二、证据保护的重要性除了证据收集外,证据的保护同样至关重要。
合理有效地保护证据,可以避免证据丢失或被篡改,从而保障证据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1. 车辆保护发生交通事故后,受损车辆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事故车辆应及时移动到安全地带,并尽可能保持原状。
避免不必要的移动和修理,以免破坏证据。
2. 事故现场保护事故现场是最直接的证据接触点。
应保持现场的原貌,避免随意移动或破坏。
如果可能,可以采取适当措施保护现场,如设置警示标志、拉起警戒线等。
3. 证据备份与保存对于交通事故中收集到的证据,应及时备份和保存。
尤其是电子证据,如照片、录音等,应在多个设备或云端进行备份。
同时,证据应妥善保存,确保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三、证据收集与保护的建议1. 遵守法律程序在证据收集和保护过程中,应遵守法律程序和要求。
交通事故纠纷证据目录2018513

证据目录(原告/被告提供)使用说明:1、根据死亡或受伤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应当提供的证据;2、在诉讼中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解释》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第一百零二条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提交证据;3、变更诉讼请求:最新民诉法解释第232条: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申请证人出庭做证:最新民诉法解释: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保全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申请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交通事故中的证据收集与保全

交通事故中的证据收集与保全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充分收集和保全证据是至关重要的。
证据收集不仅可以帮助确定责任方,还有助于受害者争取合理的赔偿。
本文将探讨交通事故中的证据收集和保全措施,以帮助受害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事故现场的证据采集事故现场是最直接的证据来源,因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及时采集现场证据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事故现场证据:1. 照片和视频:通过拍摄事故现场、车辆和受损程度的照片和视频,可以为事故重构提供重要参考。
照片和视频应从不同角度和距离拍摄,以尽可能还原事故发生时的情况。
2. 绘制示意图:如果可能,可以绘制一个详细的示意图,标注事故现场的位置、车辆行驶方向和相互位置。
示意图可以帮助保险公司、法院和调解员更好地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
3. 交通标志和路况:记录事故现场的交通标志、路况和天气条件等信息也很重要。
这些信息能够提供给司法机关,作为事故责任的依据。
二、证人证言的收集除了事故现场的证据外,证人证言也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证人证言的收集方法:1. 记录证人信息:尽可能记下其他车辆驾驶员、行人和目击者的联系方式,并拍照获取他们的车牌号码。
这些联系方式将有助于日后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以获取他们对事故的目击证言。
2. 详细询问证人:和目击者进行详细的沟通,询问他们对事故的观察、看法和记忆。
记录他们观察到的事实,并尽量提醒他们保持客观和真实的陈述。
3. 请证人出庭作证:如果事故案件需要上法庭解决,你可以通过律师或调解员的帮助,邀请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的出庭证言可以在法庭上对你的主张起到有力的支持作用。
三、车辆维修记录在交通事故中,车辆维修记录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以下是车辆维修记录的相关内容:1. 保留维修发票和报告:如果你的车辆需要进行修理,务必保留维修发票和报告。
这些文件能够证明你的车辆受到了事故的影响,并且可以证明你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情况。
2. 带有时间戳的照片:在车辆维修期间,你可以拍摄一些具有时间戳的照片,记录车辆维修前后的状态。
如何收集交通事故中证据

如何收集交通事故中证据收集交通事故证据是判断责任的重要依据,也是保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步骤。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法和步骤,可以帮助收集交通事故证据。
1.现场记录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停车并保持现场不动。
拍摄事故现场照片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尽可能多地拍摄各个角度的照片,包括交通标志、道路标线、事故现场环境等。
这些照片可以作为证据来还原事故发生的过程。
2.目击证人在交通事故现场,如果有人受伤或财产损失较大,应及时报警。
报警后,警察会到场勘查,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该认定书是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要妥善保管。
4.车辆信息记录其他车辆的车牌号码、品牌、型号和颜色等信息,并拍照保存。
在车辆离开现场前,尽量获取对方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复印件,这些信息可以帮助事后找到对方。
5.获取监控录像6.查找物证收集事故现场的物证,包括雨刮器、车窗玻璃碎片、刹车痕迹等等。
这些物证可以作为证据,帮助还原事故发生的过程。
7.维权软件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维权变得更加容易。
有一些维权软件可以帮助收集证据,例如交通事故记录仪、行车轨迹记录器等。
这些设备可以记录事故发生时的速度、刹车情况、车辆位置等信息,为证明事故责任提供有力证据。
8.医疗记录如果有任何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及时就医并妥善保存医疗记录。
医疗记录可以证明事故造成的伤害,并有助于确定赔偿金额。
9.保留通信记录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与对方有过书面或口头沟通,保留相关的通信记录,包括短信、邮件、社交媒体聊天记录等。
这些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对方承认过事故的责任或提供过虚假陈述。
10.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相关的交通法规和保险条款,这样在事故发生后,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并了解正确的维权途径。
交通事故中的交警证据收集要点

交通事故中的交警证据收集要点一、引言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碰撞、行人伤害等情况。
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需要进行证据收集,以确定事故的责任与赔偿等问题。
本文将介绍交通事故中,交警在证据收集方面的要点。
二、事发现场勘查1. 定位与标记交警在到达事发现场后,首先要对事故发生地点进行定位,确保准确无误。
然后使用合适的工具,标记事故现场的位置,例如使用标志牌、黄色警戒线等方式,避免干扰和破坏。
2. 录像与拍照为了对事故现场进行记录,交警应拍摄照片和录制视频。
这些图像资料可以作为证据,用于事后的调查和鉴定。
拍照时,应注意角度和光线,尽量全面地展示现场的情况。
3. 视频监控如果事发地点附近有视频监控设备,交警应尽快获取监控录像。
这些录像可以提供直接的证据,显示事故发生的过程和责任方。
交警应与相关单位合作,确保视频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证人证言记录1. 询问证人交警在事发现场应与目击者进行询问,获取他们对事故的描述和见解。
询问时,应注意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避免对证人进行引导。
记录证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等,以便案件进一步调查时联系。
2. 书面证言如果证人同意,在询问的基础上,交警可以要求证人写下书面证言。
书面证言应包括证人的个人信息、详细描述事故经过的时间、地点、目击者的行为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书面证言应由证人本人签字,并留存为重要的证据。
四、现场勘查与测量1. 碰撞痕迹勘查交通事故中,交警需要对车辆的碰撞痕迹进行勘查。
通过观察车辆间的划痕、凹陷等情况,可以初步判断事故的发生和责任。
交警应记录下这些细节,并拍摄照片以作为证据。
2. 车辆位置测量交警应准确测量事故现场车辆的相对位置和移动轨迹。
可以使用工具测量车辆之间的距离、角度等数据。
这些数据有助于还原事故的发生过程和责任的判定依据。
3. 路面情况勘察除了车辆碰撞的证据外,交警还应注意记录道路状况。
例如,路面是否湿滑、是否有坑洞等情况。
这些情况可能会对事故的发生和责任产生重要影响,因此需要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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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提供的证据
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 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 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 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 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误工日期证明
1 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
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2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
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
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
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 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 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1 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
2 赔偿标准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证明。
护理费证据
1 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
3 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
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伤残评定赔偿证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款,根据地方规定,如《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根据伤残评定等级1 级伤残给予100%的生活补助费;十级伤残给予10%的生活补助费,相邻两级赔偿比例差为10%,多处伤残的,确定残疾生活补助费赔偿比例时,以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基数,其他伤残1-5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赔偿比例4%,6-10级的每增加一处赔偿比例2%,增加的赔偿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最高赔偿比例不得超过100%。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的赔偿证据 :
1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重新评定书。
2 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3 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
残疾需要配置含更换补偿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证据
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需要配置含更换补偿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
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配置国产普及型器具标准计算。
残具包括假肢或手摇三轮车。
轮椅。
助听器。
拐杖。
盲杖等器具以补偿丧失的功能。
需要配备假肢的,考虑更新所需费用,未满16岁的以十次为限;未满50周岁的,以七次为限,50周岁以上的,以四次为限,结案时一次给付。
其标准按照民政部门制定的国产普及型器具的标准确定。
残疾器具是为了补偿残疾的功能及弥补丧失的功能而配置的器具,其目的是为了使用是残疾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在赔偿残疾用具时应注意,一是部分残疾用具还是残疾代用器官(如假眼,假发,假肢等)应全额赔偿。
赔偿残疾用具费应有残具购置发票,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国产普及型的证明及事故伤残评定书。
生活费
1 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上一年度标准。
2 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
3 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户口、身份证明及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
一。
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抚养人予以正确认定劳动能力,应限于因受年龄或身体、精神的限制而无法从事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是指十六岁以下或由医院证明长期生病和残者等无经济来源的人。
即自己不能养活自己的人,且必须是死者生前的抚养人,对虽然无劳动能力,,但有其经济来源的人,也不应赔偿死者
生前被抚养人生活费。
二。
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丧失了生活来源或在受害人受害后出生的子女,也应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三。
对超过16周岁继续在全日制学校上学的学生,凭学校证明应抚养到毕业。
四。
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抚养人的全部生活费
五。
在事故发生后至赔偿前被抚养人死亡的,不应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但应给予适当的补偿。
六。
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事故残疾者是指伤残等级为1----5级残疾者,6----10级的残疾者不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
七。
关于必要生活费的期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
对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计算20年。
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
被抚养人70周岁以上的抚养费至少五年。
对其他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据:
1 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2 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 在校学生学校的证明;
4 街道或乡(镇)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
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须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据。
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舱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
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等必须在外地住宿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及住宿的发票。
财产直接损失费证据
1 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损失清单。
3 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4 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
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间接损失费证据
1 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
2 机动车行驶证。
3 停运时间的证明。
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
4 行驶线路等证明。
证明身份的证据
1 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 个体业户: 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提起诉讼证据
1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或不能确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通知书。
3 根据诉讼请求事项提供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