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技术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公布日期】2020.09.25•【文号】学位〔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9.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学位〔2020〕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20年9月25日附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加快推进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就与挑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主渠道。
自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以来,我国逐步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一是完善了我国学位制度,开辟了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通道,实现了单一学术学位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的历史性转变。
二是探索建立了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教融合为途径的中国特色专业学位培养模式。
三是培养输送了一大批人才。
截至2019年,累计授予硕士专业学位321.8万人、博士专业学位4.8万人。
四是有力支撑了行业产业发展,针对行业产业需求设置了47个专业学位类别,共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996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8个,基本覆盖了我国主要行业产业,部分专业学位类别实现了与职业资格的紧密衔接。
学科教育(语文教育)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40120)

学科教育(历史教育)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博士研究生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分析问题,具有较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和开阔的学术视野;系统掌握学科教育的基本理论,熟悉与使用相关的教育技术手段,熟练地掌握与应用一门外国语,把握国内外学科教育理论的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在本学科前沿问题的探索中,有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意识,独立研究、坚持实践的能力,学术对话、科研合作的精神;德才兼备,身心健康,毕业后能够胜任相关学科领域的课程设计、开发与研究以及教学、培训等工作。
硕士研究生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分析问题,具有比较扎实的教育理论素养和开阔的学术视野;较为系统地掌握课程教学的基本理论,了解与初步应用相关的教育技术手段,掌握一门外国语,关注国内外课程与教学理论的发展过程和最新动态;在本学科前沿问题的探索中,有积极参与的意识、学术对话的能力、科研合作的精神;德才兼备,身心健康,毕业后能够从事相关领域的课程开发与研究以及教学、培训等工作。
二、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1 .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制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主要采用自学—指导、小组讨论、专题研究与论文写作,以及集体授课、学术报告的教学方式。
2 .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最长不超过六年。
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
在完成培养要求的前提下,对少数学业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在学习年限内,必须保证规定的在校学习时间。
三、研究方向1 .历史教育基本理论研究2 .历史课程开发与教材编制3 .历史课堂教学模式分析与教学设计4 .历史教育心理研究5 .历史学科测量与评价研究6 .历史学科教育史研究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博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18 学分)(一)必修课程1 .学位公共课(8 学分)政治理论 3 学分第一外语 4 学分专业外语 1 学分2.学位专业课(不少于 6 学分)教育学术前沿理论专题讲座 3 学分历史课程与教学论研究 3 学分历史课程教材与资源研究 3 学分(二)选修课程1 .专业选修课(不少于 4 学分)历史课堂教学技术与艺术研究 2 学分历史教学模式及其设计与评价 2 学分历史课程教学改革实践研究 2 学分学科课程与教学设计 2 学分2 .跨学科或跨专业课程(至少在史学课程中选一门) 2 学分3 .学术活动或讲座1 学分(三)实践环节和科研训练 2 学分1 .教育实习或社会实践或参与课题研究,累计不少于40 学时;2 .教育类期刊公开发表1 篇学术论文可折算1 学分。
南京大学教育博士培养方案-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Ed.D)培养方案(2015年9月修订)(本方案适用2015级。
2014年及之前入学的博士生们需遵守本方案的9-3开题报告、9-4论文工作、9-5社会实践、9-6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十、预答辩、答辩和学位授予,这些方面的规定。
)一、专业概况南京大学是2009年全国首批(共十五所)获得教育博士(Ed.D)培养权的单位之一,2010年开始招收首批学生。
教育博士是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类型之一。
教育研究院着力发挥本院多学科专业的整体优势,整合院内外的各种有效资源,力图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方法训练与研究应用相结合、个性培养与全面发展相结合,突出理论观照下的实践性、学术融入中的应用性的专业特色,强化专业发展的内涵建设,逐步形成了教育博士培养的模式特点和质量保障机制特色。
授予学位:教育博士。
二、培养目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是一种实践性的学位,主要面向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和中小学一线的教师,以研究和解决我国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难题、教育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围绕实践和应用,通过系统、规范的学习和研究,拓展专门知识和专业视野,提升对实践的研究、判断和反省能力,培养融理论与实践为一体、探索性地研究和解决更为复杂实际问题的技能,造就实践领域的专家(Practical Expert,PE),促进对专门职业领域的知识和实践作出贡献。
实践领域的专家是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通过高水平的专业教育和训练,使学生在开阔理论视野、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提高研究水平的基础上,发展其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学生事务管理等的专业技能,成为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表1:教育博士培养目标与标准三、培养方向1. 教育领导与管理2. 学生发展与教育表2:教育博士培养方向四、招生对象拥有硕士学位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
特别说明:不招收公务员和大学专业教师。
关于下发《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的通知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下发《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的通知
教育发(2015)12号
各有关试点院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工作部署,2015年6月3日,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在北京师范大学组织天津大学、同济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和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专家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进行了专题研究。
根据会议讨论结果,有关专家反复修改,形成《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附件一)、《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附件二),并经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网络评议表决通过。
现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办公室学位办(2015)28号“关于公布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确认结果的通知”,下发全日制、非全日制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望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一: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
附件二: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5年7月28日。
教育技术学专业(代码077001)(修订版)

教育技术学专业(代码:077001)(修订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技术学专业相关课程的高校教师或能够独立从事教育技术科学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要求研究生做到: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祖国的建设事业服务。
2.培养具有扎实的学习理论与教学理论知识,全面掌握和熟悉现代信息技术及应用能力;熟悉并掌握教学设计和教学资源开发的理论与技术,能够担任和完成教育和教学领域中相关研究课题的高级专门人才,能胜任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远程教育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教学、科研、媒体开发与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4.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二、研究方向1.计算机辅助教育2.现代远程教育3.信息技术教育4.网络技术与传播三、招生对象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大学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工作年限不限),具有同等学历的大专毕业生原则上只招收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教育技术、计算机、应用电子等),并且必须工作满2年以上,复试时同等学历考生必须加试2门大学本科课程。
四、学习年限三年,在职研究生四年;学习期间应修满36学分。
五、课程设置(课程计划表附后)(一)学位课程公共课01.邓小平理论02.自然辩证法概论03.第一外国语专业课0401102101 教育技术学原理Principles Of Educational Technology0401102102 教学软件设计方法论Methodology Of Instructional Software Design0401102103 计算机辅助教育研究Researches On Computer-Supported Learning0401102104 多媒体网络通信技术Multimedia、Networks & Communication (二)选修课程指定选修课(必选课):0401102205 远距离教育研究Researches On Distance Education0401102206 学习理论与教学设计Learning principles and Instructional Design 0401102207 多媒体信息处理技术Multimedia Information Processing0401102208 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Object-Oriented Program Design0401102209 信息技术教育研究Researches 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ducation 0401102210 教育技术研究方法Research Methods On Educational Technology 任意选修课(自选课):0401102211 教育技术学论著选读Monographs Study Of Educational Technology 0401102212 网络课程设计与开发Design & Development Of Web-Based Curriculum 0401102213 人工智能与知识工程Artificial Intelligence & Knowledge Engineering 0401102214 教育评价与测量技术Methods of Educational Assessment & Measure 0401102215 网络教育标准与技术Standards & Techniques On E-Learning0401102216 数据库与管理信息系统Database &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s 0401102217 教育绩效技术Performance Technology in Education0401102218 影视动画艺术设计Arts Design Of Video & Movie Animation 0401102219 教育技术学比较研究Comparative Research On Educational Technology 0401102220 基于项目的教育技术实践Project Based Research Of Educational Technology 0401102221专业外语Specialty Foreign Language六、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应完成的教学工作量一般不少于36课时,计2学分,时间安排在第4学期。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现代教育技术)培养方案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现代教育技术)培养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有关精神,特制定教育技术学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及科研能力,具有较高水平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及教学信息资源开发与应用的骨干教师。
基本规格如下:(一)热爱教师职业和信息技术教学及教学信息资源开发与应用的工作,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与研究,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具有较宽厚的文化基础与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教学论和学习理论素养;在信息技术教学方面视野开阔、了解国内外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现代意识强,能胜任教学业务骨干的任务;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教学研究能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能力及教学信息资源开发与应用能力。
(三)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四)身心健康。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一)招生对象大学本科毕业并从事三年以上中小学或中等专业教育、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或教育业务突出的中小学或中等专业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报考者必须经过所在学校推荐。
招生采取计划内定向和计划外委培相结合的办法。
(二)入学考试1.入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采取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或有关单位单独考试的方式进行。
2.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教育技术导论)。
三、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
脱产攻读学位者学习期限一般为两年(其中第一年在校学习,修满课程学分;第二年回原单位实习,并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学位论文)。
在职攻读学位者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但最少不得少于三年(含撰写学位论文),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
四、研究方向信息技术教学,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信息技术与教学五、课程设置按一年左右时间安排课程学习。
课程设置以宽、新、实为原则。
课程分学位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前两类为必修课程。
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
(一)学位课程(15学分)1.马克思主义理论 3学分2.外语 6学分3.教育学原理 3学分4.教育心理学 3学分5.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3学分(二)专业必修课(15学分)1.信息技术与基础教育改革 3学分2.信息传播与媒体理论 3学分3.教学设计原理与方法 3学分4.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 3学分5.网络教学应用 3学分(三)选修课程(至少四学分)1.计算机应用基础 2学分2.多媒体与网络技术教学应用 2学分3.数字电视技术与教学应用 2学分4.教学过程与资源评价技术 2学分5.远程教育学 2学分六、教学方式以课程学习为主,采用讲授、自学、讨论和基于计算机网络的远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案例教学;强调学生自学,组织网上咨询辅导;加强实践环节,安排信息技术教学、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教学软件开发的实践活动。
教育技术学专业(040110)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教育技术学专业(040110)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2 年 6 月一、专业概况教育技术学作为教育学领域一个独立二级学科成立于 1993 年,因此是一个年轻而又充满活力与挑战的综合应用性学科。
南京大学教育技术的历史可以追溯至 20 世纪 30 年代,金陵大学(南京大学的前身之一)在我国首创电化教育专业,先后培养了 14 届毕业生,成为中国第一代电化教育创始人和奠基者的摇篮。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于 2003 年开始挂靠本系课程与教学论方向培养教育技术学方向硕士研究生,于 2007 年独立招收教育技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本专业借鉴国际教育技术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前沿与经验,秉承我国同类专业人才培养的优良传统,依托综合性大学所具有的学科群体优势及学术研究氛围,融合相关学科的教学和研究力量,统整式、前瞻式地积极探索综合性大学教育技术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新型模式,旨在培养服务于教育科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商业企业领域教育技术研究、设计、开发与管理的专门人才。
本专业的研究生导师有桑新民教授、张宝辉教授、梁林梅副教授等。
授予学位:教育学硕士。
二、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和谐发展,具有较高文化修养、信息素养和创新精神,有坚实的教育技术学理论功底和研究能力,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进行课程开发与教学设计的教育技术学专业人才。
1、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科学的思想方法和诚朴的工作作风,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教育技术学理论与实践能力,具有独立、批判性地思考和解决教育技术领域内问题的能力,并具有在本学科前沿进行科学研究的潜力。
3、能胜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科研、教学、培训,课程设计与开发、网络资源建设与管理,以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
4、具有较强的国际意识和较高的信息素养,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具有较强的跨文化学习与交流能力。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一、《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审核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范围划分的依据。
同时,学位授予单位按本目录中各学科、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
培养研究生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目录制订培养研究生的规划,进行招生和培养工作。
二、本目录是在1990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原目录)的基础上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订的。
修订的主要原则是∶科学、规范、拓宽;修订的目标是:逐步规范和理顺一级学科,拓宽和调整二级学科。
本目录与原目录相比,有如下变化∶增加了管理学学科门类,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增加到12个;一级学科由原来的72个增加到88个,二级学科(学科、专业)由原来的654种调整为382种。
各学科门类的学科、专业设置情况是∶哲学,1个一级学科,8种学科、专业;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16种学科、专业;法学,4个一级学科,27种学科、专业;教育学,3个一级学科,17种学科、专业;文学,4个一级学科,29种学科、专业;历史学,1个一级学科,8种学科、专业;理学,12个一级学科,50种学科、专业;工学,32个一级学科,113种学科、专业;农学,8个一级学科,27种学科、专业;医学,8个一级学科,54种学科、专业;军事学,8个一级学科,19种学科、专业;管理学,5个一级学科,14种学科、专业。
三、本目录中有16个二级学科带"(含∶)",括号中的内容是对二级学科所包含内容的强调或补充,其学位授权和研究生培养除医学门类中有关学科按括号中的内容进行外,其它学科均按二级学科进行。
"科学技术史(分学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分语族)",其学位授权点的审核、授权和研究生培养按括号中限定的学科范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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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40110)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研究型、高层次教育信息化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
1.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事业心,能立志为国家的教育事业服务。
2.掌握坚实宽广的教育技术学基础理论和本方向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较为宽阔的教育学视野;熟悉国内外教育技术学理论与实践的最新成果以及学科发展的前沿信息;能够比较熟练使用一门外国语进行文献研究、论文撰写及国际交流;具有独立从事并承担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在教育技术学领域开展具有创造性的研究工作;能够承担高等院校以及研究部门的教育技术学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3.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为人品格。
二、研究方向
1.教育技术基本理论
2.信息技术教育
3.知识工程与教育软件
4.现代远程教育
5.教育技术与社会服务支持
三、修业年限
博士生修业年限为3-6年,基本学制为3年。
非全日制博士生或生源为2年制的硕士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
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的博士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毕业的条件为:博士生在读期间须全日制脱产学习,成绩优异;答辩前至少在CSSCI检索源刊物上公开发表了3篇学术论文。
四、培养方式
1.博士研究生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突出创新能力培养。
课程学习要体现开阔博士生的学术视野,注重培养博士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采取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成立本专业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为本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并设组长一名。
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的第一负责人,在博士生培养中起主导作用;博士生指导小组配合导师全程参与博士生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集体培养优势,为博士生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使博士生在博采众长中实现创新能力的提高。
3.博士生入学两个月后,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和领域,制定个人研究和学习计划,并由博士生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备案。
4.有计划地聘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授课,或派出博士研究生到其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修读部分课程
或访问。
提倡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互相承认学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5.实行学术交流和报告制度。
博士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1次,并提交论文;还应至少在学院范围内公开作学术报告2次。
6.实行博士生助教制度。
鼓励无高校教学经验,且有志于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的博士生在学期间兼做助教。
五、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
教育技术学专业博士生课程设置
说明1.《当代世界重大教育理论问题》是教育学科的共同课程,注重基础性和前沿性;《教育技术学前沿专题》是注重本学科学术前沿的课程,由博士生导师团队共同授课,采取导师讲授与学生研讨相结合的方式。
说明2.《专业文献阅读》是在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要认真研读一定数量的本专业文献的指导思想下开设的,由博士生指导小组和博士生本人经协商后确定阅读文献。
每名博士生在读完相关文献后写出文献阅读报告,并给同专业的师生作一次公开学术报告。
根据阅读报告和学术报告的情况由该博士生的指导教师给出课程成绩并由博士生指导小组审定成绩是否合适。
说明3.生源为同等学力或跨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确定2-3门本学科的硕士生主干课程作为专业补修课程。
专业补修课程只记成绩,不计学分,但要列入博士生个人研究和学习计划。
2.考核方式
每门课程可根据课程性质选择笔试、口试、课程论文、研究报告等适当的考核方式,内容注重对博士生多方面综合能力的检测。
课程考核按百分制计算。
必修课程75分以上为合格,选修课60分以上为合格。
3.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至少修得12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10学分,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博士生科学研究能力和写作能力的关键环节。
博士生课程学习合格,完成各项必修环节,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博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本学科的前沿课题,按照研究计划进行学位论文的研究与写作。
博士生学位论文研究须经过前期审查、中期审查和后期审查三个阶段。
审查程序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实施博士学位论文审查制度的规定》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前期审查:主要以开题报告为依据,审查学位论文的选题和研究设计。
博士生应在第一学年内确定论文选题方向,并经博士生指导小组审核同意。
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
开题报告由博士生指导小组组织实施,并成立审查小组。
博士生应向开题报告审查小组作开题报告。
合格者可以根据研究计划进入论文撰写阶段;不合格者需再次申请开题报告审查,两次审查时间间隔不少于两个月。
中期审查:主要以学位论文初稿为依据,审查学位论文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博士生应按照论文研究计划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在进入中期审查之前完成不少于2次的学位论文进展报告,并至少在CSSCI检索源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
博士生应在入学后第六学期初(根据具体情况可调整)通过中期审查。
中期审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后期审查:主要以学位论文答辩为依据,全面审查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和水平。
博士生需在答辩前2周提出申请,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预审批准后方可进行答辩。
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前提是以博士生本人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东北师范大学)在CSSCI检索源本学科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且其中至少1篇是学位论文的一部分。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博士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资格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通过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学博士学位。
注:本方案自2008级博士研究生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