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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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五5.3《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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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一 知识点二
提示:生育行为是双方合意的特殊共同行为,一方的生育权要通过另一 方的配合才能实现,若对方不配合,则不能强行主张权利,因为法律不能强迫 和要求任何一方去生育或不生育,正如同法律不能强迫人们去相爱一样。如 果夫妻间未曾达成“要孩子”的合意,那么,妻子无论是自主避孕还是堕胎,都 不构成对丈夫的侵权。
知识点一 知识点二
●名师精讲●
1.含义:夫妻间的人身关系是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在家庭 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内容 (1)夫妻姓名权:姓名权在夫妻关系中,是夫妻各方在家庭中有无独立人 格和地位的重要标志。夫妻的姓氏问题,被认为是婚姻效力的内容之一。因 此《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未成年子女的姓 氏,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
3.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归属。 4.婚姻法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 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知识点一 知识点二
夫妻间的人身关系
●问题导引●
李先生今年 31 岁,在一次相亲会上,李先生结识了比他小两岁的女青年 小赵,后二人迅速结婚。结婚后才发现两人婚前缺乏充分了解,结果婚后才 发现彼此性格不合。但是前几天他得知,妻子瞒着她偷偷做了流产手术。李 先生认为妻子的行为侵犯了他的生育权。对此,你是如何认识的?
知识点一 知识点二
(2)夫妻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们正常生 活、劳动、学习和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先决条件。夫妻依法享有人身自由 权是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具体体现。《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 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和干涉。” 这一规定把社会、家庭和夫妻双方的个人利益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既是夫妻 法律地位平等的标志,又为夫妻平等地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提供了法律保 障。

(浙江专版)2020学年高中政治 专题五 第三框 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学案 新人教版选修5

(浙江专版)2020学年高中政治 专题五 第三框 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学案 新人教版选修5

第三框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考试内容与要求学科教学指导意见①夫妻关系的核心(a)②夫妻间人身关系及其主要体现(b)③夫妻财产的主要内容及其处置方法(b)1.明确夫妻关系的核心。

2.了解夫妻人身关系及其主要体现。

3.把握夫妻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及其处置方法。

一、夫妻关系的核心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二、夫妻间人身关系及其主要体现1.含义: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体现(1)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姓名权)。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3)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这是将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落实到每一个家庭的要求。

三、夫妻财产的主要内容及其处置方法1.含义:财产关系是夫妻双方在财产、扶养和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的主要内容(1)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2)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约定财产: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

探究点1 |妻子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吗?李先生今年31岁,在一次相亲会上,李先生结识了比他小两岁的女青年小赵,后二人迅速结婚。

结婚后才发现两人婚前缺乏充分了解,彼此性格不合。

但是前几天他得知,妻子瞒着他偷偷做了流产手术。

李先生认为妻子的行为侵犯了他的生育权。

[问题探究] 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谈谈你对本案的认识。

[参考答案] 生育行为是双方合意的特殊共同行为,一方的生育权要通过另一方的配合才能实现,若对方不配合,则不能强行主张权利,因为法律不能强迫和要求任何一方去生育或不生育,正如同法律不能强迫人们去相爱一样。

如果夫妻间未曾达成“要孩子”的合意,那么,妻子无论是自主避孕还是堕胎,都不构成对丈夫的侵权。

5.3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浙江)

5.3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浙江)
如:1、婚前发表,结婚后获得收益--实际取得 2、婚内发表,离婚后收益--预期取得
条文解读: 1、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 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不能根据夫妻 双方经济收入的多少来确定其享有共同财产所有权的多少。
《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夫妻各自日常生活、职业所需的专用物品,如个人使用的衣服、书籍、 首饰等。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价值较大的物品,以及摩托车、小汽车等 生活资料,虽属个人使用,也应视为共同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 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 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具有只归一方的情形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双方实 际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仍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处置办法: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均等分割。
约定的生效要件:
(1)缔约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或者未来将缔结婚姻关系。 (2)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适用代理。 (3)缔约必须是双方自愿。 (4)契约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 利益。 (5)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高二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试题答案及解析

高二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试题答案及解析

高二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试题答案及解析1.王明和李阳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

一次,王明因做生意资金不够,便向李阳借了2万元,并说好1年后一定还上。

可是,后来王明做生意亏了本无力偿还债务。

李阳碍于情面也没有要求王明还钱。

一晃5年过去了,若李阳对此事提起诉讼的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一定要出示证据B.法院不再支持李阳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C.法院会为李阳讨回借款D.王明应立即返还借款【答案】B【解析】解答本题的关键是对诉讼时效的把握。

联系已学知识可知,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若超过两年再来起诉,法院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故B选项符合题意,可以入选;A、C、D说法错误,排除。

故本题答案选B。

【考点】民事权利与义务2.2016年1月甲、乙签订一份买卖某名贵字画的合同。

交付日前,甲因家中突然失火,导致字画烧毁,对此甲A.可以免责,因为火灾是不可抗力B.应承担责任,因为甲未履行合同义务C.可以免责,这是事前约定的D.应承担责任,赔偿乙一部分损失【答案】A【解析】依据所学知识可知,合同生效后,符合法定情形时,当事人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价格约定不明时,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违约时若违约原因属于法定的免责情形或约定的免责情形,则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材料中甲因家中突然失火,导致字画烧毁,对此甲可以免责,因为火灾是不可抗力,故A选项符合题意,可以入选;B、C、D说法错误,排除。

故本题答案选A。

【考点】信守合同与违约3.王明和李阳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

一次,王明因做生意资金不够,便向李阳借了2万元,并说好1年后一定还上。

可是,后来王明做生意亏了本无力偿还债务。

李阳碍于情面也没有要求王明还钱。

一晃5年过去了,若李阳对此事提起诉讼的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一定要出示证据B.法院不再支持李阳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C.法院会为李阳讨回借款D.王明应立即返还借款【答案】B【解析】解答本题的关键是对诉讼时效的把握。

婚姻法--第五章 夫妻关系_OK

婚姻法--第五章 夫妻关系_OK
但是并不排斥双方通过协议设定一定的共同财产,也不排斥双 方就某些财产的管理权和收益权作出约定。
这一制度的雏形形成于罗马万民法的无夫权婚姻之中,惟在当 时夫对妻之“嫁资”仍有处分权。1935年后英国正式确立分别 财产制,并为多数英美法系国家和个别大陆法系国家如日本作 为法定夫妻财产制。还有一些国家将其作为可供选择的约定财 产制之一。
婚姻家庭法 第五章
夫妻关系
1
主要内容:
1、婚姻效力概说 2、夫妻人身关系 3、夫妻财产关系
2
一、婚姻效力和夫妻关系
(一)婚姻效力的概念
婚姻效力是指男女因结婚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1、广义的婚姻效力 指婚姻的成立在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中产生的 法律后
果。 2、狭义的婚姻效力是指婚姻在婚姻法上的效力。包括:
17
夫妻财产制的类型
3、按夫妻财产制的内容为准可分为:
(1)吸收财产制:即妻子的财产因结婚而归属于夫或夫家 所有,否认妻有独立的财产权。这是古代通行的夫妻财产 制度,是与“夫妻一体主义”原则相适应的,体现着男尊 女卑的特点。
(2)统一财产制:是夫妻签订契约将妻子的原有财产估定 价额,将所有权转移给丈夫,妻子保留对估价金额的返还 请求权。在婚姻关系终止时,丈夫应将价值相当的财产返 还其妻子或其继承人。这是早期资本主义法律采用的夫妻 财产制度。它又将妻的婚前财产的所有权转变为对夫的一 种债权,带有浓厚的夫权主义色彩,已为晚近的立法所抛 弃。
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两部《婚姻法》都将“夫 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作为夫妻关系的基本 原则。它意味着配偶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平等 地行使法定权利,平等地履行法定义务,共 同承担对家对社会的责任。
贯彻这一原则,要求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坚决反对性别歧视,禁止家庭暴力,禁止成 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也是处理夫妻权义纠纷的基本依据。

论夫妻关系中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论夫妻关系中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论夫妻关系中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关系是婚姻家庭伦理体系中最重要的法律关系,是具有强烈感情色彩的伦理实体,是婚姻最直接的法律效果。

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是夫妻关系的两个主要方面。

一、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婚姻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按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夫妻人身关系的核心是平等和自由。

我国在宪法、婚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中都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

夫妻双方享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有关人格、身份、地位以及生育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具体包括:夫妻双方地位平等、独立,具有独立的人格权和人身权。

这是宪法中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

其核心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中活中的各个方面都平等地享有权利,负担义务,互不隶属、支配。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贯穿于我国整个婚姻制度,表现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子女抚养等多个方面,是一个总的规定。

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抚养的义务等。

人格权夫妻人身关系的核心,也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

现代世界各国宪法均将人格权的保护放在重要位置,民法中也有特别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的规定。

同时,根据各种人权国际公约和人权法学理论,人格权也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格权主要包括生命、身体、健康、隐私等方面的权利。

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

在古代的亲属法中,人的身份体现为家族和社会的双重性,身份的法律含义体现的是国家和家族中的权力和等级特权,高等级身份的人对低等级身份的人享有在人身和财产上的绝对支配,这也就决定了身份权在产生之初就表现为一种不平等的专制支配性质。

英国学者梅因指出,在“人法”中所提到的一切形式的“身份”都起源于古代属于“家族”所有的权力和特权,在某种程度上,至今仍旧带有这种色彩。

在夫妻人身关系当中,身份权更多的体现为对外的法律效力,对内而言,因为传统思想的影响,妻子对丈夫依然存在依附的心理特征,丈夫还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特别在我国农村,很多妇女还存在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的思想。

【教育学习】高中政治 5.3 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文本素材 新人教版选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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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最新K12 3 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一、六旬老太不堪家暴诉离婚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结婚30多年的老夫老妻理应相伴相惜。

可是,周某因不堪家庭暴力,将结婚三十多年的丈夫陈某告上法庭诉求离婚。

1973年初,周某和陈某相识,两年后,双方登记结婚。

婚后不久,两人孕育一子,小日子过得也算幸福。

可好景不长,结婚几年后,双方常常因家庭琐事而发生争执,被告陈某经常殴打妻子。

第一次被打之后,周某躲在墙角偷偷抹眼泪,悔恨自己的婚姻选择,但当她看到年幼的儿子时,选择原谅了丈夫。

但此后,陈某并没有改变,家暴的状况一直持续。

终于,30多年名存实亡的婚姻让周某不堪忍受,决定离婚。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由于原告与被告结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不注重感情交流与培养,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经常发生争执,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故对原告离婚请求予以支持。

二、年轻人传宗接代观念淡化孩子应该跟谁姓?在过去,这并不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但随着越来越多的“80后”独生子女成家立业,这个问题便逐渐浮出水面。

近年来,一些“80后”夫妻为孩子跟谁姓而争论不休,甚至不惜对簿公堂。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调查显示,34.0%的受访者认为,孩子的姓氏是现代家庭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但45.8%的人对此表示否认,另有20.2%的人觉得“不好说”。

父母都是独生子女,小孩应该跟谁姓?调查发现,69.1%的人仍然维护孩子随父姓的传统;认为孩子应随母姓的人仅占3.8%;19.6%的人在孩子跟谁姓这一问题上表示“无所谓”;还有7.5%的人认同“双姓制”,即在小孩的姓氏中把父母双方的姓氏都用上。

全国政协委员、人文科学学者李汉秋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父母双方都很重视孩子的姓氏问题,“双姓制”未尝不可。

但孩子使用双姓,也有一个孰先孰后的问题。

所以,从根本上来说,夫妻间在这个问题上的协商与谦让更为重要。

三、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高中政治政治:5.3《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试题(新人教选修5).

高中政治政治:5.3《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试题(新人教选修5).

5. 3《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一、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8分)1.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关系的核心是( )A.婚姻自由B.夫妻关系中的人身关系C.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D.夫妻关系中的财产关系【解析】选C。

本题属于对教材基础知识的考查,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故选C项。

2.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表现在( )①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③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助的义务④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解析】选A。

本题为组合式选择题,④本身正确,但不属于夫妻关系中人身关系的内容,故排除。

3.2009年12月,杨某父亲去世,2010年3月,杨某与李某结婚,2010年5月杨某取得其父遗嘱归其个人所有的遗产名人字画一幅,该字画属于( )A.李某B.杨某C.杨、李二人共同财产D.由法院判定【解析】选B。

本题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个人财产内容,因此选B项。

遗嘱确定只归杨某所有,即使遗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也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故不选C项。

本题财产归属明确,因此不必由法院判定。

4.甲、乙为夫妻,2009年6月甲、乙离婚,但甲因前几年外出打工致残,生活困难,甲能否要求乙给予生活上的帮助,多分得财产?( )A.不能,甲、乙离婚,财产各分一半B.能,乙应给予适当帮助C.不能,致残是甲不小心,应自负其责D.能,甲乙两人还存在婚姻关系【解析】选B。

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他方应予以必要的帮助,故本题中乙应给予甲适当帮助,应选B项, A、C、D说法错误。

5.李芳在怀孕期间与丈夫商量,若生女孩随母姓,若生男孩随父姓。

最后生了女孩,在派出所户口登记时就写了李姓,为此遭到了公婆的强烈反对。

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①女孩随母姓打乱了直系血亲关系②夫妻双方在家庭地位上是平等的,双方约定不能更改,故女孩可随母姓③公婆侵犯了李芳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④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A.①②B.②③C.②④D.③④【解析】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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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夫妻财产关系
(一)夫妻财产的含义 财产关系是夫妻双方在财产、抚养 和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夫妻财产的主要内容 夫妻财产主要包括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约定财产。
1.夫妻共有财产 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婚姻法》第 17 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具有只归 一方情形的除外。
解析
本题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甲向其弟借款虽以个人名
义,但该债务发生于其与乙结婚后,且该款所购商品房用于夫妻 共同居住,且材料中未交代该房为甲个人所有,故应为夫妻共同 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2.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专 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 18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甲于 2010 年与乙结婚,2011 年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 10 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12 年 3 月,甲、乙 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A.由甲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B.由乙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C )
杨某(女)与刘某(男)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在同一个 城市工作,并建立了恋爱关系。两人平时省吃俭用,共 同攒了几万元钱,购买了电视机、沙发、床等结婚用品, 并领取了结婚证,准备在“五一”期间举行婚礼。但刘 某在4月份的一次车祸中不幸死亡,处理完刘某的后事 后,在处理结婚用品时,杨某与刘某的父母之间产生了 分歧。 杨某认为,这些东西是她和刘某的共同财产,现在 刘某死亡,这些财产自然应归自己所有。而刘某的父母 则认为,杨某同自己的儿子只是登记了,既未举行婚礼, 又未同居,他们不是事实上的夫妻,所以结婚用品应当 由父母继承。
答案 (1)王某的行为是家庭暴力行为,是 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2)我国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 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 解。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予以行政处罚。所以其妻可以请求居委会、村 委会或所在单位予以劝阻、调解,对王某进行 批评教育,也可诉请公安机关对王某的行为予 以处罚,王某如果不可挽救,其妻亦可起诉离 婚。
观点二是“男主外,女主内”的传 统观念,不应该提倡。
小杨和妻子小许 2011 年 6 月在网上相识并 恋爱,相处半年之后,二人登记结婚。婚后 4 个月后,两人感情不和,经常闹矛盾,小杨 提出协议离婚。妻子小许认为,离婚是小杨 提出的,在夫妻财产分割上,自己应该多一 些,小杨不同意,二人产生分歧,小杨向法 院提出离婚请求。 思考:夫妻财产包括哪些?有关夫妻财产 的分割,法院会如何处理?
3.夫妻约定财产制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 约束力。
(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及互相 抚养的义务
2011 年 5 月,24 岁的小苹嫁给同镇年龄相当的男青年王刚。婚后 第二年,她在当地一家医院生下一名健康女婴,自己却因大出血被 医院切除子宫,永远地失去了生育能力。由于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处 置不当,经过协商,医院同意向小苹支付 5.2 万元赔偿款。随后其 丈夫王刚瞒着小苹从医院取走了这笔钱,在领取了赔偿金后,王刚 在妻子不知道的情况下, 擅自处理, 为此夫妻多次发生争执而分居。 此后小苹多次向丈夫索要赔偿款,均遭到拒绝。今年 3 月,小苹向 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同时要求王刚全额退还赔偿款, 但丈夫却认为, 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该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夫 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1) 一方的婚前财产,指一方在婚前已享有 所有权的财产和财产权利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 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 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指夫妻在婚姻关 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用于个 人生活需要的生活用品,主要是指具有明显 的个人专属性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P78探究提示
(1)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应 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房子 应归龚某个人所有。 (2)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知识产权的权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 妻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稿酬2万元为夫妻 两人共同所有,平均分配。
孙先生一直热衷于炒股票,婚前其股票资金已经达到 80 万元。婚后,他继续投资股市,又赚取了 20 万元。此时股市 行情开始下滑,孙先生把股票出清,共获资金 100 万元。他 想将大部分钱存起来,待市场好转再杀入,孙先生的妻子却 觉得股市风险太大,想将这笔钱用来购置房产,两人发生争 执。孙先生认为,这是婚前个人资产的投资只有自己才有权 支配。孙先生的妻子则认为,他们已经结婚,这笔钱是两人 的共同财产。两人相持不下。 应如何分割这 100 万元资金?为什么这样分割?
5-3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你怎么看?
一、夫妻间人身关系
夫妻人身关系,是指与夫妻双方在家庭 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1.夫妻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 会活动的自由。 3.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P77探究提示
观点一: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都有 参加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 双方家庭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 限制或干涉。所以观点一正确。
(1)王刚的想法正确吗?为什么?
答案 不正确。虽然《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该是夫妻共同的财 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支配权。但 同时明确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的范 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 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 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 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小苹获得的医疗赔偿,正是属于上述第二种情 况,应属于小苹个人财产。
答案 (1)孙先生分得 90 万元,其妻分得 10 万元。
(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前财 产归个人所有,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 列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 奖金; 生产、 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 得的财产, 但具有只归一方情形的除外; 其他 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 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孙先生婚前股票资金 80 万元归孙先生所有,婚后赚取的 20 万元为夫 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得 10 万元。
(2)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哪些?
答案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具有只归一方情形的除外;其他应当归 共同所有的财产。
(3)假如你是一名法官,如何处理本案?
答案 在本案中,小苹因子宫切除不能生 育,其所受到的精神痛苦众所周知,医院 为此所给予的赔偿款应作为小苹的个人财 产,归其个人所有,然而其丈夫将此款领 回擅自处理,其行为侵害了小苹的合法权 益。因此,王刚应该全额返还小苹的医疗 赔偿款 5.2 万元。
你认为结Hale Waihona Puke 用品应该如何处理?

(1)杨某与刘某已取得结婚证,即确立了夫妻关系, 应是合法夫妻。 (2)结婚用品虽是婚前财产,但杨某与刘某是以结婚 为目的而攒钱购买的,并且两人已登记结婚,应认 定其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一方 死亡时,其分割办法是一人一半。因此上述结婚用 品,杨某一半、刘某一半。 (3)刘某在车祸中死亡,其财产也变为遗产。根据婚 姻法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子 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刘某的遗产(一半结婚用 品)应由杨某和刘某的父母共同继承。
王某的妻子非常漂亮,青年们见之爱与其说笑 嬉闹。王某担心其妻红杏出墙经常尾随其妻进 行观察。时间久了说闲话的人也多起来,王某 更是不快。之后,每当王某发现其妻与男人说 话、嬉闹,回家便对妻子毒打。其妻身体上、 精神上都很受折磨。 问题探究 结合所学婚姻与家庭的有关法律知识对王某 的行为进行分析,并帮其妻提出几个解决办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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