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法学前沿问题
法学研究的前沿领域与趋势

法学研究的前沿领域与趋势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法学研究领域也在不断拓展和深化。
本文将探讨法学研究的前沿领域和趋势,展望未来发展的方向。
以下是本文的主要内容:一、智能科技与法律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物联网的发展,智能科技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
智能科技在各行各业都有着广泛应用,但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也愈发复杂。
例如,自动驾驶技术的出现引发了关于责任分摊和法律责任的争议;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引起了个人隐私和数据保护的关注等。
因此,智能科技与法律的研究成为了一个热门的前沿领域。
二、国际公法与全球治理全球化的进程使得国家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国际公法和全球治理的研究变得尤为重要。
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合作和规则制定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国际公法和全球治理的研究正是为了解决跨国问题而产生的。
例如,互联网的发展对国家主权、网络安全等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国际公法与全球治理的学者共同努力来解决。
三、法律与环境保护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日益严重,环境保护成为了全球共同关注的问题。
法律在环境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法律与环境保护的研究已成为法学界的热点。
比如,如何将环境权利纳入到法律体系中,如何构建适应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机制等,都是当前法学研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人权与法治人权与法治是法学研究的经典领域,也是永恒的主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法学界对于人权和法治的研究不仅局限于国内,还需关注国际人权标准和国际法治,以适应日益复杂的世界格局。
同时,随着社会的变革和进步,法治建设也面临新的挑战。
因此,在人权和法治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和实践价值。
五、数据保护与隐私权在数字化时代,个人数据保护和隐私权愈发受到关注。
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运用,给个人数据的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以及数据跨境流动的管理成为当前法学界研究的热点。
研究者们探索如何在与科技发展相适应的前提下,保护个人隐私权,维护公众利益。
中国法律史前沿问题(徐永康)

“法学前沿问题研究”课程
中国法律史前沿问题(讲课大纲)
主讲人:徐永康
10月22日上午
本专题旨在通过向博士生介绍中国法律史领域的前沿热点问题,培养博士生广博的学术兴趣、引导博士生关注理论前沿和疑难问题、启发其创新思维,促进博士生创造能力的发挥。
一、中国法律史研究的热点领域
1、由于地下出土文物的新发现,对相关年代的法律史进行新的探索。
例:秦汉时期法律史的研究
2、根据已有资料,对法律史上重要时期的法制状况和重要法律文献进行深入探讨。
例:《唐律疏议》研究
3、针对中国多民族具有悠久的法制发展历史的特点,开展民族法律史研究。
4、为给我国法制现代化提供借鉴,对清末以来法制转型的历史进行研究。
5、其他方面:例如民法史、司法制度史的研究(对部门法史研究的说明)
二、中国法律史学科的特点及近年来取得的进步
1、多学科研究方法的引入
2、立足于探寻真实的历史
3、对现实法治状况的关照
参考资料:
1、陈晓枫、柳正权:中国法制史研究世纪回眸,《法学评论》2001年第2期
2、张中秋、陈煜:2006年法律史学科新进展,《政法论坛》2007年第2期
3、张中秋、陈煜:2006年法律史学科新进展,《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
4、张中秋:中国法治进程中的法律史学(1978-2008),《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近年来我国法学研究领域前沿问题介绍

近年来我国法学研究领域前沿问题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学研究领域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壮大。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关注传统法学理论,还需要关注新兴的法学领域和问题。
本文将介绍近年来我国法学研究领域的前沿问题,以期为广大法学研究者提供一些启示和思路。
一、法律人工智能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被智能化解决。
法律人工智能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来辅助法律实践,包括基于自然语言处理的法律智能问答系统、基于机器学习的法律分类和预测等。
法律人工智能的出现,不仅可以提高法律实践的效率和准确性,还可以缓解法律资源匮乏的问题。
在未来,法律人工智能将成为法律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网络空间治理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空间治理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
网络空间治理是指在互联网空间中,对网络行为和网络资源进行管理和调控的过程。
在我国,网络空间治理已经成为国家战略。
近年来,我国在网络空间治理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包括网络安全法的颁布和实施、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的推进等。
未来,网络空间治理将成为全球性的热点问题,我国需要继续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的研究和实践。
三、普惠金融法律问题普惠金融是指为普通人提供金融服务和产品的金融业务。
普惠金融的发展,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在我国,普惠金融已经成为国家战略。
近年来,我国在普惠金融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包括金融科技的应用、金融机构的创新等。
但是,普惠金融也存在一些法律问题,例如金融监管的不足、合同条款的不公等。
未来,普惠金融法律问题将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
四、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是指以法治思想为核心,以法治理念为引领,以法治价值为内涵的文化。
在我国,法治文化建设已经成为国家战略。
近年来,我国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包括法治文化教育的普及、法治文化宣传的推进等。
但是,法治文化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法治文化的深度和广度不足、法治文化的实践不足等。
未来,法治文化建设将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
行政法学前沿问题介绍(2014)

行政法学的教学和科研既要立足于本 学科的传统问题和根本问题,对支撑本学 科发展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 研究,也要深刻抓住本学科的前沿问题, 对行政实践中重大、热点问题给予深切的 理论关注,对行政法治的发展规律和趋势 给予系统的理论阐释。
行 政 法 学 前 沿 问 题
行政法的理论基础 二. 新行政法 三. 软法与公共治理 四. 管制分析 五. 行政裁量规制研究 六. 行政程序研究 七. 行政法救济机制的整合
软法与公共治理的研究课题:
ຫໍສະໝຸດ 软法的界定与功能; 软法与硬法的关系; 软法所倡导的柔性行政、协商行政、合意行政对 转变执法方式的意义; 软法所倡导的自我管制、自律对于转变法律规范 的实施方式的重要意义; 软法所倡导的自我管制对于提升相对人地位,改 变执法结构,推进公共治理所具有的革命性意义。
行政法功能——“红灯理论”、 “绿灯理 论”。英美行政法学者在行政法理论基础方面, 主要从功能视角来分析行政法制度。 统一公法学—— 2003年以来,以袁曙宏教 授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识到了公法对社会建构的 脊梁性作用,倡导建立统一的公法学,旨在打破 部门公法学各自为政的封闭现状,汲取政治哲学 和科学及宪法学的学术资源,推进公法基础理论 和制度、方法论的整体进步。
软法现象也引起了域外公法学者的普遍关注。主要著述 包括: 1、斯德哥尔摩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Ulrika Morth编辑的 Soft Law in Governance and Regulation: An Interdisciplinary Analysis (Edward Elgar, 2004),从法律、 社会、政治和组织等方面探讨了软法和治理之间的关系。 2、日本文部省“21世纪杰出研究中心方案”资助的 “Soft Law and the State-Market Relationship: Forming a Base for Strategic Research in Education and Business Law”项目,收集和考察了软法的实证资料,其关注领域有政 府管制、知识产权和商法等,并且到目前为止已经出版了三 卷日文的《软法》杂志。
法学研究的前沿问题

法学研究的前沿问题当谈到法学研究的前沿问题时,一些经典的主题可能会立即浮现在脑海中——比如人权、环境保护、法治等。
是的,这些都是非常重要且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然而,本文将着眼于一些相对较新且在法学领域具有前瞻性的议题,涵盖了从技术变革到全球性挑战的多个领域。
一、人工智能和法律的交叉点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人工智能是如何与法律交叉的。
特别是在自动驾驶汽车和机器人的出现下,法律界面临着新的挑战。
例如,出现了一系列复杂的责任问题,涉及到谁应该负责,当出现事故时该如何分配责任等等。
同时,也需要探讨人工智能技术在法庭上的应用。
在某些情况下,人工智能程序可能能够提供更准确和客观的证据分析,但是如何确保此类证据的可靠性和可接受性也是一个需要面对的难题。
二、数据隐私与法律保护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数据已经成为一种非常宝贵的资源。
然而,数据的固有价值也引发了对个人隐私保护的重要问题。
虽然在各国都设有隐私保护法规,但随着技术的飞速发展,这些法规是否足够保护个人的数据隐私仍然是一个未知数。
像互联网巨头收集海量数据并分析、利用个人数据的案例屡见不鲜,这引起了对数据隐私保护法律框架的重新审视。
法学界需要思考如何制定更加有效的保护措施,以确保数据隐私在数字化时代得到妥善保护。
三、国际刑事司法的挑战国际刑事司法被广泛认为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法律进步之一。
然而,国际刑事法的实践并非一帆风顺,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例如,对战争罪犯和犯下严重人权侵犯的政治领导人的追究常常受到政治和地理因素的限制。
同时,在国际法的域外应用以及国家主权原则与全球治理之间的冲突问题上,也需要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通过与其他学科和跨领域的合作,法学界可以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并为国际刑事司法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
四、人工生命和法律伦理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工生命的研究也在不断推进。
克隆、合成生物学和基因编辑等领域的突破使我们面临许多法律和伦理上的问题。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前沿问题清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前言问题清单一、劳动法律制度前沿问题1.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2.劳动权3.劳动者的参与管理权4.劳动集体协商制度5.劳动合同的立法宗旨6.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7.劳动合同的形式问题8.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9.劳动规章制度10.竞业限制法律制度11.劳务派遣12.非典型劳动关系法律调整问题13.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完善14.就业援助制度15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制问题16.罢工的法律规制问题17.工会的维权机制18.“过劳死”的法律调整19.劳动者单方辞职制度20.非标准劳动关系21.家内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22.劳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23.培训协议的法律问题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前沿问题1.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构建3.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与监管4.工伤认定标准5.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6.生育保险权7.农村低保制度8.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创新9.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10.红十字会法律制度11.生活无着落者的社会救助制度12.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权问题三、阅读书目:1.汤黎虹:《社会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2.李宁等:《社会法的本土构建》,学林出版社,2007.3.从晓峰:《社会法专题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4.冯彦君:《和谐社会建设与社会法保障》,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8.5.郑尚元:《劳动法与社会法理论探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6.郑爱青:《劳动合同法十大热点评析》,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8.7.蒋月等:《中国农民工劳动权利保护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8.董保华:《社会法原论》,法律出版社,2003.9.常凯:《劳权论——当代中国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10.董保华:《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机制》,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0.11.贾俊玲主编:《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12.林嘉:《社会保障法的理念、实践与创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13.王全兴:《劳动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4.14.黄越钦:《劳动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15.【美】罗伯特.A.高尔曼著:《劳动法基本教程——劳工联合与集体谈判》,马静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16.【美】丹尼尔.奎因.米尔斯著:《劳工关系》,李丽林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17.[美]罗伯特•A•高尔曼著,马静等译,《劳动法基本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9月版。
法学理论前沿

法学理论前沿引言法学作为一门研究法律的学科,始终在不断发展和演变。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变革,法学理论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前沿。
本文将探讨当前法学理论的前沿领域,并分析其对法学研究和实践的影响。
普遍接受的法理观念的批判在法学理论的前沿领域中,对于普遍接受的法理观念的批判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传统的法律观念常常以权威和规则为核心,强调法律的形式和规定。
然而,人们对于法律的效力和公正性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质疑。
一些学者开始重新审视法律的目的和功能,试图为法学理论提供新的解释框架。
以人类权利为中心的法学在法学理论的前沿领域中,以人类权利为中心的法学逐渐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
人类权利的概念在二十世纪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推广,对于法学的影响也日益显现。
以人类权利为中心的法学试图从人的角度重新审视法律和司法制度,强调保护和尊重人的尊严和自由。
环境法学环境法学是另一个法学理论的前沿领域。
随着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等问题的日益严重,社会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也越来越强。
环境法学试图构建一种以保护环境为中心的法律体系,通过法律手段来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的恢复公正和司法公信力是法学研究和实践的核心问题之一。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一些案件的审判过程和结果引发了公众的质疑和争议,对司法系统的信任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因此,如何恢复公正和司法公信力成为法学理论前沿的研究方向之一。
学者们试图通过改革司法制度和审判程序,以及提高法官和律师的专业素质来解决这个问题。
技术与法律的交叉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普及,技术与法律的关系也日益密切。
新兴技术的出现给法律带来了很多新的挑战和问题,同时也为法学研究和实践提供了新的机遇。
比如人工智能、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等领域的发展给法律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涉及到数据隐私、网络安全和知识产权等方面。
因此,技术与法律的交叉成为了当前法学理论前沿的一个重要议题。
结论法学理论前沿领域的发展始终受到社会变革和人们需求的影响。
法学方法论研究的前沿问题

法学方法论研究的前沿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进程的推进,法学方法论的研究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法学方法论是研究法律科学研究方法、法律科学研究对象和法律科学研究规律的学科。
它不仅关注研究方法,还关注法学研究的内容和规律。
在法学方法论的研究中,存在一些前沿问题,本文将对其中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首先,法学方法论研究的前沿问题之一是法学的理论与实践的统一问题。
法学不仅仅是一门学科,更是一门实践科学。
法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保护人权和公正司法。
因此,如何将法学的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成为了法学方法论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实践中,法学的理论需要能够适用于具体的案件,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
同时,实践也会对法学的理论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
因此,法学方法论需要研究如何在理论和实践之间建立密切的联系,使法学理论能够为法律实践服务,同时又能够不断吸纳实践的经验和成果,确保法学的发展和创新。
其次,法学方法论研究的前沿问题之一是法学的跨学科研究。
法学作为一门学科,与其他学科有着紧密的联系。
法律问题往往涉及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而解决法律问题也需要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方法。
因此,如何实现法学与其他学科的跨学科研究,成为了法学方法论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跨学科研究中,需要明确各学科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规律,并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相互交叉和融合,以促进法学的学科交叉和创新。
另外,法学方法论研究的前沿问题之一是法律科技的应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法律科技已经广泛应用于法律实践中。
比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技术已经开始在司法领域有所运用。
在法学方法论研究中,如何利用法律科技提高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的效率和质量,成为了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法律科技的应用不仅可以在案例搜索、法律文书撰写、司法决策等方面提供帮助,还可以在法律政策制定、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因此,法学方法论需要研究法律科技的应用规律和方法,以适应科技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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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责任法第三十条关于互联网侵权责任分析。
我国《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的通知规则和知道规则,为实践中存在的很多富有争议的网络侵权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由于互联网本身是一种新生事物,网络侵权责任又是第一次规定在我国的基本法律当中,对于网络侵权的理解和适用仍会存在很多的模糊地带。
研究意义:网络侵权行为系全球性新兴法律课题,可结合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从网络服务者义务、侵权行为要件的角度对网络侵权加以分析。
2、胎儿民事权利保护
胎儿是否为“人”而享有民事权利和享受民事义务。
我国对人格的认定有多重学说“独立呼吸说”、“脱离母体说”、“独立意识说”等,我国并无关于胎儿民事权利保护的确切法条,仅在继承法中阐述了分割财产时应当保留胎儿应有的份额,该条规定是从何角度对胎儿的民事权利进行定位?法律对于胎儿的人格权定位为何?可结合国外学说试构建我国胎儿民事权利保护体系。
3、连带债务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不妨碍破产。
据了解,实践中对破产原因的认定标准,存在不同理解和认识。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破产原因有两个并列的标准,一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司法解释通过几个条文分别对破产原因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和“明显
缺乏清偿能力”几个关键概念作出了解释。
要特别强调的是,由于民事主体具有独立资格和地位,对每一个单独民事主体的清偿能力须分别审察,不同民事主体之间不存在清偿能力或破产原因认定上的连带关系,其他主体对债务人所负债务负有的连带责任是对债权人的责任,而不能视为债务人本人清偿能力的延伸或再生。
因此,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认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应当同时具备3个方面的要件:第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如债务人不否认或者无正当理由否认债权债务关系,或者债务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
这样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拖延破产程序启动。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的债务。
破产程序本质上属于概括执行程序,债务尚未到期的,债务人不负有立即履行的义务,故不应受执行程序的约束。
第三,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状态客观存在。
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4、人格权法立法问题分析。
笔者可从法国、德国、瑞士以及魁北克人格权法特点的对比介绍入手,进而提出我国《民法通则》中关于人格权法的立法属于中国独有的第五种模式,比起其他四种具有很大的优越性。
这种立法模式下将人格权作为基本民事权利的一种类型,从民法总则中分离了出来,而在民法分则中突出规定,使得人格权回复到其应由的地位,即与物权、债券、知识产权、身份权、继承权的同等地位。
对于《民法通则》所确立的人格权法中国立法模式,我们不
仅应该坚持下去,而且要继续发展,做出中国特色。
5、乡村地役权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首次规定了地役权,值得关注。
而乡村地役权与城市地役权是地役权的重要分类。
从历史演变看,乡村地役权存在于乡村田野,服务于农业耕作。
从我国的社会实践看,乡土社会成员的人情取向与熟人社会特质对乡村地役权制度的型塑产生了重要影响。
就乡村地役权的适用情况看,除受制于社会民众对该制度缺乏认知外,其较少适用与本身的特质以及社会主义公有制、其他替代性制度、人民的权利意识淡漠等也不无关系。
不过,随着宅基地使用与土地承包经营效率的提高、农业的立体化开发和人民权利意识的勃兴,对地役权的需求将会日趋强烈,乡村地役权的发展将会呈现新的发展趋势。
这要求理论和立法对此作出积极回应。
6、网络隐私与网络公共空间的法律规制。
人肉搜索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们之间提出问题、寻找答案相互关联性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是一种新型网络搜索引擎模式。
但目前其高速发展已经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对法律规制提出了新的要求。
笔者可结合网络隐私权保护与网络公共空间的规制,对在中国兴起的“人肉搜索”的基本背景、成因、社会功能以及法律规制的框架性结构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以便使得这一新的网络公共生活模式能够在一个规范化的法律框架之内充分发挥其正面功能,促进中国实体的公民社会与政府结构的现代化发育。
注:先从文章框架进行构建,不断扩充、细化提纲,最后寻找材料结合自身法律分析进行填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