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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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条件新规

回购条件新规

回购条件新规
回购条件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放宽现有“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条件,将触发条件之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30%”调整为“累计达到20%”,降低触发门槛。

2. 增设一项“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条件,将“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50%”作为触发条件之一,增加回购便利。

3. 取消禁止回购窗口期的规定,解决上市公司受制于窗口期无法回购的现实问题,减少回购区间限制,同时加强回购交易监控机制,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4. 适度放宽上市公司回购的基本条件,由“上市满一年”调整为“上市满六个月”,满足新上市公司回购需求。

5. 根据收盘集合竞价规则,将原限制收盘前半小时不得回购交易申报,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得申报,增加每日可回购时段。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

000056皇庭国际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000056皇庭国际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皇庭国际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为35,152.79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6,749.76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1.1倍。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28,401.46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80.79%。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12,355.75万元。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出为29,259.45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0,440.17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43.15%。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40.04%。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收到的现金有较大幅度增加,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提高。

2023年三季度,工资性支出有较大幅度增加,现金流出的刚性明显增强。

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三季度皇庭国际投资活动需要资金141.3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12,355.75万元。

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能够被企业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净流量满足。

2023年三季度皇庭国际筹资活动需要净支付资金6,321.11万元,也被经营活动所创造的资金满足。

总体来看,当期经营、投资、融资活动使企业的现金净流量增加。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2年三季度现金净亏空3,689.18万元,2023年三季度扭亏为盈,现金净增加5,892.89万元。

2023年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355.75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7,708.3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60.29%。

退市回购制度

退市回购制度

退市回购制度
退市回购制度是指上市公司在退市时回购其发行在外的股票,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持公司价值。

退市回购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回购条件:上市公司在退市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回购,例如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等。

2. 回购程序:上市公司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回购,例如发布回购公告、确定回购价格、与投资者协商等。

3. 回购方式: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回购,例如通过二级市场直接购买、通过协议转让等方式。

4. 回购资金来源:上市公司需要明确回购资金的来源,可以是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

5. 监管和法律责任:相关部门需要对上市公司退市回购进行监管,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退市回购制度并不是一种完美的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可能会引发市场操纵、信息披露不透明等问题。

因此,在制定退市回购制度时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并加强监管和规范。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股份回购是上市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回已发行的股份的行为,也是上市公司进行证券交易市场自身股权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行为,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2023年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进行修订。

一、回购对象范围扩大2023年修订的股份回购规则中,回购对象的范围将得到扩大。

除了现行规定中的股东、董监高等特定对象外,上市公司还可以回购其发行的存续股份。

这一改变将增加了上市公司回购的灵活性,有助于上市公司更好地运用股份回购规则来调整股权结构,提升公司自身价值。

二、回购方式多元化在2023年修订的股份回购规则中,回购方式将更加多元化。

除了现行规定的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外,上市公司还可以通过协议、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回购。

这一变化将使得回购更加灵活、高效,适应不同市场环境和公司需求。

三、回购资金来源规定2023年修订的股份回购规则还对回购资金来源作出了明确规定。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应来自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来源,不得违反财务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利益。

这一规定旨在避免上市公司以违规手段获取回购资金,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回购数量和期限限制2023年修订的股份回购规则对回购数量和期限也进行了限制。

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同时每日回购的股份数量也有明确规定。

此外,回购的最高回购价格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次公告的每股净资产价值的25倍。

这些限制旨在防止上市公司通过过度回购、高价回购等手段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五、回购信息披露要求2023年修订的股份回购规则对信息披露要求也进行了完善。

上市公司在回购过程中应及时披露回购计划、回购进度、回购价格等信息,保证投资者获取足够的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

同时,对于回购完成后的股份处理情况,上市公司也应及时进行披露。

这些要求有助于提升市场的透明度,提供更准确、及时的信息,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回购和深交所企债逆回购知识

回购和深交所企债逆回购知识

国债逆回购和企业债逆回购知识介绍国债回购手续费率?交易品种费用项目费用标注1天回购佣金成交金额的0.001%2天回购佣金成交金额的0.002%3天回购佣金成交金额的0.003%4天回购佣金成交金额的0.004%7天回购佣金成交金额的0.005%14天回购佣金成交金额的0.01%28天回购佣金成交金额的0.02%28天以上佣金成交金额的0.03%收益率如何计算?情景模拟:如你交易10万元204001,即填卖出单,单价按大盘和股票一样,如是5.35。

这样你第二天可获收益为100000*5.35%/360=14.86元。

优势:1.资金安全;2.较高的收益率;3.目前我国有关国债的收益收入免所得税。

缺点:1.及时性比较强,需要在买入前关注价格波动,适合短期理财或者有人帮忙关注信息者。

国债以及企债品种及代码?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质押式国债回购分为1天、2天、3天、4天、7天、l4天、28天、91天、l82天9个回购品种。

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品种、名称_及代码1天国债回购 GC001 2040012天国债回购 GC002 2040023天国债回购 GC003 2040034天国债回购 GG004 2040047天国债回购 GC007 20400714天国债回购 GC014 20401428天国债回购 GC028 20402891天国债回购 GC091 20409l182天国债回购 GCl82 204182上海证券交易所质押式企业债回购交易品种、名称及代码品种名称代码1天企业债回购 RC001 2020013天企业债回购 RC003 2020037天企业债回购 RC007 202007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现有质押式国债回购品种有1天、2天、3天、4天、7天、l4天、28天、63天、91天、l82天、273天等11个回购品种。

深圳证券交易所现有质押式国债回购品种、名称及代码1天回购 R00l 1318102天回购 R002 1318ll3天回购 R003 1318004天回购 R004 1318097天回购 R007 13180114天回购 R014 13180228天回购 R028 13180363天回购 R063 13180491天回购 R091 131805182天回购 R182 131806273天回购 R273 131807深圳证券交易所质押式企业债回购品种、名称及代码1天回购 RC——001 1319102天回购 RC——002 13191l3天回购 RC——003 1319007天回购 RC——007 131901申报数量及手数?上海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必须为100手(10万资金)的整数倍,单笔数量不超过1万手(1000万资金);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9.01.18•【文号】深证会〔2019〕41号•【施行日期】2019.01.1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会〔2019〕41号各会员单位:为进一步防范和化解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回购)风险,保障市场稳健运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就股票质押回购违约处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融入方股票质押回购违约,确需延期以纾解其信用风险的,若累计回购期限已实际满3年或者3个月内将满3年,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延期后累计的回购期限可以超过3年。

二、新增股票质押回购融入资金全部用于偿还违约合约债务的,不适用《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的以下规定:(一)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关于单一证券公司或资管计划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 股股票质押数量上限,以及第二款关于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上限的规定,但会员应当加强相应股票质押回购标的证券管理、盯市管理;(二)第六十七条关于资产管理计划不得作为融出方参与涉及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协议股票质押回购的规定,但管理人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或其他相关文件中向客户充分揭示该股票涉及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协议的相关情况,以及因融入方履行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协议可能产生的风险,且业务协议关于不涉及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协议的声明与保证须作相应修改;(三)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关于股票质押率上限的规定,但会员应当依据标的证券资质、融入方资信、回购期限、第三方担保等因素审慎确定和调整标的证券的质押率上限。

三、会员应当核实股票质押回购是否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

出现前述两条规定情形的,会员应当审慎评估融入方的信用风险和履约能力,并以书面或者电子形式记载、留存评估结果。

相关会员应当在合约延期或者相关交易发生后的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见附件)。

向深交所申请回购股票注销流程

向深交所申请回购股票注销流程

向深交所申请回购股票注销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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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回购协议书

对赌回购协议书

对赌回购协议书甲方(回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拥有进行本协议项下交易的合法资格和权利。

2. 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拥有进行本协议项下投资的合法资格和权利。

3. 双方基于对甲方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乙方投资回报的期望,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对赌回购协议。

第一条定义1.1 对赌条件:指本协议中约定的,甲方需满足的特定业绩目标或其他条件。

1.2 回购条件:指本协议中约定的,当甲方未能满足对赌条件时,甲方需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乙方所持股份的条件。

1.3 回购价格: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的回购其股份的金额。

第二条对赌条件及回购条件2.1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达到以下业绩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若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达到上述业绩目标,则触发回购条件,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回购乙方所持股份。

第三条回购价格及支付方式3.1 回购价格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甲方应在回购条件触发后的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回购款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1 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时间完成业绩目标。

4.1.2 甲方有权利在满足对赌条件后,继续持有乙方所投资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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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19-79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2018年12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具体用途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包括A股和B股。

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全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高于人民币8.9元/股(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现金分红,回购价格调整为不高于人民币8.89元/股);本次回购的B股股份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高于等值人民币3.5元/股(按港币计价回购价格上限为港币4元/股。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现金分红,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港币3.99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12月2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

公司根据《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3个交易
日内公告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2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B股共6,185,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

回购股份类别:A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5,369,1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48/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2,737,737.33元(含交易费用)。

回购股份类别:B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816,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港币2.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港币2.1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港币2,098,958.10元(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24日,公司回购总金额未达到回购方案计划金额下限。

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实施与回购方案之间没有其他差异。

公司本次回购总金额未达到回购方案计划金额下限,主要原因如下:
1、经济形势变化
公司发布回购股份方案后,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

受金融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为确保优先满足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回购进度有所放缓。

2、受回购窗口期限制较多
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股份。

回购期间内,公司先后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外,公司于回购期间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筹划并公告了转让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等事项。

基于上述事项影响,公司可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窗口减少,回购实施机会受到了一定限制。

三、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2019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2019-011)。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控制的深圳市皇庭产
业控股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至1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16,06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

2、2019年8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控制的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4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

3、2019年10月17日,公司独立董事陈建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5%。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A股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累计成交量28,089,810股的25%,即7,022,452股。

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B股股份的数量均未超过100万股。

4、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五、股份预计变动情况
1、若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全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并全部锁定,本次回购的B股股份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2、若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未能在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而导致全部注销,本次回购的B股股份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2019年10月17日,公司独立董事陈建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5,900股。

因高管锁定股为按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5%进行锁定,故在回购期间公司限售股份增加4,425股。

六、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将全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次回购的B股股份将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中,若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未被授出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回购股份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注销手续。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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