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预包装食品标签)分析

合集下载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生产日期
标注方式
若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位置”的形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
禁止要求
生产日期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但如果整个食品标签以不干胶形式制作,包括“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等日期内容,整个不干胶加贴在食品包装上符合本标准规定。
成分或配料表
引导词
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导词;若原料已变成其他成分(例如酒等发酵产品),可用“原料”“原料与辅料”标示
1、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2、进口国(地区)无要求的,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致敏物质标注(不强制)
致敏物质作为配料
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加工程序中加入致敏物质
宜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表二、标签强制标注内容
标识的强制标注具体内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地(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条形码;(十)营养成分表(有豁免,具体看下方内容)
表三、标签强制内容的具体标识要求
2)商品标签的最大面面积小于40cm2或全部可印刷面积小于80cm2
3)产品本身是直径小于3cm的圆柱体
营养成分表
不需要强制标示的食品
(不得有任何营养信息描述,否则仍需标注)
(1)生鲜食品;
(2)乙醇含量≥%的饮料酒类;
(3)包装总表面积≤100cm2 或最大表面面积≤20cm2 的食品;
(4)现制现售的食品;
写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地。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关于进出口产品标注
进口食品的标注要求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进口食品生产者的标注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如、澳门、),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出口产品
1、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配料书写顺序
按加入量递减顺序写,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复合配料(不包括食品添加剂)
应标示复合配料名称,并在括号按递减顺序写明它的原始配料。但有例外,即已有相关标准,且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则不需要标示原始配料。
配料中“水”的标示
若在食品制造、加工过程中,有水加入,则应在配料表中标示,但挥发的水或其他挥发性配料不需标示。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表一、标签整体要求
表二、标签强制标注容
表三、标签强制容的具体标识要求
表一、标签整体要求
具体容
具体要求
产品标签方式
可粘贴
粘贴、印刷、标识在包装上,但食品标识不得与食品或者其包装分离。(加贴缺失信息可以去质监局打加贴报告,以防被撕掉遭恶意举报)
产品标签要求
标签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或者其包装上。
2、进口国(地区)无要求的,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致敏物质标注(不强制)
致敏物质作为配料
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加工程序中加入致敏物质
宜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表二、标签强制标注容
标识的强制标注具体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地(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条形码;(十)营养成分表(有豁免,具体看下方容)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条形码放大系数(0.8-2.0)
从被委托方拿到条形码后,不得任意放大缩小。
条形码放置数量限制
1、一个商品不能有两个以上代表不同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
2、通常一个商品只放一个条码,但对于沉重、体积大、不规则等商品,可放置一个以上标示同一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
申请8位代码的情形
一、包装很小
二、1)13位代码的条码符号的印刷面积超过商品标签最大面积的四分之一或者全部可印刷面积的八分之一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
标识方式
自行加印(贴)
QS标示
可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条形码
必须标示条形码的产品(我公司的茶叶、月饼、奶茶等必须标注)
(一)食品、卷烟、酒、饮料、保健品;
(二)化妆品、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制规定放置位置,只要遵循便于扫描操作和识别的原则即可。(首选位置:包装背面右下半侧)
关于“新创名称”等的注意事项
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净含量
标示内容
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例:净含量:2克)
标示要求(约数)
不能用约数来表示净含量(例:净含量:约2克这种表述错误)
1、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2、进口国(地区)无要求的,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致敏物质标注(不强制)
致敏物质作为配料
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加工程序中加入致敏物质
宜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中常见问题的分析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中常见问题的分析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中常见问题的分析作者:王柏兴来源:《现代食品》 2018年第12期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节奏的加快,预包装食品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则为人们了解自己所购买食品的质量提供了直接有效的信息,本文依据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要求,对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给予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食品;预包装;标签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and the accelerated pace of people’s lives,Prepackaged food has become a necessity in people’s daily life. The label of prepackaged food providesdirect and effective information for people to understand the quality of food purchased. This article isbased on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GB 7718-2011General Guidelines for Food Safety National Standards forPrepackaged Foods, analyzes some problems existing in label identification of pre packaged food, and gives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Key words:Food; Prepackaged; Labels中图分类号:TS207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1] 中对预包装食品的定义是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对食品分装企业食品标签标注的几点看法

对食品分装企业食品标签标注的几点看法

对食品分装企业食品标签标注的几点看法食品标签是消费者获取产品信息的首要载体,做好食品标签管理,既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的需求。

国家允许部分食品进行分装生产,但目前部分食品分装企业的食品标签标注却存在一些争议,亟需进一步明确规范,以期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一、生产日期的标注问题现阶段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标注的依据主要是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标签通则》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标签通则》只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如果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应同时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和特殊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标签通则》上规定的“生产日期为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分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食品保质期也应该是从这一天开始计算。

而作为分装企业,他的原料是从所分装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货,那么分装食品企业最终标注的产品生产日期应该怎么标示呢?是标注分装产品最终形成的日期还是应该标注该产品出生产企业的生产日期呢?食品分装企业为了利益最大化,也不排除那些不诚信分装企业会在某产品的保质期前夕进货分装,他更倾向于将食品的生产日期标注为分装日期,但笔者认为应该标示该产品原企业的生产日期,也就是分装企业进货时生产企业提供的生产日期,只有这样才能明示消费者在该产品真正的保质期之前食用;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大程度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乃是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配料表中各成分的标注问题预包装食品中配料表的标识要求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标签通则》中已有详细描述,这里就不再赘述。

笔者在基层检测中心工作多年,实践中遇到了很多分装企业产品标签标识问题。

主要观点分两类:一种认为食品配料表只标识生产企业的产品名称即可,原因是作为分装企业,他的原料和最终产品是一样的,并且在分装过程中没有再次生产的行为;另一种则认为作为分装企业最终产品的配料表标识应该秉承该产品生产企业的配料表标识。

预包装食品标签及营养标签通则介绍课件

预包装食品标签及营养标签通则介绍课件

NRV%指某种营养素含量占每日推荐 摄入量的比例,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 中该营养素的含量与人体所需之间的 比例关系。
营养声称解读
营养声称是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 述和声明,如低脂肪、高纤维等

营养声称应基于科学依据,经过 严格审批,不得随意使用。
消费者在选择食品时,应留意标 签上的营养声称,了解食品的营 养特点,但不应过分依赖声称而
06
常见问题解答
如何正确理解营养成分表?
总结词
营养成分表是预包装食品标签上用以说明食品营养成分特点的表格,是消费者了解食品营养组成的重 要依据。
详细描述
营养成分表通常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等核心营养素,以及一些可选营养成分, 如维生素、矿物质等。表中会列出每100克或每份食品中各营养成分的含量,以及NRV%数值,即每 100克或每份食品中该营养成分占每日推荐摄入量的百分比。
监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 订营养标签国家标准,各级卫生行 政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04
营养标签内容解读
营养成分表解读
营养成分表是预包装食品标签上用以 说明食品营养成分特点的表格,包括 项目、含量值和NRV%三列。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仔细查看营 养成分表,比较不同产品中同一营养 素的含量,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食品 。
和营养成分功成分名称、含量 和所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的
规范性表格。
营养声称
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 ,如低脂肪、高纤维等。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关于食品中营养成分功能作用 的声明,如钙有助于维持骨骼
健康。
营养标签的重要性
指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
消费者可以根据营养标签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满足营养需求。

预包装食品查看标签的注意事项

预包装食品查看标签的注意事项

查看食品标签标识(清全规真,Q生类营配)1.看标签标识是否清晰(食品标签必须打印到最小包装上。

食品标签上的一切内容,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必须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时清晰醒目、易于辨认和识读。

)2.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必须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进口食品必须标明原产国名及在国内分装或销售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方法、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等。

)3.看标签文字是否规范(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上的文字必须是规范的汉字。

不可错字漏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但必须拼写正确,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另外,进口食品必须附有中文标识或说明。

)4.看标签内容是否真实(食品标签的上的内容,不得出现错误,如由于疏忽或知识的差错,误将配料表标成成分表等;也不能用容易引起误解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如某厂生产的饼干根据其形状及颜色称为“多维杏子干”,消费者会误认为是杏干。

)5.看生产许可证号和标志(每一个正规的食品生产厂家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号以QS 开头,简称QS证,其标志为蓝色大写的S,并标识在食品标签醒目的位置上。

)6.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藏方法7.看食品类别(食品分类是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只适用于查询添加剂。

比如你要买牛奶产品,就要看食品类别,如果是“调味牛奶”或“调味乳”,则说明产品是在牛奶中加了咖啡和糖。

如果食品类别是“乳饮料”则是用水添加了糖、增稠剂、咖啡和少量牛奶制成的的饮料。

乳饮料不能算真正的奶类产品,其营养成分比较低,且含有大量添加剂,应少饮为宜。

)8.看营养成分表(食品标签上的营养成分应标注5个以上,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含量,以及这些含量占一日营养供应参考值(NRV)的比例。

看营养成分表可以帮助你购买到想要获取的营养,而避开那些你不想要的多余营养。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品牌与标准化质量检测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刘然(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辽宁沈阳110000)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实施已经一年多,但是很多企业在执行过程中还出现许多问题,笔者根据检验经验,归纳整理出食品标签容易出现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供企业和监管人员参考。

1食品名称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造成食品名称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管理人员对标准的规定不了解,或主观故意存在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等心理,从其标示的食品名称上无法判断产品属于哪一类,导致食品名称未反映产品真实属性或食品名称与配料表不符等情况发生。

2配料(原料)表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配料中各种配料、食品添加剂均应按要求标示具体名称。

造成配料表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管理人员在GB7718-2004被GB7718-2011替代后,对新标准规定了解不够,不能按新标准规定执行;在新旧标准交替过程中,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仍使用旧包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复合添加剂等原辅材料时,将未知添加剂带入成品中,导致各种配料未标示具体名称、配料表各配料标示顺序不正确等等。

3净含量和规格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规格的标示应由单件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和件数组成。

净含量和规格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管理人员对标签态度不严谨,导致净含量计量单位不规范,净含量未标示具体数值,外包装与合格证的净含量标示不一致等。

4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产地)食品标签应标示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其中联系方式应至少包括:电话、传真、网络联系方式等,或与地址一并标示的邮政地址)。

造成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产地)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管理人员在GB7718-2004被GB 7718-2011替代后,对新标准规定的新增强制性标示内容了解不够,不能按新标准规定执行;在新旧标准交替过程中,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仍使用旧包装等,导致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产地)未标示;还有的企业由于所属地域重新划分的原因,外包装没有重新及时更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配料清单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清单。单一 配料的食品除外。 本条是要求除单一配料(原料)的食品必须在食 品标签上标示“配料清单”。 “单一配料的食品”是指由一种原料(不加辅 料和食品添加剂)加工制成的食品。
•配料清单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作标题。
•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 减顺序一 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 2% 的配料可 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预包装食品标签
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
李娟
内 容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国家质监总局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食品标签相关法律法规简介 食品标签标注项小结
业务简介
第一部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国家标准释义
一、术语和定义 食品标签 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 明物。
食品标签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把文字、图形、 符号印制或压印在食品的包装盒、袋、瓶、罐或其 他包装容器上;一种是单独印制纸签、塑料薄膜签 或其他制品签,粘贴在食品包装容器上。无论采用 哪种形式, 都是食品制造者、包装者 (或分装者)或经 销者向消费者的承诺。 “一切说明物” 包括吊牌、 附签或商标。
由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食品通过物理混合而成
且外观均匀一致难以相互分离的食品,其名 称应当反映该食品的混合属性和分类(类属 )名称。
以动、植物食物为原料,采用特定的加工工
艺制作,用以模仿其他生物的个体、器官、 组织等特征的食品,应当在名称前冠以“人 造”、“仿”或者“素”等字样,并标注该 食品真实属性的分类(类属)名称。
•无国家标准或பைடு நூலகம்业标准规定的名称时,应使用 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本条是指在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名称的 情况下,可以使用各地广为流传、通俗易懂的 名称,但前提是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
•可以标示 “新创名称”、“奇特名称”、 “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 名称”或“商标名称”,但应在所示名称的 邻近部位标示食品真实属性专用名称。 ※ “ 新创名称 ” 是指历史上从未出现而又令 人费解的名称,如:果珍、果茶等。 ※ “ 奇特名称”是指脱离食品范畴、希奇古 怪的名称, 如:一滴香、皇上皇。 ※ “ 音译名称 ” 是指根据外文发音直接译过 来的名称,如:克力架,芝士等。
•当“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 “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 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 ( 词语 ) 时, 应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 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当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字号不同易使人误解 食品属性时,也应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 的专用名称。如“橙汁饮料”中的“橙汁”、“饮 料”,“巧克力夹心饼干”中的“巧克力”、“夹 心饼干”,都应使用同一字号。
二、强制标示内容



1.食品名称 2.配料清单 3.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4.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联系方式 5.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6.产品标准号 7.质量(品质)等级(标准中有此规定的) 8.产地 (123号令) 9.生产许可证编号 (123号令和食品安全法) 10.贮存条件 (食品安全法) 11.其他强制标示内容(辐照、转基因、规格、分装等)
1食品名称
•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 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 醒目位置” 就是食品标签最引人注目的,消 费者购买或食用时一目了然的部位。 “ 真实属性” 就是食品本身固有的性质、特性、 特征,使消费者一看食品名称就能联想到食品 的本质。
•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 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 的名称。 • eg.“等效的名称”——酸牛乳和酸牛奶
2 清晰、醒目、持久,通俗易懂、准确、有科学依据, 不得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科学营养常识。 eg “本产品所含大豆蛋白,优于乳蛋白” 3 不得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 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 消费者; eg “多维”——误解真实性
含乳饮料,命名“xx奶”,标签上画一条奶牛——欺骗 “菠萝味饮料”的标签上画菠萝——暗示性图形 “酸牛奶饮料”——“酸牛奶”特号字,“饮料”字号小
4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不得与包装物(容器)分离。
5 应使用规范汉字,不包括注册商标;可同时使用拼 音或少数民族文字,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可同时 使用外文,应与汉字有对应关系,不得大于相应的 汉字。
“规范汉字”是指1956年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中的 简化字和未简化的其他规范汉字
6 包装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平方厘米时,强制标示内 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相当 于小7号字)
二. 基本要求
1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eg《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经批准生产经营的 食品禁止宣传疗效或保健作用。禁止有“疗效食品”, “强壮食品”、“补品”、“营养滋补食品”或其他类似 词句。 eg《啤酒》《果冻》要求标示警示语。
本条是对配料清单标示方法的要求。
※ “ 各种配料”是指所有配料 , 尤其是饮料中 “水和食品添加剂”不能遗漏。
配料表中不能加“等”字。
※ “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 排列”主要是指调味料、食品添加剂,在配料 比例中占的份额很少,不要求按递减顺序排列 。 ※ “各种配料”不包括食品本身在制造或配制 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也不包括原料、辅料、 复合配料本身以外的物质。 预包装食品所用的原料、辅料、食品添加 剂成分比较复杂,不应利用配料清单过分追究 未添加的成分。
※ “ 地区俚语名称 ”是指通行面极窄的方言名 称,如: “山芋”、马蹄。
※ “牌号名称”和“商标名称” 意思相同,是 企业或经销者以注册或未注册的商标名称命名 的食品名称,如 : 娃哈哈、健力宝、燕潮酩等。 在使用上述名称时,必须标有与其相对应的真 实属性的名称,如: 果茶 (山楂果肉果汁饮料); 果珍 (速溶橙味固体饮料); 克力架 (饼干); 芝士 (奶酪);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