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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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市卫生监督工作

2012年我市卫生监督工作

2012年我市卫生监督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卫生部、市卫生局各项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体系、能力和队伍建设,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强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

一、继续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一)积极推进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卫生监督机构加快房屋建设速度;深化卫生监督机构内部建设,建立通畅的工作机制;以实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为契机,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底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以深化卫生监督信息报告为着力点,建立餐饮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积极推动卫生监督工作的信息化系统建设。

(三)加强卫生监督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及应急培训、考核、演练、常态管理等制度机制,提高卫生监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四)以强化卫生监督“科教研”为切入点,加大卫生监督内涵建设,加强卫生监督国际、省际间的对外交流合作,加强卫生监督软课题研究,提升卫生监督的科学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继续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推进卫生监督员规范化培训教育,开展练兵比武、网络教育,军训培训,强化专业能力培训考核,全面提升卫生监督员素质、水平。

(六)推进卫生监督文化建设。

开辟新途径,探索新办法,运用新载体,创造新机制,增强卫生监督文化的感染力、影响力和生命力,提升卫生监督事业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落实公共卫生基本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一)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导推动。

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探索符合天津实际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模式和管理方法,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推动。

鼓励区县按照卫生部要求,在乡镇街建立卫生监督分支机构,组织指导基层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二)开展培训教育,加强工作指导。

积极推动编写培训教材,加强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和基层卫生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

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内容和程序,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意识和作用,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开展工作交流和经验推广。

XXX卫生监督所2012年工作计划.

XXX卫生监督所2012年工作计划.

XXX卫生监督所2012年工作计划2012年我区卫生监督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卫生监督执法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全区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一、建章立制,提升卫生监督能力1、健全制度,提升管理能力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全体干部职工应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遵守管理制度,努力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全区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

加强内部管理,内练功夫,外树形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2、完善体制,提升组织能力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体制。

从我区实际出发,要理顺机制,扩大街场乡镇卫生监督覆盖面,,实现卫生监督重心下移、关口前置的新格局,逐步构建覆盖城镇、体制顺畅、职能健全、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

加快理顺卫生监督运行机制。

结合工作特点,围绕规范许可、严格监督、依法处罚“三大环节”,有效整合卫生监督资源。

3、加强培训,全面提升监督员素质以《卫生监督员培训大纲》和《卫生监督员培训系列教材》为依据,举办卫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业务培训,强化卫生执法培训,规范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工作,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执法技术、执法效率及工作水平,为促进卫生监督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和《武汉市卫生监督协管员行为规范》等制度,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大力弘扬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主旋律,宣传报道依法行政、为民执法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做好卫生执法公示公告工作,曝光严重损害人民健康行为的违法案件,震慑违法者,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4、加快基础建设,提高机构能力2012年,区卫生监督所要积极参与办公用房改造工程建设。

在大楼建设的同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卫生监督设备,全面加强卫生监督的能力建设。

二、抓重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1、医疗机构与传染病防治监督。

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2012年卫生监督一科工作计划1、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1)全面开展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乡镇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聘用人员,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违法行为。

(2)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

(3)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4)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5)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

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6)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

2、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1)切实抓好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监管,逐步开展学校教室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2)建立并推行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乡镇供水单位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的监督监测工作.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

(2)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

(3)开展医疗废水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消毒处置及运送工作。

(4)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监督检查。

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无锡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锡卫法监[2012]15号

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无锡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锡卫法监[2012]15号

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无锡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无锡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锡卫法监〔2012〕15号)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现将《2012年无锡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2012年无锡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2012年,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全市卫生中心工作,继续以体系现代化、队伍职业化、监督精细化、执法规范化和服务优质化“五化”为目标,以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卫生等重大民生问题为重点,切实履职,强化监管,开拓创新,服务全市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大局,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开拓我市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一、巩固发展体系建设成果,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1. 巩固扩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成果。

按照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回头看”,对各地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复核,以巩固和扩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成果。

2.继续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

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2011版)》和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以及省、市医改文件有关精神,继续全面推进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全面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加快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有效实施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制度和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监测、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功能的正常使用,探索建设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

2012年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

2012年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2012年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职业病防治》宣传贯彻为契机,深入贯彻国务院40号文件,全面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深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进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努力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遏制重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一、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工作1、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宣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

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以及基层、广大企业和职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努力营造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2、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告知活动。

向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发放“职业病防治告知书”,将《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企业职业卫生法定义务以及职业卫生监管的相关事项等作为重点内容告知企业,帮助企业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治义务,自觉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3、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专题学习培训。

突出搞好全省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法》的专题培训。

今年,全省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轮训一遍。

二、全面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1、落实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

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的通知》(苏安监〔2011〕152号)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管理制度。

2012年,全省木制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和制鞋、水泥生产和铅酸蓄电池生产五个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和各地专项治理的重点行业必须建立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做到管理机构建立、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工作落实。

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2.03.22•【字号】兰卫法发[2012]80号•【施行日期】2012.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兰卫法发〔2012〕80号)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卫法监发〔2012〕61号)精神,现将《2012年兰州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201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2012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加强卫生法制工作,紧紧围绕深化医改中心任务,以强化能力建设为基础,以重点督查和专项稽查为抓手,依法加快卫生法制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职业病防治与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监督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医疗服务和采供血等执法监督力度,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一、加强卫生法制工作(一)继续推进依法行政。

以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决定,认真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活动。

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卫生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培训,提高全市医务工作者的法律素质,营造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力争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率达到95%以上。

(二)完善卫生立法工作。

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做好《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立法调研、立法草案修订等工作,力争完成立法工作目标。

(三)推进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及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安排一、加强和创新监管政策措施,有效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1. 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组织广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认真学习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提高监管人员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

2. 抓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任务的分解落实。

根据《规划》及《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将《规划》相关目标任务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3. 加强监管政策措施研究。

结合职业病危害形势和监管工作实际,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政策措施研究,不断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加大监管工作力度,促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上水平、见实效。

二、完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机制4. 加强职业卫生法规规章建设工作。

启动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建立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等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职业卫生法规规章,完善职业卫生监管法规规章体系。

5. 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

研究起草金矿、木质家具制造、制鞋等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因素工程控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等相关标准,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6. 加强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

以防治煤尘、矽尘、高毒物质等职业病危害为重点,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煤矿、花岗岩和石英岩类矿山、石棉、木质家具制造等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选择5个左右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整治,争取到2013年底这些行业领域率先实现《规划》目标。

三、夯实“三项基础”,完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体系7. 积极划转和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职责。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12年上海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卫监督[2012]004号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12年上海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卫监督[2012]004号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12年上海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12年上海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卫监督〔2012〕004号)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将《2012年上海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2012年上海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2012年上海市卫生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及市委九届十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进一步落实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医改任务,推进实施上海卫生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理顺卫生监督体制,推动全市卫生监督工作科学发展,努力提升卫生监督能力,提高执法效能,依法严格履行卫生监管职责,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1、加强本市卫生监督机构及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

进一步改善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现场检测仪器设备、执法车辆和办公取证装备条件;研究制定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设置标准,积极推进有关区县设立卫生监督派出机构,扎实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不断完善基层卫生监督网络,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

2、加强卫生监督人才队伍建设。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核定的卫生监督人员编制,加强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配备,确保日常监管工作正常开展;贯彻落实《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和《上海市卫生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大本市卫生监督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完善卫生监督员规范化培训管理,强化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卫生监督员综合业务能力,加快国家级卫生监督员培训基地的建设,启动在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建立3至5个卫生监督员综合培训实践基地,完善现有15个卫生监督员专业培训实践基地工作机制,建立相关专业培训师资库;组建由市级卫生监督机构牵头,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的重大案件全市机动执法队伍,有效提升对重大事件的应对能力;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扶持和资助卫生监督学科建设,遴选和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或专家型卫生监督员、业务骨干和优秀中青年卫生监督员;积极配合编制管理部门推进卫生监督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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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卫监所发…2012‟1号关于印发2012年兵团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科室:现将《2012年兵团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与讨论,明确目标与任务,突出重点,全面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2012年兵团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要点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总体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及兵团党委六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2012年兵团卫生工作会议要求,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以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为重点,以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文化建设为载体,依法履职,强化监管,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队伍思想素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严格卫生监督队伍管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一)促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贯彻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2011版)》,加大对基层卫生监督房屋和设备装备建设项目的指导力度,促进人员进编工作。

(二)继续强化单位内部管理。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激发监督人员的工作热情,强化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和凝聚力,努力营造团结向上、行为规范、不畏艰难、奋发进取的良好氛围。

积极探索卫生监督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和纠风工作,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三)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人才培养和队伍管理。

依据卫生部《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结合兵团实际,统筹规划,把握需求,分类培训,注重能力和实效。

利用在线网络与集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重点为兵团基层培训一批复合型卫生监督执法人才,卫生监督紧缺人才、卫生监督管理干部和新录用卫生监督员。

更新培训理念,创新培训形式,完善培训制度,优化培训内容,不断提高一线卫生监督员综合执法办案能力和创新管理能力。

(四)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以国家和兵团卫生监督信息业务平台为核心,以建设卫生监督日常业务系统为重点,不断完善卫生监督网络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卫生监督信息,推进政务公开。

(五)抓好宣传报道和门户网站工作。

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和群众的卫生法律意识以及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认识。

对兵团卫生监督信息门户网站及时进行维护、更新,推动基层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确保信息畅通。

二、严格执行卫生行政许可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各项相关工作职责(一)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模式和运作机制的调查研究,探索建立适应兵团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卫生行政许可管理模式。

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逐步提高卫生行政许可的准入条件。

重点加强集中式供水、餐饮服务、公共场所、放射诊疗的卫生许可工作。

(二)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师(市)、团场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的培训、指导与专项稽查,每年不少于1次,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目标。

(三)全面开展团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许可工作,严把准入条件,确保广大职工群众饮用水的安全。

(四)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在年内完成剩余师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资质申请的资料审查与现场核查及兵、师两级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核发工作。

(五)继续做好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前置审批工作。

做好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工作。

(六)进一步推进兵团辖区内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督促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资质认证工作,力争实现大多数师(市)有职业病诊断机构、有条件的中心团场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目标,逐步使辖区内企业职工能就近就便得到职业卫生服务。

三、突出重点,依法监督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活动(一)配合卫生局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工作。

按照2012年兵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

2.依职责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兵团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加强调查队伍建设,促进技术支持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应对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工作水平。

3.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

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组织开展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和解疑释惑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4.做好2011年兵团食品安全保障项目具体实施及业务指导工作。

(二)职业卫生工作1.完成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

继续以职业健康状况调查为重点,加大检查指导工作的力度。

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估。

针对2011年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其整改。

2.加大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督检查,查处不规范行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

3.配合卫生局做好职业病防治项目的实施工作。

继续开展重点职业病哨点监测工作。

开展好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三)环境卫生工作1.大力推进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做到整体推进兵团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提高卫生监督覆盖率。

按照卫生部2012年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扩大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面。

2.继续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要继续扩大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覆盖面,加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认真完成重点监督抽检任务。

3.继续做好消毒、涉水产品和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监管工作。

加大涉水和消毒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

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四)放射卫生监督工作根据国家整体部署,开展医用辐射监测网试点和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结合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以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为重点,做好放射防护监督管理。

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情况调查,摸清底数;以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工作。

督促医疗机构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对违规不积极整改者,加大查处力度。

(五)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针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存在医疗废物收集、贮存不规范等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以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为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1.突出重点传染病防控检查。

结合季节特点,开展冬春季呼吸道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内腔镜、血透室等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加强消毒产品监管。

落实消毒产品监管责任制度,保障监管效果,以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索证验证情况等为重点,加强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

3.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疫情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

严格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

加强对疾病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监督检查力度。

(六)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以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集体用餐、饮用水、教学环境为重点,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利用快速监测设备,对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学环境、饮用水和食品经常进行快速检测,确保广大师生饮食、饮水安全。

配合卫生局,会同教育部门、疾控机构和健康教育机构,建立健全学校卫生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探索学校卫生工作新模式。

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宣传、指导,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进一步规范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以餐饮服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医疗服务及学习生活环境等为重点的学校卫生综合监督检查。

(七)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进一步健全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长效机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联合组织开展打击“黑诊所”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行医。

强化医疗广告监管,净化医疗广告市场。

认真查处群众关心的热点案件,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曝光非法行医典型案件。

进一步加强对采供血机构的执法监督,规范执业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采血行为,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按照《关于调整部分医疗监管职责的通知》(兵卫医发…2012‟5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兵团驻乌各医疗机构、222团各类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和年度校验及新设置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工作。

四、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卫生监督稽查与绩效考核工作(一)加强重点稽查工作。

2012年稽查重点要放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上,特别是要在提高基层卫生监督员执法能力上下功夫。

(二)落实执法责任制。

结合当前的职能调整和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以防范卫生监督执法风险为中心,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

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要求、标准与责任,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继续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不断完善稽查工作机制。

进一步加强稽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及时总结稽查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促进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建设。

(四)协助卫生局,制定兵团、师(市)两级卫生监督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与办法,推进兵团卫生监督绩效考核工作。

五、继续落实好对口支援工作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监督所对口支援合作协议》和《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对口支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监督所协议书》的内容和要求,积极完成2012年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对口支援兵团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

做好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对口支援兵团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项目的实施工作,不断总结卫生标准应用效果评价、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平台等试点工作经验。

借鉴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的经验与做法,适时组织举办兵团卫生监督执法技能比赛。

六、努力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会同疾控机构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指导基层卫生监督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将卫生监督末梢延伸到连队(社区),建立团场-连队(社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联动机制。

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培训,帮助基层医疗卫生结构全面承担起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巡查、信息收集与报送以及协助调查等工作任务,使卫生监督服务真正惠及兵团广大干部职工。

计划今年下半年在农八师(石河子市)组织召开兵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现场经验交流会。

主题词:卫生监督工作要点通知抄送:兵团卫生局,本所领导,各师(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二二二团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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