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方案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方案一、工作目的1.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储存等环节的检查、监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2.加强动物疾病防控:加强对动物疾病防控、疫情监测、排查和应急处置的能力,保证畜禽养殖的正常生产。
3.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整合资源,推进行业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1.食品生产环节的检查监督:(1)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包括生产车间、设备、产品及储存条件等方面,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生产。
(2)对食品销售点进行检查监督,督促经营者做好进货验收、材料存放、加工、贮存等环节的卫生管理,加大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者的惩戒力度。
(3)组织食品抽检工作,对进货源头、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随机抽检,并公开抽检结果。
2.畜禽养殖环节的监督管理:(1)定期或不定期对畜禽养殖场进行检查,对场所卫生、饲养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养殖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加强动物疫情监测、排查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掌握动物疫情,及时开展防疫工作,阻止疫情的蔓延。
(3)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惩戒。
3.餐饮业卫生监管:(1)加大对餐饮业的监督力度,设立严格、完善的餐饮行业管理制度,构建监管全过程的信息平台,加强对餐厅餐饮卫生监督的全过程控制。
(2)加强对餐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定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增强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3)对餐饮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非法经营等行为进行监管,净化企业经营环境。
4.整合资源,推进行业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1)整合行业资源,促进行业协同发展,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2)推进规范化建设,从制度层面上规范行业管理。
(3)加大对职业技能提升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技术水平。
三、工作措施1.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机制和工作部署制度。
2.全面加强动物疫情监测、排查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规模化养殖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

规模化养殖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随着养殖业的发展和规模化养殖的普及,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规模化养殖场而言,动物卫生如同“生命线”,只有保障动物的健康和安全,才能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因此,规模化养殖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在规模化养殖场中,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是保证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
首先,对于动物而言,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卫生保障是健康成长和繁殖的重要条件。
因此,规模化养殖场应该加强环境卫生、疾病防控和养殖管理,保障动物的卫生和生长。
其次,对于产品而言,良好的动物卫生和养殖管理是产品安全和质量保障的基础。
只有从源头上保证产品的卫生安全和质量,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认可。
1. 疾病监测和防控疾病是影响动物生产和健康的重要因素,也是影响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主要原因。
因此,养殖场应采取一系列有效的防病措施,包括定期进行动物体检和疫苗接种,抗生素的合理使用,以及对出现疾病症状的动物进行隔离和治疗等。
2. 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是保障动物生长和健康的基础。
规模化养殖场应定期进行环境清洁和消毒,保证养殖场内环境整洁、干净和卫生。
3. 养殖管理养殖管理是保障动物健康和生长的关键。
养殖场应加强饲养管理,提高养殖效率,减少死亡率和损失,确保生产效益。
养殖场还应加强养殖技术研究和人员培训,提高养殖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
4.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保障。
养殖场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在养殖过程中,需要对养殖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转。
此外,还需要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提高养殖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1. 定期检测和监测规模化养殖场应定期进行动物体检和疫苗接种,发现疾病和异常现象及时进行处理,防止疾病的蔓延和扩散。
规模化养殖场应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定期对养殖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和维护,加强卫生消毒工作,保持养殖场的清洁、卫生。
规模化养殖场卫生管理制度

规模养殖场卫生管理制度1、养殖场谢绝参观,必须进入时,要经消毒室消毒并换上场内洗净消毒的工作服、胶鞋和帽子,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
2、严禁收购人员及车辆进入养殖场。
3、消毒池内的消毒药应保持有效。
4、车辆需经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场,对装卸场地及运输畜禽车辆和用具要做到装前卸后清洗消毒。
5、圈舍内应保持清洁,每周进行两次带畜消毒。
6、畜禽转入、转出前后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
7、新引进的猪必须隔离饲养15天以上,确认无传染病后,方可混群饲养。
8、养殖场内发生重大疫情,要及时上报当地兽医防疫部门,经确诊后,应在畜牧部门指导下采取紧急有效的防制措施。
9、对病死猪应采取妥善办法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出售和食用或流入它处,防止疫病扩散。
规模养殖场防疫制度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饲养的猪应当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
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为了严防外来病源传入,凡进入猪场的人员、车辆、物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消毒。
引进猪只必须全部走隔离饲养程序,应当先到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须经过检疫合格后方可进场。
三、重大疫病流行期间严格实行封锁隔离制度,一旦发现疑似疫情,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四、严格执行本场规定的各项防疫消毒措施。
规模养殖场猪场消毒制度一、办公室、宿舍及其周围环境每月大消毒一次。
二、正门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换池水、池药2次,保持有效浓度。
三、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彻底消毒后方可进场,对装卸场地及运输畜禽车辆和用具要做到装前卸后清洗消毒。
四、工作服、帽子、胶鞋等要在场内清洗,并保证每天在更衣室消毒。
五、圈舍内应保持清洁,每周进行两次带畜消毒,猪转入、转出前后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
生产区应按月进行清洗消毒,生活区应按季度清洗消毒,并按时进行畜禽体内、外驱虫。
畜禽养殖场驻场官方兽医生产监管内容

61投稿信箱****************在食品安全成为人们及整个社会关心和关注的重大问题的今天,影响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关口——畜禽养殖生产环节,就显得特别的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五十八条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规模养殖场(户)要确保畜禽健康,实现正常生产,并保证所生产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除了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搞好场址选择、给畜禽创造一个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制定科学的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并实施、建立严格的防疫及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且有效执行外,在我国,作为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也就显得非常必要。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和规定,基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认真履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全面施行官方兽医驻场(户)监管制度,从政府部门层面有效地监控和保障了动物防疫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一、驻场(户)官方兽医生产监管内容(一)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和国务院《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之规定,畜禽规模养殖场应符合以下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1.畜禽养殖场选址要求。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 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 000米以上;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内容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内容一、引言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保障动物健康和公众安全的重要环节。
它涉及到动物饲养、疫情监测、疫苗接种、屠宰检疫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针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二、动物饲养管理动物饲养管理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基础,它包括以下内容:1. 养殖场环境监测:对养殖场的空气、水源、饲料等进行监测,确保环境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2. 动物饲养管理:对动物的饲料、饮水、栏舍等进行监督,确保动物获得充足的营养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3. 动物养殖登记:对养殖场的动物种类、数量、来源等进行登记,便于疫情监测和溯源调查。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疫情监测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以下内容:1. 动物疫情监测:对动物疫病的发生、传播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报告疫情。
2. 动物疫苗接种:组织和监督动物疫苗的接种工作,提高动物的免疫力,减少疫病发生。
3. 疫情报告:及时向上级动植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疫情,协助采取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四、屠宰检疫与肉品监管屠宰检疫与肉品监管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它包括以下内容:1. 屠宰检疫:对屠宰场的动物进行检疫,确保屠宰动物无疫病。
2. 肉品质量检验:对屠宰肉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肉品符合卫生标准。
3. 肉品追溯管理:建立肉品追溯体系,追踪肉品的来源和加工流程,确保肉品安全可追溯。
五、动物产品进出口监管动物产品进出口监管是保障国内外动物产品贸易安全的重要工作,它包括以下内容:1. 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对进出口的动物产品进行检验检疫,确保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 动物产品证书核发:对符合要求的动物产品核发检验检疫证书,确保合法出口。
3. 动物产品追溯管理:建立动物产品追溯体系,追踪并管理进出口动物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六、法律法规宣传与执法监督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还包括法律法规宣传与执法监督,它包括以下内容:1. 宣传教育:开展动物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养殖场和个人的法律意识和卫生意识。
饲养场(户)动物卫生监管制度.

动物卫生监管制度饲养环节:1. 畜禽饲养场(养殖小区管理。
畜禽饲养场(养殖小区开办者应当符合动物卫生防疫条件, 具备无害化处理及消毒设施并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县(区兽医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或者对符合条件的拒不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依照《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九条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依照《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2. 建立动物卫生监管档案。
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动物卫生监管档案的建立。
畜禽饲养场(养殖小区的动物卫生监管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保存, 卫生监管档案内容包括动物调入、调出、无害化处理,投入品使用消毒及监测等情况,由防疫员填写,留档备查。
畜禽饲养场(养殖小区未建立养殖档案,或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六条由县 (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3、加强产地检疫。
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加强产地检疫工作的管理。
畜禽饲养场(养殖小区在畜禽出售或运输前,应当向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申报检疫。
散养户畜禽出售或运输前, 应向所在地的动物防疫责任区申报检疫。
由动物防疫责任区委派检疫员到现场检疫。
畜禽饲养者须提供免疫证、动物卫生监管档案和抽检报告且畜禽标识齐全。
经检疫合格的动物, 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机打的检疫合格证明。
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不得出售、运输, 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散养户畜禽出售或运输前, 应向所在地的动物防疫责任区申报检疫。
由动物防疫责任区委派检疫员到现场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未经现场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或者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拒不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的依照《动物防疫法》第七十条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规模养殖场兽药使用监管工作的建议

监督检查是发现问题 、 改进措施 、 促进工作 、 确保 安全的 电要举措 , 定期不定期对规模养殖场兽药使 片 j 情况开展监督 愉食 , 督 促养殖场落 实兽 药使用管 理制度 , 严格执行休 药期 制度 , 有 力保 障兽药使 安 伞 对使用 中发现 的违 法行 为依
6 落 实 无 害 化处 理 措 施
为提高规模 养殖场经 营者 、管理 者的畜产 品安全意识 , r解和熟悉动物防疫 、 检疫 、 监督等有关法律 法规 , 明白 自身
的 责 任 和 义务 , 应 采 取 多 种 方 式 进 行 传 , 让 其 知 晓 国 家 法 律政策规定 , 积极开展守法牛产 、 经营教育 , 引导 规 模 养 殖 场
… 胡顶 , 等. 氟洛芬静注及肌注存鸡体内药代动力学研究 I J 1 . 畜牧 兽医学报, 2 0 0 2 , 3 3 ( 4 ) : 3 8 4~3 8 8 . f 2 1吴先爱, 等. 静注 j 内服氟洛芬在大肠杆菌感染肉鸡体 内的药代 动力学『 J l _ 中国兽医学报, 2 0 0 2 , 2 2 ( 6 ) : 6 0 9~6 1 1 . 『 3 】毕聪明, 等. 氟洛芬长效制剂对鸡大肠杆菌病的疗效试验l J 1 . 中团 兽药杂志; 2 0 0 4 , 3 8 ( 7 ) : 2 9~3 1 . 张永强, 等. 氟洛芬粉对鸡 金黄 色葡萄球菌病 的疗效试验『 J 1 _ 畜牧 兽医科技信息, 2 0 0 5 , ( 6 ) : 6 7~6 8 . 丁焕 中, 等. 氟洛芬在猪的群体药动学 I J 1 . 中国兽医杂 志, 2 0 0 3 . 9 .
按 照国家无害化 处理补助政 策 , 统 计 上报 , 并进行 无害化处
承诺 要求 规模养殖场从 畜产品生产 的源头抓起 , 严格 把 好 药 的进货质量芙 ,推动规模养殖兽药使刖 向规范用药 、
规模场动物防疫监管中的问题与对策

方式 ,分 门别 类 的实 施 ,使 其 逐 步 达 到 规 范 。 2 . 1 . 2 缺 乏 管 理 经 验 ,养 殖 档 案 不健 全 从 实 际情 况 看 ,大 多 数 养 殖 场 负 责 人 懂 得 养 殖 知识 和 管 理 经 验 ,有 的 聘 请 兽 医专 业 人 员 作 技 术 顾 问 ;但 有 少 数 负 责 人对 《 动 物 防 疫 法 》 等 法 律 法 规 认 识 不 足 ,缺 乏 养 殖 知 识 和
养殖场 ( 户 )2个 ;生 猪 规 模 养 殖 场 ( 户 )有 1 9个 ;常 年 存
多数 养殖 场 都 缺 乏 无 害 化 处 理 设 备 ,对 病 死 、死 因 不 明
的 动 物 尸 体 及 其 附 属 物 不 能 做 到 无 害 化 处 理 , 一 般 采 用 掩 埋 、 火烧 等 简 单 方 式 处 理 ,有 的 将 动 物 尸 体 随 意 抛 弃 ,更 有 甚 者 将 其 卖 给 不 法 商 贩 ,易 造 成 疫 病 传 播 。大 多 数 养 殖 场 缺 乏建 设 沼 气 池 等 动 物 粪 尿 处 理设 施 ,造 成 畜 禽 粪 便 等废 弃 物
型 ,散 养 型 向 集 约 型 . 由传 统 化 向 科 学 化 转 化 的过 渡 时 期 。 对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工 作 而 言 , 难 点 在 散 养 户 . 重 点 在 规 模 养 殖
场 ,规 模 养 殖 场 动 物 卫 生监 督 工 作 的 好 坏 , 不 仅 影 响 动 物 防
2 规 模 养 殖 场 动 物 防 疫 监 管 存在 的 问题
疫 ,出栏 动 物 时 不 主 动 报 检 ,私 自卖 给 商 贩 运 到 市 场 销 售 或
屠 宰 。增 加 了 检 疫 监 管 难 度 。畜 牧 兽 医 部 门 要 加 强 宣 传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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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 策 及建 议
种 、免疫 、用药 、消毒 、呒害化处理 、检疫申报、疫情监测报告 应 派 出检疫 人 员在 规 定 时间 内到 点 到场 实施 产地 检 疫 。检疫 人员 和养殖 档案 等管 理制 度 。 通过查看养殖档案 、 《 检疫申报单》、 《 无 “ 瘦 肉精 ”等违禁药 2 . 2 加 强 畜 禽 异 地 引 购 监 管 物 申报 单 》,经检 疫合 格 后 出具 检疫 合格 证 明 ;对检 疫 不合 格 的 严 格 执行 异地 引种 三项 制度 ,即 :引种 前 向动 物 卫 生 监 督 病 害畜 禽及 时进行 无 害化 处 理 ,确保 病死 畜 禽不 出场 ( 户 )、不
兽 医站 及 时派 检疫 人员 到 达现 场 ,出具无 害 化处 理通 知 书 ,并监
督 指导 养殖 场 户按 规定 对 病死 动 物进 行无 害化 处 理 ,处 理过 程进 2 . 1 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查 行 拍照 记 录 ,处理 结束 后 ,养 殖 场业 主 、乡 镇畜 牧兽 医 站监 管人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动物 防疫法 》对畜禽规模养殖场 的修建 员在 无 害化处 理登 记表 上签 字存档 备查 。 从选址、规划布局、防疫制度和人员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动 2 . 7 严格实行动物检疫 申报制度 物卫 生监 督 机构 要定 期 开展 规模 养 殖 场动 物 防疫 条件 合格 证 明 的 对 动物 检 疫 申报点 严格 实 行 “ 三 统一 ” ( 统 一制 作 检疫 申报 审查 ,重 点 突 出规模 场 选址 、布局 、消毒 、无 害 化处 理场 所 、 隔 点 标牌 上墙 ,统一 制作 申报管 理 制度 上墙 ,统一 制作 检 疫 申报受 离场所、兽医技术人员等审核 ,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完善引 理名单公示牌 ),报检点受理养殖业主申请后 ,动物检疫 申报点
为。
全、合理地使用兽药、生物制品及饲料 、饲料添加剂 ;严禁使用
国家 明令 禁止 使用 的物 质作为 兽药 、饲料 和饲 料添 加剂 。 绝大多数小型畜禽养殖场没有专职的驻场兽医工作人员。防 2 . 6 严格落实病害畜禽生物安全处理 疫 、疫病 治 疗 、消毒 等 工作 由没 有 兽 医资格 的业 主或 一般 工作 人 严格 落 实 “ 一 报告 ,二 到 场 ,三签 字 ” 的监督 处 理机 制 ,养 员负责 ,由于专业技术严重不足,不懂传染病和疾病的防治和治 殖 场发 现畜 禽 发病 死 亡时 ,立 即 电话 上报 当 地畜 牧兽 医 站 ,畜牧 疗 技术 ,很 难有 效 防控动 物疾病 ,遇见 突发疾 病将束 手无 策 。
疫 病 防 控
中国畜牧兽 医文摘
2 0 1 3 年
2 9 卷
第l 0 期
规 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四川 巴中 6 3 6 4 0 0 )
目前 ,平 昌县 畜 牧业 正处 于 数量 型 向质 量效 益 型 、环境 保 护 观察 、加 强 免疫 、经检 疫合 格 后方 可进 场饲 养 。严 格执 行 外购 商 型、资源节约型方向发展 ,养殖方式正由传统的散养模式向规模 品畜 禽调 运 前 申报备 案 、调 回后专 人监 督 、经 营业 主抵 押 承诺 的 化 、集约 化 、标 准化 方 向转 型 。加 强规模 养 殖 场监 管 ,已成为 动 “ 三条 规定 ” ,引导 养殖 经营业 主有 序安 全补栏 。 物卫生 监督 的重 点 。 2 . 3 建 立 科 学 规 范 的 防 疫 制 度
1 规模 养殖场 动物卫生监督存在的问题
生和 传播 ;消毒 设施 达不 到 消毒 防疫 的 目的 ;缺少 无 害化 处理 场 时时做 好 记录记 载 。 所 和动 物隔 离场所 。 2 . 4 认 真 落 实 挂 牌 兽 医 责 任 制 和 巡 查 监管 机 制 1 . 2 动 物 防 疫 意 识谈 薄 按照 《 动 物 防疫 法 》的规 定 ,进 一 步 完 善 规 模 场 ( 小区) 畜禽规模养殖场业主对国家动物疫病 防控的方针 、政策和技 挂牌 兽 医责 任 制 ,每 个规 模 场落 实 1 名 挂牌 兽 医 实行 “ 一对一” 术 手 段不 熟悉 ,在动 物 防疫 活动 中享 受 的权 利 和义 务 不清 楚 ,由 监 管 ,明确 畜禽 规模 养 殖场 防 疫责 任人 、监 管 责任 人 和行 政 责任 此产 生不 履行 疫 情监 测报 告 义务 、不 主动 申报 检疫 等 一些 违法 行 人 ,并 以动 物 防疫 监管 责 任公 示牌 进行 公示 ,接 收社 会监 督 。挂 牌兽 医 每月 巡 回监 管 ,并做 好 巡查 监 管记 录 ,对 发现 的 问题 督促 1 . 3 投 入 品 追 溯 体 系 不健 全 场方 整改 。对 挂牌兽 医不 履职尽 责 的 ,从 严 问责 。 由于 一些 规模 养 殖场 由于人 员少 ,文化 程 度不 高 ,只 注重 短 2 . 5 强化畜禽投入 品监管 期 经 济效 益 ,管 理粗 放 简单 。一 些 饲料 、添加 剂 、兽 药等 投入 品 严 格遵 守 国 家 有 关兽 药 、饲料 、兽 用 生 物 制 品 的规 定 ,安 购 买 台账不 完整 规范 ,不 注重投 入 品追溯体 系建 立 。 1 . 4 兽 医 技 术 力 量 薄 弱
基层畜牧兽医站要与辖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签订承诺 书, 1 . 1 基础设施差 ,动物防疫条件参差不齐 明确 责任 ,县级 畜 牧兽 医 主管 部 门制定 动 物疫 病 防控 技术 实施 方 由于 畜禽 规模 养 殖场 的 规模 和资 金投 人 不 同 ,养殖 条 件差 异 案 、免疫 、消毒 、检疫 、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制度 ,畜禽规模养殖 较 大 ,生 产 区 、生活 区、工 作 区等混 为 一体 ,容 易导致 疫 病 的发 场要确定专人专职专管 ,抓好各项动物卫生监督制度的落实 ,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