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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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湖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湖北中医药大学XX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法湖北中医药大学xx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法经湖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研究,现将我校xx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法公告如下。

下面,为大家分享湖北中医药大学xx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法,全文如下:专业招生方案请见附件。

单科复试分数线参照国家分数线,总分复试线按不同专业类别在国家线的根底上按照1:1.2的复试比例划定,并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方案与复试线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复试包含以下内容,详细内容由招生考核工作单位在其复试工作方案中规定:1.外国语才能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统一组织进展,总分值为30分,外国语才能测试参照考生报考专业国家单科线(医学含临床检验诊断学、药学、中药学、≥40%,中医类照顾专业≥39%,管理科学与工程≥35%,翻译≥53%),不及格不予录取。

2.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各招生学院、附属医院及临床技能实训中心组织完成。

学术型研究生侧重学术根底、知识构造、动手才能、创新才能的考察,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侧重职业素质及理论技能考核。

(1)专业课笔试:根据湖北中医药大学研招办网站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进展,由校内各相关学院和附属医院统一组织进展。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1小时。

笔试总分为60分,36分为及格,不及格不予录取。

(2)理论(实验)才能考核:所有考生必须参加理论(实验)才能考核。

详细考核方法由相关单位复试小组根据本专业特点制定并公布,每生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

理论(实验)才能考核以合格为标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创新精神和创新才能、理论才能、心理安康状况等。

综合面试时间原那么上不少于15分钟,总分值为10分,6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每科总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不及格不予录取。

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1500字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考试科目及分数要求1. 考试科目:根据各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具体情况,确定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2. 分数要求:各研究生招生专业设定不同的分数要求,考生需达到相应的最低分数要求。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1. 公共科目: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命题,涵盖通用素质、学科基础以及逻辑思维等内容,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2. 专业科目:根据各研究生招生专业的特点,确定不同的考试内容和形式,可能包括笔试、面试和实验等。

三、复试名额和录取比例1. 复试名额:根据研究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名情况,确定复试名额。

2. 录取比例: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其他招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录取比例。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1. 复试时间:根据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安排,确定复试时间。

2. 复试地点:复试地点为东北师范大学校内的指定场所。

五、复试程序和评分标准1. 复试程序:复试程序包括报到注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

具体程序将在复试前公布。

2. 评分标准: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表现以及其他招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进行评分。

六、复试成绩和综合评价1.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由各个环节的评分综合计算得出。

2. 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包括考生的复试成绩以及其他招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以确定考生的最终综合排名。

七、复试录取名单公示和资格审核1. 录取名单公示:根据考生的最终综合排名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指定时期公示。

2. 资格审核:公示期内,对拟录取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录取办法和投档原则1. 录取办法:根据拟录取名单,按照投档原则,依次录取考生。

2. 投档原则:按照考生的最终综合排名顺序,先录取排名靠前的考生。

九、复试不录取和复试重复的处理办法1. 复试不录取:对于复试成绩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 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复试方案
内容摘要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核心部分和关键环节。为了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 作,我们学校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 《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为依据, 贯彻落实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 我们坚定地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并结合我们学校的实际 情况,制定了本复试工作方案。
复试工作办法
“少干计划”复试考生名单由各培养单位公布一志愿复试名单时统一公布。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 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少干计划”和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 且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学科(专业)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 “士兵计划”复试考生名单由各培养单位公布一志愿复试名单时统一公布。 5.单独考试计划 (1)报考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矿业工程方向)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 不低于208分。
复试工作办法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少干计划”和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 且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学科(专业)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 7.特殊加分政策 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加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 理规定>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 最高项加分。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入学报到时核验证明材料原件。 各培养单位具体复试要求见《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 案》。

经济与贸易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经济与贸易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经济与贸易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稳妥有序开展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土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3号)以及我校《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与管理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重大事项决策以及制定、实施本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亚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成立若干更试小组,负责组织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免试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一)学院自主划定第试分数线鉴于我院应用经济学、税务、国际商务3个学科(专业)达到学校复试线考生人数较多,根据学校要求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人数实行差额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不高于130%,各学院可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专业特点等划定复试分数线的原则。

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及税务、国际商务二个专业硕士自行确定复试线,只有符合以下学院自划线的考生才可参加我院2023年的复试。

报考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各专业的考生达到我校史试线即可参加我院的复试。

士兵计划指标单列,达到我校更试线的考生即可参加我院复试。

说明:上表中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为在学校下达指标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招收推免生情况、统考生中各学科(专业)达到学校更试线人数确定的考生中拟录取人数。

三、资格审查及考生面试顺序确定(一)复试考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查,研究生院进行复查。

学院报到和资格审查时间:3月31日上午8:00-卜午17:30,审查地点:湖南大学财院校区行政楼601大会议室。

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深圳大学XX年招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

深圳大学XX年招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

深圳大学XX年招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考研的脚步越来越近,各大招生院校的推免生招生简章也新鲜出炉,同学们在复习的同时也应该多多留意考研信息,出guo考研频道为您提供最新考研资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为保证生源质量,规范推免生复试录取程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1、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研招办统一安排,各招生院(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各招生院(部)应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本招生院(部)推免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复试办法、程序和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等。

3、各招生院(部)按专业(领域)成立由研究生导师组成的推免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复试小组在学院(部)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按照有关规定,复试试题、评分标准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

5、复试过程和复试的主要内容要有书面记录。

各招生院(部)根据《深圳大学xx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结合专业(领域)的具体要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通知具有复试资格的推免生参加复试,同时于复试前将复试名单公布在本院(部)网站,供考生查阅。

复试比例由学院(部)根据专业(领域)的具体情况自主设定。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及对应的拟接收人数请参阅《深圳大学xx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学术学位推免生注重考核考生的学术、科研能力;专业学位推免生注重考核考生的应用、实践、科研动手能力。

复试基本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体检等四个部分。

复试总分满分为200分。

1、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满分150分)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阅读文献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天津城建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模板】

天津城建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模板】

**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程序,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原则坚持以考生初试成绩及填报志愿信息为初始依据,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形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领导,成立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部及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校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实施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监督;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负责本学院复试纪检工作,成立复试纪检小组;各招生专业、领域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原则上同一专业只设一个复试小组,由5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教育部及天津市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2.制定我校研究生招生政策。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职责1.执行我校研究生招生政策;2.确定参加复试学生名单及拟录取名单;3.审核确定复试专家组名单及对复试专家小组的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4.对复试中提出质疑的考生进行解释。

(三)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职责1.熟悉教育部、天津市及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2.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纪检监察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四)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组职责1.熟悉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2.负责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纪检监察工作,确保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五)复试专家小组职责1.熟悉教育部、天津市及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2.严格按照学校主管部门和各学院共同核准的复试名单,组织考生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名单;3.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

昆明理工大学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昆明理工大学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昆明理工大学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号)、《昆明理工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复试分数线:总分分,单科成绩要求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教育部类考生规定政策执行。

.电气工程()复试分数线:总分分,单科成绩要求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教育部类考生规定政策执行。

.建筑学()复试分数线:总分分,单科成绩要求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教育部类考生规定政策执行。

.单独命题考试复试分数线()法学[] 总分,满分分科目单科成绩,满分大于分科目单科成绩。

()其它学科:按教育部公布的对应学科、专业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满分分学科专业:总分,单科成绩不限。

()满分分学科专业(管理类联考)总分,单科成绩不限。

.除以上单独划线的学科和类别外,其它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公布的对应学科、专业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

.复试名单由学校确定,具体名单详见《昆明理工大学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二、复试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年月日、日(考生月日、日报到)。

. 报到地点:复试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我校研究生教育分两个校区办学,各学院报到地址如下: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号。

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电话:)、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电话:)、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话:)、管理与经济学院(电话:, 中心电话:-)、质量发展研究院(管经学院楼一楼;电话:)、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颐园,电话:)、有色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颐园,电话:)。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号。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1500字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一、综合考核方式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采取综合考试方式,包括面试、笔试和专业课程考核。

1.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潜质,包括对所报专业的了解程度、专业素养、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等内容。

2. 笔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学科知识和推理能力,包括基础医学、中医学基础、中药学基础和相关领域细分专业知识。

3. 专业课程考核:专业课程考核主要针对报考的专业课程内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和学习能力。

二、复试分数评定与录取方式复试分数评定主要参考考生的面试、笔试和专业课程考核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权重归纳,最终综合评定分数。

1. 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所有环节的成绩计入最终综合评定分数。

面试成绩占复试总分的60%,笔试成绩占复试总分的30%,专业课程考核占复试总分的10%。

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2. 录取方式:根据综合评定分数高低,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过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公示,拟录取的考生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完成入学手续。

三、相关注意事项1.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复试,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需提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

2. 考生应准备好复试所需的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复试通知书、相关学历证书、成绩单等,以备审核使用。

3. 复试过程中考生需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导,不得作弊或参与任何违规行为。

4. 复试成绩以及录取结果一经确定,学校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个人通讯方式。

总结: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以面试、笔试和专业课程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根据综合评定分数高低进行录取。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需提前请假,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需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作弊或参与任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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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提高我校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与管理(一)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组织协调,各学科组织招生学院实施具体工作。

学校成立校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全校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督查。

(二)各招生学院成立由本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院研招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成员名单上报研招办备案。

各招生学院同时需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督查。

(三)各招生学院成立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考核小组,复试考核小组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每个复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

复试考核小组制定本学科或专业复试具体方案,并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

(四)各招生学院应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以及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复试程序的正常运行和复试标准的统一,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三、复试(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复试成绩要求生源不足的专业原则上按照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划定,生源较富足的专业可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地区)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

2.复试比例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

差额比例一般为1:1.2—1.5,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大差额比例。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可1:1安排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

(二)复试时间3月27日—4月30日(含调剂生复试,各专业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日程安排)(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核1.复试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复试通知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具体见复试指南)到招生学院报到。

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相关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

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各招生学院要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学籍学历备案材料和有效身份证件等,并将相关复印件备份存档。

2.加分资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和要求执行。

具体申请程序请查询我校研招网招生公告。

(四)复试主要内容与方式主要内容: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复试方案。

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素质和能力(1)要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全面了解考察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要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的考查;(3)外语听说能力;(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特别是要将考试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2)心理健康状况;(3)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格检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参加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精神执行。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的时间、地点见各专业复试日程安排表。

第一次体检不合格将通知考生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方式:1.笔试(1)主要为专业课;考试方式为闭卷(具体科目查询我校研招网公布的专业目录),每门笔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全程要录像;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特别是中医专业学位型,要结合“四证合一”的培养模式,进行相关中医临床实践技能操作的考核。

考核全程要录像。

3.综合面试(1)复试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2)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予以现场记录。

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前公布具体方案。

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选择相应的复试方式,或适当增加其它的复试方式。

4.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在面试时一并安排,由考官就相关内容进行英语交流。

(五)复试流程(具体安排详见复试指南及各专业复试方案)1.考生按规定日期向报考专业所在的学院报到,办理复试手续(含复试资格审核等);2.确认复试笔试科目;3.考生按日程表参加复试(体格检查;英语听说能力;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并确认招生导师(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

4.确认复试结果(以正式公布为准);5.考生离校返回驻地。

(六)破格复试我校2019年所有专业不破格录取硕士生。

(七)政审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招办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调剂(一)基本要求我校部分专业将接收调剂生,调剂工作按教育部相关文件及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执行。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符合调入招生学院规定的调剂接收条件。

3. 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 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申请调剂到其他专业(需符合调入专业的调剂要求),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含医学学术学位)不可调剂到中医专业学位。

5.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程序1.各招生学院经过校研招办授权,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发布调剂信息;2.考生登陆“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经招生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复试;3.招生学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和要求组织外校调剂考生复试;4.复试合格的考生由招生学院发出“同意待录取”的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5.调剂考生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按照相关步骤完成调剂。

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五、录取(一)总成绩核算方式考研成绩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权重均为50%,测算公式为:考研成绩=(初试总分÷5)×50%+专业课笔试成绩×10%+专业面试成绩×35%+外语测试成绩×5%[注:初试总分满分按500分计,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外语测试的满分均按100分计](二)总成绩排名方式按照专业排名,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2. 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3. 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4. 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各学院复试后上报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公示无异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校研招办备案。

各学科拟录取的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学科计划数。

(五)校研招办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调档政审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向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被拟录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学院同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2年,再入学学习。

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4月20日前向研招办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六、相关工作制度(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复试考核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学校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肃追究责任。

(二)实行复试巡视制度。

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巡视督查小组,检查监督全校复试工作;各招生学院复试巡视督察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接受招生过程中违纪行为的举报。

(三)信息公示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把关和解释工作。

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开辟招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本单位招生计划、专项计划、复试及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和调剂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

各学院研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本学科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申诉,应由学院研招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对于因争议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学院研招领导小组可决定是否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再次复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校监审处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1)22861127,校研招办电话:22861321;E-mail:2006027@七、招生纪律校各级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自律意识,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信力;继续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录取环节的检查和监督作用,保证政策透明、过程公开、结果公正,切实维护好考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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