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11年 汽车 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学生评议安排表
辅导员学期绩效考核表格

90人以下
10
8
6
4
部门学工办
学生课堂出勤率
本院排名第一
本院排名第二
本院排名第三
本院排名第四
10
8
6
4
部门学工办
组织班级活动、指导学生课外活动,取得成绩情况
获校级奖项一次
获本院级一等奖项1次
获本院级二等奖项1次
获本院级三等奖项1次
10
部门学工办
8
10
6
8
10
4
6
8
本学期无偿奉献、义务加班工作
16天以上(含16天)
11-15天
6-10天
1-5天(含5天)
5
4
3
2
本部门提供
记录
承担分派的公益性社会工作(本岗位以外的工作)
兼校级职务或完成1项校级工作
兼部门职务或完成3项部门工作
完成部门2项工作
完成部门1项工作
10
部门、学生处
认定
8
10
6
8
10
4
6
8
承担公出(如招生)等人员的校内工作
16天以上
11-15天
5-10天
1-5天
5
4
3
2
本部门
提供数据
参加学院各项会议、活动情况
全勤
缺勤一次
缺勤二次
缺勤三次以上
5
4
3
2
本部门
提供记录
学生违纪情况
所带班级无违纪通报
违纪通报人数5%以内
违纪通报人数6%-10%
违纪通报人数11%以上
10
8
6
学工办、学生处认定
辅导员工作评价表(学生用表)

1
辅导员言行修养如何,能否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具有人格魅力?
0-10分
2
辅导员是否做到坚持标准,奖惩分明,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同学?
0-5分
3
辅导员是否经常深入班级和宿舍,掌握所带学生实际情况,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是否有计划地举办各种主题报告会,对学生成长成才的引导作用效果明显。
0-15分
4
辅导员能否有效指导学生的职业发展规划和就业服务?在综合素质测评、评优评先评奖过程中是否做到细致、公平、公开、公正?
0~5分
合计分
你最想对辅导员说的一句话是
附件2
辅导员工作评价表(学生用表)
为了解和正确评价您的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并通过他们为您的学习、生活、工作及发展提供更多的帮助,我们进行此次测评。本测评不记姓名,请各位同学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实表达您的看法和想法,不必有任何疑虑,按要求在“评分”栏内填写相应的分数。
序号
考核内容及要求
分值
0-10分
5
辅导员是否坚持定期到教室检查到课情况、检查宿舍卫生和内务等?
0-10分
6
辅导员是否准确掌握贫困生情况,做好贫困学生认定和资助等工作?
0-10分
7
辅导员是否准确掌握重点学生情况,帮教措施得当,学生进步明显?
0-10分
8
辅导员是否做到严格教育和查处违纪学生,不隐瞒,不护短?
0-5分
9
辅导员是否积极参加班会或主持主题班会,班会内容效果如何?
0-5分
10
辅导员的组织管理能力如何,是否与班主任保持密切的联系,组织学生开展有益的活动?
0-5分
11
辅导员是否经常主动参加学生活动,与同学之间关系是否融洽,是否及时反映学生合理诉求,是否起到师友益友的作用?
辅导员月份绩效考核评分表

检查评比项目
(30分)
责任教室卫生检查评比
4.0
据所带班级责任教室卫生检查平均得分计算(满分10分), ≥9记4分;≥8.0记3分;≥6记2分;<6统一记1分。
4.0
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比
8.0
据所带班级平均得分计算(满分10分), ≥9记8分;≥8.0记6分;≥6记4分;<6统一记2分。
8.0
8.0
总分(排名)
全二级学院名辅导员,该辅导员排名为名
总分:
二级学院
意见
以上考评数据准确无误。结合该辅导员工作表现,确定该辅导员本月绩效考核等级为: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现上报学生工作部综合核定考核等级。
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工作部
审核意见
□综合全校辅导员本月绩效考核得分、排名情况,确定该辅导员本月绩效考核等级为:□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经查实,同志有月份绩效考核一票否决第款情形,本月绩效考核等级认定为不合格。
负责人(签字):
(学生工作部盖章)
年 月 日
评分说明:1.各项目评分要求统一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如:6.0分);为统一小数标准,要求小数评分为0.0或0.5;凡是有“评价分”的一般不得打满分。
2.“优秀”比例为20%,“合格”比列为70%,基本合格、不合格比例为10%。
8.0
查《辅导员工作手册》记录,少1名扣0.5分,扣完为止,质量评价分2分。
6.0
每月至少与8名学生家长电话联系
4.0
查《辅导员工作手册》记录,少1名扣0.5分,扣完为止,质量评价分2分。
3.0
每月至少开展2次班团干部会议
带班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表

带班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表
学年: 所带班级: 辅导员: 评议标准(程度渐强) 基 序 号 分 评议内容 数 职 称 职 坚持标准, 奖罚分明, 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学生。 1 15 在学生入党、评先评优、学生干部任用、奖学金 评定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工作思路清晰,所带班级班风好,学习认真,团 2 15 结友好,积极向上,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开展有益 的活动,并积极参加学生活动。 经常组织学生参加学术讲座、诚信、安全、学风、 3 10 就业等学术教育活动。 关心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第二证书考核等有 4 10 关考试考级,效果明显,对学习困难的学生经常 提示提醒并尽可能帮助。 定期召开班会、学生干部会议和学生座谈会,能 5 10 够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坚持跟操,关心学生 6 10 的学习生活,对学生能起到指导和帮助作用。 4 6 8 10 4 6 8 10 4 6 8 10 4 6 8 10 6 9 12 15 6 9 12 15 职 情况掌握准 7 10 确,帮教措施得当。准确掌握贫困生情况,组织 好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等助困工作。 在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发放 8 5 和班费管理上,做到手续齐备,使用合理。 言谈得体,举止文明,有良好的修养,在学生中 9 5 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 对待违纪学生,不隐瞒、不护短,并认真做好教 10 10 育帮助工作,使学生尽快转化。 合 计 4 6 8 10 2 3 4 5 2 3 4 5 4 6 8 10
辅导员考核表模板

3.18大力提倡健康教育,关心学生思想、身体及心理健康。行记录,无该类记录不得分。
0—10
3.19创建良好班风、校风,鼓励学生做好人好事。鼓励所带班级组织做好人好事,每例得6分;学生个人做好人好事,每例得2分。(该项不实行扣分)
0—15
3.20支持学院、系学生会、团委、青协、学生社团活动,有投诉并经查实,扣10分。
0—50
3.13辅导员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应摸清学生交费情况,掌握准确的交费、欠费信息并展开催收工作。
0—105
3.14加强毕业生实习实训的管理,学生参加实习实训率月平均到课率不能低于90%。超过部分,每个点得2分(95%以上视同全勤),低于90%的该项为0分。
0—10
3.15辅导员应坚持每天找宿舍管理中心了解核实前一天晚上学生就寝情况,对未归或晚归、吵闹、干扰他人休息的学生等,当天进行谈话教育。谈话要有记录,每人次得3分。
0—20
3.3按时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并按时报送各种资料。资料上交不及时或严重不合格,此项不得分。
0—10
3.4上好每一堂班会课和主题班会,坚持对学生进行校风、学风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
0—30
3.5针对学生平时表现,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为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做学生的知心朋友。每月找学生谈话不少于30人次,每次要求有针对性、有教育意义,每次1分。
0—20
3.10针对大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加强对学生进行道德观念教育、法制教育和纪律观念教育,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本项共32分,其中:考核月内无一例严重违纪违规得20分,无安全事故得12分;一般性违纪违规超10人次者,扣10分;一般性违纪违规超过20人次或发生安全事故一例者,该项不得分。
辅导员考核办法

江苏大学2011年辅导员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全校一线专、兼职辅导员。
试用期内的辅导员参与考核但不评等级。
二、考核流程1.辅导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并公布;2.学生评议、学院评议、部门评议;3.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结果。
三、考核指标体系《辅导员考核测评表(本科生用表)》、《辅导员考核测评表(研究生用表)》、《辅导员考核测评表(部门用表)》。
(见附件1~附件3)四、辅导员考核总评分测评办法专职辅导员考核总评分由学生评议分、学院评议分、部门评议分三部分加权得出。
总评分=学生评议分×50%+学院评议分×40%+部门评议分×10%兼职辅导员考核总评分由学生评议分和学院评议分加权得出。
总评分=学生评议分×50%+学院评议分×50%1.学生评议分学生评议分为辅导员所带学生的测评表平均分。
(1)所有本科生填涂《辅导员考核测评表(本科生用表)》,所有一年级研究生填涂《辅导员考核测评表(研究生用表)》;二、三年级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评议。
(2)由于本科生和研究生对辅导员评议存在差异,将以认为全体本科生评议平均分和全体研究生评议平均分相同为基础,折算出每位辅导员的学生评议基础分。
(3)不直接管理学生的学工主任和团委书记,以所在学院其他辅导员的此项平均分记分。
直接管理学生的,以所在学院其他辅导员的此项平均分和自己学生的评议分平均得出。
管理研究生的辅导员学生评议分由其一年级研究生和二、三年级研究生学生评议分按学生人数加权平均得出。
既管理本科生又管理研究生的辅导员由其本科生评议分和研究生评议分按学生人数加权平均得出。
(4)学生(不含二、三年级研究生)评议出勤率与学生评议分挂钩,学生评议得分=学生评议基础分×出勤折算率。
划卡评议出勤率折算如下:≥95%的折算率为1,88%≤出勤率<95%的折算率为0.95,80%≤出勤率<88%的折算率为0.85,出勤率<80%的折算率为0.6。
第一、基本素质测评加分办法(G1)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第一、基本素质测评加分办法(G1)基本素质测评采取民主评议和辅导员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计算公式:G1=G1′×60%+G1″×40%。
其中,G1′为全班民主评分,其采用的是班级逐人评分制,满分100分,逐人评分总和的平均值就为该生的全班民主评分(G1′)。
G1″为辅导员对学生入学后的综合表现评分,为了量化辅导员考核加分,采用活动积分卡制度+卫生评分制度+其他类活动加分制度,满分100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一)活动积分卡制度一加分办法说明:每获得一次积分便可在学业奖学金辅导员打分模块加5分,封顶12次,满分60分。
另外,12次的活动积分为非强制性要求,但想向党组织靠拢的学生、评奖评优的学生应该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二使用范围说明:辅导员发起或组织学生参加的院级、校级文艺等活动可以使用。
三使用签章说明:该积分卡只能加盖汽车学院研究生辅导员陶旺仔老师的签章,其他签章无效。
(二)宿舍卫生评分制度学校宿舍卫生普查中,同一学年同一年级内,所在宿舍第一次被评为“16佳宿舍”,宿舍内每人加5分,连续两次被评为优秀,则第二次宿舍内每人加10分(每学期评选一次,可累加),(三)工作室卫生评分制度(四)学院研究生工作室卫生普查中,同一学年内,学生个人工作室座位第一次被评为“16佳工作室座位”,加5分,连续两次被评为“16佳工作室座位”,则第二次加10分(每学期评选一次,可累加)(四)参加其他类活动加分制度参加且获得学校认可的创新创业类证书(SYB等)加10分、参加互联网+竞赛加5分、参加中外研究生论坛加5分。
(可累加)第二、课程学习成绩测评加分办法(G2)G2为研究生第一学年内修学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式中 Xi ——参加测评的每门课程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形式); Yi ——相应课程的学分数; n ——参加测评的课程总门数。
课程学习成绩计算公式中的测评课程为第一学年内选修的课程;重修课程等成绩不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测评。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辅导员考核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辅导员考核的通知各学院: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河西学院辅导员管理条例》和《河西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院办发[2010]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11—2012学年全校专、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2.注重工作实绩3.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三、考核时间时间:2012年10月四、考核等级及形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考核成绩名次在前15%以内,确定为优秀,名次在前30%以内,确定为良好,定性考核低于60分或定量考核成绩低于120分者为不称职。
在考核年度内,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辅导员:(1)学年内累计因病因事离开岗位达30天及以上者;(2)因专兼职辅导员疏于教育引导以致学生严重违纪影响恶劣者;或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到达突发事件发生现场并妥善处理者;(3)学生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者;(4)在学生评优、评奖、申贷、助学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者;(5)包庇学生违纪行为、对学生错误行为放任不管、教唆或怂恿学生违纪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考核程序1.自评:辅导员根据《河西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填写《河西学院辅导员考核表》(附件1);2.学生评议:各学院党总支负责组织,在该辅导员所带年级中随机抽取10%的学生,根据《河西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测评表》(附件2)进行评分;3.学院考核:各学院党总支根据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效果,结合辅导员的自我评价和学生评议情况,对照《河西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附件3)对辅导员进行测评,按百分制评分。
4.职能部门考核:由学生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河西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结合辅导员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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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盖章:
江苏大学2011年 汽车 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学生评议安排表
签字:
注:1、 此表为参加划卡评议的研究生和所有本科生评议安排表,请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评议地点及评议时间。
表中所有人数均指应到人数,不含因故不能参加划卡评议学生数。
2、同一场次的班级在同一行,不要分多行。
3、时间统一为24小时制,以×时×分计算,不要出现“第×节后”等模糊时间。
4、地点采用教务系统统一标识。
5、请将安排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于11月21日17:00前交至学工处思政科(xgc_sz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