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项目(清洁发展机制)概述
CDM项目简介

CDM项目简介一、CDM项目的背景资料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项目——即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是基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1992)和《京都议定书》(KP1997)规定的三种灵活机制之一。
CDM允许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件一所列的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转移技术帮助非附件一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GHG)减排,并据此获得所产生的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以便帮助其遵守他们在京都议定书中所承担的约束性GHG减排义务。
同时CDM项目活动为项目东道主的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这样CDM被看成是基于项目的双赢合作机制,它一方面为发达国家提供更多履行承诺的灵活性,降低其遵约京都议定书的总成本,同时为CDM项目的东道方提供额外的资金和先进技术。
《京都议定书》附件B为38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件一国家及欧洲共同体规定了温室气体排放的“配额”,为其在第一承诺期(2008-2012年)期间具有法力约束力的CO2排放上限。
第一承诺期附件B国家的平均排放水平须比1990年低5.2%,并且必须按平均意义实现。
《京都议定书》希望附件B国家通过国内行动和措施实现其大部分减排目标。
但是为了成本有效地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目标,《京都议定书》又建立了三种“灵活机制”,允许缔约国在国外寻找较国内成本更低的削减碳排放或封存碳的机会。
排放贸易(ET)是一种基于交易方式的“灵活机制”,交易的标的物是“配额单位数(AAUS)”,排放贸易仅限附件一国家参与,中国不具有参与排放贸易的资格。
另外两种灵活机制采取基于项目的方式,第一种是联合履行(JI),也仅限附件一国家参与;第二种是清洁发展机制(CDM),目的是协助和鼓励非附件一国家(即发展中国家)实施“额外”的、对可持续发展和减排温室气体有贡献的项目,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可转让(出售)给附件一国家,以协助这些国家实现其温室气体减排承诺。
清洁发展机制(CDM)

CDM清洁发展机制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C leanD evelo pment Mecha nis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三个灵活履约机制之一。
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完成工业革命的发达国家应对全球变暖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因此,《京都议定书》只给工业化国家制定了减排任务,但没有对发展中国家作这个要求。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生效。
按其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从2005年开始至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由于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是发展中国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把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少的排放量作为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
一方面,对发达国家而言,给予其一些履约的灵活性,使其得以较低成本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协助发达国家能够利用减排成本低的优势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对世界而言,可以使全球在实现共同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减少总的减排成本。
因此,CDM是一种双赢(W in-Wi n)的选择。
一、CDM规定减排的温室气体CDM规则当中包含的温室气体有:CO2(二氧化碳)、CH4(甲烷)、N2O(氧化亚氮)、HFCs(氢氟碳化物)、PF Cs(全氟化碳)、S F6(六氟化硫)。
其中排放一吨CH4相当于排放21吨CO2、排放1吨N2O(氧化亚氮)相当于310吨CO2,排放一吨HF Cs(氢氟碳化物)相当于排放140-11,700吨CO2。
二、C DM分布的行业和领域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2.能源分配3.能源需求4.制造业5.化工行业6.建筑行业7.交通运输业8.矿产品9.金属生产10.燃料的飞逸性排放(固体燃料,石油和天然气)11.碳卤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逸散排放12.溶剂的使用13.废物处置14.造林和再造林15.农业三、CDM项目技术从广泛的意义来看,任何有益于产生温室气体减排和温室气体回收或吸收的技术,都可以作为CD M项目的技术。
清洁发展机制(CDM)概述

清洁发展机制概述清洁发展机制简介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是京都议定书下面唯一一个包括发展中国家的弹性机制。
京都议定书对附件1国家(均为发达国家)有具体的温室气体排放指标规定,其中不少国家一来不愿降低生活水平以降低能耗,二来节能技术已经达到较高水准继续挖潜难度较大,因此达到规定目标有困难,清洁发展机制允许这些发达国家通过帮助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有利于减排或者吸收大气温室气体的项目,作为本国达到减排指标的一部分。
该机制由位于德国波恩执委会负责管理执行,如果某项目在执委会注册并且其减排效果得到认证,这个项目就能得到等量的“减排认证”(Certified Emissions Reduction,CER),1CER等于1吨二氧化碳或等效的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指标。
2005年10月19日执委会发放了第一个减排认证。
这一认证来自于一个洪都拉斯的小型水电站项目,它采用了本地雇员为周边地区提供稳定的电力并减少了对石油的依赖。
10月20日执委会又发放了另一个减排认证。
减排认证从设计到实施的全过程均在严格的公共审查之下,国际认证、标准化计算和监测标准等都是透明的,所以减排指标真实可信。
清洁发展机制在2005年京都议定书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这被很多投资人看作未来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动力。
从2005年6月到10月已经有300多个项目申请认证,平均每月新增40~60个新的项目申请。
一旦这些项目都通过执委会的认证,它们将为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提供环境保护方面的益处,与此同时发达国家也可以通过CDM项目以较低的代价就达到减排标准,而发展中国家也可以因此将它们消费和生产的模式变得更为环保。
清洁发展机制的法律规范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又称为“地球高峰会”)上,155个国家签署了UNFCCC,此是CDM根本母法。
1997年UNFCCC第三届缔约国会议,通过具法律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第十二条用10款文字“确定一种清洁发展机制”。
cdm项目

CDM项目1. 项目简介CDM项目,即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项目,是旨在促进发展中国家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机制。
CDM项目通过在发展中国家推广和实施清洁技术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帮助这些国家实现减排目标,同时为发达国家提供减排的一种经济成本较低的途径。
2. CDM项目的原理和机制CDM项目的原理基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和《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的约束和规定。
按照这些协定,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注册和销售其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来获得碳减排的收益。
CDM项目的机制如下:发展中国家的机构在推广和实施具体的清洁技术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时,能够将减少的排放量以认证的方式计量,获取认可的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 CERs)。
这些CERs可以通过注册到联合国设立的执行机构(Executive Board)获得官方认可并获得销售许可。
发展中国家可以将这些CERs出售给发达国家,以实现减排成本的获得。
3. CDM项目的流程CDM项目从项目设计到注册和销售的过程包含多个步骤:3.1 项目设计阶段在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开发人员需要确定目标、技术选择、项目边界、基准线等关键要素。
这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评估,以确保项目的减排效益和可持续性。
3.2 项目审核和认证一旦项目设计完成,项目开发人员需要提交项目文件以进行审核和认证。
这个过程由执行机构负责,以确保项目按照国际准则进行实施,并能够确保减排量的可靠性和监测能力。
3.3 项目注册和认可在项目审核和认证完成后,项目可以被注册并获得官方认可。
注册完成后,项目开发人员可以获得减排量证书,并将这些证书出售给国际市场。
3.4 减排量销售一旦项目获得官方认可和注册,项目开发人员可以将减排量证书出售给愿意购买的国内或国际买家。
清洁发展机制名词解释

清洁发展机制名词解释清洁发展机制名词解释概述: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一项灵活机制,旨在协助开发中国家实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可持续发展的项目。
CDM为发达国家提供了一种通过在开发中国家实施项目来获得减排认证和减排量的途径。
1. 背景1.1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1992年通过的一个全球性环境条约,旨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并鼓励各国采取行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2. 目标与原则2.1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CDM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支持开发中国家实施低碳项目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这些项目可以采用清洁能源、能效改进、森林保护等方式来降低碳排放量。
2.2 促进可持续发展CDM还致力于促进可持续发展,确保项目对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长期利益产生积极影响。
项目必须符合当地的可持续发展标准,并通过社会和环境影响评价来验证其可持续性。
3. 运作机制3.1 项目注册CDM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注册程序,包括项目设计文档的编制、验证和注册。
项目设计文档详细描述了项目的背景、目标、技术信息以及预计减排量等内容。
3.2 减排认证与减排量一旦项目成功注册,其减排效果将得到认证,并根据实际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获得相应的减排量。
这些减排量可以由发达国家用于实现其自身国内碳减排目标。
4. 参与方4.1 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在开发中国家支持CDM项目来获得减排认证和减排量,从而实现其碳减排目标。
他们还需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开发中国家实施低碳项目。
4.2 开发中国家开发中国家是CDM项目的承接方,他们通过实施低碳项目获得经济和技术转移,促进可持续发展,并获得项目注册和减排认证所带来的经济收益。
总结:清洁发展机制(CDM)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一项灵活机制,旨在通过支持开发中国家实施低碳项目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CDM的目标是减排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其运作机制包括项目注册、减排认证与减排量。
清洁发展机制解析

清洁发展机制解析一、引言1.1 背景介绍1.2 研究目的1.3 研究意义二、清洁发展机制概述2.1 清洁发展机制的定义2.2 清洁发展机制的主要内容2.3 清洁发展机制的发展历程三、清洁发展机制的应用情况分析3.1 国内清洁发展机制应用情况分析 3.2 国际清洁发展机制应用情况分析 3.3 清洁发展机制应用的效果与问题四、清洁发展机制影响因素分析4.1 市场因素分析4.2 政策因素分析4.3 技术因素分析五、清洁发展机制未来趋势与建议5.1 清洁发展机制未来趋势预测5.2 清洁发展机制优化建议5.3 成功案例鉴别与推广六、结论6.1 总结6.2 展望注:以上提纲仅作参考,实际论文节奏、论据必须因材施教,调整内容结构。
一、引言1.1 背景介绍清洁发展机制是专门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出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机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减排项目,同时向工业化国家转移相应的减排量,既达到了环境保护的目的,也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清洁发展机制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下的主要减排机制之一,从2005年开始实施至今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
目前,清洁发展机制已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越来越多的实践。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对清洁发展机制进行深入解析,明确其主要内容以及应用情况,分析其影响因素,并对其未来的发展趋势提出建议。
1.3 研究意义清洁发展机制发展已经十几年,不断推进现代化、技术化、标准化,为促进全球减排做出了重要贡献,本文对清洁发展机制进行分析,并提出未来的建议,对于清洁发展的推广和落地具有参考价值。
二、清洁发展机制概述2.1 清洁发展机制的定义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是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一种减排途径,旨在通过将发展中国家实施减排项目与向工业化国家转移相应的减排量相结合来帮助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减排目标。
清洁发展机制cdm名词解释

清洁发展机制cdm名词解释
嘿,你知道啥是清洁发展机制 CDM 不?这可真的是个超厉害的东
西呢!就好比是给地球开了个绿色环保的超级派对!
CDM 呀,简单来说,就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一起合作,来减
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一个机制。
你想想看,发达国家有资金和技术,发
展中国家有减排的潜力,这两者一结合,不就像是拼图找到了最合适
的那一块嘛!比如说,发达国家帮助发展中国家建设一些环保项目,
像什么风力发电站啦,太阳能设施啦,这样既让发展中国家实现了减排,又让发达国家完成了自己的减排任务,这不是双赢嘛!
“哎呀,那这跟我有啥关系呀?”你可能会这么问。
嘿,关系可大了
去啦!这就好像我们每个人都是地球这个大家庭的一员,CDM 就是让
我们一起为了地球的健康努力呀!当那些环保项目运行起来,我们呼
吸的空气会更清新,看到的天空会更蓝,这难道不好吗?而且,这还
能促进全球的可持续发展呢,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也能享受到美好的地球。
再想想,要是没有 CDM,那些发达国家可能就自顾自地发展,不
管对环境造成多大的破坏;而发展中国家可能也因为缺乏资金和技术,没办法很好地进行减排。
但有了 CDM,就像是给大家都找到了一个共
同的目标,一起朝着绿色未来前进!
我觉得呀,清洁发展机制 CDM 真的是太重要啦!它就像是一道曙光,照亮了我们走向绿色未来的道路。
我们都应该支持和关注它,让我们的地球变得更加美丽和健康!。
CDM简单介绍

CDM简单介绍
CDM是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的简称,即要求人们一边发展生产一边保护环境。
随现代工业的迅速发展,温室气体(主要是二氧化碳CO2)排放越来越多,使地球的温度不断升高,冰川迅速融化,海平面上升,许多沿海地区和国家将被海水淹没,气候变得变化无常,经济发达国家也受到同样的影响。
联合国根据这种情形,召集各个国家首脑在日本商议对策,最后作出决定:让发达国家以环保的名誉帮助发展中国家一边发展生产,一边保护环境。
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
去年底又在印尼的巴黎岛召开会议,我国政府是胡锦涛参加会议,拟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岛协议”,再次确定二氧化碳国际交易规则。
具体内容是:生产同样的产品,每减少排放一吨二氧化碳,发达国家可以支付大约8到9欧元购买指标,以抵偿其生产过程必须的排放量。
例如发电:按火电生产标准,每发一度电,会排放出1公斤二氧化碳。
若是水力发电,则生产同样的电力可以减少相当数量二氧化碳的排放,这样从环境气候保护的角度是非常有利的。
计算方法:如果一个水电站装机1万KW,年运行小时5000小(每年共8760小时,考虑到枯水季节发电较少),那么一年可发电:1万KW*5000h=5000万KWh 折合二氧化碳减排5万吨
每年可获得5万吨*8欧元/吨=40万欧元的CDM资金,折合人民币400多万元可以连续拿21年,共840万欧元(接近8400万人民币)
这笔资金不需要任何投资,对于企业是无偿获得的,我国政府为了帮助国内企业的发展也会积极帮助获得这笔资金。
在申办的过程中,项目主不需要任何投资,只需将项目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环保部门批复、环境评价报告和业主基本情况等资料交给我们,我们负责向相关结构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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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清洁发展机制 (CDM) ?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第十二条确定的一个基于市场的灵活机制,其核心内容是允许附件一缔约方( 即发达国家) 与非附件一国家( 即发展中国家) 合作,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
清洁发展机制的设立具有双重目的: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为实现公约的最终目标做出贡献;协助发达国家缔约方实现其在《京都议定书》第三条之下量化的温室气体减限排承诺。
通过参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发达国家的政府可以获得项目产生的全部或者部分经核证的减排量,并用于履行其在《京都议定书》下的温室气体减限排义务。
对于发达国家的企业而言,获得的CERs 可以用于履行其在国内的温室气体减限排义务,也可以在相关的市场上出售获得经济收益。
由于获得CERs 的成本远低于其采取国内减排行动的成本,发达国家政府和企业通过参加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可以大幅度降低其实现减排义务的经济成本。
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通过参加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可以获得额外的资金和/或先进的环境友好技术,从而可以促进本国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清洁发展机制是一种“ 双赢” 的机制。
清洁发展机制合作也可以降低全球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总体经济成本。
典型的 CDM 项目行业(部门)有哪些 ?首先,让我们对国内有哪些行业(部门)具有实施CDM 项目的潜力作一个初步的了解。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CDM 项目部门。
1 .电力可再生能源(水力、太阳能、风力、生物质气化等)燃料代替清洁煤技术高效的电力传输与分配; 2 .能效商业/ 机构建筑的更新工业过程的改变工业过程中提高能小高效照明设备 3 .交通燃料转换交通工具提高效率公共交通的扩展生物燃料 4 .油气减少管道泄露 5 .城市固体废气物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 6 .农业改良耕种方法减少能源使用改良肥料管理改良肥料使用方法7 .汇(1 )造林再造林(1 )注释: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汇” 的定义为“ 从大气中清除以温室气体为主的任何过程、活动或机制。
” 造林、再造林又被称作“ 碳汇”CDM 项目。
需要补充的是,根据亚洲开发银行1998 年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的能源消费和工业化进程是CO2 排放的主要原因。
因此,电力和工业部门被普遍认为是中国开发CDM 项目的重点领域。
参与清洁发展机制合作对项目业主的意义自从第七次缔约方会议确定了清洁发展机制的基本国际规则以后,国际社会对于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的热情越来越高。
企业界和投资者之所以如此积极,吸引他们的自然是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可以带来的较大的预期收益。
发达国家的企业在其国内面临着一定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且在国内采取减排措施的成本较高。
对于发达国家的政府而言,面临着与企业界一样的挑战,参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也是出于节约经济成本的目的。
当然,也有的企业和中介机构之所以参加清洁发展机制市场活动,是希望未来可以将自己获得的CERs 以更高的价格出售,从而赚取利润。
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和政府而言,通过参加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可以获得出售CERs 所获得的经济收益,并且促进本国的可持续发展,包括改善环境、增加就业和收入、改善能源结构、促进技术发展等多个方面。
分析表明,出售项目产生的减排量而获得的碳融资对不同类型项目经济效益的影响差别很大。
碳融资对于那些减排全球温升潜力较大的温室气体( 如CH4 ,N20 ,HFCs) 的项目经济性的影响最大,可以有效改善此类项目的经济收益。
但是,N2O ,HFCs 类项目面临的一个最主要问题是它们没有明显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效益。
如果不能很好的进行监测,碳融资的介入有可能反而刺激此类项目生产更多的副产品,而偏离项目最初的目的。
实际上,中国政府对待此类项目的态度目前还不是很明确,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不是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的优先领域。
CH4 的全球温升潜力值比较高,为21 ,而且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类项目具有很好的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效果,因此CH4 回收利用类项目在目前的国际碳市场中占据了比较大的份额。
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从2003 年到2004 年 5 月,以减排额的交易量统计,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类项目占总量的18 %,仅次于HFC 类项目的交易量。
CDM 项目周期详细介绍·项目识别初步判断本项目是否为CDM 项目。
·项目设计当项目符合CDM 的标准,需要完成项目设计文件(PDD )。
设计文件的格式由联合国CDM 执行理事会确定。
·项目批准CDM 项目需要得到东道国指定的本国CDM 主管机构批准。
目前我国的CDM 主管机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中国CDM 项目需要获得发改委出具的正式批准文件。
·项目审定项目开发者需要与一个指定的经营实体进行签约,负责其审核认证的工作。
完成这项工作,这个项目才能成为合法的CDM 项目。
根据每个项目类型不同,寻找具有审核认证资质的指定的经营实体。
·项目注册签约的指定的经营实体确认该项目符合CDM 的要求,签署审核认证报告,向联合国CDM 执行理事会提出注册申请。
审定报告中需要包含项目设计文件(PDD ),东道国的书面批准文件以及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
在CDM 执行理事会收到注册请求之日起8 周内,如果没有CDM 执行理事会的3 个或3 个以上的理事和参与项目的缔约方提出重新审查的要求,则项目自动通过注册。
执行理事会主要审查项目是否符合阶段4 的审定条件。
最终决定由CDM 执行理事会在接到注册申请后的第二次会议之前作出。
如果该项目被CDM 执行理事会驳回,企业可以修改,修改后重新提出申请。
·项目的实施与监测监测活动由项目建议者实施,并且需要按照提交注册的项目设计文件中的检测计划进行。
监测结果需要向负责核查与核证项目减排量的指定经营实体报告。
一般情况下,进行项目审定和减排量核查核证的经营实体不能为同一家,但是,小规模CDM 项目可以申请同一家指定经营实体进行审定、核查和核证。
·减排量的核查与核证核查是指由指定经营实体负责、对注册的CDM 项目减排量进行周期性审查和确定的过程。
根据核查的监测数据、计算程序和方法,可以计算CDM 项目的减排量。
核证是指由指定的经营实体出具书面报告,证明在一个周期内,项目取得了经核查的减排量,根据核查报告,指定的经营实体出具一份书面的核证报告,并且将结果通知利益相关者。
· CERs 的签发指定的经营实体提交给CDM 执行理事会的核证报告,申请CDM 执行理事会签发与核查减排量相等的CERS 。
在CDM 执行理事会收到签发请求之日起15 天之内,参与项目的缔约方或至少三个执行理事会的成员没有提出对CERs 签发申请进行审查,则可以认为签发CERs 的申请自动获得批准。
如果缔约方或者三个以上的CDM 执行理事会理事提出了审查要求,则CDM 执行理事会需要对核证报告进行审查。
在收到了审查要求的情况下,CDM 执行理事会会在下一次会议上确定是否进行审查。
如果决定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仅局限在指定经营实体是否有欺骗、渎职行为及其资质问题。
审查应在确定审查之日起30 天之内完成。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交易成本与一般的投资项目相比,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需要满足额外的要求,经历额外的审批程序等,使得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开发给开发者带来一些额外的交易成本。
清洁发展机制是一个新的事物,很难准确估计交易成本的大小。
据估计,对于一个大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而言,交易成本有可能高达20 万~25 万美元(Pembina Institate ,2003) 。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者需要承担的交易成本主要发生在如下方面:·项目搜寻·发展/选择基准线方法学并且估计项目减排量·准备相关技术文件·东道国的批准,利益相关方的咨询和环境影响评价·准备CER 购买协定·指定经营实体对项目的审定·注册费·监测·核查和核证费用·适应性费用( 总CERs 的2 %)·清洁发展机制的管理费用这其中的一些费用是一次性的,包括:项目搜寻、发展/选择基准线方法学并且估计项目减排量、准备相关技术文件、东道国的批准、利益相关者的咨询和环境影响评价、准备CER 购买协议、指定经营实体对项目的审定、注册费等。
而监测费用、核查和核证费用、适应性费用和清洁发展机制的管理费用则是在整个项目过程中一直发生的。
当然,有些费用的发生与东道国的要求紧密相关,如果东道国没有这方面的额外要求,相关的费用也不会发生。
例如,如果东道国对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没有与一般建设项目相比额外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则这个交易成本中就不会包括这部分费用。
有些费用也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降低。
比如,如果东道国政府能够与投资国政府合作,采取适当的方式来促进两国企业间的合作,则项目搜寻成本可以大为降低。
随着经过批准的方法学越来越多,项目开发者可以选择应用经批准的方法学,而不必自己开发新的方法学,从而大大降低确定项目的基准线、监测计划等的成本。
随着国际碳市场上项目经验的逐渐增多,一些交易的CER 购买合同有可能作为样本供其他企业参考,因此也就可以相应地降低与此相关的交易成本。
越早进入碳市场的企业,因为相关的市场经验较少,面临的交易成本越高。
晚进入市场虽然交易成本可以相应降低,但有可能会错失很好的项目合作机遇。
考虑到第一承诺期的开始日期越来越近,加之项目的开发和建设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项目只有在开始运行后才能产生减排量,尽早参与国际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如何进行 CDM 项目的自我初评估?初步判断是否符合CDM 项目所必须同时满足的五个判断条件判断条件一:项目类型您的项目是否可以归为以下类型之一,如果是则符合CDM 项目要求:* 高效洁净的发电技术及热电联产, 如天然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超临界燃煤发电,压力循环流化床锅炉发电,多联产燃煤发电等* 高效低损耗电力输配系统* 燃煤工业及民用锅炉窑炉, 包括炼焦窑炉, 高炉节能技术改造* 高耗能工业设备和工艺流程节能改造, 钢铁, 石化, 建材工业等* 电力需求侧管理(DSM): 工业通用设备节电改造: 如变频调速高效马达, 高效风机水泵, 绿色照明, 非晶态高效配电变压器, 电热炉改造等,* 城市建筑节能示范项目, 节能建筑设计, 建筑能源系统优化,免烧砖新型建材* 城市交通节能示范项目: 包括天然气燃料车, 燃料电池车, 高效车辆引擎等, 混合燃料电动车, 生物乙醇和生物柴油应用* 北方城市推广天然气集中供热* 煤矿煤层甲烷气的回收利用, 燃气发电供热,* 生物质能高效转换系统: 集中供热, 供气和发电示范工程* 风力发电场示范项目* 太阳能PV 发电场示范项目* 城市垃圾焚烧和填埋气甲烷回收发电供暖* 水泥厂工艺过程减排二氧化碳技术改造* 二氧化碳的回收和资源化再利用技术* 植树造林和再造林等* 其它高GWP 值氟化气体的减排项目: 氢氟碳化物(HFCs), 全氟化碳(PFCs), 六氟化硫(SF6)判断条件二: 项目进展阶段必须为未建成运行的项目, 已建成运营的项目基本不符合CDM 项目要求.判断条件三: 项目建设是否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项目建设必须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判断条件四: 环境评价报告项目必须已通过权威机构给予的环境评价,以证实该项目是清洁能源项目,并且该项目的实施可以促进项目所在地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