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外来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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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FOD防范管理

机场FOD防范管理

FOD防范技术
03
视频监控系统
实时监控
通过高清摄像头捕捉机场地面情 况,实时传输至监控中心,以便
及时发现和处置FOD。
智能分析
利用视频分析技术,自动识别潜在 的FOD,如金属、玻璃、塑料等, 提高监控效率。
历史回溯
视频监控系统可回溯查看过去一段 时间内的机场地面情况,帮助分析 FOD来源和发生规律。
FOD防范措施
02
培训与教育
1 2
培训内容
机场员工应接受关于FOD识别、防范和清理的培 训,确保他们了解FOD的危害以及如何采取措施 防止其进入机场区域。
培训频率
定期进行FOD防范培训,确保员工始终保持警觉, 并了解最新的FOD防范措施和技术。
3
培训效果评估
对员工进行培训效果评估,确保他们掌握了FOD 防范知识和技能,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设备与工具
检测设备
个人防护装备
机场应配备先进的FOD检测设备,如 激光雷达、红外线探测器等,以提高 FOD的检测率。
员工在处理FOD时应穿戴适当的个人 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安全鞋等, 以保障员工的安全。
清理工具
机场应提供适当的清理工具,如铁锹、 扫帚、吸尘器等,以便员工能够迅速 清理发现的FOD。
智能识别系统
01
Hale Waihona Puke 0203自动识别
通过图像识别和人工智能 技术,智能识别系统能够 自动检测和分类FOD,提 高识别准确率。
数据统计
智能识别系统可对FOD进 行数据统计和分析,为机 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预警提示
一旦发现潜在的FOD,智 能识别系统能够及时发出 预警提示,以便采取相应 措施。

机场托运规章制度最新规定

机场托运规章制度最新规定

机场托运规章制度最新规定一、托运物品的限制和禁止1.1 禁止托运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爆炸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险化学品等。

乘客在托运行李时必须如实告知托运员行李内是否含有上述物品,否则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1.2 托运行李内的液体、膏状物品应尽量分装在透明的容器中,并放在透明的塑料袋中,以便安检人员快速检查。

每种物品容量不得超过100ml,总量不得超过1L。

1.3 禁止托运的物品还包括钱币、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珠宝等贵重物品,乘客应当携带在身上,不得托运。

1.4 托运行李内的动植物及其制品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得托运。

1.5 对于超重、超大或特殊形状的行李,乘客应提前与航空公司联系,根据航空公司的规定才可以进行托运。

二、托运程序和要求2.1 乘客在托运行李前需要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托运单,明确标注个人信息和行李内容。

在填写托运单时需如实申报,如有虚假信息将会被追究责任。

2.2 托运员会对行李进行称重和检查,确保行李内不含违禁物品。

如发现违禁物品,将立即通知乘客,乘客需要自行处理或交由机场安全部门处理。

2.3 乘客应当自行打包好行李,确保行李内物品完好无损,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2.4 乘客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托运行李,过期行李将无法托运。

2.5 在托运行李前,乘客需要认真阅读并遵守机场托运规章制度,如有疑问可以向托运员咨询。

三、违规处理措施3.1 对于违反机场托运规章制度的乘客,机场将采取相应措施。

首先是警告,要求乘客立即整改并出示相关证明。

再者是罚款,乘客将会被收取相应违规费用。

如果情节严重,机场有权拒绝托运行李,或者报警处理。

3.2 对于违规行为影响到其他乘客和机场正常运营的,机场有权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起诉、拒载等。

3.3 乘客在托运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异议,可以向机场相关部门投诉,机场将认真调查并及时处理。

四、其他规定4.1 机场有权随时调整托运规章制度,乘客应密切关注机场公告和通知,遵守最新的规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的通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的通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08•【字号】昆政发〔2016〕68号•【施行日期】2016.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的净空保护工作,确保航空器的安全飞行,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云南省民用运输机场保护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昆明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的若干规定》和昆明市人民政府、民航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安全保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一)饲养、放飞鸽子等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二)未经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批准,擅自进行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三)升放自由气球、系留气球、飞艇、孔明灯、焰火、烟花、高升、风筝或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升空物体;(四)排放大量烟雾、粉尘、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云南省民用运输机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危及机场、民用航空器正常运行的其他行为。

二、凡开展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应当提前向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支持配合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机场净空保护工作。

四、鼓励积极发现、规劝和举报可能扰乱民用航空器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工作机场管理部门举报电话:0871—67091809。

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话:0871—63165398。

特此通告。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植被现状调查及控制措施建议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植被现状调查及控制措施建议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植被现状调查及控制措施建议1. 引言1.1 研究背景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作为云南省最大的机场,每天都迎来大量的飞机起降,客流量庞大。

而机场周围的植被现状一直备受关注。

植被在机场周围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起到绿化作用,还能保护空气质量,净化空气,维护生态平衡。

由于长期的人为破坏和管理不善,导致机场周围的植被遭受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和影响。

对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周围的植被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这不仅有助于保护机场周围的生态环境,提升机场的形象和环境质量,也能为长远的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有必要对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植被现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对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的植被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探讨现有植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建议。

通过对植被现状的深入研究,旨在为改善长水国际机场的生态环境提供参考和建议。

本文还将分析如何利用植被来改善机场周边的生态环境,加强植被的保护和管理,以实现机场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深入挖掘植被在机场生态环境中的作用和意义,为将来机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建议。

通过本研究,旨在使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的植被资源得到更好的利用和保护,为实现机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1.3 研究意义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是云南省最大的国际机场,是连接云南与世界各地的重要枢纽。

随着航空业的快速发展,机场周边的植被现状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对于长水国际机场周边植被现状的调查和控制措施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研究长水国际机场周边的植被现状可以为机场的生态环境改善提供科学依据。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机场周边植被的状况直接影响着周边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

通过对植被现状的调查分析,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从而有效地改善周边的生态环境。

研究长水国际机场周边的植被现状可以为生态旅游和城市绿化提供参考。

机场外来物防范措施手册

机场外来物防范措施手册

机场外来物防范措施手册对外来物的防范主要从2个环节入手,一是外来物产生的环节,即外来物产生源,下文中简称为外来物“源头〞。

通过遏制外来物的源头,从上游环节减少外来物的发生。

根据以往积累的经历,停机坪范围内的外来物主要源自于车辆及设施设备、航班保障作业、行李及货物运输、航空器维修、工程施工等活动。

另一个防范环节是外来物的扩散环节,即外来物发生后,通过一定的途径扩散至可以直接接触到航空器的地方,再在“适宜〞的地方引发外来物事件。

通过控制外来物的传播途径,在其引发后果、导致外来物事件之前发现并排除之,是外来物防控的最后一道关卡。

一、外来物源头控制程序〔一〕机坪车辆及设施设备的外来物防范1、一般规定〔1〕机坪设施设备是指:因保障作业需要放置于机坪内的特种车辆〔含拖把〕、机务工作车、行李车等特种设备以及因工作需要使用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非特种设备。

〔2〕进入航空器活动区的车辆必须具有机场公安局核发的控制区车辆通行证,并在规定的区域行使〔临时进入车辆除外,如内接的VIP 车辆〕。

〔3〕内场车辆再次进入航空器活动区时,驾驶人员应当认真检查车上的外来物情况,车辆经过维修的,应当确保车上未携带多余的零部件、螺钉、螺帽等金属物品;车辆行驶路线经过沙石、泥土区的,应当确保轮胎上无携带外来物或进展必要的清洗。

〔4〕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检查维护航空器活动区内的设施设备,建立完整的维护台账。

需要进展施工维修的,参照“航空器活动区施工中的外来物防范〞要求进展。

2、车辆的年检年审制度〔1〕内场车辆实行年检年审制度,年检年审制度由运行管理部和机场公安局联合实施,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在航空器活动区行驶。

〔2〕车辆年检年审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a、刹车系统、灯光系统等车辆部件是否完好;b、车辆部件是否有松动、脱落情况;c、警示灯是否完好;d、是否贴有反光条;e、车辆顶端是否喷涂成黄色。

3、进入航空器活动区的车辆和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民航上级和机场公司有关规定,不得自行改装和违规使用。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飞行区运行管理规定(暂行)修订稿-第一章-总则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飞行区运行管理规定(暂行)修订稿-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1.1 目的确保机场飞行区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06)和《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开放运行标准,建立与飞行区运行条件和布局流程相适应的航空器、车辆、人员在飞行区地面运行的规则和程序,以维持飞行区地面良好的运行秩序,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牲畜等进入飞行区,保证飞行安全和空防安全。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机场飞行区内的各保障部门及机场飞行区各项保障工作。

1.3 术语解释机场:陆地或水面上供飞机起飞、着陆和地面活动使用的划定区域,包括附属的建筑物、装置和设施。

飞行区:机场内供飞机起飞、着陆、滑行和停放的地区。

包括:跑道升降带、跑道端安全区、停止道、净空道、滑行道、机坪以及机场净空。

机动区:机场内用于飞机起飞、着陆和滑行的部分。

机坪:飞行区内供飞机上下旅客、装卸货物或邮件、加油、停放、维修和其他勤务保障使用的场地和区域。

本场机坪按功能划分为:客运机坪、货运机坪(远期)、维修机坪。

跑道:陆地机场上供飞机着陆和起飞用的一块划定的长方形场地。

滑行道:在陆地机场设置供飞机滑行并将机场的一部分与其它部分之间连接的规定通道。

升降带:飞行区中跑道中线及其延长线两侧一块特定的场地,用于减少飞机冲出跑道时遭受损坏的危险,保障飞机在起飞或着陆过程中在其上空安全飞过。

航空无线电导航:以各种地面和机载无线电导航设备,向飞机提供准确、可靠的方位、距离和位置信息。

净空:规定在机场周围保持无障碍物的空域,使准备使用该机场的飞机能够安全运行,并防止由于机场周围障碍物增多而使机场变得无法使用。

这是以制定一系列障碍物限制面,用来规定物体可以突出空域的限制而达到的。

电磁环境:根据技术要求规定的电磁辐射装置周围的空间区域。

保护区:航空无线电导航设备电波发射天线周围按照技术标准规定的区域。

一般保护区内应平坦、开阔,不允许有危害性物体存在。

1.4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4《云南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2)《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手册》《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使用手册》1.5飞行区运行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1.5.1飞行区管理中心1.5.1.1飞行区管理中心代表机场管理机构行使飞行区管理职能。

Part3_机场_1.3 飞行程序_ICAO8168号文件

Part3_机场_1.3  飞行程序_ICAO8168号文件

第三部 进近程序 ...................................................................................................................................机场 1.3-16 第一章 一般准则 ...........................................................................................................................机场 1.3-16 1.2 仪表进近程序 ..................................................................................................................机场 1.3-16 1.3 航空器分类 ......................................................................................................................机场 1.3-16 1.4 超障余度 ..........................................................................................................................机场 1.3-16 1.5 超障高度/高(OCA/OCH) ...........................................................................................机场 1.3-18 1.6 影响运行最低标准的因素 ..............................................................................................机场 1.3-18 第二章 进近程序设计 ...................................................................................................................机场 1.3-22 2.1 仪表进近区域 ..................................................................................................................机场 1.3-22 2.4 下降梯度 ..........................................................................................................................机场 1.3-22 第三章 进场和进近航段 ...............................................................................................................机场 1.3-23 3.1 总则 ..................................................................................................................................机场 1.3-23 3.2 标准仪表进场 ..................................................................................................................机场 1.3-23 3.3 起始进近航段 ..................................................................................................................机场 1.3-23 3.4 中间进近航段 ..................................................................................................................机场 1.3-28

机场物品管理制度范文

机场物品管理制度范文

机场物品管理制度范文机场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场物品管理制度,保证机场安全、运营有序,维护旅客权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场内的所有物品管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行李、货物、快递、邮件等。

第三条机场物品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合理有序、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机场物品管理必须合法合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注旅客利益,确保物品安全。

第五条机场物品管理由机场物品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事务由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完成。

第二章行李管理第六条旅客行李的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行李安全管理规定,并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旅客携带行李必须通过机场安检,禁止携带违禁物品进入机场。

(二)行李应牢固包装,确保不会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丢失等情况,如果因行李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旅客承担。

(三)机场应配备行李装卸设备和合格的工作人员,注意保护旅客行李并确保装卸过程安全。

(四)旅客行李在机场内运输过程中,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监管,确保行李安全。

(五)行李丢失、损坏等问题发生时,机场应及时提供应急处置,并积极配合旅客解决问题。

(六)机场可以制定适当的行李寄存规定,提供行李寄存服务,确保旅客行李的安全。

第三章货物管理第七条货物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机场货运业务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有序。

(二)货物应在机场货运地区进行装卸操作,必须经过严格验货、称重等程序,确保货物信息的准确性。

(三)货物装卸作业应由专业工作人员进行,确保操作规范、安全,并防止货物损坏。

(四)机场货物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货物信息系统,实时跟踪货物运输情况,并提供货物运输信息查询服务。

(五)货物发生丢失、损坏等问题时,机场货物管理部门应及时提供应急处理,并协助解决问题。

第八条机场可以制定适当的货物寄存规定,提供货物寄存服务,确保货物的安全性和保管期限。

第四章快递管理第九条快递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机场可以设立专门的快递管理部门,负责机场快递业务的管理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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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外来物管理规定目录1 总则 (3)1.1目的 (3)1.2依据 (3)1.3使用范围 (3)1.4术语 (3)2外来物管理工作要求 (4)2.1机场外来物管理工作内容 (4)2.2机场外来物管理组织机构 (4)3外来物防范 (6)3.1外来物防范 (6)3.2教育与培训 (7)3.3机坪各类保障作业的外来物防范 (8)4 外来物的巡查与发现 (16)4.1外来物管理控制区域 (16)4.2外来物巡查与发现的方法 (20)4.3跑道外来物的应急处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外来物移除 (21)5.1基本要求 (22)5.2设备配备 (22)5.3设备运行要求 (23)6 外来物信息管理 (24)6.1基本要求 (24)6.2外来物信息报告程序和外来物数据库的建立 (24)6.3外来物信息的收集 (24)6.4外来物信息的分析及发布 (25)6.5外来物损伤事件的信息报告和调查 (25)7 外来物防范评估与持续改进 (26)7.1外来物防范评估 (26)7.2机场外来物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26)1 总则1.1目的为提高机场外来物防范水平,指导机场各部门、驻场单位,有效开展外来物防范工作,坚持“零外来物”的总体防控目标,制定本规定。

1.2依据《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机场外来物管理规定》1.3使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长水国际机场各管理机构、航空公司、航空维修企业以及其他各驻场单位均应遵照本规定。

1.4术语1.4.1飞行区本规定所称飞行区是指提供飞机起飞、着陆、滑行和停放使用的场地,包括跑道、滑行道、停机坪、升降带和跑道端安全区。

1.4.2外来物(FOD)飞行区内可能会损伤航空器、设备或威胁机场工作人员和乘客生命安全的外来物体,简称“FOD”。

1.4.3外来物损伤任何由外来物引起的可能会威胁航空器或其他地面设备的安全或降低其性能的损伤,包括物理上的损伤和经济上的损失。

2外来物管理工作要求2.1机场外来物管理工作内容外来物管理工作应包括FOD的防范、FOD的巡查和发现、FOD的信息管理和FOD防范评估与持续改进等五个方面。

2.2机场外来物管理组织机构2.2.1外来物管理委员会主任:王鑫(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副总经理)副主任:甄玉明(昆明长水国际机场飞行区管理中心副总监、运行保障部部长)成员单位:民航云南空管分局、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国航油集团云南石油有限公司、机场海关、机场检验检疫、机场边防检查、驻场武警、长水机场各中心、部门、云南机场集团相关参控股企业以及其他各驻场单位。

2.2.2 外来物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一)在机场区域内协调实施《机场外来物管理规定》和《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外来物管理的国际标准和法律法规;(二)监督和检查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外来物管理工作,包括与外来物防范有关的所有单位,如驻场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油料企业以及其他驻场单位所实施的外来物管理措施;(三)确定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外来物管理工作,并适时予以审查更新;(四)建立外来物管理措施及程序,进一步将外来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五)督促各驻场单位、部门落实关于改进外来物防范措施和管理程序;(六)向民用航空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局报告现行外来物管理措施和程序,并就外来物管理委员会不能解决的外来物管理问题进行咨询;(七)督促检查外来物管理培训的实施情况;(八)建立收集外来物实物及资料的档案,做好数据分析、处理并发布机场外来物管理信息工作;(九)根据各单位的工作特点,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外来物防范宣传,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外来物防范工作;(十)参与涉及民航重大外来物事件的处置和调查行动,并积极采取纠正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2.3外来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外来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飞行区管理中心运行保障部,负责机场外来物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治伟同志(运行保障部副部长)兼任、副主任由张袁城同志(运行保障部场务负责人)担任。

办公室成员为飞行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及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

外来物管理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负责同志自行接替履职。

2.2.4机场FOD 防范机构的活动机制外来物管理委员会每年召开四次工作例会,讨论 FOD 防范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总结FOD 防范工作经验,并制定工作计划。

3外来物防范3.1外来物宣传各单位根据工作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外来物防范宣传,使所有飞行区作业人员充分意识到FOD对航空安全的重大危害,不断提高所有飞行区作业人员FOD的防范意识。

各单位应致力于建立积极主动的安全文化,把FOD管理的方针、政策、程序、标准变成全体员工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要树立“FOD防范,人人有责”、“FOD防范,从我做起”、“FOD防范,随手清洁”等防范理念,以此鼓励员工以正确的态度、合理的措施、努力做好FOD防范工作。

3.2教育与培训3.2.1培训对象飞行区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机场工作人员、建设人员、机务人员、永久或短期员工。

3.2.2培训要求FOD管理培训内容应纳入员工的上岗初始培训和员工年度复训,初始培训学时不得小于6学时,复训培训学时不得小于3学时。

参加FOD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为办理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基本条件之一。

FOD 管理办公室应对各单位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外来物防范工作培训内容应包括(具体培训内容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可行的情况制定和修改):1)外来物的定义、来源、类型、危害及外来物管理的意义;2)外来物管理控制区的范围;3)外来物的防范措施;4)外来物的发现及处置流程;5)外来物危险源的识别;6)设备、设施、工具、材料的储存、运输和处理培训;7)飞行区保洁措施;8)工具与设备的清查与控制;9)外来物产生后的控制;10)个人物品、设施与消耗品的管理;11)规范的作业流程;12)飞行区外来物的管理控制措施;13)外来物损伤事件与潜在外来物事件的报告制度。

3.3机坪各类保障作业的外来物防范3.3.1机坪环境卫生管理3.3.1.1运行保障部统一负责机坪日常保洁工作。

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的自管机坪,由机场管理机构和航空运输企业、其他驻场单位依据协议分工,确定机坪日常保洁及卫生监督责任。

3.3.1.2机坪应当保持清洁,无道面残渣碎屑、机器零件、纸张及其他影响飞行安全的杂物;3.3.1.3运输或临时存放垃圾或废弃物时,应当加以遮盖,不得泄漏或逸出;3.3.1.4任何人员不得在机坪内进行垃圾分拣;3.3.1.5机场管理机构应及时清除机坪道面的油污污染。

3.3.2航空器作业保障3.3.2.1一般规定1接机人员应当至少在航空器入位前5分钟,对机位适用性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应当包括机位的清洁情况;2各类保障车辆撤离后、航空器滑出或推出前,送机人员应在撤轮档、反光锥的同时对机位进行一次外来物检查;3航空器作业保障车辆、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确保车辆处于适用状态,防止车辆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遗洒或零部件脱落形成外来物。

非保障作业需要、故障或已报废的车辆和设备应当及时清除出机坪。

4作业人员在航班保障过程中应防止外来物的产生,临时废弃物应当集中堆放在固定地点,并且不易飘散,必要时要有专人看管。

作业完毕后应仔细检查作业现场,发现异物应立即予以清除。

5航空器活动区清理出的杂物、垃圾禁止露天堆放或藏匿于机坪上,禁止在航空器活动区内对杂物、垃圾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

运输或临时存放垃圾或废弃物时,应当加以遮盖,不得泄漏或逸出。

6配餐服务、货物装卸和航空器维修部门必须严格管理为临时遮盖货物和保护航空器部件时在机坪使用的塑料袋和塑料膜,避免其形成机坪外来物。

严禁将货运车辆和摆渡车的垃圾直接清扫在机坪上。

3.3.2.2 行李及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外来物防范1货物的包装应当符合包装标准,不易散开,外表面不得附带容易脱落的物体。

2拉载货物时必须确保车辆与所拉载的拖车及所载货物稳固系妥。

3装卸平台车、行李传送带车在行驶中不得载运任何货物、行李和其他物品。

行李车辆表面应当保持清洁。

4在货物处理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板条箱或其他集装箱掉出的铁皮条、钉子、纸片或木料等的管理。

5货物、行李在停机位和待装区或行李转盘之间的地面运送过程中,应当由专人负责全程监控,防止行李、货物及其部件等扩散至机坪上。

装卸行李时应有专人监装、监卸。

6在装卸过程中对货物中夹带的货标签等垃圾采取措施防止扩散,收集后放入垃圾箱或集中处理。

7作业时,要将网罩、雨布前后舱分区集中堆放,并采取用网罩压盖雨布的措施防止雨布被风刮走。

8货物及行李装卸动作不应过于粗猛,不应抛扔、拖滚和投掷货物和行李,不应导致行李和货物开散、损坏或部件脱落。

9对于装卸过程中散落在机坪上的各种物品、包装材料、货舱杂物由当事人负责清理干净。

10在货物和行李装卸完成后,应当认真做好收尾工作,仔细检查现场的外来物情况,发现外来物应立即予以清除。

3.3.2.3 客货舱清洁过程中的外来物防范1 各单位应要制定并严格落实客货舱清洁制度。

清洁航空器货舱时,不允许直接将货舱杂物清扫在机坪上。

2 客舱清洁作业完毕后必须将垃圾袋袋口扎紧,摆放在廊桥下红线区域以外的指定位置,避免因袋口破损造成垃圾吸入飞机发动机。

垃圾包装应严密,流质垃圾如处理不善造成污染机坪、廊桥的,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3 禁止任何人员对垃圾袋内垃圾进行分拣。

机上杂物装袋后须及时装车,航空公司或航空地面服务公司负责将航空器上的垃圾清理出航空器活动区,禁止丢入机坪垃圾桶或在机坪、廊桥上长期堆放。

4 垃圾回收人员在回收垃圾时必需要环顾四周,尤其在晚上照明条件不好的区域,确保全部垃圾都能安全回收。

3.3.3航空器维修3.3.3.1航空器维修保障单位在机坪上进行航空器维修作业的,应在机场管理机构指定的位置和范围内进行维修;3.3.3.2清洗航空器应当在指定的位置进行;3.3.3.3航空器维修工作结束后,维修部门应当及时并彻底清理现场;3.3.3.4航空器维修保障单位应加强对螺栓、螺母、垫圈、安全绳等零部件及维修工具、设备的管理;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和零部件应妥善放置,所使用的每件工具、设备和零部件都应尽可能设置识别标志,作业结束后应以清单的方式进行清点核实,私人物品应妥善管理,对维修作业区域进行检查和清扫;3.3.3.5当发现工具、设备或零部件有遗落时,有关部门及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其所属单位或机构,相关单位或机构应尽快将有关情况通报机场管理机构和外来物管理办公室;3.3.3.6除紧急情况外,任何单位不得在跑道、滑行道上进行航空器维修活动;3.3.3.7 在机坪内进行航空器维护、添加润滑油和液压油及其他保障工作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机坪造成污染和腐蚀,对机坪造成污染和腐蚀所发生的治理费用由造成污染的单位承担;3.3.3.8 机务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工卡进行航空器维修检查作业,同时应关注检查线路四周是否有外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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