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外来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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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外来物管理规定

目录

1 总则 (3)

1.1目的 (3)

1.2依据 (3)

1.3使用范围 (3)

1.4术语 (3)

2外来物管理工作要求 (4)

2.1机场外来物管理工作内容 (4)

2.2机场外来物管理组织机构 (4)

3外来物防范 (6)

3.1外来物防范 (6)

3.2教育与培训 (7)

3.3机坪各类保障作业的外来物防范 (8)

4 外来物的巡查与发现 (16)

4.1外来物管理控制区域 (16)

4.2外来物巡查与发现的方法 (20)

4.3跑道外来物的应急处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外来物移除 (21)

5.1基本要求 (22)

5.2设备配备 (22)

5.3设备运行要求 (23)

6 外来物信息管理 (24)

6.1基本要求 (24)

6.2外来物信息报告程序和外来物数据库的建立 (24)

6.3外来物信息的收集 (24)

6.4外来物信息的分析及发布 (25)

6.5外来物损伤事件的信息报告和调查 (25)

7 外来物防范评估与持续改进 (26)

7.1外来物防范评估 (26)

7.2机场外来物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26)

1 总则

1.1目的

为提高机场外来物防范水平,指导机场各部门、驻场单位,有效开展外来物防范工作,坚持“零外来物”的总体防控目标,制定本规定。

1.2依据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机场外来物管理规定》1.3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长水国际机场各管理机构、航空公司、航空维修企业以及其他各驻场单位均应遵照本规定。

1.4术语

1.4.1飞行区

本规定所称飞行区是指提供飞机起飞、着陆、滑行和停放使用的场地,包括跑道、滑行道、停机坪、升降带和跑道端安全区。

1.4.2外来物(FOD)

飞行区内可能会损伤航空器、设备或威胁机场工作人员和乘客生命安全的外来物体,简称“FOD”。

1.4.3外来物损伤

任何由外来物引起的可能会威胁航空器或其他地面设备的安全或降低其性能的损伤,包括物理上的损伤和经济上的损失。

2外来物管理工作要求

2.1机场外来物管理工作内容

外来物管理工作应包括FOD的防范、FOD的巡查和发现、FOD的信息管理和FOD防范评估与持续改进等五个方面。2.2机场外来物管理组织机构

2.2.1外来物管理委员会

主任:王鑫(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副总经理)

副主任:甄玉明(昆明长水国际机场飞行区管理中心副总监、运行保障部部长)

成员单位:民航云南空管分局、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国航油集团云南石油有限公司、机场海关、机场检验检疫、机场边防检查、驻场武警、长水机场各中心、部门、云南机场集团相关参控股企业以及其他各驻场单位。

2.2.2 外来物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在机场区域内协调实施《机场外来物管理规定》和《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外来物管理的国际标准和法律法规;

(二)监督和检查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外来物管理工作,包括与外来物防范有关的所有单位,如驻场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油料企业以及其他驻场单位所实施的外来物管理措施;

(三)确定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外来物管理工作,并适时予以审查更新;

(四)建立外来物管理措施及程序,进一步将外来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

(五)督促各驻场单位、部门落实关于改进外来物防范措施和管理程序;

(六)向民用航空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局报告现行外来物管理措施和程序,并就外来物管理委员会不能解决的外来物管理问题进行咨询;

(七)督促检查外来物管理培训的实施情况;

(八)建立收集外来物实物及资料的档案,做好数据分析、处理并发布机场外来物管理信息工作;

(九)根据各单位的工作特点,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外来物防范宣传,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外来物防范工作;

(十)参与涉及民航重大外来物事件的处臵和调查行

动,并积极采取纠正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2.3外来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外来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飞行区管理中心运行保障部,负责机场外来物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治伟同志(运行保障部副部长)兼任、副主任由张袁城同志(运行保障部场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为飞行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及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

外来物管理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负责同志自行接替履职。

2.2.4机场FOD 防范机构的活动机制

外来物管理委员会每年召开四次工作例会,讨论 FOD 防范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总结FOD 防范工作经验,并制定工作计划。

3外来物防范

3.1外来物宣传

各单位根据工作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外来物防范宣传,使所有飞行区作业人员充分意识到FOD对航空安全的重大危害,不断提高所有飞行区作业人员FOD的防范意识。

各单位应致力于建立积极主动的安全文化,把FOD管理

的方针、政策、程序、标准变成全体员工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要树立“FOD防范,人人有责”、“FOD防范,从我做起”、“FOD防范,随手清洁”等防范理念,以此鼓励员工以正确的态度、合理的措施、努力做好FOD防范工作。

3.2教育与培训

3.2.1培训对象

飞行区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机场工作人员、建设人员、机务人员、永久或短期员工。

3.2.2培训要求

FOD管理培训内容应纳入员工的上岗初始培训和员工年度复训,初始培训学时不得小于6学时,复训培训学时不得小于3学时。参加FOD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为办理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基本条件之一。FOD 管理办公室应对各单位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外来物防范工作培训内容应包括(具体培训内容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可行的情况制定和修改):

1)外来物的定义、来源、类型、危害及外来物管理的意义;

2)外来物管理控制区的范围;

3)外来物的防范措施;

4)外来物的发现及处臵流程;

5)外来物危险源的识别;

6)设备、设施、工具、材料的储存、运输和处理培训;

7)飞行区保洁措施;

8)工具与设备的清查与控制;

9)外来物产生后的控制;

10)个人物品、设施与消耗品的管理;

11)规范的作业流程;

12)飞行区外来物的管理控制措施;

13)外来物损伤事件与潜在外来物事件的报告制度。3.3机坪各类保障作业的外来物防范

3.3.1机坪环境卫生管理

3.3.1.1运行保障部统一负责机坪日常保洁工作。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的自管机坪,由机场管理机构和航空运输企业、其他驻场单位依据协议分工,确定机坪日常保洁及卫生监督责任。

3.3.1.2机坪应当保持清洁,无道面残渣碎屑、机器零件、纸张及其他影响飞行安全的杂物;

3.3.1.3运输或临时存放垃圾或废弃物时,应当加以遮盖,不得泄漏或逸出;

3.3.1.4任何人员不得在机坪内进行垃圾分拣;

3.3.1.5机场管理机构应及时清除机坪道面的油污污染。

3.3.2航空器作业保障

3.3.2.1一般规定

1接机人员应当至少在航空器入位前5分钟,对机位适用性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应当包括机位的清洁情况;

2各类保障车辆撤离后、航空器滑出或推出前,送机人员应在撤轮档、反光锥的同时对机位进行一次外来物检查;

3航空器作业保障车辆、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确保车辆处于适用状态,防止车辆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遗洒或零部件脱落形成外来物。非保障作业需要、故障或已报废的车辆和设备应当及时清除出机坪。

4作业人员在航班保障过程中应防止外来物的产生,临时废弃物应当集中堆放在固定地点,并且不易飘散,必要时要有专人看管。作业完毕后应仔细检查作业现场,发现异物应立即予以清除。

5航空器活动区清理出的杂物、垃圾禁止露天堆放或藏匿于机坪上,禁止在航空器活动区内对杂物、垃圾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运输或临时存放垃圾或废弃物时,应当加以遮盖,不得泄漏或逸出。

6配餐服务、货物装卸和航空器维修部门必须严格管理

为临时遮盖货物和保护航空器部件时在机坪使用的塑料袋和塑料膜,避免其形成机坪外来物。严禁将货运车辆和摆渡车的垃圾直接清扫在机坪上。

3.3.2.2 行李及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外来物防范

1货物的包装应当符合包装标准,不易散开,外表面不得附带容易脱落的物体。

2拉载货物时必须确保车辆与所拉载的拖车及所载货物稳固系妥。

3装卸平台车、行李传送带车在行驶中不得载运任何货物、行李和其他物品。行李车辆表面应当保持清洁。

4在货物处理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板条箱或其他集装箱掉出的铁皮条、钉子、纸片或木料等的管理。

5货物、行李在停机位和待装区或行李转盘之间的地面运送过程中,应当由专人负责全程监控,防止行李、货物及其部件等扩散至机坪上。装卸行李时应有专人监装、监卸。

6在装卸过程中对货物中夹带的货标签等垃圾采取措施防止扩散,收集后放入垃圾箱或集中处理。

7作业时,要将网罩、雨布前后舱分区集中堆放,并采取用网罩压盖雨布的措施防止雨布被风刮走。

8货物及行李装卸动作不应过于粗猛,不应抛扔、拖滚和投掷货物和行李,不应导致行李和货物开散、损坏或部件脱落。

9对于装卸过程中散落在机坪上的各种物品、包装材料、货舱杂物由当事人负责清理干净。

10在货物和行李装卸完成后,应当认真做好收尾工作,仔细检查现场的外来物情况,发现外来物应立即予以清除。

3.3.2.3 客货舱清洁过程中的外来物防范

1 各单位应要制定并严格落实客货舱清洁制度。清洁航空器货舱时,不允许直接将货舱杂物清扫在机坪上。

2 客舱清洁作业完毕后必须将垃圾袋袋口扎紧,摆放在廊桥下红线区域以外的指定位臵,避免因袋口破损造成垃圾吸入飞机发动机。垃圾包装应严密,流质垃圾如处理不善造成污染机坪、廊桥的,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3 禁止任何人员对垃圾袋内垃圾进行分拣。机上杂物装袋后须及时装车,航空公司或航空地面服务公司负责将航空器上的垃圾清理出航空器活动区,禁止丢入机坪垃圾桶或在机坪、廊桥上长期堆放。

4 垃圾回收人员在回收垃圾时必需要环顾四周,尤其在晚上照明条件不好的区域,确保全部垃圾都能安全回收。

3.3.3航空器维修

3.3.3.1航空器维修保障单位在机坪上进行航空器维修作业的,应在机场管理机构指定的位臵和范围内进行维修;

3.3.3.2清洗航空器应当在指定的位臵进行;

3.3.3.3航空器维修工作结束后,维修部门应当及时并

彻底清理现场;

3.3.3.4航空器维修保障单位应加强对螺栓、螺母、垫圈、安全绳等零部件及维修工具、设备的管理;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和零部件应妥善放臵,所使用的每件工具、设备和零部件都应尽可能设臵识别标志,作业结束后应以清单的方式进行清点核实,私人物品应妥善管理,对维修作业区域进行检查和清扫;

3.3.3.5当发现工具、设备或零部件有遗落时,有关部门及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其所属单位或机构,相关单位或机构应尽快将有关情况通报机场管理机构和外来物管理办公室;

3.3.3.6除紧急情况外,任何单位不得在跑道、滑行道上进行航空器维修活动;

3.3.3.7 在机坪内进行航空器维护、添加润滑油和液压油及其他保障工作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机坪造成污染和腐蚀,对机坪造成污染和腐蚀所发生的治理费用由造成污染的单位承担;

3.3.3.8 机务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工卡进行航空器维修检查作业,同时应关注检查线路四周是否有外来物。

3.3.4航空货运

航空货运保障单位和部门应建立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外来物防范程序。

3.3.5不停航施工

3.3.5.1机场管理机构应将外来物防范工作纳入机场不停航施工组织方案中;

3.3.5.2机场管理机构应评估不停航施工车辆、人员在飞行区内的行驶路线或行进路线,该路线应避免或减少穿越航空器运行的重要区域。如确需穿越以上区域,应加大外来物的巡查频次及力度;

3.3.5.3 施工完成后应彻底清理施工现场及施工路线;

3.3.5.4施工区域与航空器活动区应当有明确而清晰的分割;

3.3.5.5易漂浮的物体、堆放的材料应当加以遮盖,防止被风或航空器尾流吹散;

3.3.5.6机场管理机构应将产生和移除外来物工作的相关罚则写入施工合同中,并要求施工单位应熟知外来物防范工作的相关要求;

3.3.6飞行区维护保障

3.3.6.1运行保障部应当定期清扫跑道、滑行道和机坪,并开展全面的步行检查;

3.3.6.2运行保障部应加强对飞行区灯光、标志和标记牌等的维护作业中产生废弃物、使用零备件和作业工具的管理;

3.3.6.3运行保障部应及时移除飞行区日常维护作业所

产生的堆土或土壤碎块等;

3.3.6.4运行保障部应加强跑道跑道、滑行道和机坪道面的维护保养工作,减少因道面破损产生的外来物,泥浆、污物、砂子、松散颗粒、垃圾、燃油、润滑油及其他污物应当立即清除;

3.3.6.5维护保障车辆都尽可能在赶紧的铺设路面上行驶。如果车辆必须经过未铺设路面,驾驶员在回到铺设路面后应立即检查车辆轮胎是否带有异物。

3.3.7飞行区外来物防范机制

3.3.7.1道面应当保持清洁。跑道、滑行道上的泥浆、污物、砂子、松散颗粒、垃圾及其它外来物,应当立即清除。

3.3.7.2水泥混凝土道面出现松散、剥落、断裂、破损等现象,或者沥青混凝土道面出现轮辙、裂缝、坑洞、鼓包、泛油等破损现象时,应当在发现后 24 小时内予以修补或者处理。

3.3.7.3 道面的嵌缝料应当与道面粘结牢固,保持弹性,能防止雨水渗入。不能满足性能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补或者更换。

3.3.7.4 飞行区土面区内由于固定土面的植被应选择不易吸引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的种类,且不易超高。割下的草应当尽快清除出飞行区,临时存放在飞行区的草,不得存放在跑道、滑行道的道肩外 15 米范围内。

3.3.7.5 升降带平整区和跑道端安全地区内的混凝土、石砌及金属基座、各类井体及井盖等,除非功能需要,应当埋到土面以下 30 厘米深。

3.3.7.6 飞行区围界应当完好,具备防钻防攀爬功能,能有效防止动物和人员进入飞行区。飞行区围界破损后应当及时修复。破损部位修复前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3.3.7.7 运行保障部应当制定飞行区的巡视与检查制度、飞行区的外来物排查和清扫制度及道面的修补和维护程序。

3.3.8机坪作业人员行为规范

3.3.8.1 严禁在外场作业时将衣物或帽子放臵在机坪作业区域。

3.3.8.2 机坪任何作业人员发现垃圾或废弃物均有义务主动捡起,并放入垃圾桶。

3.3.8.3 当机坪上有外来物或者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3.3.8.4 在靠近飞机的特种车辆外表不要放臵垃圾、瓶子或任何其他物品;

3.3.8.5 机坪作业人员在完成保障作业后,应及时对机坪现场进行清理,严防抛洒、丢失的杂物影响航空器安全。

3.3.9其他外来物源的管理

3.3.9.1动物尸体作为外来物的一种类别应纳入外来物

管理范畴,运行保障部和净空管理部适当将鸟击防范管理与机场外来物管理工作有机结合;

3.3.9.2净空管理部应及时回收弹壳,加强驱鸟设施管理的巡视检查;

3.3.9.3航空器运输企业应对负责承运的动物进行有效管理,如在承运过程中发生动物逃逸,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追捕,并向机场管理机构报告。

4 外来物的巡查与发现

4.1外来物管理控制区域

建立良好的外来物防范意识是外来物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然而采取科学合理的外来物巡查与发现的方法才能使外来物管理工作取得时效。外来物管理控制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机坪、航空器维修区和其他日常防范中易被忽视的潜在外来物区域。

4.1.1飞行区的巡视与检查

4.1.1.1每日跑道开放使用前,运行保障部应当对跑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中间检查,不应少于 3次。全面检查时,必须对跑道全宽度表面状况进行详细检查。中间检查时间根据航空器起降时段、频度等情况确定。在航空器起降集中的时段前,应当安排一次中间检查。中间检查的区域应当至少

包括跑道边灯以内的区域。

4.1.1.2 每日应当至少对滑行道、机坪、升降带、跑道端安全地区、飞行区围界、巡场路巡视检查一次。每季度应当对跑道、滑行道和机坪的铺筑面进行一次全面的步行检查。当道面破损处较多或者破损加剧时,应当适当增加步行检查的次数。

4.1.1.3 在跑道、滑行道或其附近区域进行不停航施工,施工车辆、人员需要通过正在对航空器开放使用的道面时,运行保障部应当增加道面检查次数,及时发现并排除外来物,确保不因外来物影响飞行安全。

4.1.1.4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或立即进行一次检查:

1)跑道道面出现破损;

2)接到航空器轮胎扎伤报告;

3)出现暴雨或强风天气;

4)雨后遇连续高温天气;

5)其它需要立即检查的情况。

4.1.1.5 对铺筑面的每日外来物检查应当至少包括:

1道面清洁情况,重点检查可能被航空器发动机吸入的物体,如损坏道面的碎片、嵌缝料老化碎片、石子、金属或塑料物体、鸟类或其他动物尸体、其他外来物等;

2道面损坏情况,包括破损的板块、掉边、掉角、拱起、

错台等;

3雨后道面与相邻土面区的高差;

4灯具的损坏情况;

5井盖完好情况和密合程度等。

4.1.1.6 对铺筑面的每季度外来物检查应当至少包括:

1嵌缝料的失效情况;

2道面损坏位臵、数量、类型的调查统计(含潜在的疲劳损坏、裂缝、龟裂、细微的裂缝或断裂,并最好在雨后检查);

3道面与相邻土面区的高差。

4.1.1.7土面区的每日外来物检查应当包括:

1草高情况;

2是否有危及飞行安全的物体、杂物、障碍物等;

3土面区内各种灯、井基座与土面区的高差,土面区沉陷、冲沟、积水等情况;

4航空器气流侵蚀情况;

5允许存在的障碍物的障碍灯和标志是否有效。

当出现大风及其他不利气候条件时,应当增加对飞行区的巡视检查次数,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影响运行安全时,应当及时报告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并发布航行通告。

4.1.2机坪区域

4.1.2.1机位安全线附近

1航空器入位后,为航空器加油、配餐、客货舱清洁、货物装卸等各类地面保障车辆和人员在机位安全线内集中保障作业,易产生外来物;性能不佳的保障车辆易将损坏的零部件掉落在此区域;行李标签和拖轮会从行李上脱落掉入机门或夹在舱门,夹在航空器舱门的杂物会从舱门落入下一机场的机坪,形成外来物;

2航空器滑出或推出前、各保障车辆撤离后,此时的机位是处于外来物最多、风险最大的时候,飞机在滑出或推出时轮胎扎到外来物的可能性最大;

4.1.2.2机坪滑行通道。因风力或航空器发动机尾流作用,易将机坪产生的外来物吹进该区域。此外,机坪滑行通道上的助航灯具易被保障车辆损伤形成潜在的外来物。

4.1.2.3机坪的施工区域。施工车辆掉落的施工材料或检修人员遗落的维修工具、个人物品等。

4.1.2.4机坪服务车道。此区域的水泥混凝土或沥青路面易产生破损,途径的保障车辆易掉落零配件或装卸物品等。

4.1.2.5车辆设备停放区和机位作业等待区。航空器入位前,为航空器保障作业需要的车辆、设备、集装箱、行李和拖车拖盘、人员在此区域聚集,易产生外来物。

4.1.3行李和货物装卸区

4.1.3.1行李装卸设备。行李装卸传送带易聚集外来物,行李拖盘和拖车易掉落零部件。

4.1.3.2货物包装。捆扎货物的绳索和塑料包装、货物舱单等轻质物品。

4.1.3.3外来物防护栏。应定期清理用于阻拦杂物的防护栏。

4.1.4航空器货舱

清洁状况较差的航空器货舱内易存在大量垃圾、碎片,这些垃圾和碎片在装卸货物时会掉落到机坪上形成外来物。航空器运输企业应定期对货舱地板进行保洁清扫。

4.1.5航空器维修区

航空器维修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工具和物品以及产生的垃圾,如铆钉、螺栓等,一旦被无意留下,即成为外来物。

4.2外来物巡查

4.2.1.1外来物巡查的要求。运行保障部应在白天对航空器活动区域进行动态巡视检查,此外,还应进行例行的夜间检查,夜间检查宜安排在航班间隙或机场跑道开放前检查。

4.2.1.2巡查的内容与频率。对各类道面、土面区、铺筑面的检查内容与频率应当符合《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的要求。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外来物管理规定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外来物管理规定

目录 1 总则 (3) 1.1目的 (3) 1.2依据 (3) 1.3使用范围 (3) 1.4术语 (3) 2外来物管理工作要求 (4) 2.1机场外来物管理工作内容 (4) 2.2机场外来物管理组织机构 (4) 3外来物防范 (6) 3.1外来物防范 (6) 3.2教育与培训 (7) 3.3机坪各类保障作业的外来物防范 (8) 4 外来物的巡查与发现 (16) 4.1外来物管理控制区域 (16) 4.2外来物巡查与发现的方法 (20) 4.3跑道外来物的应急处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外来物移除 (21) 5.1基本要求 (22) 5.2设备配备 (22) 5.3设备运行要求 (23) 6 外来物信息管理 (24) 6.1基本要求 (24) 6.2外来物信息报告程序和外来物数据库的建立 (24) 6.3外来物信息的收集 (24) 6.4外来物信息的分析及发布 (25) 6.5外来物损伤事件的信息报告和调查 (25) 7 外来物防范评估与持续改进 (26) 7.1外来物防范评估 (26) 7.2机场外来物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26)

1 总则 1.1目的 为提高机场外来物防范水平,指导机场各部门、驻场单位,有效开展外来物防范工作,坚持“零外来物”的总体防控目标,制定本规定。 1.2依据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机场外来物管理规定》1.3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长水国际机场各管理机构、航空公司、航空维修企业以及其他各驻场单位均应遵照本规定。 1.4术语 1.4.1飞行区 本规定所称飞行区是指提供飞机起飞、着陆、滑行和停放使用的场地,包括跑道、滑行道、停机坪、升降带和跑道端安全区。 1.4.2外来物(FOD) 飞行区内可能会损伤航空器、设备或威胁机场工作人员和乘客生命安全的外来物体,简称“FOD”。

2021年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已经XX年5月17日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XX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经营规则 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 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 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十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透视长水机场(组图)

透视长水机场(组图) 2011-09-26 06:37:00 来源: 云南网(昆明) 有0人参与手机看新闻转发到微博(0) 透视长水 本版3D制图本报美编胡强俊

西Y指廊登机桥 昆明新机场共有68个近机位77条登机桥活动端及一套登机桥监控设备。乘客只需在候机大厅通过登机桥便可登机。昆明新机场使用的蒂森克虏伯机场系统是全球最大的登机桥制造商,产品在世界市场享有盛誉。该登机桥的透明玻璃侧壁,整体光滑的玻璃外墙美观大方,便于清洗。同时,极具现代感的照明,通道照明灯安装在通道两侧上角,风格类似于飞机,不但极具现代美感,而且便于维护。 地毯 航站楼候机区内大约有4万平方米将铺垫美国曼宁顿地毯。该地毯的特点是有着优良的防水、防潮、防霉、抗菌特性。而每卷卷长可达50米的地毯,在使用中可以减少横向的拼缝次数,做出特别的图案和花型,非常适合航站楼大空间的铺装。同时美国曼宁顿地毯还有抗污保护技术,能快速去除污渍并且维护简便。该地毯还能维持原来的颜色若干年不变。 塔台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塔台位于飞行区内,塔台高99米,地上16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3046平方米。 电梯和自动步道 新机场T1航站楼所用的238部电(扶)梯,都是当今国际上质量最好的品牌即通力电梯和蒂森电梯。通力电梯为昆明新机场T1航站楼提供了包括82台MonoSpace无机房电梯、8台TranSys货梯和16台AJV自动步道共计106套设备及其安装调试服务。 西指廊“7根彩带”的钢结构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的代表性建筑结构为航站楼中央大厅里的7条形似彩带的钢箱梁,它支撑着航站楼的屋面系统。这7条彩带状的钢箱梁连同188根锥形钢管柱、738根幕墙柱及12根T型柱组成了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航站楼主体钢结构工程,用钢量约2.9万吨。7根彩带寓意象征“七彩云南”。弯扭箱形钢彩带不仅是航站楼重要的装饰构件,而且是屋面网架的结构。 停机坪 长水国际机场的航站区,建筑面积54.84万平方米,站坪停机位84个,其中近机位68个,远机位16个。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1)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 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 再生资源。 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经营规则 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后,通过省级共享平台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各相关部门。 第七条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 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 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外来物管理规定

长水国际机场外来物管理规定

目录 1 总则 (3) 1.1目的 (3) 1.2依据 (3) 1.3使用围 (3) 1.4术语 (3) 2外来物管理工作要求 (4) 2.1机场外来物管理工作容 (4) 2.2机场外来物管理组织机构 (4) 3外来物防 (6) 3.1外来物防 (6) 3.2教育与培训 (7) 3.3机坪各类保障作业的外来物防 (8) 4 外来物的巡查与发现 (16) 4.1外来物管理控制区域 (16) 4.2外来物巡查与发现的方法 (20) 4.3跑道外来物的应急处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外来物移除 (21) 5.1基本要求 (21) 5.2设备配备 (22) 5.3设备运行要求 (23) 6 外来物信息管理 (23) 6.1基本要求 (23) 6.2外来物信息报告程序和外来物数据库的建立 (24) 6.3外来物信息的收集 (24) 6.4外来物信息的分析及发布 (24) 6.5外来物损伤事件的信息报告和调查 (25) 7 外来物防评估与持续改进 (25) 7.1外来物防评估 (25) 7.2机场外来物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26)

1 总则 1.1目的 为提高机场外来物防水平,指导机场各部门、驻场单位,有效开展外来物防工作,坚持“零外来物”的总体防控目标,制定本规定。 1.2依据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机场外来物管理规定》1.3使用围 本规定适用于长水国际机场各管理机构、航空公司、航空维修企业以及其他各驻场单位均应遵照本规定。 1.4术语 1.4.1飞行区 本规定所称飞行区是指提供飞机起飞、着陆、滑行和停放使用的场地,包括跑道、滑行道、停机坪、升降带和跑道端安全区。 1.4.2外来物(FOD) 飞行区可能会损伤航空器、设备或威胁机场工作人员和乘客生命安全的外来物体,简称“FOD”。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行为,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全部或部分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具有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第三条再生资源可分为生产性再生资源、生活性再生资源和其他特定废旧物品三类: (一)生产性再生资源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废料;报废的机器设备、机电设备等;废旧人力车、机动车、船舶等;做废旧物资处理的仓储积压产品、残次品等; (二)生活性再生资源包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金属、塑料、纸张、棉麻、毛、骨、玻璃、橡胶等; (三)其他特定废旧物品包括:废旧电子产品、废旧家用电器、废电

池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城管执法、环保、规划、建设、交通、税务、卫生、供销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 第六条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应当有利于防止环境污染,有利于改善城市市容,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七条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坚持统筹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鼓励守法经营、公平竞争,建立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 第八条政府提倡和鼓励企业利用高新技术对不同种类和品质的再生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业化。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KUNMING CHANGSHUI INTERNATIONAL AIRPOR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昆明市的机场,是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和连接欧亚的第四大国家门户枢纽机场。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是国家“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建设工程、云南省特大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云南省二十项重点工程之一。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场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长水村附近,在昆明市东北方向,距市中心直线距离约24.5公里,海拔2102米,比昆明主城1891米高201米。 项目总投资230余亿元,本期规划为满足2020年旅客吞吐量38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95万吨、飞机起降30.3万架次的需求建设。远期规划控制用地约22.97平方公里。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本期将新建两条长度平行跑道,长4000米,一条45米宽,一条60米宽,机场飞行区等级为按照4F标准规划、本期按照4E标准设计,能够起降并停靠全球载客量最大的客机空客A380。 机场历史 建设背景 昆明市目前使用的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建于1922年,是中国第二个民用机场,经3次改扩建,航站楼设计容量800万人次,但仅2008年巫家坝机场的客运吞吐量就达到了1528万人次,2010年达到2019万人次,远远超出了现有航站楼设计容量,机场运营压力巨大。而且巫家坝机场距离仅昆明市中心直线距离仅6.6公里,是全国省会城市机场中距离市中心最近的机场,周围已被城市包围,不具备原地扩建的条件。因此,昆明市政府决定迁建一座全新的机场。 建造过程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自1998年启动。 2007年01月29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批准立项。 2007年10月,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复昆明新机场选址方案。 2007年11月15日,国土资源部批复建设用地预审。 2007年12月11日,昆明新机场正式奠基。 2008年08月26日,国家发改委批复昆明新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8年12月22日,中国民航局、云南省政府联合批复昆明新机场总体规划。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2006年5月17日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2019年11月1日商务部第1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2019年11月30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

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经营规则 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后,通过省级共享平台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各相关部门。” 第七条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九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确属赃物

再生资源回收业清理工作方案 .doc

再生资源回收业清理工作方案 撰写人:XXX 本文档介绍了XXXXX. YOUR LOG

近年来,随着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得到了快速发展,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回收总量和回收率逐步攀升,对国民经济贡献度进一步提高。但是,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管理跟不上,存在的问题较多,为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经营秩序,依法依规加强管理,县政府决定开展一次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以“部门联动、城乡配合、依法管理、规范经营”为原则,转变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方式,加强环保无害化配套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现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局《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点清理、整治,取缔无证经营;对无备案、无覆盖、无围挡、无消防安全措施、超出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消防安全及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网点进行清理、整治和依

法处罚,依法加强管理。培育骨干回收企业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中的带动作用,引导回收企业采取连锁方式,推动龙头企业按市场规律整合个体回收人员(网点),按照“便于购销、保护环境”的原则,规范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水平;选择一部分实力较强、条件较好的回收企业将功能单一的回收网点建设成集交易、加工、集散于一体的再生资源市场。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要求 我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散,遍布城乡,其管理涉及到工商、环保、公安、市容、规划等多个部门,要实现整治工作的目标,必须要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凤台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商务局、工商局、环保局、公安局、市容局、发改委、住建委、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商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分别从县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市容局、环保局、供销社各抽调1人办公。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名单报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办公室。

昆明长水机场的发展前景详解

昆明长水机场的发展前景 目录 摘要: (3) 1 绪论 (4) 1.1 研究背景 (4) 1.2研究的意义 (4) 1.2.1研究的理论意义 (4) 1.2.2研究的实际意义 (4) 1.3 国内外机场发展现状 (5) 1.3.1国外发展现状 (5) 1.3.2 国内机场发展现状 (5) 1.4 研究的方法 (5) 2 昆明长水机场的概况 (6) 2.1 昆明长水机场的发展历史 (6) 2.2 昆明长水机场的机场定位 (6) 2.3 昆明长水机场的发展现状 (6) 3 长水机场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6) 3.1 昆明长水机场面临的问题 (7) 3.1.1 恶劣天气 (7) 3.1.2 服务水平参差不齐 (7) 3.1.2 专业人才匮乏 (7) 3.1.3 枢纽机场建设的基础条件薄弱 (7) 3.1.4 “临空经济圈”还未形成 (8) 3.1.5 政府政策的制约 (8) 3.2 分析昆明长水机场存在问题的原因 (8) 3.2.1 管理体系不完善 (8) 3.2.2 枢纽机场的建设还不完善 (8) 4 昆明长水机场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8)

4.1 从机场自身出发 (8) 4.1.1 加强与航空公司的合作 (8) 4.1.2 加大对非航空产业的开发 (9) 4.1.3 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9) 4.1.4 构建综合管理平台 (9) 4.1.5 建立机场的企业文化 (9) 4.1.6 加强服务中基础礼仪的学习 (10) 4.1.7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10) 4.1.8 提高行业运作效率 (10) 4.2 寻求政策的支持 (11) 4.2.1 昆明长水机场发展对当地经济的作用 (11) 4.2.2 政府政策的支持 (11) 4.3 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 (11) 4.3.1 形成旅游业与航空业的互惠式发展模式 (11) 4.3.2 积极发展临空经济 (12) 5 结论 (12) 参考文献 (13)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资源综合利用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7年第8号 【发布部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建设部(已撤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7.03.27 【实施日期】2007.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2007年第8号)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5月17日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 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商务部部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公安部部长:***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周生贤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 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 (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行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生产、建设、流通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已经或部分失去原有实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及处理,能够重新获得实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再生资源包括: 废旧金属材料及制品,报废的机电设备,废旧车辆及其拆卸品,废旧电子产品,废旧木材及木制品,作为废旧物资处理的仓储积压物品,残次品,废旧塑料、纸张、棉麻、毛、骨、玻璃、橡胶等。 三、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单位均应执行本办法。四、再生资源回收应当有利于防止环境污染,有利于改善城市容貌,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五、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建立现代物流回收利用体系,将各回收企业、回收站(点)、交易市场的建设纳入本县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建立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六、xx县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市场管理工作。xx县供销联社负责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治安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城建、环保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经营

的协调管理工作。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成立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行业协会应当配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机构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回收标准,接受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执行从业规范,反映从业人员的要求,维护行业利益。 八、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再生资源回收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搞好集中经营网点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有序进行。九、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经营者,须持有省级以上劳动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企业,须持有xx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机构颁发的《xx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格证》,并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公安部门予以备案。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流动收购人员,须持有xx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机构颁发的《xx县再生资源回收流动人员收购证》,并统一登记,统一证件,统一车辆,统一服饰,规范服务项目,规范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标准。十 一、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流动收购车辆和再生资源回收运输车辆,须持有xx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机构颁发的《xx县再生资源运输车辆准运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再生资源跨地区流通,不得违法查扣持有合法手续的再生资源及其运输车辆。十 二、废旧物资交易市场设置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布局合理,符合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 (二)具备存储、利用和加工功能; (三)具备完善的消防设施;

浅析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远期规划与定位

浅析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远期规划与定位 发表时间:2019-11-19T11:51:21.843Z 来源:《科技新时代》2019年9期作者:李寿甘 [导读] 建设过程中如何将安全监管规定落实到信息系统中,在功能需求方面提供理论指导。 民航云南空管分局培训中心云南昆明 650200 2008年12月5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云南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昆明新机场总体规划。总投资230亿人民币。2012年6月28日投入转场使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规划目标近期两条宽距跑道,东跑道长4000米(由于空客A380的出现,实际东跑道建成4500米),宽60米;西跑道长4000米,宽45米,东西两跑道间距1950米,飞机起降30.3万架次,旅客吞吐量38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95万吨,远期规划两组窄距跑道,共四条跑道,即建窄距380米的东次跑道长3200米,宽60米的副跑道,建窄距380米的西次跑道长3200米,宽45米的副跑道,目标年飞机起降45.6架次,旅客吞吐量6000万人次,货物吞吐量230万吨。国家“十一五”年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是中国两大国家门户枢纽机场之一, 重新定为 “国际航空枢纽”,总体规划目标为2030年满足旅客吞吐量1.2亿人次,年货物吞吐量300万吨,跑道规划总共5条,总投资900亿。 昆明长水机场的自然净空条件并不很好,只有端净空好,机场侧净空条件不是很好,表现为东西两侧都是山,东跑道离山脚最近的距离是1.5公里左右,西跑道离山脚最近的距离是2公里左右,决定了长水机场所建跑道都是平行的,理论上最多能建“六”条跑道,即“三组窄距跑道”, 落地落地 两组东跑道 上图是六条跑道的最佳示意图,向南运行,西边跑道复飞的航空器必须立即右转,避开中间跑道起飞或复飞的航空器;中间跑道起飞的航空器或复飞的航空器只能保持一边航迹;东边跑道复飞的航空器也只能保持一边航迹(因为东边跑道东边1.5—2公里是山区),这就与中间跑道起飞或复飞的航空器存在冲突。同理,向北运行,也是一样的道理。 下面对航空器起飞情况进行运行分析: 如上图所示:机场西边黑色箭头所指的都是山峰。东边(上图下面都是向东缓坡山峰) 从西边跑道向南起飞后的航空器必须立即右转,考虑到超障的要求,航空器起飞重量必须限制,导致航空器业载减少,影响效率及航班正常率;从东边跑道向南起飞后的航空器必须立即左转,同理,会导致航空器业载减少,影响效率及航班正常率。从西边跑道向北起飞后的航空器必须立即左转,同理,会导致航空器业载减少,影响效率及航班正常率;(或者把机场北边靠西的山削低,就不会限制航空器的起飞全重了)。从东边跑道向北起飞后的航空器必须立即右转,目前向北起飞暂不影响航空器的起飞重量。 三组跑道各自独立运行的机会非常小,必须在天气好(无低云、低能见度、大风、乱流、风切变)同时都满足的条件下才能运行。最重要的是投入非常巨大,大量的资金用来削山填谷,(据说老巴山航管雷达站也要搬迁,西边花箐村要整体搬迁,西边新建跑道还不在一个平面上),投入与产出完全不成正比,还不如重新选址建另一个机场。目前长水机场两条跑道相距1950米,都还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进近,因为TCAS(空中交通警戒与防撞系统)会告警。 长水机场建六条跑道,不能发挥六条跑道的效率,同理,五条跑道也是一样,中间跑道的运行效率就更低了,只能最多每小时起降20架次,正常情况下只能发挥4.38-4.5条跑道以下的功能。笔者认为必须放弃五跑道和六跑道的建设。 长水国际机场的最佳跑道应该是两组窄距长跑道,东边一组东次跑道的长度应该增加到4500米,宽60米,与主跑道间隔380米,;西边一组,西次跑道长4000米,宽45米与主跑道间隔380米。原因有两点:第一:长水机场地处云贵高原,属卡斯特地貌,因此地面沉降的可能性很大(因建长水机场的沉降时间不够),仅把次跑道作为降落跑道是不够的,一旦主跑道长时间不能用,作为“国际航空枢纽”就太被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安 全管理办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0219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安全管理办 法 Measures for Safety Management of Recycling Resources Recycling Enterpris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包括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

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是指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储存、分拣、拆解、打包、销售等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循环利用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 第四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和从事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经营,以及从事相关安全管理活动的部门、单位,均应遵守本暂行办法。 法律、法规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暂行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供销合作社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做好本社下属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

长水机场到市区出行指南

东片区 一、公交: 1、东站—长水机场:市民可在东站(公共汽车场)乘坐903路公交车(东站—昆明新机场)即可直达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注:903路公交票价为3元,发车时间分别为:7时、8时、10时、11时、13时、14时、16时、18时。)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介绍,903路公交车途经大板桥,道路非常拥堵,7时和18时可以保证准时发车,其他时间段要根据当天情况发车。 2、云南大学(呈贡校区)—东站—长水机场:市民可乘坐909路公交车(东站—云广路)到东站,换乘193路东部公交枢纽站—东站(环城南路)公交车到达东部客运站,然后再乘坐昆明新机场快速公交配套工程线直达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注:909路公交票价为4元) 二、客运站: 东部汽车客运站:可乘坐22路、50路公交车换乘。 从文山州所辖各地;红河州所辖的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市、弥勒县、泸西县、河口县、屏边县、金平县;曲靖市所辖的陆良县、师宗县、罗平县;昆明市所辖石林县、宜良县;乘坐部分省际班车前往昆明市的市民,可到东部汽车客运站换乘。 换乘方案:乘坐空港快线一号线至新迎小区(人民东路)站下车,换乘任何一条线路的回程大巴去机场;乘坐22、50路公交车到环城北路下车,在雄业大酒店站点换乘空港快线。 南片区 一、空港快线: 空港二号线(南市区线):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昆明火车站—佳路达酒店(环城南路)(去程)—泰丽酒店(环城南路)(回程)—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发车时间:从市区到机场,计划每天7时30分发车,24时发末班车,高峰期每15分钟一班。 二、公交: 昆明火车站及小坝附近:昆明站—小坝—长水机场:市民可就近乘坐60路公交车(东部公交枢纽站—昆明站)到东部客运站,然后乘坐昆明新机场快速公交配套工程线直达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三、客运站: 南部汽车客运站:可乘坐103路、154路、904路、905路公交车进行换乘。 从普洱市所辖各地(景东县、上允镇除外);西双版纳州所辖各地;玉溪市所辖各地(易门县除外);红河州所辖的建水县、石屏县、元阳县、绿春县、红河县;晋宁县(属昆明市);乘坐部分省际班车前往昆明的市民,可到南部汽车客运站换乘。 换乘方案:乘坐103路公交车到环城北路雄业大酒店后,乘坐154路公交车到永平路南窑汽车客运站,再换乘904、905路公交到世博园站点大门前,乘空港快线。 西片区 一、空港快线: 空港一号线(主城区、西市区、西北市区线):西驿酒店(小西门)—云南民族大学(回程)—昆明雄业大酒店(北京路)(回程)—新迎小区(人民东路)—东部客运站(回程)—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发车时间:从市区到机场,计划每天5时发车,末班车为当日到港航班结束。 二、公交: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外来物管理规定

长水国际机场外来物管理规定 目录 1 总则 (3) 1.1 目的 (3) 1.2 依据 (3) 1.3使用围 (3) 1.4 术语 (3) 2 外来物管理工作要求 (4) 2.1 机场外来物管理工作容 (4) 2.2 机场外来物管理组织机构 (4) 3 外来物防 (6) 3.1 外来物防 (6) 3.2 教育与培训 (7) 3.3 机坪各类保障作业的外来物防 (8) 4 外来物的巡查与发现 (16) 4.1 外来物管理控制区域 (16) 4.2 外来物巡查与发现的方法 (20)

4.3 跑道外来物的应急处置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5 外来物移除 (21) 5.1 基本要求 (22) 5.2 设备配备 (22) 5.3 设备运行要求 (23) 6 外来物信息管理 (24) 6.1 基本要求 (24) 6.2外来物信息报告程序和外来物数据库的建立 (24) 6.3 外来物信息的收集 (24) 6.4 外来物信息的分析及发布 (25) 6.5外来物损伤事件的信息报告和调查 (25) 7 外来物防评估与持续改进 (26) 7.1 外来物防评估 (26) 7.2 机场外来物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26)

1 总则 1.1 目的 为提高机场外来物防水平,指导机场各部门、驻场单位,有效开展外来物防工作,坚持“零外来物” 的总体防控目标,制定本规定。 1.2 依据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机场外来物管理规定》 1.3 使用围 本规定适用于长水国际机场各管理机构、航空公司、航空维修企业以及其他各驻场单位均应遵照本规定。 1.4 术语 1.4.1 飞行区本规定所称飞行区是指提供飞机起飞、着陆、滑行和停放使用的场地,包括跑道、滑行道、停机坪、升降带和跑道端安全区。 1.4.2 外来物(FOD)飞行区可能会损伤航空器、设备或威胁机场工作人员和乘客生命安全的外来物体,简称“ FOD”。 1.4.3 外来物损伤 任何由外来物引起的可能会威胁航空器或其他地面设备的安全或降低其性能的损伤,包括物理上的损伤和经济上的损失。

《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草案)》

《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草案)》 听证会主要议题 议题一:关于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给予一定的保障和扶持,是否必要、可行 背景情况:再生资源回收交易活动由来已久。计划经济时代,本市供销社形成了完整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点的布局,一般每个街道都设一个交投站和若干回收点。九十年代初起,废品回收逐步放开经营,收购价格也随行就市。目前情况是,正规的回收网点明显萎缩,现存回收站点的经营者主要是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不少经营者反映,受旧城区拆迁改造和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等影响较大,希望政府能考虑回收行业的公益性,给予必要的扶持。 观点一: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经营活动属于市场行为,其布点和日常经营应当坚持市场化原则,适者生存。而且,政府的财力和人力是有限的,应当用于关注比推动废品回收更重要的事项。 观点二:回收是资源循环利用的基础,现阶段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尚处于起步阶段,单位和个人主动交售废品仍是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的重要途径。政府应当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出发点,重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采取各种手段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收购活动。 草案内容:由市有关部门编制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和回收网点规划,并将支持、规范再生资源回收活动以及加强对流动收废人员的

管理纳入政府日常工作。(第二十九条)1 议题二:关于加强对流动收废人员的引导和管理,是否必要、可行 背景情况:近年来,随着正规回收站点的减少,在小区内设摊点收购废品的人员成为个人交售再生资源的重要渠道。这些人员以外来人口为主,一般没有相关证照。 观点一:应当大力发展正规化的回收渠道,无照经营的流动收废活动既影响市容环境、又容易造成治安隐患,应当予以取缔。 1第二十九条(发展规划和网点规划) 市商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等部门,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状况,组织编制本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予以公布。 市商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经济信息化、绿化市容、环保、工商、公安、建设交通等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情况,组织编制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纳入相应的城乡规划。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包括再生资源回收、中转、集散、加工处理场所的布局及规划要求。 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网点建设、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建设应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及城乡规划。 第三十条(区县体系建设) 区县政府应当组织本区县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的体系建设: (一)合理规划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场地布局; (二)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连锁经营、扩展社区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形成方便公众交售再生资源的网络; (三)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电子商务网站、配置社区自助回收设施、建立回收物流信息系统。

(完整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苍山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经营行为,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优化社会治安,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分类、加工,使其重新具有利用价值的各种废旧物资。 第三条再生资源可分为生产性再生资源、生活性再生资源和其它特定废旧物品三类。 (一)生产性再生资源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废料;报废的机器设备、机电设备、废旧人力车、机动车及作废旧物资处理的仓储积压产品、残次品;废柴油、机油等。 (二)生活性再生资源包括:城乡居民和机关、团体、企业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可再生利用的废弃物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金属及非金属品。如废旧黑金属和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包括废旧报纸、书刊杂志、废包装箱、板纸等)、废棉麻、动物杂骨、毛、废玻璃、废橡胶、废旧轮胎及房屋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金属和金属边角料等。 (三)其它特定废旧物品包括:废电子产品、废电池、废医疗器械、医疗用品和一次性注液器材等医疗垃圾。 第四条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从事管理活动的部门单位,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苍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县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再生资源管理主管部门)。

公安部门负责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经营检查、备案及治安管理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经营的登记管理和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发改、财政、税务、环保、规划、城建、交通、经贸、商贸、城管执法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苍山县再生资源行业协会,是全县再生资源行业(产业)自律性组织。协会要积极配合再生资源管理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在行业自律、价格、品种、流向、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认证、从业规范、统一标识、服务规范的制定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方面发挥指导作用;同时要反映企业和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行业的利益。 第二章经营回收管理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建立现代化物流回收利用体系。将各回收公司、回收站(点)建设纳入本县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建立规范的回收利用网络。 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收购站、点(包括收购站、收购点、收购亭,下同)由县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及主管部门协同城建、城管、工商等综合执法部门统一规划定点。 第九条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经营者,须持有省级以上劳动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企业,须持有苍山县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及再生资源管理主管部门颁发的《苍山县废旧物资市场准入证》、《苍山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从事废旧物资流动收购人员,须持有苍山县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及主管部门颁发的《苍山县废旧物资流动人员收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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