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差错、差错及事故处罚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院医疗质量稳步提高,现对医疗管理各环节质量控制实行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并制订如下奖惩办法:一、环节质量(一)每月一次门诊病历检查中,被评为乙级病历的,责任医师扣罚10元/份;丙级病历,扣罚20元/份,未书写病历按丙级病历处理。
(二)住院病历超过24小时未写及首程记录超过8小时未写各扣10元,超过3天未写各扣50元。
二、终未质量(一)入档病案均要求甲级病案。
出现乙级病案者,责任医师罚30元/份,上级医师罚20元;出现丙级病案者,则责任人罚300元/份,上级医师罚150元。
(二)奖励:抽查被评为甲级病历的每份由院部给于奖励10元;年度组织病历评比优胜者,一等奖1名奖励500元,二等奖2名奖励300元,三等奖3名奖励200元,年度出现丙级的不得参加评奖。
(三)医疗质量检查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工资、职称晋升、年度考核、劳动聘用等挂钩,与干部选拔及任用相结合。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L各科室分别建立医生及护士差错、事故登记本,并设专人管理,对科内发生的医疗差错及事故进行登记。
2.医疗差错及事故要分别及时上报医务科、门诊部及护理部。
一般差错一周内上报,严重差错三周内上报,医疗事故当月上报。
3.凡经医疗质量安全委员会鉴定的医疗事故,均由医务科统一报卫生局医政股。
4.医疗差错、事故的原始资料必须严密保管,不得丢失、涂改、伪造隐瞒及销毁。
5.一般差错,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以便提高认识,改进工作。
严重差错及事故分别由医教科、护理部组织了解与调查,再经医疗质量委员会讨论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记入当事人技术档案。
6.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首先由科室派专人负责接待、处理,要耐心听取意见,做耐心、细致解释。
对原则问题不要轻易下结论,须经院、科讨论后正式向家属解释。
要做好保护性医疗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如科室处理有困难,医务科、护理部可分别派人协助解决。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模版(3篇)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模版一、凡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差错事故(含尚不能定性的可疑问题),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医务部、外管业务副院长报告。
二、上述情况发生后,科主任在上报同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不良后果,并及时查清事情的过程、原因、后果和责任人,科内公须设置《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本),由科秘书负责记录工作,要求务必及时、准确真实、客观,报告单一式两份,经科主任审査签字后将其中一份交医务部备案。
三、凡发生严重医疗差错事故的,科主任及当事人应在____小时内呈交书面报告至医务部和分管业务副院长处,医院应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报告,必要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如不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或有意隐瞒四、不报者,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个人和科室,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外和经济处罚。
五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标本等所有相关资料应由当事科室在____小时内交医务部专人封存保管,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未经医务部和分管业务副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封、查阅、借出。
六、医疗差错事故发生后,由院、科领导____善后工作,提出认证结论和处理意见并告知患者及家属。
任何人不得随意向患者或家属做出解释说明或允诺,注意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
七、患者死亡后,如家属对死因提出质疑或引发医疗纠纷时,可由当事科室和医务部向死者家属提出尸检要求,必须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
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
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夏秋季不得超过____小时,冬秋季不得超过____小时。
八、进修医师独立值班后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由本人负责。
实习医师发生差错事故除本人负责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带教医师责任。
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其性质、严重程度、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等由责任科室或医务部____有关科室人员或全院医师进行讨论分析,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杜绝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医疗差错事故是指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因医务人员的错误行为或疏忽照顾而引发的病情恶化、残疾或死亡等现象。
这种差错事故不仅对患者及其家属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也对医护人员以及医疗机构带来了巨大的法律、社会和道德压力,对医疗行业的发展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因此,建立和完善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医疗差错事故的监测和评估医疗差错事故的监测和评估是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差错事故的记录、统计和评估系统,及时了解医疗质量的实际情况,发现和纠正医疗差错问题。
具体方式如下:1、记录医疗差错事故信息。
医疗机构应该对所有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进行记录,包括患者姓名、年龄、病情、病历、诊断和治疗过程等相关信息。
2、统计医疗差错事故数量。
医疗机构应该定期进行医疗差错事故的统计和分类,了解差错事故的产生原因和类型,以便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
3、评估医疗差错事故影响。
医疗机构应该及时评估医疗差错事故对患者以及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影响,分析事故产生的根本原因,尽快采取补救措施。
二、医疗差错事故的责任追究医疗差错事故的责任追究是医疗差错问题解决的重要环节,对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而言,其监管和惩处机制的完善将对于医疗质量的提升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具体方式如下:1、建立责任认定机制。
当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时,医疗机构应当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认真核查医疗差错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档案,对有责任人员严格追究责任。
2、实行医疗事故赔偿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赔偿制度,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因误诊、漏诊、药物过敏以及手术后遗症等情况导致患者受到损害,应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赔偿。
3、开展法律教育与培训。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风险分析,提高法律素养和法律风险预判能力,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三、医疗差错事故的纠正与改进医疗差错事故的纠正和改进是医疗事故管理制度的核心部分,对于提升医疗质量和减少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
关于医院医疗纠纷责任认定与处罚办法

XX医院关于医疗纠纷责任认定与处罚办法为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进一步营造和谐的医疗秩序,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此办法,以下是相关内容:
一、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二、视实际情况处罚
对于因医疗事故引发医疗纠纷,或者因为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科室,将给予经济处罚,同时当事科室需要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一部分。
具体罚款数额根据医疗纠纷的实际情况和责任科室的过失程度确定。
对于因医疗纠纷引发的社会不良影响,根据影响程度,将对责任科室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三、无过失免于处罚
对于发生医疗纠纷的科室和当事人,如经调查认定无过失,将结合实际情况不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
无过失免于处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医疗纠纷的发生与科室或当事人的诊疗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
2. 科室和当事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尽到了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
3. 医疗纠纷的发生不涉及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
2024年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三篇)

2024年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1、根据____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各级医务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医疗法律(规)及规定,严格执业,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各科室要建立科室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由科室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做到及时、准确,并在一周内讨论与总结,订出预防措施。
凡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由于工作人员粗心大意、不负责任,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或其它原因导致出现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差错、事故时,应由本人或科室管理人员(护士长或科主任)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及补救措施等情况。
科室应将差错、事故的详细情况逐级上报。
4、发生严重医疗差错、事故,科主任、护士长应立即向主管院长及医务科报告,并于____小时内补交书面报告,当事人也应写出书面材料。
医院应及时向卫生行政机关报告,必要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5、发生重大的医疗事件时,所在科室应立即采取积极措施抢救病人;所在科室采取措施不力或不积极抢救的,视为不做为,医院将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必要时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医疗事件发生后,所在科室应视情节立即(或及时)向医务科报告。
6、在积极抢救医疗事件病人的过程中,需要有关科室积极配合的,相关科室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不积极配合或借故推诿者,不论后果如何,均视为违规行为,需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7、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有关病案、原始资料、样本应妥善保存,不得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以备鉴定。
血液标本及可疑安瓿应保留三天。
抢救病人的安瓿应保留____小时备查。
对发生医疗、护理事故的病案,当事科室应在____小时内交医务科封存保管,任何人均不得涂改和销毁与医疗事件有关的各种记录及物品。
未经主管副院长、医务科同意,不得查阅。
2024年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处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处理制度范本一、防控策略1. 定期由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执行医疗护理行为的质量检查与监控。
2. 实行责任制度,确保每位员工严格履行其岗位职责。
3. 规范医疗操作,以法律和法规为准则,坚定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4. 严格遵守各种诊疗和操作规程。
5. 全面执行告知制度,向患者或家属详细说明诊疗情况及可能的后果,必要时需办理签字手续。
6. 对重病或病危患者,由科室主任主导诊疗,并向医务科报告,如有需要,由医务科协调工作,包括外部专家会诊或转院。
7. 如发现医疗失误或事故倾向,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恶化,进行善后处理,并以书面形式向医务科报告,必要时由医务科与科室主任共同参与调查和处理。
8. 遇到医疗纠纷,主治医师应负责接待并及时化解矛盾,向科室主任提交书面报告。
若处理复杂,需按主治医师→科室主任→医务科→院务委员会的顺序逐级处理。
9. 由院办室或医务科负责处理投诉、来信、来访,负责调查、协调、处理、解释和咨询服务。
医疗差错事故处理流程1. 主管部门:医务科或院务委员会。
2. 要求相关科室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及附件材料。
3. 一旦发生事件(或接报后),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协助接待家属,妥善处理。
4. 进行详细调查和核实,召集相关人员分析讨论,确定事件性质,提出改进措施。
5. 指导家属按照医疗事故处理程序(鉴定、调解、法院)进行,并参与调查工作。
6. 制定或修订相关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7. 在医务人员中开展案例讨论,吸取教训,加强环节教育,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8. 根据医疗事故(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相关科室负责人和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提交院务委员会审议。
9. 对隐瞒不报、导致后果或补救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科室负责人和责任人,提出加重处罚建议,提交院务委员会审议。
2024年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处理制度范本(二)1. 各科室应设立差错、事故登记簿,详尽记录差错、事故的发生经过、原因及后果,科室负责人需迅速组织讨论并总结。
医疗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关于修订《医疗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强化医疗安全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确保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差错,杜绝事故,同时从已经发生和处理结束的医疗纠纷中吸取经验教训,经院委会决定,现修订《******医疗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一、医疗责任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行业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级卫生政策文件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
2、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院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医务人员恪守医疗服务行业职业道德。
二、责任承担1、临床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第一责任人,护士长是科护理质量第一责任人。
2、主要责任人认定:一般情况下主管医生或首诊医师为主要责任人;危重抢救病人主管医生不请示、不汇报,私自决定治疗方案或手术方案,产生的纠纷主管医生为主要责任人;下级医师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技术失误、不负责任、脱岗、不作为甚或推卸责任等产生的纠纷上级医师为主要责任人;手术台上主刀医师为主要责任人;因见习医生(新分配大学生、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实习生、进修生发生的纠纷,带教老师为主要责任人;医疗纠纷、事故主要原因属于护理方面的,追究护士、护士长的相应责任;责任人界限不清的视为共同责任人。
3、责任认定:法院判决书、司法鉴定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院学术委员会意见(必要时请外院专家参与)。
4、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遵守医疗卫生行业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出现的医疗意外,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认定后,科室及个人不承担责任。
5、凡确定为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并发生赔偿(补偿)后果的必须进行责任追究。
6、科室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新疗法,经过医院批准,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并履行了告知义务,各项医疗工作符合诊疗常规和有关规定,但因业务技术不成熟及我院医疗设备条件所限而发生的医患纠纷,不追究当事人责任。
7、在患者生命危急情况下,为抢救重危患者生命经请示上级医师后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后经医院学术委员会鉴定,治疗措施得当而患者死亡的,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医疗差错事故的防范措施与报告检查、处置规范和流程

医疗差错事故的防范措施与报告检查、处置规范和流程一、引言医疗差错事故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误或不当行为,导致患者受到伤害的事件。
为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安全,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并及时报告、检查和处置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
二、防范措施1.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
2.加强医患沟通:医务人员应当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向患者充分解释诊断、治疗方案和风险等信息,及时解答患者的疑问和咨询。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患沟通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沟通技巧和能力。
3.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设备和药品管理制度,保证医疗设备和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设备和药品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4.加强医疗文书管理:医务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医疗活动,保证医疗文书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文书的审核和管理。
5.加强重点患者关注: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重点患者的关注和沟通,包括低收入阶层患者、孤寡老人、预计手术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等。
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和护理措施。
6.加强医疗纠纷处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医疗纠纷,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纠纷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纠纷处理能力和技巧。
三、报告检查1.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医务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按照规定及时向主管院长和医务科报告。
对于严重的医疗差错事故,应当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差错事故报告制度,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差错事故,并对报告人给予保护。
3.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医疗质量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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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结核病医院医疗纠纷及事故处罚办法
(讨论稿)
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差错、医疗事故,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我院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处罚办法所称:
1、医疗差错:指在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患者造成死亡、残废、或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
2、医疗纠纷:指病人及家属对医务人员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不满,认为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有失误(或差错),对病人出现的伤残、死亡以及诊疗延期或痛苦增多等情况,但是拒绝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要求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
3、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由于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医疗差错、纠纷及事故的分级:
1、医疗差错:分为一般医疗差错和严重医疗差错。
一般医疗差错:是指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患者造成痛苦。
严重医疗差错是指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
2、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重度残疾、器官组织损害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其他后果的。
3、医疗纠纷参照医疗事故进行分级。
第四条医疗差错及事故的直接(主要)责任人,是指其行为与患者的不良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关系,并对不良后果起决定作用的人员。
由复杂原因或多环节因素而产生的医疗差错及事故,根据相关人员在造成不良结果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其所负责任。
第五条医疗差错、纠纷及事故的处理:
1、发生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后,经治或当班医师应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不得隐瞒,并迅速采取积极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
2、科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立即向医务科报告,并实事求是的写出情况汇报,在12小时内上报医务科,汇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死亡、残废、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等)、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及科室初步意见。
3、科室应指派专人封存、采善保管原始病案及有关资料,并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严禁丢失、涂改、隐匿、销毁。
因输血、输液、注射、服药等引起医疗事故或事件的,要对现场实物及时封存留样,以备检验。
封存的病历资料及物品交由医院保管。
4、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指定专人进行调查、核实,了解医疗差错、医疗事故详细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如实向分管院长报告,并协助科室做好有
关善后工作,责任人及科室负责人必须参加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处理过程。
第六条医疗差错、纠纷及事故的认定:医疗差错的认定由主管职能科室负责,存在争议的由西安市结核病胸部肿瘤医院医疗风险评估委员会最终裁决。
医疗事故的认定以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为准,未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医疗纠纷由西安市结核病胸部肿瘤医院医疗风险评估委员会进行认定。
认定具体程序:
1、医疗差错:主管职能科室对发现的医疗差错进行评估认定向发生差错科室反馈认定结果及处罚意见科室对结果有异议,书面形式向医疗风险评估委员提出申诉医疗风险评估委员讨论后给予最终裁决。
2、医疗纠纷鉴定:发生纠纷科室提出由医疗风险评估委员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医疗风险评估委员讨论后给予认定医疗风险评估委员办公室将结果通报给相关科室科室对结果有异议,书面形式向医疗风险评估委员提出申诉医疗风险评估委员再次讨论后给予最终裁决科室对结果仍有异议,申请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第七条:医疗差错或事故的处罚:对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的责任科室、责任人依照责任认定及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经济、行政处分或移交法律部门处理。
1、认定为医疗差错的:
(1)一般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科室酌情给予经济处罚。
(2)严重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责任人扣发当月奖金。
2、认定为医疗事故的:
(1)一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责任人暂停1年执业活动,给予行政记大过,扣发1年奖金。
(2)二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责任人暂停半年执业活动;给予行政记过,扣发6个月奖金。
(3)三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责任人暂停3个月执业活动;给予行政警告,扣发3个月奖金。
(4)四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责任人暂停2月执业活动,扣发2个月奖金。
(5)对极端不负责任,致使患者死亡、残废或器官功能障碍,情节特别恶劣,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报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八条对由于医疗差错或事故而发生的医疗欠费及对患者所作补偿的处理由直接责任人、科室和医院三方承担。
具体办法如下:
累计费用小于1万元的,责任人承担15%;1万-5万元的,责任人承担15%~10%;5万-10万元的,责任人承担10%~5%;10万元以上的,责任人承担5%~3%。
其余部分科室承担60%(从科室支出中扣除),医院承担40%。
第九条由技术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及事故(院重大业务除外),按同级别医疗差错及事故处罚规定低一等级进行处罚,但一般可免予行政处分。
对情节严重的(指行为人技术过失为医疗差错及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但其中责任因素仍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或差错及事故发生后推托责任的)也应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条由于脱岗漏岗、推诿患者,以致贻误、丧失抢救时机;手术开
错部位,摘错器官;医技部门漏报、错报检查结果而造成医疗事故的按同级别医疗差错及事故处罚规定高一等级从重处罚。
第十一条第九、第十条认定由西安市结核病胸部肿瘤医院医疗风险评估委员会负责,参照医疗纠纷鉴定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临床医疗、医技人员。
进修人员发生严重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退回原单位,并按相应医疗差错或事故等级提出处理意见通知所在单位,并追究带教老师及科室的责任,按相关规定处罚。
合同制及返聘医务人员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罚并立即解除用工合同或解聘。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