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医疗差错报告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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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模版(3篇)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模版(3篇)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模版一、概述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是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旨在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处理医疗差错事故。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报告流程和处理程序,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定义医疗差错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医疗标准、导致患者损害或潜在损害的行为或状况。

三、责任部门1. 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 相关科室负责按照制度要求完成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报告和处理工作。

四、登记报告程序1. 发现医疗差错事故后,责任医生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行政部门报告。

2. 科室负责人收到报告后,立即进行初步核实并填写事故登记报告表。

3. 行政部门负责人收到登记报告表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并填写事故调查报告表。

4. 行政部门负责人根据调查结果,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上报上级部门审核和批准。

5. 审核批准通过后,行政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事故处理方案,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和处罚,并在登记报告表中记录处理结果。

6. 行政部门负责人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事故原因和处理结果,并协助患者维护合法权益。

五、登记报告内容1.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2.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科室。

3. 事故发生经过的详细描述。

4. 导致事故的原因分析。

5. 患者的损害程度和后果评估。

6. 相关人员的责任和失误分析。

7. 行政部门的处理意见和措施。

8. 处理结果的记录和反馈。

六、保密及隐私保护原则1. 事故登记报告和调查报告应严格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

2. 相关人员在处理事故时,应遵守医疗机构的保密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患者隐私的保护。

七、附则1.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应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医疗质量管理和改进提供依据。

2. 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事故登记报告的合规性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完善。

八、责任追究对于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或不作为,严重影响患者利益或医疗机构声誉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文(4篇)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文(4篇)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加强对医疗差错和事故的登记、报告和处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医疗差错、事故的定义和分类第二条医疗差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因违反医疗规范或职业道德,给患者造成损害或不良后果的行为。

第三条医疗事故是指医院和医务人员在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失灵、环境因素等原因导致患者死亡、残疾、丧失重要器官或功能,或者导致患者重大医疗损害的不良结果。

第四条医疗差错和事故分为以下几类:(一)治疗误诊:包括患者确诊错误以及误诊等级的错误判断。

(二)手术差错:包括手术操作不当、手术操作错误、手术设备失灵等。

(三)药品错误:包括药品配伍错误、药品剂量错误等。

(四)病历和医嘱错误:包括病历记录不准确、医嘱操作错误等。

(五)其他: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差错和事故。

第三章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与报告第五条医院设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与报告部门,负责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和报告工作。

第六条医务人员对发生的医疗差错和事故应立即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给登记与报告部门。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与报告流程,明确责任分工,保证登记与报告工作的及时和准确。

第八条医院应确保患者、患者家属对医疗差错和事故的报告可以实现保密和安全,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四章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第九条医院应设立医疗差错、事故处理委员会,负责对医疗差错和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条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程序应包括:召开处理会议、听取相关当事人意见、查阅相关医疗记录和证据、评估差错、事故的损害程度和责任归属、制定整改措施等。

第十一条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依法依规、公正公平、权责分明、纠正错误、确保患者权益。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档案,保存相关调查和处理记录,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以改进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文(3篇)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文(3篇)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报告和处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报告和处理。

三、内容和流程1. 登记(1)任何一名医务人员发现医疗差错事故,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填写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

(2)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医务人员、患者信息、具体事故经过、事故后果等。

(3)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原件由所在科室进行保存,同时电子版报告应通过内部网络上传至医疗差错报告管理系统。

2. 报告(1)科室负责人接到医疗差错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本医疗机构的医务部门报告,并将报告上报至医疗差错报告管理系统。

(2)医务部门根据医疗差错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报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医疗差错事故应当如实向患者亲属或法定代理人作出解释,并提供书面的医疗差错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3. 处理(1)医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差错事故进行认真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2)对于涉及医务人员的医疗差错事故,医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3)对于造成患者严重损害或死亡的医疗差错事故,医务部门应当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赔偿,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四、责任和监督(1)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医疗质量安全意识。

(2)医务部门负责对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处理不当的情况进行纠正,并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以上制度由本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解释,并在全体医务人员中广泛宣传和培训。

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报告和处理。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文(2)1. 目的:确保医疗差错事故得到及时、准确、全面的登记和报告处理,促进安全医疗。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差错事故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和相关部门在医疗活动中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报告、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职责,规范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程序,保障医疗安全。

第四条医院应当注重医疗差错事故的预防,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减少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二、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第五条医院应当设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由医务部门负责管理。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应当详细记录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差错事故的性质、原因、后果等情况。

第六条医疗差错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科室负责人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填写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表,报医务部门。

第七条医务部门应当对医疗差错事故进行分类、整理,定期汇总,并向医院领导报告。

三、医疗差错事故的报告第八条医疗差错事故发生后,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院领导报告,并向患者或者其家属说明情况。

第九条医院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差错事故,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第十条医院发生重大医疗差错事故的,应当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四、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第十一条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组织专家对医疗差错事故进行调查和鉴定,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根据医疗差错事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职称晋升限制、岗位调整等。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医疗差错事故的保密和信息安全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医疗差错事故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和医院内部信息。

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处理制度(4篇)

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处理制度(4篇)

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是医疗行业中难以避免的问题。

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故或纠纷,不仅伤害了患者,还可能给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带来严重的法律和声誉风险。

因此,建立健全的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一、差错事故处理制度差错事故处理制度主要包括预防、调查、整改和赔偿等方面。

1. 预防差错事故的预防是最重要的。

医疗机构应该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同时加强事故防范意识的培养,以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

另外,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规范医疗操作流程,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2. 调查一旦发生差错事故,医疗机构应该及时展开调查。

调查的目的是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调查的对象应该包括相关人员、医疗设备和药品等方面的因素。

3. 整改根据事故调查的结果,医疗机构应该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

整改措施可以包括加强培训、修改操作流程、更换医疗设备等。

4. 赔偿对于患者受到的损失,医疗机构应该进行合理的赔偿。

赔偿的方式可以包括经济赔偿、道歉和补救措施等。

医疗机构还可以购买医疗事故责任保险来应对可能的赔偿事宜。

二、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主要包括调停、仲裁和诉讼等程序。

1. 调停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第一步应该是通过调停来解决纠纷。

调停的目的是协商解决争议,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调停可以由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机构提供,也可以由相关政府部门提供。

2. 仲裁如果调停无法解决纠纷,双方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来解决。

仲裁可以由相关行业协会或专门的仲裁机构提供。

仲裁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可以强制执行。

3. 诉讼作为最后的解决手段,如果调停和仲裁都无法解决医疗纠纷,双方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

诉讼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最终由法院做出裁决。

除了上述的处理制度,还可以考虑建立医疗纠纷调查专门机构。

该机构可以独立负责调查医疗纠纷,收集证据,进行调解和仲裁。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本(5篇)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本(5篇)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本一、凡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差错事故(含尚不能定性的可疑问题),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医务部、外管业务副院长报告。

二、上述情况发生后,科主任在上报同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不良后果,并及时查清事情的过程、原因、后果和责任人,科内公须设置《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本),由科秘书负责记录工作,要求务必及时、准确真实、客观,报告单一式两份,经科主任审査签字后将其中一份交医务部备案。

三、凡发生严重医疗差错事故的,科主任及当事人应在____小时内呈交书面报告至医务部和分管业务副院长处,医院应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报告,必要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如不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或有意隐瞒四、不报者,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个人和科室,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外和经济处罚。

五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标本等所有相关资料应由当事科室在____小时内交医务部专人封存保管,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未经医务部和分管业务副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封、查阅、借出。

六、医疗差错事故发生后,由院、科领导组织善后工作,提出认证结论和处理意见并告知患者及家属。

任何人不得随意向患者或家属做出解释说明或允诺,注意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

七、患者死亡后,如家属对死因提出质疑或引发医疗纠纷时,可由当事科室和医务部向死者家属提出尸检要求,必须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

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

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夏秋季不得超过____小时,冬秋季不得超过____小时。

八、进修医师独立值班后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由本人负责。

实习医师发生差错事故除本人负责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带教医师责任。

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其性质、严重程度、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等由责任科室或医务部组织有关科室人员或全院医师进行讨论分析,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杜绝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3篇)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3篇)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医疗差错和事故是医疗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风险,它可能导致患者的损害甚至死亡。

为保障患者的权益,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十分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一、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定义和分类二、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制度三、医疗差错、事故的报告制度四、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制度五、医疗差错、事故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一、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定义和分类医疗差错指医务人员在医疗实践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或者医疗机构环境等原因导致医疗过程中发生的错误行为或失误,包括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错误、手术操作错误、药物错误等。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因医务人员的错误行为或医疗机构管理不善,而对患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或丧失。

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疾病诊断和治疗错误:包括对病情的判断错误、诊断错误、治疗方案选择错误等。

2.手术操作错误:手术器械选择错误、手术操作不当等。

3.药物错误:包括用药选择错误、药物剂量错误、药物配伍错误等。

4.护理错误:包括护理操作不当、护理措施不当等。

5.医疗器械故障:指因医疗器械本身质量问题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事故。

二、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制度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系统,对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进行记录和登记。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登记的依据和程序:确定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依据和登记程序,明确登记的要求和流程。

2.登记的内容:记录医疗差错、事故的基本信息,如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经过等。

3.登记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登记、电子登记或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和登记。

4.登记的责任方:明确医疗差错、事故登记的责任方,如医生、护士、医院管理人员等。

5.登记的保密性:确保医疗差错、事故登记信息的保密性,避免对患者及医务人员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三、医疗差错、事故的报告制度医疗差错、事故的报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的报告渠道和程序,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上级机构报告医疗差错、事故情况。

医疗差错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医疗差错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医疗过错投诉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保障医院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规范医疗过错投诉处理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建立健全医疗过错投诉处理体系。

2.本制度订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方法》《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全部医疗过错投诉处理工作,包含患者及其家属、其他医疗机构等相关方面的投诉。

2.医疗过错投诉是指患者及其家属对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可能显现的过错行为提出的责备和要求。

第二章投诉渠道和范围第三条投诉的渠道1.医院设立医疗过错投诉处理办公室,作为重要的投诉受理渠道。

2.医院的科室、医生、护士、药房等都可接收投诉,但应及时将投诉事项转交给医疗过错投诉处理办公室进行处理。

第四条投诉的范围1.医疗过错投诉涉及医疗服务中的医疗技术操作、药物使用、手术操作、病案管理、医嘱执行等方面的问题。

2.医疗过错投诉还包含医院内的管理问题,如纪律、人事布置等方面的问题。

第三章投诉受理和处理程序第五条投诉受理程序1.医疗过错投诉的受理应在接到投诉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投诉人确认受理。

2.投诉时应向投诉人供应投诉受理号,投诉人可凭该号码查询投诉处理进展。

第六条调审核实程序1.医疗过错投诉处理办公室应依照投诉性质、紧要性和紧急程度,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审核实。

2.调审核实的内容包含医疗过程记录、医疗技术操作记录、相关医疗设备报告、药房记录、病案管理记录等。

3.调审核实应当充分听取医生、护士、药师、患者和其他涉及方的看法和叙述。

第七条处理结果反馈程序1.对于医疗过错投诉的调审核实结果,医疗过错投诉处理办公室应向投诉人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2.处理结果反馈包含对投诉的认真情况、调审核实结果、处理措施以及是否涉及追责等方面的内容。

3.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出复核申请。

第八条相关记录的保管和保密1.医疗过错投诉处理办公室应将受理的投诉事项、调审核实记录、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进行保管,保管时间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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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曙医字[2017]xx号
上饶曙光医院
关于下发《医疗纠纷、医疗差错报告处理制度》的
通知
医院各部门、各科室:
经医院行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医疗纠纷、医疗差错报告处理制度》,现予以下发。

望各部门、各科室组织员工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医疗纠纷、医疗差错报告处理制度
主题词:制度报告处理医疗纠纷医疗差错通知
上饶曙光医院 2017年6月20日印发
附件:
医疗纠纷、医疗差错报告处理制度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防范意识,严格遵行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各类医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各级医务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贯彻执行《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医疗法律(规)及规定,严格执业,防止纠纷、差错的发生。

2、各临床科室、护理站、医技科室必须建立医疗纠纷、差错登记本,由科室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负责登记工作,做到及时、准确。

登记内容主要是发生纠纷、差错的时间、原因、经过、后果。

3、医疗纠纷的分类、上报时限及处罚规定
(1)一级医疗纠纷
医护人员和其他服务窗口由于工作上的疏忽,服务态度及医患沟通上缺陷所导致的纠纷。

但未对患者造成任何损害,当事人应向科主任汇报,由科室组织协调处理,协调不成的须在10分钟内向医务部汇报,若不报告,导致不好影响或后果,当事人和科主任各处罚200元。

(2)二级医疗纠纷
医护人员由于违反技术操作常规,造成差错,但未导致后果,当事人须在第一时间向科主任汇报并协调处理,科主任协调无效须在10分钟内向医务部汇报,未按要求逐级汇报的,当事人处罚300元,科主任处罚200元。

(3)三级医疗纠纷
患者病情危重,虽经院方尽力抢救治疗,未见好转,仍然处于病危状态,预计愈后不好或出现合并症的,科室主任须在发生医疗纠纷的第一时间向医务部汇报(以便组织院内会诊或重订治疗方案)不报者罚款500元。

(4)四级医疗纠纷
患者在治疗中发生意外事件,经治医生和科主任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医务部,不报者处罚经治医生和科主任各1000元,出现后果另行追究责任。

(5)五级医疗纠纷
患者在治疗期间死亡,科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医疗纠纷的管金平副院长直
接汇报,同时告知医务部,不报者,科主任罚款1000元。

4、医务部接到医疗纠纷、差错的报告时,应及时组织人员前往处理,若发生重大医疗事件时,采取积极措施抢救患者,尽量减少病人的伤害和院方的损失。

5、在抢救医疗事件患者的过程中,需要有关科室积极配合的必须无条件的执行,若推诿者,不论后果如何,均视为违规和不做为的行为,将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当事人处罚人民币500元,科室主任处罚500元,发生严重后果,将另行追究责任。

6、医务部接到医疗纠纷或医疗差错的报告时,必须向主管副院长或院方领导汇报,并予以登记。

7、发生医疗纠纷、差错的当事人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材料,向医务部补交书面报告。

8、发生医疗纠纷、差错的有关病案,原始资料应交医务部审阅后,存病案室予以保管。

未经主管副院长、医务部同意,任何人不得查阅。

9、发生医疗纠纷、差错时,有关血液标本、输液剩余液体、安瓿等应予以封存保留,以便备查或鉴定。

10、实习生在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不按操作规程发生差错、纠纷应由本人负责,根据情况追究带教老师的责任。

11、医疗纠纷、差错处置后,医务部应组织有关科室予以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做到三不放过,即未找到纠纷、差错,医疗事件的原因不放过;责任者未吸取教训不放过;未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对责任人做出初步认定,根据性质、程度、本人态度提出处理意见,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后执行。

12、医疗纠纷、差错事件发生后,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向家属或单位作出回应,由医教部负责作出解释。

13、患者死亡引起医疗纠纷时,上级医生应请家属履行签署尸检通知单,如不同意,应签出“不同意”的意见,如同意尸检,应立即通知医务部,必须争取在48小时内进行尸检,以免影响死因判定。

14、发生医疗纠纷、差错事件的科室,有隐瞒不报的,发现经查实后,当事人处罚500元,科室主任处罚1000元,导致后果的,将另行追究责任。

以上报告处理制度自下文之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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