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差错、差错及事故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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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差错及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五篇)

医疗差错及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五篇)

医疗差错及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1.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时,应立即向医务处口头报告,并将时间、经过、性质、处理意见,整理成书面材料,上报医务处。

2.医疗差错或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和防范措施。

3.问题发生后先由科内负责____讨论、处理,必要时医务处可派人协助解决。

4.如形成纠纷,科内指定专门人员接待家属。

5.如需提交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讨论的事项,由科室负责提供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确切,并附有科室的讨论意见,由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处理意见,交有关部门按医院规定执行。

6.相关责任人和所属科室应写出今后整改措施,送医务处备案。

各科室都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对所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定期讨论,总结教训,做好记录,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医疗差错及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二)是一个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用于规范医疗差错和事故事件的登记、报告和处理流程。

其目的是及时发现、纠正和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登记报告要求:明确医疗机构对医疗差错和事故事件的登记报告要求,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原因、影响等。

要求医护人员及时、准确、全面地登记和报告相关信息。

2. 登记报告流程:规定医疗机构内部的医疗差错和事故事件的登记报告流程,包括事件的上报、审核、批准等环节。

要求医护人员在发现差错和事故后立即报告,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和处理。

3. 处理程序:规定医疗机构对不同等级的差错和事故的处理程序,包括低风险事件的纠正和教育,中高风险事件的调查和整改等。

要求医疗机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差错和事故带来的影响。

4. 管理责任:明确医疗机构内部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监督、指导、评估等。

要求管理人员对医疗差错和事故事件给予足够重视,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和改进措施。

5. 信息共享:建立医疗差错和事故事件的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各医疗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医疗纠纷差错差错及事故处罚办法

医疗纠纷差错差错及事故处罚办法

医疗纠纷差错差错及事故处罚办法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生的差错、疏忽、过失等原因,导致患者的身体或财产受到损害,引发的争议和纠纷。

医疗纠纷的处理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处罚办法进行,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行业的规范发展。

一、医疗差错的认定标准医疗差错是指医生在诊断、治疗、手术等医疗活动中的错误行为。

一般来说,认定医疗差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存在医生的错误行为:医生在医疗过程中存在重大错误行为,如错诊、误诊、误治等。

2.存在患者权益的损害:医生的错误行为导致患者的身体或财产受到了损害,例如手术失败、并发症等。

3.存在因果关系:医生的错误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即错误行为是导致损害的原因。

医疗差错的认定需要进行专业的鉴定和评估,通常由医疗纠纷处理部门或专业机构负责。

医疗差错及事故的处罚办法旨在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惩罚医生的过错行为,并推动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提高医疗质量。

1.纪律处分:对医生的轻微差错可以作出纪律处分,如口头警告、书面批评等。

这种处罚方式相对较轻,主要起到警示作用,促使医生改正错误行为。

2.行政处罚:对医疗事故严重,造成较大后果的医生和医疗机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

行政处罚可以有效地制约医生和医疗机构的行为,保护患者的权益。

3.刑事处罚:对严重的医疗差错和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医生和医疗机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处罚主要包括刑事拘留、有期徒刑、没收财产等,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严惩的作用。

除了对医生和医疗机构的处罚,医疗行业的管理部门还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和医疗差错的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加强医疗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总之,医疗纠纷差错及事故的处罚办法是为了保护患者的权益,促使医生和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避免医疗差错的发生。

只有通过严格的处罚和监管,才能确保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患者提供安全、权益受保护的医疗服务。

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六篇)

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六篇)

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一、凡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差错事故(含尚不能定性的可疑问题),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医务部、外管业务副院长报告。

二、上述情况发生后,科主任在上报同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不良后果,并及时查清事情的过程、原因、后果和责任人,科内公须设置《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本),由科秘书负责记录工作,要求务必及时、准确真实、客观,报告单一式两份,经科主任审査签字后将其中一份交医务部备案。

三、凡发生严重医疗差错事故的,科主任及当事人应在____小时内呈交书面报告至医务部和分管业务副院长处,医院应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报告,必要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如不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或有意隐瞒四、不报者,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个人和科室,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外和经济处罚。

五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标本等所有相关资料应由当事科室在____小时内交医务部专人封存保管,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未经医务部和分管业务副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封、查阅、借出。

六、医疗差错事故发生后,由院、科领导组织善后工作,提出认证结论和处理意见并告知患者及家属。

任何人不得随意向患者或家属做出解释说明或允诺,注意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

七、患者死亡后,如家属对死因提出质疑或引发医疗纠纷时,可由当事科室和医务部向死者家属提出尸检要求,必须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

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

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夏秋季不得超过____小时,冬秋季不得超过____小时。

八、进修医师独立值班后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由本人负责。

实习医师发生差错事故除本人负责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带教医师责任。

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其性质、严重程度、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等由责任科室或医务部组织有关科室人员或全院医师进行讨论分析,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杜绝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医疗差错事故处处理预案

医疗差错事故处处理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行为,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发生的各类医疗差错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医疗事故;2. 医疗差错;3. 医疗纠纷;4. 医疗损害;5. 医疗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疗差错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工作,对重大医疗差错事故进行会商、决策。

2. 医疗差错事故处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工作,包括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处理措施等。

3. 医疗差错事故处理专家组:负责对医疗差错事故进行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四、处理程序1. 报告与调查(1)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后,当事人或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疗差错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报告。

(2)医疗差错事故处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2. 调查与鉴定(1)调查组应全面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包括病历、医嘱、检查检验报告、患者陈述等。

(2)调查组应询问当事人、患者及相关人员,了解事故发生经过。

(3)医疗差错事故处理专家组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3. 责任认定(1)根据调查结果和专家组鉴定意见,医疗差错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2)责任认定包括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等。

4. 处理措施(1)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根据事故性质、情节及后果,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2)对事故涉及的科室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措施。

(3)对事故涉及的医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等措施。

(4)对事故涉及的医疗机构,进行警示、约谈、整改等措施。

5. 责任追究(1)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导致医疗差错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导致医疗差错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文(4篇)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文(4篇)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加强对医疗差错和事故的登记、报告和处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医疗差错、事故的定义和分类第二条医疗差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因违反医疗规范或职业道德,给患者造成损害或不良后果的行为。

第三条医疗事故是指医院和医务人员在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失灵、环境因素等原因导致患者死亡、残疾、丧失重要器官或功能,或者导致患者重大医疗损害的不良结果。

第四条医疗差错和事故分为以下几类:(一)治疗误诊:包括患者确诊错误以及误诊等级的错误判断。

(二)手术差错:包括手术操作不当、手术操作错误、手术设备失灵等。

(三)药品错误:包括药品配伍错误、药品剂量错误等。

(四)病历和医嘱错误:包括病历记录不准确、医嘱操作错误等。

(五)其他: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差错和事故。

第三章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与报告第五条医院设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与报告部门,负责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和报告工作。

第六条医务人员对发生的医疗差错和事故应立即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给登记与报告部门。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与报告流程,明确责任分工,保证登记与报告工作的及时和准确。

第八条医院应确保患者、患者家属对医疗差错和事故的报告可以实现保密和安全,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四章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第九条医院应设立医疗差错、事故处理委员会,负责对医疗差错和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条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程序应包括:召开处理会议、听取相关当事人意见、查阅相关医疗记录和证据、评估差错、事故的损害程度和责任归属、制定整改措施等。

第十一条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依法依规、公正公平、权责分明、纠正错误、确保患者权益。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的处理档案,保存相关调查和处理记录,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以改进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技术不当、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或死亡的事件。

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和医务人员之间,因医疗行为产生的纠纷。

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国建立了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医疗事故处理制度1. 事故报告和调查医疗机构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有责任及时报告,并展开调查。

对于患者的死亡、重大损害等情况,医疗机构应当报告给上级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以保障信息透明和监督追责。

2. 事故鉴定和认定医疗事故需要经过事故鉴定或认定程序,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事故鉴定由医疗机构专家或相关部门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为规范进行评估。

3. 赔偿和补偿医疗机构对于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可以通过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来分担赔偿责任。

对于遭受损害的患者,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经济赔偿和精神抚慰。

4. 追究责任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主要包括纪律处理和行政处罚、刑事追究和行政赔偿等。

医疗机构通过对医务人员进行内部调查和纪律处分,以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医务人员,司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医疗纠纷处理制度1. 协商和调解医疗纠纷处理的首选方式是协商和调解。

医疗机构和患者可以通过沟通协商达成平等互利的解决方案。

当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寻求第三方的介入和调解。

2. 仲裁和诉讼当协商和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时,医疗纠纷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来解决。

仲裁是指通过仲裁委员会对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

3. 专业评估和鉴定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对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进行专业评估和鉴定是必要的。

通过相关专家对医疗纠纷进行评估和鉴定,可以确定医疗行为的合理性和损害的严重程度,为纠纷的解决提供客观依据。

三、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1. 医务人员责任追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行为规范或管理制度,造成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应当追究其个人责任。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一、引言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及其处理和责任追究是医疗卫生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过程中,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因为医疗行为产生的争议。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为了维护患者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各国和地区都建立了相应的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1. 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领导报告。

科室领导应在24小时内向医务科报告,并在48小时内向医务科提出书面材料。

2. 医务科按规定向分管副院长报告,并根据分管副院长的指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 调查组应全面收集证据,包括病历、检查报告、药物使用记录等,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

4. 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并提出处理意见。

5. 医疗机构应根据处理意见,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经济赔偿。

6. 医疗机构应将处理结果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三、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是良好解决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尤其是进一步做好防范医疗事故的具体措施。

2.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患者造成死亡、残废、或组织器官损害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

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

4. 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的直接(主要)责任人,是指其行为与患者的不良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关系,并对不良结果起决定作用的人员。

由复杂原因或多环节因素而产生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根据有关人员在造成不良结果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其所负责任。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1各级医务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贯彻执行《民法典》、《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院工作制度》等医疗法律(规)及规定,严格执业,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2 .各科室应在OA系统上报不良事件或医疗差错事件,例如: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由于工作人员粗心大意、不负责任,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或其它原因导致出现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差错、事故时,应由本人或科室管理人员(护士长、质管医师或科(副)主任)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及补救措施等情况,科室应将差错、事故的详细情况逐级上报科主任、医务部、分管院领导。

3 .发生重大的医疗争议事件时,所在科室应立即采取积极措施抢救病人;所在科室采取措施不力或不积极抢救的,视为不作为,医院将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医疗争议事件发生后,所在科室应视情节立即(或及时)向医务部(或护理部)报告。

4 .在积极抢救医疗争议事件病人的过程中,需要有关科室积极配合的,相关科室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不积极配合或借故推诿者,不论后果如何,均视为违规行为,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5 .发生与药品、器械等相关医疗争议事件后,与医疗争议事件有关的各种记录及其药品、器械等应妥善保管备查,血液标本及可疑安辄应保留三天,抢救病人的安薇应保留24小时备查。

任何人均不得涂改和销毁与医疗事件有关的各种记录及物品。

6 .医疗争议事件发生后,所在科室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地讨论,做到三不放过(即:未找出事件原因不放过,责任者未汲取教训不放过,未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对医疗争议事件的性质及责任人做出初步认定,并根据事件的性质、造成影响的程度和当事人的态度等,提出处理意见。

此外,科室及时登录OA 平台填写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报告表报主管职能部门。

7 .医务部负责对医疗争议事件相关材料进行整理、核实,必要时提请医疗纠纷鉴定委员会召开医疗纠纷内部讨论会,确定医疗争议事件的性质、级别及相关责任人,并及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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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差错、差错及事故处罚办法西安市结核病医院医疗纠纷及事故处罚办法
,讨论稿,
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差错、医疗事故~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我院的
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处罚办法所称:
1、医疗差错:指在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患者造成死亡、残废、或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

2、医疗纠纷:指病人及家属对医务人员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不满~认为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有失误,或差错,~对病人出现的伤残、死亡以及诊疗延期或痛苦增多等情况~但是拒绝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要求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

3、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由于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医疗差错、纠纷及事故的分级:
1、医疗差错:分为一般医疗差错和严重医疗差错。

一般医疗差错:是指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患者造成痛苦。

严重医疗差错是指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

2、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重度残疾、器官组织损害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其他后果的。

3、医疗纠纷参照医疗事故进行分级。

第四条医疗差错及事故的直接,主要,责任人~是指其行为与患者的不良结果
之间有直接的关系~并对不良后果起决定作用的人员。

由复杂原因或多环节因素而产生的医疗差错及事故~根据相关人员在造成不良结果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其所负责任。

第五条医疗差错、纠纷及事故的处理:
1、发生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后~经治或当班医师应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不得隐瞒~并迅速采取积极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

2、科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立即向医务科报告~并实事求是的写出情况汇
报~在12小时内上报医务科~汇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死亡、残废、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等,、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及科室初步意见。

3、科室应指派专人封存、采善保管原始病案及有关资料~并应当在医患双方
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严禁丢失、涂改、隐匿、销毁。

因输血、输液、注射、服药等引起医疗事故或事件的~要对现场实物及时封存留样~以备检验。

封存的病历资料及物品交由医院保管。

4、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指定专人进行调查、核实~了解医疗差错、医疗事
故详细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如实向分管院长报告~并协助科室做好有关善后工作~责任人及科室负责人必须参加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处理过程。

第六条医疗差错、纠纷及事故的认定:医疗差错的认定由主管职能科室负责~存在争议的由西安市结核病胸部肿瘤医院医疗风险评估委员会最终裁决。

医疗事故
的认定以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为准~未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医疗纠纷由西安市结核病胸部肿瘤医院医疗风险评估委员会进行认定。

认定具体程序:
1、医疗差错:主管职能科室对发现的医疗差错进行评估认定向发生差错科室反馈认定结果及处罚意见科室对结果有异议~书面形式向医疗风险评估委员提出申诉医疗风险评估委员讨论后给予最终裁决。

2、医疗纠纷鉴定:发生纠纷科室提出由医疗风险评估委员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医疗风险评估委员讨论后给予认定医疗风险评估委员办公室将结果通报给相关科室科室对结果有异议~书面形式向医疗风险评估委员提出申诉医疗风险评估委员再次讨论后给予最终裁决科室对结果仍有异议~申请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第七条:医疗差错或事故的处罚:对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的责任科室、责任人依照责任认定及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经济、行政处分或移交法律部门处理。

1、认定为医疗差错的:
,1,一般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科室酌情给予经济处罚。

,2,严重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责任人扣发当月奖金。

2、认定为医疗事故的:
,1,一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责任人暂停1年执业活动~给予行政记大过~扣发1年奖金。

,2,二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责任人暂停半年执业活动,给予行政记过~扣发6个月奖金。

,3,三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责任人暂停3个月执业活动,给予行政警告~扣发3个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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