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等七部委文件《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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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思考

关于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思考

关于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思考作者:冯立新来源:《文物春秋》2012年第05期【关键词】河北省;民办博物馆;发展;现状;问题;措施【摘要】随着民间收藏的方兴未艾,兴建民办博物馆成了收藏界的一种时尚。

本文通过对相关政策的解读,明确了民办博物馆的概念、地位、作用和意义,列举了其发展的政策背景,分析了当前河北省民办博物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推动民办博物馆发展的几项具体措施。

近年来,民间收藏方兴未艾,很多收藏者强烈希望与社会分享其收藏及研究成果,因此兴建民办博物馆几乎成了收藏界的一种时尚。

国家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对民办博物馆的鼓励性政策,但因种种原因细化不足。

明确民办博物馆的地位、作用,正确解读相关政策,认真研究民办博物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推动河北省民办博物馆发展的具体措施,对我省民办博物馆的发展,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一、民办博物馆的概念、地位、作用、意义国家文物局、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对民办博物馆的概念和地位作了这样的表述:“民办博物馆是以教育、研究、欣赏为目的,由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依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向社会开放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

”“民办博物馆是具有文化普及鲜明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是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

”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作用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整合民间文化资源,引导和规范民间收藏。

河北历史悠久,传统文化源远流长,积淀深厚。

河北环京津,环渤海,地理位置独特,海陆空四通八达,交通便利。

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和人文环境使我省民间收藏发育较好。

创立民办博物馆,可以将个人收藏有效转化为社会馆藏,通过展览开放将藏品由商品转化为文化产品,民间文化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民间收藏有了鲜明而正确的发展方向。

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三一文库()〔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一、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文物是国家、民族发展的重要历史见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传承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我县是邯郸市文物大县,文物遗存丰富,经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发现的古墓葬、古遗址、古建筑及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184处。

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7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项目建设不断增加,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问题,文物保护工作基础有待进一步加强,机制尚须进一步完善。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名府故城的保护、展示工作,目前面临着诸多难题。

因此,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是当前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下大力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大文物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一)落实文物工作七纳入。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文物法》的要求,切实将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财政预算、体制改革、领导责任制、社会防灾体系、社会治安体系之中,全面提升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增加财政预算安排。

文物保护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县财政局要按照《文物法》的有关规定,将文物保护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为文物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证。

文博单位的事业性收入,全额用于文物保护与管理事业。

县财政每年安排的文物专项经费,应随财政收入的增长同比例增加,主要用于县级文物维修与保护、编制全县文物保护规划、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征集重点文物、扶持博物馆建设,为落实好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支撑。

(三)积极引导社会和民间资金参与。

鼓励企业和个人出资、捐资进行文物维修和保护,在不改变文物格局、风貌的前提下,允许出资者按规定要求有偿使用部分国有文物。

文保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要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筹措经费,不断探索社会化保护文物的路子。

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

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

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2021年5月11日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博物馆在场馆建设、文物保护、藏品研究、陈列展览、开放服务、教育传播、国际交流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日益成为世界博物馆发展的中心和热点。

但同时也要看到,博物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仍很突出,在发展定位、体系布局、功能发挥、体制机制等方面尚需完善提升。

为深化改革,持续推进我国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秉承新发展理念,将博物馆事业主动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考古成果和历史研究成果的转化与传播,为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对博物馆事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突出公益属性和社会效益,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坚持改革创新。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上下联动、横向联合,鼓励先行先试,推进博物馆发展理念、技术、手段、业态创新,破除体制机制束缚,释放发展活力。

——坚持统筹协调。

统筹不同地域、层级、属性、类型博物馆发展,提高博物馆内部管理和外部治理水平。

坚持服务大众,提高博物馆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多样化、个性化水平,实现博物馆高品质、差异化发展。

——坚持开放共享。

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通过区域协同创新、社会参与、跨界合作、互联网传播等方式,促进资源要素有序流动,优化资源配置,多措并举盘活博物馆藏品资源。

新规能否助民办博物馆“脱困”

新规能否助民办博物馆“脱困”

新规能否助民办博物馆“脱困”作者:贾理智来源:《中国收藏》2014年第10期近日,国家文物局下发了《关于民办博物馆设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办馆场所、展品数量、藏品真实性、博物馆负责人以及配备相关人员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据统计,2013年在文物行政部门报送备案的博物馆4165家,其中国有博物馆3354家、非国有博物馆811家,非国有博物馆所占比例由2012年的16.7%上升到19.4%。

近年来,随着博物馆事业的蓬勃发展,民办博物馆的分量日渐加重。

那么,这次发布的《意见》是否真的能从实际出发,解决民办博物馆所面临的现实困难和生存问题,业内人士众说纷纭。

麻辣评语吴少华(上海市收藏协会会长):现在民办博物馆的场馆不是主要的问题,如何运行下去才是真正的问题。

实际上,不管是民办还是公办博物馆,都是公共文化机构,是非盈利的机构,它不能盈利,也盈利不了。

那么运行的成本和费用从哪里来?现有的民办博物馆主要就是靠创办者、民间收藏家、企业家支撑着,承担着所有的运行经费,但是这种资金的付出都是有限的。

这次指导意见规范了民办博物馆的义务,但是他们享受什么样的权力,享受什么样优惠的政策,都没有说明,而且这些在法律上也还是空白。

所以说,我认为,首先需要确定民办博物馆非盈利的性质,如果民办博物馆不进入公共文化平台体系,享受不到公办博物馆所享受的那些待遇、那些政策、那些条件的话,就不可能很好的发展。

牛双跃(河北省收藏家协会副会长):民办博物馆藏品的真假问题现在确实是一件很棘手很突出的问题,因此,文物主管部门能够出台这样比较具体的指导意见,的确是希望能够从根本上净化民间藏家的藏品。

但是,民间收藏的藏品,只要是古代的,很多都是出土的,根本没法说明来源和合法性。

那么这样的藏品你鉴定容易,但是要登记造册、摸清来源,几乎是不可能的。

意见中也没有一个具体的说法。

所以,在我看来,指导意见只是搭建了一个大的框架,而需要细化的地方还有很多。

佛山地区民办博物馆扶持发展政策初析

佛山地区民办博物馆扶持发展政策初析

佛山地区民办博物馆扶持发展政策初析陈兆镜【摘要】佛山市的民办博物馆事业蓬勃发展,但亦面临不少困难.限制佛山地区民办博物馆发展的主要因素有资金问题、政策问题等,提出扶持政策要坚持“宏观规划、市场决定、关键介入”的原则,注意把握好方向性与可操作性的问题.【期刊名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5(033)001【总页数】4页(P90-93)【关键词】佛山地区;民办博物馆;扶持政策【作者】陈兆镜【作者单位】佛山市博物馆,广东佛山528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269.27经过多年的发展,民办博物馆的地位已从“补充”上升到“重要组成部分”[1],尤其是在发达地区,民办博物馆几乎与公办博物馆“平分秋色”。

而在佛山,经笔者调查,目前共有民办博物馆26家,其中经正式登记注册的有6家(分别是岭南酒文化博物馆、南海区九江双蒸博物馆、南海区福厚博物馆、南海区玄憬龙博物馆、顺德区南国丝都丝绸博物馆及高明区世纪钱币博物馆)。

与此同时,佛山地区的绝大部分民办博物馆已先后实现全面免费开放,成为本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当然,民办博物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不少问题。

因此,加大对民办博物馆的支持扶持力度、推动民办博物馆规范化发展已成为共识。

国家文物局等部委于2010年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同时,学界针对民办博物馆扶持发展问题亦多有论述[2],这为制定佛山民办博物馆扶持发展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本文基于对佛山地区民办博物馆的调查资料,结合地方实际,着重从方向性及可操作性两方面对佛山地区民办博物馆的扶持政策进行初步分析,以期获得破题思路。

佛山市民办博物馆展现出勃勃生机,但其中的重重困难与千斤之压却也是不足为外人道。

佛山民办博物馆所面临的问题其实在全国范围内也具有普遍性。

资金问题如山压顶。

在一般人眼中,博物馆因其公益属性,被认为是“烧钱”的行业。

公办博物馆有国家财政作后盾,而民办博物馆却不得不独自面对资金方面的如山重压。

扶持民办博物馆实施办法

扶持民办博物馆实施办法

扶持民办博物馆实施办法一、总则(一)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民办博物馆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整合利用资源,积极引导民间力量投资博物馆事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根据**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二)民办博物馆是指由非政府主办的,以教育、研究、欣赏、传承为目的,由个人、企业和民间团体组织等社会力量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文物、作品、标本、资料等依法设立,经过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民政部门登记并取得法人资格,向公众开放的社会服务机构,包括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展览馆、艺术馆、收藏馆等。

(三)坚持“社会办馆、政府支持、各界辅助、群众共享”的原则,优先发展和扶持体现区域特色、地方文化特点和红色革命文化的专题性民办博物馆。

鼓励在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区域内设立民办博物馆,制定民办博物馆发展专项规划,在符合总体规划及功能布局前提下,安排适当用地保障,鼓励新办博物馆。

鼓励利用历史建筑(文物建筑)设立民办博物馆。

鼓励民办博物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和展示。

(四)政府给予扶持的民办博物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的民办博物馆;2.具有固定的馆址,馆舍是独立建筑且交通便利,展厅面积在400平方米及以上(展厅面积不包括办公休息间、设备间、楼梯、走廊等非展陈公共区域);3.具有必要的办馆资金和保障博物馆运行的经费;4.具有与办馆宗旨相符、数量达到200件/套及以上且成系统的藏品;5.具有与办馆宗旨相符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6.每年开放日在300天以上;7.经评审认定达到《区民办博物馆扶持评定标准》评分80分及以上的民办博物馆。

二、扶持政策与办法(五)对民办博物馆新建场馆建设给予一次性补助。

由个人或民营企业出资新建、投资额在IOOO万元以上的博物馆,开馆后按实际投资(按财务审计核定的数额,不包括土地出让金和藏品、展品、布展经费、办公设备)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上限不超过300万元。

对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IOOo万元以下的博物馆,开馆后按实际投资(按财务审计核定的数额,不包括土地出让金和藏品、展品、布展经费、办公设备)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

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12.12.13•【文号】文物博函[2012]2254号•【施行日期】2012.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的意见(文物博函〔2012〕2254号)各省、市、自治区文物局(文化厅):陈列展览是博物馆向社会奉献的最重要的精神文化产品,是博物馆开展社会教育和公共服务、实现社会职能的主要载体和手段。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博物馆在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提高展示服务水平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公益属性。

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要始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清晰地诠释博物馆的教育目标、理念与思想,着眼于中华文明和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反映人类最美好的目标理想和价值追求。

行业类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的陈列展览,要面向广大公众,从较为单一的行业发展历史、企业文化、个人收藏展示,提炼升华为表现中华文明和人类文明相关领域的共同成果和价值共识。

二、突出科学品质。

深入挖掘文物、标本的丰富内涵,反映最新研究成果,增加文化含量,创造导向正确、主题突出、有丰富语境、观点和故事的陈列展览,避免缺乏价值观的所谓“精品文物展”。

陈列展览应充分体现博物馆通过实物反映真实历史的特征,坚持以文物、标本原件为主;使用必要的复制品、仿制品和辅助展品的,应符合学术要求,并予明示。

纪念类、行业类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要进一步明确收藏政策,不断充实藏品体系。

三、强化教育功能。

紧密结合素质教育,与教育部门特别是中、小学校完善联系机制,丰富面向或配合学校教育的陈列展览,以博物馆之长补学校教育之不足,真正使博物馆成为学校教育的“第二课堂”。

余姚市民间博物馆群项目建议书

余姚市民间博物馆群项目建议书

余姚市民间博物馆群项目建议书一,项目名称:余姚市民间博物馆群。

二,项目承办单位:三,项目负责人:毛福明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mfm507@四,项目建设选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梁堰村。

五,项目内容及建设规模5.1.建设内容:八卦太极中心广场,公共设施,八卦形式博物馆,拍卖,安全监控室,管理办公室,护卫城,互联网,物联网设施,绿化建设,道路建设。

5.2.建设规模:64000平方米,总投资20480万元。

投资密度2111340元/亩(不包括布展设施费用)。

六,项目背景民办博物馆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支重要力量。

近年来逐步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截至2009年底全国各地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博物馆有328个分布于28个省市,占全国博物馆总米的10.86%。

各级政府纷纷出台扶持发展民办博物馆的政策。

今年2月,国家文物局,财政部等七部委共同出台了《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从宏观角度对民办博物馆的地位,作用,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发了余政办(2009)143号文件,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鼓励促进我市民办博物馆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这对民办博物馆在法规和政策上认同,获得了与国有博物馆对等的权利与义务,并且文件明确规定把投资兴办民间博物馆纳入政府重点扶持项目范围,列入社会公益事业范畴。

在规划,用地,建设和税收等方面提供方便和优惠。

市财政将对依法设立的民办博物馆给予经济补助。

这对促进我市民间博物馆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七千年河姆渡文化是余姚,中国及至世界的一大文化瑰宝,有着重大的历史价值。

河姆渡先民在与大自然的斗争中,体现了智慧勇敢,坚毅创新的精神品格开创了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生活。

他们通过堆塑,雕刻,制陶,编织,绘画,装饰等艺术手段,在骨器,陶器,石器,木器上留下了许多不朽的杰作。

河姆渡文化是余姚的文化,进一步挖掘河姆渡文化的丰富内涵,利用河姆渡文化的历史价值,体现河姆渡文化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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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等多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
[2010-02-13]
近日,国家文物局、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博发[2010]11号),全文如下:
民办博物馆是为了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由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依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

进入新世纪以来,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民办博物馆发展迅速。

但是由于民办博物馆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尚处于探索阶段,还存在着准入制度不完善、扶持政策不健全、管理运行不规范、社会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民办博物馆的健康发展。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积极性,现就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办博物馆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积极促进民办博物馆健康发展
(一)民办博物馆来自于民间、成长于民间、服务于民间,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大背景下公民文化需求增长的必然结果,是具有文化普及鲜明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是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支持民办博物馆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和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指导思想,将民办博物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符合各地民办博物馆发展的目标、措施和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民办博物馆的科学发展。

民政、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文化、税务、文物等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加强调查研究,对民办博物馆在创办、开放、发展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给予必要的关注,及时帮助切实解决,保障民办博物馆健康发展。

二、加强扶持,为民办博物馆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规范民办博物馆准入制度。

加快出台《博物馆条例》,完善博物馆管理基本制度体系,明确民办博物馆与公立博物馆同等的法律地位。

文物、民政行政部门制订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细化民办博物馆准入标准,完善审批程序,健全民办博物馆准入制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拟申办民办博物馆藏品来源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明确博物馆对藏品的合法所有权。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填补博物馆门类空白和体现行业特性、区域特点的专题性博物馆。

兴办民办博物馆应符合城乡规划。

对符合设立条件的民办博物馆,要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博物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审核和给予登记注册。

要加强对民办博物馆凭证执业、依法办馆的监督,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好民办博物馆的登记、年检、执业和监督管理工作。

要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办馆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执业,规范竞争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保障合法博物馆的正当权益。

(四)切实帮助解决民办博物馆的馆舍与经费保障问题。

推广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形式,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政府对民办博物馆单位的资助机制。

各地可利用在布局结构调整后闲置的房产,支持民办博物馆发展。

可在旅游景区和文化产业园区内规划建设民办博物馆,为民办博物馆提供馆舍和基础设施运行保障。

对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非营利性民办博物馆的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供地。

民办博物馆建设必须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执行《博物馆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严禁改变博物馆用地的土地用途,不得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

民办博物馆因故终止的,其用地由国家依法收回后继续作为博物馆建设用地。

协调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民办博物馆提供贷款。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向民办博物馆提供捐赠。

鼓励民办博物馆依托藏品、展览研发推广博物馆文化产品。

民办博物馆在接收捐赠、门票收入、非营利性收入等方面,可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五)加强对民办博物馆的专业指导和扶持。

文物行政部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办博物馆的管理体制、机制和办法,根据民办博物馆自愿办馆、自筹资金、自负责任、自主管理的特点,通过法规、政策、标准、评估、督导等措施为博物馆的目标管理和质量管理提供服务。

民办博物馆在行业准入、等级评定、人员培训、职称评定、科研活动、陈列展览,以及人才、学术的交流、合作、奖励、政府政策信息服务等方面,与国有博物馆一视同仁,同等待遇。

对具有门类特点、行业个性或地域文化、民族(民俗)唯一性的民办博物馆,以及致力于抢救濒危文化遗产、填补某领域文化空白或稀缺的新建民办博物馆,给予必要和适当的倾斜性扶持。

鼓励国有博物馆对民办博物馆的藏品保护、陈列展览、科学研究等业务活动实施帮扶。

加强博物馆行业协会建设,制定行业规范,鼓励民办博物馆加入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

(六)努力形成有利于民办博物馆健康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政府鼓励、支持、引导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方针政策,宣传民办博物馆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民办博物馆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扩大民办博物馆的影响。

对优秀民办博物馆以及在民办博物馆事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三、依法办馆,全面提高民办博物馆的质量
(七)建立健全民办博物馆内部管理制度。

文物、民政行政部门要把民办博物馆纳入质量监管体系,通过评估定级和年度检查、考评等方式,指导民办博物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国际博物馆协会职业
道德准则,健全以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博物馆章程和发展规划,依法自我管理、科学运行,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

要落实民办博物馆的法人财产权,对举办者和其他投资者投入民办博物馆的藏品、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收取的费用以及办馆积累,应当分别登记建账,并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

民办博物馆存续期间,对博物馆所有资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和非法干涉。

(八)规范民办博物馆的藏品管理。

藏品是博物馆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保障藏品安全并充分发挥其社会作用是博物馆的基本义务。

民办博物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管理办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国际博物馆协会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加强藏品收集,建立、健全藏品收藏、保护、研究、展示等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藏品总账、分类账及每件藏品的档案,并报所在地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民办博物馆处置无保存价值的藏品,以及民办博物馆终止时的藏品处置,必须进行严格的评估,并报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批。

民办博物馆不再收藏的藏品应优先转让给其他博物馆收藏。

处置藏品所得应当用于博物馆收藏新的藏品、改善藏品保管条件和博物馆日常维护等用途。

(九)切实加强民办博物馆展示服务工作。

民办博物馆要落实“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馆理念,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科学研究,大力提升展示服务水平。

要把博物馆的特色和品牌建设作为直接关系民办博物馆生存的大事来抓紧抓好,满足社会对优质博物馆文化资源的需求。

文物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博物馆陈列展览、社会教育和服务活动的指导,严格基本陈列内容审查,抵制低俗之风。

民办博物馆要完善开放服务制度,开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纳入当地旅游线路,开展博物馆文化旅游活动。

根据公平、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民办博物馆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国民教育体系建设。

对于社会服务功能发挥良好、成绩突出的民办博物馆,可按规定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教育基地。

鼓励民办博物馆积极参与对外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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