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摊面积计算方法
房屋的公摊面积如何计算?

房屋的公摊面积如何计算?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
1、公摊面积有哪些?(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2、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为:(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其中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需要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之后的建筑面积。
3、公摊面积的分摊原则是什么?(1)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4、公摊面积怎么算?其基本思路就是用各户套内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1)多层商品住宅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的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多功能综合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内不同功能区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各功能区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的内容如有变化,应以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一般来讲分摊面积是整栋楼的公用面积,当然房屋楼体的墙壁也在里面,带电梯的房子公摊相对大点。
5、分摊公用面积怎么算?其基本思路就是用各户套内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第1步:计算分摊系数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总建筑面积之和一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公摊面积的计算公式

房屋公摊面积的计算公式是: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其中,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根据这个公式,我们可以得出:公摊面积=总公摊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上会注明房屋的公摊系数范围。
一般来说,普通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在10%-15%;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在15%-20%;高层住宅相对更高一些,在20%-25%。
因此,根据房屋面积和楼层高度等因素,可以大致计算出房屋的公摊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楼层高度、不同套型面积的房屋,其公摊面积的范围也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购房时,购房者应当了解房屋的公摊系数和范围,以便合理评估房屋的总价和套内面积等信息。
同时,购房者还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中注明的公摊面积与实际情况相符,以避免后期出现纠纷。
公摊面积计算公式

公摊面积计算公式公摊面积是指住宅小区或写字楼等共用设施和公共空间按照一定计算规则分摊到各个住户或单位的面积。
公摊面积的计算公式一般是根据建筑面积或居住面积的比例关系来确定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公摊面积的计算公式及其应用。
常见的公摊面积计算公式包括以下几种:1.分摊系数法:按照每个住户或单位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计算。
公摊面积=公共设施面积×分摊系数。
分摊系数=住户或单位的套内建筑面积/整个楼栋或区域的套内建筑面积的总和。
例如,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面积为1000平方米,整个小区共有10个住户,其中一个住户的套内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那么该住户的公摊面积为1000×(100/套内建筑面积的总和)。
2.等比例分摊法:按照套内建筑面积的等比例分配。
公摊面积=公共设施面积×住户或单位的套内建筑面积/整个楼栋或区域的套内建筑面积的总和。
例如,写字楼的公共空间面积为2000平方米,整个写字楼共有5个单位,其中一个单位的套内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那么该单位的公摊面积为2000×(300/套内建筑面积的总和)。
3.分摊公式法:根据不同部位的公共设施面积比重设置计算公式。
这种方法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个部位的面积权重,并设置相应的计算公式。
公摊面积的计算公式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能会有所差异,上述只是常见的几种计算方式。
在实际运用中,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规模、区域的特点和设计要求等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计算公式。
公摊面积的计算公式不仅在房地产行业中常用,也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物业管理等领域中广泛应用。
正确计算和合理分配公摊面积,可以有效维护住户或单位的利益,保证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的合理使用。
分摊面积计算方法讲解

分摊面积计算方法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规定《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000)(摘要)一、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玻璃幕墙等作为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3、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 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5、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二、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公共能耗分摊计算公式汇总

公共能耗分摊计算公式汇总
一、均摊法
这种法是指按照单位面积或单位房间数来计算每个消费者的公共能耗分摊额,即每个消费者所拥有的单位面积或房间数乘以总能耗除以总面积或总房间数,得出每个消费者应分摊的单位能耗,再乘以该消费者占有的单位面积或房间数。
公式为:分摊能耗=总能耗/总面积或总能耗/总房间数*消费者占有的单位面积或房间数
二、等摊法
这种法是指每个消费者的公共能耗分摊额是一样的,公式为:分摊能耗=总能耗/总消费者数
三、收益核算法
这种法是按照消费者所带来的经济收益来计算公共能耗分摊额,一般是根据每个消费者的收入或财富来进行计算,公式为:分摊能耗=每个消费者的收入或财富/总收入或财富*总能耗
四、建筑面积法
这种分摊额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按照该法,公用能耗按照实际用途,将建筑设施内用能和外部能耗以建筑面积比例来分摊。
(整理)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

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市面上的房屋买卖都是以建筑面积来说的。
一般来说,房子的建筑面积由两局部组成,即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即所谓的公摊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由三局部组成,即套内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加套内墙体面积再加阳台建筑面积。
下面将具体分析公摊面积如何计算。
一、公摊面积的计算1、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井、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
以及为整幢效劳的公共用房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割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效劳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2、共有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效劳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
即为整幢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
3、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住宅楼以幢为单元,按以下计算公式:每套房的公摊面积=本幢楼的共有建筑面积÷本幢楼套内总面积×每套房套内面积。
二、公摊面积的考前须知1、同一小区不同期房公摊面积可能不同一般情况下出现同一小区的不同期房公摊面积不同是正常的。
因为公摊面积计算因楼而异,住宅楼的公摊面积计算以幢为单元。
国家有明确的条文规定。
由于建筑的各异,不同幢的公摊面积会有较大不同。
2、公摊面积分摊时一视同仁有购房者担忧买房时会不会多分担其他人的公摊面积,出现有些人不分或少分公摊面积的情形。
其实这个问题是不会出现的,公摊协议一视同仁,公摊协议必须遵守一视同仁原那么。
具体表现在房地产商和某购房者达成的购房协议不得损害另一购房者的利益。
不得把某购房者应该分担的公摊面积分摊到其他消费者名下。
3、计算拆迁费包括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属于建筑面积范畴。
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怎么算

The real tenacity should be thorough when we cry, openness when we laugh, fullness when we speak, and don'thesitate when we do.(页眉可删)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怎么算商品房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通常就是用建筑面积乘以公摊系数,因此,想要知道准确的公摊面积,各位业主还得详细的了解一下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系数的计算方法。
这都是商品房领域默认的计算方法,但我国一直都没有出台房屋公摊面积方面的法律制度。
一、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怎么算?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2、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3、公摊系数=建筑总公摊面积÷建筑总套内面积4、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面积二、公摊面积的概念房屋公摊面积是指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因公摊面积的不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
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三、商品房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
三、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
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是:1、多层商品住宅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的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如何计算?计算方法是什么?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如何计算?计算方
法是什么?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不动产权证署名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是指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的数字。
公摊系数也叫公摊率。
是建筑公摊面积与套内面积的比值。
简单的说,公共部分的面积要分给每家每户,大家来承担建筑成本。
比如你买的住房,走廊、出入通道、外墙面积的一半、设备房等,都属于需要分摊的面积,公摊率越大,表示你的住房分摊到的公共面积就越多。
一般多层的建筑,分摊系数在5~10%,高层建筑15~30%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计算公式为: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 (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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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面积计算方法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规定《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000)(摘要)一、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玻璃幕墙等作为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3、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5、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二、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5、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8、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9、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10、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共有共用面积分摊一、成套房屋建筑面积测算(一)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二)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1、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2、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办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4、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三)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套内墙体面积。
(四)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的规定计算。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二、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和分摊公式(一)共有共用面积的内容共有共用面积包括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和共用的房屋用地面积。
(二)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原则1、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
2、无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相关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比例进行分摊。
(三)共有共用面积按比例分摊的计算公式按相关建筑面积进行共有或共用面积分摊,按下式计算:δSi=K*SiΣδSiK=-- ---------ΣSi式中:K--为面积的分摊系数;Si--为各单元参加分摊的建筑面积,m2;δSi--为各单元参加分摊所得的建筑面积,m2;ΣδSi--为需要分摊的分摊面积总和,m2;ΣSi--为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建筑面积总和,m2。
三、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一)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栋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二)共有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幢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
(三)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1、住宅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住宅楼以幢为单元,依照第二点的方法和计算公式,根据各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求得各套房屋分摊所得的共有建筑分摊面积。
2、商住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首先根据住宅和商业等的不同使用功能按各自的建筑面积将全幢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成住宅和商业两部分,即住宅部分分摊得到的全幢共有建筑面积和商业部分分摊得到的全幢共有建筑面积。
然后住宅和商业部分将所得的分摊面积再各自进行分摊。
住宅部分:将分摊得到的幢共有建筑面积,加上住宅部分本身的共有建筑面积,依照第二点的方法和公式,按各套的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各套房屋的分摊面积。
商业部分:将分摊得到的幢共有建筑面积,加上本身的共有建筑面积,按各层套内的建筑面积依比例分摊至各层,作为各层共有建筑面积的一部分,加至各层的共有建筑面积中,得到各层总的共有建筑面积,然后再根据层内各套内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至各套,求出各套房屋分摊得到的共有建筑面积。
3、多功能综合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多功能综合楼共有建筑面积按照各自的功能,参照商住楼的分摊方法进行分摊。
mΣδSii =1K=----- ------nΣSii =1岛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细则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房产测绘行为,统一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依法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部分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一、一般规定1. 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 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下同)的永久性建筑。
3.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 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6. 房屋层数系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7. 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
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8. 整幢房屋的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9.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保留六位小数。
10. 各类房产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11. 房产证注记建筑面积保留两位小数,进位的原则“4舍5入”。
12. 房产面积的精度等级为二级。
13. 房屋建筑面积测量,应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计量器具。
测绘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测。
二、成套房屋建筑面积规定(一)、套建筑面积套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二)、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套内使用面积1. 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橱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2. 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 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4. 内墙面装修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四)、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支撑墙体所占的面积,有共用墙和非共用墙两种。
套与套之间,套与共有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共用墙墙体按其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墙体厚度不包括粉灰装饰厚度。
(五)、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 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 未封闭的阳台,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 阳台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三、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有关规定(一)、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 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房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符合细则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 多层和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3. 房屋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等)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 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 楼梯、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6. 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 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 原始设计斜面结构屋顶下加以利用的空间,净高在2.1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 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 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