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合同条款
工程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6篇

工程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6篇篇1一、合同双方甲方(招标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中标方):[乙方公司名称]二、合同标的本合同标的为[工程名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1. 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为[合同总价款]元(大写:[合同总价款]元整),具体分项价格详见附件。
2. 支付方式:(1)预付款:甲方在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支付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预付款比例]%作为预付款。
(2)中期款:乙方按期完成工程量[中期款支付时间]后,甲方在[中期款支付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中期款比例]%。
(3)尾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尾款支付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尾款比例]%。
四、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元(大写:[履约保证金金额]元整)。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内退还乙方。
五、工期与进度1. 工期:本合同工期为[工期]日,自甲方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算。
2. 进度: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程任务。
六、质量与验收1. 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2. 验收:工程竣工后,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七、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未支付款项的[违约金比例]%计算。
2.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未完成工程部分的合同价款的[违约金比例]%计算。
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1.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篇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篇篇1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明确政府采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政府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依据,是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和指导文件。
第三条政府采购合同的主体是政府采购人和供应商。
第四条政府采购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完整。
第六条政府采购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供应商有权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按时、合格地交付合同标的物或履行合同服务。
质量标准、数量规定和交付方案。
第九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履行与合同标的物有关的售后服务义务。
第十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与政府采购人共同保护合同标的物的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数量、交付期限等给予保修。
第十二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支持政府采购人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
第十四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深入挖掘合同标的物的功能,并提出具体改进建议。
第十五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保密与政府采购合同相关的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规定。
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
第十九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理与政府采购合同相关的争议。
第二十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培训和学习。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与政府采购人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三章政府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三条政府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期限等进行检验。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篇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篇篇1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履行1、供应商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按质完成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单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采购款项。
2、供应商对政府采购项目质量负责,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标准和政府采购项目的要求。
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
政府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3、政府采购单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采购款项,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确保政府采购项目顺利进行。
第三章合同的变更和解决争议1、政府采购合同一经签订,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当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
如协商无果,可以申请有关部门调解或者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第四章合同的效力1、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
2、政府采购单位有权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估。
第五章合同的违约责任1、若供应商未能按时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或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政府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扣除或减少合同款项、解除合同等后果。
2、若政府采购单位未能按时支付采购款项或提供必要协助和支持,导致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供应商有权要求政府采购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六章其他约定1、本合同解释权归政府采购单位所有。
对于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另行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补充合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政府采购项目完全竣工并结清全部款项后终止。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规格要求2、政府采购项目交付时间安排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标准以上为政府采购合同的专用条款,供政府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共同遵守。
(完整版)专用合同条款

(完整版)专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一般约定1.词语定义1.1合同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3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1.4 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1.5 工程和设备1.1.6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7永久占地包括:施工图纸。
1.1.8 临时占地包括:详见施工图纸。
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1.2.1标准和规范1.2.2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1.2.3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2.4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见通用合同条款。
1.4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日;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其中贰套作为竣工图交档案馆及发包人等相关部门;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的施工图纸。
1.6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5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总包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5日内。
1.6.1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另行通知;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另行通知。
政府采购合同书(专用条款)5篇

政府采购合同书(专用条款)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政府采购合同书(专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是政府采购活动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约束力。
第三条本合同的签署方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签署第四条本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签署即生效。
任何一方未签署的合同无效。
第五条政府采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签署本合同,并确保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第六条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单位的要求签署本合同,并确保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七条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需要协商解决,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并书面确认解决意见。
第九条如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当告知对方,并在约定期限内补救履行义务。
第十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存在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一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解除协议。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解除原因、解除日期及解除后的责任承担情况。
第五章合同的保密第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条款,不得泄露合同中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
第十四条合同涉及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保密义务。
第六章合同的争议解决第十五条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在解决争议时,双方应当配合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积极寻求和解。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篇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保障政府采购实施的公平、公正、透明和真实,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二条政府采购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确认政府采购交易内容、权利义务等商品权关系的书面证明。
第三条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或者营业执照号码;(二)政府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要求、标的物标识、货物的服务地点、服务时间等内容;(三)本市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进度计划;(四)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五)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期限;(六)政府采购实施的履约方式、验收标准、验收地点等内容;(七)政府采购的付款方式、周期和金额;(八)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形式和履约地点;(九)政府采购合同的违约责任;(十)政府采购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四条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当经双方书面协商,签署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变更的内容;(二)变更的原因;(三)变更后的合同履行期限。
第五条在下列情形下,政府采购合同可以解除:(一)合同内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二)双方当事人自愿并经协商一致的;(三)政府采购项目的需要变化,且不宜进行变更的。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六条政府采购合同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履行。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期履行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报告主管部门确认后再进行履行。
第七条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以政府采购项目货物、服务的质量、数量、技术、服务等标准为准。
第八条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付款方式为差额付款或先款后货、先验后付等方式。
第五章合同的验收第九条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货物、服务应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标准由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验收地点为约定地点。
设计合同专用条款(3篇)

第1篇一、合同标的1.1 本合同标的为(以下简称“设计项目”):[详细描述设计项目内容,如设计类型、规模、地点等]。
二、设计内容2.1 设计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2)符合委托方提出的功能、性能、质量、安全等要求;(3)设计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合理性、可行性;(4)设计成果应具备良好的可实施性、可维护性。
2.2 设计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说明书;(2)设计图纸;(3)设计计算书;(4)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5)其他相关文件。
三、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3.1 设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金额]元。
3.2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如下:(1)签订合同后,委托方支付设计费用总额的[比例]作为预付款;(2)设计项目完成后,委托方支付设计费用总额的[比例]作为进度款;(3)设计项目验收合格后,委托方支付设计费用总额的[比例]作为结算款。
四、设计进度4.1 设计进度安排如下:(1)设计项目启动阶段:[时间];(2)设计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时间];(3)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时间];(4)设计项目验收阶段:[时间]。
4.2 如因委托方原因导致设计进度延误,双方应协商解决,并相应调整设计进度。
五、设计成果交付5.1 设计成果交付方式为电子文档形式。
5.2 设计成果交付时间:[时间]。
5.3 委托方应在收到设计成果后[时间]内对设计成果进行验收。
六、设计成果验收6.1 验收标准:(1)设计成果应符合合同约定的设计内容、要求;(2)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3)设计成果应满足委托方提出的功能、性能、质量、安全等要求。
6.2 验收程序:(1)委托方对设计成果进行初步验收,如无异议,则视为合格;(2)如委托方对设计成果存在异议,应向设计方提出,设计方应在[时间]内予以答复。
六、保密条款7.1 双方对本合同内容、设计成果及相关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7.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设计成果及相关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合同范本的专用条款怎么写

合同范本的专用条款怎么写1. 引言合同是法律约束双方当事人的重要文书,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明确双方的义务,合同中的条款需具体明确。
在撰写合同范本时,专用条款的写作是非常关键的一部分。
本文将详细介绍合同范本中专用条款的写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2. 专用条款的定义专用条款是指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当事人的特殊需求而设定的特定条款。
在合同范本中,专用条款通常是给出特定条款的模板,以便在实际合同中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调整。
3. 专用条款的分类根据合同的类型和内容的不同,专用条款可以分为不同的分类。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及其对应的专用条款分类:3.1 劳动合同•薪酬与福利条款•工时与加班条款•离职与人员变动条款•保密与竞业禁止条款3.2 婚姻家庭财产法律事务合同•财产与债务分割条款•子女抚养与监护权条款•婚后财产分配条款•离婚后的财产及赡养费用条款3.3 租赁合同•租金与押金条款•租期与续租条款•违约与解约条款•维修与保养条款3.4 销售合同•产品信息与数量条款•价格与付款方式条款•交货与验收条款•违约与索赔条款4. 专用条款的书写要点4.1 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合同的条款应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混淆的措辞,以确保双方都能明确理解合同的内容。
4.2 保证合法合规的条款专用条款应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
在撰写合同时,需要仔细查阅相关的法律条文并咨询专业法律顾问的意见。
4.3 考虑特定情况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专用条款需要考虑到可能发生的特定情况,并给出相应的处理方式。
例如,在销售合同中,可以添加一个关于延期交货的条款,以允许双方在特殊情况下协商延长交货期限。
4.4 明确义务和责任专用条款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清楚规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
在合同范本中,可以使用明确的措辞来表达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并在必要时指定违约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或违约金。
5. 示例以下是一个销售合同范本中的专用条款的示例:第一条产品信息与数量1. 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产品(详细描述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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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 1.1.2.3 承包人: (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 。 1.1.2.6 监理人: 发包人另行书面通知 。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 。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 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
1.6.1 图纸的提供 本款增加下述内容: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图纸的数量为:4份。 所有施工图纸必须经 监理人 签认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本款增加下述内容: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数量: 4 份。监理人批复的时间为: 7 天内。 1.6.3 图纸的修改 本款增加下述内容:监理人签发图纸修改的时间为: 7 天内。
1.7 联络
1.7.2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现场办公地点 。
2.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删除通用合同条款第2.3.2款全文,并代之以: 2.3.2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3.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全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 (1)按第4.3条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 (2)按第4.11条约定,确定产生的费用增加额; (3)按第11.3条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4)按第11.3条、第12.3条、第12.4条约定,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或复工通知; (5)按第11.3条、第11.4条约定,确定工期延长; (6)按第15.3条约定,发布变更指示,确定变更价格; (7)按第15.4条约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8)按第15.6条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 (9)按第15.8条约定,确定暂列金额; (10)按第23.1条约定,确定索赔额。 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15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补充) (1)承包人应对投标报价以及经评标确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单价和合价的正确性和完备性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上述报价包括了合同内列明和包含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全部风险、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为合同工程的施工、完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费用、利润及税费。
(2)监理人对承包人的施工计划、方法、措施以及设计图纸的审查与批准,或对于承包人所实施工程的检查和检验,并不意味着可变更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全部合同义务与责任。
(3)在合同工程施工期和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承包人有义务采取措施防御洪水,保证工程安全,必须服从抗洪抢险的命令和统一指挥调度。
(4)承包人对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质量负终身责任,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合同工程施工质量的终身责任人。
4.1.10.5承包人有义务对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验收、保管等。 4.1.10.6业主不组织现场勘查,投标方应自行踏勘现场。凡因目前(截止2013年11月4日)存在的、可能导致投标人增加施工费用的工程外部施工自然环境问题(如场外交通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时将其分摊至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业主不另支付任何费用。
4.2 履约担保(修改)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无息)给承包人。
4.3 分包
4.3.2 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限额为: (1)工程项目: 无 。
(2)工作内容: 无 。 (3)分包金额限额: 无 。 4.3.10 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 无 。 4.4 联合体
删除通用合同条款第4.4.1、4.4.2、4.4.3条全文,并以下文代替: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承包。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6.1 将通用合同条款4.6.1条修改为“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内„„”修改为:“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
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4.8.1 将通用合同条款4.8.1条修改为:承包人应与其雇用的人员(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工资标准不能低于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得拖欠或克扣雇佣人员的工资,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留相应数额的工程款支付雇佣人员(民工)工资。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该预见到的除外,如不利地质条件、地下已存在的但未探明的非自然物资障碍和污染等,包括地下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和不可抗力。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 删除通用合同条款5.1.1条全文,并以下文代替: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负责。
5.1.2 删除通用合同条款5.1.2条全文,并以下文代替:承包人应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级和供货时间等报送业主和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发包人提供的 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表(参考格式)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规格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计划交货日期 备注 / /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 序号 工程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计划交货日期 备注 / /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不提供用于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 7.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本合同工程场外交通道路的通行情况、通行能力、标准、距离等均由承包人通过现场考察确定,并对该成果负责,施工过程中不得阻碍水陆交通。同时承包人应负责与当地交通管理、城管、环保及卫生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并应承担由此发生的有关一切费用。
8. 测量放线
8.1施工控制网 删除通用合同条款第8.1.1条全文,并以下文代替: 8.1.1 发包人应在进场后7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开工前7天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时间为:开工前7天内。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4承包人负责自行收集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2 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由监理人另行书面指示 。 9.7文明工地
删除通用合同条款9.7.1条全文,并以下文代替: 9.7.1 承包人应负责建立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组织机构,制定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规划和办法。
10. 进度计划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交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的时间为:开工前14天。 监理人批复时间为:收到后的14天内。
10.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提交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的时间为:7天内。 监理人批复时间为:收到后的7天内。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 日降雨量大于100mm的雨日超过 1 天; (2)风速大于 24.5 m/s的 10 级以上台风灾害; (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大于 3 天; (3) 日气温低于-5℃的严寒大于 3 天; (4) 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mm的天气持续2天以上; (5) 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以省市气象台发布的气象资料为准。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1)逾期完工的违约金表 序号 项目及其说明 要求完工日期 违约金(元/天) 1 工程完工 1000元/天
(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 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5 %。 11.6 工期提前
删除通用合同条款11.6条全文,代之以“承包人自行提前完工的不予奖励”。 但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完工的,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比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的完工奖金为无。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由监理人认定的情形 。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 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由监理人认定的情形 。 13. 工程质量
13.7 质量评定 13.7.4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 合格 。 13.7.7 工程合格标准为: 合格标准 。
13.8 质量事故的处理
13.8.4 工程竣工验收时, 项目法人 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14. 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5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 设备的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