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行政制度和法国的行政制度比较分析
美国法国违宪审查制度之比较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美国法国违宪审查制度之比较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自从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问世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陆续以不同的形式,建立了审查一般立法或行政法规是否符合宪法的制度,通常称为违宪审查或合宪性审查,以保证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和地位。
在资本主义国家,美国以判例的形式确立了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法国则明文规定,宪法委员会宣布违反宪法的法律条款不得公布,也不得执行。
分析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和法国宪法委员会两种宪法监督模式的差别,对于完善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以下我将从五个方面对美国和法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进行比较。
一,美国和法国违宪审查制的历史背景和形成过程的区别。
早在殖民地时期英国便建立了对美国的议会立法审查制度,从而为违宪审查提供间接经验。
1787年制定美国宪法时,以汉密尔顿为代表的联邦党人就曾极力主张,法院应该有审查法律的合宪性的权力。
汉密尔顿指出,在分权的政府中,司法机关为三权中最弱的一个,因为它既无行政部门的军权,也无立法机关的财权,便不能支配社会的力量与财富,不能采取任何主动的行动。
而司法部门的软弱必然招致其他两方的侵犯、威胁和影响。
另一方面,由于人民作为代表的主体,其地位高于代表,人民代表不能以自己的意志取代选民的意志,因此,立法机关本身不能监督宪法的合宪性,虽然最终美国宪法还是没有明确规定违宪审查权的归属,但是汉密尔顿的主张对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仍产生极大的影响。
1783年至1803年各州危险审查的案例层出不穷,这使得地方法院开始对各州议会制定的法律进行违宪审查的实践。
马歇尔的宪法思想与汉密尔顿一脉相承。
在充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之前,他就极力主张司法审查原则和权力列举主义。
800年大选以后,联邦党人亚当斯总统在卸任前紧急任命他的国务卿马歇尔为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终身任职。
新总统杰佛逊上台后,就出现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件。
马歇尔利用对该案的判决借机阐述了自己的思想,更为重要的是,确立了联邦最高法院对联邦议会制定的法律进行违宪审查的司法惯例。
中西方行政制度差异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西方行政制度差异篇一:中外行政制度比较中外行政制度比较教学单位:经济管理学院年级专业:12级行政管理学生姓名:韩福禄学号:s12120401006任课教师:张明莉提交时间:20xx年7月6日大学生眼中的中西方行政制度差异所谓行政制度,是以一定的行政思想和观念作指导的、由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产生、职能、权限、组织结构、领导体制、活动规程等方面的准则体系以及政府体制内各权力主体的关系形态。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的行政制度不断出现并取代原有落后的行政制度。
我们可以通过对这些行政制度的分类比较,找出它们之间的共同特征和本质区别,有助于我们了解行政制度建设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以便在我国行政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趋利避害,取长补短。
“行政制度”又被称为“政府制度”,其应主要取决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形式、行使国家权力人员的产生方式和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
根据国家元首、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以及政府组织形式上的特征,可以把政府制度划分为五种类型,即内阁制政府制度、总统制政府制度、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委员会制政府制度和人民民主制政府制度。
内阁制政府制度,亦称议会制政府制度或责任内阁制政府制度或议会内阁制政府制度。
它是西方国家及其他国家由内阁(政府)总揽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政府制度。
以英国为代表的内阁制政府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征:强调议会至上、内阁组成独特、国家元首“虚位”、内阁总揽行政权力、政府对议会负责。
总统制政府制度是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一种政府制度。
大而言之,以美国为代表的总统制政府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征:总统独立于国会之外、总统一人兼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政府与国会完全分离、政府成员与总统是僚属关系、政府不对国会负连带责任。
半总统制政府制度是一种介于总统制政府制度与内阁制政府制度之间、兼有内阁制特点的总统制政府制度。
大致说来,以法国为代表的半总统制政府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征:形式上设有两名行政首脑(总统和总理)、政府不对总统负责而对议会负责、总统掌握实际的统治权,成为国家的权力中心。
英、美、法三国行政调查制度的比较研究

2010年第4期(总第79期)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 our nal of H ei l ongj i ang A dm i ni s t ra t i ve C ad r e I nst i t ut e of Pol i t i cs A nd L a wN o.42010(Sum N o.79)英、美、法三国行政调查制度的比较研究李莉(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杭州310020)摘要:行政调查是政府作出行政行为或决策的核心活动,是行政行为形成的基础。
基于不同的行政法传统,各国家就行政调查的理论与制度存在一定差异。
英国的行政调查专注于事先的听证和异议申诉;美国的行政调查是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一种行政行为;法国的行政调查主要运用在不动产的公用征收中。
虽然三国具体行政调查制度不同但在相同的法治理念下都运行了相同的行政调查规则:正当程序、调查报告和司法救济。
关键词:行政行为;行政调查;法定调查;行政程序中图分类号:D F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7966(20LO)04—0145—03当下随着政府行政体制的改革。
市民参与行政决定的程度不断发展和深入,行政的封闭性、行政的无谬性,以及一贯的正确性被逐渐的打破了……国民现在可以说不仅是行政的对象或者客体,而且也是行政的共同形成者,也是与官共同承担行政权的承担者。
这样一种官民协动的体制对行政的行为行使也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和巨大的影响…。
正是这种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的微妙变化,使得行政法理论研究的方式也在发生巨大转变。
“当下行政法学研究的转向——瓠关注行政活动的结果转向关注行政活动的过程,从关注个别行政活动转向关注整体行政活动。
”L21在行政过程论的指引下,行政调查作为行政行为或决策过程中的必经过程正在逐步成为研究核心,而目前国内学界对行政调查的研究正处于初级阶段,他山之石可攻玉,本文就西方两大法系英美法三国家的行政调查制度作以全面鸟瞰与比较分析。
英美法三国议会制度之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

英\美\法三国议会制度之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作者:肖继王薇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02期摘要英国、法国、美国作为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国家,都采用议会代议制形式,但因各自政体的差异,因而议会的组成及特点都有着极大的差异。
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都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
本文通过对英、美、法三国议会制度的比较,对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相关见解。
关键词议会代议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权组织形式中图分类号:D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1-160-02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核心,在行使国家权力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英国、法国、美国作为当今西方政治大国的典范,同样实行资产阶级民主制,同样采用议会代议制形式,但因各自政体的差异,因而议会制度的本质,议会的组成及特点都有着极大的差异,议会的作用在英、美、法三个国家中也是逐渐被削弱。
分析英、美、法的议会制度,主要有以下的区别:一、英、美、法议会的起源和发展英国。
从14世纪中叶开始,在等级会议内部形成了贵族、高级教士与骑士、城市平民两大利益集团,并逐渐分化为贵族院和平民院,形成具有封建色彩的两院制等级议会。
资产阶级性质的两院制在1688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才逐步形成。
1689年议会通过的《权利法案》确立了“议会至上”的资本主义议会制原则,这就使两院制议会在实行君主立宪制的英国最终确立。
法国的两院制也是由封建等级会议演变而来的,法国社会等级分为僧侣、贵族和市民三等。
自1795年以来,法国议会一直实行两院制。
1958年10月4日宪法的正式公布生效,标志着一个近乎完美的或可以称之为理性的议会制度的诞生。
美国。
十八世纪中叶,费城会议上弗吉尼亚州代表提交的法案,提出只建立一个国会,遭到了其它各小州的反对,而康涅狄克州提议采取两院制,一个是联邦议会,一个是众议院,众议院按各州人口的比例,由人民选举。
世界各国的宪法制度分析与比较

世界各国的宪法制度分析与比较概述宪法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中最核心的部分,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石。
每个国家的宪法制度都有着各自的特点,因此,对各国的宪法制度进行分析和比较,可以更好地了解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社会文化。
本文将对世界各国的宪法制度进行分析和比较。
美国宪法制度美国的宪法制度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成功的宪法制度之一。
美国宪法由1787年修订、1791年生效,成为美国的政治基础。
美国宪法将国家政权分为三个独立的分支:行政、立法和司法,每个分支在权力上都有一定的制衡。
立法机构是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国会,其职责是制定法律。
行政机构由总统领导,负责执行国会制定的法律和管理国家事务。
最高法院作为司法分支的核心,负责解释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美国宪法还规定了一系列公民自由和权利,其中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持枪权等。
英国宪法制度英国作为议会民主制国家,没有单独的明确宪法文件,而是以一系列法律、条文和惯例形成倾向于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体系。
英国议会设有下议院和上议院,其中下议院议员由选民选举而产生。
首相作为行政机构的领导人,由下议院中的大多数党派成员任命。
英国最高法院是司法分支的核心,负责解释和执行英国法律和公民权利的保护。
英国宪法的最基本原则是议会主权,也就是说,就算是法院的决定,也不得违背议会的决定。
法国宪法制度法国宪法的历史非常复杂,自法国大革命以来经历了多次修订,目前的宪法是第五共和国宪法,于1958年通过。
法国政府分为三个部分:行政、立法和司法,每个部门都拥有自己的权力和职责。
国民议会是法国的主要立法机构,在政府和议会之间有很强的相互作用。
总统作为行政机构的领导人,由选民普选出来,负责国家的指导和管理。
最高法院——宪法委员会是法国宪政体系的核心,负责保障宪法的正确实施和维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日本宪法制度日本现行宪法于1947年制定,是一个普选民主制国家,也是一个议会制国家。
日本国会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其中众议院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参议院则是议会下限,负责审核和批准众议院的法律。
比较美、英、法、日等国的地方政府制度

分析比较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国的地方政府制度地方制度是一国宪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方制度反映了一个国家地方政权的组织状况及其与公民的关系,与一国公民日常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般认为,从内容上看,地方制度是关于地方政府结构和职权、中央与地方关系以及地方政府与当地居民关系等方面的制度,尤其是中央与地方关系在地方制度中占重要地位。
而在西方国家,特别是英美国家,地方制度是“地方政治制度”的简称,即有关地方政府的制度。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在自己领土范围内划分行政区域,建立地方政府。
各国由于历史、文化等具体国情不同,使得各国的地方政府制度形态也必然存在着差异。
美、英、法、日等国都施行的是资本主义的民主制度,但在地方政府制度方面却各有各的特点。
以下就具体介绍英国、美国、法国和日本四个国家的地方政府制度。
自从1964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政治系主任奥德福教授提出地方政府的四种模式,即英国型地方政府、法国型地方政府、苏联型地方政府和传统型地方政府后,世界各国的学者也相继提出了自己的地方政府制度模式,但无论哪个学者的理论,几乎都包含英国型地方政府制度这一项目,可见英国地方政府制度的典型性和重要性。
一般认为英国地方政府制度是一种以地方议会为中心的分权制地方制度,英国地方政府对于以立法形式的中央控制是相对独立的,一个地方政府机构几乎不受其他地方机构组织的监督。
英国地方政府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地方自治制度历史悠久,其间经历了复杂的发展变化,但地方自治的观念由来已久、深入人心。
(2)地方政府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人资格,它能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在法律范围内负责广泛的地方事务。
(3)地方政府以地方议会为核心的代表机关,地方议会由民选的议员组成,但地方议会中的各种委员会是实际处理议会事务的机构,并由议会任命各种常任官员,组成执行部门,处理日常事务。
(4)在中央,没有单独设立统一负责地方政府事务的部门,而是按地区分别设立主管部门;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在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实行的地方制度和自治程度不尽相同。
政治制度比较
政治制度比较(政体结构、国家结构形式、政党制度等)1、英法政体结构的异同及其原因例1:英国在17世纪中期爆发资产阶级革命,曾一度推翻国王、建立共和国;“光荣革命”后君主制经过改造得以保留下来,并逐步形成了为资产阶级政权服务的君主立宪制政体。
法国在18世纪资产阶级大革命中,彻底摧毁了封建专制制度,确立了资产阶级政权,其政权组织形式几经变化,形成了半总统半议会制政体。
(1)简述英法两国在政体结构上的差异。
(2)结合材料说明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1)英国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法国议会只是立法机关。
英国国王是“虚位君主”;法国总统则是国家行政权力的中心。
英国是两党制,由议会多数党组阁;法国议会中有许多党派,往往是几个党派联合才能形成议会多数派并组成多党联合政府。
英国首相由议会中多数党领袖担任,权力很大;法国总理由总统任命,权力较小。
(2)英法两国国体相同,都是资产阶级政权,政体不同,但都属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形式,都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
这说明,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一定的政体服务于一定的国体;适当的政体能够巩固国体,不适当的政体会危害国体。
2、英美国家结构形式异同比较。
例2: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
当代世界各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可以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
复合制又包括联邦制和邦联制两种形式。
英国是典型的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美国是典型的联邦制国家。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英国与美国的整体与组成单位之间的关系有何区别?(6分)(2)影响英美两国选择国家结构形式的共同因素有哪些?(6分)(1)英国的国家组成单位是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美国的组成单位是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
(2分)在英国,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被置于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只能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内行使职权;在美国,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权限范围由联邦宪法规定,各自在自己的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间不得任意干涉。
中外政治制度对比
泉州师范学院学年论文题目浅谈中西方政治制度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0 9级 1 班学生姓名孙振坤学号090107024指导教师古小军职称讲师完成日期教务处制目录摘要 (3)关键词 (3)绪论 (3)1、政治与政治体制 (3)1.1政治的含义 (3)1.2政治体制的含义 (3)2、不同时期常见的政治体制 (4)3、中西方政治体制的发展之路分析 (4)4、当代中国政治体制分析 (5)5、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的比较 (6)5.1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 (6)5.2比较德意志君主立宪制和法国总统共和制 (6)5.3比较英国君主立宪制与德意志君主立宪制 (7)5.4比较美国的共和制与法国的共和制 (7)6、比较人民代表大会制和资产阶级代议制度 (8)7、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9)8、结束语 (10)谢辞 (10)参考文献中西方政治体制比较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090107024 孙振坤指导老师古小军讲师摘要:为了研究中国的政治体制,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比较中西方的政治体制发展之路、中西方政体差异,了解中国的政治体制,了解中国政治结构及背景框架。
关键词:政体政体发展政体比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绪论一个国家采取何种政体,与社会各阶层在国家政治经济中的地位有关,也同时受到社会所处的自然环境,历史传统,民族构成的制约。
在当代世界,随着各国竞争压力的增大,一些国家开始对政治体制进行比较研究,以完善和坚持本国的政治体制,为国家政治和谐稳定创造条件。
人类社会选择政治制度的经验表明,如果对不同政治制度比较越充分,越全面,选择一个合理性的社会制度的可能性就越大。
对不同制度的比较越少,越欠缺,那么,选择一个合理的政治制度的可能性就越小。
1、政治与政治体制1.1政治的含义政治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人们围绕着特定利益,借助于社会公共权力来规定和实现特定权利的一种社会关系。
在社会生活中,政治的具体外延形态为政治行为、政治组织、政治制度、政治文化等。
各国选举制度的异
然后,选民和候选人之间的互动关系上的差异 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是竞选制度。候选人之间为使
自己当选而展开争夺选票的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 候选人通过制定竞选纲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 多种媒介,采取周游、发表演讲等各种形式在其竞选 地区,向选民宣传自己的主张,许下承诺,以获取选 民的信任以使自己当选。 我国实行的是候选人介绍制度,即推荐候选人的政 党、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所 推荐的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这种介绍候选人制度具有 节约经费、有利于社会稳定等优点,但由于在具体运 行过程中并没有能够真正贯彻实施,致使部分选民没 有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情况下就盲目投票,易于导致选 出的代表并不是选民的意愿体现。
第三,要坚持和完善自身的选举制度,加大选举的监
察和督促力度,坚决防止选举中出现的腐败现象,使 选举真正体现出民意。
其次是监督机制的差异
选举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系列活动,选举过程的合理、 合法需要设立监督机构进行对口监督管理。 西方各国设置了专门的机构和法院来处理选举过 程中的申诉,以达到选民监督的目的。而中国的立法 监督没有那样复杂多样。其原因在于:其一,人民代表 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此规定不但为选民普 遍行使选举权提供了条件而目也使中国的选举活动摆 脱了金钱的影响和束缚。其二,中国的选举活动是处 于国家有组织、有纪律的管理阶段,候选人之间基本 上不存在竞选。因此,中国对候选人的监督不如西方 国家的突出。
各国选举制度不同的原因
第一,国情不同。主要表现为社会性质和社会形态,
以及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例如资本主义制度 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差异。
第二,历史因素的影响。西方国家主要通过革命或者
改革的方式走向了资本主义道路,而中国是通过共产 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推翻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以及官 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统治,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
英法美政党制度的比较
英法美政党制度的比较摘要:当代英法美两政党制度在生成与演变、意识形态、阶级基础和政治纲领、法律地位、运作方式和模式、政党制和两大党关系等方面存在着相同点和显著差异。
本文将通过历史渊源、组织纪律、产生背景、宪政模式、原作原则、政党生态等纬度来对英法美的政党制度做一个比较分析,试图了解不同的历史和社会背景下相应政党制度产生的必然性,并对三个国家的政治生态做一个全面的了解关键词:意识形态政党制度两党制政党制度是指在现代国家中,政党有组织地参与国家管理的制度,它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政党政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一套管理体系。
从社会学角度说,政党制度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非预向性的历史过程。
作为一种运作机制,政党制度一旦形成便有着相对的持久性和稳定性。
它构成了社会各阶级、阶层、集团及个人在政治斗争中的一种行为规范,一种人际关系体系。
一、相同点1、政党制度类型三个国家均属于竞争性政党制度。
多元竞争,政党政府必须经由充分的竞争性选举产生,必须兼具合法性、正当性。
主权在民、责任政治,政党必须体现民意;政党,无论在朝还是在野,都是社团,都是汇聚民意和执行民众意志的工具。
严格规范,高度约束政党政府自致性倾向;政党不可以直接将自身的权力考虑凌驾于公众之上,不可以有利益上的自致性;经验主导,意识形态实用化;意识形态服务于公共政策、社会政策,政党竞争的焦点极少专注于意识形态问题。
2、政党性质三国执政党的阶级性质相同,都体现了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性质,都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
3、权力运行趋势三国权力机关的变化趋势相近,都出现了议会权力萎缩、行政权力加强的趋势。
4、两党制与多党制其中美国和英国都属于两党制,其相同点主要有以下:两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长期居于统治地位,都具有单独执政的实力,其他政党无法与之竞争;两大政党势均力敌,享有平等执掌政权的权利和机会,两党轮流执政,虽有台上台下之分,却无主从之别;两大政党通常是一党在朝,一党在野,彼此互相攻击,互相挑剔,处于对峙状态,但彼此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却是建立在不危及现存政治制度的基础上的;定期的议会和总统(首相)选举为两大政党和平接管政权提供了合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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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行政制度和法国的行政制度比较分析
一、美国国会与法国议会
1.美国国会——众议院和参议院
(1)选举
美国最高立法机关,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参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出,每州2 名,实行各州代表权平等原则。
任期6年,每2年改选1/3 。
众议员数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由直接选举产生,每州至少1名,人数固定为435名,任期2年。
(2)权力
国会拥有宪法所规定的其他权力,如对外宣战权、修改宪法权等。
参众两院各自还拥有特殊权力。
如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高级官员须经参议院“咨询和同意”;参议院还有权审判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副总统;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
国会立法活动常受院外活动集团的影响。
2.法国议会——上下两院
(1)选举
议会是法国最高立法机关,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两院组成。
国民议会议员由普选产生,任期5年;参议院议员由选举团间接选举产生,任期6年,每3年改选1/3。
(2)权力
议会两院拥有立法、监督政府、审批国家预算等项权力,但其权力受到总统和政府的制约。
两院以公开投票方式并由议会组成人员的绝对多数作出相同表决时,可以对总统的叛国罪提出控告。
二、美国总统与法国总统
1.美国总统
(1)总统的选举
美国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
凡年满35岁,出生时即是美国公民,并在合众国境内居住已满14年者,都可以成为总统候选人
(2)总统的权力
根据宪法,美国总统拥有如下权力:行政权、法律执行权、官员的任命权和免职权、立法动议权和立法否决权、行政立法权、外交权、军事指挥权和军队官员任命权、赦免和缓刑权以及宣布紧急状态权。
(3)美国总统不得解散议会,但议会可以弹劾总统: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在外交权和司法权方面,美国总统完全受制于议会,必须议会讨论通过,而且在六个月后便自动终止。
2.法国总统
(1)总统的选举
法国总统由选举团选举产生,任期七年。
选举团由议会议员、省议会议员、海外领地议会议员及市议会议员选出的代表组成。
(2)总统的权力
根据宪法,法国总统拥有如下权力:任免总理和组织政府、任命国家文职和军职人员、支持内阁会议、解散国民会议、颁布法律、发布咨文、军事权、外交权、关于举行公民投票的权力,司法权以及紧急状态权力。
(3)法国总统可以解散议会,议会虽然拥有对总理的弹劾权,但只有当总统犯有叛国罪时才能进行弹劾;法国总统是国家元首,也掌握有最高的行政权力,但之下还有总理,在名义上,总理才是政府首脑;在外交权和司法权方面,法国总统的权力似乎更大一些,在使用非
常权力方面,法国总统只需与议长磋商,无需由议会通过。
三、美国政府与法国政府
1.美国政府
(1)美国政府首脑是总统,联邦政府的行政机构可以分为三种,一是总统办事机构,二是联邦政府各部,三是独立机构。
(2)美国政府实行文官制度,具体制度如下:职位分类制度、考任制度、培训制度、考绩与晋升制度以及退休与抚恤制度。
2.法国政府
(1)法国政府首脑是总理,中央政府由总统、总理、部长和国务秘书组成。
(2)法国政府实行公务员制度,其内容包括: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公务员的招收与培训、公务员的纪律、惩处与考核晋升、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与退休以及公务员的管理机构。
四、美国司法制度与法国司法制度
1.美国司法制度
(1)联邦法院系统由联邦地方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组成。
(2)司法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程序采用辩论制,独任审理;部分诉讼,特别是侵权诉讼等由陪审团裁断,法官判决。
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是:联邦和若干州保留大陪审团审查重罪起诉的制度;非法取得的证据不得采纳;广泛使用审判前的“答辩交易”,辩护时,民事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律师,刑事案件中的公诉人和被告律师相互对抗争辩,法官不主动调查,仅起“消极仲裁人”的作用。
(3)司法审查制度
作为联邦原则正式确定,始于1803年联邦最高法院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首席法官J.马歇尔代表法院认为,“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宪法取缔一切与之相抵触的法律”,明确宣布国会1789年颁布的《司法条例》第13条违宪,从而确立了法院拥有审查国会通过的法令的职权,逐步形成司法审查制度。
美国的司法审查权由普通法院,主要由联邦最高法院行使,其方式是审理具体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违宪,审查对象除国会制定的法律外,还包括总统的行政措施
2.法国司法制度
(1)法国法院分为三个系统:一是普通法院系统,二是行政法院系统,三是争议法庭和特别高等法院系统
(2)司法审查制度
法国的司法审查制度是通过宪法委员会执行的。
由总统任命主席的宪法委员会在保证公民选举总统、议员和公民投票程序合法性的同时,还对法律、组织法、法令和条约是否违宪进行预防性审查,并受理政府、议员关于法律、法令违宪的控告案件。
自第五共和国成立以来,司法审查制度在法国政治生活中日益起着重大的作用。
五、美国地方政府制度与法国地方政府制度
1. 美国地方政府制度
(1)州是美国联邦构成的基础,州长是州的行政首脑
(2)美国地方政府一般均分为县、市、镇(或称乡)三级。
此外,还有学校区和特区。
2. 法国地方政府制度
省是中央下属下属的一级行政区划,市镇是省下一级的地方行政单位
六、美国政党与法国政党
1.美国政党:民主党、共和党和第三党
2.法国政党:保卫共和联盟、社会党、法国民主联盟和国民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