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闵东创新区规划

闵东创新区规划01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浦江镇与浦锦街道行政辖区,东-北接浦东新区,南与奉贤区接壤,西至黄浦江。
浦锦街道规划范围23.99平方公里,浦江镇规划范围78.55平方公里,总规划积102.5平方公里。
02发展目标总体目标把浦江新市镇建设成为:中心城周边生态、科技、人文的美丽新市镇分目标发展成为中心城周边生态宜居示范镇发展成为闵行区科技创新的集聚区发展成为黄浦江南岸重要的文化休闲节点03镇村体系至2035年,规划形成一镇一街道七村的两级镇村体系。
规划常住人口45万,其中,乡村常住人口约1万人。
镇区为浦江镇城市开发边界内的区域,街道为浦锦街道城市开发边界内的区域,以发展居住、商办、公服设施为主。
保留保护行政村7个,包括永丰、光继、汇东、汇中、汇南、正义、革新村,含自然村45个,其余为撤并村。
一廊——滨江生态廊黄浦江生态走廊:以黄浦江滨江带为主廊,形成集生态、休闲、旅游、运动为一体的生态景观带。
北部为生态预留段,修补生态空间,对接浦东滨江,预留大事件空间;中部为郊野公园段,是休闲游乐的核心区;南部为魅力乡村段,体现乡村古韵和田野风光。
三带——城镇功能发展带浦星公路城镇发展带:以浦星公路及轨道交通8 号线为依托,形成集区域性综合商业、商务办公、展示交易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城镇服务和人口集聚的主轴。
陈行公路科技创新带:对接周康航浦城镇圈,沿陈行公路打造科技创新主轴。
串联意大利风貌小镇核心区、漕河泾高科技园及航天板块,集聚创新服务功能,优化产城关系,提升创新活力。
沈庄塘生态人文带:以沈庄塘为核心,沿沈杜公路形成一条对接滨江、联系区域的生态人文走廊。
以闵东地区中心为核,东西向串联郊野公园、上海戏剧学院、召稼楼古镇,集聚休闲人文业态,建设成为新市镇的服务核心及亮点地区。
一主两副多点——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一主两副多点的中心体系。
一主为闵东地区中心:通过闵东工业园区的转型升级,植入区域级的文体服务设施,逐步发展成为新市镇的公共服务和公共活动中心。
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第二批选址规划

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第二批选址规划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第二批选址规划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〇一〇年一月目录1规划背景2规划依据3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4全市选址概况5近期实施6实施建议7各区县大型居住社区选址7.1宝山7.2嘉定7.3青浦7.4松江7.5金山7.6奉贤7.7闵行7.8浦东7.9长兴岛1规划背景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建设是改善居民居住水平、推进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
市委九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明确了推进大型居住社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
市政府部署要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的要求加快推进实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近期的指示精神,在大型居住社区推进办的指导下,我局会同市住房保障局等部门和相关区政府,集中开展了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大型居住社区规划工作。
2009年以来,按照聚焦中低价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要求,重点依托新城和轨道交通建设,已经先后研究推进了宝山顾村、嘉定江桥、松江泗泾、闵行浦江、浦东周康航、曹路六大配套商品房基地和嘉定云翔、青浦徐泾东站两个大型居住社区试点工作。
上述8个基地建设用地面积约29平方公里,其中住宅用地约12平方公里,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约1936万平方米。
在2009年初提出的全市15个大型居住社区选址设想的基础上,2009年下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了第二批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大型居住社区选址工作。
选址工作以批准的各区县的总体规划和已上报的上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为依据,按照“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市里选择、区里自报、市区结合、市里审定”。
选址过程中,相关区县政府非常关注,积极配合,结合区域发展,提出选址方案;市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并明确工作推进要求。
经过多轮沟通,第二批大型居住社区选址方案基本确定。
第二批大型居住社区规划选址共计23块,建设用地面积约105平方公里,其中住宅用地面积约40平方公里,预计可建住宅建筑面积约8000万平方米,约120万套(其中含约20%动迁安置房)。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产业布局规划方案(2018—2025年)》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产业布局规划方案(2018—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8.19•【字号】闵府发〔2018〕23号•【施行日期】2018.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产业布局规划方案(2018—2025年)》的通知闵府发〔2018〕2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现将《闵行区产业布局规划方案(2018—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2018年8月19日闵行区产业布局规划方案(2018—2025年)当前,闵行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经济新一轮发展面临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建设有世界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等历史性机遇,以及内生动力不断增强、自主发展能力显著提高等有利条件。
闵行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即“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率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对标一流城市的最高标准和最好水平,不断增强城区的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
经前期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依据《闵行区总体规划(2017—2035年)》等规划文件,特制定“闵行区产业布局规划方案(2018—2025年)”,作为闵行产业发展的指导性、约束性文件。
本规划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12345”的发展战略,其中,“1”是指以“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为引领,积极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大力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发展示范区”;“2”是指形成“南上海高新智造带”和“大虹桥国际商贸带”两大产业带;“3”是指主体产业体现“三智”特征,即“智造、智慧、智能”;“4”是指构建“44”的现代化产业体系;“5”是指强化落实五项保障措施。
具体内容如下:一、总体思路及目标1.指导思想坚持“统筹规划、市场主导、政府推动、高端发展”,以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以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为基础,引导增量、优化存量,促进资源向优势区域和重点产业集聚,形成“空间集聚、产业集群、功能集成、高度协作、合理高效”的产业空间布局,把闵行建设成为科创魅力散发、城市文化可读、产业价值高端的门户枢纽之城、产业策源之城、创新共享之城,成为新时代全球城市的卓越之心。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闵行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闵行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5•【字号】沪府〔2018〕90号•【施行日期】2018.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规划发展,土地资源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闵行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沪府〔2018〕90号市规划资源局、闵行区人民政府:沪规划资源总〔2018〕32号文收悉。
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闵行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以下简称“闵行区总体规划”)。
具体批复如下:一、闵行区是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战略支撑区。
闵行区总体规划要以功能提升为出发点,以结构优化调整为核心,立足全域规划,加强城乡统筹,注重两规融合,体现多规合一,突出公共属性,指导实施建设,符合闵行区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推动闵行区建设成为品质卓越、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城区。
二、要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负增长”的总体要求,严守人口规模、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底线,实现可持续发展。
严格管控常住人口规模,优化人口布局。
到2035年,闵行区常住人口调控目标不超过254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52.4万人左右。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到2035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88.8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万亩;到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4.45万亩。
到2035年,生态空间面积不小于115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面积0.17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不低于2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5.2平方米,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0.24平方公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能力、应急响应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闵行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闵行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29•【字号】•【施行日期】2018.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闵行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区发改委拟订的《闵行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1.闵行区“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责任分解表2.闵行区“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责任分解表3.上海市“十三五”规划涉及闵行区目标任务分工方案4.闵行生态宜居主城区主要指标责任分解表5.闵行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内容要求6.生态宜居主城区主要指标中期评估报告内容要求7.闵行区“十三五”区级专项规划责任分解表2018年3月29日闵行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中期评估,是保障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
按照《上海市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闵行区“十三五”规划实施意见》(闵府办发〔2016〕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闵行区将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根据全市总体部署,结合闵行实际,制定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一方面要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跟踪评估,客观分析规划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科学评价规划实施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另一方面也要根据国家、本市的新精神,结合国内外发展环境新变化,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新矛盾,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新要求,提出下一步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和建议,把中期评估成果转化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思路和有效举措,全力推进闵行生态宜居现代化主城区建设,为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闵行区浦江新市镇(含浦锦街道)总体规划暨土地-shmh

尊敬的市民朋友:《闵行区浦江新市镇(含浦锦街道)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由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办事处、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组织编制,截至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规划草案内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草案公示如下。
1、公示日期: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2、公示方式:网上公示详见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网站,现场公示地点具体为: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闵行区联航路1515号)、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办事处(闵行区浦星公路800号)、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闵行区莘松路555号)。
3、公示书面意见反馈方式:邮寄书面意见至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闵行区联航路1515号)或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办事处(闵行区浦星公路800号)或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闵行区莘松路555号),并在信封上注明“浦江新市镇总规书面意见反馈”;或发送书面意见至邮箱4、公示电话:54313657(浦江镇),34783198(浦锦街道),64920481(区规土局)。
热忱期待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间不反馈意见。
公示结束,规划编制单位将收集并汇总书面意见,积极采纳。
规划批复后,采纳情况及理由通过原公示渠道公开。
本规划范围为浦江镇与浦锦街道行政辖区,东、北接浦东新区,南与奉贤区接壤,西至黄浦江。
浦锦街道规划范围23.99平方公里,浦江镇规划范围78.55平方公里,总规划面积102.5平方公里。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17年-2035年。
其中,近期:2017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5年。
2-土地使用规划图1、规划范围与期限SCOPE & TERM OF PLANNING2、发展目标DEVELOPMENT TARGET浦江新市镇总体发展目标为:“中心城周边科技文化引领的综合性城镇”分目标为:中心城周边生态宜居示范镇,黄浦江南岸重要的文化休闲节点,闵行区科技创新的集聚区。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21•【字号】沪府发[2009]44号•【施行日期】2009.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9〕4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关于推进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关于推进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建设,是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结构,加快旧区改造、改善市民群众居住条件,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
2003年以来,本市先后在7个区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是,还存在着市政公建配套设施配套不完善、规划建设管理机制不顺等不足。
为切实推进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基地市政公建配套建设和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筹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为契机,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推进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基地(以下简称“建设基地”)的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作为保民生、保增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举全市之力,将建设基地建成规划科学、配套健全、环境良好、工程优质的和谐社区。
(二)基本原则1.坚持规划优先,同步配套。
将建设基地市政公建配套设施作为规划优先考虑重点,按照“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规划原则和“同步规划、同步配套”的建设要求,统筹指导,有序推进,加快促进居住区的完善。
闵行区浦江新市镇(含浦锦街道)总体规划暨土地-shmh

尊敬的市民朋友:《闵行区浦江新市镇(含浦锦街道)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由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办事处、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组织编制,截至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规划草案内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草案公示如下。
1、公示日期: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2、公示方式:网上公示详见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网站,现场公示地点具体为: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闵行区联航路1515号)、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办事处(闵行区浦星公路800号)、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闵行区莘松路555号)。
3、公示书面意见反馈方式:邮寄书面意见至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闵行区联航路1515号)或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办事处(闵行区浦星公路800号)或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闵行区莘松路555号),并在信封上注明“浦江新市镇总规书面意见反馈”;或发送书面意见至邮箱4、公示电话:54313657(浦江镇),34783198(浦锦街道),64920481(区规土局)。
热忱期待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间不反馈意见。
公示结束,规划编制单位将收集并汇总书面意见,积极采纳。
规划批复后,采纳情况及理由通过原公示渠道公开。
本规划范围为浦江镇与浦锦街道行政辖区,东、北接浦东新区,南与奉贤区接壤,西至黄浦江。
浦锦街道规划范围23.99平方公里,浦江镇规划范围78.55平方公里,总规划面积102.5平方公里。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17年-2035年。
其中,近期:2017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5年。
2-土地使用规划图1、规划范围与期限SCOPE & TERM OF PLANNING2、发展目标DEVELOPMENT TARGET浦江新市镇总体发展目标为:“中心城周边科技文化引领的综合性城镇”分目标为:中心城周边生态宜居示范镇,黄浦江南岸重要的文化休闲节点,闵行区科技创新的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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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0-04-20
1.规划背景
根据2010年2月上海市政府批准的《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第二批选址规划》,闵行浦江拓展基地属于23块大型居住社区之一。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的要求,开展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该地区发展的目标理念、功能布局、道路交通、风貌环境、公建配套、居民就业等关键性问题,将有效促进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的良好、有序、健康发展,也将为推进全市大型居住社区的规划建设起到指导和示范作用。
2. 规划区位
闵行浦江大型居住社区位于闵行区浦江镇南部黄浦江以东、大治河北岸,靠近规划轨道交通8号线鲁汇路站(暂名),是近期推进的大型居住社区之一。
该基地至外环线约10公里,至人民广场约22公里,交通条件良好。
3.规划范围
位于鲁汇基地西侧,规划范围北至盐铁塘,西至黄浦江沿岸,南至大治河,东至城市主干路浦星公路,总用地面积约4.22平方公里。
4.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闵行区区域规划实施方案》(2006)
《闵行区浦江镇总体规划(2006-2020)》
《上海市大型社区规划设计导则试行》(2009)
5.规划理念
规划目标:浦江湾畔、幸福小城
规划理念:捷运社区、活力街区、生态住区
6.发展规模
用地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422.1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20.91公顷(含规划片林)。
建筑规模:规划总建筑量约253.4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量约202.29万平方米,社区级服务设施建筑量3.22万平方米,基础教育设施建筑量约18.38万平方米,公共设施建筑量约29.53万平方米。
人口规模:居住人口约7.7万人。
7.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环、三轴四区”的规划结构。
“一心”——在社区中央依托商业等公共设施和中央公园组成的核心区,是未来整个地区最具活力的公共活动中心;
“一环”——依托沿黄浦江、大治河、盐铁塘等自然水系及规划片林形成整个社区外围的生态环,将社区环抱在一个天然氧吧中。
“三轴”——实轴和虚轴的结合,“实轴”即沿浦锦路向南延伸、沿鲁南路向西延伸的两条城市发展轴,“虚轴”即由黄浦江、大治河交汇处的重要节点与规划的公共中心之间构筑的斜向景观廊道;
“四区”——三个居住片区和一个滨江片林区,以浦锦路、鲁南路两条轴线划分,规划形成3个居住片区,同时浦业路以西作为滨江片林区作为远景规划考虑;
8.土地使用规划
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422.1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20.91公顷(含规划片林)。
规划居住用地134.61公顷,占总用地的31.9%,其中住宅组团用地108.42公顷,配套社区级社会服务设施3.22公顷,配套基础教育设施22.97公顷。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18.19公顷,占总用地的4.3%。
规划绿化用地106.08公顷,占总用地的25.1%,其中公共绿地44.76公顷,生态防护绿地61.32公顷。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61.3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4.5%。
9.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形成“地区级——居住区级——小区级”三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地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按照服务于整个鲁汇地区的标准进行配置,规划设置商业中心、文化、体育、医疗等地区级设施。
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置行政管理设施,包括街道办事处1处、派出所1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1处(结合地区级综合设置)、社区体育中心1处(结合地区级综合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福利院1处;
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室内菜市场3处、托老所3处(可以综合设置);
基础教育设施:规划设置高中1所、初中3所、小学3所、幼儿园7所;
10.道路系统和市政设施规划
基地内道路系统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
主干路:
浦星公路,位于基地东侧,红线宽度45米,两侧隔离带20米;
次干路:
盐铁路,基地北侧东西向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0米;
鲁南路,东西向联系鲁汇地区的重要道路,红线宽度40米,两侧隔离带10米;
浦业路,南北向联系浦江镇镇区,红线宽度32米;
浦锦路,南北向联系浦江镇镇区,道路断面延续浦江镇镇区内浦锦路的处理方式,规划中间设置水系和绿化;
支路:
闸航路,鲁汇地区东西向联系的道路,红线宽度24米;
其他规划道路均为支路;
基地内道路广场用地面积为61.31公顷。
公交枢纽站:规划设置公交枢纽站1处,满足4条公交线路首末站设置要求。
市政设施:规划设置3处市政设施用地(变电站)。
11.绿化景观规划
依托规划的三条轴线形成主要的景观廊道,并在三轴交汇处形成中央公园,同时结合水系布局绿地系统,并与黄浦江、大治河、盐铁塘两侧的生态片林构筑的生态环融为一体,水系和绿地系统预留与各街坊渗透的可能性。
结合中央公园布置休闲、娱乐、文化等功能,形成极具特色的核心滨水景观区。
12.附表:
表1:规划用地平衡表
表2:技术经济指标表
注:基础教育设施容积率0.8;配套公建容积率1.0;人口以66m2/户、2.5人/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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