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心业务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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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电十一局

社会保险业务培训资料

第一部分日常管理和制度

一、社会保险基金上缴和管理

(一)费用上缴

社会保险费用上缴按照11局财[2003]6号文件,比例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5%,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6.5%,个人缴纳比例2%。

3、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4%,职工个人不缴费。

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职工个人不缴费。

5、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个人缴纳6元/月。

6、企业补充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与职工工龄挂钩,单位缴纳1:1,个人缴纳为1:0.5,即工龄的一半。

7、大额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各缴纳24元/年。

(二)费用核定:20日前报参保人员情况变动表→调整数据库→印发上缴通知单→次月前上缴保险费用(11局财[2003]6号)局社保根据各单位所报送参保人员情况变动表调整局数据库,下达单位保险上缴通知单。各单位要根据通知单数额,于次月10日前将保险费用上缴至局指定帐户。

我们往省市缴纳保险,都是及时足额上缴,方可结算各项费用。尤其是企业补充保险,在给职工结算这块保险时,按时间段给职工结算利息。若不及时上缴,各个环节都受到影响。所以各单位劳资人员在拿到缴费通知单后,及时通知财务人员缴纳各项保险,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定期报表

各单位须于本月20日前(务必及时申报,否则出现人员变动时调入与调出单位报表不一致情况,以按时上报单位为准调整)上报参保人员情况变动表,无人员变动的亦要报空表,外工点可先将报表传真或发电子邮件(xiaoqing@)报局。局将以此为根据,调整局社会保险数据库,下达单位保险上缴通知单。因没有及时上报报表所造成的责任由二级单位自行负责。(如果当月无参保人员变动或变动人数很少,就于交报表时直接领取缴费通知单)

人员参保变化情况主要指当月该职工在本单位的参保状态发生变化,如:调出,解除合同,新分配等。例如:张某当月18日调出,人事关系虽然不在本单位,但其本月保险已经代扣,那他的保险状态并没有发生变化,还是在保,待下月才可上报。

人员流动基本掌握在15日之前由原单位缴,15日之后由新单位缴纳。报表中涉及以下情况(除局内调动以外的)的,还需报送相关附件:

1、建立恢复人员:

(1)新录用参保人员:填建立申报表→附派遣证和劳动合同书→省审批→建卡册

对于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技校生,或新录用的人员,各单位劳资人员应填写《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一式两份,附派遣证(一份)或录用合同复印件(两份),与月报一并报局社保中心;基本养老保险待河南省社保中心审批后建立卡册,正常管理。其余各项保险可及时建立。新建人员因需要办理医保卡证,每人需交一张照片和13元钱(IC卡11证2元),次月到市医保办办理。

(2)调入复保人员:填建立申报表→附调令、帐户转移单和保险手册→省审批→建卡册

对于局外调入职工,应填写《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人事部门调令复印件(二份),与月报一并报局社保中心,

其余手续同新录用人员。

2、中断保险人员:填中断申报表→附中断(解合终止等)通知书→省审批

对于因终止、解除合同,除名等原因与我局中断劳动关系人员,其保险关系暂时无法转移到新单位时,基本养老保险各单位可填写《职工中断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附中断原因的文件复印件(一式三份),交局报省暂时中断。医疗保险IC卡内余额如调市内可继续使用,调市区统筹范围外的可办理一次结清手续。补充养老保险按文件结算。

3、转移保险人员:填流动申报表→附调令→省审批→关系本人带走

对于调出局、解合、中断等各种原因与我局已没有劳动关系的人,关系转移到对方单位或市里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时,填写《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经对方单位签字(经办人一定要签完整姓名)盖章并提供所参保社保机构银行帐户情况后,报河南省办理转移手续。关系转移到人才市场的还需附本人申请。医疗保险可在市级统筹范围内转移,超出统筹范围的可办理一次结清手续。

4、帐户结算:

(1)职工死亡:填一次性支付申报表→附家属申请和死亡证明→省审批→结算资金→批回单位→支付家属

(2)出国定居:填一次性支付申报表→附本人申请和出国定居→省审批→结算资金→批回单位→支付职工

职工基本养老帐户涉及到退休时的养老金水平高低,个人帐户一经建立不可退保。只有职工死亡或出国定居可将个人帐户中个人本息退还。退还时需填写《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申报表》,附申请和死亡或出国证明(一式三份)方可办理,经省社保中心审批结算后,将费用拨付原单位。

三、报批内容和程序

1、工资和基数申报。

每年1月底将经过本人签认确认的上年工资收入以数据库和花名册形式报局,经过统筹地区的上限(平均工资300%)封顶,下限(平均工资60%)保底,确定为本人下一年度社会保险基数。保险基数一经核定无法更改,上报前一定要认真和对并经本人确认。

2、办理退休、退职。

业务人员应掌握本单位职工年龄、从事工种等情况,提前审核本年度达到退休条件的人员档案,确属符合的,可提前三个月填报《河南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局。如通过省审批的人员,局将以书面通知该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填报《河南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1)封面上社会保障号码以局发放库中社会保障号填写,部分人员会出现与身份证号码不同的情况;单位填写水电十一局,单位编码为0424。(2)职务(工种)填写退休前的职务或工种即可,如果是以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退休,则填写规范的提前退休工种名称。(3)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以涉及新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计算,需认真详细填写。(4)退休后安置地点一定要填写退休职工的详细住址,要写到门牌号。(5)呈报单位公示期为一周。(6)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五张(四张贴退休审批表上,一张附后)。

3、外地住院医疗费报销申报。

1)职工经市医保办批准在外地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由职工所在单位劳资人员于每月中旬报局,由局社会保险中心报经市审核报销后,结算给单位,由单位支付给本人。患者本人不得直接到市报销。

2)在三门峡市区以外的工作或居住的职工患病住院的,须在3天内由单位将住院证传真到局社会保险中心并报市医保办备案,出院后须将报销医疗费的资料寄给职工所在单位,由单位按照上条程序办理。(具体要求见第四部分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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