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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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7.12.14•【字号】郑财教[2007]45号•【施行日期】2007.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郑财教[2007]45号)各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不断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的引导带动作用,提高科技经费的投入绩效,提升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水平,根据科技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关于加强科技专项经费管理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30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60号)要求和省财政厅、科技厅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精神,结合《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郑科字〔2005〕2号)以及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办法和有关财经政策,现就加强和规范科技(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监管重申有关要求如下:一、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做调整。

由于项目研究目标、重大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项目经费总预算造成较大影响的,可以进行调整,但必须按原程序上报批准后执行。

对于项目经费预算科目之间的调整,调整幅度超过10%的,必须按原程序上报批准后执行;调整幅度不足10%的,需在项目结题报告中详细说明调整的理由、金额等情况,并在项目验收时予以确认。

二、严禁挤占挪用项目经费,超预算范围开支的行为。

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专帐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用于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支出,不得将项目经费用于行政办公、旅游、福利劳保、宴请娱乐等费用支出和与项目研究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支出,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变相谋取私利。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1.11.29•【字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正文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郑州市科学技术局研究制定了《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11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三章申报与建设第四章运行与管理第五章附则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根据郑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依托市内某一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的企业建设的研发中心,其任务是针对行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开展研发和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郑州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依托市内某一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或其他机构,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结合应用开发研究,构建知识创新体系和科技实验研究体系,是全市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科技创新基地。

第三条中心和实验室的建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市场导向,凝聚创新资源,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研发,为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供科技支撑。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郑州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统筹安排中心和实验室的规划布局,指导建设(依托)单位组织开展相关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对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建设(依托)单位的分类指导。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1.22•【字号】郑政办[2002]29号•【施行日期】2002.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郑政办〔2002〕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郑州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郑州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01]16号),设置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是主管全市科技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的职能1.将原市计划委员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负责全市科技“三项费”的管理职能,划入市科学技术局归口统一管理。

2.将原市计划委员会承担的有关编制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及相关经费的管理职能,划入市科学技术局。

(二)下放的职能将银行贷款支持的科技开发计划管理和实施工作,交给有关部门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法规草案,实施科教兴郑战略,指导全市科技兴县(市)区工作。

(二)负责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研究全市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指导全市技术创新;指导全市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计划,协调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引进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引进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引进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2.01.04•【字号】•【施行日期】2022.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引进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为深入实施《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河人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郑发〔2020〕14号),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积极引进外国人才与智力,根据《郑州市引进外国专家项目及人才国际化培养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开展2022年度引进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原则按照“聚焦中心、高端引领、优化结构、注重实效、公平公正”原则,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需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研究、有望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和带动产业发展升级的高层次外国专家和专家团队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申报引进外国专家项目的单位,应是郑州市属事业单位和在郑州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在郑州市纳税的企业(含社会组织)。

(一)外国专家工作室项目“外国专家工作室项目”是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建立由外籍院士或外籍专家领衔,以市级(含)以上研发平台为依托,聚集高端外籍专家及团队的外国专家工作室,为外籍专家来郑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攻关、人才培养和技术交流创造条件,为引进外国人才智力项目落地、长期发展及成果转化推广搭建科技创新平台。

单位申报外国专家工作室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单位一般应建有市级(含)以上研发平台,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拥有较高水平、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研究方向与外籍专家研究领域一致,能够为外籍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开展科研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

2.领衔外籍专家应为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及以上职务的知名学者,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意向的通知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意向的通知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意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2.03.02•【字号】•【施行日期】2022.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意向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202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预计3月底启动,根据去年经验,省科技厅启动后材料申报将十分紧张。

郑州市组织工作,按照提前征集摸底,发布正式申报通知(3月底),受理正式书面申报(10-15天)、初核受理公示、组织专家论证、公示推荐结果、一对一分发账号组织填报省线上报奖系统、报市政府同意后向省科技厅集中上报申报书的程序进行(4月底)。

为指导督促申报单位提前着手准备报奖材料,做好咨询服务工作,提高我市报奖质量,现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征集2022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意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人选)基本条件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省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被提名项目(人选)须满足以下条件:1.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人,须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者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且在河南省工作满5年以上,并将继续在河南省工作。

2. 省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或组织,与河南省的合作须满3年以上,合作协议日期应在2019年1月1日前。

3. 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20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0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4. 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准入)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20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
2010年度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拟授奖项目的公告
2010年度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为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根据《郑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将2010年度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拟授奖项目在郑州科技港(http//)和郑州技术交易网(http//)上予以公告。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凡对公布的拟授奖项目持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郑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四章第十七条的规定,以书面材料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印章后向郑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

受理部门:郑州市科技局纪委
受理电话:67185181 邮政编码:450007
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市科技局二楼217室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О一О年五月十日
2010年度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一、一等奖
二、二等奖。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
2008年度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拟授奖项目的公告
2008年度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为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根据《郑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将2008年度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拟授奖项目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郑州科技港(http//)和郑州技术交易网(http//)上予以公告。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凡对公布的拟授奖项目持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郑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四章第十七条的规定,以书面材料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印章后向郑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

受理部门:郑州市科技局纪委
受理电话:67185181 邮政编码:450007
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市科技局二楼220室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ОО八年六月三日
2008年度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一、一等奖
二、二等奖。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建郑州市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的通知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建郑州市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的通知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建郑州市产业科技特派员服
务团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18.11.30
•【字号】
•【施行日期】2018.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建郑州市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的
通知
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动员全市科技人员参与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脱贫攻坚行动中来,按照《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市科学技术局、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市科技局研究组建了蔬菜、林果、花卉、畜禽养殖、大宗农作物5个郑州市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现予印发,请按照主导产业需求做好对接与服务工作。

附件
郑州市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名单
1-郑州市蔬菜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2-林果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3-郑州市花卉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4-郑州市畜禽养殖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5-郑州市大宗农作物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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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
2008年度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拟授奖项目的公告
2008年度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为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根据《郑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将2008年度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拟授奖项目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郑州科技港(http//)和郑州技术交易网(http//)上予以公告。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凡对公布的拟授奖项目持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郑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四章第十七条的规定,以书面材料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印章后向郑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

受理部门:郑州市科技局纪委
受理电话:67185181 邮政编码:450007
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市科技局二楼2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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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ОО八年六月三日
2008年度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一、一等奖
二、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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