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原始票据审核报账标准
行政事业单位原始会计单据审核要点

行政事业单位原始会计单据审核要点财务人员在报销业务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主要对原始凭证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审核,比如票据合法性、经济业务合规性、真实性、票据要素及附件完整性、费用标准合法性、审批手续规范性等。
一、原始单据的一般性审核内容:1、原始凭证载明的经济事项是否真实,发票是否合法,一般大额票据或有疑问发票应进行查验真伪。
2、原始凭证基本要素是否规范、完整、清晰。
如:单位全称、税号、日期、金额、用途、税务或财政部门监制印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涉及实物的还应审核实物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计金额等。
原始凭证记载内容均不得有涂改、挖补、错漏现象,发票开具金额不得超限额,注意票据时效性。
3、一次性批量购物品种多,金额较大发票,还须附购货单位从税控系统打印的物品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4、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或收据,出具单位加盖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应与收款单位保持一致,大写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5、小额零星票据报销时•,应按照具体内容进行分类粘贴在粘贴单上,并分类计算项目金额,注明单据张数。
6、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负责人等签批手续是否齐全,审批权限是否合规。
7、相关费用是否列入部门预算。
二、经费报销除形式上进行一般性审核外,还应对报销事项进行相关内容审核(我们整理了部分主要费用):差旅费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审核是否有《出差审批单》,是否按计划路线出行;2、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补助标准是否按规定的标准执行;3、是否存在夹杂其他费用报销。
会议费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审核报销材料是否齐全,包括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承办单位开具的正规发票及费用清单等;2、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及会议天数是否合规;3、讲课费是否超标准支付、发放明细单是否计算代扣税费等。
行政事业单位原始票据审核报账标准

行政事业单位原始票据审核报账标准4、财政预算内外拨款或上级部门拨入资金提供拨款通知或银行收款通知用途不明确的款项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二、经费支出(事业支出)项目1、人员支出(1)卡发人员提供银行打印,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盖章工资表(2)超编人员首次需提供人事部门的工资批文及附表(平时为单位领导签字并盖公章的工资表)(3)临时人员提供临时人员雇佣说明(工资标准、岗位、雇佣期限)岗位限定:炊事员、打字员、司机、门卫。
(4)特殊岗位、工种、行业发放的岗位津贴、外勤补贴首次需提供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文件,平时提供出勤或外勤考核登记表(5)加班、值班提供反映加班事由及日期的登(2)遗属补助、六十年代精简人员补助初次需提供有关部门审批文件人员名单、补助标准应在会计柜组备案(3)抚恤金、丧葬费提供人劳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文件三、专项经费1、拨出专项经费提供上级部门、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文件2、专项经费的使用提供有关文件及与该项工程(活动)有关的开支凭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四、暂付款(其他应收款)1、职工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预借款提供有关领导签字同意的会议通知或学习考察文件,并经区政府领导签字同意2、预付水电费及上级部门收取的其他款项提供催款通知或结算通知等附件报账业务中不予报销的事项如下:1、原始凭证上未写明接受单位或接受单位与核算单位名称不符的外来凭证。
2、原始凭证联次不符的票据。
3、不能有效证明经济业务是否客观真实或已经完成的原始凭证和相关文件资料。
4、签字权限与报账业务登记表填写的审批权限不一致的票据。
5、白条及收款收据。
6、发票不规范的。
(1)无收款单位印章的;(2)大小写金额不符的;(3)有涂改、刮擦、挖补痕迹的;(4)项目不全。
7、个人责任导致的赔款、罚款。
8、出租车票及旅游景点门票、参观券等。
9、出差住宿费及通讯费超过报销标准的部分。
10、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的市内公交车票。
11、费用开支不符合政策制度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制度报销流程及常见问题解答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制度报销流程及常见问题解答展开全文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账行为,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XX区财政财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会计集中核算的范围是区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资金。
第四条各单位应根据批准的预算项目和预算指标,统筹安排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据,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第二章财政财务服务中心职责第五条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依法监督各有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维护财经纪律。
第六条认真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实施会计电算化,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在报账单位提供真实、合法会计资料的基础上,完整、及时地反映各有关单位的财务状况。
第七条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并向报账单位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等财务会计信息。
第八条认真执行有关工资政策,严格按区人劳部门确定的工资标准办理工资统发,配合做好工资管理工作。
第九条集中管理报账单位的会计档案。
第十条定期向报账单位提供固定资产卡片,协助报账单位做好财产清查工作。
第十一条加强对报账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第十二条教育局、建设局、行政执法局的预算经费由单位自行申拨,其他单位的预算经费由中心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向财政申请拨款,确保单位资金周转。
第三章报账单位职责第十三条经费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十四条单位领导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不得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
第十六条充分考虑对各项资金的需求,加强预算编制,了解和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并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和实际需要,办理预算调整和预算追加手续。
第十七条指定专人作为报账员,负责本单位与“中心”联系办理财务事项。
财务制度关于报销凭据的审核规定

财务制度关于报销凭据的审核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报销凭据审核流程,防止因为审核失误导致的财务风险,特制订本规定。
报销凭据审核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二、审核范围公司报销凭据审核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用、会议费用、办公用品采购费用、业务招待费用、通讯费用等。
三、审核程序1. 报销申请:员工填写报销申请表,附上相应的报销凭据,并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2. 初审:财务部门收到报销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报销凭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
3. 复核:初审通过后,报销凭据由财务部门交给部门负责人进行复核,确认报销事由和金额是否合理。
4. 终审:部门负责人复核通过后,报销凭据交给财务总监进行最终审核,审批通过后进行财务结算。
四、审核标准1. 真实性:报销凭据必须真实反映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得虚报或冒领。
2. 完整性:报销凭据必须包括完整的发票、收据或付款凭证等相关文件,必须保留在公司档案中备查。
3. 合规性:报销凭据必须符合公司相关财务制度和政策规定,且无违规行为。
五、特殊审核1. 高额报销:对于高额报销申请,需由财务总监及以上级别领导进行特殊审批。
2. 外部报销:对于外部机构或个人的报销费用,需提供公司与对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及证明文件,由法务部门进行审查。
六、违规处理对于故意虚报、冒领、伪造报销凭据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发绩效奖金、工资调整、行政处罚甚至法律追究。
七、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并同步通知全公司员工。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报销凭据审核流程进行检查,确保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3. 若本规定有变动,应及时修订并通知全体员工。
4. 若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审核,应由公司领导层进行决策。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并于Y年M月D日起正式执行。
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以上为财务制度关于报销凭据的审核规定,希望各部门严格执行,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01.05•【文号】财综[2010]1号•【施行日期】2010.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票据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防治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财政票据管理的法律制度规定,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二○一○年一月五日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和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防治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财政票据管理的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以下简称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
第三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四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印制、领购、核发、使用、保管、核销、稽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是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负责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印制、核发、保管、核销、稽查等工作。
xx县行政事业单位原始凭证审核实施细则

xx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原始凭证审核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规范各类原始凭证的入账审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原始凭证审核的基本原则(一)原始凭证基本要素(内容)齐备。
(二)原始凭证手续完整。
(三)原始凭证真实、合法。
(四)原始凭证报账及时。
(五)原始凭证(除银行凭证外)按其结算方式要求,“转账收讫”、“现金收讫”、“转账付讫”、“现金付付讫”及“附件”印章齐备。
第三条收入原始凭证的审核(一)收入原始凭证具体包括收款收据、现金解款单、银行进账单、汇款单、拨款书。
(二)收款收据具体包括基金收据(含定额收据和非定额收据)、服务性收据、内部往来结算收据、各类专用收据、社团收据。
(三)收款收据各联必须详细注明交款人、收款日期、收款人、收款内容,并在各注栏内注明收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现金收入原则上于收款当日或次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缴入相应银行账户,转账结算收入应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收款收据各联均应盖好公章。
第四条支出原始凭证的审核支出原始凭证包括个人经费支出原始凭证、一般费用支出原始凭证、专项经费支出原始凭证三种类型,除托收凭证可直接列报外,其他所有支出原始凭证均应有经办人、财务管理员审核及单位财务审批人(即单位主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属物批支出项目的,需附特批批复)。
(一)个人经费支出原始凭证的审核个人经费支出的原始凭证是指单位发放给个人的工资、奖金、特种岗位津贴、通讯费以及其他各项补助的原始凭证。
1、工资表必须按人事部门审批的工资标准、分类分明细填列。
凡增资部分(工龄工资增资除外)必须附人事部门或主管单位增资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各类奖金、津贴、补助必须符合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
2、根据有关规定造具的节假日值班或加班补助必须附有单位值班安排通知单或具体加班记录。
3、所有工资及补助发放表必须注明发放日期、制表人签名,并有领款人签字或盖章(银行代发除外)和财务审批人审核签字。
财务报销制度

财务报销制度一、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1、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2、内容要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
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严禁涂改。
3、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
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用章。
4、必须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如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而被盗或遗失,后果自负。
5、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由校长签字后再由计财科长(或主管会计)签字,计财科出纳方可付款。
6、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报销人、科长(主任)、分管校领导、学校负责人的签章。
7、各科室按计划统一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
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必须政府采购的商品。
8、临时工的工资、加班费由人事科填制临时工工资花名册,有经手人、校领导签章。
二、经费报销程序及有关要求(一)报销程序1、(报账金额在2000元—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粘贴票据→业务科室领导核实→校计财科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核→校出纳报销;2、(报账金额在20000元—100000元以下,含100000元):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粘贴票据→业务科室领导核实→校计财科负责人审核→校长审核→校出纳报销;3、(报账金额在100000元以上):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粘贴票据→业务科室领导核实→校计财科负责人审核→校领导班子会议审定(或办理经费预算方案会签)→校出纳报销。
(二)报销的票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规定要求,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票据必须注明开票时间、单位及物品名称、数量、单价等。
校财务人员有责任对票据进行审核,对不完整的票据予以退回,对经涂改或不合法的票据不予受理。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公务接待费:各单位应明确一位领导为公务接待审批人。
公务接待经办人员应事先按照《公务接待审批单》的内容和要求,一次一单如实填写,并报单位领导审批。
同时,经办人员报销费用时,应附《公务接待审批单》、被接待对象单位公务活动公函、各项接待费用结算清单、正式发票。
凡超出审批标准和接待范围的接待费不得报销;无被接待对象单位公函的接待费不得报销。
各单位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经费情况,报送同级有关部门。
因公出国(境)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应附《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经费审批意见表》以及有效的原始票据。
无审批手续的出国(境)费用不予报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费用不得报销。
各单位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报送同级有关部门。
公车购置、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维修应事先编制审批单,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报销车辆维修费支出应附修理厂家的正式发票和机动车维修审批单,以及修理厂家的维修明细结算清单。
各单位要记录车辆损耗油耗情况,实行公务车辆政府采购定点保险制度。
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报销应附《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审批凭证》、政府采购相关手续、购车正式发票。
无控购手续及政府采购相关手续的购车费用不得报销。
会议费:各单位召开各种会议应事先编制《会议费预算表》,经主管经费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
报销会议费支出应附会议费预算单和结算单、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据凭证,凡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得报销。
差旅费: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凡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外出学习、培训等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
培训费:各单位举办各种培训班应事先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按审批计划组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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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原始票据审核报账标准
原始票据是记录,反映单位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做好对原始凭证真实完整性、合理合法性的审核工作,是搞好会计核算工作基本前提。
集中核算后,原始凭证的预审工作,成为单位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容,正确判断原始票据是否客观真实,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票据要素是否齐全,附件是否完备,票据使用是否合法,是做好票据预审工作的根本。
为了更好地规原始票据审核工作,会计核算中心按照财务制度,对常见票据按收支用途进行了分类,对各类票据的审核所需提供的原始资料及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规统一了原始凭证审核把关标准。
各单位在今后的票据预审中,要参照原始票据审核标准,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把好票据审核关,保证报销票据真实、完整、合理、合法。
附:行政事业单位原始票据审核报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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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账业务中不予报销的事项如下:
1、原始凭证上未写明接受单位或接受单位与核算单位名称不符的外来凭证。
2、原始凭证联次不符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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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能有效证明经济业务是否客观真实或已经完成的原始凭证和相关文件资料。
4、签字权限与报账业务登记表填写的审批权限不一致的票据。
5、白条及收款收据。
6、发票不规的。
(1)无收款单位印章的;(2)大小写金额不符的;(3)有涂改、刮擦、挖补痕迹的;(4)项目不全。
7、个人责任导致的赔款、罚款。
8、出租车票及旅游景点门票、参观券等。
9、出差住宿费及通讯费超过报销标准的部分。
10、实行市交通费包干的市公交车票。
11、费用开支不符合政策制度的开支围和标准。
12、巧立名目滥发的奖金、津贴、实物、加班费、补助费等其他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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