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原始票据审核报账标准最新版本
行政事业单位原始会计单据审核要点

行政事业单位原始会计单据审核要点财务人员在报销业务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主要对原始凭证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审核,比如票据合法性、经济业务合规性、真实性、票据要素及附件完整性、费用标准合法性、审批手续规范性等。
一、原始单据的一般性审核内容:1、原始凭证载明的经济事项是否真实,发票是否合法,一般大额票据或有疑问发票应进行查验真伪。
2、原始凭证基本要素是否规范、完整、清晰。
如:单位全称、税号、日期、金额、用途、税务或财政部门监制印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涉及实物的还应审核实物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计金额等。
原始凭证记载内容均不得有涂改、挖补、错漏现象,发票开具金额不得超限额,注意票据时效性。
3、一次性批量购物品种多,金额较大发票,还须附购货单位从税控系统打印的物品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4、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或收据,出具单位加盖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应与收款单位保持一致,大写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5、小额零星票据报销时•,应按照具体内容进行分类粘贴在粘贴单上,并分类计算项目金额,注明单据张数。
6、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负责人等签批手续是否齐全,审批权限是否合规。
7、相关费用是否列入部门预算。
二、经费报销除形式上进行一般性审核外,还应对报销事项进行相关内容审核(我们整理了部分主要费用):差旅费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审核是否有《出差审批单》,是否按计划路线出行;2、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补助标准是否按规定的标准执行;3、是否存在夹杂其他费用报销。
会议费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审核报销材料是否齐全,包括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承办单位开具的正规发票及费用清单等;2、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及会议天数是否合规;3、讲课费是否超标准支付、发放明细单是否计算代扣税费等。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制度报销流程及常见问题解答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制度报销流程及常见问题解答展开全文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账行为,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XX区财政财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会计集中核算的范围是区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资金。
第四条各单位应根据批准的预算项目和预算指标,统筹安排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据,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第二章财政财务服务中心职责第五条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依法监督各有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维护财经纪律。
第六条认真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实施会计电算化,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在报账单位提供真实、合法会计资料的基础上,完整、及时地反映各有关单位的财务状况。
第七条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并向报账单位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等财务会计信息。
第八条认真执行有关工资政策,严格按区人劳部门确定的工资标准办理工资统发,配合做好工资管理工作。
第九条集中管理报账单位的会计档案。
第十条定期向报账单位提供固定资产卡片,协助报账单位做好财产清查工作。
第十一条加强对报账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第十二条教育局、建设局、行政执法局的预算经费由单位自行申拨,其他单位的预算经费由中心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向财政申请拨款,确保单位资金周转。
第三章报账单位职责第十三条经费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十四条单位领导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不得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
第十六条充分考虑对各项资金的需求,加强预算编制,了解和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并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和实际需要,办理预算调整和预算追加手续。
第十七条指定专人作为报账员,负责本单位与“中心”联系办理财务事项。
行政事业单位原始票据审核报账标准

行政事业单位原始票据审核报账标准
原始票据是记录,反映单位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做好对原始凭证真实完整性、合理合法性的审核工作,是搞好会计核算工作基本前提。
集中核算后,原始凭证的预审工作,成为单位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正确判断原始票据是否客观真实,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票据要素是否齐全,附件是否完备,票据使用是否合法,是做好票据预审工作的根本。
为了更好地规范原始票据审核工作,会计核算中心按照财务制度,对常见票据按收支用途进行了分类,对各类票据的审核所需提供的原始资料及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规范统一了原始凭证审核把关标准。
各单位在今后的票据预审中,要参照原始票据审核标准,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把好票据审核关,保证报销票据真实、完整、合理、合法。
附:行政事业单位原始票据审核报账标准
报账业务中不予报销的事项如下:
1、原始凭证上未写明接受单位或接受单位与核算单位名称不符的外来凭证。
2、原始凭证联次不符的票据。
3、不能有效证明经济业务是否客观真实或已经完成的原始凭证和相关文件资料。
4、签字权限与报账业务登记表填写的审批权限不一致的票据。
5、白条及收款收据。
6、发票不规范的。
(1)无收款单位印章的;(2)大小写金额不符的;(3)有涂改、刮擦、挖补痕迹的;(4)项目不全。
7、个人责任导致的赔款、罚款。
8、出租车票及旅游景点门票、参观券等。
9、出差住宿费及通讯费超过报销标准的部分。
10、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的市内公交车票。
11、费用开支不符合政策制度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12、巧立名目滥发的奖金、津贴、实物、加班费、补助费等其他违纪问题。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8]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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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8〕104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决定》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相关票据的管理工作,我部对1994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一日附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资金、附加,下同)的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以下简称“收费票据”)的印制、发放、购领、使用、保管及核销的管理,制止各种乱收费,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收费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委托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收费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规章的规定,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征收政府性基金时,向被收取单位或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防治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财政票据管理的法律制度规定,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二○一○年一月五日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和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防治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财政票据管理的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以下简称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
第三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四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印制、领购、核发、使用、保管、核销、稽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是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负责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印制、核发、保管、核销、稽查等工作。
第二章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内容和适用范围第六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付款单位、开票日期、收款项目、数量、金额、收款单位、收款人以及联次。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一般应设置为三联,包括存根联、收据联和记账联,各联次以不同颜色加以区分。
行政单位报销发票制度范本

行政单位报销发票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报销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行政单位。
第三条行政单位报销发票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
第四条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报销发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内部监督。
第二章报销范围与条件第五条行政单位报销范围内包括:(一)办公费用:包括办公用品、水电费、通讯费等;(二)公务接待费用:包括接待用餐、住宿、交通等;(三)差旅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四)会议费用:包括会议住宿、餐饮、交通等;(五)培训费用:包括培训住宿、餐饮、交通等;(六)购置固定资产:包括购置、维修、折旧等;(七)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费用。
第六条行政单位报销发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发票内容真实、完整,反映实际发生的支出;(二)发票来源合法,开具单位具有税务机关核发的发票资格;(三)发票填写规范,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四)发票数量及金额符合实际支出情况;(五)发票报销人应具备报销资格,未经批准不得代他人报销。
第三章报销流程与审批第七条行政单位报销发票流程如下:(一)报销人按要求填写报销单,附上相关发票;(二)部门负责人对报销单据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签字;(三)财务部门对报销单据进行复审,核实报销金额及发票真实性;(四)单位负责人对报销单据进行终审,确认无误后签字;(五)财务部门按照审批意见进行报销,并将报销款项支付给报销人。
第八条报销发票审批要求:(一)单笔报销金额超过1000元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二)单笔报销金额超过5000元的,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批;(三)大额报销事项应严格按照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第四章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第九条行政单位应加强对报销发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定期对报销发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凭证及报销附件模版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凭证及报销附件模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凭证及报销附件模版一、记账凭证(一)记账凭证封面。
采用 A4 纸规格尺寸(见附件 1-1-1)。
(二)记账凭证。
采用 A4 纸规格尺寸,粉红色纸张打印(见附件1-1-2)。
二、原始凭证(一)外来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主要包括银行票据、税务发票和财政票据等。
1.银行票据。
包括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汇票、本票、划(收)款凭证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凭证等。
2.税务发票。
包括税务机关的各类发票。
3.财政票据。
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见附件 2-1-1)、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见附件 2-1-2)、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医疗收费票据、社会团体收费票据和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等。
(二)自制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主要是指各种用途和样式的报销附件,采用 A4 纸规格尺寸,单面横向打印。
1.费用报销单(见附件 2-2-1)。
费用报销单是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粘贴在记账凭证后面,主要用于单位内部报销费用。
2.付款申请单(见附件 2-2-2)。
主要用于转账发放工资、缴存住房公积金、社保缴费、上缴财政款等业务。
3.差旅费报销单(见附件 2-2-3)。
差旅费报销单专用于报销出差费用。
4.借款审批单(见附件 2-2-4)。
借款审批单主要用于单位内部职工借款。
5.财务报销附件粘贴单(见附件 2-2-5)。
飞机票、火车票、的士票、纸质发票等小于 A4 大小的原始凭证,应平铺粘贴在 A4 财务报销附件粘贴单上。
电子发票打印件、合同复印件、培训通知等 A4 大小的原始凭证,直接附在财务报销附件粘贴单后面。
三、报销单据(一)工资福利支出1.基本工资。
报销附件:工资发放表、打款明细表(银行盖章)、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入账通知单、工资变动表。
2.津贴补贴(1)提租补贴。
报销附件:补贴发放表、打款明细表(银行盖章)。
(2)购房补贴。
2021年最新版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及应用指南

2021年最新版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及应用指南为了加强全镇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提升全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法》、《预算法》和上级关于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的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会计法》及国家财经法规的各项规定,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
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协助领导管好财、用好财,为领导起到参谋助手作用。
2、认真审核报销或开支的各种原始票据是否符合规定,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登记总账、明细账,做到数字真实、凭证完整。
按时、准确编报各种会计报表,做到帐表相符。
每月25日,将财务报表和下月用款计划(及公用经费书面申请)上报镇财政办。
3、每年初会计人员根据上年度决算报表和会计资料,做好旧账冲转,将各科目余额结转新年度账薄,并试算平衡。
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设置并健全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便于核算。
年终在镇财政办的指导下,做好年终决算及决算报表工作并撰写决算分析报告。
4、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工作、办理干部职工“五险一金”的调整和上缴手续、做好干部职工的药费报销工作。
5、做好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开支标准和范围,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办理。
6、做好债权债务的催收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催收。
按照领导的要求和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呆账、死账。
7、按会计制度规定,每年固定资产至少盘点一次,会计人员要安排好时间,做好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8、严格按规定领用并保管好“统一收据”,做到填写清楚,数字、文字正确,印章齐全。
9、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自行保管一年期满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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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原始票据审核报账标准
原始票据是记录,反映单位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做好对原始凭证真实完整性、合理合法性的审核工作,是搞好会计核算工作基本前提。
集中核算后,原始凭证的预审工作,成为单位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正确判断原始票据是否客观真实,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票据要素是否齐全,附件是否完备,票据使用是否合法,是做好票据预审工作的根本。
为了更好地规范原始票据审核工作,会计核算中心按照财务制度,对常见票据按收支用途进行了分类,对各类票据的审核所需提供的原始资料及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规范统一了原始凭证审核把关标准。
各单位在今后的票据预审中,要参照原始票据审核标准,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把好票据审核关,保证报销票据真实、完整、合理、合法。
附:行政事业单位原始票据审核报账标准
报账业务中不予报销的事项如下:
1、原始凭证上未写明接受单位或接受单位与核算单位名称不符的外来凭证。
2、原始凭证联次不符的票据。
3、不能有效证明经济业务是否客观真实或已经完成的原始凭证和相关文件资料。
4、签字权限与报账业务登记表填写的审批权限不一致的票据。
5、白条及收款收据。
6、发票不规范的。
(1)无收款单位印章的;(2)大小写金额不符的;(3)有涂改、刮擦、挖补痕迹的;(4)项目不全。
7、个人责任导致的赔款、罚款。
8、出租车票及旅游景点门票、参观券等。
9、出差住宿费及通讯费超过报销标准的部分。
10、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的市内公交车票。
11、费用开支不符合政策制度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12、巧立名目滥发的奖金、津贴、实物、加班费、补助费等其他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