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22777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签订、执行、变更、解除等工作流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应当依法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并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合同的管理职责,规定合同的签订、审批、执行、变更、解除等重要环节的程序和要求。
第四条公司所签订的各类合同,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五条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应当依据双方自愿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确定合同的内容和条款。
第六条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理;(二)公平、公正;(三)诚实、信用。
第七条合同的签订应当明确合同的主体、内容、期限、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和责任承担等事项。
第八条公司应当依据合同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审慎签订合同,并保留必要的签订合同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公司应当委派专人负责合同的签订工作,并应当确保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第十条合同的签订应当在符合合同所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尽量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第三章合同执行第十一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由非本公司原因产生的不可抗力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客户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对存在履行不规范现象的部门或个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章合同变更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并应当依据双方自愿原则,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进行。
第十五条双方变更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经签订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公司为了提高合同的执行效率和优化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可以通过与客户协商,变更合同的价格、数量、品种等条款。
第五章合同解除第十七条合同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进行解除,解除方式应当符合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进行。
《合同管理办法》

XXX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合同管理,规避、减少合同风险,维护XXX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合同管理相关规定,结合XXX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及所属各单位与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劳动合同除外)。
第二章合同签订范围第三条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由XXX统一评审签订。
第四条物资采购合同、设备租赁(采购)合同由各单位评审,各单位项目部不得签订任何合同。
第三章合同管理机构第五条合同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原则。
XXX及所属各单位必须设置合同管理部门,项目部设置合同管理岗位。
第六条合同管理机构职责如下:一、建立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对本单位及其下属企业的各类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二、参与重大合同谈判及其合同文本起草工作;三、负责管理权限内合同的法律审核工作;四、监督、检查本单位及其下属企业合同履行情况;五、负责合同档案管理。
建立合同用印台账和合同档案,及时统计上报有关合同数据和合同信息。
第七条XXX及所属各单位及项目部必须配备专(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合同法律审核和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合同管理员原则上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第九条 XXX及所属各单位合同管理员不能满足本办法要求的,应外聘符合条件的律师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第四章合同管理职责第十条合同管理分为XXX、各单位、项目部三级管理架构。
第十一条按照“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XXX各单位是本单位合同管理责任主体,承担合同各项风险。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XXX设立的分公司,由所属单位负责代管的,代管单位为合同管理责任主体,承担合同各项风险,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XXX负责签订的各类合同,合同主办部门是合同管理责任主体,分管领导是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为加强合同管理,提升合同执行质量,确保合同全面履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等。
合同签订应遵循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原则。
所有合同须经合同评审程序批准后订立。
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协议,避免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
签订经济合同,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应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不得超权,不得与代理对象签订合同。
无授权,任何人不得签订合同。
责任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审查对方代理人代理权、权限范围及有效期,确保印鉴合法有效。
签订时,应保存相关资料。
集团公司合约部负责全集团经济合同管理,包括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同管理规划,组织合同评审、洽谈、签约,监督合同履行,培训合同管理人员等。
公司合约部在总经济师领导下,配备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加强合同谈判、评审、签约授权管理,确保合同签约权不失控。
项目经理部设合同副经理,负责合约履行管理,宣传贯彻法律法规,组织学习合同内容,管理日常合同工作,收集保存合同资料,监督合同履行,提出索赔报告等。
各分公司应有分管领导和部门,设专职人员负责合约管理。
合同洽谈前,合约部门应对当事人综合情况考察,审查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书等,制订谈判原则和方案。
涉及担保、预付款等项目,应重新评审。
谈判人员应向执行单位交底。
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合约部门起草文本,法律事务人员审查,确保内容合法。
合同文本经评审,由总经济师签字,报法定或委托代理人审批。
大型工程合同应召开会议讨论审查。
合同按分级归口原则签订、管理。
各单位在经营范围内签订合同,由本单位合约部管理,接受集团合约部监督。
集团名义施工合同,由集团合约部组织洽谈、评审、签约。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合同管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或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管理。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四条合同管理工作由本单位设立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合同管理部门做好合同的履行、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部分,合同签订。
第五条合同签订应当明确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内容,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六条对于重要合同,应当及时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征得法律意见。
第七条合同签订前,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符合本单位的经营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
第八条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归档备案,并建立合同台账,做好合同履行的跟踪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合同履行。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及时、完整履行。
第十条对于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和纠纷,应当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应当依法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对于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并征得领导批准。
第四部分,合同管理。
第十二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对于合同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部分,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本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的合同管理办法出台。
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

合同管理办法1 目的为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最终保障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1)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所有书面合同。
(2)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的起草、审查、审批、签署、履行、变更、续订、解除、纠纷处理、编号、档案管理、检查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3 职责划分3.1归口管理部门职责行政综合部是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1)对合同实行综合归口、分类专项管理:公司合同原件存档属财务部,行政部对仅对复印件进行存档、备案。
(2)负责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并进行规范、监督、检查。
(3)参与公司对外交易文件中合同文本的谈判、制定、审查等。
(4)参与合同纠纷的协调、处理,办理合同纠纷的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
(5)参与审查所有合同,负责审查下列内容:a合同内容、形式是否合法;b合同条款是否完备、严密、准确;c合同附件是否完备、严密、准确;d相关程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e行政综合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6)负责合同信息的统计、分析,并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各项业务标准合同文本。
3.2合同承办部门职责合同承办部门,是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负责合同立项、谈判、起草、履行、归档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
履行下列职责:(1)调查并跟进合同当事人资信情况,对资信调查结果负直接责任。
资信调查内容包括:a营业执照及其有效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b商业信誉及经营业绩等;c承担该合同业务必须具备的其他资质条件等;(2)承担合同立项、谈判、起草、履行、归档等工作;(3)审查合同的经济性、可行性、完整性、项目合法性、价款合理性及合同与项目要求的一致性;(4)负责处理未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的合同纠纷,参与处理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的合同纠纷;(5)建立合同档案及管理台帐, 将正式合同文本准确归档;并及时按要求向行政综合部报送有关台帐和报表等资料;(6)按行政综合部要求检查、汇总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汇报;(7)负责收集、保管合同争议、纠纷的相关证据、材料等资料。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1. 在本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2. 本单位参与签订的部分合同。
第三条合同的类型:1. 销售合同:指本单位向客户销售自有产品或提供服务所签订的合同;2. 采购合同:指本单位向供应商采购物品或接受服务所签订的合同;3. 租赁合同:指本单位租用他方房产或设备所签订的合同;4. 合作协议:指本单位与他方达成的涉及业务合作等关系的协议;5. 其他类型的合同:指本单位参与签订的其他类型的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四条合同的签订程序:1. 甲方向乙方提出合同意向,并就合同相关事宜进行充分沟通;2. 根据沟通结果,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合同邀请函;3. 乙方确认合同邀请函后,双方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商定合同的具体内容;4. 双方相互确认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并签署合同;5. 甲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交付相关合同产品或提供服务。
第五条合同的签订要素:1. 合同名称;2. 合同基本条款,包括合同双方的名称、住所地、联系方式、产品或服务名称、数量、价格、收付款方式、交付时间、验收标准等;3. 合同补充条款,指在基本条款之外约定的事项或者对基本条款的补充;4. 合同附件,包括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书、服务目录等;5. 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6. 合同生效条件。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六条合同的履行方式:1.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2. 当事人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损害对方合法权益;3. 当事人发现自己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商定解决办法;4. 当事人应当保持联系,及时沟通,在履行过程中积极解决问题。
第七条合同履行的监督:1. 签订合同的各个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履行合同;2. 合同的履行情况要及时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 合同履行情况应当由主管部门对下属部门进行检查,确保合同按照约定履行。
合同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2024版

合同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合同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2本办法适用于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等。
1.3合同双方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尊重社会公德,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条合同的签订2.1双方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对方的资质、信誉、履约能力等情况,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2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双方签订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合同内容有异议的,应在签订前提出。
2.3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有附件,附件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合同的履行3.1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全面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遇到履行困难或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措施减轻损失。
3.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4.1合同双方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签订书面协议。
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4.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影响的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双方应就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宜进行友好协商。
4.3合同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5.1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5.2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轻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6.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合同的保管与查阅7.1合同双方应妥善保管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
2024年-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合同的管理工作。
(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
(二)合规性原则:合同签订、履行过程应符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三)有效性原则:合同应具备法律效力,对合同各方具有约束力。
(四)诚信原则:合同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条合同管理部门为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办法,组织、协调、监督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分类与编号(一)销售合同:指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关于产品销售、服务提供的合同。
(二)采购合同:指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关于原材料、设备采购的合同。
(三)技术合同:指公司与合作伙伴签订的关于技术研发、转让的合同。
(四)租赁合同:指公司与出租方签订的关于场地、设备租赁的合同。
(五)其他合同:除上述合同外的其他合同。
第五条合同编号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编制,格式为:年份(4位)-业务类型(2位)-序号(4位)。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一)调查合同对方的资信状况,了解其经营状况、信誉度等。
(二)评估合同风险,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三)编制合同草案,明确合同条款。
第七条合同草案经合同承办人编制完成后,应提交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合同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合同草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第八条合同草案审核通过后,合同承办人应与合同对方进行商务洽谈,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合同。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承办人应密切关注合同对方的履行情况,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人应及时报告合同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合同承办人应与合同对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解除合同,合同承办人应与合同对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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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办法(2014年1月16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确保各类合同有效实施,维护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范的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盖章、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在签订合同文本及各部门办理与合同有关事宜时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部门承办制度、审核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监察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存档备案制度。
第六条风险控制部负责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审查、监督、检查,具体职责如下:(一)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二)建立和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及其相关制度,监督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三)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四)对合同组织和开展法律意见咨询,收集法律顾问意见;(五)必要时配合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签订对方当事人的资质状况进行审查,包括审查签约对方当事人的资质证明、合法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六)对合同进行统一编号;(七)按规定参与合同审批流转程序;(八)协助合同承办部门制订(或协助相关部门制订)与发布范本合同文本,指导各部门合同管理工作;(九)定期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归档及合同交接等情况进行检查;(十)配合合同承办部门定期对合同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报公司领导;(十一)参与重大合同谈判以及合同纠纷的处理;(十二)合同资金支付的前置审核。
第七条合同承办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合同的谈判;(二)负责草拟合同文本,就草拟的合同文本或相对人提交的合同文本向相关部门进行解释;(三)负责合同文本的印制;(四)负责合同的动态管理。
合同承办部门须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并定期向风险控制部报送管理报表;(五)负责从合同签订到合同文本移交期间内合同原始文本及相关资料的保管。
第八条合同执行部门的职责如下:(一)接收合同承办部门移交已签订合同;(二)负责牵头执行合同;(三)涉及合同执行出现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并根据风险控制部要求提供合同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四)参与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五)若发生部门调整、承办人变更等情形,及时做好合同的移交工作,并应将合同移交事项在工作移交表中单独列明,相关人员应签字确认。
合同执行部门管理合同时,应指定具体承办人。
合同承办部门内部应做好合同管理明细记录。
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文本管理过程及合同移交工作负责。
第九条资金财务部的职责如下:(一)根据合同内容,负责对合同中财务风险进行控制,对合同的经济性、财务可行性、结算和支付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合同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二)严格依据公司相关财务制度以及合同规定收付款,负责核实发票真实性、合法性;(三)协助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四)参与相关合同的谈判、草拟、修改、审查等工作。
第十条行政管理部的职责如下:(一)合同承办部门按照《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合同文本、审批手续及相关材料移交行政管理部归档;第十一条董事会办公室的职责如下:(一)负责合同用印管理。
第十二条常年法律顾问的职责如下:(一)负责对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合同送审表》上签署意见;(二)根据公司要求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等工作;(三)根据公司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四)参与公司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五)其他需法律顾问参与事项。
第三章合同谈判及起草第十三条合同谈判(一)合同承办部门在合同的谈判阶段,应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或明显没有履约能力的单位签订合同。
谈判原则上应进行双人以上谈判。
谈判记录原则上应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在合同审批时作为《合同送审表》的附件进行流转。
(二)除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外,其他人员不得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起草(一)承办重大合同的承办部门应与法律顾问共同进行风险论证,共同参与和起草合同文本。
(二)日常经营中的合同,除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规定的以外,须由合同承办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合同文本。
(三)合同承办部门拟定的合同文本,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应与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保持一致。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承办部门根据合同和相对人约定,并经分管领导认可,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项,不得在合同中约定。
3.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合同履行地点应主动选择有利于我方履行义务,以及有利于解决合同纠纷的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
4.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违约责任一般不过分超过所能预见的最大损失。
在合同中同时约定损害赔偿金的,应注意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一般不能并用。
5.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式原则上选择以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一般选择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根据法律顾问建议,选择对解决争议有利的人民法院。
6.合同的解释: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原则上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7.合同的其他条款,由承办部门与合同相对方谈判确定。
(四)承办部门拟定的合同文本,应当按照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排版,制作合同文本。
第四章合同的审批及签订第十五条所有合同的签订,以及基于合同发生的未尽事宜确认,包括补充协议、变更条款等,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合同审批程序。
若因特殊情况需在外地进行合同谈判的,必须征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许可,并将合同文本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征求风险控制部和常年法律顾问的审核意见并经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审批同意,完成合同文本签字盖章。
第十六条合同审批(一)合同承办部门拟定合同文本后,按照合同审批流程逐级审查上报。
(二)合同审批流程1.合同承办部门起草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报部门负责人确定是否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合同承办部门按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对合同进行修订处理后形成合同送审版,交法律顾问和风险控制部审查。
若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的合同要素严重不足或者合同涉嫌无效的,风险控制部可直接退回合同承办部门。
3.法律顾问和风险控制部对送审版进行审查,分别出具审查意见。
4.合同承办部门处理法律顾问和风险控制部的审查意见,并对全部意见进行逐条书面回复,经承办部门分管、协管领导同意后,形成合同谈判版。
5.合同承办部门根据与合同对方的谈判结果,形成合同谈定版,并在合同送审表上列明合同谈判版与谈定版之间的差异。
6.合同承办部门分管领导根据合同谈判版与谈定版之间的差异情况,确定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差异处理意见,重大合同原则上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差异处理意见。
7.合同承办部门在谈判版与谈定版差异处理完成后到风险控制部领取合同编号。
若领取后30天内未签订合同的,或确认合同不再签订或不能签订的,应在确认后5日内到风险控制部办理合同编号注销手续,且负责对合同的销毁并做好登记工作。
相关合同需重新签订时,应重新领取合同编号。
8.合同承办部门按照合同审批流程对合同谈定版逐级复核,由合同承办部门分管领导确认后,层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9.合同谈定版经合同承办部门核稿、校对无误后由审核人在《合同审批表》上签字确认,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印制,并由承办部门部门领导对一式多份合同文本的一致性、意见处理情况和范本合同的完整性等进行确认。
第十七条风险控制部、资金财务部在审核合同文本过程中,有权向承办部门及相关部门了解与合同有关的情况,要求合同承办部门及相关部门提供材料并作出书面说明。
第十八条日常经营活动中拟作为范本的合同,按照合同审批程序完成审批后需经办公会审定,方可作为范本合同使用。
经审定的范本合同,在使用时由合同承办部门按规定履行合同审批程序,在审批表上应特别注明为范本合同,原则上无须履行合同送审程序。
范本合同如有重大修改,须重新履行合同审批程序。
本办法所指范本合同,是指根据业务需要,经办公会审定批准,在一定时间内反复使用的,对不特定相对人均能适用的合同。
第十九条已签订合同的补充协议或发生条款变更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须按重新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印制并经双方确认,在履行审批程序时将原合同作为附件,并在《合同审批表》上予以说明。
第二十条法律规定必须使用标准文本的合同,从其规定。
但合同承办部门应在《合同审批表》上予以说明,并按本办法规定履行合同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续签合同及审批(一)续签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完成。
合同续签前需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按征询意见修订合同内容并填写《续签合同送审表》。
对征询意见中分歧较大的内容,合同承办部门分管领导根据征询意见情况,确定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意见。
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告知对方当事人合同修订的内容,取得合同方一致意见后形成续签合同送审版交风险控制部审查并领取合同编号。
(二)如续签合同内容中重要条款需进行重新约定的按新签合同流程办理。
(三)续签合同与原合同差异情况在《续签合同审批表》上予以说明,由合同承办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签批,按公司用印规定完成盖章签署。
第二十二条合同承办部门原则上应预留足够的时间供流转。
各审核部门原则上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意见,重大合同的审核期为5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合同签订1. 合同的签订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由合同承办部门按公司用印规定完成盖章签署。
2. 对方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合同正式文本并签字确认,原则上应要求对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盖章签署并返回。
第二十四条合同文本管理(一)合同签订完成后,由合同承办部门按合同约定的留存份数与对方履行签收手续。
(二)公司留存的合同文本原件,原则上我方应执有至少三份。
合同经签章生效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文本复印件、电子文档交风险控制部备案;若合同涉及财务事项,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原件一份交资金财务部作为财务处理依据。
其余所有合同流转手续、合同文本均应及时整理归档至行政管理部。
(三)报主管部门审核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文本复印件交主管部门备案。
(四)合同尚未履行完毕时,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妥善保管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包括与之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等。
合同履行完毕,应及时整理归档至行政管理部。
(五)合同借阅按《档案管理办法》实行借阅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