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概念知识
电子商务法第一讲

电子商务法第一讲1. 引言电子商务在现代社会发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为了规范电子商务的运作,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电子商务法的基本概念、历史背景、法律体系、基本原则等内容。
2. 电子商务法的概念电子商务法是指对电子商务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它是适应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特点而产生的一种法律形式。
电子商务法的主要任务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和数据安全。
通过制定电子商务法,可以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3. 电子商务法的历史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越来越成为人们进行商业活动的重要手段。
因此,各国开始意识到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来规范电子商务的运作。
1996年,联合国通过了《联合国电子商务法明文规定》(UNCITRAL Model Law on Electronic Commerce),这是电子商务法的开山之作,为后续各国制定电子商务法提供了参考。
2002年,中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成为中国电子商务法的开端。
随后,中国陆续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4. 电子商务法的法律体系电子商务法的法律体系主要由宪法、民法、经济法和信息法构成。
宪法是电子商务法的根本大法,电子商务活动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民法是电子商务法的核心法律,它主要规定了电子商务交易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效力等问题。
经济法主要涉及电子商务的市场准入、经营许可、竞争规则等方面,旨在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公平竞争。
信息法与电子商务法的关系密切,它主要涉及电子商务的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
5.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平等自愿原则、平等保护原则、公平竞争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等。
平等自愿原则指电子商务活动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不存在强制和欺诈的行为。
电子商法(知识点)

电子商法(知识点)电子商务法(知识点)电子商务法是指针对电子商务活动所制定的法律法规,旨在规范和保护电子商务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电子商务法的基本概念、法律法规、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合同问题、消费者保护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电子商务法的基本概念与原则电子商务法是指专门用于规范和管理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法规体系。
电子商务法与传统商务法相比,具有灵活性、跨境性和隐私保护等特殊性。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自愿原则、公开透明原则、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网络安全原则等。
二、电子商务法的法律法规电子商务法涉及的法律法规包括:《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
这些法规主要针对网络购物、网络支付、网络广告、电子合同等领域进行了详细规定,保障了电子商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合同问题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合同起着重要的作用。
电子商务合同的形式、成立、效力等问题都需要得到法律的明确规定。
《电子签名法》、《电子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电子商务合同提供了具体的方案和保护机制,确保了电子商务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四、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内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保护了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合法权益。
五、针对电子商务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安全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
为了保障电子商务的网络安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网络数据保护、网上支付安全、网络攻击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为电子商务提供了安全的环境。
六、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机制在电子商务交易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争议。
为了解决这些争议,国家建立了一套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机制。
目前,电子商务争议可以通过在线争议解决平台、仲裁机构、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为电子商务交易提供了便利。
第4章 电子商务法的概念

电子商务参与各方的法律关系
1 卖方的义务(买方的权利) 1)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交标的物及单据 2)对标的物的权利承担担保义务 3)对标的物的质量承担担保义务 2 买方的义务(卖方的权利) 1)承担按照网络交易规定方式支付价款的义务 2)承担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接受 标的物的义务 3)承担对标的物验收的义务
4.1.1
电子商务法的含义
电子商务法是一个新兴的综合法律 领域,是指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所产 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主持 制定了一系列调整国际电子商务活动 的法律文件,如《计算机记录法律价 值的报告》,《电子资金传输示范 法》,《电子商务示范法》等。
电子商务法的性质
5. 2001年贸法会通过《数字签名统一规则》,并正式命 名为《电子签名示范法》。
《电子商务示范法》的宗旨与特色
《示范法》的目的主要在于促成和便利电子 商务的应用,并且为基于纸面的文件与基 于计算机信息的应用者提供同等的法律待 遇。 《示范法》以全球解决方案为最终目 标,有以下特色: 1. 大量的除外条款 2. 采用了功能等同的处理原则 3. 合同的方式
1. 具 有 公 法 和 私 法 相 结 合 的性质; 2. 既有强制性的 , 又有任意 性的; 3. 具有国际性;
电子商务法的地位
电子商务法的地位是指它应归 属于哪一法律部门的问题。 由信息流、物质流和货币流 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是电子商务法特 有的调整对象,因此,电子商务法 是一个全新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电子商务法的概念41电子商务法的概念411电子商务法的吨义412电子商务法的特征413电子商务涉及的主体414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42电子商务的常见法徇问题421电子吅同的法徇问题422电子商务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徇问题423电子商务丌正当竞争的法徇问题424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徇问题2020年4月11日1时2741电子商务法的概念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2020年4月11日1时27立法背景电子商务法起草的背景是网络欺诈电商价栺戓虚假促销售后服务丌当丧人信息被泄露电子商务引収的吅同问题知识产权问题信息安全问题纳税问题以及围绕于联网支付理财収展越来越热的于联网金融问题伴随丨国网贩市场的高速収展正发得越来越突出
完整版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知识点

完整版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知识点1. 电子商务基本法律框架电子商务的法律框架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保证了电子合同和交易的合法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保护网络安全,维护电子商务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消费行为。
2. 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要素- 主体:具备法定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客体:可以是商品、服务、财产权益等。
- 目的: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实现交易目标。
- 附条件:合同成立的条件和要求。
- 合同形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电子形式。
3. 电子商务交易风险及责任- 服务质量问题:电子商务经营者应提供合格产品或服务,承担相应责任。
- 不实宣传与欺诈行为:禁止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行为,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 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应采取措施,确保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保护。
- 第三方侵权责任:若平台对涉案产品、服务未尽到审查义务,可能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4. 网络营销的法律要求- 广告法规定:网络广告应遵守广告法律法规,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 条款明示和合法:合同条款应明确显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 隐私保护:网络营销商应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保护用户个人隐私。
- 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网络商家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利益。
5.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 商标保护:商标侵权行为将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者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 著作权保护:电子商务平台应尊重著作权,禁止盗版和侵权行为。
- 版权管理:平台应采取措施,保护创作者的版权,禁止未经授权的转载和使用。
以上是关于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完整版知识点,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维护电子商务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新版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精选

新版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精选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为了规范电子商务的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在中国和许多其他国家都颁布了相关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新版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进行精选介绍。
一、电子商务法的制定背景和目的电子商务法是指为了规范电子商务活动和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秩序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随着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快速发展,原有的法律法规已不再适应新形势下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
新版电子商务法的制定旨在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二、新版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内容1. 电子商务的定义和范围新版电子商务法明确了电子商务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电子商务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商务活动和交易的行为。
新法规定了电子商务的经营主体和适用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以盈利为目的的个人。
2.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新版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规则。
电子商务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要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电子方式可以作为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书面合同的约定进行,双方应当共同维护合同的履行。
3. 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法规定了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措施。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服务信息,不得虚假宣传。
对于网络购物、电子支付等消费者常见的问题,新法规定了退换货、维修保养、退款等具体的处理办法。
4. 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新版电子商务法明确了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
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履行对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负有的管理和服务职责。
平台应当建立健全商品发布、交易纠纷处理、消费者投诉处理等制度和机制,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管。
5. 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安全新版电子商务法对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安全问题进行了规范。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泄露个人信息。
电商法规知识点总结

电商法规知识点总结1.电子商务法规的概念及发展电子商务法规是指国家为了规范和管理电子商务活动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法规来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电子商务法规主要包括电子商务交易的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电子支付、信息安全、争议解决等内容。
2.电子商务法规的重要性电子商务法规保护了消费者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消费者在网上购物的比例越来越高,因此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就显得更加重要。
同时,电子商务法规也为电子商务交易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3.电子商务法规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法规内容和领域,电子商务法规可以分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制定、电子支付、信息安全、争议解决等多个方面。
不同的法规内容对电子商务活动起到了不同的保护作用。
4.电子商务法规的内容和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电子商务法规要求网络经营者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包括明示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功能、性能、用途、有效期等信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合同制定方面:电子商务法规要求网络经营者在网络交易中签订合同时,应当向用户提示合同条款的重要内容,明确标明交易方式、商品或服务价格、质量、数量、标准、性能、出售者或者提供者的名称和地址、受托者的名称、交付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信息。
电子支付方面:电子商务法规要求电子支付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金支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保障网络支付安全和灵活性。
信息安全方面:电子商务法规要求网络经营者在网络上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保证交易数据和用户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泄露用户的个人信息。
争议解决方面:电子商务法规要求网络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协商解决有关交易纠纷,提供便捷的投诉举报通道和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保障消费者权益。
5.国内电子商务法规的发展中国《电子商务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法律对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护,包括了电子商务活动的基本原则、网络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电子商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电子支付、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电商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

电商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电商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一、电商法律法规概述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是指对电子商务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管的法律法规。
电商行业的发展需要有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以确保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合规性。
下面将对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进行详细介绍。
二、注册与经营许可a) 注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电商企业必须在注册地进行企业注册,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和信息。
b) 经营许可: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特定类型的电商平台需要进行经营许可申请,获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三、电商平台责任与纠纷解决a) 平台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电商平台有义务保障交易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等。
b) 纠纷解决:电商平台应建立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提供消费纠纷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之间的纠纷。
四、网络商品销售与消费权益保护a) 商品信息:电商平台应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包括商品名称、规格、产地、价格、售后服务等。
b) 消费权益保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购买商品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品质量问题维修、退款等权益。
五、电商广告与虚假宣传a) 广告宣传:电商广告宣传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禁止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b) 虚假宣传打击:相关法律法规对虚假广告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违法广告将面临罚款、吊销广告执照等处罚。
六、网络支付与信息安全a) 网络支付:电商平台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支付方式,保护的支付信息,同时配合银行进行风险监控和防范。
b) 信息安全:根据《网络安全法》,电商企业应加强对信息的保护,遵循信息收集使用、保护等规定。
七、知识产权保护a) 知识产权法规:电商平台应保护商品的知识产权,禁止出售盗版商品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
b) 违法违规处理:电商平台对发现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删除侵权商品并对侵权行为追究责任。
八、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安全a) 隐私保护:电商平台必须保护的个人隐私,不得未经同意收集、使用、泄露的个人信息。
电子商务法规重点知识(完美版)

广义的电子商务指所有商务活动业务流程的电子化,包括企业商务活动面向外部的业务流程,如网络营销、电子支付、物流配送等,也包括企业内部的业务流程,如企业资源计划、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管理、生产管理、研发管理及财务管理等。
狭义的电子商务指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各种商务活动的总称,包括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和增值网上,以电子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活动,是传统商业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
广义的电子商务法是与广义的电子商务概念相对应的,它包括了所有调整以数据电讯方式进行的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
可分为调整以电子商务为交易形式和调整以电子信息为交易内容的两大类规范。
狭义的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讯(Data Message)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
电子商务法基本原则1交易自治原则2证据平等原则3中立原则电子商务法的基本目标就是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建立公平的交易规则。
为了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就必须确立电子商务法的中立原则。
1)技术中立该原则也被称为“技术中性原则”,是指法律对电子商务的技术手段一视同仁,不限定使用或不禁止使用何种技术,也不对特定技术在法律效力上进行区别对待。
如我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这就是在立法上肯定电子签名的效力,但在立法中对电子签名及认证技术不作任何具体的规定或要求。
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也体现了此原则。
贸易法委员会在起草UECIC过程中也曾说明“技术中性”还包括“媒介中性”,可以认为这是广义上的“技术中性”,本文认为此种主张有一定理由,但技术并不同于媒介,如果将二者合并,可以称之为“非歧视原则”。
2)媒介中立该原则也被称为“媒介中性原则” ,是指法律对于交易是采用纸质媒介还是采用电子媒介(或其他媒介)都应一视同仁,不因交易采用的媒介不同而区别对待或赋予不同的法律效力。
按照《电子商务示范法颁布指南》的解释,《示范法》采用的方法是,原则上规定它适用于任何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信息的各种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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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商务:指交易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主要是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所进进行卑鄙类商务活动。
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
2.电子商务法:是调整在计算机环境下开展的,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电子交易形式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功能等同原则:是一种将数据电文的效力与纸面形式的功能进行类比的方法。
其目的是要摆脱传统书面这一单一媒介条件下产生的束缚,为电子商务创造一个富于弹性的、开放的规范体系,以利于多媒体、多元化技术方案的应用。
1.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2.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3.直接侵权责任:就是由于直接从事了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
这种责任的承担是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前提的。
4. 间接侵权责任:主要是由于侵权人的行为是其他侵权行为的继续或是为其他侵权行为提供了条件的,如书店、报摊,是否承担责任以行为人是否有主观上的过错为前提。
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反映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2电子合同:狭义上指在计算机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目的,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电子数据交换:简称EDI,是一种在公司之间传输订单、发票等作业文件的电子化手段。
4格式合同:是不需要别一方意思表示的参与,而由一方为了反复使用而事先拟制的合同。
5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以自身的行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
6电子代理:是指不需要经人为的审视,电脑程序能以电子化或其他自动化的方式发出电子信息或对电子信息履行全部或一部分而作出响应。
7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要约的意思表示。
8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9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已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
10“到达主义”:是大陆法采取的一种判断合同成立的承诺标准。
即以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和地点为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与之不同的是,英美法系采取所谓“发送主义”。
11“发送主义”:是英美法系采取的一种判断合同成立的承诺标准。
即以承诺发出的时间与地点作为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12意思表示的撤回:是指在意思表示到达对方之前与之到达对方的同时,表意人又向其发出通知以否认前一意思表示效力的行为。
在合同法中,意思表示的撤回包括要约的撤回和承诺的撤回。
13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该项要约的意思的表示。
14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决,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15合同的生效: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或称法律效力。
16合同的履行:指导债务人按照债的目的实行其给付的行为。
17合同的主要特征:1)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的法律行为2)合是是当事人意思表示自愿真实的一致的结果3)合同的订立目的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4)合同的内容和标的具有合法性。
19电子合同主要类型:EDI方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电子格式合同24简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法律后果是截然不同的:对于要约而言,如果对方做出了承诺,要约人即负有与之订立合同的义务,否则即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约在有些情况下是不得撤销的,对于要约邀请,其发出人则不负有这些义务,他完全可以自由地决定是否接受对方的意思表示,也可以随时撤销其已发出的意思表示。
25承诺应具备的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并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限内做出,若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应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其未规定期限,应在合理期限内做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4)承诺应符合要约规定的方式。
若要约人规定了承诺形式,应符合该形式;若没有规定则应以合理方式做出。
1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2强化电子签名:指经过一定的安全应用程序、能够达到传统签名等价功能的电子签名方式;又称可靠电子签名、高级电子签名。
3数字签名:附在数据单元上的一些数据,或是对数据单元所作的密码变换,这种数据和变换允许数据单元的接收者用以确认数据单元来源和数据单元的完整性,并保护数据,防止被人进行伪造。
4哈希函数:是指一种算法,它将一串比特字符变换或翻译成另一串通常较短的字符串,该密码算法也称单向散列运算,其运算结果称为哈希值,或称数字摘要,也有人将其称为“数字指纹” 。
5电子签名人,是指持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并以本人身份或者以其所代表的人的名义实施电子签名的人。
6电子签名的特征:1)电子签名的非直观性。
目前由于技术原因,人们尚不可能通过电子数据传递亲笔签名,电子签名所表现出来的仅是一组代码,它通过计算机数据信息来记录、传输和保存并通过计算机处理后才能被识别。
2)电子签名的特殊认证性3)电子签名更改的隐蔽性4)电子签名的安全性。
1电子支付:是支付命令发送方将存放于商业银行的资金,通过传输线路划入受益方开户银行,以支付受益方的一系列过程这个定义侧重于支付方式的电子化;广义的电子支付还同时包括支付工具的电子化,将网上银行及其所开展新型金融服务如电子现金等也包括在电子支付的范围内。
2电子货币:电子货币的使用者以一定的现金或布款,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并以可读写的电子信息方式存储起来,需要清偿债务时,使用者可通过某些电子化媒介或方法,将该电子数据直接转移给支付对象,此种电子数据便可称之为电子货币。
3网上银行:网上银行,是指使用电子设施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金融性产品和服务的银行业务模式。
其产品和服务包括存款、信贷、账户管理、财务意见、电子单据支付及其他电子支付工具和服务。
网上银行本质仍是一种形式的金融机构。
1、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信息自由权。
2、网络隐私权:是指公民在网上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是指禁止在网上汇露某些个人相关敏感信息,包括事帝、图像以及诽谤的意见等。
3、数据用户:用指合法地收集、拥有、控制并使用有关数据者。
通过非法手段收集或者获取他人的个人数据者,不能被视为法律所承认的数据用户。
4、OPA:美国在线隐私联盟,根据该联盟的指引,OPA的成员公司同意采纳和执行张巾OPA隐私政策,该政策规定了应全面的告知消费者网站的资料收集行为,OPA的指引被许多主要的隐私认证计划所采用,并将之作为他们自身的认证标准和回入认证的条件。
5、P3P:个人隐私偏好平台,经过万维网协会几年的研究开发,个人隐私偏好平台作为一种标准通过了第一次公开测试。
它为了提供一个自动的比较用户的隐私参数选择和他们所访问网丫的保密情况的方法。
可以让网站表达自己的保密协议。
6、网络隐私认证计划:是一种私人行业实体致力于实现网络隐私保护的自律形式。
它要求那些被许可张巾它的隐私认证标志的网站必须遵守它的行为规则,并且服从多种形式的监督管理。
7、安全港模式:系统美国儿童网上隐私保护条例中所创设的制度,是指某一特定的在线服务商产业公布的网络隐私保护的行为指引,该指引由联邦贸易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即成为安全港,有关的网络服务商只要遵守该指引就认为是遵守了有关要求,可以免除责任。
这是一种将行为自律与立法规制相结合的新模式。
1、作品的数字化技术:就是依靠计算机技术把一定形式,如文字、数值、图形、图像、声音等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并转换成二进制数字编码,以对它们进行组织、加工、储存,采用数字传输技术加以传送,并在需要时把这些数据字化了的信息再还原成文字、数值、图形、图像、声音的技术。
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3、版权保护的技术措施:也就是版权人为了防止未经授权不法访问和使用作品以技术手段主动采取措施,保护和管理自己的版权,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4、权利管理信息:指附加于作品的每件复制品上或作品向公众进行传播时出现的用以识别作品、作品的作者、对作品拥有任何权利的所有人的信息,或有关作品使用的条款和条件的信息和代表此种信息的任何数字或代码。
5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6、数据库:指经系统或有序的编排、并可通过电子或其他手段单独加以访问的作品、数据或其他材料的集合。
7、汇编作品: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
8、辛勤收集原则:英美法系所谓“辛勤收集原则”认为,只要是独立完成的作品即具有独创性,对汇编作品来说,只要编者在搜集、选择信息的过程中付出了辛勤劳动,作品就应该得到著作保护。
9、数据库的特殊权利:是将数据库的内容纳入保护范围,而保护方式则是传统的著作权方式。
根据欧盟的数据库指令,数据库制作者有摘录权和再利用权等特殊权利即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复制数据库的全部或实质性内容,或以发行、出租、在线传输等方式再利用数据库的全部或实质性内容。
10、网络商业方法:也称为网络商业模式,是指电子商务经营人在经营地程中所使用的新型网络商业经营方法,如网上商品销售方式、网络广告方式、网上支付链接方式等。
1.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答:1、电子商务运作平台建设及其法律地位问题2、在线交易主体及市场准入问题3、电子合同问题4、电子商务中商业客体问题5、网上电子支付问题6、在线不正当竞争与网上无形财产保护问题7、在线消费者保护问题8、网上个人隐私保护问题9、网上税收问题10 在线交易法律适用和管辖冲突问题2 电子商务法的特点?答;1、形式规范2、技术规范3、开放规范4、多重手段规范3 电子商务法的原则:1、中立原则2、自治原则3、功能等同原则4、安全原则4电子商务法的信息法律地位:1.调整对象是独立的,明确的调整的是电子商务交易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2.有明显的特征,这些社会关系交互存在虚拟社会的实体社会之间。
3.传统的民法,经济法及其程序很难适应于虚拟环境中的商务活动。
5电子商务法的基本框架制度:1.电子商务经营法律规范2、电子合同法律规范3、电子签名法律规范4、安全认证法律规范5、电子支付法律规范6、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范7、网络商务的知识产权保护法8、个人隐私保护问题 9电子商务纠纷处理机制的法律规范6《电子签名法》的四个方面内容:1、确定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明确了在众多的电子签名方法和手段中,满足什么条件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