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律法规手册
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

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房地产行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房地产市场的规范运作,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以规范房地产行业的各项活动。
1. 房地产行业的基本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为我国所有法律的根本,明确规定了土地所有权、居住权等基本权利,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房地产交易的法律基础,规定了房地产的产权、转让、抵押等相关事宜。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要针对城市土地的使用、出租、买卖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不动产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房地产销售合规要求(1)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了商品房预售的相关程序、备案制度、资金监管等要求,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2)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了商品房销售的合规要求,包括销售广告、签约程序、资金监管等方面的规定。
(3)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信用管理办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记录、信用修复、信用信息公开等做了详细规定,提高了市场透明度和企业诚信度。
3. 房地产租赁合规要求(1)住房租赁管理办法: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明确了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了租赁合同的签订、租金支付、维修责任等事项。
(2)商品房出租管理办法:商品房出租管理办法针对房屋出租环节制定了具体的合规要求,包括出租登记、出租合同、租金支付等方面的规定。
4. 房地产开发合规要求(1)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法规定了城市规划的原则和程序,确保房地产开发符合城市规划布局和用地规划的要求。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房地产开发的各个环节,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进行了规范,保证了房屋质量的安全可靠。
总结:以上是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这些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能够从不同方面对房地产行业进行规范和监管,保障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有序发展。
房地产法律法规

房地产法律法规
本文介绍了房地产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包括土地管理法、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
通过对这些法规的细致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
一、土地管理法
1. 土地的分类和管理
2.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转让
3. 土地使用权的行使和限制
二、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 房地产开发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2.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要求和管理
3. 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规划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
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1. 商品房销售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2. 商品房销售主体的资质要求和管理
3. 商品房销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四、物业管理条例
1. 物业管理的定义和范围
2. 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和收费
3. 物业管理纠纷的解决途径
附件:
1. 土地管理法全文
2.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全文
3.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全文
4.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法律名词及注释:
1. 土地使用权:指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但由特定主体依法享有的使用、收益和处分土地的权利。
2. 商品房: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商业目的建造的住宅、办公楼、商业用房等一切用于买卖出售的房屋。
3. 物业管理:指为共有部分或共有设施设备提供管理服务,维护共有部分或共有设施设备的保护利益,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而实行的管理活动。
房地产法律法规

房地产法律法规房地产法律法规一、介绍二、国家法律法规1.《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房地产领域的基本法律,明确了房地产的物权归属、转让、抵押等权利和义务。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和租赁等方面的规定。
3.《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土地征收、土地审批等方面的内容,直接影响到房地产开发和土地供应的规范。
三、地方性法规除了国家法律法规,不同地区还制定了一些地方性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以满足本地区房地产市场的具体需求。
:1.北京市房地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制定的《北京市房地产管理条例》主要规定了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包括房屋买卖、租赁和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2.上海市房地产管理条例上海市的《上海市房地产管理条例》规定了上海市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包括住房公积金、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3.广州市房地产管理条例广州市的《广州市房地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广州市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包括商品房销售、二手房交易和土地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四、行业规范除了法律法规,房地产行业还有一些行业协会和组织发布的规范,如:1.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发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了商品房销售和交易的规范,包括房屋登记、合同签订和交易备案等方面的规定。
2.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商业银行房地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房地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了商业银行对于房地产抵押贷款的管理办法,包括贷款审批、贷款利率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五、。
房地产法律法规细则

房地产法律法规细则
房地产法律法规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制定的具体操作细则,旨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市场准入
第二条房地产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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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法律名词及注释
1、房地产开发商:指依法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商品房:指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出售的住宅、商业、办公等用途的房屋。
3、预售许可证: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房地产项目在销售前需要取得的证明文件。
4、住房公积金: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按月缴存并由相应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的住房储蓄制度。
5、不动产登记:指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并颁发证书的行为。
第八十一章结束语
本文档为房地产法律法规细则,详细阐述了房地产市场的市场准入、交易规则、合同管理、房屋赁借、纠纷解决等方面的具体操作。
希望各方能够依法履行相关规定,遵守合同精神,积极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
2、房地产开发商登记申请表格
3、预售许可证样本
法律名词及注释:
详见第八十章。
房地产企业实用法律法规大全

房地产企业实用法律法规大全-法律法规-737DOC房地产企业实用法律法规大全-737DOC房地产法规一、综合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7.5) 10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2003.8.12) 18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2002.5.23) 21关于进一步做好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8.7) 26二、房地产用地 27(一)一般规定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8.29)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12.27) 40(二)土地取得4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5.19) 47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1992.12.4) 50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2.5.9) 52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6.11) 55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2002.8.26) 58国土资源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中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1999.9.22) 60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2.24) 63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1998.2.17) 67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第三十一条适用范围的解释(2003.2.26) 70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2001.5.14) 71市政府关于批转市房地资源局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试行办法》的通知(2001.7.26) 7782 关于商业等六类内资项目用地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1.1)841999.9.15关于土地使用权拍卖有关问题的函()86 2002.8.26)关于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停止办理该地块房地产转让登记的通知(86(三)土地权属86)土地登记规则(修正)(1995.12.2896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1.3)9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收购境内土地使用权外汇登记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7.4100 )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3.11106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1.3110(四)土地开发、建设110)1990.5.19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1999.8.4) 113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2002.12.20) 115闲置土地处置办法(1999.4.28) 116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办法(1996.9.18) 118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3.2) 120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1.7.25) 124(五)相关司法解释 1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折价抵偿给抵押权人问题的批复(1998.9.1) 1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2002.10.11) 1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土地被征用所得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归被征地单位所有的复函(1995.1.16)127128 三、房地产开发128(一)一般规定12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12.26)133 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02.8.26)136 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行为的通知(2002.2.25)138(二)房地产开发1381998.7.20)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45 2001.11.20)《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决定(1502000.3.29)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56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交费登记卡试行办法(2003.5.30157 四、房地产建设157(一)一般规定15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11.1)166 (2001.10.3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170(1997.11.3)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79 (2003.10.10) 关于修改《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180(二)房地产建设技术标准规定180 (2000.8.25)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182 (三)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18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8.30)190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00.6.30)19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1.6.1)202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3.8)216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2000.7.1)218(2001.8.1)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27 (1998.8.6)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231 (1988.6.17)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39 (四)建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239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9.25)244 (1999.1.2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251 (2002.12.4)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254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10.18)258 (2003.8.1)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64(2001.7.2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1.7) 269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2002.9.27) 271《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2003.12.19) 274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1988.12.28) 275上海市国外设计施工单位承接建设工程管理规定(1985.11.25) 279(五)建筑业企业管理 28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4.18) 28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01.5.28) 287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2002.9.29) 296《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2003.12.19) 300关于印发《建设部关于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资质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2003.4.8) 301 关于做好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03.9.28) 30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11.24) 306(六)建筑工程施工 31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1999.10.15) 31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2.1.1) 319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01.11.5) 32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04.2.3) 327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2003.2.23) 330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1995.7.1) 333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1996.12.30) 338(七)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34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1.10) 34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6.26) 357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 (1999.11.26) 359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996.8.16) 364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1997.12.19) 370(八)建筑工程监理 377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1.1.17) 37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8.23) 379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01.11.14) 386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2002.7.25) 391工程建设监理规定(1996.1.1) 399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03.8.1) 403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1999.10.1) 404(九)建筑工程项目验收 41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00.4.7) 4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12.11) 413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2002.8.12) 416关于加强房地产测量及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的通知(1999.3.12) 418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1998.9.1) 420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实施细则(2001.1.8) 4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1992.11.25) 433433(2002.6.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五、房地产买卖 434(一)一般规定 434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2001.8.15) 434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1.8.15) 439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4.4) 44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02.10.31) 448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实施若干规定(2003.4.23) 461关于印发《实施<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补充规定(一)的通知 (2003.6.24) 465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 (1997.4.30) 468关于商场和办公楼分割转让问题的通知(2004.1.9) 479(二)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 48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3.24) 481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2000.1.1) 487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 (2000.6.13) 50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2002.3.1) 500建设部关于降低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2002.3.6) 501商业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管理暂行规定(1995.7.31) 501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1999.9.30) 503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1998.5.9) 50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2003.6.5) 510保险公司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2000.12.20) 513(三)商品房面积与价格 513《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1995.12.1) 513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3.27) 515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1992.8.10) 516(四)房屋买卖 5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3.24) 519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1999.4.19) 523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1.31) 525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 (1995.6.4) 527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1997.9.26) 531市政府批转市计委等六部门关于本市内外销商品住房并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1.7.16) 535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商品房预售应达到的工程进度标准的批复(2000.9.18) 537关于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新标准的通知(2000.11.29) 537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2001.2.26) 539关于预售商品住房交付时建筑面积增减处理办法的通知 (2002.5.27) 540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3.3.25) 541关于印发上海市房屋建设工程转让试行办法的通知(1998.7.31) 542关于房屋建设工程转让不再单独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7.8) 544(五)房地产广告中介机构规定 545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6.12.30) 545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2002.3.25) 548关于在房地产销售广告中标注忠告性用语的通知(2002.6.4) 549550(2001.7.23)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1.12.18) 554城市房地产市场估价管理暂行办法 (1992.9.7) 557关于转让国有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问题的通知(1995.6.23) 560国家计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明确国有资产评估中房地产评估收费问题的通知 (1996.8.22) 560 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2003.3.4) 561六、房屋租赁、抵押 563(一)房屋租赁 563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5.5.9) 563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2000.12.7) 569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 (2000.7.1) 570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意见(一)(2000.6.27) 576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意见(二)(2000.6.28) 579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废止商品房预租等房屋租赁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01.1.22) 583(二)房屋抵押 58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1997.6.1) 583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2000.5.16) 590建设部关于重申房地产抵押登记必须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紧急通知(1996.7.18) 592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2000.1.1) 593关于贯彻《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若干问题说明 (1995.1.19) 607七、房屋拆迁 609(一)一般规定 609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6.13) 609(二)拆迁工作管理 613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1991.7.4) 613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的通知(1993.1.18) 614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1993.12.1) 615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3.12.1) 616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2004.1.1) 617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2001.10.29) 620关于印发《上海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2.2.5) 631上海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定(2002.2.24) 631(三)相关司法解释 63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 (1996.7.24) 634八、房产管理 635(一)房屋权属管理 635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1997.10.24) 635建设部关于颁布全国统一房屋权属证书的公告(1997.11.12) 638建设部对“关于适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1998.1.1) 639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2001.8.29) 639建设部对“关于适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1998.1.1) 645 (二)物业管理 645物业管理条例(2003.6.8) 645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3.6.26) 654655(2003.6.26)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规程》的通知(2003.6.26) 660业主大会规程(2003.6.26) 66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2000.1.1) 666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1994.3.23) 667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3.11.13) 669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1997.5.28) 672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地资源局关于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若干意见的通知(2003.9.9) 679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 (2003.8.20) 679关于本市居住房屋交易期间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等问题的通知 (2002.8.5) 681九、房地产税费规定 682(一)一般规定 68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1986.9.15) 68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1951.8.8) 68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0.9.1) 68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2003.7.15) 685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2000.3.24) 686(二)土地税费规定 68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1988.9.27) 68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995.1.27) 687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10.24) 690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 (1989.12.21) 692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 (1992.9.21) 693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和"经济权益转让"税目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1990.8.28) 694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1996.1.10) 695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1995.5.25) 696转发财政部《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及本市的补充规定(1995.7.14) 698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及本市具体补充规定(1995.12.4) 699 关于贯彻实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补充规定(1995.11.13) 700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具体征收问题的规定(1997.3.28) 701(三)契税规定 70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1997.7.7) 70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1997.10.28) 70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征收中几个问题的批复(1998.5.29) 70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1999.6.3) 70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或租赁房屋使用权是否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1999.7.8) 70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抵押贷款购买商品房征收契税的批复(1999.9.16) 70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2000.11.29) 708税务总局关于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应退还已征契税的批复(2002.7.10) 70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项目换土地等方式承受土地使用权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2002.12.18) 70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 (2003.8.20) 7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变动导致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更名登记不征契税的批复 (2002.8.16) 711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若干意见(1997.12.31) 711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问题的批复(2002.3.19) 712713(2001.6.6) 关于动拆迁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征免契税问题的通知.(四)所得税规定 7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2001.4.6) 7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2001.12.20) 7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3.7.9) 716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12.2) 719(五)营业税规定 72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2001.4.19) 7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房地产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通知(1994.4.7) 722关于营业税增设"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和"经济权益转让"税目的通知(1990.8.22) 72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1996.11.22) 7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发房地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1994.12.6) 7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房地产经营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1996.12.12) 724(六)外资企业税费规定 7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9.12.21) 724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房地产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0.3.8) 725。
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

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本旨在提供房地产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从业者提供参考和指导。
以下是对房地产行业主要法律法规的详细介绍。
一、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
它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制度,以及土地收储、划拨、出让等土地交易活动的程序和要求。
1.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出让合同既为房地产行业的经营者,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是必不可少的。
了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相关规定,包括出让程序、条件、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对进行土地开发和建设是非常重要的。
2.土地征收与补偿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土地征收和补偿是不可避免的。
知识土地征收的法律规定和补偿的标准,有利于合理处理与被拆迁户的关系,保护开发商和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国家对城市房地产市场进行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旨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秩序,保护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合法权益。
1.商品房预售与开发商资质要求商品房预售是房地产市场的一项重要活动。
了解商品房预售的程序、合同签订要求和开发商的资质要求,有助于避免购房纠纷和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2.商品房交付与质量保证房地产开发商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交付房屋,并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了解商品房交付和质量保证的法律规定,有利于购房者维护自身权益。
三、房地产税法房地产税法是我国对房地产进行税收管理的法律法规。
了解房地产税法的规定,有助于房地产企业合规经营,避免税收风险。
1.房产税的计算方法与纳税义务房产税是对房地产所有权人对其房产支付的地方税。
了解房产税的计算方法与纳税义务,有助于房地产企业规划税务筹划,减少税收负担。
2.房产税的税务登记与申报房地产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房产税的税务登记和申报程序,以确保合规经营,避免罚款和法律风险。
【附件】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2.房产交付验收标准范本3.房地产项目立项申请表格4.房地产税申报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房地产法律法规

房地产法律法规【房地产法律法规】【第一章:房地产行业管理法规】1.1 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1.1.1 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办法1.1.2 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1.1.3 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管理办法1.1.4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管理办法1.1.5 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管理办法1.2 房地产经纪管理法规1.2.1 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1.2.2 房地产经纪信息发布管理办法1.2.3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办法1.2.4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管理办法1.2.5 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本1.3 房地产交易管理法规1.3.1 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1.3.2 房地产交易合同范本1.3.3 房地产交易评估师管理办法1.3.4 房地产交易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1.3.5 房地产交易监管办法1.4 房地产物业管理法规1.4.1 房地产物业管理条例1.4.2 房地产物业管理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1.4.3 房地产物业服务合同范本1.4.4 房地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1.4.5 房地产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房地产开发法规】2.1 房地产开发用地法规2.1.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管理办法2.1.2 自然资源出让合同样本2.1.3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2.1.4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2.2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法规2.2.1 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2.2.2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办法2.2.3 建筑物竣工验收管理规定2.2.4 房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2.2.5 房屋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2.3 房地产开发销售法规2.3.1 房屋销售管理办法2.3.2 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办法2.3.3 房屋销售合同样本2.3.4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2.3.5 商品房销售明示标价与实际销售价格比例管理办法【第三章:其他相关法律法规】3.1 建设工程法规3.1.1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3.1.2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3.1.4 建设工程违法行为处理办法3.1.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3.2 土地法规3.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法3.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 3.2.4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3.2.5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办法3.3 城市规划法规3.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3.3.2 城市规划用地管制规定3.3.3 城市建设地块竞买招标政策3.3.4 城乡规划管理办法3.3.5 城市绿地管理办法【附件】(此处列出附件名称及对应目录)【法律名词及注释】1. 房地产开发资质:指开发商在开发房地产项目时,需具备的相关资质。
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汇编

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汇编一、土地管理法规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转让的管理办法,包括出让程序、土地评估、竞买方式等。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办法,包括承包周期、流转管理、土地调查评估等。
3.城市房地产用地出让与租赁管理办法根据城市发展需要,规定了城市房地产用地的出让与租赁的管理办法,包括用地范围、出让程序、租赁合同等。
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法规1.城市规划法根据城市发展需要,规定了城市规划的管理办法,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2.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办法根据农村发展需要,规定了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管理办法,包括防止乱占乱用土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等。
三、房地产开发管理法规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管理办法,包括规划验收、工程规划变更等。
2.开发企业资格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格的管理办法,包括资格认定、违法行为处理等。
四、房地产销售管理法规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商品房销售的管理办法,包括交付标准、购房合同、买房权益保护等。
2.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住房租赁的管理办法,包括租赁合同、租金支付、租赁期限等。
五、房地产房屋拆迁管理法规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办法,包括补偿标准、安置政策、征地程序等。
2.农村集体土地黄标车拆除管理办法根据农村发展需要,规定了农村集体土地黄标车拆除的管理办法,包括拆除计划、补偿安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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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权年限:2.土地使用权转让:3.土地使用权期满或收回:4.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续期问题5.房地产广告:6.预售商品房的条件:7.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订立的预售合同是否有效:8.销售代理:9.预订款:10.定金:11.商品房现售的条件:12.不得重复销售:13.房屋平面图及尺寸误差:14.签约时同时签订物业合同:15.计价方式、销售面积、分摊及面积误差的处理办法:16.明示法规和合同:17.规划变更:18.样板间:19.合同备案:20.延期交付房屋或迟延支付房款:21.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和调整:22.惩罚性赔偿:23.两书:24.现场施工管理:25.建筑噪声:26.空调器、冷却塔等环境噪声:27.竣工验收及备案:28.房屋的转移占有及风险转移:129.产权登记:30.抵押及抵押登记:31.按揭中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解除权:32.担保按揭合同的解除权:33.质量责任:34.测绘单位及测绘人员的责任:35.房屋建设质量保修36.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37.房产测绘收费问题:38.契税:39.印花税:40.公共维修基金:41.物业收费:42.物业收费明码标价:43.空置房的交费:44.业主公约及临时业主公约:45.物业招投标:46.前期物业服务合同:47.物业管理用房:48.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49.业主的权利与义务:50.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51.装修活动的噪声管理:52.住宅室内装修:21、土地使用权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土地使用权转让:《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五条房地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四十二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3、土地使用权期满或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
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第四十二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
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续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3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5、房地产广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商品房预售广告中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文号。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九条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六条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必须载明以下事项:(一)开发企业名称;(二)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三)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广告中仅介绍房地产项目名称的,可以不必载明上述事项。
第七条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4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第八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
第九条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第十条房地产中表现项目位置,应以从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
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第十一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十二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面积的,应当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
第十三条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
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第十四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
第十五条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十六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第十七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
第十八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人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业的承诺。
第十九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二十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资产评估的,应当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应当真实、准确,表明出处。
6、预售商品房的条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5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7、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订立的预售合同是否有效:6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8、销售代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六条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第二十八条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应当向中介机构出具委托书。
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商品房购买入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9、预订款:《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0、定金:7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11、商品房现售的条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