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医疗器械分类和监管机构医疗器械根据其安全风险分为I、II、III类,监管机构分别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医疗器械注册和备案医疗器械必须经过注册或备案才能上市销售和使用。
注册资料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单位、适用范围、性能特点等。
备案资料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单位、适用范围等。
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四、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单位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不得生产和销售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
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产品质量。
经营单位应遵守医疗器械的特殊管理规定,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医疗器械采购和使用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购和使用医疗器械,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管和检测,及时处理医疗器械的异常情况。
六、医疗器械质量监督国家和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定期抽查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单位,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
对发现的医疗器械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
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包括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事故和损害。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处理。
有关部门应对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八、医疗器械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医疗机构应接受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九、医疗器械法律责任对违反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等。
医疗器械制度职责规程

医疗器械制度职责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器械制度,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医疗器械管理工作,适用于所有从事医疗器械行业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医疗器械制度是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等单位建立、实施和监督的制度。
第四条医疗器械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医疗器械的质量和效力。
第五条医疗器械制度的原则是科学合理、安全有效、公开透明、责任明确。
第二章医疗器械生产单位的职责第六条医疗器械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第七条医疗器械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均受到有效监控。
第八条医疗器械生产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要求标注产品的标识和说明书,并确保产品合法合规。
第九条医疗器械生产单位应当进行严格的产品质量把关,确保生产出的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条医疗器械生产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过程技术支持。
第三章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的职责第十一条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展合法合规的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器械采购管理规范,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进货验收制度,确保所进货的产品质量合格。
第十四条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能及时解决。
第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产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四章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职责第十六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培训,确保人员能够正确使用医疗器械。
第十七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的保养维修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的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器械库房管理规范,确保医疗器械的存储、使用、管理符合要求。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管理,保障患者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器械管理指对医疗器械从生产到销售、使用的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医疗器械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医疗器械的使用效果,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疗器械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科学管理,依法合规。
第五条医疗器械管理的主体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相关监管部门以及患者及其家属等相关人员。
第六条医疗器械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医疗器械生产与经营,医疗器械使用与维护,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管理,医疗器械市场监管等。
第二章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第七条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是指对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从事医疗器械相关活动之前必须进行的登记备案程序。
第八条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的基本要求包括:经过合格评估、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技术标准、质量控制体系健全等。
第九条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的程序包括:申请、评估、审核、颁发证书等。
第十条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的内容包括:医疗器械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志等。
第三章医疗器械生产与经营第十一条医疗器械生产与经营是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从事相关活动的过程。
第十二条医疗器械生产与经营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医疗器械生产与经营的要求包括: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生产许可证范围进行生产、经营,生产企业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等。
第十四条医疗器械生产与经营的主要程序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控制、成品检验、产品包装、销售渠道建立等。
第十五条医疗器械生产与经营的主要责任人包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负责人等。
第十六条医疗器械生产与经营的违法行为包括:无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未按法定程序进行备案等。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大全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大全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性,提高医疗质量,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的所有医疗器械的选择、采购、接收、使用、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实施的原则是“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患者利益至上”。
第四条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医用器械安全可靠、有效使用、按规定维护和保养。
第二部分:医疗器械的选择和采购第五条医院将根据需要制定医疗器械的需求计划,并向相关部门提出采购申请。
第六条医院应当在医疗器械的选择和采购过程中,遵循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严格审核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
第七条医院应当组建医疗器械采购评审委员会,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医疗器械提供的样品和相关资料进行评审。
第八条采购评审委员会根据医疗器械的性能、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最佳供应商和合理采购价格。
第三部分:医疗器械的接收和验收第九条本医院接收医疗器械应当指派专人进行,接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接收人员应当检查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文件等是否完好,并核查所收到的医疗器械是否与采购文件一致。
第十一条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接收人员应当按照要求进行验收,包括性能测试、安全风险评估等。
第四部分:医疗器械的使用和维护第十四条医疗器械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说明书和相关规定使用和保养医疗器械,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五条医疗器械使用人员应当参加相关培训,熟悉医疗器械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测和性能验证,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对于有缺陷或损坏的医疗器械,使用人员应当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进行报废或修复。
第五部分:医疗器械的报废和处理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器械报废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报废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九条医疗器械报废应当由专人进行,报废人员应当填写报废记录,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报废原因等。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本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器械的购入、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的医疗器械管理工作,涵盖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
所有医疗器械管理工作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2. 医疗器械购入管理2.1 购入程序2.1.1 医疗器械的购入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医疗机构的采购政策。
2.1.2 在购入医疗器械前,需进行市场调研和比较,制定购买计划和采购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2.1.3 医疗器械的采购须经过招标或询价等程序,确保合理、公开和公正。
2.2 供应商管理2.2.1 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需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符合质量要求。
2.2.2 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医疗器械的品牌、型号、规格和数量等详细信息,并约定交货时间、价格和支付方式等条款。
2.2.3 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需进行验收,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2.3 医疗器械库存管理2.3.1 医疗器械的库存管理应按照物资管理制度进行,确保库存数量和质量的准确记录和及时更新。
2.3.2 库存中的医疗器械应定期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3. 医疗器械使用管理3.1 医疗器械的保管和使用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熟悉医疗器械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确保正确使用医疗器械。
3.2 医疗器械的使用应按照器械说明书和相关规程进行,不得超出使用范围和使用期限。
3.3 医疗器械的使用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方便追溯和统计。
3.4 医疗器械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器械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确保器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3.5 医疗器械的维修和保养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方便追溯和统计。
4. 医疗器械报废管理4.1 医疗器械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报废,并进行记录和销毁。
4.2 医疗器械报废的程序和标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
器械医疗管理制度

器械医疗管理制度器械医疗管理制度器械医疗管理制度1一、按出库凭证依次复核出库医疗器械实物,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标志清晰,把好医疗器械出库关。
二、对发出的`医疗器械,复核员要凭单认真核对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等。
坚持“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确认无误后,发货员、复核人在出库单上签字,以防错发。
三、建立医疗器械出库复核记录,包括:出库日期、购货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数量、质量状况、发货员、复核员等,医疗器械出库记录应保存到有效期满后二年或保质期满后二年。
四、复核过程中发现包装破损、污染或其他质量问题的医疗器械,应拒绝出库。
五、医疗器械出库后,如对帐时发现差错,应立即追回或补损,如无法立即解决的,应填写查询单联系,并留底立案,认真处理。
器械医疗管理制度2(一)物资供应应急保障1、国家规定的工作以外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1)因国家规定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全国各行各业均放假,因此临床临时短缺的应急医疗器械只能依靠各科室及医疗设备科库存备用物资。
各临床科室应根据本学科专科特点,就可能发生节假日应急短缺的物资列出清单(区分科室备存和医院备存),报上级主管部门(医务科、护理部)审核,报院领导批准。
(2)医疗设备科根据医院批准的上述清单,进行采购备存。
医疗设备科在医院总值班和医院通讯上留有联系电话,遇紧急情况时,临床科室可通过医院总值班通知或直接通知有关人员开库领取。
(3)对于抢救情况发生概率高的临床科室,应长期备有用于抢救的`医疗器械物资。
使用科室要定期检查这类物资的有效状况。
2、上级发出重大疫情通知(1)当医院收到上级机构发出重大疫情通知后,院医务科应根据疫情状况及时通知医疗设备科,以便在最短时间内做好应急物资准备。
(2)在整个疫情期间,医疗设备科负责人、采购员、仓库管理员每天24小时必须开通联系电话。
(二)工程技术应急保障1、国家规定的工作以外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1)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工程技术保障部实行全年每天24小时值班制,临床科室遇有紧急情况可通过医院传达室通知值班工程师。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在⽣活中的使⽤越来越⼴泛,制度是在⼀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编帮⼤家整理的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家⼀起来看看吧。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 1.⽬的:为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民健康,安全,制定本项制度。
2.范围:适⽤于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作。
3.责任:采购员 4.内容: 4.1医疗器械的购进必须坚持“按需购进,择优购进”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
4.2采购员必需从具有⼯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
4.3采购的国产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产制造认可表,同时该产品必须是在供⽅《医疗器械⽣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范围内。
必要时对产品和企业质量体系进⾏考察。
4.4采购的进⼝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同时该产品必须是在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范围内。
4.5⾸次经营的品种应建⽴质量审核制度。
质量审核包括:索取产品技术标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并建⽴采购合同档案。
4.6采购员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得购进过期,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的医疗器械。
4.7购进的医疗器械要有合法票据,并建⽴完整,真实的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
4.8企业须将所有经营品种的产品资质以及其供货⽅的资质,制作⽬录并形成档案,妥善保存。
定期还需核对资质的有效性,及时更新。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2 物业管理与维修科是总务处仓库管理的主管部门。
各科室、中⼼是材料领⽤及使⽤的监督部门。
仓库保管员是维修耗材进出库的具体管理⼈员。
⼀、维修耗材⼊库规定 (⼀)维修耗材采购回来后⾸先办理⼊库⼿续。
医疗器械制度

医疗器械制度医疗器械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销售和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加强国家医疗器械行业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疗器械,是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以及对人体结构或功能的改变的产品,包括医疗器械的配件、附件和相关服务。
第三条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销售和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第四条国家将加强对医疗器械行业的全面监管,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医疗器械科研机构和企业的技术创新,积极推动医疗器械行业发展。
第二章医疗器械研发第六条医疗器械研发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研发体系,加强研发团队的建设,提高研发能力和水平。
第七条医疗器械的研发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安全、有效和质量可靠。
第八条医疗器械研发机构应当进行临床试验,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医疗器械研发机构应定期向国家医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研发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医疗器械研发机构应保护知识产权,加强技术保密措施。
第三章医疗器械制造第十一条医疗器械制造企业应具备生产医疗器械的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
第十二条医疗器械制造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可靠。
第十三条医疗器械制造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生产,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医疗器械制造企业应加强对原材料和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可靠。
第十五条医疗器械制造企业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意见。
第四章医疗器械销售第十六条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应具备销售医疗器械的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
第十七条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从生产企业处取得相关产品的销售许可证。
第十八条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应加强对医疗器械的存储、运输和销售过程的管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必须向用户提供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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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在医疗器械使用前,严格遵循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
一、医院采购医疗器械,要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进行索证。
凡证件不齐者,一律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二、医疗器械投入使用前,必须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标签标识,建立真实完整的记录,记录应包括供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产品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购进数量、购进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等。
三、根据采购计划、进货发票或送货单,对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供货单位、数量、日期等逐项核对、清点。
如有不相符或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严禁投入临床使用。
四、医疗器材投入使用前要进行严格的检查。
其中:1、外包装检查:包装、密封等是否牢固;外包装上的中文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包装注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准文号、规格型号、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等是否清晰齐全;有关特定储运图示及使用的包装标志是否清晰。
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2、内包装检查:医疗器械内包装应完整、无破损、无污染、无变形、封口应严密。
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设备科工作职责制度1、负责医疗设备、医用耗材日常使用的监管和年度采购计划的审核、上报。
2、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验收、维修、保养、培训、等工作。
3、负责全院医用耗材的计划汇总、审核、论证及库房验收和领用等工作。
4、负责医疗计量仪器的定期强制检定工作。
5、医疗设备的保养、维修,保证处于正常状态。
6、负责组织大型设备购置的可行性论证,并按照法规进行配置许可。
7、负责对接省、市、区的卫计、环保、药监、质监等监管部门的事务性工作。
设备科科长职责1)在院长和分管院领导的指导下主持开展设备科的全面工作,建立健全医院医疗设备、卫生耗材管理的各种制度、人员职责及工作流程,以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卫材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组织对全院医疗设备、卫生耗材的管理工作。
3)协调科内、外各种工作关系,组织安排科室有关人员进行全院医疗设备日常维修、保养、报废及计量检定等工作。
4)负责对医疗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
负责对全院医疗设备进行档案管理和计量管理。
5)负责组织科内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全科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6)检查了解各科室对医疗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组织全院临床医技使用科室的医疗器械、卫材的培训管理工作,督促使用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充分发挥仪器的使用效能。
8)组织有关人员对购入的国内外贵重设备、仪器验收工作9)组织全院医疗器械使用维护管理以及卫生耗材使用情况的检查。
10)负责组织医院各科室生命急救类设备运行调配工作。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耗材保管员职责1.在科长领导下,负责对全院的耗材保管工作。
2.负责每月耗材购进计划汇总;3.负责耗材在库管理、库存量监控和库房盘点;4.负责耗材的验收, 发放工作;5.负责应急物资的管理;6.严格把控送货单,出库单,发票的一致性,办理耗材出库手续;7.统计各科耗材领用支出;8.严格按照出库单核对实物,保证出库单与实物一致;9.及时将医用耗材发放到出库单上的指定科室;10.与出库科室现场核对所送医用耗材并签字确认;11.收集日常科室对医用耗材的反馈信息,并告知科长汇总;12.每月对科室耗材进行抽查;13.及时完成科长交办的临时工作;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全院医疗器械设备的维修工作由设备科负责完成,未经设备科技术人员同意,禁止私自拆修。
2.常规医疗器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使用科室负责,由专人进行操作。
3.贵重、精密、大型医疗设备,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设备科,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4.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时要认真填写好维修使用登记手册,认真做好设备故障、维修、维护等记录。
5.使用科室要按规定做好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定期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6.医疗设备应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上机。
7.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计量设备的年度校验,对校验不合格的医疗设备及时维修,维修后仍无法满足临床科室需求的医疗设备,强制报废。
8.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处理,维修完毕,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维修记录,并由使用科室签字认可。
9.医疗器械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时,临床科室要认真、清晰、及时地填写维修单,写明故障现象,及时报修设备科技术人员修理,临床科室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10.医疗设备的修理,力求在院内进行,如必须外送修理或外请公司修理,须经设备科科长批准,使用科室及他人不得擅自外送修理,贵重医疗器械设备应报院领导批准后可外送修理。
11.对无法解决的或疑难的故障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12.对急救设备的维修,维修人员应积极抢修,保证临床第一线需要。
13.对保修期内或购置保修合同的设备,要掌握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及时与保修方联系,对维修结果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设备保养、维护、巡检下查/监督制度:1.设备保养1.1 使用科室应做好本科室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安排专人负责。
日常保养内容包括:表面清洁除尘、检查是否运转正常、零部件是否完整以及基本参数校正等。
1.2除日常维护保养外,医疗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由设备科维修工程师或仪器设备的生产经营厂商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实施。
1.3维修工程师对大型医疗设备(百万元以上设备和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如呼吸机、除颤仪等)要做到一年两次维护保养,详细做好相关维修记录,科室签字确认后存档。
2.设备维护制度2.1使用科室对设备的日常维护完成后,如未发现异常,可用于临床科室,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设备科处理。
2.2大型、计量、特种及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维护完成后,须经过设备试运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于临床。
3.设备巡检下查和监督制度巡检人员师应对责任范围内的使用科室医疗仪器设备进行1次/月巡检,并做好相关巡检记录,内容包括:1)设备的安全隐患、故障,当发现安全隐患、故障时,应立即通知使用科室停止该设备的使用,同时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清除隐患。
2)设备使用人员是否正确维护保养设备,使用人员设备操作情况,发现医疗设备操作不当或未正确保养设备时,应及时进行纠正与培训。
设备报废制度1.凡使用期满、功能性能严重落后,不能满足设备使用要求或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无法修理(或无维修价值)的医疗设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2.医疗设备的报废,须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设备报废原因,经医疗设备技术人员鉴定,报经设备科,财务科和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1)医疗设备5万以下报废设备由设备科维修人员负责鉴定,报设备科财务科审查,院长批准。
2)医疗设备5~50万(含50万元设备)经设备维修人员和设备售后维修工程师讨论后给出鉴定意见,并填写设备报废鉴定表,报设备科,财务科审查,院长批准。
3)医疗设备50万元以上设备由医院组织专家、维修组人员进行鉴定,报设备科财务科审查,院长批准。
3.建立各种医疗仪器报废资料,仪器设备报废资料内容包括:1)报废原因,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价值、生产广商、购买日期、使用科室、使用年限。
2)《评价鉴定意见表》,包括设备名称、型号、价值、技术性分析(技术落后程度)、现存在的故障情况、有无修理和技术改造的必要、修理或技术改造的方案、费用等栏目。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耗材管理制度1.国产一次性无菌医用耗材,要查验每箱,每包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时效日期以及灭菌方法。
进口产品应有灭菌日期和时效日期等中文标示。
2.一次性无菌医用耗材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厘米,距墙壁≥10厘米;不得将包装破损、实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3.发放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发放、使用,并及时报告设备科,不得自行做退、还或处理。
4.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科相应规定,做好一次性物品的全程管理,严格一次性无菌医用耗材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一对一更换。
5.定期对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并向设备科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设备科库房管理制度1.医用物资验收制度1.1购进的医疗物资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手续和程序进行,严格把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退货或换货索赔。
医疗物资到货后必须向库管提供到货物资清单。
1.2供货公司应按医院规定先将所送货物放置到待检区等待验收。
1.3购进的医疗物资有效期必须符合要求方可入库。
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货或换货索赔。
(有效期在3个月以内的送达医院不低于1个月、半年以内的不低于2个月、半年以上的不低于3个月)1.4验收合格的医疗物资必须有库管签字方可有效。
1.5对于紧急购置、不能够按常规程序验收的医疗物资,可以简化手续,或先使用、事后补办验收手续,但必须由设备科、主管院长、院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
1.6新进医用耗材,需科长签字确认后,设备科库管给予验收。
1.7质量验收应按生产厂商提供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按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参数、功能配置、性能指标逐项验收;对大型医疗设备的技术质量验收,应由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结果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技术档案保存。
2.耗材入库制度1)所有医疗物资必须验收后入库,非特殊、紧急情况严禁供货商直接将医用耗材交送使用科室。
2)库管人员应严格执行入库耗材验收制度,按《入库验收单》所要求内容认真验收登记。
若验收不合格或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立即报告设备科科长处理。
3. 耗材出库制度1)业务科室必须确定医用物资的专人申领,专人负责保管,严格交接手续。
2)设备科库房根据各业务科室申请对外发放医用物资。
3)各业务科室由专人负责领用医用物资,专人负责保管,确定无误后,在出库单上签字。
4)库房物资遵循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5)如遇紧急情况,可先口头告知设备科科长,同意后可先领取医用物资随后办理相关手续。
6)库管禁止未经科长同意,将医用物资擅自借出。
4.盘点制度1)每半年进行库房盘点,主要由库房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共同根据库房基本物资种类及数量为基准核对库房物资并双人签字确认留存。
2)对不合格医用物资放置到待处理区。
3)对库房盘点后出现问题的医用物资列出清单交设备科领导。
4)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处理不合格医用物资。
5.销毁制度1)医院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环境,要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防止流入社会引起公害。
2)科室对每日使用的一次性耗材,按照规定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