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第一部分
个人所得税法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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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 是( )。
3.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 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 得税。
4.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 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 营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比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一)个人将其所得用于公益救济性 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 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 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 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 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二)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和经国务 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资 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 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 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可以全额 在下月或下次或当年计征个人所得税时, 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 得结转抵扣。
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
【政策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 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 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 所得税;超过部分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个 人领取一次性收入时,按政府规定缴纳的住房 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 保险费可予以扣除。
第6章个人所得税

住所标准:习惯性住所在中国
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
居住的个人
居住时间标准:居住满一年
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
境的,不扣减日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 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外籍人员、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 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 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 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①[全年一次性奖金- ( 2000-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12 ②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 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 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 放奖金的,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
五、纳税期限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 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 申报表。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 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 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 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 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 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 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 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 表。
第13章 个人所得税法.pdf

第十三章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个人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范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制定、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2008年2月18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埘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个人所得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最早产生于18世纪的英国。
很多国家个人所得税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超过了其他税种,成为政府重要的财政收入。
二、个人所得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最早诞生于英同。
18世纪末英国由于与法国交战致使财政吃紧,而作为当时主要税收收人来源的消费税和关税都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有人提议向高收入者征收所得税。
1799年英国开始丌征个人所得税。
然而战争一结束,认为个人所得税侵犯隐私和个人权利的言论就占据了上风,个人所得税被停征。
直到1 842年,英国财政部门才又一次让议会和民众信服个人所得税的必要性,重新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
随着现代国家的发展,公共财政的建立,国家机构日益膨胀,同家担负起越来越多的公共职能,相应地对于财政收入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增加。
个人所得税在20世纪被世界上大多数围家所采纳,已经成为许多发达国家税收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缓解贫富悬殊、促进社会稳定、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的作用也得到了公认。
它也被称为经济调节的“内在稳定器”。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形势下对外经济往来、对外经济技术文化交流和合作的需要,为了维护国家的税收权益和保障外籍人员的合法权益,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并同时公布实施。
第16讲_个人所得税法(1)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五章习题强化课程目录:一、本章命题常规二、本章新增易考知识点三、本章重要考点示例四、跨章节知识点组合一、本章命题常规本章是《税法》考试比较重要的一章,平均分值约为10分。
本章可命制各种题型。
在主观题方面,既可以单独出计算题,也可以和其他税种综合出计算或综合题。
二、本章新增易考知识点1.增加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
【例题·多选题】境内工作期间按照个人在境内工作天数计算,在境内工作的天数包括()。
A.境内实际工作天数B.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外享受的公休假、个人休假天数C.境内外接受培训的天数D.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答案】ABC【解析】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
2.增加多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调整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例题】兰伯特为境内无住所个人,是甲国A母公司派至中国子公司的一名产品质量专员(非高层管理人员),同时为母子公司工作,2020年3月来华,短期从事质检工作,4月,兰伯特先生的境内工作时间是18天,境外工作时间是12天。
其取得的当月工资收入(折合人民币):境内工作期间,甲国A公司支付1万元,中国子公司支付2.8万元;境外工作期间,甲国A公司支付3.5万元,中国子公司支付2万元。
计算兰伯特4月境内工资薪金收入额。
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1+2.8+3.5+2=9.3(万元)境内支付工资薪金数额=2.8+2=4.8(万元)当月境内工作18天,4月公历天数30天。
第一部分个人所得税热点知识

一、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 个人所得税相关事项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指: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 业、合伙企业;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登记成立的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登记成立的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率和速算扣除数; 补差额是如发放奖金当月工资薪金低于3500元时,将全年
一次性奖金减去“3500元与当月工薪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 个月,再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
一个注意就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一个纳税人,奖金 的计税方法只能够采用一次。
〔三〕例题 2021年12月3日,韩先生取得工资3400元,同
〔二〕政府特殊津贴、科学院院士津贴、资身院士津贴 〔三〕独生子女补贴 〔四〕托儿补助费〔国税发【1994】89号〕 〔五〕其他补贴、津贴
1、误餐补助: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 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 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 标准领取的误餐费〔财税字【1995】82号〕
2、单位为个人负担的通讯费: 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因公需要〕负担通讯费
采取全额实报实销或限额实报实销局部的,可不 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为个征个人所得 税。〔京地税个【2002】116号〕
3、生育津贴免税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规定:
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 所得和其他所得,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 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个人所得税政策讲解

(一)是否存在少报收入的情况
4、单位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 对用车人给予各种形式的补偿是否按规定扣税
文件依据:国税函[2006]245号文 (1)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 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 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对用车人给予各种形式的补偿:直接以现金形 式发放,在限额内据实报销用车支出,单位反租职工个 人的车辆支付车辆租赁费(“私车公用”),单位向用 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等。
(一)是否存在少报收入的情况
5、单位为员工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 险以及其它商业保险是否按规定代扣税
文件依据: 财税[2005]94号文、国税函〔2005〕318号文、粤地 税发〔1999〕56号文
(1)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 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对离退体职工取得的该笔所得,应单独作为一个 月的工资、薪金收入,按税法规定计征 个人所得税。 (3)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 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一)是否存在少报收入的情况
6、发放实物是否计入个人应税收入
文件依据:实施条例、财税[2007]13号、财税[2008]83号 (1) 购入:按购买价格确认收入
(2)自制:按成本
(一)是否存在少报收入的情况
7、安排旅游是否计入个人应税收入
文件依据: 财税[2004]11号 单位以培训班、研讨会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旅游费 用支出应并入个人当期工资收入计算扣缴税款。
(一)是否存在少报收入的情况
8、退休人员返聘是否按规定扣缴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5年修订)-国务院令第4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5年修订)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第三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前款所说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第四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第五条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六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个人所得税法

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介绍
4、住房贷款利息
前提:首套房贷款(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 扣除金额:每年固定金额12000元(1000元/月) 期限:20年(从2019年开始起算,超过20年的以
20年为限,少于20年的截止到还清期)
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介绍
5、住房租金
根据不同的城市设定可扣除金额,分1500元/月, 1100元/月,800元/月三档。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超过35000元至560000元的部分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税率 (%)
3 10 20 25 30 35 45
新个人所得税法
*、专项扣除的内容:
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个人所负担部分)
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三种分摊方式:一是平均摊;二是约定摊;三是老
人指定摊。约定摊和指定摊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指 定摊效力优先于约定摊。
新个人所得税法
*其他扣除:
职业年金: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 4%标准内的部分可以扣除。
商业健康保险: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 康保险并取得税优识别码,不超过200元/ 月标准。
可选择由一方扣除1000元,也可夫妻两人每 人扣除500元。
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介绍
2、继续教育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 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期限:不超过48个月的以实际为准,超过48个月的 以48个月为限。
纳税人接受技能、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 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年3600元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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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三类11个 税目(掌握)
• (一)工资薪金所得: • 1、内涵: 任职或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 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非独立劳动所得 • 2、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的收入,不纳个税, 4项. (1)独生子女补贴; • (2)副食品补贴; • (3)托儿补助费; • (4)差旅费津贴 误餐补助.
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了解)
•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 单位、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二)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 源地。 (三)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 来源地。 (四)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 让所得,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五)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 机构、组织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 【例题1· 单选题】某画家2006年8月将其精 选的书画作品交由某出版社出版,从出版 社取得报酬10万元。该笔报酬在缴纳个人 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2007年) • A、工资薪金所得 • B、劳务报酬所得 • C、稿酬所得 •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答案】C
• 【例题3· 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 定,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 居民纳税人的是( )。 • A、外籍个人甲2007年9月1日入境,2008年10月 1日离境 • B、外籍个人乙来华学习180天 • C、外籍个人丙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12月 31日离境 • D、外籍个人丁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11月 20日离境 • 【答案】C • 【解析】对于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必须要在中国 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临 时离境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 90日的,才能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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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张某是一教师,本月有下列收入: 1 工资收入2000元; 2 校外一专题讲座收入1000元; 3 学校发的集资款利息2000元; 4 学校发的奖金1000元. 确定其中工资所得项目。
二、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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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为两类:纯生产经营所得、独立劳动所得 特殊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比照个体工商户纳税 . 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取得的所得. 个体出租车运营收入(有所有权): 1、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的收入, 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税征税。 2、个人出租车挂靠单位,并向挂靠单位交纳管理 费的,按个体工商户征税。 注意:个体工商业户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各项所得应分 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规定分开征税.
• 3 、内退问题:(2003新增) 内退的个人在内退后至法定退休年龄 之间从原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按“工 资、薪金所得”项目征个税,不能按离退 休工资对待。 • 4 、国有股劳动分红,按工资 薪金项目征税. • 5、出租车问题:无所有权的单车承包的营 运收入——工资薪金
• 6 、商品营销业绩奖励(实物 有价证券 旅游 活动等)对雇员——工资薪金; • 对非雇员——劳务报酬。 • 7、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 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 (二)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 •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 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 的非居民纳税人。 •
二、纳税义务
• • • • (一)居民纳税人:无限纳税义务 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收优惠:在境内无住所但居住的个人 1年以上而未超过5年的个人,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应全部依法缴 纳个人所得税,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仅就与境内有联系的部分纳 税,与境内没有联系的部分免税。 • 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以后的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 住满1年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 税。 • 【解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居民纳税人不适用上述规定。
• 住所标准: • 1、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 境内习惯性居住 • 2、习惯性住所,主要针对境内居住的中国公民。 • 居住时间标准: • 居住满1年是指虽无住所但在1个纳税年度(1月1日 -12月31日)内,在中国居住满365日,临时离境不 扣减在华居住天数。 • 临时离境,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 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
• 8、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各项免税之外的保 险金。
• 【例题· 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 得项目的是( )。(2008年) • A、年终加薪 • B、托儿补助费 • C、独生子女补贴 • D、差旅费津贴 • 【答案】A
• 【例题】下列个人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 得项目征税的有( )。 A.公司职工购买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B.集体所有制职工以股份形式取得企 业量化资产参预分配获得的股息。 C.内部退养的个人从办理内部退养手 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从原单位取得的收 入 D.出租车司机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
• 例3:职工张某2009年元月1日起承包本企 业招待所,承包合同规定,承包期内,不 改变企业名称,以原企业名称从事经济活 动,张某每年收取固定承包收益10万元。 2009年底,该招待所取得经营所得50万元。 问招待所和张某分别如何纳税。
四、劳务报酬所得
• • • • • • • • • 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独立劳动所得,共29项. 注意:与工资薪金的区别: ------工资薪金:非独立劳动所得,受顾主意愿支配; ------劳务报酬:独立劳动所得,由自己意志决定. 会计。专职会计:计薪金所得; 兼职会计:计劳务报酬所得。 审稿。区别稿酬所得。 本出版社专职:计薪金所得; 外社兼职:计劳务报酬所得
• 3、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 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在本单位的 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工 资、薪金所得; • 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 品取得的所得——稿酬所得 • 4、“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 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 的稿费收入——稿酬所得。
• • • • •
例2:个体户张某本月有下列收入: 1 生产经营收入10万元; 2 房屋出租收入1000元; 3 对外投资股息收入2万元. 确定生产得
• (一)未改变承包企业名称,仍以原企业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 • ------对经营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 • ------对税后利润视承包方式纳税: • 1 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的承包收入,按承包承租经营所 得纳税; • 2 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的承包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 纳税 • (二)改变承包企业注册登记,变更名称的, • ------对经营所得按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纳税. • 承包期内的工资收入,应一并计入承包承租所得计税
• • • • •
例4:张某是一教师,本月有下列收入: 1 工资收入2000元; 2 校外一专题讲座收入1000元; 3 稿酬收入2000元; 4 学校发的奖金1000元. 确定其中的劳务报酬所得项目
五、稿酬所得
• ①、个人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按稿酬 所得计税 • ②、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 书画所得:计“劳务报酬所得” ③、著作权使用权转让收入:区别于稿酬所得,按特 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税. • 注意:1、稿酬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稿酬所得强 调的是作品的“出版、发表”。 • 2、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应征 收个人所得税。
• 【例题2· 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有( )。 • A、在中国境内有习惯性住所的个人 •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 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 个人 • 【答案】AB • 【解析】选项AB属于居民纳税人,选项CD属于非居 民纳税人。
• 3、扣缴义务人: • 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和个人申报 纳税相结合的征收管理制度。 • 凡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 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 【例题1· 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 民纳税人,依据的标准是( )。 • A、境内有无住所 • B、境内工作时间 • C、取得收入的工作地 • D、境内居住时间 • 【答案】AD • 【解析】对纳税义务人居民和非居民身份的确定,税 法采用的是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主讲教师:熊英教授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 • • • • • • • • • 一 定义:是对个人的各项应税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 沿革: 1)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主要使用于外籍人员. 2)1986年,开征”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 主要对内适用. 3)1994年,合并三税,开征个人所得税,对内外统一适用. 4)全国人大于1999年8月30日、2005.10.27、2007.6.29、2007.12.29 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四次修订。 5)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一并缴纳个人所 得税. 6)2008年3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为2000元。 7)2008年10月9日起,对个人储蓄存款利息免税。 8)2011年9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另对 工资薪金、生产经营、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适用税率做了相应调整。
三、特点:
• • • • • (一)分类征收; (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 (四)计算简便; (五)采取源泉课税和自行申报相结合的 征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