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急救药品及物品管理制度汇编4篇

医院急救药品及物品管理制度汇编4篇1、设有急救药品及物品处,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及物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及物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及物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及物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及物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及物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二篇: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病区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医院临床抢救中迅速、及时、准确使用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我院根据科室特点,分别备用了一定数量的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制定制度如下:1、各科室急救必备的急救药品、器械须按要求配置,种类、数量、规格要保持一定基数,报护理部、药械科备案,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
2、根据急救药品、器械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分别定位存放、编号排列,标记明显。
3、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严格执行“五定”制度管理。
即定数量、定点安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
4、急救药品、器械的效期管理:(1)、护士领取急救药品时,要核对清楚,对于品名、规格、有效期、剂量等不清、标签不明或过期、变质的器械和药品,护士有权拒用。
(2)、存放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的外包装盒标签应完整、清晰,药品、器械的名称、规格、剂量、有效期等均应与外包装一致。
品名、规格不一致,不允许放置于同一药盒内。
(3)、急救药品、器械有效期不一致时,应标记于清点登记本上,以备核查。
摆放时,按有效期先后顺序存放,使用时按有效期先后顺序,按照近期先出、先进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出库使用原则使用。
抢救车药品物品管理制度(6篇)

抢救车药品物品管理制度1.建立急救车药品、物品基数本。
抢救药品、物品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
2.抢救必备物品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达到____%。
3.抢救药品齐全,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
每个药盒内只能放置一种药品,按药物有效期放置和使用。
4.抢救药品、物品使用后,____小时内补充齐全,及时封存。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及时交班,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
5.封存抢救车管理。
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名护士按基数清点药品、物品核对无误后封条封存,双人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
护士每班检查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急救车内药品、物品一次,并做好记录。
6.非封存抢救车管理。
每班按基数清点药品、物品,并做好记录,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账物相符。
注:1.急救车的封存:(1)使用统一的封存条,按要求粘贴封存条。
(2)按要求在封存条上注明封存时间。
(3)一个月启封检查一次。
(4)车内药(物)品应在距失效日期前两个月更换。
(5)封存者双人签名。
(6)封条一经开启、或疑有损坏,应立即按基数重新核对、清点、封存者双人签名。
2.急救车检查内容:药品:贮存条件是否合适,数量、规格等是否与药品清单上所列的相符,是否过期、变质、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物品。
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是否属于完好备用状态。
救物品管理制度为提高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保证各种抢救物品完好率达____%,制定抢救物品管理制度。
1.抢救物品一律放于抢救间内,定点定位放置,专人负责,按时清点清洁,做到完好备用账物相符。
2.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仪器的使用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及时清洁、消毒、归还原处。
3.精密贵重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保养维修。
4.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下,应认真交接,有借条。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急救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2、急救物品专为抢救患者使用,不得随意取用和外借。
3、抢救必备物品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液态,完好率达到100%。
4、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每周检查、督导两次,并签名。
5、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
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6、科室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定点定位放置,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药品应统一存放在抢救车上,分类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的应急状态。
7、急救药品使用遵循“近效期先用、先领先用”原则,以避免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
8、科室备用药品应严格控制药品存放条件,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
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引言概述:急救药品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急救药品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以提高急救效果和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急救药品的采购与储存1.1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采购急救药品时,应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合法经营许可的供应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1.2 药品的验收与入库:对采购的急救药品进行验收,检查药品的包装完好性、标签是否清晰、有效期是否合规等,确保药品符合规定标准后方可入库。
1.3 储存环境的要求:急救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清洁、无异味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等有害因素,同时要求分类存放、定期检查并及时清理过期或损坏的药品。
二、急救药品的配备与配置2.1 根据需求合理配置: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科室设置和急救需求,合理配置急救药品种类和数量,确保能够满足各类急救情况的需求。
2.2 药品的定期检查与更新:定期对急救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期限内,药品包装完好无损,如有过期或损坏的药品应及时更新。
2.3 药品的分发与记录:急救药品的分发应按照严格的流程进行,同时要做好药品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员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管理。
三、急救药品的使用与管理3.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急救药品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医嘱执行,遵循正确的用药剂量和使用方法,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疗效。
3.2 药品的有效期监控:定期对急救药品的有效期进行监控,提前做好药品的更新工作,避免使用过期药品造成不良后果。
3.3 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对于急救药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医务人员应及时记录、报告和处理,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急救药品的处置与报废4.1 过期药品的处理:过期的急救药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般要求进行专门的焚烧处理,以防止过期药品被滥用或误用。
4.2 损坏药品的处置:对于损坏的急救药品,应及时进行记录并进行相应的处置,避免损坏药品误用或影响急救效果。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5篇)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1、设有急救药品处,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急救药品的合理采购、储存、配发、使用和监管等方面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1. 采购:急救药品的采购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生产或销售企业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价格和交货时间等。
2. 储存:急救药品应当储存在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要求的库房或仓库中,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火和防盗,且应与其他药品保持分开存放。
3. 配发:急救药品的配发应遵循合理使用、急救救治和紧急需用的原则,由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配发,并在配发记录簿中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和使用单位等信息。
4. 使用:急救药品的使用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根据药物临床适应症和剂量使用,确保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5. 监管:急救药品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档案管理、进销存管理、药品质量监督和不良反应报告等方面,同时加强对急救药品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综上所述,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急救药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3)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急救药品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_医院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临床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患者生命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急救药品的配置与存放1. 急救药品的配置应根据医院病种、科室特点及临床实际需求,由医院药剂科根据国家药品标准及临床实践进行合理配置。
2. 急救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急救药品柜内,确保药品安全、整洁、有序。
3. 急救药品柜应设置在易于取用、便于观察的位置,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取用。
4. 急救药品柜应定期清理,保持药品干燥、通风,避免潮湿、污染。
三、急救药品的管理与使用1. 急救药品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详细账目,定期核对,确保药品数量与账目相符。
2. 急救药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各类急救药品的用途、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3. 急救药品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指南进行,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 急救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保持药品数量充足。
5. 对过期、变质、失效的急救药品,应及时清理,并做好记录。
四、急救药品的交接与监督1. 急救药品的交接应实行逐班交接制度,交接双方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
2. 护士长每月对急救药品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及数量符合要求。
3. 医院药剂科应定期对急救药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急救药品的培训与宣传1. 医院应对医护人员进行急救药品知识的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急救药品的识别、使用和管理能力。
2. 医院应定期开展急救药品使用技能的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3. 医院应加强急救药品知识的宣传,提高患者及家属对急救药品的认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医院能够确保急救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提高临床急救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急救药品的管理,订立本《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涉及急救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规范急救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使用、报废等环节,确保急救药品的安全有效,保障患者的生命和健康。
第二章急救药品的采购第四条医院应依据急救需要,订立急救药品的采购计划,并明确采购责任人。
第五条急救药品的采购应遵从以下原则: 1. 选择合格的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效果; 2. 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方式; 3.采购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六条急救药品的采购程序: 1. 订立采购计划; 2. 编制采购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或邀请供应商投标; 3. 评审报价并确定供应商; 4. 签订供货合同; 5. 进行验收并入库。
第七条供应商必需供应药品的合法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明,并符合本地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
采购计划、采购招标文件、供货合同等相关文件应按规定妥当保管,备查。
第三章急救药品的储存第九条医院应设立特地的药品储存仓库,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条急救药品的储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药品仓库应干燥、通风、无异味,并定期消毒; 2. 药品仓库应符合药品储存的温度、湿度要求,并定期检测记录; 3. 药品应依照分类、标签进行摆放,确保易用、易找; 4. 严禁将过期或损坏的药品存放在药品仓库。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人员应熟识各类急救药品的储存要求,负责药品的摆放、整理和库存的盘点工作。
第十二条定期检查药品库存,及时增补不足和淘汰过期药品,并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第四章急救药品的分发和使用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急救药品分发和使用制度,明确分发和使用的流程和责任。
第十四条急救药品的分发和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 1. 由专人负责,确保分发和使用安全和准确性; 2. 严格依照药品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进行分发和使用; 3. 严禁将急救药品用于非急救情况,避开滥用。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急救药品质量管理,保证全院急救药品的正常供应和使用,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9年12月1日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3.《关于印发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3〕13号)三、名词定义急救药品:指存放于抢救室(车/柜/箱)用于紧急救治病人的药品。
四、内容1.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药品管理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科室急救药品。
每天进行药品清点养护,实行交接班管理,保证备用状态。
2.各临床(医技)科室急救药品应统一规范管理。
根据临床需要保存一定的急救药品基数,统一储存位置、统一摆放顺序、统一清单格式、统一近效期药品警示登记格式。
3.对于急救药品中的特殊管理药品,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督导检查。
4.每种急救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应急取放及使用。
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放置,特殊管理药品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贮存并醒目标识。
急救药品药盒要求使用原包装盒,盒内药品必须与外包装品名、规格等一致,原则上批号不得多于3个。
盒内药品放置原则左进右出、近期先用,批号多于2个时应于外盒注明。
禁止存放、使用无标识药品。
5.所有急救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储存,以确保药品质量。
冷藏药品必须置于冷藏柜中保存,每天2次对冰箱温度进行记录。
需要遮/避光的药品必须在使用前按照遮/避光的要求储存放置。
6.药剂科监管药师负责每月检查急抢救药品质量,对存在质量问题、近效期或标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药品,督导相关科室及时整改,并在检查表备注栏中标注,次周检查整改情况。
7.对近效期药品,严格按照如下规定执行:(1)每月对急抢救药品进行养护和清查,要求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在效期药品管理记录表中全部登记。
(2)有效期3-6个月的急抢救药品,根据医院药品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换,填写调换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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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设有急救药品处,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