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管理制度(11篇)
工程设备租赁管理规章制度(4篇)

工程设备租赁管理规章制度一、设备租赁管理机构的设立及职责1.1 设备租赁管理机构是指公司内设的专门部门或组织,负责管理和监督公司的设备租赁活动。
1.2 设备租赁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设备租赁管理规章制度;- 组织设备租赁合同的签订和维护;- 监督设备租赁项目的执行情况;- 负责设备租赁费用的核算和结算;- 拟定设备租赁计划,并与其他部门进行协调和配合;- 定期对设备租赁活动进行统计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建立设备租赁档案和数据库,保存相关文件和记录;- 参与设备租赁合作伙伴的评估和选择;- 负责设备租赁管理的培训和交流工作。
1.3 设备租赁管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租赁项目审批委员会,负责审批设备租赁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性,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设备租赁申请和审批2.1 设备租赁需要提前向设备租赁管理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包括租赁设备的种类、数量、租赁期限、使用目的等信息。
2.2 设备租赁管理机构会根据申请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将书面通知申请方,并明确租赁合同的签订和结算方式。
2.3 设备租赁管理机构对于申请不明确或存在风险的租赁项目有权拒绝审批,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三、设备租赁合同的签订和管理3.1 设备租赁合同是设备租赁活动的重要依据,必须经过设备租赁管理机构审批后才能签订。
3.2 设备租赁合同应包括租赁设备的详细信息、租赁期限、租金和费用的支付方式、设备的保养和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
3.3 设备租赁合同的签订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签署,并彼此保留一份原件和备份。
3.4 设备租赁合同的履行和管理由设备租赁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维护,对于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也需要经过合同双方的协商和设备租赁管理机构的审批。
四、设备租赁费用的核算和结算4.1 设备租赁费用包括租金、押金和相关费用等,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核算和结算。
4.2 设备租赁管理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费用的核算和结算,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相关支付。
设备租赁协议常用版(11篇)

设备租赁协议常用版甲方:_____乙方: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以下租赁合同,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设备租赁内容:1、租用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租用物品于活动当天_____前到位;撤展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活动完毕撤展。
2、租用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用物品如下:民币_____元整(¥_____元),合同内容执行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的剩余总额50%,即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元),此合同从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二、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在现场的安装及进出;承担现场制作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场租、管理、电费等)。
2、甲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逾期未付的金额按每天0.3%赔付滞纳金。
三、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相关设备安装、调试好,确保租赁期内正常使用。
2、乙方不能确保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上述设备安装、调试好,或不能确保租赁期内正常使用,甲方将扣除给乙方的全部合同款项。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的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传真件有效)。
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
甲方(公章):_____ 乙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设备租赁协议常用版(二)出租方(甲方):_____地址:_____邮码:_____电话:_____传真:_____电子邮箱: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地址:_____邮码:_____电话:_____传真:_____电子邮箱: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出租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出租公司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规范设备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安全、高效、经济运行。
2. 设备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检修并重的原则,力求达到设备的最佳使用效果和最长使用寿命。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设备的采购、验收、登记、使用、维护、检修、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设立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的设备管理工作。
2. 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设备使用计划、监督执行情况、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组织维修保养工作、处理设备故障等。
三、设备采购与验收1. 设备采购需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财务状况,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财务部门审核,最终由公司决策层批准。
2. 新购设备到达后,应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四、设备登记与台账管理1. 所有设备必须在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维修历史等。
2. 设备台账应实时更新,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设备使用与维护1. 设备使用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2.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防止设备因缺乏维护而提前损坏。
3. 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上报,由专业人员进行诊断和处理。
六、设备检修与更新1. 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使用年限,制定合理的检修计划。
2. 对于经常发生故障或维修成本过高的设备,应及时评估是否更换新设备。
七、设备报废与处置1. 对于不能继续使用或维修无望的设备,应办理报废手续。
2. 报废设备的处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回收利用资源。
八、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和维护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2. 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考核,作为员工绩效的一部分。
九、制度的修订与完善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本制度应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规章制度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的利益,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业务,旨在管理租赁流程、规范租赁行为、加强质量控制,确保租赁双方的权益。
二、机械设备租赁管理1. 机械设备租赁范围:公司提供各类施工机械和设备的租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混凝土搅拌机等。
2. 租赁标准: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机械设备的租赁标准,包括租期、租金、押金、保险等内容。
客户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租赁。
3. 租赁程序:客户在租赁机械设备时,需提供有效证件、协议签订、支付租金和押金等程序,确保租赁双方的权益。
4. 设备交付:公司在租赁设备交付给客户前,需进行设备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客户在收到设备后,需进行验收确认。
5. 设备归还:客户在租赁期满后,需按时将设备归还给公司,并在现场进行设备的清洁和检查,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
6. 保养维修:公司负责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客户在使用过程中需按照公司规定的使用方法和要求操作设备。
三、租赁合同1. 租赁协议:租赁双方签订正式的租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租金、租期、保险、维修和保养责任等内容。
2. 合同履行:租赁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客户按时支付租金,公司按时提供设备和服务。
3. 变更解除:如有合同内容需要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
如需解除合同,需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解除。
4. 保密条款:租赁合同中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内容需保密,否则可能会导致违约行为。
四、服务质量保障1. 设备保障:公司提供的机械设备需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需及时反馈给公司。
2. 安全管理:公司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施工安全。
建筑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7篇

建筑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7篇建筑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篇1】(一)总则: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建筑业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一标三规范”和《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为加大管理力度,使公司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尽快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要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一标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3.工程部要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工地”的活动,认真遵守《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及建设环保局(99)第8号文和有关程序文件。
4.质量安全部和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和专职资料员,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
5.签定三级安全责任书,工程补部在工程开工前,工程部负责人要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同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现场工人同施工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
6.项目开工前,工程部要详细编写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签字生效后方可开工。
7.坚持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现场三级教育,即:项目负责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对各班组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各班组负责人对每个工人的安全教育,教育要有结果有检查有考核。
8.坚持对工地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到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四口”防护以及各种机具防护措施,必须按规定搭设,报质量安全部检查合格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10.各种临时设施的搭设,做法要符合市、区两级文明施工以及公司文施工和有关程序文件规定。
11.坚持安全生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人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建筑设备租赁行业规章制度

建筑设备租赁行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设备租赁行业发展,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提高行业整体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建筑设备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建筑设备租赁业务活动中必须遵守。
第三条建筑设备租赁行业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维护行业声誉和市场秩序。
第四条建筑设备租赁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营许可。
第二章经营规范第五条建筑设备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岗位职责明确,业务流程规范。
第六条建筑设备租赁企业应当保证出租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确保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七条建筑设备租赁企业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保障用户的安全使用。
第八条建筑设备租赁企业应当对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保证设备的卫生安全。
第九条建筑设备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租赁流程。
第十条建筑设备租赁企业应当加强设备交接记录和验收制度,确保设备租赁过程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权利保障第十一条建筑设备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尊重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用户的使用需求。
第十二条建筑设备租赁企业不得私自收回设备或变相增加租金,涉及到修改租赁合同应经用户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用户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建筑设备租赁企业,企业应及时处理或更换设备。
第十四条建筑设备租赁企业应当加强售后服务,对用户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应当及时回复和改进。
第十五条建筑设备租赁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从业人员的工作安全。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设备租赁企业的监管,定期检查和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
第十七条建筑设备租赁企业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八条建筑设备租赁企业如发现其他企业或个人有违规行为,应当及时举报。
第十九条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建设设备租赁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公司设备租用管理制度

公司设备租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设备租用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和有效使用,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备租用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的租用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设备租用管理制度的执行单位为公司的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租用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四条公司设备租用管理制度要与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其他管理制度保持一致,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其他管理制度相抵触。
第五条公司设备租用管理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科学管理、合理使用”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六条公司设备租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设备租用的审批流程、设备租用的申请及审批要求、设备租用的管理和监督等方面。
第七条公司设备租用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制定,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执行。
第二章设备租用的审批流程第八条公司设备租用审批流程分为普通设备租用和重要设备租用两个类别。
第九条普通设备租用需要设备使用部门提出设备租用需求,经设备管理部门初审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条重要设备租用需要设备使用部门提出设备租用需求,经设备管理部门初审后,报公司领导部门审批,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十一条公司设备租用审批流程需设备使用部门提供设备租用的具体需求、用途和租用时间等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公司设备租用审批流程需设备管理部门提供设备的台账、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和设备运行状态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公司设备租用审批流程需公司领导部门审批意见明确,并合理安排设备租用的时间、地点和使用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设备租用审批流程需设备管理部门和设备使用部门共同配合,确保设备租用审批流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公司设备租用审批流程需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租用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和检查,确保设备租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设备租用的申请及审批要求第十六条公司设备租用的申请需设备使用部门填写《设备租用申请表》,并附上设备使用的具体用途和租用时间等相关材料。
设备租赁协议标准版(11篇)

设备租赁协议标准版出租方:_____公司承租方: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设备的基本情况1、设备名称:采、掘、运各类生产设备。
规格型号:_____各型。
数量:_____台。
2、租赁设备的用途:生产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1、租金:年租金_____元,月租金_____元。
租金计算方法:_____设备原值_____元,预计折旧年限____年,____年折旧费_____元,加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____年租金,____年租金/12=____月租金。
2、租金支付期限:租金按____月支付,每月____日前办理租金交付手续。
3、租金交付方式:集团公司财务部通过内部银行往来,转给_____公司财务部。
_____公司应固定专人按时到集团公司结算。
第四条:设备的交付1、租赁开始日按乙方从设备库领用设备领单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增加固定资产建帐之日算起。
2、甲乙双方应当在交付使用前,对设备进行质量检验。
交付后在试运转期内产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联系进行退换,正常运行后生产的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正式交付后不能正常使用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
3、甲方在把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时双方应对使用设备的数量进行清点填制租赁设备明细清单,双方当事人在租赁设备明细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使用1、乙方应按设备的用途使用。
乙方不按设备的用途使用,对设备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设备。
甲方解除合同后,不影响甲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2、乙方应按设备合理的使用强度使用设备。
乙方超强度使用设备或使用设备不当的,甲方有权调整增加租金,由此而给设备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当按照设备在交付当时的原始状态使用,不得将所租单台设备解体而使用其中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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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管理制度(11篇)设备租赁管理制度(通用11篇)设备租赁管理制度篇11、为规范租赁经营,提高出租的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完好率和质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安全责任规定。
2、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械及配件,应当具备生产(制度)许可证,产品合格。
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3、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租。
4、出租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书,签订协议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
5、禁止国家明令淘汰的、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出租。
6、出租工作由物业管理科管理实施。
设备租赁管理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发挥其在生产中的作用,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对外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均采用本制度作业。
第二章管理第二条、物资设备部是主管生产机械设备的职能部门,在公司主管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
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条、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公司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有关通知、决定、意见,结合自身实情,制定相应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本部门使用、管理的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建档立案;负责设备进出库清理与验收,运行中资料发放与收集;编写大修理报告和修理项目审核及资料整理。
3、实施、协助、参与公司生产工程管理组织的设备对外租赁,对内承包工作。
第四条、自有设备经核定划拨给项目部的在用、库存机械设备及配件属公司固定资产,所有权属公司,项目部有使用权,但不得自行调出、转让、出售、报废、报损。
经公司批准的设备调动、调剂,其上缴折旧费,由新使用方承担。
第五条、机械设备档案是科学使用设备的依据。
它主要有:随机的技术文件、验收报告、履历书。
项目部在管理过程中,应认真填写设备档案,并如期向公司提供所需资料。
第六条、自有设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__元以上的设备,属本规定所称谓的机械设备范畴。
一般不同时具备上列两个条件的,视为易耗品,特殊情况下,单位价值低于标准,但更换频繁,易于损坏的,可不列入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折旧费提取标准依照其形成时间、类别确定。
折旧比例新设备一般控制在年8-13%以内,运输机动车辆年折旧率为15%。
第七条、机械设备因操作正确,精心保养,使设备性能完好,延长修理间隔时间,节省修理经费,对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八条、凡经保养和维修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质量标准。
中小修由项目部管理部门验收,凡合格的,项目部出示报销修理费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报销。
第三章租赁、出租和处置第九条、租赁的设备确实为公司、项目部目前所必需,且项目部暂时无力购置或从成本上考虑目前不宜购置的设备。
第十条、欲租赁设备的项目部填写《生产设施配置申请单》报公司生产工程管理部门批准后,根据公司批准的《生产设施配置申请单》,应有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积极联系设备租赁商,并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职责。
第十一条、在设备到达项目部前,我方人员必需对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有一个全面的认知,并在租赁合同中注明该设备当前的实际状况。
以避免在归还设备时的纠纷。
第十二条、租赁合同中应含有以下内容:1、租赁物名称、数量及相关配套设施、质量技术及当前的技术状况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可根据施工项目需要协商确定时间。
超过部分无效)3、租赁物的用途或性质4、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5、租赁物交付期限、时间、地点及方式6、租赁物的维修7、租赁物损坏后赔偿方式8、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出租公司的.机械设备,必须事先向生产工程管理部申报,经分管经理审核,获得批准后方能执行。
第十四条、如未经允许出租机械设备,造成机械设备损坏的,当事人需按相同机械设备的现行市场价赔偿,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第十五条、机械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
1、设备严重损坏,技术上无条件修复,或虽可修复,但一次修理费超过设备原值50%2、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型号老旧,且无配件供来源的;3、技术性能低劣,不堪使用或不能保证安全的;4、由于工程项目停建或施工工艺变更,无法使用的专用机械设备。
未经批准报废之前,应妥善保管,不得将零部件,辅机等应加以利用,并折价入帐,作变价收入处理;报废部变现资金上交公司,作残值入帐。
使用限期未满,而又不宜使用的设备,经批准后可以处理,其差额部分由使用单位用发展基金补充。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如与国家有关法规抵触时,按国家法规执行。
设备租赁管理制度篇3一、总则随着我社发展的需要和出版社规模的逐渐扩大,我社每年都有新招聘进来的年轻编辑,其中一部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解决个人住房问题,为解决这部分编辑(单身编辑)过渡住宿问题和我社多余房屋的对外租赁问题特制订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由社综合办公室进行租赁合同的审核,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具体分工如下:主任:负责全面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直接管理工作;成员:负责房屋租赁日常管理工作;三、管理条例(一)、对本单位职工的房屋租赁管理1、申请租用宿舍的个人必须是我社的正式职工;2、申请人必须按照下列程序申请租赁①申请人到后勤服务中心房屋租赁管理员处领取《房屋租赁审批登记表》;②由向本人所属部门领导签署意见;③由人事部门领导签署意见;④由后勤服务中心核批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才可租用指定住房;⑤后勤服务中心房屋租赁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作住房安排,经申请人认可,管理员会同申请人查验房内设备设施,水、电表初始数据并经申请人签字后,管理员将房屋钥匙交给申请人,申请人即成为合法的房屋租赁人;⑥申请表格及住房安排登记,按标准表格填写;(表格见后附:房屋租赁审批登记表)3、租赁期间,租赁人有义务保护房屋内设备、设施的完整,如有损坏,由租赁人照价赔偿;4、租赁人租住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由其自身负责;5、租金按月收取,租金构成如下:房屋月租金额=(元/月·?O)_房屋建筑面积(?O)水电费按每月实时发生费用记取;6、支付方式: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员每季度按时抄报水电表数据、计算费用及房屋租金,造表报社计财处,由计财处从各租赁人的工资中扣除;7、退房手续:租赁人退房时,租赁人需会同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员对室内设备、设施进行清点,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结清租金及损坏物品赔偿金并将房屋钥匙退还管理员后,房屋租赁关系正常终止。
8、严禁租赁人将其租住的房屋转租、借用他人,否则:房屋基本租金按20元/月平方米收取,报社财务处从租赁人工资中按月扣出。
9、本条例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二)、对外单位人员的房屋租赁管理1、后勤服务中心与房屋承租人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当事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的号码或者名称及地址;(2)房屋所有权证号、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3)房屋用途;(4)租赁期限;(5)租金、物业、供热、水、电、气等费用数额及交付方式;(6)房屋维修责任;(7)装修的约定;(8)转租的约定;(9)解除合同的条件;(10)违约责任;(11)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2、房屋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不得向未提供身份证件、流动人口无《暂住证明》的个人出租房屋;(2)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后,应当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3)发现出租房屋内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4)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5)依法申报、缴纳房屋租赁相应税款。
3、房屋承租人应遵守以下规定:(1)按照房屋规划用途、结构、消防安全及环境保护规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或者实施其他违法建设行为。
发现承租房屋有安全隐患的,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2)不得利用居住的房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或者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3)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4)主动向承租房屋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交验《婚育证明》;(5)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6)非本市户籍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暂(居)住登记手续。
4、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1)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2)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房屋结构的;(3)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的.;(4)违反约定逾期一个月不交租金的;(5)其他违反合同约定情形的。
因上述行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
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5、租赁合同应具备下列条件:(1)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2)房屋坐落地点、面积、结构、设施;(3)租赁房屋用途;(4)租赁期限;(5)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6)房屋维修的约定;(7)违约责任;(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2)当事人协商一致,又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3)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可变更或解除的。
因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造成一方当事人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均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分担责任。
7、其他租赁规定(1)承租人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正常维修以外的装潢、装修,影响房屋结构的,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不得影响城市建设、妨碍公共利益。
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经批准。
(2)租赁期间,承租人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承租人需要承租房屋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租的,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由转租人与受转租人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并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
转租人与受转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对出租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4)租赁期间,因房屋及其设施出现破损而影响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破损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出租人。
出租人接通知后不及时维修房屋的,承租人可报请主管机关即时进行核查,经同意后可自行维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支付。
租赁期届满,未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房屋。
(5)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并有权拒绝交付超过约定数额的租金。
承租人因自己的原因不能行使承租房屋的使用权的,不免除其交付租金的义务。
(6)租赁期满,承租人应按期将房屋退还出租人。
出租人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7)租赁期间,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租赁房屋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