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行为风险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金融业行为风险、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

孙天琦1

摘要:本文分析了金融业行为风险、行为监管、金融消费者保护及其相互关系,指出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金融消费者保护)具有互补性、差异性,也有潜在冲突的可能。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要有机平衡,不能顾此失彼。次贷危机表明,过去监管实践中更容易忽视行为监管,弱化金融消费者保护。危机后,各国都在加强行为监管。我国也需要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完善行为监管体系,形成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有效互补的监管框架。

关键词:行为监管;金融消费者保护;审慎监管

历史上多次金融危机证明,工商企业(非金融企业)贷款质量的大面积恶化能够导致金融风险。2008年次贷危机又证明,个人贷款质量的大面积恶化也能够导致金融风险。从监管方面看,次贷危机反映了国际上金融监管部门容易局限在微观审慎监管,忽视宏观审慎管理和行为监管(消费者保护)。金融机构对行为风险的管理也漏洞百出。危机后,各国金融监管部门更加注重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关系的平衡。辩证地看,审慎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行为监管)既为互补,也有冲突的可能。实践中两者之间必须寻求一种有机平衡,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两者之间相互促进和相互补充的作用。对两者关系的不同认识,导致了各国不同的金融监管改革思路。就我国而言,也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金融行为监管体系,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

一、行为风险、行为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

(一)行为风险

2011年,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Financial Supervision Authority)在其发布的《零售

1 孙天琦,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所供职单位无关。作者感谢匿名审稿人的意见,文责自负。

* 感谢加拿大金融消费者保护署(FCAC)前主席James Callon,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Stefan Hunt 和Paul Adams,CGAP的Kates、Rafe以及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操守部(conduct department)朱立翘提供的他们对行为监管的深入理解或者研究报告。

行为风险展望》(Retail Conduct Risk Outlook)中指出,零售业务的行为风险(conduct risk)是金融机构零售业务行为给消费者带来不良后果的风险,如:隐瞒产品信息、销售误导/欺诈、个人金融信息泄露、歧视以及不当债务催收等(见表1)。这些风险有的会以个案形式出现,有的也会在行业内大面积发生。

2013年,新成立的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FCA)发布《风险展望》(FCA Risk Outlook 2013),对行为风险的关注从零售业务行为风险扩展到了批发业务行为风险。FCA指出,过去对金融批发市场的行为监管的理念是,批发市场各相关金融机构参与复杂交易多,经验丰富,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利益,但事实证明,这些并不足以杜绝危害市场诚信、甚至跨国界的不端市场行为,典型案例包括操纵LIBOR、操纵汇率等。批发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风险在于其不诚信行为的可传染性可能损害整个市场的诚信度。此外,批发业务行为风险和零售业务行为风险也并不是相互孤立的,批发市场的行为风险完全有可能传递到零售市场,危害金融市场的诚信度,最终会影响到零售消费者。

产生行为风险的原因包括三个方面:内在原因、结构和行为原因、环境原因。内在原因包括信息不对称、金融服务能力不足;结构和行为原因包括缺乏竞争力、经营文化和激励机制不完善、利益冲突等;环境原因包括监管和政策变化、技术发展等等。

表1:金融市场中消费者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风险类别应对措施

由于金融机构出现资不抵债而导致存款

和投资出现损失

(1)对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

(2)由金融机构管理层进行适当治理

(3)存款保险

(4)保单保护基金

(5)投资者保护基金

(6)在清偿程序中充分保护存款人、投保人和投资人

信息不透明导致消费者财务损失:

(1)合同条款复杂、模糊、未披露

(2)对保证和做出的承诺未进行书面记

录(如投资收益少于承诺)

(3)未披露成本、罚金、佣金等

(4)未披露计算成本、收费、存贷款利

率的计算方法

披露:

(1)对任何可能影响消费者决策的事项进行充分的披露,

实现透明化

(2)披露语言应通俗易懂,附带计算示例

(3)披露应在达成合同之前提供

(4)对已进行的披露和达成协议的内容,应留存证明

消费者有权拥有以下内容的书面披露材料:

(1)产品风险:本金风险、利润风险;(2)所有条款;(3)

消费者义务;(4)债务催收流程;(5)对产品、服务或

合同的替代和变更;(6)成本、收费、利率;(7)佣金;(8)

销售人员资质;(9)合同完全或部分依据的假设或情况;

(10)潜在使用第三方和分包商;(11)担保或承诺;(12)

使用的计算方法和算术公式;(13)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利

及适用条款;(14)任何可能出现的罚款情形;(15)时限、

最后期限;(16)消费者未履行义务应承担的后果和责任;

(17)争议解决机制

金融机构员工进行欺诈或盗窃导致损失金融机构应该制定:(1)对新员工进行适当审查;(2)对欺诈进行严格监测和审计;(3)轮岗;(4)行为准则;(5)服务标准;(6)投诉监测和正式处理流程;(7)消费者认知程度资料;(8)适当的制度、流程和培训方案;(9)治理和内部合规监测方案

服务质量:

(1)账户交易误差较多;(2)未及时对调查进行反馈和及时修正记账误差;(3)延误预付贷款收益;(4)拒绝提供服务;(5)没有正式的投诉处理流程金融机构应制定:(1)行为准则;(2)服务标准;(3)投诉监测和正式处理流程;(4)消费者认知程度资料;(5)适当的制度、流程和培训方案;(6)治理和内部合规监测方案

监管部门开展监测和执法检查;也可以雇佣神秘访客,由第三方暗访监管政策的执行情况

消费者对以下内容缺乏了解:

(1)产品和服务的复杂性;(2)消费者义务;(3)未履行义务的后果(失去抵押品赎回权、放弃抵押品等)金融机构评估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认可程度

通过行业倡议对合同进行简化,在消费者关系、纠纷解决和有效沟通技能方面加强对员工培训

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开展产品教育

金融知识普及

误导性广告和销售:(1)夸大产品和服务优点;(2)向消费者推荐不合适的产品;(3)夸大服务效果;(4)对产品的描述或消费者义务(撤销合同的权利)的陈述不准确;(5)成本信息不准确金融机构应制定:(1)行为准则;(2)服务标准;(3)投诉监测和正式处理流程;(4)消费者认知程度资料;(5)适当的制度、流程和培训方案;(6)治理和内部合规监测方案

监管部门开展监测和执法检查

强制或强行销售:(1)过度放贷;(2)

掠夺性放贷;(3)回扣;(4)捆绑销售;(5)

不适当的产品销售方式;(6)以销售人

员的薪酬为基础的激励机制

同上

缺乏竞争和替代性服务:(1)掠夺性定价;(2)要求过高(如对贷款抵押品);(3)回扣促进有效竞争和选择

监管部门开展监测和执法检查

缺乏基本的廉价服务寻求行业性解决方式,对低收入者提供基本金融服务

歧视消费者,不公平地限制提供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行业和监管部门进行市场行为监督监管部门开展监测和执法检查

未经授权使用或发布个人信息金融机构应制定:(1)行为准则;(2)服务标准;(3)投诉监测和正式处理流程;(4)消费者认知程度资料;(5)适当的制度、流程和培训方案;(6)治理和内部合规监测方案

监管部门开展监测和执法检查

金融机构未遵守法律、合同条款、行为准则等金融机构进行内部合规监测

行业和监管部门进行市场行为监督

资料来源:James Callon提供。

(二)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

行为监管指的是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包括信息披露要求、禁止欺诈

误导、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反对不正当竞争,打击操纵市场行为和内幕交易,规范广告行为、合同行为和债务催收行为,关注弱势群体保护,提升金融机构的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的诚信意识,解决消费争端等;同时,围绕这些制定相关规则,建立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体系,促进公平交易,维持市场秩序,增强消费者信心,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健运行。

1. 行为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关系

行为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在很多语境下被等价或者替换使用。但严格来说,二者并不是相同的概念。金融消费者保护,是通过监管部门的监管,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减少消费者在使用任何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及与金融机构发展业务关系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和危害。从工作内容看,金融消费者保护是行为监管工作的一部分,因而行为监管的外延更宽。行为监管既规范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消费者之间进行交易时的行为,也规范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非金融企业之间交易时的行为。操纵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操纵汇率、反洗钱等属于行为监管,与消费者保护没有直接关系。当然,行为监管的大量工作是涉及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工作。本文所指行为监管,主要聚焦于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不涉及批发市场等行为监管的其他方面。

2. 行为经济学(Behavioral Economics)和行为监管(conduct supervision and regulation)的关系

行为经济学,研究的是个人的行为特点。该理论试图对新古典经济学提出挑战,主要研究消费者个体行为不完全符合新古典经济学假设的行为特点,认为消费者具有违背完全理性的行为偏差、偏好不一致的行为偏差、违背效用最大化的行为偏差以及有限注意力导致过多信息成为负担等。这些偏差是系统性的、可以预测的,需要政府介入以纠正消费者的系统性行为偏差,进而从更深的层面上纠正市场的无效。可以看出,行为经济学主要是研究个人的行为,而行为监管则是针对机构的行为,其中也必然会涉及消费者的个人行为。因此,行为经济学只是行为监管的理论支持之一,而不是行为监管唯一的支持理论,泰勒的“代表理论”等一般监管理论,也都可以应用到行为监管。在香港,金融监管部门Conduct Department翻译为“操守部”,认为“操守”的要求比“行为”要高。

二、金融消费者保护与审慎监管

(一)审慎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关系

审慎监管是监管当局为了防范金融机构的个体风险,通过制定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贷款损失准备、风险集中度、流动性、证券公司清偿能力、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公司治理等审慎指引,定期组织现场检查,监测、评估其风险状况,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处置,以维护金融体

系的稳定。显然,审慎监管也是对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保护。

对于行为监管和审慎监管的关系,王华庆(2014)对其进行了系统论述。二者的统一性表现在:(1)有效的审慎监管本身就是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有效保护。如果审慎监管失效,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恶化,经营失败甚至破产清算,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也就无从谈起。(2)有效的行为监管、有效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可以体现到各项财务指标进而体现到各项审慎监管指标之中。有效的行为监管能够把风险管理、风险监管甚至金融稳定的关口大大前移。(3)有效的行为监管可以提高金融消费者的行为理性,提高其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的意识及能力,增强其对金融市场的信心,这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基石。

两者也存在差异性:(1)风险分析使用的工具不同,审慎监管主要是通过诸如资本充足率、动态拨备率和流动性比率等监管指标,分析金融机构是否稳健;而行为监管主要通过发布行为准则和产品准则,对金融机构的服务行为和金融产品进行规范和干预,工作中往往需要进行调查取证、法律剖析、纠纷数据库分析、暗访等。表1列举的行为风险也直观地反应出两者的不同。(2)知识结构要求不同。前者以风险专家、财务专家、金融工程专家为主,侧重于金融风险的分析防范,数据分析多,逻辑性强,很多环节可以进行标准化处理;而后者以律师为主,侧重于法务工作,直接面对消费者的事务多,一事一策,更多需要判断,而且同一个案例,不同的人判断结果不一样,很难进行标准化处理。(3)工作侧重点不同。审慎监管工作重点在金融交易的供给方,而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重点在金融交易的需求方。比如期限错配、货币错配在资产价格波动、汇率变动中导致金融机构较大损失,审慎监管部门要求增加资本,这是确保机构稳健,当然也是在保护消费者,但是此类工作不直接针对与消费者的具体交易,也不直接面对消费者。金融消费者保护重点在于直接保护金融交易中的需求方,维护的是需求方的合法利益。由于其立足于特定的交易行为,所以行为监管中的金融消费者更突出个体含义,保护作为个体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公平交易权、平等对待权、自主选择权、信息知情权、人身安全权、获得尊重权、金融隐私权等各项合法权益。这些权利是消费者的一般权利在金融交易中的具体表现。(4)工作对象有差异。前者主要与金融机构打交道,主要是“监管者-金融机构”的双边关系,工作对象数量有限;后者除了与金融机构打交道,很多监管部门还要与消费者打交道,主要是“监管者-金融机构-消费者”三方关系,由于给“消费者办事”,工作上个体化、单独化、个性化的特点更为突出,导致工作对象变动不居,数目众多。(5)两者工作难度都很高,但是难度的表现方式不一样。审慎监管指标是否达标,判断标准很明确,但需要把握好边界和具备良好的监管艺术;而行为监管中,金融机构针对消费者的一些经营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很多时候判断起来很难,即使合法合规了,可能又不尽合情合理,判断难以标准化。审慎

监管中,可以突出重点,分类监管,可以根据重要性分类处理;而行为监管大多涉及具体的消费者个人切身利益,对每一个机构、每一个人都要重视,群体性的要及时处理,个案也要及时处理。审慎监管指标对金融机构形成的约束,更多体现在中观层面、宏观层面;而行为监管的准则、要求,要保证金融机构从高管到交易员、到一线柜员的每一笔交易、甚至说每一句话时都要严格执行。

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也有潜在冲突的可能:一是立场冲突。前者以金融机构为核心,重在风险防范,重在确保金融机构稳定;后者以消费者为核心,重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英国经济学家Taylor将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之间的差异形象地描述为审慎监管类似于医生,其职业习惯促使他们在发现病因后努力加以医治,而不是对当事人严肃问责;而行为监管更像是警察,倾向于对违纪行为立即处罚。二是严格的行为监管、对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行为的重罚短期内可能会恶化审慎监管指标。如因为行为风险管理懈怠、行为监管缺位,一个次贷产品销售很好,短期内极大改善了金融机构的财务指标,进而使审慎监管指标非常好看;但是行为监管部门发现产品销售中有大量的误导和欺诈,则会介入调查、重罚,这就会影响审慎监管指标。这也是英国成立FCA过程中反对方的一个担心。

(二)行为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有效性不足与次贷危机

实践中,需要妥善处理审慎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行为监管)之间的关系。一旦处理不当,往往会忽视某一方面,不仅会产生微观上的风险问题,还会诱发系统性风险。

2008年次贷危机就反映了监管部门容易局限在微观审慎监管而忽视宏观审慎管理和行为监管(消费者保护)。特别是金融机构对行为风险的管理重视不够,漏洞百出,对客户权益保护不足,个人贷款质量大面积恶化,从而诱发了金融风险。

次贷危机前,美国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立法很多,金融监管部门分工也很明确,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忽视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将更多资源投向了微观审慎监管,金融消费者保护不足成为次贷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缘于以下几点:(1)个体消费者作为审慎监管工作目标的消逝性。从审慎监管理论看,审慎监管最终也是为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但由于审慎监管立足于机构监管,对保护的金融消费者则作为一个集体概念。但在日常监管中,消费者保护有很多个体化、碎片化的工作,所以,这些作为个体存在的消费者的保护很容易被弱化。结果就是,审慎监管部门主要看审慎指标,只要审慎各项监管指标好,就认为机构稳健,消费者资产负债也就很安全。实际上,短期稳健的审慎指标背后,如果有大面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将会严重威胁审慎监管指标的长期表现。在美国成立消费金融保护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CFPB)前后的论战中,参议院委员会报告称,次贷繁荣期间,监管机构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

将银行的短期盈利作为金融机构安全稳健的一个关键指标;同时,为了获得大型金融机构的拥护,监管机构之间相互竞争,竞相放松监管标准,迎合、讨好金融机构,即出现“监管逐底”问题(Race to the bottom)问题,导致监管套利;当超过13个州通过立法限制掠夺性贷款行为时,监管机构迅速制定一系列先发制人的规则阻止这些州对联邦牌照银行、联邦储蓄银行及其子公司应用这些法律等等。这些行为使得大型复杂金融机构成为破坏性信贷繁荣的主要催化剂,最终导致金融危机。(2)客观上不少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人力、费用等资源严重不足,导致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之间必然存在对资源的竞争,结果往往是审慎监管优先,对行为监管投入的资源少。(3)在工作对象的可对话、可沟通性方面,审慎监管和金融机构之间沟通循环往复,复杂术语沟通通畅,共同语言多,而金融消费者保护面对的工作对象除金融机构外,还有普通金融消费者,而且每次面对的消费者都可能不同,很多消费者也欠缺金融知识,个别的还不理性、不讲道理,不易沟通。所以很多监管者都不太喜欢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认为只接触金融机构就够了,消费者保护这个工作耗费资源很大,“太具体”、“很麻烦”,工作中尽可能避免接触“消费者”相关事宜。聪明一点的,则只在姿态上、口头上表示重视消费者保护。这样,越躲避行为监管,越难以积累行为监管的经验。(4)从工作对象对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影响而言,金融机构是一个比金融消费者群体强大得多的利益集团,对监管政策、监管部门、监管人员的影响远大于金融消费者,如“监管俘获”理论的解释等等;而金融消费者群体作为一个利益集团,非常弱势。这一点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很多社会研究机构对金融消费者保护、对行为监管的研究得到的市场资助相对较少,相关研究不够的问题。

上述原因导致一些国家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成为世界银行指出的“没人疼的孩子(Unwanted Child)”(World Bank,2013),监管部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行为监管弱化。同样的道理,不少金融机构内部对消费者保护、行为风险的管理也相对弱化,内部的行为风险管理部门、客户权益保护部门甚至合规部门均成为弱势部门。

要平衡两者的关系,关键是要重视行为监管,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英国FCA的CEO Martin Wheatley指出,“从英美的教训看,哪个国家不重视行为监管,不重视金融消费者保护,金融危机就在前边等着……”。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金融消费者保护)不能顾此失彼,两者之间必须寻求一种有机平衡,最大限度强化两者之间“互补”的关系,避免“冲突”的发生。

三、行为监管的主要模式

次贷危机后,针对危机暴露出来的金融监管问题,国际消费者联盟、G20、金融稳定理事会、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组织,相继发布了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指引,如二十国

集团的《金融消费者保护高级原则》、世界银行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良好经验》等。此外,以美、英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改革,其中重点之一就是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

(一)“双峰”与“非双峰”

1. 认为审慎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冲突的国家支持建立独立于审慎监管机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倡导“双峰”模式。例如,澳大利亚是次贷危机前典型的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相互分离的“双峰监管”模式。1997年前后,澳大利亚在检视了其自身金融监管体系后,将“双峰”模式用于该国监管。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APRA)作为一个审慎监管机构,监管银行、房屋互助协会、信用合作社、保险公司和大型养老金(退休养老金)。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作为行为监管机构,负责澳大利亚整个金融体系(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市场健全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次贷危机后,澳大利亚没有陷入经济衰退和金融动荡,没有经历银行破产,甚至自始至终未出现任何濒临倒闭或者需要政府救援的金融机构,与其最早采取双峰监管模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荷兰也是类似情况。

英国则是在次贷危机后采用“双峰”模式的代表。危机后英国出台了系统性金融监管改革立法——《2012年金融服务法案》。该法撤销了FSA,新建了三个监管机构,以此重构了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一是在英格兰银行理事会内部设立金融政策委员会(Financial Policy Committee,FPC),负责宏观审慎监管;二是设立审慎监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PRA),负责存款机构、保险机构和系统重要性投资银行的审慎管理;三是设立金融行为监管局(FCA),负责行为监管和部分机构的审慎监管。FCA之所以叫做金融行为监管局而不是金融消费者保护局,原因之一是在立法讨论过程中,有观点认为,金融消费者保护局太有倾向性和立场,而金融行为监管局相对更加中立、公正。FCA于2013年4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直接对英国财政部和议会负责,承担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职能,负责约65000家金融业零售类和批发类机构的行为监管和审慎监管局监管范围外的约23000家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FCA致力于促进市场竞争,强调把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作为金融机构运营的核心,采取更为主动和强硬的预防性监管方法,对金融服务风险进行有效干预。

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不同于英国、澳大利亚。在危机后的金融监管改革中,民主党、共和党以及相对应的政府干预学派、自由市场学派等不同力量激烈交锋,华尔街金融利益集团积极进行院外活动。最终,对成立金融消费者保护部门持支持及反对意见的双方相互妥协,美国朝“双峰”模式走了半步,成立了消费金融保护局,主要负责总资产在100亿美元以上的银行机构以及放贷机构、债务催收机构的消费者保护(证券、保险以及总资产在100亿美元以下的银行等

领域由其他部门负责),开启了相对独立的行为监管模式。

根据世界银行对114个国家的调查,英、美等一些高收入国家设立了专门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构,且这类国家正在不断增多,南非等国家也正在走向此种模式。

行为风险会导致单个金融机构的声誉风险,甚至会损害整个行业的声誉和社会形象,侵蚀消费者对金融体系的信任、信心,也会影响股东权益,影响金融机构的盈利性,威胁到资本充足率,进而引发审慎监管的关注,所以国际上很多没有行为监管职责的审慎监管者也越来越关注行为风险。

2. 认为审慎监管和消费者保护不冲突的,提出没有必要设立独立于审慎监管机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

世界银行对114个国家的调查显示,目前大多数国家由审慎监管当局负责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最为常见的模式是多家分业监管机构负责各自行业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约四分之一的国家由金融监管当局与一般性消费者保护机构共同承担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职能。

世界银行关于行为监管的研究报告指出:虽然“双峰监管”模式有其很大优势,但低收入国家和小国家的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由一个机构负责更具可行性。同时强调,由于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的内在冲突,行为监管的政策制定一定要独立于审慎监管,在有详细的行为监管手册和足够的培训的前提下,行为监管可以由审慎监管人员来具体完成(World Bank,2013)。

我国目前可以说是一种“内双峰”模式。2011年以来,中央编办先后批复保监会、证监会、银监会、人民银行成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根据各自职能范围,开展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以及跨行业、跨部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这属于在分业监管框架下,在既有监管部门内部各自成立独立司局的“内双峰”模式。此外,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有一个“消费者保护局”,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保护所有消费者(包括金融消费者)的职责;同时,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等经济违法行为。金融服务的价格监督和反垄断主要是国家发改委的职责。以上这些部门,加上外汇局等,共同构成了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监管者大家庭。

(二)各国行为监管的主动性、力度有差异

市场会失灵,政府监管也会失灵。各国金融市场发展阶段的差异,以及对“看不见的手”(自由市场机制)和“看得见的手”(政府监管)能够发挥多大作用的不同理解,导致很多国家行为监管的干预度也不同。行为监管干预度由弱到强,可以分为被动型监管、应对型监管、主动型监管和干预型监管(见表2)。其中,后两种类型成为非常重要的趋势。美国、英国、爱尔兰以及澳大利亚金融消费者保护部门非常积极主动,不甘于做一个被动的监管部门,在信贷

投放时提出了很多要求和干预,比如要求对消费者进行负担能力的测试等。当然,这些要求的实施和监测需要有更多的监管资源,这在一些国家是不具备的。

表2:行为监管的类别

行为监管的类型主要特点

被动型

(1)建立基本的监管原则,可能制定了行为准则

(2)市场行为由金融机构进行自我监督,几乎不需要监管部门进行监督

(3)很少开展执法检查

应对型

在被动型工作的基础上,还包括投诉方面内容:

(1)监管部门受理投诉

(2)转金融机构办理投诉,如未解决可由监管部门自行调查处理投诉

(3)可能要求金融机构向监管部门上报自查报告

(4)很少开展执法检查

主动型

在被动型、应对型工作的基础上,还包括:

(1)主动进行现场检查

(2)以神秘购物等方式进行调查

(3)对潜在的系统性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或关注点进行行业性调查

(4)媒体监督

(5)每年开展机构评估,对机构进行风险排名

(6)主动开展执法检查

干预型

在前边三个类型工作的基础上,还包括:

(1)新产品上市前需进行审批

(2)如造成严重危害,监管部门有权要求产品退出市场

(3)主动采用吊销执照或延期发放执照等方式

(4)对符合资质的销售人员发放牌照时,要求不断提高

注:从2007年开始,这种模式被美国、英国、爱尔兰采用,澳大利亚和欧盟也在

一定程度上采用

资料来源:James Callon提供。

四、加强金融业行为监管:英国的案例分析

危机后英国的金融监管改革中重点强化了审慎监管,但金融行为监管局也更加专注于行为监管,间接强化了金融消费者保护。

(一)金融行为监管局行为监管的目标和原则

金融行为监管局行为监管的总体战略目标是确保市场良好运转。具体表现为三个操作目标:一是对消费者进行适度保护,二是保护和提升英国金融系统的诚信度,三是促进符合消费者利益的有效竞争。金融行为监管局监管还有十项原则:一是确保消费者和市场经营者公平交易;二是保持前瞻性和主动性;三是致力于应对重大问题和问题的根源;四是采取以判断为基础(ajudgement-based approach )的监管模式;五是要求金融机构必须考虑他们的业务行为对

消费者和市场的影响;六是分析商业盈利模式和公司文化以及二者对消费者和市场结果的影响;七是强调个体责任;八是危机发生时保持强势;九是与从业者、金融机构和消费者进行开放、坦诚的交流;十是联合行动,确保金融机构从金融行为监管局获得一致信息。

(二)金融行为监管局监管的三大支柱

支柱1:积极主动型监管(proactive supervision)。主动评估金融机构是否将消费者的利益和市场的诚信度作为运营核心。采用前瞻性方式,以判断为基础,处理可能损害消费者或市场的问题,必要时高管人员需要承担个人责任。支柱2:事件驱动的应对型监管(event-driven,reactive supervision)。当重大风险或损害已经发生时,通过快速、有力的反应,确保降低风险,防止损害扩大,并找到问题根源。支柱3:问题和产品监管(issues and products supervision)。将每个产业部门视为一个整体,分析并调查对消费者和市场的潜在风险来源,确保能够在单个风险全面扩散前解决问题。

(三)抓大放小、突出重点、分类监管

金融行为监管局依据机构规模、零售客户数量、批发业务的市场地位及潜在风险等级,把被监管机构分为四类:C1、C2、C3和C4。其中C1和C2为零售客户数量较多或批发市场份额较大的机构,由指定的监管部门进行较为频繁的针对单个机构的监管;C3和C4为客户规模和市场份额较少的机构,接受行业分类监管,针对单个机构监管的频率较低。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行为监管方法。金融行为监管局监管的频率和严格程度从C1到C4依次减弱。C1是金融市场上最大和最重要的参与者,接受最严格的直接监督和持续评估;C2在金融市场上的重要性仅次于C1,在两年的评估周期内接受一至两次深度评估,且每年接受一次同行业业务模式和策略分析(peer group BMSA);C3每年接受同行业分析评估,每四年至少接受一次定期评估,也可能进行临时评估;C4主要是零售中介,按地域被分成12个组,每四年评估一次,每年评估3个区域。

(四)金融行为监管局也对部分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

英国审慎监管局负责存款机构、保险公司和大型投资公司的审慎监管工作,但金融行为监管局参与其中的审慎监管,主要针对资产管理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以及抵押贷款和保险经纪公司。金融行为监管局审慎监管的目标是,在金融机构遇到资金压力或破产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消费者、批发市场参与者和市场稳定的伤害。金融行为监管局依据机构规模、贸易活动、作为中介机构或供应商的关键或主导地位、机构破产可能对消费者和市场造成的影响、持有的客户资金和资产规模等因素,将接受审慎监管的机构依次分为P1、P2、P3、P4四大类。其中,P1的破产对市场、消费者和客户资产造成的损害最大,依次递减。根据被监管对象的风险程度,

金融行为监管局对 P1机构每两年进行一次资本和流动性评估,P2机构每三到四年进行一次资本和流动性评估。当发现任何P1或P2机构存在财务危机的迹象时,金融行为监管局将组成危机管理小组,对所有的行动措施和备选方案进行评估。

(五)金融行为监管局与审慎监管局保持良好的互动

接受PRA审慎监管的所有机构,如存款机构、保险公司和特定的投资公司,同时也接受金融行为监管局行为监管。对这些接受审慎监管局和金融行为监管局双重监管的机构,两个监管机构之间有协调机制。

五、完善我国金融行为监管和消费者保护的思考

近几年我国金融市场上的行为风险也开始增多,发生了银行柜员给消费者介绍保险产品是“特殊存款”、在保单上给消费者手写上“一年后提取”、模仿消费者笔迹在合同上“签字”、与民间融资勾结的银行网点私售频发、个人金融信息泄露、融资公司“跑路”等典型纠纷案例。这些案例又导致了各种不宜对外披露的低调赔偿/补偿、变相兑付、悄悄退保等,表明部分很好的内控政策甚至监管政策尚无法落地。这些都是金融机构的行为风险管理、监管部门的行为监管需要加以密切关注的。如果任由这些类似次贷危机前美国银行业的经营文化在我国蔓延,必将威胁金融机构的稳健和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目前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面临立法滞后、行为监管能力储备不充分、工作手段缺乏、人力资源不够、金融机构行为风险管理滞后、消费者金融素养不高等问题。

(一)进一步重视行为监管和消费者保护

一是应推动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统一立法,为行为监管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要加大对行为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资源投入,建立行为监管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体系;三是要提升行为监管能力,严肃行为监管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四是要关注金融批发市场参与方行为特点及其潜在的可能风险,探索建立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有效互补的监管机制;五是要尽快建立地方政府负责的相关融资行业的行为监管体系。六是鉴于市场竞争是保护消费者的有效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放开基层市场准入,提升市场竞争度。我国金融发展的阶段、金融产品的复杂程度和发达国家有差异,但是发展速度很快,需要我们未雨绸缪。在监管构架的讨论中,要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重视对行为监管体系的研究与设计,形成相关监管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行为监管体系,减少监管空白和监管重叠。

(二)预防性的事前保护和事件驱动的事后保护相结合

一是应密切跟踪、监测金融市场发展趋势与金融机构行为特点,建立行为风险识别、预警

系统;二是要建立产品评估体系,形成主动性、预防性、前瞻性的事前保护机制;三是要建立金融机构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和独立的非诉第三方纠纷解决机制,机构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机制,以及风险排查整改机制;四是要建立举报揭发(whistle blowers)机制,对有效举报进行重奖。

(三)建立行为监管的分级监管模式

对不同规模、不同风险度的机构适用不同力度和频率的监管,重点关注对市场有更大示范作用和更大影响的大型机构及高风险机构,节约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有效性。对小额贷款公司、支付机构等也应建立行为监管的分级监管模式,有系统重要性特征的机构要重点关注;同时,也要辅之相应的审慎监管体系,比如要求具备足够的财务源以确保及时满足债权人的用款需求。

(四)改善金融生态的同时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

重视市场诚信度建设,促进形成金融机构诚信经营、消费者诚实守信的环境。一些金融消费者纠纷的本质就是交易双方的博弈,属于市场机制作用的具体表现。对这类情况需要提高政府相关部门的风险容忍度,促进消费者对自己的金融决策负责,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政府风险容忍度如果为零,事事兜底,会导致监管部门负担增加,金融机构合规成本增加,也必然诱发消费者道德风险,甚至会弱化消费者的诚信意识,不为自己的金融决策负责。这就很难形成良性的信用环境。

(五)重视研究金融需求方即金融消费者的行为特点、系统性行为偏差和对监管政策的反馈金融管理部门需要进一步重视金融需求方即金融消费者的需求和期望,必须多听消费者对金融市场和金融管理政策的看法。相关措施的出台,要深入分析给政府、行业以及公众带来的成本。有效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要能够促进金融创新,而非阻碍金融创新。投诉数据库是反映需求方期望、反映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的有效传感器之一。要重视分析投诉数据库,对频发、典型的问题产品加强干预,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进行行业性的整改。重视行为金融学的研究与应用,帮助发现、纠正金融消费者的系统性行为偏差,及时规范、干预金融机构利用消费者行为偏差谋利的产品。

(六)重视金融消费者教育

金融知识、风险知识和纠纷解决渠道信息是金融消费者教育的重点。不断提高普及金融知识的有效性,增强消费者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帮助消费者树立“收益自享,风险自担”的意识。应基于对咨询数据和投诉数据的分析,及时更新金融知识普及资料,提高金融知识普及的针对性。

参考文献:

1. 孙天琦,金融消费者保护:市场失灵、政府介入与道德风险的防范,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2年第2期,209-217。

2. 孙天琦,金融消费者保护:行为经济学的理论解析与政策建议,金融监管研究,2014年第4期,36-60。

3. 王华庆,金融消费者保护:理论逻辑与政策框架,财经,2014年第2期。

4. 王华庆,论行为监管与审慎监管的关系,中国银行业,2014年第5期。

5. FSA, Retail Conduct Risk Outlook, 2011.

6. FSA, Retail Conduct Risk Outlook, 2012.

7. FCA, FCA Risk Outlook, 2013.

8. The World Bank, Establishing a Fi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 Supervision Department: Key Observations and Lessons Learned in Five Case Study Countries, March 2014.

9. The World Bank, Global Survey on Consumer Protection and Financial Literacy: Results Brief, Regulatory Practices in 114 Economies, 2013.

10. The World Bank, Market Conduct Supervision in Small Countries: The Case of Armenia, 2013.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nancial behavior risk, behavior supervision, ?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 and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 and behavioral economics. Moreover, it points out that prudential supervision and ?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 are in general complementary, but there are potential con?icts between them. Prudential supervision and behavior supervision ought to achieve a good balance where neither should be neglected. The sub-prime crisis indicates that the past supervisory practices are more likely to ignore behavior supervision and weaken ?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s. After the crisis, many countries are strengthening behavior supervisions. In China, we should improve the behavior supervisory framework based on China's current situation.

Key Words: Behavior Supervision; 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Prudential Supervision

(责任编辑:朱太辉)

关于中国银行个人外汇储蓄账户

关于中国银行个人外汇储蓄账户 中国银行个人外汇储蓄账户 产品名称 个人外汇储蓄账户 产品说明 1.存款币种 中国银行外币储蓄存款的币种包括:美元、港币、英镑、欧元、日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瑞士法郎和新加坡元。 2.外币储蓄存款品种 中国银行可为您提供的个人外汇存款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其它经监管机关批准的存款。定期存款按期限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五个档次。 以上存款分为现汇账户和现钞账户。您可以选择普通活期存折、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定期存单等多种存款方式。 3.取款交易 请您持存折单在储蓄柜台支取存款,需凭密码支取。 从外汇储蓄账户中提取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您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请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

币现钞备案表》为您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等值1万美元及以上的外币现金取款,请您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银行,以便银行进行备付现金的准备。 4.存款交易 您可以在储蓄柜台存入现钞,或是从个人外币结算账户、汇入汇款等转入存款。 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适用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圴可在中国银行办理外币储蓄存款业务。 办理流程 携相关证件到中行网点柜台办理。 提交证件 1.境内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 2.境外个人: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

中国银行个人理财产品详细介绍

中银理财产品架构图 中银理财产品 中银理财产品简介 滚续理财产品--七日有约、月动滚续、周末理财 七日有约 ---人民币%)、澳元%)、欧元 月动滚续----美元%) 周末理财---人民币(O/N SHIBOR-30BP %) 产品特点: 由一系列的同结构的单支理财产品组成,保证本金、固定收益 期限灵活可变,流动性较佳,投资者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认购或赎回 投资者签署总协议后,各期“单支产品”自动滚续,简化了投资者重复签署各期产品协议的办理程序; 在同一产品系列下,各期“单支产品”投资期首尾相接,实现了投资者资金价值最大化; 认购便捷,投资者只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中国银行开立活期一本通账户即可柜台、网银办理。 销售亮点:每月月末可做为本、外币活期存款 中银货币之日积月累-概况 主要特点: 中银货币之日积月累-产品特点(一) 亮点一、高流动,随时取:本产品在存续期内每个工作日9:00—15:30都可进行申购赎回。申购实时扣账,当日起息;赎回本金部分实时到账,当月未分配收益于投资收益分配日统一清算,实现类似活期存款的流动性,是投资者理想的现金管理工具。 亮点二、高收益,胜存款:目前客户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为%,是活期存款利率%的4倍多。 亮点三、购简单、赎自由:本产品可以通过柜台、网银销售

中银货币之日积月累-产品特点(二) 亮点四、低风险,更安心:中银货币理财计划之日积月累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债券回购;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一些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同时,其每日在中国银行网站发布的预期收益率,更能够让投资者时时了解产品次日的收益表现,投资更加安全、放心。亮点五、零费率,低成本:投资成本低:无申购、赎回费用 收益分配:每月15日为当月的投资收益分配日(逢节假日顺延),分配上月投资收益分配日(含)至当月投资收益分配日(不含)的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支付方式: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 大额赎回: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当日理财计划累计净赎回申请份额(当日赎回申请份额减去当日申购申请份额)超过本理财计划上一交易日份额的20%时,即为发生大额赎回。此时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暂停接受当日赎回申请,下一交易日继续接受赎回申请。 中银货币之日积月累-产品特点(三) 存续期:无固定期限 投资者类型: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投资币种:投资本金和收益币种均为人民币 投资收益到账日:投资收益在投资收益分配日后2个交易日内到账,投资收益分配日至到账日期间不计利息 申购和赎回价格:每份理财份额为人民币1元 起点金额、追加:初次认购5万元;1000元为单位追加金额 中银货币之日积月累-产品费用 固定管理费:%(年率),每日计算,在每月投资收益分配日后支付。每日固定管理费=1元×当日理财计划份额×%÷365 浮动管理费:年率), 理财计划管理人根据当月理财计划资产的实际运作情况收取当月浮动管理费。浮动管理费在每月投资收益分配日后支付。 若理财计划资产实际运作收益超过了投资者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收取的

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教材

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及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国际金融界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金融体制也得到进一步完善,但金融风险也较突出,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金融业审慎经营和监管,不断提高风险管理与化解水平,维护国家金融的安全。 一、我国金融风险的种类及表现形式 按照风险来源的不同,金融风险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市场风险 它是由于市场因素(如利率,汇率,股价以及商品价格等)的波动而导致的金融参与者的资产价值变化的风险。这些市场因素对金融参与者造成的影响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通过对其竞争者,供应商或者消费者所造成的间接影响。 (2)信用风险 它是由于借款人或市场交易对手的违约(无法偿付或者无法按期偿付)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几乎所有的金融交易都涉及信用风险问题:除了传统的金融债务和支付风险外,近年来随着网络金融市场(如网上银行,网络超市等)的日益壮大,网络金融信用风险问题也变得突出起来。 信用风险仍然是中国金融业面临的最主要风险。贷款和投资是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活动。贷款和投资活动要求金融机构对借款人和投资对象的信用水平做出判断。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金融机构的这些判断并非总是正确的,借款人和投资对象的信用水平也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而下降。因此,金融机构面临的一个主要风险就是交易对象无力履约的风险,即信用风险。在经营过程中,如果金融机构不能及时界定发生问题的金融资产、未能建立专项准备金注销不良资产,并

且未及时停止计提利息收入,这些都将给金融机构带来严重的问题。除银行类金融机构面临很高的信用风险外,近几年我国证券类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也日益突出,相当部分证券公司的资产质量低下。所以,信用风险仍然是目前我国金融业面临的最主要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它是金融参与者由于资产流动性降低而导致的可能损失的风险。当金融参与者无法通过变现资产,或者无法减轻资产作为现金等价物来偿付债务时,流动性风险就会发生。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来源于两个方面:负债方和资产方。由负债方引起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源于商业银行很难在不受损失的情况下变现资产或者被迫以较高成本融入资金来满足负债持有人即时提取现金的需求;资产方引起的流动性风险是指表外业务的贷款承诺 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展,利率水平逐步由市场的资金供给和需求决定。利率市场化将对企业和居民的融资和理财行为产生深刻影响,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例如,当预期利率要下降时,为了减少财富的损失,此时居民储蓄存款会相应增加,而贷款则会因为未来成本的下降而转为在未来进行,此时贷款需求减少,这时银行一般不会产生流动性风险;而当居民和企业预期利率上升时,为了减少未来融资成本,现时企业的贷款需求会突然放大;而居民的储蓄意愿会向后推迟,造成银行的预期资金来源减少,从而造成银行流动性供给不足,产生流动性风险。此外,当银行存在资金利率缺口时,利率的变化将会对银行利率资产和负债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银行的资产负债流动性。 (4)操作风险 它是由于金融机构的交易系统不完善,管理失误或其它一些人为错误而导致金融参与者潜在损失的可能性。目前对操作风险的研究与管理正日益受到重视:从定性方面看,各类机构不仅通过努力完善内部控制方法来减少操作风险的可能性;从定量方面看,它们还将一些其它学科的成熟理论(如运筹学方法)引入到了操作风险的精密管理当中。

中国银行保险市场现状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2013版)

深圳市深福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银行保险相关概述 第一节银行保险的相关概况 一、银行保险的内涵 二、银行保险业务范围 三、银行保险的产品种类 第二节银行保险的模式 第三节银行保险发展的历程 一、银行保险的历史起源 二、世界银行保险的发展历程 三、中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历程 第四节银行保险产生和发展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第二章 2012年中国银行保险市场发展环境分析 第一节 2012年中国宏观经济运行情况 一、中国GDP增长分析 二、中国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三、中国农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四、中国商品进出口贸易 五、中国金融发展情况 六、中国居民收入与消费状况 第二节 2012年中国银行保险相关政策法规分析 一、银行保险市场管理体制 二、中国银行保险相关法规发展对策 第三节 2012年中国银行业发展分析 一、中国银行业重启全球化进程 二、中国银行业资产与负债情况 三、中国银行业运营主要指标情况 四、2010度中国银行网点分布情况 第四节 2012年中国保险业发展分析 一、中国保险业市场迎来第三拨扩容潮 二、2012年保险市场规模分析 三、中国保险业数据监测 四、十二五中国保险业机遇与挑战 第五节 2012年中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分析 一、中国保险中介市场的结构与绩效分析

深圳市深福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二、中国保险中介市场转入理性投资阶段 三、对外开放——激活中国保险中介市场 四、中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总体概况 五、2012年中国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市场规模状况 第三章 2012年世界银行保险市场运行态势分析 第一节 2012年世界银行保险概述 一、世界银行保险的发展驱动力 二、世界银行保险的相对优势分析 三、世界银行保险发展现状 第二节 2012年世界各地区银行保险市场发展分析 一、欧洲银行保险的发展分析 二、美洲银行保险的发展分析 三、亚洲银行保险的发展分析 四、非洲和中东地区银行保险的发展分析 第三节2012年世界寿险领域银行保险的发展分析 一、世界寿险领域银行保险的发展概况 二、世界寿险领域银保产品的现状分析 三、世界寿险领域银行保险发展的因素分析 四、世界寿险领域银行保险的发展启示 第四节 2012年台湾地区银行保险的发展分析 一、欧美银行保险发展对台湾地区启示 二、台湾地区银行保险业务经营情况 三、台湾地区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分析 四、台湾地区银行保险存在的问题及策略分析 第五节 2012年香港银行保险发展情况 一、香港保险市场概况 二、香港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分析 三、香港银行保险的主要特点 四、香港银行保险发展的经验 第六节 2012年世界部分国家和地区银行保险市场发展分析 一、美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及启示 二、土耳其银行保险业的发展分析 三、法国银行保险监管机构将合并 第四章 2012年中国银行保险整体运行形势分析

金融业行为风险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金融业行为风险、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 孙天琦1 摘要:本文分析了金融业行为风险、行为监管、金融消费者保护及其相互关系,指出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金融消费者保护)具有互补性、差异性,也有潜在冲突的可能。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要有机平衡,不能顾此失彼。次贷危机表明,过去监管实践中更容易忽视行为监管,弱化金融消费者保护。危机后,各国都在加强行为监管。我国也需要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完善行为监管体系,形成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有效互补的监管框架。 关键词:行为监管;金融消费者保护;审慎监管 历史上多次金融危机证明,工商企业(非金融企业)贷款质量的大面积恶化能够导致金融风险。2008年次贷危机又证明,个人贷款质量的大面积恶化也能够导致金融风险。从监管方面看,次贷危机反映了国际上金融监管部门容易局限在微观审慎监管,忽视宏观审慎管理和行为监管(消费者保护)。金融机构对行为风险的管理也漏洞百出。危机后,各国金融监管部门更加注重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关系的平衡。辩证地看,审慎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行为监管)既为互补,也有冲突的可能。实践中两者之间必须寻求一种有机平衡,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两者之间相互促进和相互补充的作用。对两者关系的不同认识,导致了各国不同的金融监管改革思路。就我国而言,也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金融行为监管体系,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 一、行为风险、行为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 (一)行为风险 2011年,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Financial Supervision Authority)在其发布的《零售 1 孙天琦,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所供职单位无关。作者感谢匿名审稿人的意见,文责自负。 * 感谢加拿大金融消费者保护署(FCAC)前主席James Callon,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Stefan Hunt 和Paul Adams,CGAP的Kates、Rafe以及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操守部(conduct department)朱立翘提供的他们对行为监管的深入理解或者研究报告。

中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毕业论文)

当前金融改革风险与防范策略 由于金融所特有的货币信用经济属性,决定着其中的不确定性与投机因素比其他任何一种资源配置机制都来得大,即金融风险是伴随金融制度建立与发展过程的客观问题,能否正确认识并予以有效地防范与化解,是确保金融安全的关键, 关系到金融制度及金融市场的效率。实际上,由于金融几乎是贯穿于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所有方面,所以,以风险控制为基调的金融安全,巳成为当今一国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标志。 一、对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改革和金融风险的几点认识 现代金融改革包括放开国家对外汇的管制、允许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银行纷纷上市、放宽中小企业向银行融资的政策等等,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是多样化的。 1. 金融风险巳成为影响最大的越来越集中的社会风险。由于金融资本经营的相对集中,以及对实体经济的全面渗透乃至控制,使得金融部门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牵引资源配置的核心,即通过金融资本的流动就可影响甚至决定着人力资本、其他物质资本以及技术要素的流向与相互结合,因而对于现实生产力的形成和整个实体经济效率是至关重要的。但金融资本的集中,也使其人为操纵因素与投机意味愈加浓烈,尤其是以金融资本为直接经营对象的“金融创新”形式的发现与广泛使用,致使金融资本极易脱离实体经济而单独运行。如果失去了产业资本的广泛支撐,金融资本营运的不确定性及其决定的风险也就更大。这说明,现代市场经济本身所带有的市场性金融风险随着金融资本的日益集中也变得集中化了。问题的关键是,一旦当这种集中性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不仅会造成金融资本营运的中断,更为严重的是,它将影响甚至极大地破坏着实体经济效率,以及整个社会生活秩序。 2. 体制或机制因素越来越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除了金融制度与金融市场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金融业务反洗钱工作指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金融业务反洗钱工作指引 (2007年制定、2009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金融业务反洗钱工作,切实遵循反洗钱合规要求,有效防范个人金融业务产品或服务被利用成为洗钱工具的风险,依据外部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内部反洗钱有关规章制度,结合中国银行个人金融业务条线的特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级机构”)个人金融业务。 第二章个人存款业务 第三条开户管理 (一)个人账户必须以实名开立,存款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和完整的有效证件,账户名称与提供的有效证件中存款人名称一致,对法律法规及我行反洗钱规定禁止交易的客户,不得为其开立账户。 (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制度要求,加强对个人账户开立的审查,按

规定采取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核对客户的有效证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完整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不得为存款人开立匿名和假名账户。 (三)代理他人开立个人账户的,除应按照第(二)款规定对被代理人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外,还应核对代理人的有效证件,登记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有效证件的种类和号码。 (四)单位集中代员工申请开立工资账户、养老金账户时,应采取核对客户有效证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等措施,同时要求在相关协议中明确:单位在为员工代理开户前征得员工同意,不得妨碍员工行使可以选择任一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个人银行账户的权利,不得变相为员工指定开户银行等条款。 (五)各级机构对客户实施准入审批,根据客户的行业或职业、所使用的银行产品或服务、客户来自或业务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客户是否外国政要以及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等因素,将个人客户划分为三个风险等级: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 1、以下客户应列入高风险客户: (1)客户的股东、董事或实际控制人为外国政要的。

上半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个人理财真题及答案

上半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个人理财》真题 时间: 12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 请选择相应选项, 不选、错选均不得分。(共90题, 每题0.5分, 共45分) 1.中国银监会有权对有严重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 A.接管B.重组C.撤销D.冻结资产 2.证券交易所属于()。 A.有形市场B.无形市场C.第三市场D.第四市场 3.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一般是无法提前终止的, 其终止是事先约定的条件发生才出现, 这体现了结构性理财产品面临的哪一类主要风险?() A.价格波动风险B.本金风险C.流动性风险D.收益风险4.受托人以()为目的管理信托财产。 A.受托人最大利益B.委托人最大利益C.受益人最大利益D.社会利益 5.保险的基本职能包括经济给付职能和()。 A.补偿损失职能B.资金积累职能C.风险管理职能D.社会管理职能 6.在利息不断资本化的条件下, 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基础应采用()。 A.单利B.复利C.年金D.普通年金 7.某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发生了过错, 给投保人造成了严重损失, 赔偿责任由()承担。 A.保险代理人B.保险经纪人C.保险人D.被保险人

8.对银行理财从业人员而言, 客户最重要的非财务信息是()。 A.资产和负债B.收入与支出C.房地产升值预期D.客户风险厌恶系数 9.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对所在机构负有诚实信用义务, 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维护所在机构商 业信誉是()准则的内容。 A.诚实信用B.守法合规C.勤勉尽职D.岗位职责 10.下列关于个人理财业务与信托业务、商业银行储蓄业务的不同点, 表述错误的是()。 A.个人理财业务中资金的运用是按照合同约定的, 储蓄资金的运用是按照银行需要的 B.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一般是客户承担或者商业银行和客户共同承担的; 储蓄的风险是商业银行独立承担的 C.个人理财业务的受益人和信托业务的受益人都只能是委托人本人 D.个人理财业务中客户的资产不与商业银行其它资产严格区分相互独立; 而信托中财产性质是登记并与受托人的财产严格区分的 11.兼顾当期收入和未来长期增值的证券投资基金被称为()。 A.收入型基金B.成长型基金C.平衡型基金D.稳健型基金 12.如果名义利率是5%, 通货膨胀率为7%, 那么实际利率为()。 A.12% B.5% C.2% D.-2% 13.下列哪个经济指标不能反映消费者的收入水平?() A.国民收入B.个人可支配收入C.人均国民收入D.消费

2020年(金融保险)中国银行

(金融保险)中国银行

三、多项选择题(1.5*10) 1.市场经济的存在和正常运行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A、市场主体具有自主性 B、完善的市场体系和健全的市场机制 C、规范的市场运行规则 D、多元的所有制结构和多种分配方式 E、间接的宏观调控体系 2.市场经济的壹般特征是: A、壹切经济活动都被直接或间接纳入市场关系之中 B、企业是自主运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 C、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运营活动 D、所有经济活动都是在壹整套法律法规体系的约束下进行的 E、壹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 3.按生产要素分配: A、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必然产物 B、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C、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途径 D、旧的社会分工的产物 E、劳动具有谋生性质的必然产物 4.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 A、提高经济效率和实现社会公平 B、经济持续均衡增长 C、增加就业

D、稳定物价水平 E、平衡国际收支 5.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包括: A、最惠国待遇原则 B、国民待遇原则 C、透明度原则 D、例外和免责原则 E、自由贸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6.按课税对象分,我国现行的税类分为: A、商品税类 B、消费税类 C、所得税类 D、财产税类 E、其他税类 7.商业银行创造货币供应量的能力主要受下列因素的制约: A、基础货币 B、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C、备付金率 D、客户提现率 E、资本充足率 8.政策性银行的基本特征有: A、政府出资设立

B、以贯彻国家经济政策为目的 C、不以盈利为目标 D、不能自主选择贷款对象 E、业务范围和商业银行相同 9.金融衍生工具在形式上有: A、远期合约 B、期货合约 C、现货合约 D、其权合约 E、掉期合约 10.利率市场化产生的影响包括: A、引起利率下降 B、引起利率上升 C、信贷资金分流我是应届生 D、金融竞争增加 E、社会公众的收益空间缩小 四、简答题(8*3) 1.提高货币供给增长率会降低名义利率仍是提高名义利率?2.为什么商业银行体系需要最后贷款人? 3.什么是李嘉图等价? 五、论述题(16) 用AD-AS模型分析资源类投入价格上升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分析

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分析 摘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与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相对应的理论体系,其核心思想在于强调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始终处于动态发展演进过程之中。西方主流经济学倾向于将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看作一种固定永恒的关系。这是对经济学的庸俗化,不能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视角下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矛盾,更无法对当前高度发达金融市场的监管提出系统性的指导意见。科学认识金融风险与宏观金融监管框架需要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角度来寻找理论基础,由此才能建立更为完善的金融监管框架。 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风险;金融危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是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内在要求 传统西方经济学理论是以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为基础的。在这个基于个人效用和生产力利润最大化的一般均衡中,经济体之间实行物物交换,最终实现市场出清。货币和金融因素仅仅作为一些短期扰动的外生变量被加入到理论中,经济活动与金融活动被完全割裂开,是对经济活动整体图景的片面认识。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强调了金融经济的核心,将生产活动与货币金融有机结合在一起,全面认识了经济的核心与金融对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性。1.从商品循环到货币循环。《资本论》中认为从商品经济过渡到资本主义经济的起点即为从简单的商品生产转化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这一过渡可以用公式“W-G-W’”转化为“G-W-G’”来表示,这里W表示商品,G表示货币。在最初的商品经济中,商品生产的目的是通过交换获得其他商品,从而实现社会分工。货币在这里仅仅充当的是交易媒介作用,社会中几乎不存在金融活动,实体经济按照自身的发展规律运行。而到了资本主义生产阶段,生产过程转化为“G-W-G’”,货币代替商品成为了生产的起点。生产和交换的目的不再是为了获得其他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为了获得价值增值。货币转化为资本,成为了生产的起点和终点,而商品生产仅仅是价值增值的手段。马克思这一富有洞察力的认识,为政治经济学开创了全新的理论视角,将实体经济与金融活动融为一体。在货币循环的经济中,金融活动与实体经济是融为一体的,其天然的目的就是服务于实体经济。更进一步的说,

近期金融行业风险案例汇编

近期金融行业风险案例汇编 中国证券业协会 资本市场学院 2014年2月·深圳

目录 ●案例1 近期信托行业兑付风险事件的基本情况和经验教训··1 附:2013年信托兑付危机事件 ●案例2 上海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事件··7 ●案例3 银河证券资管计划大规模集中赎回案例··11 ●案例4 中信证券代销信托产品兑付风险案例··15 ●案例5 国泰君安赤峰营业部员工涉嫌诈骗事件··23 ●案例6 海通证券融资融券未及时平仓案例··27 ●案例7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昌九生化连续跌停案例··31

案例1:近期信托行业兑付风险事件的基本 情况和经验教训 一、中诚信托30亿元矿产信托兑付风险事件 2011年2月1日,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成立了为期3年的“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2014年1月31日到期。信托计划年化收益率为9.5%至11%,由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担任代销机构与托管行。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完成代销后,将30亿元资金交付中诚信托,同时收取4%的渠道费用1.2亿元。信托计划将募集的30亿元资金对山西振富集团进行股权投资,用于该公司在资源整合过程中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选煤厂建设等。山西振富集团注册于山西吕梁市,实际控制人为王于锁、王平彦父子,旗下拥有山西紫金矿业集团、柳林县振富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等系列子公司与孙公司,控制有5座煤矿。 2012年5月,山西振富集团实际控制人王平彦因涉及民间借贷案被当地警方控制,名下矿厂大面积停工搁浅,还款来源遭受重创,导致信托本息受到重大威胁。此后,中诚信托、工商银行以及由山西当地政府牵头成立工作组处理危机,但由于针对山西振富集团的诉讼频发,资产不能实现,因此未能形成明确的处置方案。 2013年12月20日,信托计划第三次信托收益分配基准日,信托专户余额仅8634.26万元。中诚信托最终决定,仅按实际收益水

中国银行面试整理版(奉献史上最详细的版本)

总结往年面试经验,资料共48页,认真看完相信你会有所收获,祝面试成功! 1.自我介绍 2.对中国银行的印象、了解,对现在银行业的看法 3.专业与你报考职位的关系问题 4. 介绍一个能体现自己问题解决能力的例子 5. 上大学期间最受挫折、最遗憾、最光荣的一件事 6. 你有什么兴趣爱好? 7. 为什么选择XX支行 8.介绍一下自己的家庭 9. 中国银行卖的是哪些金融产品 10.特长 中国银行面试问题 时间:1个小时 内容:针对金融危机,银行业提出了12条应对策略(具体内容记不清了),请根据自己的相关知识将12条策略划分为四部分, 分别是:重要又紧急,重要而不紧急,紧急而不重要,不紧急又不重要。 每个人先独立完成,交给考官, 然后小组讨论,得出一个统一的答案。 心得:首先,要明确自己在小组中扮演的角色,或者说自己愿意扮演什么角色。角色一般分为:领导者,时间把握者,总结发言者,追随者等。 要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其中一个角色扮演,比较容易加分。但要量力而行,如果没有能力扮演领导者,还是不要勉强,原因大家都知道。 一个小组八个人,能力不同,表现力也不同,要根据自己的能力展现自己。 其次,要坚持自己的观点,说服别人,毕竟小组讨论没有一个标准的答案,所以,

最后,强调一点,既不要过于强势,咄咄逼人,也不能太低调,让大家注意不到你。 第二部分:个人面试 时间:20分钟 题目:1、自我介绍(1分钟) 2、简单说说自己的学习经历 3、谈谈你在学习中遇到的一件最令你遗憾的事 4、谈谈你在大学中组织过的一次活动,活动成果如何,自己在活动中担任什么样的角色 5、谈谈你在学校中经历过的别人都不愿意做而你却主动承担下来的事 6、谈谈你在学校时主动刻意锻炼过你哪一方面的能力 7、谈谈你在学校时见到过的同学矛盾,你是怎样调解这场矛盾与争端的 8、如果你被录取,你希望在哪个岗位工作,为什么? 9、如果有一个项目需要你与另一部门的同事合作,而对方部门拒绝与你合作,你怎么办? 10、如果你想在销售部门做,而领导把你分到了综合岗位做,你会怎么办? 另外,还有几个材料题,记不起来了,能记起来的就这几个。 心得:一个人面对两个考官,不断的发问,没有什么考虑时间,压力是相当大的,而且每个问题,都会不断的往深处挖, 比如说,怎么做的,结果如何,为什么要这么做,别人对此的评价等等。 所以,大家平时要多积累案例,同时,多加练习,表达的真实、自然才行。 转载请注明出自应届生求职招聘论坛https://www.360docs.net/doc/032560850.html,/,本贴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32560850.html,/thread-341227-1-1.html 你是学外语的,为什么想来应聘中国银行? 你对中国银行的内部结构有什么了解? 请你在30秒用英语介绍重庆、江津 中国银行业务覆盖传统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领域,并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客户和公司客户提供全面和优质的金融服务。在近百年的岁月里,中国银行以其稳健的经营、雄厚

中国银行个人网银客户操作手册

中国银行个人网银客户操作手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中国银行个人网银客户操作手册 感谢您选择了中国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服务。中国银行新版网上银行是基于全新的系统平台开发的网上银行产品,它采用了领先的网络技术、设计理念和系统架构,并在全国首次大范围采用国际流行的动态口令认证工具,相信中行网银将会为您带来安全、方便、快捷、全面、体贴的电子化金融服务。 建议您在使用中国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前阅读本使用手册。 第一部分:使用篇 第二部分:安全使用习惯 第三部分:收费篇 第四部分:优惠篇 第五部分:常见问题解决 新版个人网银功能列表

第一部分使用篇 尊贵的客户,为了保证您的网上银行安全,请您在开通网上银行后立即按照如下步骤登录网上银行并修改用户名和密码。 第一步:登录中国银行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32560850.html,,点击屏幕右侧的“新版网上银行”按钮,出现下图所示登录页面;如果您是普通版客户请点击“普通登录”,如果您是理财版客户请点击“动态口令登录”。 选择登录版本 第二步:点击密码栏右侧的“安全控件下载”链接,出现安全控件下载界面,点击“保存”按钮,下载安全控件安装包到本地电脑,下载后安全控件图标如下图所示,双击图标进行安装。

温馨提示: 1、运行安装包前,请先关闭您的WEB浏览器,否则可能无法正确安装。 2、安装控件后,如果登录页面打不开,请检查浏览器设置: “Internet选项”中选择“高级”选项,找到“启动第三方浏览器扩 展”-〉设置为不启用; “Internet选项”中选择“安全”,找到“应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 设置为禁用; 请将所有IE浏览器窗口都关闭,然后重新打开浏览器登录网 银。

中银保险简介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是中国银行全资附属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5日,总部设在北京。 本公司业务范围全面,可经营所有非寿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作为中国银行的全资附属机构,本公司是国内第一家采取“银行保险”经营模式的财产保险公司,也是中国银行多元化金融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公司秉承百年中银的文化和经营理念,着力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创新银行保险经营模式,不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品质,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建立了科学的决策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并逐渐打造了一支融合银行与保险专家的人才队伍。自成立以来,本公司凭借完整的产品系列、丰富的保险经验、雄厚的实力和先进的经营理念,成功参保了众多大型商业保险项目,显示出较好的成长性和较强的竞争力,并以“高效、优质、快捷、诚信”的服务逐渐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 本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着力加强客户服务管理,丰富业务品种,推进产品创新。连续3年荣获中国国际金融展奖项(2007年“优秀金融品牌”奖、2008年“最佳解决方案”奖、2009年“金融业务创新”奖)。“中银安心意外保障计划”荣获“2008中国保险业年度风云榜——年度创新”奖,2009年作为国内唯一一家由银行全资控股的保险公司,本公司荣获“2009中国保险业年度风云榜——年度渠道创新”奖,2010年凭借银保业务的良好表现,本公司荣获“2010中国保险业年度风云榜——年度最具发展潜力”奖。本公司力争通过以银行为主的多种渠道和先进的技术手段,为个人、家庭和团体提供专业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最适合的保险产品和优质便捷的服务。 本公司秉承“银行保险、承保公司、依法合规”的经营定位,走“专业、精干、特色”的发展道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规范经营为宗旨,以服务客户为根本,致力于打造技术领先、服务最好的保险品牌。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分析剖析

防灾科技学院 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 题目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分析 专业 层次 学号 答辩人张全东 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分析 防灾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专科)****级*****专业 ***** 摘要:随着金融全球化和综合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我国金融业已经进入互联网金融阶段。在这一阶段,随着互联网用户急剧增多,消费者的网络消费习惯逐渐形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在2014 年,互联网金融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出我国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视。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在满足实体经济发展、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信息技术革新、普惠金融的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互联网金融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有着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这一新生金融事物也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在对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的研究,更是显得尤其重要。基于此,本文重点分析了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通过本文论述,以期对我国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中国金融业影响风险监管

目录 一、绪论 (1) (一)研究背景 (1) (二)研究意义 (1) (三)文献综述 (2) 二、互联网金融理论概述 (3) (一)互联网金融 (3) (二)互联网金融的优势 (3)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 (4)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存在的原因分析 (5) (一)现有金融体制方面的不足 (5) (二)现实供需矛盾的存在 (5) (三)低成本高收益的盈利模式 (6) 四、互联网金融监管风险监管存在的问题 (6) (一)市场机制不完善 (6) (二)现行体制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不适应 (7) (三)政府监督体系不健全 (7) 五、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措施和建议 (8) (一)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 (8) (二)创建互联网金融监督机构的行政管理机制 (9) (三)健全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9) 六、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实现中国金融的新发展 (11) (一)转变观念,认清互联网金融的价值 (11) (二)提高金融机构电子化 (11) (三)提高互联网金融的网络安全性 (12) 结论 (13) 参考文献 (14) 致谢 (15)

我国金融业监管面临的风险及防范

我国金融业监管面临的风险及防范 [摘要]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花旗集团、汇丰银行等国外金融机构大批涌入,对国内金融机构的分业经营格局构成强大竞争力,促使国内金融机构逐步转向混业经营格局。然而,我国金融市场现有的法律法规、内控制度、自律意识等是分业经营格局下的产物,不可避免地产生监管盲区和监管重叠。本文在金融机构从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的大环境下,分析金融业监管的现状,重点讨论监管面临的各类风险,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保证我国金融业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混业经营;金融监管;风险;措施 1 我国金融业经营格局和监管现状 1.1 我国金融业经营格局 我国金融业经历了“混业—分业—混业”的经营格局变化。随着1979年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设立打破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的单一金融结构,在利益机制驱动下,各专业银行和随后设立的股份制银行突破行业限制,向证券、保险、信托、房地产等领域拓展。中国金融市场处于起步阶段,监管水平相对落后,这种混业经营助长金融泡沫,导致市场秩序严重混乱。 为了整顿混乱的金融市场,避免风险在业间传递,自1993年起,国务院确立“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经营原则,分业经营避免货币市场的资金流入高风险的资本市场,为风险传递设立“防火墙”机制,有效维持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花旗集团、汇丰银行等国外金融机构大批涌入,对国内金融机构的分业经营格局构成强大竞争力,促使国内金融机构逐步转向混业经营格局。 1.2 我国金融业监管现状 2003年中国银监会的成立,标志我国正式进入“一行三会”(见下图)的分业监管时代。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1995年,以银行监管为主,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中国银监会成立于2003年,主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建立相应的监管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风险状况;中国证监会成立于1998年,对证券发行、交易和中介机构行为等依法实施全面监管,并负责证券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起草和执行;中国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和指导,同时建立保险业风险评估和预警系统,推进保险业改革。 我国金融市场分业监管结构图

个人金融部简介

个人金融部简介 1、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定义: 是指商业银行对个人客户提供的存款、贷款、支付结算等服务。 个人银行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负债业务,包括本外币储蓄等各种存款业务和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业务。 (2.)个人贷款业务,是指银行为个人提供的短期和长期借款业务。主要包括权利凭证质押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个人助学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医疗贷款、个人旅游贷款、个人额度贷款等等。 (3.)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主要指银行依托活期存款帐户,利用结算工具,为个人客户提供除存取款之外的消费、转账、汇款等结算服务,实现客户的货币资金转移和清算。 4.代理业务指银行利用自己的营业网点、结算网络等资源,为客户提供各种代理、分销或理财服务,包括:代扣代缴居民日常生活所支付的各种费用、代理企事业单位为其职工发放工资等代收代付业务。 5.电子银行业务,指银行利用先进的电子技术手段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自助服务,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电视银行、自助银行、atm(cdm)、pos等。 6.个人投资理财业务,是指银行对特定客户提供的量身订做的、更为合理有效地管理其资产负债和其他金融事务等更深层次金融服务。包括合理安排开支、合理投资、购买保险、购置住宅等不动产及其他私人财务问题。 2、个人金融部具体以支行为例: 个人金融部的工作,总的来说应该有以下几块: 个人金融:储蓄存款、个人贷款(如住房按揭等)、代理基金、销售黄金、中间业务等 电子银行:个人电子银行(包括个人网银、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短消息)、转账电话、企业电子银行、ATM机管理等机构业务:代理保险、三方存管等

中国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控制理财产品销售风险,促进理财业务良性发展,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2006)》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制订本管理办法。下文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简称为“中国银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界定的“理财计划”,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 第三条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第四条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 第五条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销售管理是指由总、分行个人金融部组织,其它相关部门配合,通过市场营销和策划、产品包装和组合等方式,在销售网点及通过电子化渠道进行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过程。 第七条受本办法规范的我行理财产品包括:汇聚宝、春夏秋冬、人民币搏弈理财产品以及今后新推出的我集团研发的所有理财计划。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银行境内各级机构。境外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根据当地监管要求制订管理办法并报备总行。 第二章理财产品销售管理组织体系 第九条根据我行相关的组织架构,确定理财产品销售管理体系为总行和分行两级管理体系,主要包括总、分行客户及渠道管理部门、产品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及产品销售网点。 第十条理财产品的客户及渠道管理部门为总、分行的个人金融部,是理财产品销售管理的组织牵头部门,制定实施理财产品的发展战略和营销策略,牵头协调、管理产品日常经营活动,确定产品的销售区域和销售渠道,负责组织市场销售、管理销售渠道、维护客户关系,并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向产品部门提供意见、建议,与产品部门共同制定理财产品。建立产品市场情报站和管理信息库,进行产品后续服务追踪与评价,对产品创新或改进建议进行整理,及时传达给产品部门。 第十一条全球金融市场部为全行理财产品的主要产品部门,负责产品专业性研发、产品风险揭示、销售人员专业培训及产品售后的专业化服务支持等,并根据监管部门要求进行市场信息披露。 第十二条资产负债管理部、财会部为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产品销售的业务综合管理职能。 第十三条产品销售部门为网点销售管理部门,负责实施产品的营销策略,实现理财产品的最终销售,具体销售渠道包括理财中心、理财工作室、开放式柜台。封闭式柜台不可以

中国银行金融保险银保产品计划书

中国银行金融保险银保 产品计划书

资产配置建议书(银行保险篇) 敬呈:先生

尊敬的先生: 学者胡适曾讲:“保险的意义,只是今天作明天的准备,生时作死时的准备,父母作儿女的准备,儿女小时作儿女长大的准备,如此而已。今日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能做到这三步的人,才能算作现代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保险不单只是为我们提供保障,也成为我们进行投资理财、资产保全等必不可少的金融工具。 希望我们的建议能为您带来属于您财务自由。 银保产品功能 一、提供疾病身故、意外身故保障 充分考虑客户身价,为您提供与您身价匹配 的保险保障,把个人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 二、抵御通货膨胀、保值增值 近五年来我国平均年通货膨胀率为3.58%, 而该类银保产品今5年来平均年收益为4%左 右,让您的资产能保值增值。 三、合理节税、避税 根据国家《保险法》规定,保险不仅可以节 税,还可以合理避免个人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的征收。 四、资产保全 我国法律规定,人身保险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即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通过要求债务人退保其人寿保单追索保单解约的现金价值。让您有一笔旁人无法查封的财产。

通过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指定,合理配置家庭资产,使家庭财富不会因债权、婚姻等因数而缩减、外流。 六、备用资金准备 保单承保生效后,即可向保险公司借款。借款最高可达剩余现金价值的80%,还款期为6个月,若还需借款,可办理续借手续。在借款期间,保险保障与分红利益不受任何影响。让您拥有一笔他人无法动用的备用资金。 七、养老金、子女教育金、创业金、婚嫁金筹备 强制储蓄,专款专用。让自己拥有富足美满的老年生活,也让子女教育不输在起跑线上。 资产配置建议一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A 客户信息:假定客户年龄为40岁 配置时间:中短期,资金运作时间为6年 配置资金:一次性投入100万元 保障与收益: 一、双重保障 1、疾病身故保障 一年内疾病身故,无息退本。 一年后因疾病身故,给付1077000元+累计红利。 2、意外身故保障 因意外身故,给付2154000元+累计红利 因乘坐火车、轮船、航班期间因意外身故,给付 3231000元+累计红利。 二、满期收益: 假定按09年度分红水平计算: 产品到期时可领取满期金1077000元+6年累计红利157079元。 共计12340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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