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申报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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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外贸企业一般贸易退免税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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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一般贸易退(免)税的会计核算一、销售出口货物1、商品出口(1)出库待运时出口企业业务,储运部门根据分匚按出口合约或信用证规定,做好包装等工作,并备妥发票、装箱单以及其它出口单证后,应立即开具出库单交由对外运输单位办理出口待运手续。

财会部门应根据岀库单证,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库存商品出库待运商品贷:库存商品(2)确认出口收入,凭出口发票做如下分录: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般贸易出口)(3)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般贸易出口)贷:库存商品出库待运商品(4)出口收汇时银行收到出口企业全套出口单证经审核无误后,即按规定向国外银行•办理收汇或托收手统。

银行在收妥外汇后,即按当日现汇买入价折合人民币,开具结汇水单将人民币转入出口企业账户,出口企业据以做如下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一一汇兑损益或手续费银行存款——人民币户贷:应收账款按规定可按•定比例留有美元的企业:借:财务费用一一手续费或汇兑损益银行存款(美元,人民币)贷:应收账款2、支付国外费用(非FOB价成交)(1)国外运费商品装运出口后,出口企业收到对外运输单位收取外币运费单据时,应向外汇银行申请外汇划拨收款单位,做如下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收入(•般贸易出口)贷:银行存款(2)国外保险费出口企业收到保险公司送来的出口运输保险单或发票以及保险费结算清单时,即应做如下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收入(•般贸易出口)贷:银行存款(3)国外佣金国外佣金是根据出口合同规定的佣金率为付佣方式进行支付的,付佣方式•般有三种:①明佣。

它是根据成交的价格在出口发票上注明的内扣佣金。

在会计上可按出口发票所列货款的净额作“主营业务收入”。

暗佣。

它又称发票外佣金,是指不在出口发票上列明的佣金,而是在买卖合同中规②.定佣金率和支付方法。

这种佣金•般是支付给中间商或代理商的。

支付方法有两种:•种是议付佣金;另•种是出口方收妥全部货款后,将佣金另外汇往国外°财会部门收到业务部门送交的有关单据时,做如下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收入(•般贸易出口收入)贷:应付账款一一应付佣金采用议付佣金的,由于银行已代扣应付佣金,在收汇时已将议付的佣金在“应收账款”中直接扣减,当收汇时做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财务费用——汇兑损益应付账款——应付佣金贷:应收账款采用汇付佣金的,在收妥货款后对外支付,并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一一应付佣金贷:银行存款③累计佣金。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示例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示例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示例例一:出口生产企业一样贸易免税申报及出口退税会计处理1、*有限公司2007年8月出口自产工具一批,12万美元。

12×7.5(汇率)=90万元征退税率之差=17%-5%=12%90×12%=10.8万元借:产品销售成本10.8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0.8借:应收外汇账款90万元贷:出口销售收入90万元2、当月接退税部门“出口物资退(免)税审批单“,载免抵退审批34万元,其中退税审批20万元、免抵14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20万元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物资抵减内销应纳税金)14万元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4万元例二:以从事进料加工出口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

*有限公司2007年8月有关业务如下:1、当月取得进项税金13.6万元,出口销售10万美元,内销30万元。

出口电缆退税率5%。

取得进项税金:借:原材料80万元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万元贷:应对账款93.6万元10×7.55(汇率)=75.5万元借:应收外汇账款75万元贷:销售收入75万元依照当月退(免)税出口收入、出口物资所适用的征税率和退税率之差运算“当期不予免抵或退税的税额”10×7.55(汇率)×(17%-5%)=9.06万元借:产品销售成本9.06万元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9.06万元2、收到*国税局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份,载明“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10万元,用红字记:借:产品销售成本10万元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万元3、当月收到*国税局出具的《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载明“当期免抵税额”18万元和“当期应退税额”11万元: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11万元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物资抵减内销应纳税金)18万元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会计经验:外贸企业分批申报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会计经验:外贸企业分批申报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外贸企业分批申报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问题: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出口只取得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分多次报关出口,多次申报出口退税,应如何处理?如何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录入进货分批申报单?
 回答:外贸企业可以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
作为以后申报退税的凭证。

除了第一次申报出口退税附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以后批次申报出口退税时,以《进货分批申报单》代替增值税专用发票。

 举例说明:外贸企业出口后,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两个批次申报出口退税,第一批次申报出口退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第一批次的《进货分批申报单》及其他资料;第二次申报出口退税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第1批次的《进货分批申报单》、第2批次的《进货分批申报单》及其
他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外贸企业购进货物需分批申报退(免)税的,外贸企业应凭下列资料填报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已开具过的进货分批申报单;。

生产型出口企业免抵退流程和账务处理

生产型出口企业免抵退流程和账务处理

生产型出口企业免抵退流程和账务处理生产型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申报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关系及会计处理生产型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申报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关联性:生产型出口企业在每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的申报顺序是:增值税纳税申报在先,免、抵退税申报在后,两者的申报几乎是同步的。

生产型出口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的填写是相关联的,有4个统计口径是两张表都需要同时填写的,现将具体情况分析列示如下:(1)“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4栏“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销售额”的数据是不同的,两者统计口径不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2条第7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所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是企业会计记账的出口销售额,包含当期单证信息不齐全的出口销售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规定:出口企业必须单证信息齐全后才能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所以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4栏“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销售额”是单证信息齐全的出口销售额。

(2)“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的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须相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规定,生产型出口企业应根据单证信息齐全的出口额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填报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栏(第18栏)、《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栏(第25栏)。

外贸企业发生退关退运财务处理

外贸企业发生退关退运财务处理

第五:外贸企业发生退关退运财务处理对于外贸企业发生退运的,应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会计处理1.已申报免退税,发生退关退运的⑴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运,应在发生次月冲减少外销收入。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红字)调整已结转的退关退运货物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红字)(2)如果属于跨年度,按下列会计分录处理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红字)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收入)(红字)同时,调整原出口货物结转销售成本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红字)(3)外贸企业对出口退税款的处理方法是:在申报系统中无法冲减原免退税,采取补缴出口退税款方法,将出口退税还原到进项税额科目,并与计提的销项税额进行抵扣。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红字)同时,结转征退税率之差与税金计算的差额: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如果是跨年度,需将免退税调整为征税的,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按内销征税时,冲减外销收入,增加内销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并将出口应税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填报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资料(二)》第11栏“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用于抵扣计提的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税额)月底,计算应纳税额,申报交纳税金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地(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地(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2.未申报免退税,发生退关退运的⑴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运,应在发生次月冲减少外销收入。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的免、抵、退税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的免、抵、退税会计处理

⽣产企业⾃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产货物的免、抵、退税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步推进出⼝货物实⾏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2002年1⽉1⽇起,⽣产企业⾃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律实⾏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通知所述⽣产企业,是指独⽴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般增值税纳税⼈,并且具有实际⽣产能⼒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增值税⼩规模纳税⼈出⼝⾃产货物继续实⾏免征增值税办法。

⽣产企业出⼝⾃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免征消费税办法。

实⾏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产企业出⼝的⾃产货物,免征本企业⽣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产企业出⼝⾃产货物所耗⽤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产企业出⼝的⾃产货物在当⽉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1、具体计算⽅法与计算公式(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其中: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货物离岸价×外汇⼈民币牌价×(出⼝货物征税率⼀出⼝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和抵减额出⼝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出⼝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民共和国增值税暂⾏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货物征税率-出⼝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免税进⼝料件,其中进料加⼯免税进⼝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免税进⼝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如果当期没有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前述公式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以及后⾯公式中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就不⽤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例:
某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出口香烟,计销售收入为5000元,适用消费税税率45%,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225000元。则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出口时应作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
应收账款725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5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55000生产企业实际交纳消费税时应作的会计分录如下:
依上例,受托外贸企业收到税务部门退回企业的消费税255000元,退还给该生产企业。外贸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生产企业采用委税款应由外贸企业退还给生产企业。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交消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外贸企业退回税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发生退关、退货、补交已退的消费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⑧乳胶手套×1000=361100(元)⑨分散蓝43589.75元
本月应退消费税的出口货物有轮胎和汽油,其计税依据为元和1000升。
(2)确定退税率物增值税退税率除薄荷油为6%、轮胎工缴费为14%外,其余均为9%,轮胎消费税退税率为10%,汽油消费税单位退税额为0.2元/升。
(3)计算应退税额
本月出口货物应退税额为:
一、出口退税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和退税率
准确地计算出口退税,必须正确地确定计税依据和适用退税率。
1.计税依据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指计算应退税额的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产品购进金额。如果出口货物一次购进一票出口,可以直接从专用发票上取得;如果一次购进多票出口或多次购进、多票出口,不能具体到哪一票业务时,可以用同一产品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实际出口数量计算得出。如果出口货物是委托加工产品,其退税计税依据为用于委托加工的原材料购进金额和支付的加工费金额。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账务处理流程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账务处理流程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账务处理流程一、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及退税方法(一)生产企业即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2]39 号)第 4 条第 1 项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 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

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生产企业合用免抵退税办法。

(二)外贸企业即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财税[2022]39 号第 4 条第 4 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外贸企业合用免退税办法。

二、出口退税的申报时间(一)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还需办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 月 30 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二)外贸企业外贸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将合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 月 30 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

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

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普通情况来说,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期限最迟是出口之日的次年 4 月 15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举例说明:出口日期是 2022 年 6 月 6 日,只要是在 2022 年 4 月 15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就不算超期申报,允许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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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申报免退税的会计处理[摘要]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计税依据的主要凭证, 许多内外销兼营企业为了达到既能少缴税又可办理退税的目的,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之后,先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再申报出口免退税的“一票两用”行为,严重违背了现行出口退(免)税政策,是当前税务机关打击和防范出口骗税行为的重点内容。

那么,如何分清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与退税之间的关系以及正确处理会计核算,对企业规避税收风险十分重要。

关键词:出口货物;外贸企业免退税;一票两用;会计核算;目前,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通过网上认证系统由企业自行认证,并经过比对相符后实现抵扣进项税额的,外贸企业取得用于申报出口免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增值税进项税额非抵扣凭证,而许多企业在实操中采用先行抵扣进项税额不做转出申报退税,或者对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只做部分转出再申报退税,以及先抵扣进项税额全额再转出申报退税等行为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

对此,本文以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核算为例,根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相关规定,对其重点阐述以供外贸企业参考。

一、申报免退税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外贸企业应单独设账核算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若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的,先记入出口库存账,用于其他用途时应从出口库存账户中转出。

”这里应包括出口劳务及零税率应税服务。

在具体的外贸企业会计核算中,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一)采购业务的会计处理1.采购成本核算。

在购入货物时,应借记“在途物资”、“库存商品”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为了便于外贸企业划分用于内销或出口货物的核算,建议在“库存商品”明细账下设置“库存商品——出口商品”和“库存商品——内销商品”。

2.进项税额核算。

对于购进货物进项税额用于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项下进行核算。

采购货物时,借记“库存商品——内销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

但对用于申报出口免退税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笔者建议应划分为两种情况进行核算。

一是购入货物确定当期用于出口的,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直接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的成本。

借记“在途物资”、“库存商品”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而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同时,为厘清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应登记备查,并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待抵扣进项税额”各栏相匹配。

申报免退税时再将在“库存商品”中核算的进项税额转入有关科目,通过“库存商品”科目转入“生产成本”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二是购入货物当期不能确认用于出口的,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先将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只做会计处理不抵扣),在明确用于出口申报免退税时,再将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并已支付的增值税转入有关科目,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入“生产成本”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从税收管理与出口免退税的角度考虑,为防止“一票两用”带来的涉税风险,笔者建议外贸企业购进货物无法明确用于出口或内销的,对进项税额应单独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货物进项税额)”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并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待抵扣进项税额”各栏相匹配,以明确该进项税只用于会计记账而不进行抵扣,有别于内销货物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借记“库存商品——出口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货物进项税额或待抵扣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

同时,如果在当期能明确用于出口的,也可参照进项税额单独列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货物进项税额或待抵扣进项税额)”进行核算,这样在申报免退税结转进项税额时,比从库存商品转至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要清晰明了。

(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1.内销货物时,凭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外销货物时,以FOB价换算为人民币价格入账,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科目。

(三)结转成本的会计处理1.销售成本核算。

外贸企业在确定外销收入后,结转商品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贷记“库存商品——出口商品”。

2.结转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额成本核算。

如果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不含零税率应税服务)有征退税率之差时,其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计税依据与征、退税率之差的积结转差额成本,不能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进项税转出额”各项下,只分两种情况进行会计核算。

一是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未单独列支而在成本中核算的,应通过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贷记“库存商品——出口商品”科目核算,并做好税额登记备查,无需通过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核算。

二是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单独以只计账不抵扣进行核算的,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四)出口免退税的会计核算1.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未单独列支而在成本中核算的,在申请出口退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贷记“库存商品——出口商品”,以此明晰退税额由此科目结转而来。

同时,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当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需注意,免退税额不能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

2.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单独以只计账不抵扣进行核算的,在申请出口退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计提出口退税时,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当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二、案例分析某外贸公司A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服装内外销业务,属于非出口收汇重点监管企业,正式申报免退税时不需提供出口收汇凭证,但必须在免退税申报期截止日之前收汇。

已知服装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6%。

在2014年2至3月,发生如下业务(假设2月份上期期末留抵为0),应做如下会计处理(单位:元,下同)(一)2月份发生业务1.当月从C企业购入服装145000元(不含税)用于国内销售,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其进项税额为24650元,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借:库存商品——内销商品(服装)14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4650贷:银行存款169650进项税额24650元应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2栏“进项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栏“认证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2.当月购入D企业服装360000元(不含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其进项税额为61200元,货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1)假设在本月确定报关出口的借:库存商品——出口商品(服装)(360000+61200)421200贷:银行存款 421200(2)假设在本月购进但未确定报关出口时间或已确定报关出口但进项税额单设核算不参与抵扣的借:库存商品——出口商品(服装)36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货物进项税额)61200贷:银行存款421200出口货物所对应的进项税额61200元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8栏“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

3.将从C企业购进的服装在国内销售150000元(不含税),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结转成本,货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1)国内作价销售时借:银行存款175500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1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0一是当期内销收入150000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栏“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17%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含税(免税)销售额”项下。

二是销项税额25500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1栏“销项税额”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17%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销项(应纳)税额”项下。

(2)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内销商品145000贷:库存商品——内销商品1450004.将从D企业购入的服装以FOB价格报关出口,出口额换算人民币为365940元,并在月底确认外销收入。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客户)365940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服装)365940当期外销收入365940元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8栏“免税销售额”、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8行“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开具其他发票”项下。

同时结转当月出口服装外销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360000贷:库存商品——出口商品(服装)3600005.结转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额成本。

结转成本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360000×(17%-16%)=3600(元),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1)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未单独列支而在成本中核算的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服装)3600贷:库存商品——出口商品 3600(2)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单独以只计账不抵扣进行核算的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服装)36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600结转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额成本3600元,不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进项税转出额”栏下,也不参与应纳税额计算,仅作会计处理。

6.计算应退税额。

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360000×16%=57600(元),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处理:(1)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未单独列支而在成本中核算的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7600贷:库存商品——出口商品(服装) 57600同时计提出口退税额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576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7600(2)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单独以只计账不抵扣进行核算的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76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7600同时计提出口退税税额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576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76007.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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