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业统计报表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邮政业统计报表制度

(快递服务企业部分)

国家邮政局

二○○七年十一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邮政业统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统计报表中涉及的企业信息秘密,不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也不作为处罚的依据。

总说明

(一)目的意义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善邮政业统计制度,掌握全国邮政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为邮政监管部门有效引导行业发展,为企业提供统计信息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邮政业统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指导思想在立足长远,通盘考虑,兼顾政府部门管理决策、企业运营管理、社会公众认知国情等方面的相关需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不同企业的经营及管理现状,突出重点,先期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中建立并实行统计报表制度, 其余从业主体将根据监管的深化、市场准入的实施,逐步纳入统计制度。邮政监管部门将遵循统计制度建立的内在规律,按照科学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统计指标、方法科学可行,统计渠道明确清晰,统计信息真实准确。在报表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与相关企业密切沟通,充分考虑到企业经营与管理的现实情况,精简指标,优化报表,设计不同的填报方式,以确保统计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填报范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快递服务的规模以上的法人企业。各省(区、市)邮政公司以下所属单位的报表填报范围由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自行确定。快递服务的定义以国家邮政局发布的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YZ/T 0128-2007)为准。规模以上快递法人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我国快递服务发展的现实情况,按照东、中、西部分别制定。具体为:

1.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快递业务年收入规模(以全国首次快递服务统计调查2006年企业快递收入为依据,下同)在200万元以上

的快递法人企业。

2.中部(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快递业务年收入规模在20万元以上的快递法人企业。

3.西部(包括: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广西),快递业务年收入规模在10万元以上的快递法人企业。

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可根据本地快递服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适度调整纳入报表制度的快递法人企业范围。

(四)填报关系法人企业独立填报,拥有分公司的法人企业填报法人企业汇总数据及各分公司数据。

(五)报送方式按规定数据格式通过统计信息系统填报、上传提交或以纸质报表报送。

(六)本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邮政局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各种所有制类型快递服务企业及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的综合要求,各填报单位应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以统一规定的计算方法、统计口径、统计范围,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七)各报表的报送时间详见目录,如遇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放假天数顺延。所有需网络报送的年报,在完成网络报送后一个月内,须以纸介质形式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报送当地邮政监管机构。

(八)所有指标除特别指明外,均以自然单位进行统计,不得折算统计。

(九)本统计报表制度由国家邮政局负责解释。

可编辑

目录

精品

国邮年2.1表快递服务企业基本情况表填表说明

一、填报单位:规模以上快递法人企业。

二、报送日期:次年1月20日前。

三、报送方式:纸介质报送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指标说明:

1、企业名称: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时的名称。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企业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2、法人单位代码:法人单位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非法人企业不填。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对于法人企业,是指代表企业根据章程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对于非法人企业,按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填写。

4、工商登记号码: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时取得的注册号,按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填写。

5、邮政编码:企业所在地邮政编码为6个字符,不能含有0-9之外的任何字符。

6、统计负责人:企业内部负责统计事务,承担统计工作的人员。

7、开业(成立)时间:按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时间填写(筹建单位除外)。合并或兼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营业执照(或独立开业)的时间填写。

8、注册资本:企业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时的注册资本。

9、登记注册类型:企业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时的类型,填写所列登记注册类型中对应的3位数字。

10、控股情况:填写所列控股情况中对应的3位数字。根据法人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实际出资情况进行分类。某种经济成分控股包括三种情况:

(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

(2)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或集体的,一律按国有或集体控股处理;若投资双方分别为国有、集体的,则按国有控股处理;

(3)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协议控股);或者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

11、快递业务的经营范围: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范围分别填写。

12、企业类型:包括总部、关联机构和单一公司。

总部:拥有快递服务品牌,并在国内设立关联机构(包括分公司、下属法人企业、加盟法人企业)的企业。

关联机构:企业在各地设置的分公司、下属法人企业或加盟到其他企业总部的法人企业。

单一公司:独立运作,无关联机构(包括分公司、下属法人企业、加盟法人企业)的企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