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合集下载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F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湖南省统计局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调查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湖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说明 (3)二、报表目录 (5)三、调查表式 (7)(一)综合年报表式 (7)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301表) (7)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一)(湘F302表) (8)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二)(湘F303表) (9)(二)综合定期报表表式 (10)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401表) (10)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一)(湘F402表) (11)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二)(湘F403表) (12)(三)基层年报表式 (13)1.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湘F101表) (13)2.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2表) (15)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湘F103表) (16)4.银行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4表) (17)5.保险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5表) (18)6.证券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6表) (19)(四)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20)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2表) (20)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湘F203表) (21)3.银行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4表) (22)4.保险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5表) (23)5.证券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6表) (24)四、附录 (25)(一)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25)(二)服务业统计调查部门分工 (28)(三)服务业统计调查限额划分标准 (31)(四)指标解释 (33)(五)生产性服务业行业分类及代。

社会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社会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社会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15 -○F社会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天津市统计局制定2007 年 10 月社会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15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天津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社会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15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2)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式关闭和撤消单位情况表(J401表) (3)(二)基层年报表式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 (4)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2) (5)3、社会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F103-1表) (6)4、事业单位财务状况(F103-2表) (7)5、行政单位财务状况(F103-3表) (8)6、旅行社财务状况(F103-4表) (9)7、社会服务业单位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F105表) (10)(三)基层定期报表表式1、社会服务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F203-1表) (11)2、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F203-2表) (12)3、旅行社主要经济指标(F203-3表) (13)4、社会服务业重点监测企业主要经济指标(F204-1表) (14)5、社会服务业单位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F205表) (15)四、附录(一)指标解释 (16)(二)社会服务业报表数据质量控制要求及审核要点 (25)(三)国家服务业抽样调查制度样本单位名单 (27)(四)天津市旅行社重点监测企业名单 (35)(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社会服务业) (36)社会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15 -一、总说明(一)为了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市服务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

服务行业统计制度模板

服务行业统计制度模板

服务行业统计制度模板一、总则1.1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把握服务行业的发展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制定本统计制度。

1.2 本统计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服务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1.3 本统计制度所称服务行业,是指提供满足消费者精神和物质需求的各种经营活动,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

二、统计内容2.1 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单位地址、行业分类等。

2.2 财务状况: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税收总额、成本总额等。

2.3 人员情况:包括从业人员总数、从业人员学历结构、从业人员年龄结构等。

2.4 业务发展:包括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业务增长率等。

2.5 服务行业特有的统计内容:如客房数量、床位数量、餐饮桌位数、金融机构网点数量等。

三、统计方法3.1 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即所有从事服务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均应参加统计。

3.2 采用联网直报的方式,统计数据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上报。

3.3 统计周期为年度和季度,统计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

四、统计报表4.1 服务行业统计报表应包括以下内容:(1)服务行业基本信息表;(2)服务行业财务状况表;(3)服务行业人员情况表;(4)服务行业业务发展表;(5)服务行业特有的统计报表。

4.2 统计报表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字迹清晰,数据准确。

五、数据处理和分析5.1 统计数据上报后,各级统计部门应按照统一的统计方法和分析模型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

5.2 各级统计部门应定期发布服务行业统计报告,为社会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服务行业数据。

六、监督检查6.1 各级统计部门应加强对服务行业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6.2 对违反本统计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七、附则7.1 本统计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浙江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浙江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浙江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2年统计年报和2013年定期统计报表)浙江省统计局2012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浙江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总说明 (3)第一部分限额以上服务业单位财务调查制度一、报表目录 (5)二、调查表式(一)年报综合表式1、服务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301表) (6)2、服务业非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浙F302表) (8)3、银行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303表) (9)4、保险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304表) (13)5、证券和期货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305表) (16)(二)定期报表综合表式)1、服务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401表) (19)2、服务业非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浙F402表) (21)3、银行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403表) (23)4、保险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404表) (26)5、证券和期货业主要经济指标(浙F405表 (29)(三)年报基层表式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 (32)2、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浙F103-1表) (34)3、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财务状况(浙F103-2表) (36)4、银行业财务状况(浙F103-3表) (37)5、保险业财务状况(浙F103-4表) (39)6、证券和期货业财务状况(浙F103-5表) (41)7、信息化情况(109表) (43)(四)定期报表基层表式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 (44)2、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浙F203-1表) (46)3、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财务状况(浙F203-2表) (48)4、银行业财务状况(浙F203-3表) (49)5、保险业财务状况(浙F203-4表) (51)6、证券和期货业财务状况(浙F203-5表) (53)7、物业管理经营情况(F204-1表) (55)8、房地产中介服务经营情况(F204-2表) (56)三、附录(一)服务业限额以上单位划分标准 (57)(二)服务业部门分工 (63)(三)指标解释 (65)第二部分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抽样调查制度一、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工作方案 (84)(一)调查范围及对象 (84)(二)调查方式和方法 (84)(三)调查内容及表式 (84)(四)调查时期和报送时间 (84)(五)调查的组织实施 (84)二、附录(一)服务业限额以下单位抽样调查技术方案 (85)(二)服务业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技术方案 (94)(三)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调查表指标解释 (98)总说明(一)为了解全省服务业的规模、结构、效益等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以及完善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浙江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

浙江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

浙江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为了全省各地和有关部门顺利推行《浙江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有效组织全省服务业统计调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背景和意义服务业已成为推动浙江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是提升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全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5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加快浙江服务业发展,推进服务业现代化制定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由于目前政府统计尚未建立起一套能够与服务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完整的服务业统计体系,还不能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

为了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制定浙江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已势在必行。

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不仅有利于及时了解浙江服务业发展总体规模、结构、效益及地区和行业分布等情况,为全省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等提供可靠依据,促进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也有利于不断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发挥统计职能,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二、服务业统计调查范围和对象浙江省服务业统计调查范围包括第三产业的15个门类,具体1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实施对象:在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以上15个服务业门类活动的企业、事业、行政、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机构和城乡个体经营户。

三、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服务业统计调查采用全数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根据被调查服务行业门类的实际情况,以各门类中的服务业行业中类为基础分别确定划分标准,将调查单位划分为限额以上与限额以下两部分。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主要内容(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主要内容(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制度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主要内容
(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
一、调查目的
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进行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内从事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三、调查内容
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等。

四、调查方法
所有报表均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统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调查方法为全数调查。

五、调查组织方式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采取联网上报方式上报数据。

调查单位按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按时填报基层表、审核和上报数据,接受数据查询。

各级统计局负责对调查单位网上直报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和查询。

六、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
通过《统计公报》和《第三产业统计年鉴》公布相关数据。

统计工作制度服务业

统计工作制度服务业

统计工作制度服务业一、引言为了规范服务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特制定本统计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服务业各类企业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旅游、金融、教育、医疗等行业。

二、统计范围与对象1.统计范围:服务业各类企业和机构,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2.统计对象: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从业人员、资产总额等主要经营指标。

三、统计方法与流程1.统计方法:采用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统计方法。

2.统计流程:(1)确定统计指标和统计周期;(2)收集、整理原始数据;(3)进行数据审核、汇总和分析;(4)编制统计报表和撰写统计分析报告;(5)按时上报统计数据。

四、统计数据质量控制1.数据来源:确保数据来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采用多种渠道进行数据核实。

2.数据审核:建立数据审核机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3.数据分析: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揭示数据背后的规律和趋势。

五、统计报表与报告1.统计报表: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包括月报、季报、年报等。

2.统计分析报告:根据统计数据和分析结果,撰写统计分析报告,为决策提供参考。

六、统计资料保管与使用1.资料保管:建立健全统计资料保管制度,确保统计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2.资料使用:在保障资料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统计资料进行政策研究、市场分析等工作。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服务业统计工作主管部门所有。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1.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啊,那可太重要了!就好比是我们生活中的地图,没有它你能知道自己在服务业这片大海里处于什么位置吗?比如开餐厅的,不通过这个制度了解行业数据,怎么知道自己该往哪个方向努力呢!2. 嘿,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它就像一个超级指南针,指引着服务业的发展方向。

你想想看,没有它,那些服务企业不是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吗?3.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呀,这简直就是服务业的秘密武器!就如同战士上战场要有精良的装备一样。

像快递公司,通过这个制度就能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运营啦,不是吗?4. 哇塞,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这可真是个宝贝!它就像是夜晚的明灯,照亮服务业前行的道路。

比如酒店行业,不依靠它怎么能知道顾客的喜好变化呢?5.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可不是闹着玩的!它好比是医生的诊断报告,能让我们清楚服务业的“健康状况”。

你说那些电商平台不重视这个能行吗?6. 哎呀呀,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真的太关键啦!就像汽车的仪表盘,随时反映着服务业的运行状态。

像美容行业,没有它怎么知道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呢!7.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啊,这可是不能小瞧的!它如同航海中的灯塔,为服务业指引方向。

比如旅游景区,不依据它怎么能做出吸引游客的决策呢!8. 哇哦,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绝对是个厉害的角色!它就像一个智能管家,把服务业管理得井井有条。

像教育培训行业,离开它能行吗?9.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真的是太有必要啦!它就像是一个精准的时钟,让服务业的节奏有条不紊。

比如物流企业,没有它怎么能做到高效配送呢!10. 嘿哟,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那可是至关重要的存在!它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服务业发展的大门。

想想那些金融服务机构,没有它怎么能把握市场动态呢!我的观点结论: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对于服务业的发展极其重要,是不可或缺的,各个服务业领域都应该高度重视并充分利用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F)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03年统计年报和2004年定期报表)北京市统计局2003年10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北京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4)二、报表目录 (5)三、调查表式 (6)(一)基层年报表 (6)财务状况表(服务业企业F103表) (6)(二)基层定期月报表 (7)财务状况表(服务业企业F203表) (7)四、附录 (8)(一)实施办法 (8)(二)指标解释 (8)一、总说明(一)目的为了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服务业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制度(实施方案)。

(二)对象本制度的实施范围是北京市辖区内的中央和地方的、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

独立核算服务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独立核算盈亏,并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服务业企业包括:(1)交通运输辅助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2)仓储业;(3)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贸易经纪与代理;(5)住宿业(6)金融业;(7)房地产业;(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1)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12)教育;(13)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本制度实施范围为除金融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外的服务业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内容本制度主要内容包括:2003年服务业财务状况年报表(F103)、2004年服务业财务状况月报表(F203)。

2003年年报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辅助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贸易经纪与代理,住宿业,房地产业(除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统计。

2004年月报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辅助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贸易经纪与代理,住宿业,房地产业(除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统计。

(四)要求本制度实行全国和北京市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二、报表目录5三、调查表式(一)基层年报表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年报表表号:F103表制表机关:北京市统计局企业法人代码:□□□□□□□□-□文号:京统发[2003]123号执行期限:2004年6日底2、在企业营业收入中通过电子商务在网上的销售收入(01)______千元;其中:BtoC销售收入(02)______千元;BtoB(C)销售收入(03)______千元。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04年月日说明:L001≥L002+L006+L007+L014+L451 L002≥L003+L004 L016≥L017+L019 L018≤L017 L030=L031-L033+L035+L036+L037 L032≤L031 L034≤L033 L050≥L051 L059=L001+L016+L030+L050+L055 L060>L061+L063 L070≥L071+L073 L079=L060+L070 L080=L059-L079 L062≤L0611 L072≤L071 L081=L082+L083+L084+L085+L086+L087 L105=L134+L154+L164+L180L180=L105-L134-L154-L164 L193≥L452 L190>L191+L192+L193+L194+L195+L196+L197 L205=L180+L182-L190-L200L215=L205+L207+L229+L211-L212+L209 L01≥L02L01≥L03(二)基层定期月报表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月报表表号:F203表制表机关:北京市统计局企业法人代码:□□□□□□□□-□文号:京统发[2003]123号执行期限:2004年12月底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2004年月日说明:L031>L033 L033≥L034 L180=L105-L134-L154-L164 L190>L191+L193L205=L180+L182-L190-L200 L193≥L452四、附录(一)实施办法一、年报报送方法及时间1.基层单位除北京市统计局规定的直报单位外,全部企业由所在地区县统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负责布置,报表报送到区县统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具体报送方法以区县统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制定的实施办法为准。

直报单位的各局(总公司)系统内服务业企业由各局(总公司)负责布置,报表报送到各局、总公司,具体报送方法以各局(总公司)制定的实施办法为准。

2.综合单位(1)直报综合单位负责对本系统内单位进行报表布置、收审、汇总,将基层数据软盘、汇总资料、年报说明和审核清单报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报送时间为2004年3月15日前。

(2)各区县统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将基层数据软盘、汇总资料、年报说明和审核清单报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报送时间为2004年3月15日前。

3.各直报综合单位和基层单位在上报年报时,要同时上报全部服务业企业年报和同口径基本单位数据库。

二、月报表报送要求1.除北京市统计局规定的直报单位外,全部企业由所在地区县统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负责布置,报表报送到区县统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具体报送方法以区县统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制定的实施办法为准。

2.各区县统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直报综合单位负责F203表汇总,报送时间为月后20 日前,将调查数据(基层、汇总)以软盘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到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3.月报由2004年四月份开始报送三月份调查数据。

四月份报送报表时要报同口径基本单位数据库。

一、二、十二月份免报。

(二)指标解释一、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000):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资产按流动性质一般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负债:是企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债务一般是按负债的偿还期长短进行分类的,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001):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合计”项填列。

货币资金(002):货币资金反映企业的各种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填列。

现金(003):指企业的库存现金。

根据“现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银行存款(004):指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根据“银行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应收账款(净额)(006):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等而向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帐准备后的净额。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项填列。

“存货”项填列。

短期投资(014):指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股票、债券和基金,以及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其他投资,减去已提跌价准备后的净额。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短期投资”项填列。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451):指企业长期债权投资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

可根据“资产负债表”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项填列。

长期投资(016):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投资合计”项填列。

长期债权投资(017):指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各种债权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债权投资”项填列。

国债投资(018):指企业已购买的国家发行的债券。

可根据相应的科目期末余额数填列。

长期股权投资(019):指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项填列。

固定资产合计(030):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价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合计”项填列。

固定资产原价合计(031):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原价”项填列。

生产经营用(032):指直接用于企业生产、经营部门的各种固定资产。

可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经分类归纳后填列,或在“固定资产原价”中扣除非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033):指企业到报告期末止按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累计折旧”项填列。

本年折旧(034):指企业本年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

根据“累计折旧”中的本年提取数项填列。

固定资产清理(035):指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

可根据会计“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在建工程(036):指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的可收回金额。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在建工程”项填列。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037):指企业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尚待批准转销或作其他处理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扣除盘盈后的净损失的期末余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