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税收分析

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税收分析
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税收分析

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税收分析

《公司法》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近年来,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用于出资越来越多,如何把握相关税收政策,准确纳税,成了纳税人

关注的话题。

由于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会涉及到一系列的税收政策,因此笔者试用三个案例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案例一:

2011年5月,A公司以5000万元现金和价值共为3000万元的旧设备以及材料投资到M公司。旧设备系2006年购入,原值2000万元,已经计提了1000万元折旧,净值1000万元,作价1500万元(含税)。材料为自产,成本为1000万元,作价也为1500万元(含税)。A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上例中的投资行为,将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印花税。具体分析如下:

一、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六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该视同销售。因此,A公司以设备和材料对外投资的行为应该缴纳增值税。

具体又分为两种情形:

(一)旧设备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

根据《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以使用过的设备投资应当视同销售,应缴增值税为1500÷(1+4%)×4%÷2=28.85(万元)。执行中,需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在2009年1月1日之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销售价格不超过原值,不缴纳增值税,否则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而2009年后,根据财税[2008]170文件规定,“不超原值不征税的规定已经作废”,无论对外销售或视同销售的旧固定资产价值是否超过原值,一律缴税。

2.根据《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或者营业税纳税人销售或视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计算销售额的增收率按照3%计算。假如本例中用旧固定资产投资的A公司为营业税纳税人,则应缴增值税为1500÷(1+3%)×2%=29.13(万

元)。

3.根据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意味着该项增值税款,被投资企业得不到抵扣。

(二)材料投资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

材料投资应该视同销售,同卖材料的纳税方法相同,这里不再赘述。本例中,用材料投资应缴增值税为1500÷(1+17%)×17%=217.95(万元)。在执行中,需要注意以下要点:

1.A公司以材料投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投资企业M公司可以凭借该发票进行抵扣,因此上下游企业合计税负为0.之所以规定货物投资行为要缴纳增值税,是因为要保持整个增值税链条的完整,如果A 公司不缴纳增值税,则M公司无进项税额抵扣,整个增值税链条将不完整。

2.本案例是以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如果A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投资,或者以构成“业务组合”的部分资产对外投资,可以考虑适用《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中关于资产重组涉及货物免税相关政策。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视同销售,而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因此,A公司以设备和材料投资的行为应当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旧设备缴纳企业所得税

视同销售收入=1500-[1500÷(1+4%)×4%÷2]=1500-28.85=1471.15(万元)

视同销售成本=2000-1000=10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471.15-1000=471.15(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471.15×25%=117.79(万元)

(二)材料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视同销售收入=1500-[1500÷(1+17%)×17%]=1500-217.95=1282.05(万元)

视同销售成本=10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282.05-1000=282.05(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282.05×25%=70.51(万元)

执行中需要注意:

1.《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虽然已经作废,但是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必须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精神并未废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

定,该项行为仍属于征税范围。

2.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会出现税收与会计的差异,应该在纳税申报表附表

三进行纳税调整。

本例中以材料进行投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1217.95万元

贷:库存商品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17.95万元

会计上该项业务部确认损失,而税收上认为库存商品不含税公允价值为1282.05万元。因此,应该在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第二行填报“视同销售收入”1282.05万元、附表三第21行“视同销售成本”1000万元,

从而达到纳税调增282.05万元的目的。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规定,1282.05万元的视同销售收入同时填入附表一中,可以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如果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该项业务税收同会计无差异。

3.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曾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如果超过投资方应纳税所得额50%的,可以按照5年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规定,非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一律全额

纳税。因此,5年均匀纳税的规定已经废止。

由于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当时并未取得现金流,如果企业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增值过大,可能引起企业纳税困难。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关于资产收购的规定中,对于投资资产占企业资产75%以上的行为,允许采取特殊性税务处理,递延纳税。

4.企业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后,资产的隐含增值在税收上得到实现,则计税基础按照评估价值确认。本例中,以材料投资如果采取会计制度记账,虽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217.95万元,但是计税基础为1500

万元。

假设A公司只有材料投资形成的一项股权,且转让该项股权作价1500万元,则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1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217.95

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所得282.05

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为1500万元,会计账面价值为282.05万元,因此,应作纳税调减282.05

万元。

如果按照会计准则做账,则该项税收与会计差异不会形成。

5.由于以设备或材料投资需要缴纳增值税,因此对于被投资企业M公司而言,必须需要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成本或折旧费用。只凭借投资合同以及评估报告,不能作为

M公司的合法扣税凭证。

6.对于M公司而言,接受旧设备投资的目前暂无明确文件界定其折旧年限,一般认为按照其剩余折旧年限

比较合理。本例中,旧设备在A公司已经计提折旧10年,再在M公司应该按照10年来提取折旧。

国税发[2009]81号文件规定: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从侧面说明总局对接受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按

照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来处理的。

7、假设投资方A公司是个人张先生,虽然《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19号)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评估增值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号公告的第522项已经将319号文件作废,因此,即使是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仍然

应该就资产的评估增值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印花税

被投资企业M公司应当就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增加额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即,应缴印花税为

8000×5万分之五=4(万元)。

案例二:

2011年5月,A公司以原值3000万元的不动产出资,B公司以5000万元现金出资。双方合资成立M 公司,各占50%股份,A公司实行企业会计制度,该公司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

一、营业税

根据《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文件之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行为,不缴纳营业税。

因此,A公司以不动产投资的行为不缴纳营业税。但需要提醒注意以下问题:

1.以货物对外投资需要缴纳增值税,而以不动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不缴营业税。其原因在于,一般来说,增值税为环环抵扣,上游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下游环节则得不到进项税额抵扣,对于增值税链条上的单环节免税是无意义的,因此为了维护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对货物投资需要缴纳增值税;而营业税原则上没有抵扣的规定,如果对投资行为征税,则随着投资链条的拉长,被投资的资产就会存在重复纳税的现象,

所以税法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2.由于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不征收营业税,因此A公司投资行为不能开具发票,M公司凭借投资合同以

及评估报告作为企业所得税前得扣税凭证。

3.财税[2002]191号文件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形成的股权,在股权转让时,仍然无需缴纳营业

税。因此在税收策划中,先投资再转让股权的案例较为多见。

二、土地增值税

根据《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的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

土地增值税。”

因此,A公司以不动产投资入股的行为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自2006年3月2日开始,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税字[1995]48

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因此,如果A公司为房地产企业,则该项投资行为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规定,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视同转让,对接收方按照3-5%

的税率征收契税。

因此,本例中M公司应该缴纳契税,如果本省规定契税税率为3%,则应缴契税为5000×3%=150(万

元)。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规定,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

收契税。

那么,本例中A公司以不动产投资是否属于财税[2008]175号文件所称“同一投资主体内部的无偿划转”

呢?

《关于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资产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8]514号)文件曾经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国税函[2006]84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在重组过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权属对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划转,对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不征收契税。即国税函[2008]514号文件规定,对子公司增资行为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遗憾的是该文件已经作废。之所以作废,是其依据的上位法财税[2003]184号文件已经作废,但是国税函[2008]514号文件解释的“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不征收契税”的规定却被财税[2008]175号文件承继,因此认为不动产投资到全资子公司仍然应该属于“同一投资主体的内部划转行

为”不征税契税。

四、企业所得税

同案例一分析:

视同销售收入=5000(万元)

视同销售成本=30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2000万×25%=500(万元)

五、印花税

同案例一分析,被投资方M公司应该就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增加额缴税。

印花税=1亿元×万分之五=500(万元)

案例三:

A公司持有M1公司50%的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为500万元。A公司持有M2公司100%的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为1000万元。2011年2月,A公司以持有的M1公司50%股权作价750万元,M2公司作价2000万元,合计作价2750万元作为出资,投资到B公司;张先生持有的M3公司100%股份计税基础为1000万元,作价2000万元投资到B公司。

一、A公司以M1公司50%投资涉及的企业所得税

M1公司作为A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是A公司的资产转让行为,因此该项行为应该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收入=750(万元)

视同销售成本=5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5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250万元×25%=62.5(万元)

二、A公司以M2公司100%股权投资涉及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如果符合该文件第五条的5个条件,并按照《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的规定,在税务机关备案后可以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假设A公司以M2公司投资到B公司的行为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则应纳税所得

额=1000-1000=0.

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为A公司持有M2公司的原计税基础1000万元。

B公司持有M2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为A公司持有M2公司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1000万元。

三、张先生投资的个人所得税

目前个人所得税法规体系中没有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因此张先生虽然以持有的100%股权投资到B公

司,仍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2000-1000=1000(万元)

个人所得税=1000万×20%=200(万元)

四、印花税

根据《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全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因此,以股权投资的行为应该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被投资企业则对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增加额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资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7号)规定,按照现行印花税政策规定,投资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进行出资而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因此,以此类推,投资人以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是否也不属于股权转让不缴纳印花税呢?目前这是一个尚

未完全明确的问题。

(财税〔2015〕4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 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41号 消息来源:中税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34708438.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个人投资,经国务院批准,将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税政策推广至全国。现就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三、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取得现金补价的,现金部分应优先用于缴税;现金不足以缴纳的部分,可分期缴纳。 个人在分期缴税期间转让其持有的上述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五、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 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包括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以及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定向增发股票、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 六、本通知规定的分期缴税政策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对2015年4月1日之前发生的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尚未进行税收处理且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期限未超过5年的,可在剩余的期限内分期缴纳其应纳税款。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3月30日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练习题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将两辆大型运输车辆与A公司的一台生产设备相交换,另支付补价l0万元。在交换日,甲公司用于交换的两辆运输车辆账面原价为l40万元,累计折旧为25万元,公允价值为l30万元;A公司用于交换的生产设备账面原价为300万元,累计折旧为l75万元,公允价值为l40万元。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甲公司对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确认的收益为( )。 A(0 B(5万元 C(10万元 D(15万元 2.下列资产中,不属于货币性资产的是 ( )。 A(现金 B(应收账款 C(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 D(预付账款 3(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下列非关联交易中,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是( )。 A.以账面价值为420万元、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换入戊公司公允价值为390万元的一台设备,并收到补价30万元 B.以公允价值为 360 万元的固定资产换入乙公司账面价值为 400 万元的无形资产,并支付补价 40 万元 C.以公允价值为 320 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换入丁公司账面价值为 460 万元的短期股票投资,并支付补价140万元 D.以账面价值为 280 万元的固定资产换入丙公司公允价值为 200 万元的一项专利权,并收到补价 80 万元 4.天虹公司用一台已使用2年的甲设备从红星公司换入一台乙设备,支付置换相关税费10000元,并支付补价款30000元。甲设备的账面原价为5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并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未计

提减值准备;乙设备的账面原价为300000元,已提折旧30000元。两公司资产置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天虹公司换入的乙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元。 A(220000 B(236000 C(290000 D(320000 5.企业发生的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没有补价的情况下,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当按照( )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A.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 B.换出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 C.换入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 D.换出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占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 6.天海公司以一台甲设备换入蓝山公司的一台乙设备。甲设备的账面原价为600万元,已提折旧3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30万元,其公允价值为600万元。天海公司另向蓝山公司支付 补价50万元。天海公司支付清理费用2万元。假定天海公司和蓝山公司的商品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天海公司换入的乙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 A(597 B(590 C(592 D(652 7.甲公司以一项专利权换入乙公司的一台设备。假设不具有商业实质。换出专利权的摊余价值为21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为10万元,公允价值为200万元,换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180万元,甲公司收到补价20万元。换出无形资产应交的营业税为10万元。则甲公司换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200 B.190 C.220 D.180 8.A公司以库存商品交换B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固定资产,B公司另向A公司支付补价112.5万元。A公司、B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计税价值为公允价值,有关资料如下:?A公司换出: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为1080万元,已计提减

第十四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十四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本章概述 一、本章重要内容简述 本章系统地介绍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主要内容包括: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的区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界定,特别是存在补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界定;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与账面计量模式的适用条件;公允计量模式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账面计量模式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二、本章考核目标和学习建议 对于本章内容,考生应重点掌握以下知识点: (1)有补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界定; (2)公允计量模式与账面计量模式的适用条件; (3)公允计量模式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4)账面计量模式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5)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三、近年考情分析 四、2009年教材变化内容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补价的计算不再考虑增值税;另,在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如果涉及增值税应先在换入资产总的待分配价值的计算中先行剔除,再按各项资产公允价值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14.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一)货币性资产的概念 所谓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资金及将来对应一笔固定的或可确定的货币资金量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 所谓非货币性资产,是指在将来不对应一笔固定的货币资金量的资产。如: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以及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 所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资产。也可以将其称为以物易物。 (四)有补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界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及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第三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一)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第四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一)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二)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第五条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企业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第六条未同时满足本准则第三条规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第七条企业在按照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支付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二)收到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加收到的补价之和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企业在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二)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第九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在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时,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

公司非货币出资的方式及其法律后果解析

公司非货币出资的方式及其法律后果解析 设立公司时股东须对公司进行出资,股东的出资必须具有财产属性与可转让性。对于非货币性出资的方式,我国立法存在由“限于法律规定”到“不为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转变,司法实践亦对不同出资方式的法律后果采取了不同处理方式。 一、关于立法的转变 关于公司的出资方式,1993年《公司法》第24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此时,股东以非货币出资,“限于法律规定”的方式,即法律规定了非货币出资的范围,只有法律规定的非货币财产才能作为出资。1999年、2004年《公司法》沿用此规定。而依照2005年《公司法》第25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可见,修订后的公司法允许股东以“不为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方式进行非货币财产的出资,即采取开放式的做法,只要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且可以转让的财产,均可以作为非货币出资。2013年《公司法》沿用了2005年《公司法》的规定。 二、司法实践非货币出资的争议焦点 事实上,虽然2013年《公司法》采取了开放式的立法方式,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方式多样化,引发的争议依然较多。 (一)债权出资 对于债权能否作为公司出资的问题,我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并没有做出规定。之前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对于债权的出资一直持否定态度,对债权用于出资的情形不予办理登记手续。但在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颁布了《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根据该条规定,

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易错题7:第七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易错题:第七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 [单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关联企业,2018年8月8日甲公司以一栋闲置的办公楼交换乙公司对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已知办公楼的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公允价值为5000万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6000万元,公允价值无法取得,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补价500万元。假定该项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则甲公司换入乙公司对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入账金额为(??)万元。 A.6000 B.5000 C.5500 D.3050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换入资产的入账金额=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增值税销项税额+支付的补价=2000+5000×11%+500=3050(万元)。 2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关于以账面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说法不正确的是()。 A.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 B.无论是否支付补价,均不确认交换损益

C.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D.涉及多项资产交换的,应以各项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占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涉及多项资产交换的,应以各项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原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3 [多选题] 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一项资产置换合同,甲公司以其持有的联营企业30%的股权作为对价,另以银行存款支付补价100万元,换取丙公司生产的一台大型设备,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3900万元,持有联营企业30%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为2200万元;取得时该联营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75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等)。甲公司取得该股权后至置换大型设备时,该联营企业累计实现净利润15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400万元,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使其他综合收益增加650万元,无其他影响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交换日,甲公司持有该联营企业3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3800万元,联营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假定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不考虑增值税及其他因素影响,下列各项对上述交易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处置该联营企业股权确认投资收益620万元 B.丙公司确认换入该联营企业股权入账价值为3800万元 C.甲公司确认换入大型设备的人账价值为3800万元 D.丙公司确认换出大型设备的营业收入为3900万元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规定

以土地、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投资和以房屋等不动产投资等三种投资 处理,具体论述如下: (一)以设备和存货资产投资的涉税处理 在投资实践中,一些投资者以设备和存货等动产进行投资,存在的涉税风险主要体现为:没有把投资的设备和存货视同销售,进行一定的税务处理,即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同时没有给被投资企业开具发票进行入账,而被投资企业收到投资者作价投资的设备和存货,往往以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作为入账价值,从而对该投资的设备进行计提累计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不能扣除。 1、视同销售的相关涉税法律依据 (1)视同销售的增值税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要视同销售依法缴纳增值税。 (2)视同销售的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的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2、视同销售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1)视同销售的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十六条规定:“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一般为10%。” (2)视同销售的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三条规定:“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3、税务处理 根据上述法律依据的规定,投资者以设备和存货进行投资,应该按照视同销售依法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他所得税。投资者以设备和存货进行投资必须采取务必进行以下税务处理: (1)投资以设备和存货进行投资必须要视同销售,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习题

第九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L.确定一项资产是货币性资产还是非货币性资产的主要依据是( )。 A.是否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D.是否具有流动性 C.是否为出售而持有 D.将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是否是固定或可确定的 2.下列各项目中,不属于货币性资产的是( )。 A存出投资款 B.信用卡存款 C.股票投资 D.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 3甲乙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17%,公允价值即计税价值,本期完成一项非货币性交易、甲公司本期以自产A产品交换乙公司的B产品,甲公司的A产品成本270万元,公允价值为270万元.已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0万元,乙公司B产品成本为240万元,公允价值为270万元,消费税率5%,假设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则甲公司换入B产品的入账价值是( )万元。 A.270 B.260 C.246.5 D.258.3 4.接上题,乙公司换入A产品的入账价值是( )万元。 A.297 D.270 C.283.5 D 253.5 5.甲公司以生产经营用的A设备和B设备交换乙公司生产经营用的C设备和D设备。有关资料如下,假设不考虑相关税金.问甲公司取得的D 设备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40000 D.37000 C.38261 D.35391 6.接上题,问乙公司取得的B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 )元。 A.16000 D.18000 C.14956 D.16826

7.甲公司于2003年12月以一批库存商品换入乙公司一台自用设备,并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补价20万元。该批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24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该设备的原账面价值为280万元,已提折旧60万元,公允价值为220万元。假定不考虑除存货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乙公司换入资产继续作为库存商品,其入账价值是( )。 A 220万元 B240万元 C.199.2万元 D.206万元 8.接上题,甲公司换入该项固定资产仍然作为自用设备,其入账价值是( )。 A.220.73 B.224.13 C.214.50 D220.8 9.甲公司2003年12月决定以持有的短期股票投资一批库存交换乙公司的一台生产设备,换入设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在交换日,甲公司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为70000元,已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为5000元,公允价值为67000元,乙公司设备原账面价值为90000元,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为23000元,公允价值为67000元,支付清理费用5000元,没有为该设备提取减值准备。换入短期股票投资作为短期投资管理.假如整个交易过程于本会计期末完成,没有发生相关税费、假设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是( )元。 A.67000 B.65000 C.70000 D.62000 10.接上题,乙公司换入短期股票投资的入账价值是 ( )元。 A 67000 B.65000 C.70000 D 72000 11.承9题,假如公允价值即期未市价和可收回金额,甲乙公司换入资产后,各自应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是( )元。 A.0,5000 B.5000,0 C.5000,5000 D.0,0 12.甲乙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17%,公允价值即计税价格,于2002年12月20日进行非货币性交易井开具增值税票,甲公司本期以自己的产品A交换乙公司的产品B,甲公司A产品成本为90万元,公允价值为l00万元,消费税率10%,乙公司B产品成本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90万元,资源税率5%.交换过程中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补价10万元,乙公司自行运费成本2万元,假设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应确认的收益是( )万元。 A.1 B.10 C.-1.7 D.-1.43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知识讲解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本章教材主要变化 本章内容无实质性变化。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 其中: ①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钱、短期债权、持有至到期的债权投资) ②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如原材料、库存商品等)、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特别提示】 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仅包括企业之间主要以非货币性资产形式进行的互惠转让,即企业取得一项非货币性资产,必须以付出自己拥有的非货币性资产作为代价。(注:以非货币性资产发放股利、政府无偿提供非货币性资产给企业、合并或债务重组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以发行股票形式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均不属于本章范围) ②预付账款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补充例题·单选题】(2012年) 下列各项中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是()。 A.外埠存款 B.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 C.拟长期持有的股票投资 D.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该类资产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不固定或不可确定,包括存货(如原材料、库存商品等)、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选项C正确。 【补充例题·多选题】(2015年) 下列各项中,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有()。 A.应收账款 B.无形资产 C.在建工程 D.长期股权投资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非货币性资产,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以及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有别于货币性资产的最根本特征是,其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即货币金额是不固定的或不可确定的。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交易对象主要是非货币性资产。在涉及少量补价的情况下,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作为参考。 【补充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非关联方交易中,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 A.以账面价值300万元的应收账款换入公允价值为280万元的设备,并收到补价20万元 B.以公允价值为320万元的固定资产换入公允价值为220万元的专利权,并收到补价100万元 C.以公允价值为360万元的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换入账面价值为400万元的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并支付补价40万元 D.以公允价值为300万元的设备换入公允价值为350万元的房屋,并支付补价50万元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应收账款属于货币性资产,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选项B,100÷320=31.25%,大于25%,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选项C,40÷(360+40)=10%,小于25%,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选项D,50÷(300+50)=14.29%,小于25%,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二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换出资产的当期损益: 1.该项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或者 2.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都无法可靠计量。 二、商业实质的判断

0016301-企业以部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所得税处理(2).doc

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例:2005年12月,甲企业以一项固定资产对乙企业进行投资,该项固定资产投资前的账面净值为200万元,投资评估作价300万元换取乙企业普通股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在不考虑其他税费的情况下,甲企业该项投资应确认的固定资产转让所得为100万元,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资产转让所得如数额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实现缴纳企业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在投资交易发生当期及随后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转到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投资转让所得数额较大是指转让所得占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的。 被投资企业接受的上述非货币性资产,可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1 2

2019年河北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 工作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6、27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

高级财务会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例题(详细解析)

1. 【补充例题?多选题】下列资产中,属于货币性资产的是() A. 固定资产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C.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 D. 应收账款 E. 交易性金融资产 2. 【补充例题?多选题】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发生的下列交易中,应当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会计处理的有()。(根据2014 年CPA题目改编) A. 以对子公司股权投资换入一项投资性物业 B. 以本公司生产用设备换入生产用专利技术 C.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换入固定资产 D. 定向发行本公司股票取得某被投资单位40%股权 3. 【补充例题?单选题】2017 年,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如下:(1)购入商品应付乙公司账款2000 万元,以库存商品偿付该欠款的20%,其余以银行存款支付;(2)以持有的公允价值为2500 万元的对子公司(丙公司)投资换取公允价值为2400 万元的丁公司25% 股权,补价100 万元以现金收取并存入银行;(3)以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大型设备,款项分3年收回;(4 )甲公司向戊公司发行自身普通股,取得戊公司对已公司80%股权。 上述交易均发生于非关联方之间。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2017 年发生的上述交易或事项中,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是()。 A. 分期收款销售大型设备 B. 以甲公司普通股取得已公司80%股权 C. 以库存商品和银行存款偿付乙公司款项 D. 以丙公司股权换取丁公司股权并收到部分现金补价 4. 【教材例题1-1 ,P10 】甲公司以账面价值1 000 万元,公允价值1 110 万元的无形资产与乙公司交换一套生产设备,该套设备在乙公司的账面价值为:原始价值 1 200 万元,累计折 旧100 万元,评估确定的公允价值为1 090 万元。甲公司支付运费2 万元。为简化起见,其他相关税费略。 根据以上资料,甲、乙公司的相关账务处理如下(金额以万元单位) 5. 【教材例题1-3】甲公司以账面价值1 000 万元,公允价值1 110 万元的无形资产与乙公司交换一套生产设备,该套设备在乙公司的账面价值为:原始价值1 200 万元,累计折旧100 万元,评估确定的公允价值为1 090 万元。甲公司支付运费2 万元。为简化起见,其他相关税费略。甲公司认为有确凿的证据表明生产设备的公允价值更可靠。则甲公司的相关账务处 理如下(金额以万元单位)(教材P11) 6. 【补充例题】2018 年9 月,A 公司以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一台设备交换B公司生产的 一批打印机,换入的打印机作为固定资产管理。A、B 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 的增值税税率为16%。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50 万元,累计折旧为45 万元,公允价值为90 万元。

2019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解读与案例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解读及案例分 析一、单选题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企业主要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长期股权投 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 价)。少量 的标准:收到或支付的补价/换出或换入较大一方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 ()。 A、20% B、25% C、30% D、35% A B C D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 [正确] 【答案解析】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企业主要以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 价)。少量的标准:收到或支付的补价/换出或换入较大一方的资产的公允价值 <25%。 2、甲公司以一辆汽车换入乙公司的一辆货 车。甲公司汽车的账面原价为30万元,已提折旧 11万元,乙公司的货车账面价值为25万元,假设该汽车和货车的公允价值均无法合理确 定, 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甲公司换入货车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30 B、19 C、21 D、25 A B C D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甲公司换入货车的入账价值=30-11=19(万元)。 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19 累计折旧11 贷:固定资产 30 借:固定资产 19 贷:固定资产清理19 3、下列有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可以涉及少量补价,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 作为参考 B、当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并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 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C、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为换入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 换入资产的成本 D、收到补价时应确认收益,支付补价时不能确认收益 A B C D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 [正确] 【答案解析】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具有商

第二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练习题及答案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一、单选题: 1.下列项目中,属于货币性资产的是()。 A.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 B.长期股权投资 C.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 D.交易性金融资产 2.甲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下列非关联交易中,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是()。 A.以公允价值为260万元的固定资产换入乙公司账面价值为320万元的无形资产,并支付补价80万元 B.以账面价值为280万元的固定资产换入丙公司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的一项专利权,并收到补价80万元 C.以公允价值为320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换入丁公司账面价值为460万元的短期股票投资,并支付补价140万元 D.以账面价值为420万元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换入戊公司公允价值为390万元的一台设备,并收到补价30万元 3.企业对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换出库存商品且其公允价值包含增值税的情况下,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A.按库存商品不含税的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 B.按库存商品不含税的公允价值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C.按库存商品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营业外收入 D.按库存商品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4.长安公司以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换入时代公司一项固定资产,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5万元,其公允价值为38万元,时代公司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60万元,已计提折旧的金额为18万元,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为7万元,公允价值为35万元,同时假定时代公司支付长安公司补价3万元,换入的金融资产仍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假设两公司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时代公司换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38 B.40 C.35 D.33 5.下列项目,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是()。 A.以一项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的无形资产交换一项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并且收到补价10万元 B.以一项账面价值为100万元的固定资产交换一项公允价值为120万元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并收到补价20万元 C.以一批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50万元的存货换入一项无形资产,同时收到补价为20万元 D.以一项公允价值为300万元的投资性房地产交换了一项账面价值为200万元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收到补价为75万元 6.企业进行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一事项中能同时影响双方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因素是()。 A、企业支付的补价或收到的补价 B、企业为换出固定资产而支付的清理费用 C、企业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D、企业换出资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7.关于商业实质的判断条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知识点

第七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 其中: ①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钱、短期债权、持有至到期的债权投资) ②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如原材料、库存商品等)、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特别提示】 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仅包括企业之间主要以非货币性资产形式进行的互惠转让,即企业取得一项非货币性资产,必须以付出自己拥有的非货币性资产作为代价。(注:以非货币性资产发放股利、政府无偿提供非货币性资产给企业、合并或债务重组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以发行股票形式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均不属于本章范围) ②预付账款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补充例题·单选题】(2012年) 下列各项中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是()。 A.外埠存款 B.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 C.拟长期持有的股票投资 D.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该类资产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不固定或不可确定,包括存货(如原材料、库存商品等)、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选项C正确。 【补充例题·多选题】(2015年)

下列各项中,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有()。 A.应收账款 B.无形资产 C.在建工程 D.长期股权投资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非货币性资产,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以及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有别于货币性资产的最根本特征是,其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即货币金额是不固定的或不可确定的。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交易对象主要是非货币性资产。在涉及少量补价的情况下,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作为参考。 【补充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非关联方交易中,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 A.以账面价值300万元的应收账款换入公允价值为280万元的设备,并收到补价20万元 B.以公允价值为320万元的固定资产换入公允价值为220万元的专利权,并收到补价100万元 C.以公允价值为360万元的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换入账面价值为400万元的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并支付补价40万元 D.以公允价值为300万元的设备换入公允价值为350万元的房屋,并支付补价50万元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应收账款属于货币性资产,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选项B,100÷320=31.25%,大于25%,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选项C,40÷(360+40)=10%,小于25%,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选项D,50÷(300+50)=14.29%,小于25%,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二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换出资产的当期损益: 1.该项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或者 2.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都无法可靠计量。 二、商业实质的判断 (一)判断条件 认定某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不同时相同即可)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案例]2013年11月,甲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定,成立全资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分两次出资,总额11800万元。第一次以货币出资900万元。第二次以A地的工业用房、土地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公允价值10900万元,并在当月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土地使用权于2008年11月购入,原值58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0年,按直线法摊销,累计摊销金额58万元,净值522万元。房屋在2009年11月投入使用,原值686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25年,预计净残值为0,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累计折旧1097.60万元,净值5762.40万元。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900 贷:银行存款900 借:固定资产清理5762.4 累计折旧1097.6 贷:固定资产6860 借:长期股权投资6284.4 累计摊销58 贷:无形资产580 固定资产清理5762.4 2013年11月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900+6284.40=7184.4(万元)。 2013年12月,甲公司管理层通过股权转让决议,将其持有乙公司80%股权转让给丙公司,转让价格9440万元(11800×80%)。当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9440 贷:长期股权投资5747.52(7184.40×80%) 投资收益3692.48 假设投资、转让中不考虑交易环节缴纳的其他税费。审计人员结合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分析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的财税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解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通过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当货币性资产补价占整个 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时,也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资产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时,说明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在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未发生补价前提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支。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习题及答案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习题及答案 习题一 【资料】2×11年5月1日,甲公司以20×9年购入的生产经营用设备交换乙公司生产的一批钢材,甲公司换入的钢材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乙公司换入的设备继续用于生产钢材。 甲公司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500000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525000元,公允价值为1404000元,甲公司此前没有为该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此外,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1500元。 乙公司钢材的账面价值为1200000元,在交换日的市场价格为1404000元,乙公司此前也没有为该批钢材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甲公司、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假设甲公司和乙公司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没有发生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请分别做出甲、乙公司资产交换的账务处理。 习题二 【资料】甲公司经协商以其拥有的一幢自用写字楼与乙公司持有的对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交换。 在交换日,甲公司该幢写字楼的账面原价为6000000元,已提折旧1200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6750000元,税务机关核定甲公司因交换写字楼需要缴纳营业税337500元; 乙公司持有的对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4500000元,没有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6000000元,乙公司支付750000元给甲公司。 乙公司换入写字楼后用于经营出租目的,并拟采用成本计量模式。 甲公司换入对对丙公司投资仍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核算。 甲公司转让写字楼的营业税尚未支付,假定除营业税外,该项交易过程中不涉及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请分别做出甲、乙公司资产交换的账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评估.docx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评估 企业不论正常投资,还是改制而对外投资,如果是非货币性资产,都要对投出资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的结果一般与投资企业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同。对投出资产的净增值额或净减值额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缴纳,也影响企业财务报告有关会计信息的质量。 一、现行制度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评估增减值的会计处理 (一)投出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而评估增值时,应对净增值额按所得税税率计算未来应缴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账户贷方,将增值额扣除“递延税款”后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例1]A公司对外投资设备两台,原值对60万元,已提折旧15万元。评估价值55万元。所得税率33%。 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投资)550000 累计折旧1500000 贷:固定资产600000 递延税款33000 资本公司——股权投资准备67000 如果是投资评估减值,从谨慎原则考虑,则不对净减值额按所得税税率计算作“递延投资”借项,而是直接将净减值额作“营业外支出”。 [例2]仍以上例,假定上述两台设备投资评估价值为40万元,

则应记: 借:长期股权投资400000 累计折旧15000 营业外支出——资产评估减值50000 贷:固定资产600000 如果投出的是存折、无形资产,则应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无形资产”等。在投资实务中,按现行税法,企业还应计缴增值税等流转税,如例1,企业应按评估价值计算应缴增值税,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93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3500 (二)投出后再评估的会计处理 如果企业长期投资日后再次评估增值时,若原投资评估资产评估是增值,应将再次评估净增值额按所得税税率计算确认为“递延税款”贷项,将净增值额与“递延税款”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账户。 当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再次评估为减值时,应将再次评估减值在原评估增值的范围内抵销,冲减“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和“递延税款”,未抵销的减值记入“营业外支出-资产评估减值”账户。 如果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再次评估为减值的,若原投资评估是减值,将再次评估减值额记入“营业外支出-资产评估减值”账户。 如果再次评估为增值,若原投资评估是减值的,应将再次评估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