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配电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标准)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装备规范

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装备规范 (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 2007年10月

目录 1、多媒体计算机室建设规范 (2) 2、数字语言室建设规范 (4) 3、互动课堂建设规范 (5) 4、教育城域网建设规范 (6) 5、校园网建设规范 (9)

一、多媒体计算机室建设规范 多媒体计算机室为信息技术教学和计算机应用和训练的场所,是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进行课程整合的一个平台。含计算机室、计算机辅房、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 一、功能和要求 二、环境要求 ①使用面积:96㎡/间。 ②湿度:20%~90%。 ③温度:室内温度以不高于30℃为宜,宜安装空调。 ④符合教育部《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6-2006)。注意安装防火、防尘、 防盗设施。 三、设计要求 ①计算机室应具有良好的防雷设施,宜专线供电,地板防静电,并远离有强电磁场辐射 和有强腐蚀性的物体。 ②计算机室单独接地电阻≤4Ω,接入楼体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1Ω。 ③计算机室宜设在楼房的中、上层,不宜设在地层和顶层。 ④学生计算机台若采用纵向排列,列间的最近距离不小于1300mm;若采用传统的横向 排列,桌间距离不小于600mm。 ⑤计算机室的台凳摆设可采用环岛形组合平面布局。 ⑥所有计算机联网,并与互联网相连。 四、设备目录

五、计算机辅房 1.环境要求 ①使用面积:30㎡/间。 ②换气:自然通风或安装空调,控制环境温度,使稳压电源正常工作。 2.设计要求 计算机辅房宜紧靠计算机室,师生进入计算机室之前在此换鞋。应设置鞋柜,同时可兼作配电房,放置稳压器,灭火器材等,为方便监控,可用铝合金玻璃门窗与计算机室间隔。 六、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 1.环境要求 ①面积和个数:设1间,面积30㎡。 ②照明:采用自然光及辅助照明,室内无阳光直射,宜安装窗帘。 ③温度:室内温度以不高于30℃为宜,宜安装空调。 ④通风:采用自然通风。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科研院所与物资设备 【发文字号】粤科财字[2012]5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2.04.13 【实施日期】2012.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2年4月13日以粤科财字〔2012〕58号发布自2012年6月1 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东自主创新规划纲要》和《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有关精神,加强和规范广东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广东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建设,是国家和广东省科技创新体

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东省组织基础研究、应用基础及应用开发研究的核心力量和骨干平台,是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配置先进科研装备、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省重点实验室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和定期考核评估。 第四条省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竞争、创新”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省财政设立专项经费,稳定支持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开放运行、科研仪器设备研发与更新。专项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是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制订省重点实验室发展方针和政策,宏观指导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二)编制和组织实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 (三)批准省重点实验室的建立、调整和撤销。 (四)组织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 (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省重点实验室的措施。 第七条依托单位是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主要职责是:(一)为省重点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以及人员、经费等配套条件,解决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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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岗位本科面试题 第一章必答题 必答题1 1?试述架空线路维护应具备哪些技术资料? 答:1)技术规程: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架空配电线路运行规程、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2.5分) 2)图纸:配电网络接线图,配电线路杆位图,户外公用变低压台区图。(2.5分) 3)记录:巡线记录,交叉跨越记录,缺陷及处理记录、故障处理记录,防护通知单,检修记录。公用变负荷、末端电压记录。(2.5分) 4)台账与清册:线路台账、变压器台账,柱上开关、刀闸台账,开关站清册、配电室清册、双电源清册,试验报告单。(2.5分)答案要点:线路维护的技术资料条件 必答题2 2.简要概述配电自动化系统的组成及组织结构。 答:配电子站:实现配电网数据的采集、处理及存

储、人机联系和各种应用功能(2 分) 配电子站:是主站与终端之间的中间层设备,根据配 电自动化系统分层结构的情况而选用,一般用于通信汇 集,也可根据需要实现区域监控功能。(2分) 配电终端:是安装在一次设备运行现场的自动化装 置。(2分) 通信通道:是连接配电主站、配电子站和配电终端,实现信息传输的通信网络。(2分) 根据配电自动化终端设备的接入规模和通信通道的组织架构,配电自动化系统结构分为:主站一一终端两层结构和主站子站 终端三层结构。(2分)答案要点:配电自动化基本概念 必答题3 3.简要概括配电网的概念,配电网有哪些特点? 答:把电力系统中二次降压变电所低压侧直接或降压 后向用户供电的网络称为配电网;(4分) 深入城市中心和居民密集点,传输功率和距离一般不 大。(2分) 供电容量、用户性质、供电量和可靠性要求千差万别,各不相同。(2分) 通常我国配电网中性点不接地。(2分) 答案要点:配电自动化基本概念

1.11粤质监〔2013〕32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介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 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工作,加强对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下称充装单位)的监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和《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等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在《气瓶充装许可规则》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以下统称《许可规则》)适用范围内,并有气体经营行为的充装单位的充装许可及其监督。 第三条充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下称《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充装活动。 第四条省质监局负责全省充装许可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和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下称许可实施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充装单位的许

可和监督。 第二章许可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充装单位应当具备《许可规则》所规定的相应基本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第六条充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 第七条申请充装许可的单位(下称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规则》的相应规定,向许可实施机关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书应当采用统一格式的《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申请书》(附件二);非法人分支机构单独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单位授权书。 第八条许可实施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若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发出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内容,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有关申请材料的,应当终止办理;形式审查通过的,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及时将申请信息录入广东省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下称监管系统),并在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或者《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九条申请被受理后,申请单位应当及时约请有资格的鉴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鉴定评审(含必要的整改情况确认)

(整理)广东电网公司10kV配网工程标准设计(电缆线路部分)培训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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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次修编工作是在广东电网公司 2005 年版《广东省 10kV 配网工程典型设计》
的基础上进行修编的。修编后的标准设计,对提高全省 10kV 配网工程建设发展, 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一个非常大的作用。
本次修编的内容除了对电缆沟、电缆支架以及盖板进行全面修改以外,还对 电缆检查井、电缆工井、电缆中间头井、电缆标志桩、电缆标志牌等设置进行了 重新定义,并且还增加了跨马路埋 20 孔、24 孔管图纸,增加了三米电缆圆盘工 井,并且对电缆沟盖板、电缆支架以及电缆沟壁厚等进行了承载力计算及使用强 度计算,并根据荷载及内力计算和配筋计算重新配置钢筋,使之更加符合安全、 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本标准设计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了标准设计内容,努力做 到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在选用时既省时省力又方便适用,它为今后设计人员在 设计任务时间紧、任务急等情况下,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设计任务提供一个良好 的平台。
一、总则 为使电力工程电缆线路(土建部分)工程做到安全、先进、经济、合理、适
用以及便于施工和维护,特修编制定了这本《广东电网公司 10kV 配网工程标准 设计》第三卷电缆线路(土建部分)标准设计图集。
本标准设计适用广东省城乡、新建和扩建的电力工程中 10kV 及以下电力电 缆的选择与敷设。
本标准设计在设计时应贯彻国家的经济技术政策,要考虑到工程发展规划和 工程分期建设的可能性,达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当地的使用 环境和条件,并应满足电力正常运行、检修、施工的要求,要考虑远景发展与整 个工程的建设标准协调一致。本标准设计应执行国家以及行业的现有标准、规范 及规定。
二、规范性引用条文 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2、《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5221-2005 3、《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6、《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1、《广东电网规划技术导则》 12、《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铜芯、铝芯塑料绝缘电力电缆第三部份:交联聚乙烯
绝缘电力电缆》---- GB12706.3-91 13、《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健环设施标准》----Q/CSG 1 0002-2004 14、《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15、《广东电网公司关于10kV配网标准设计的指导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设计除应符合以上规范和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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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标准

广东省地方标准 《黑水虻处理餐厨垃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二〇一八年一月

目录 一、任务来源 (1) 二、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1) 三、遵循原则和编制依据 (2) 1.遵循原则 (2) 2.编制依据 (2) 四、标准编制过程 (3) 1.计划与安排 (3) 2.编制过程 (3) 五、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的说明 (3)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12) 七、贯彻地方标准的实施意见 (12) 八、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12) 九、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12)

一、任务来源 本标准是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2017年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第一批)的立项项目。标准的主要负责起草单位为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和广州飞禧特水产科技有限公司。起草单位结合我省当前餐厨垃圾处理技术为主要框架,同时参考国内外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相关内容,咨询行业技术专家并经过编制工作小组研讨,形成广东省地方标准《黑水虻处理餐厨垃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二、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目前,广东省餐厨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处臵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技术系统,相关配套的政策尚未出台,通常各餐厅、饮食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部分倾倒到垃圾桶与生活垃圾一起收集,另外很大一部分则是流向饲养牲畜。此外,市面上出现不法分子收购餐厨垃圾后加工成“潲水油”,出售给油脂厂,甚至由出售给饮食单位的现象,其危害很大。 本标准的制定将有力推进广东省的餐厨垃圾处理工作。2014年,我省政府发布了《加快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形成覆盖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管理制度与技术路线,加快推进广州、深圳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城市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县)开展试点工作。因此,为配合省政府餐厨垃圾处理工作的要求,为了保证垃圾分类的效果,形成明确规范的管理组织文件,将对促进餐厨垃圾的处理效率与处理效果起到关键作用。 标准,作为工作的衡量准则、规则、特性要求,对最佳秩序的获得和最佳社会效益的促进起着重要作用。然而,目前国内还没有针对黑水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2014)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 (试行)(2014) 【法规类别】科技计划 【发文字号】粤科监审字[2014]12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4.08.14 【实施日期】2014.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8月14日以粤科监审字〔2014〕121号发布自2014年10 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计划项目”或“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结题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及有关工作规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经批准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的各类项目,项目结题分为验收结题和终止结题。 第三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以《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任务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为基础,对合同书中的研发内容、任务指标、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综合考察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组的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科研信用等情况。按照合同书规定正常实施的项目,须按本细则组织项目验收结题;因故未能按合同书组织实施或无法完成合同书规定任务目标的项目,须按本细则进行终止结题。 第四条项目结题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引入客观科学的评估机制,保证结题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五条按省财政科技立项(或者配套支持国家科技项目)资助金额大小,结题项目的类型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小型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是指资助额度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项目;重点项目是指资助额度100~300万元(含100万元)的项目;一般项目是指资助额度20~100万元(含20万元)的项目;小型项目是指资助额度20万元以下的项目。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专项)类型,可另行确定划分标准并制定管理细则。 第二章项目验收结题的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负责组织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由省科技厅组织验收工作,并对单个项目做重点绩效评价;

110kV线路保护 技术规范书

新疆天业集团自备热电厂2×300MW机组工程系统继电保护设备招标 110kV 线路保护技术规范书

1、总则 1、1 引言 提供设备的厂家,应获得ISO-9001资格认证书或具备等同质量认证证书,必须已经生产过三台以上类似或高于本招标书技术规范的设备,并在有相同或更恶劣的运行条件下持续运行三年以上的成功经验。提供的线路保护装置应在中国部级检测中心通过动模试验。 投标厂商应满足原国电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发电厂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与《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 提供的产品应有部级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 卖方应提供设备近三年运行业绩表。 1.1.1本规范书提出了110kV线路保护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与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本规范书提出的就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与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与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1、3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与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1、4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本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 供方职责 供方的工作范围将包括下列内容,但不仅仅限于此内容。 1.2.1 提供标书内所有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 1.2.2 提供型式试验与常规试验数据,以便确认供货设备能否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 1.2.3 提供设备安装、使用的说明书。 1.2.4 提供试验与检验的标准,包括试验报告与试验数据。 1.2.5提供图纸,制造与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表以及标书规定的其它资料。 1.2.6提供设备管理与运行所需有关资料。 1.2.7 所提供设备应发运到规定的目的地。 1.2.8 如标准、规范与本标书的技术规范有明显的冲突,则供方应在制造设备前,用书面形式将冲突与解决办法告知买方,并经买方确认后,才能进行设备制造。 1.2.9 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供方有责任接受需方的选择。 1、2、10 现场服务 2、供货范围表 见招标范围 3、技术资料、图纸与说明书

广东省自动监控信息交换技术规范——视频系统集成规范

广东省自动监控信息交换 技术规范 ——视频系统集成规范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对环境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对环境的自动监控水平,规范自动监控的视频系统与中心平台的集成,保证自动监控数据的统一展示,为视频系统的建设和集成提供统一的技术标准,实现自动监控视频数据的信息共享,为环境保护管理和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指导性标准。 本规范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广东省环境信息中心。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陈春贻、黎嘉明、王彦刚、付红彬。 本规范由广东省环境信息中心解释。

一、范围 (1)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1) 三、术语和定义 (2) 3.1 XML (2) 3.2 XML-RPC (2) 3.3 监控中心平台 (3) 3.4 视频系统 (3) 3.5 视频监控运营商 (3) 3.6 视频系统集成 (3) 3.7 视频服务节点 (3) 3.8 客户端视频控件 (3) 3.9 CamID(视频点位ID) (4) 四、总体结构 (4) 4.1 城市级系统结构 (4) 4.2 省市级系统结构 (5) 五、系统网络结构 (6) 六、视频数据分类 (7) 6.1 实时视频 (7) 6.2 历史录像 (8) 七、时间同步 (8) 八、视频集成数据交换模型 (8) 8.1 实时视频数据交换模型 (8) 8.2 历史录像数据交换模型 (9) 九、客户端集成要求 (10) 9.1 同时支持实时和历史视频数据 (10) 9.2 控件运行要求 (10) 9.3 网络连接要求 (11) 9.4 需要实现的方法(method) (11) 十、服务器端集成要求 (15) 10.1 实时视频接口 (15) 10.2 历史视频接口 (17) 10.3 开关灯集成 (21) 十一、部署要求 (24) 11.1 监控中心平台 (24) 11.2 视频监控运营商 (24)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的实施细 则(试行)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粤科函规划字[2013]1097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3.08.22 【实施日期】2013.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粤科函规划字〔2013〕109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计划项目”或“项目”)的顺利实施、有效监管和按期结题,规范《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的签订、执行和管理,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工作规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获得正式立项资助后,均应按本细则签订、执行和管理合同书。 第三条合同书用于规范和明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项目承担单位、参与单位、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等的权、责、利关系,以及项目的任务、目标、经费使用等内容,是项目经费安排、中期检查、绩效评价、审计检查、验收和终止结题等计划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 项目承担单位是指以其名义独立申报或牵头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并作为项目计划和财政资金下达对象以及项目实施和责任主体的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牵头组织项目实施的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等。公办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在落实法人责任制基础上,可授权其二级部门(学院、院所等)作为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参与单位是指与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协议合作的方式联合申报和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的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是指具有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权的省直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 第二章合同书的内容和格式 第四条合同书内容包括: (一)签订合同书当事方的基本信息。当事方包括省科技厅、项目承担单位、参与单位、主管部门等。 (二)项目的实施内容、任务、目标、经费下达计划及项目经费预算、技术和经济指

电网配电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

广东电网配电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

前言 为规范广东电网配电自动化的建设及改造工作,提高配电自动化水平,促进配网安全、稳定、可靠、经济运行,实现配电自动化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广东配网的现状、运行管理需求及发展需求,提出了广东电网配电自动化系统的功能及性能指标要求,适用于广东电网各级供电局进行配电自动化系统设计、建设及改造工作。 本规范由广东电网公司生技部提出、归口并解释。 主要起草人员:黄邵远、段新辉、余兆荣、赵永发、高新华、谢善益、吴国沛、陶文伟、邹国惠、张喜平、黄剑眉、孙浩、化振谦、曲毅、吴强、陈家桐 审核:马辉、温柏坚 审定:张文峰 批准:徐达明

广东电网配电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规范描述了配电自动化系统体系结构、应用功能、性能指标、系统配置及与其他系统数据接口等。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电网所辖各级供电局的配电自动化系统建设及改造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1) 配电自动化功能规范DL/T 814-2002 2)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GB/T 13730-2002 3)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 4) 《配电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电监安全〔2006〕34号) 5) IEC61970 能量管理系统应用程序接口 6) IEC61968 电力企业应用集成-配电管理的系统接口 7) 配电网自动化系统远方终端DL/T 721-2000 8) 远动终端设备GB/T13729-2002 9) 《广东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 10) 《广东电网10千伏及以下配网自动化规划技术原则》 11) 《广东电网二次防护方案实施细则》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责任制规定

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管理,落实特种设备技术把关责任,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XX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结合XX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省内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验人员)。 第三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 检验机构应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检验覆盖率符合规定要求。 第二章检验机构责任 第四条检验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做到: (一)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X,认真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在本检验责任区内完成各项法定和质监部门委托的检验任务,重特大危险源设备检验覆盖率达到100%; (三)在核准X围内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公正、及时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并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四)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服务,对涉及被检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XX义务; (五)发现检验检测不合格、超期未检的设备和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报告; (六)应用检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实时数据传输、信息共享;

南方电网公司配电线路防风设计技术规范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CSG 南方电网公司配电线路防风设计技术规范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前言 (Ⅱ) 1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路径选择...............................................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基本风速...............................................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导线、地线、绝缘子和金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杆塔荷载和材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杆塔结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基础................................................... 错误!未定义书签。条文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配电自动化馈线终端(FTU)技术规范

配电自动化馈线终端() 技术规范

目录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指定书签。 2 技术要求........................................................... 错误!未指定书签。 3 标准技术参数....................................................... 错误!未指定书签。 4 环境条件表.......................................................... 错误!未指定书签。 5 试验................................................................ 错误!未指定书签。附录A馈线终端无线通信安装位置、航插尺寸定义(参考性附录)............ 错误!未指定书签。附录B 馈线终端接口定义(规范性附录) ................................. 错误!未指定书签。

配电自动化馈线终端()技术规范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17626.1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抗扰度试验总论 17626.2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17626.3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17626.4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17626.5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17626.8 工频磁场的抗扰度试验 17626.10 阻尼振荡磁场的抗扰度试验 17626.11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15153.1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2部分:工作条件第1篇:电源和电磁兼容兼容性 11022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4208 外壳防护等级() 13729 远动终端设备 5096 电子设备用机电件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 19520 电子设备机械结构 7251.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五部分:对户外公共场所的成套设备—动力配电网用电缆分线箱()的特殊要求 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721 配电网自动化系统远方终端 634.5101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1部分:传输规约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 634.5104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4部分:传输规约采用标准传输协议子集的60870-5-101网络访问 814 配电自动化系统功能规范 382 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 513 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功能规范 514 配电自动化终端/子站功能规范 625 配电自动化建设与改造标准化设计技术规定 2技术要求 2.1概述 馈线终端的结构形式可分为箱式馈线终端和罩式馈线终端。 2.1.1箱式馈线终端 安装在配电网馈线回路的柱上等处的配电终端,外箱为箱式,按照功能分为箱式“三遥”终端和箱

施耐德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监控管理系统方案

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监控管理系统方案 2010年8月

目录 1、施耐德ION-Enterprise系统简介 (3) 1.1 施耐德ION-Enterprise系统概述 (3) 1.2 施耐德ION-Enterprise系统总体技术和性能指标 (4) 1.2.1执行国家或部颁标准 (4) 1.2.2 工作环境 (5) 1.2.3工作电源条件 (5) 1.2.4电磁兼容性 (5) 1.2.5抗干扰性能满足 (6) 1.2.6系统主要性能指标 (6) 1.3 施耐德ION-Enterprise系统网络拓扑结构图 (7) 2、施耐德ION-Enterprise软件系统 (8) 2.1施耐德ION-Enterprise系统特点 (8) 2.2 施耐德ION-Enterprise系统层次 (8) 2.2.1间隔层 (8) 2.2.2通讯层 (9) 2.2.3监控中心层 (9) 2.3 施耐德ION-Enterprise系统HMI界面信息 (9) 2.3.1 低压配电设备监控界面 (9) 2.3.2系统数据库查询界面 (10) 2.3.3打印记录功能 (10) 2.3.4读取各种参数界面 (11) 2.4 施耐德ION-Enterprise系统功能 (12) 2.4.1数据采集及处理功能 (12) 2.4.2控制功能 (13) 2.4.3显示、查询及打印功能: (13) 2.4.4计算、统计、分析功能 (14) 2.4.5自动报警功能 (14) 2.4.6主接线图及报表的制作、编辑功能 (15) 2.4.7在线维护功能 (15) 2.4.8自检功能 (15) 2.5 施耐德ION-Enterprise系统接口和应用软件 (15) 2.5.1智能设备接口软件 (15) 2.5.2功能完善的应用软件 (15) 2.6 施耐德ION-Enterprise系统扩展功能 (16) 2.6.1网络扩展功能 (16) 2.6.2多种通讯接口 (16) 2.6.3企业信息管理系统(MIS)接口 (16) 3、施耐德ION-Enterprise系统硬件系统 (17) 3.1 施耐德ION-Enterprise系统监控主机配置 (17) 3.2 施耐德ION-Enterprise系统通讯设备 (17) 4.服务及质量保证体系 (19) 4.1服务 (19)

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技术标准

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技术标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配电线路及其设备防护巡视、检查、维护的项目、周期和质量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仙居县供电局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及其设备的运行,也适用于用户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及其设备的运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较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较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标准SD292-88《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79年颁发《电力电缆运行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公安部发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79年颁发《电力线路防护规程》 3 术语配电线路:分配电能给用户使用的电力线路,包括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两种。高压配电线路:电压等级为1千伏及以上至10千伏(包括10千伏)的配电线路。低压配电线路:电压等级为1千伏以下的配电线路。配电设备:联结在高压配电线路上,为

实现电能分配以及控制、保护配电线路的各种电力电器设备,例如:配电变压器、熔断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电容器、避雷器等等。 4 防护4.1 为了确保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安全运行,应设保护区。 4.1.1 架空配电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边线延伸的距离为5米。 4.1.2 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线路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4.2 下列情况之一者,架空配电线路保护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应满足风偏安全距离和垂直交跨安全距离。 4.2.1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配电线路保护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较小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较大计算弧垂及较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1.5米)之和。 4.2.2 树木自然高度不超过2米,或与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交叉距离(详见表5-7)。 4.2.3 线路通过公园、绿化区、防护林带地区。 4.2.4 线路通过果林、经济林(桑园)、城市灌木林地区及街道行道树。4.3 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跨越重要公路和航道的区段,应设立标志牌,并标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4.4 地下电缆铺设后,应设立永久性电缆标志桩,并将地下电缆所在位置书面通知有关部门。4.5 配电线路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距离应符合“架空配电线路设计规程”的要求。4.6 运行人员对可能威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十部门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行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十部门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 行办法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粤科产学研字[2015]69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发布日期】2015.05.21 【实施日期】2015.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十部门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行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2015年5月21日以粤科产学研字〔2015〕69号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

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新型研发机构,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相结合,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独立法人组织。新型研发机构是广东省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生力军。 第三条新型研发机构应建立健全由产学研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理事会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实行管投分离、独立运作,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配电自动化馈线终端FTU技术规范

配电自动化馈线终端 F T U技术规范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配电自动化馈线终端(FTU) 技术规范

目录

配电自动化馈线终端(FTU)技术规范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抗扰度试验总论 GB/T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工频磁场的抗扰度试验 GB/T 阻尼振荡磁场的抗扰度试验 GB/T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GB/T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2部分:工作条件第1篇:电源和电磁兼容兼容性 GB/T 11022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GB/T 13729 远动终端设备 GB/T 5096 电子设备用机电件基本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 GB/T 19520 电子设备机械结构 GB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五部分:对户外公共场所的成套设备—动力配电网用电缆分线箱(CDCs)的特殊要求 DL/T 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DL/T 721 配电网自动化系统远方终端 DL/T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1部分:传输规约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 DL/T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4部分:传输规约采用标准传输协议子集的IEC60870-5-101网络访问 DL/T 814 配电自动化系统功能规范 Q/GDW 382 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 Q/GDW 513 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功能规范 Q/GDW 514 配电自动化终端/子站功能规范 Q/GDW 625 配电自动化建设与改造标准化设计技术规定 2 技术要求 概述 馈线终端的结构形式可分为箱式馈线终端和罩式馈线终端。 箱式馈线终端

配网自动化技术导则

配网自动化技术导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配网自动化的主要技术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配网自动化规划、设计、建设、改造、测试、验收和运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1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1配网自动化 以一次配网架和设备为基础,综合利用计算机技术、信息及通信等技术,实现对配电网的监测和控制,并通过与相关应用系统的信息集成,实现配电系统的管理。 3.1.2配电自动化系统 实现配电网的运行监视和控制的自动化系统,具备配电SCADA、馈线自动化、分析应用及与相关应用系统互联等功能,主要由配电主站、配电子站、配电终端盒通信通道等部分组成。 3.1.3配电自动化系统主站 主要实现配网数据采集与监控等基础功能,以及分析应用等扩展功能,为配网调度和配电生产服务,简称配电主站。 3.1.4配电自动化子站 为优化系统结构层次、提高信息传输效率、便于配电通信系统组网而设置的中间层,实现信息汇集和处理、通信监视等功能。根据需要,配电子站也可以实现区域配电网故障处理功能,简称配电子站。 3.1.5配电自动化终端 安装在配电网的各种远方监测、控制单元的总称、完成数据采集、控制和通信等功能,主要包括馈线终端、站所终端、配变终端等,简称配电终端。 3.1.6馈线自动化 利用自动化装置或系统,监视配电网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配电网故障,进行故障定位、隔离,以及恢复对非故障区域的供电。 3.1.7信息交互 系统间的信息交换与服务共享 3.1.8信息交换总线 遵循IEC61968标准,基于消息机制的中间件平台,支持安全跨区信息传输和服务。 3.2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一遥,遥信 二遥,遥信、遥测 三遥,遥信、遥测、遥控 SCADA,数据采集与监控 GIS:地理信息系统 PMS:生产管理系统 FA:馈线自动化 DTU:站所终端 FTU:馈线终端 TTU:配电终端 4总则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附件1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质量,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民生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品质量实行以监督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省级以下质监部门组织监督抽查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监督抽查对象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四条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抽查的目的在于通过发现不合格产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销售者履行首负责任,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完善质量监督制度,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第六条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工作。 第七条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的,自抽样之日起

6个月内,下级部门对该企业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依据有关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抽查除外。 第八条各级质监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监督抽查应当与风险监控相结合,运用风险管理手段,排查安全隐患,防范产品质量风险。 第十条省质监局负责全省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各市县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 第二章监督抽查的组织 第十一条省质监局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我省产品质量监管重点产品目录和检验周期,并向社会公布。 省质监局负责制定省级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验年度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通报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和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以下简称市局)并组织实施。必要时省质监局可依据监管工作需要对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各市局应当于每年年底前依据计划制定下一年度本地区监督抽查计划。各市局定期监督检验计划抽查产品6个月内不得与省质监局的重复。 省质监局发现市局监督抽查计划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计划规定时,应当责令相关市局限期改正或停止实施。对违反规定重复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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