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doc
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

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保护性医疗措施是指在医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额外的保护和支持,以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的身体以及心理健康。
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提高医疗质量,建立一套有效的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背景介绍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解决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可能遭受的伤害和不适,并提供全面的保护。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医疗事故的增多,加强和规范保护性医疗措施的管理变得迫切必要。
二、管理制度的制定1. 患者权益保护(1)制定明确的医疗过程中的保护性措施,包括洁净操作、消毒隔离、器械使用、隐私保护等方面。
(2)建立涵盖患者权益的制度和机制,对患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和维护。
(3)加强对患者知情权的保护,确保患者在医疗过程中能够及时了解医疗方案、治疗效果以及可能的风险。
2. 医务人员培训(1)为医务人员提供相关的保护性医疗措施培训,使其熟悉并掌握操作规范,提高医务人员的保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2)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倡导医务人员尊重患者的权益,保护患者的隐私和尊严。
3. 设备设施保障(1)建立一套完善的设备设施使用和维护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及时更新和淘汰老化设备,确保医疗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4. 事故应急处理(1)建立完善的医疗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明确责任人和处理流程,在发生医疗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2)对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及时的调查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管理制度的实施为了保证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以下几方面的注意:1. 加强内部宣传和培训,使医务人员都能够了解并全面贯彻执行相关制度和规范。
2. 建立监督机制,对医疗过程中的保护性医疗措施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互信关系,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供精心的医疗服务。
保护性医疗制度

保护性医疗制度保护性医疗制度是指医护人员在为病人诊治过程中遇到与隐私有关或影响病人精神心理的情况时所遵循的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为临床医护人员对病人进行诊断、治疗及护理时遇到的隐私方面或影响病人精神心理的情况所需遵循的制度做出系统的规定,使病人得到最佳的医疗服务。
一、全院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的规定,并告知病人他们的相关信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将被作为机密会得到保护,并告知病人法律、法规要求公开或和要求保密的信息情况,如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的信息,在未征得病人同意时,医院不得向他人公开病人的信息。
二、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包括癌症),在不对患者造成精神心理伤害的前提下,由主管医生选择适当的时机如实告诉患者,特殊情况下应对患者进行精神心理评估后告知。
三、当医护人员在诊疗中发现病人患有性病、传染性疾病等隐私性疾病时,应只向患者本人说明疾病性质及程度,未经本人同意,不要向他人泄露病情。
四、对有特殊生理结构的病人(如返祖现象等)或生理缺陷、残疾的病人,应注意保护病人隐私,不得在公开场合谈论或宣扬。
五、在为病人做检查、治疗时,应关门工作,实行一室一医一患制度。
病史的询问、血、尿、便及其他标本的采集均应在隐蔽的场所进行。
六、医生在为女病人检查胸、腹、外阴等隐蔽部位时,应有女护士或第三者在场。
七、住院病人一览表放于隐蔽处,严防非医务人员查看,严禁向未经病人授权的人透露住院信息。
八、为病人保守秘密,未经病人同意,不要向他人泄露病因病情。
当病人不愿与他人共同进行就诊、检查、操作/治疗及转运时,应尽量满足他们的需求。
医护人员不要将应保密的内容张贴在病房门上或护士站,不要在公众场合讨论与病人有关的问题。
九、治疗或手术时,不得谈论与病人无关的事或说笑,以免造成病人的心理压力。
十、医疗文书是保密的,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

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保护性医疗措施在医疗领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旨在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并确保诊疗过程的顺利进行。
为了规范和有效地管理保护性医疗措施,在医疗机构中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保护性医疗措施的定义和范围保护性医疗措施是指在医疗过程中为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防护、设备和环境消毒、废物处理、医疗废物的处置等。
保护性医疗措施的实施范围涉及所有医疗活动,包括门诊、住院、手术等。
二、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的原则1.合规性原则:保护性医疗措施的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
2.科学性原则:管理制度应基于科学的理论和实践,结合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3.全员参与原则:保护性医疗措施的管理制度不仅仅是由管理人员制定和执行,而是需要全体医护人员的共同参与和遵守。
4.持续改进原则:管理制度应不断进行评估和改进,适应医疗领域的发展和变化,提高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的效果。
三、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保护性医疗措施的责任分工:明确医疗机构各级管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和医务人员在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2.培训和教育:制定医疗机构内保护性医疗措施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定期培训,确保医务人员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相关知识。
3.标准操作程序:制定标准操作程序(SOP),明确各项保护性医疗措施的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设备和器械消毒方法、废物分类和处置等。
4.设备和环境管理:确保医疗机构设备和环境的清洁和消毒,包括对医疗器械、床上用品、手术室等的定期检查和消毒。
5.废物管理:制定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处置规范,包括医疗废物的特殊管理要求、处置方式和废物存储区域的设置等。
6.监督和评估:建立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的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检查、抽查和评估等方式,对医务人员的操作行为和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

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引言】医疗保护措施是为了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利益而设立的。
在医疗机构中,实施有效的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的目的、内容和实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目的】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医疗机构内部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降低医疗事故的风险,提高医疗质量,增强医疗机构的信誉度。
【二、内容】1. 安全设施建设:医疗机构应根据安全防护需求,在建筑设计、设备配置等方面合理设置各项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监控摄像等。
2. 医务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涉及保护性医疗措施的培训,包括防范感染措施、操作规范等。
3. 感染控制:医疗机构应采取有效的感染防控措施,制定完善的感染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不受感染的风险。
4. 医疗废物处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确保废物的集中收集、分类处置,防止交叉感染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5. 急救设备和药品准备:医疗机构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提供紧急救治。
【三、实施】1. 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应制定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并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2. 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定期对保护性医疗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评估与改进: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的评估,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4. 报告与通报: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事件报告和通报机制,确保发生问题时能够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案例分析】某医疗机构在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他们密切关注医疗安全问题,建立了完善的防范措施并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同时,他们还加强了医疗废物的处理,在医疗废物分类和处置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规划。
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提高了患者的安全感,也为医疗机构争得了良好的口碑。
保护性医疗制度

保护性医疗制度一、医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高度责任感,尊重、关心、爱护病人,实行保护性医疗制度。
二、医务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凡遇涉及病人的语言,均应做到清楚简明,分寸得当,避免其产生误解、疑虑、悲观等不良情绪或造成其他不必要的伤害,对有可能对病人造成不利影响或伤害的病情分析、病例讨论等不得在给病人查房时进行。
三、对于可造成病人精神伤害的疾病、生理上的缺陷、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等,医务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在不违背保护性医疗制度前提下,不得歧视病人,在向病人和家属告知病情时,应使用规范性语言,特别要讲究语言的艺术和效果。
四、医务人员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时应做到衣着整洁端庄,态度热情温和,耐心细致确,成功率高,尽可能减轻病人的紧张、焦虑和痛苦。
五、为教学工作需要进行现场示教时,或在病人清醒状态下进行手术时,医务人员不得泄露病人不应了解的、不得于其病情恢复的情况。
六、由于医疗活动特点,医务人员在疾病诊疗、活动中所处的特殊地位,主动或被动地了解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家庭史以及个人的习惯,嗜好等隐私、私密。
病人具有隐私权,隐私权必须得到保护、保护病人隐私权是医务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七、病人的隐私仅在诊疗过程中向医务人员公开,是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私有领域,医务人员必须严格为其保守秘密,未经病人本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泄露。
八、本院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便利私自查阅复印病历、检验报告等医疗资料。
必要时必须与具体经管医师协商后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办理。
九、在未得到病人或其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医院无权向除司法机关、疾病控制中心、省市医保中心以外的其它单位提供病史资料。
.十、遇到为实行保护性医疗措施而不宜让病人知情的情况时,由病人授权委托其近亲属代行知情权。
如病人因故无法行使知情权,由法定继承人代行知情权,。
保护性医疗制度

保护性医疗制度
1、医务人员应举止文雅、镇静大方、衣着整洁、讲究文明礼貌,以自身的自信赢得病人的信任和安全感。
2、病人住院应作好院规介绍及入院评估。
3、应有安静整洁和舒适的环境。
(1)室内无噪音,各种处置、操作动作要轻,医务人员工作时间不穿硬底鞋,手机处于震动或静音状态。
(2)保持室内空气新鲜,阳光充足,温、湿度适宜。
床铺整齐、清洁,地面无污迹及杂物。
4、危重病人应设置单间,以利抢救及避免影响其他病人。
5、建立科学作息时间表,保证病人的休息和睡眠。
非探视时间谢绝探视,探视时间内应控制病房内的噪音。
6、医务人员注意病人的情绪及病情变化。
护士应深入病房,鼓励病人与疾病作斗争。
切忌在危重、癌症病人面前直接交待病情。
7、不在病人面前谈论不利于病人身心健康的问题,如疾病的恶化及不良转归等。
保持病人的乐观心理并使其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医务人员应保持口径一致。
8、对病人的病情、隐私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泄漏于无关人员。
尊重病人的宗教、信仰和隐私权。
9、注意病人营养,满足病人要求,倾听病人心声,尊重病人意愿。
保护性医疗制度

保护性医疗制度
(一)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常见以下情况:
1.对生命有威胁的疾病或危急的病情;
2.精神极度紧张或忧虑导致崩溃,造成不良后果或意外;
3.有激惹性精神病早期病史、心理缺陷、心理卫生障碍的患者。
4、患有不适宜告知患者的疾病。
(二)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医护人员在接待患者过程中须注意言行,取得患者的信任,使患者心理健康得以恢复。
(三)尊重患者,对隐私或有损心理健康的问题,注意保密,使患者在接受诊治的过程中与医护人员配合。
(四)对有损医护人员权益及患者名声的医疗事件及纠纷,严格保密,严禁传播或随意表态。
(五)给异性患者做某些诊疗工作时要态度严肃,照顾患者的接受程度,从各方面维护患者尊严。
(六)诊疗过程中需患者暴露隐私部位时,应注意保护,给予必要的遮蔽。
男性医护人员诊疗女性患者需暴露隐私部位时要有第三者在场。
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

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保护性医疗措施是指在医疗实践中,医务人员为了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尊严,在必要时采取的一种限制自由的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预防性的限制自由措施,如绑带、束缚、隔离、限制活动范围和使用药物等,以及治疗性的限制自由措施,如手术、使用电疗、物理治疗和药物治疗等。
保护性医疗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患者的自由权利,因此医务人员在执行这些措施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标准。
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各国纷纷制定了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我国的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
一、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的法律基础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疾病预防控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法律对保护性医疗措施的管理和执行都做出了规定。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对危及生命或者严重危害患者身体健康的情况,可以实施必要的医疗措施。
实施医疗措施应当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但紧急情况下应当立即实施,事后及时向患者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作出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精神卫生机构实施对患者的限制自由措施,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保证患者人身安全和医疗保健权益,确保措施的合适性和必要性。
”二、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我国的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保护性医疗措施判定标准医务人员在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前,必须按照一定的判定标准进行判定。
判定标准包括患者的病情、病史、自控能力等因素。
医务人员必须咨询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听取医疗服务团队的意见,综合判断后,确认保护性医疗措施的必要性和适用范围。
2.保护性医疗措施执行程序医务人员在执行保护性医疗措施时,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执行。
程序包括制定保护性医疗措施计划、启动保护性医疗措施、监控保护性医疗措施、记录保护性医疗措施等。
执行保护性医疗措施时,必须制定保护性医疗措施计划并经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并在限制自由措施的种类、程度、时间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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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1
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
根据《精神卫生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保护性医疗措施管理制度。
一、保护性医疗措施指约束、隔离等具有治疗或保护患者安全的医疗措施。
二、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的原则:
1、医护人员应当尊重每个患者自主选择治疗方案的权利。
2、保护性医疗措施不能作为常规手段,只有在其他医疗措施无效的情况下,才能使用保护性医疗措施。
3、保护性医疗措施必须是对患者最少伤害,安全又能达到最好效果。
4、必须由医师或护士对患者进行反复评估后,才能对患者使用保护性医疗措施。
5、保护性医疗措施仅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在医疗机构以外不得使用,除需要转院(外出就诊)的患者,且不配合转院(外出就诊)或在转院(外出就诊)途中有伤害自身或他人的行为或危险的。
6、禁止利用保护性医疗措施惩罚患者。
三、保护性医疗措施的适应症:
1、患者本人提出的。
2、有伤人自伤的行为或危险的。
3、有破坏行为的。
4、极度兴奋躁动、各种原因引起的谵妄状态、癫痫伴有意识障碍,用药一时难控制其行为紊乱的。
5、紧张性兴奋或木僵的。
6、危及诊疗操作安全的,如不配合使用医疗设备的(监护仪、血管内留置针等)。
四、以下情况在实施保护性约束时应慎重:
1、入院前已合并有骨折的。
2、戒酒治疗的。
3、年龄大于60岁,且躯体消瘦的。
4、有发生窒息危险的,如大量咯浓痰、疑似胃出血的等。
五、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的流程:
1、告知:告知患者本人。
2、医嘱:由医师评估后开具医嘱。
3、执行: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时,按照《医疗措施工具操作规范》执行。
4、沟通:在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后,由医嘱开具医师及时告知患者的监护人。
5、护理:(1)护士必须每半小时观察1次,重点是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保护部位血液循环情况。
(2)每2小时评估1次。
(3)在实施医疗措施时必须定时被动活动肢体和松
解保护性医疗措施器具(至少2小时一次),以保证医疗措施使用的有效性。
(4)保护性医疗措施使用的最长时限不超过24小时,一般情况下不超过4小时。
6、解除:当需要保护性医疗措施的指征消失后,医师及时开具医嘱,并予以解除。
7、记录:(1)责任护士必须记录保护性医疗措施使用的原因和使用情况,如医疗措施类型、部位、开始时间,同时需要记录护理观察情况和解除时的情况。
(2)医师要记录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的时间、原因、沟通内容和结果、解除时的情况。
六、保护性医疗措施使用登记:对所有的保护性医疗措施行为,均应专门登记,以便查阅。
七、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的注意事项:
1、为患者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时,必须有礼貌地对待患者,保护患者隐私,为患者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以利于患者更有效地得到治疗。
2、正确使用所有的保护性医疗措施器具,并在发生火灾或其它紧急情况时易于取下。
3、患者出院时必须解除保护性医疗措施器具,以免对患者造成伤害。
4、关爱患者,保证患者对饮食和水的需求,应按时喂开水,注意大小便护
理,关心患者冷暖,冬天防冻伤,夏天
防蚊、防暑,同时将相关内用记录在护理记录上。
5、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的患者应与其他患者分开,尽量隔离于一室,防止其他患者伤害。
6、每班应作好重点交班及观察登记。
交接班内容: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的原因,器具的松紧度、数目,床褥、衣裤是否有大小便污染等。
7、及时向护理部报告保护性医疗措施相关不良事件。
八、保护性医疗器具的管理(四定管理):定点放置、定量使用、定时消毒、定时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