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请假制度
2024年卫生院请假制度

五、加强考勤,严格请销假制度
(一)局长离广出差、休假,事前应书面向市委、市政府和分管书记、市长报告,并将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一并报告。
卫生院请假制度3
第一条 假期的种类、名称及时间
一、探亲假。
其假期规定如下:
1、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军队配偶除外),有下列情况者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待遇:1)、职工当年结婚、离婚、丧偶的;2)、见实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期满转正为正式职工后,上半年转正的,当年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转正的,下半年起享受探亲待遇;3)、当年六个月(累计)以上长期病假者;4)、产假和哺乳假期间与家属团聚一个月的;5)、女职工请哺乳假者(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其探亲假时间工资可以照发,路费按规定报销)。6)、外来人员;7)、配偶或父母不论用什么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团聚过的。
3、哺乳假: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在领取独生子女证后,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方可请哺乳假,哺乳假原则上不执行。
五、放射(疗)假,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
六、年休假:
1、休假对象:
凡本院职工(正式在编),只要符合文件规定休假条件的均能享受休假。退休返聘人员和借用期满一年以上借用人员也参照执行。
(二)凡请假1天以上必须书面请假,经批准同意后并到办公室登记方能休假,假满后向准假人销假或续假。不办请假手续或不续假的按旷工论处,不销假按请假对待,不到办公室登记者按旷工论处。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的管理,保障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医院良好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正式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假休假应遵循合法、合理、合规的原则,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请假类型和审批程序第四条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类型。
第五条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可申请事假。
事假最长不超过3天,无需审批,但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六条病假:员工因疾病或受伤需休息治疗,可申请病假。
病假最长不超过15天,需提供医生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婚假:员工结婚可申请婚假,婚假最长为3天,需提供结婚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八条产假:女员工生育可申请产假,产假最长为98天,需提供生育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九条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丧假最长为3天,需提供死亡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年休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和工龄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最长为5天,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十一条探亲假:员工因家庭原因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可申请探亲假。
探亲假最长不超过7天,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请假审批程序第十二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类型、时间、原因等。
第十三条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根据请假申请单,对请假情况进行审批,并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员工请假审批通过后,需将请假申请单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五条员工请假期间,所在科室或部门应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休假管理第十六条员工休假期间,应遵守医院相关规定,不得无故缺勤、擅离岗位。
医院请休假制度

医院请休假制度一、请假申请流程员工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说明请假事由、时间、类型等。
直属上级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审批,并签署意见。
若直属上级同意请假,员工需将请假申请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备案;若不同意,需及时告知员工并说明理由。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紧急请假,员工应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及时通知直属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门,并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二、休假类型与规定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应申请事假。
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
病假:员工因病需要休息的,应提供合法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休假:员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请假审批权限员工请假1天以内的,由直属上级审批。
员工请假2-5天的,需经直属上级同意后,报请部门负责人审批。
员工请假5天以上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请医院分管领导审批。
四、请假期间待遇事假期间,员工不享受工资待遇。
病假期间,员工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法定休假期间,员工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请假证明材料员工申请病假时,需提供合法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员工申请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休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请假违规处理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员工请假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医院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休假安排与调整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工作需要,有权对员工休假进行合理安排和调整。
员工应服从医院的休假安排和调整,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请假统计与考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请假的统计和汇总工作,确保请假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请假情况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部分,对于频繁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员工,将对其绩效考核产生一定影响。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通用6篇)

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通用6篇〕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通用6篇〕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篇1一、员工因公外出〔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本人应出具书面说明,注明外出的。
时间、事由、去向等。
批准程序如下:〔一〕临床和医技科室主任,由医教部主任审批后,交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外出;临床和医技科室员工,由本科主任批准后上报医务部备案,方可外出。
〔二〕护士长,经本科主任同意,交护理部主任审批,报分管副院长同意,方可外出;各科的护士,由护士长批准,报护理部批准后备案,方可外出。
〔三〕各行政部门、科室主任,由院领导批准,方可外出;其他员工由本部门、科室主任批准后备案,方可外出。
二、员工因私请假,应填写请假单〔人力资部领取〕,按请假单上的批准程序办理。
三、上述经批准的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单,与本部门的考勤表放置一起,作为考勤根据。
每月底由考勤员将考勤表和请假单一起交给人力资部。
四、员工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请假手续而外出或未上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并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理。
五、中层干部超过三天以上外出者必须报请院长审批,方可外出。
六、未尽事宜由人力资部作出解释。
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篇2一、进修期间一般不安排探亲假、寒暑假,原那么上不得请事假。
不得将工休假日累积使用。
法定假日和特殊事宜离宁者,需办理请假手续。
二、进修期间,如有特殊事宜,需要请假者,必须执行请假制度:事假一天内由所在科室科主任同意;三天以内书面申请经科主任签字同意,报教育处备案;三天以上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大内科、大外科、门诊部、护理部审批后,报教育处批准并备案,办好交班手续前方可离院;假满回院后及时向教育处和相关部门报到并销假。
三、病假需有我院保健科出具的病假休息证明。
如属急病可先行口头请假,以后补办病休证明。
四、进修一年病事假超过30天〔半年超过15天〕者,即取消进修资格,恕不作鉴定,不退进修费。
五、违犯上述规定或虽经请假但未批准而擅离任守者,或假满不按期回院销假或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进修资格,教育处有权将该进修人员退回原单位。
医院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假、休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请假、休假管理,保障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请假分类医院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等。
三、请假程序(一)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事假最长不超过3天,如需连续请假,应提前向科室主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二)病假员工因疾病或受伤需要请假,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病假最长不超过15天,如需继续请假,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续假证明。
(三)年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享受年假,具体年假天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年假不得跨年度使用。
(四)产假、陪产假女员工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可以增加产假15天。
男员工享受陪产假15天。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婚假、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员工享受婚假3天,丧假3天,哺乳假每天1小时,计划生育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休假管理(一)休假时间员工休假时间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休假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休假期间工作交接员工休假期间,应将工作交接给同事,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三)休假期间工资待遇员工休假期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五、请假、休假纪律(一)员工请假、休假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
(二)员工请假、休假期间,不得参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

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员工的请假行为,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营和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请假类型本制度所指的请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三、请假程序1. 员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类型、请假时间、请假原因等。
2. 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请假员工。
3. 员工在请假期间,应将工作交接给同事,并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4. 员工请假结束后,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向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汇报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
四、请假时间1. 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可申请事假。
事假时间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医院的规定而定,一般不超过3天。
2. 病假:员工因病需要请假,可申请病假。
病假时间根据医生的诊断和医院的规定而定,一般不超过14天。
3. 年假:员工根据国家规定享有年假。
年假时间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医院的规定而定,一般为5-15天。
4. 婚假:员工结婚可申请婚假。
婚假时间为3天。
5. 产假:女员工生育可申请产假。
产假时间为98天。
6.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
丧假时间为3天。
五、请假证明1. 员工申请病假、产假、丧假等特殊假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病历、结婚证、死亡证明等。
2. 员工申请事假,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但应如实说明请假原因。
六、请假记录1. 员工请假记录应由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进行登记,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 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员工的请假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医院的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七、请假纪律1. 员工应遵守医院的请假纪律,不得无故旷工或请假。
2. 员工请假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泄露医院机密。
3. 员工请假结束后,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拖延。
八、违规处理1. 员工违反请假纪律,无故旷工或请假,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通用篇)

医院请假流程规章制度(通用篇)为了加强医院的管理,规范员工请假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院正常运营,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请假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临床、医技、护理、行政、后勤等各科室。
二、请假类型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
三、请假程序1. 事假(1)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时间、事由等。
(2)科室主任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同意后签字盖章。
(3)请假员工将请假申请单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4)请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医院联系得上。
2. 病假(1)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时间、事由等。
(2)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科室主任审批同意后签字盖章。
(3)请假员工将请假申请单和病假证明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4)请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医院联系得上。
3. 年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1)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时间、事由等。
(2)年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请假员工将请假申请单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4)请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医院联系得上。
四、请假审批1. 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的审批权在科室主任。
2. 科室主任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同意后签字盖章。
3. 请假员工将请假申请单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请假时长1. 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的时长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2. 员工每年享有年假天数根据工作年限确定。
六、请假工资待遇1. 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员工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请假时长和工资比例确定。
七、请假纪律1. 员工应严格遵守请假程序,提前提出申请,不得无故缺勤。
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员工的请销假行为,保障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编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销假应遵循诚实守信、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滥用请假权利,影响医院正常工作。
第四条员工请销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科备案。
第二章请假类型和审批程序第五条请假类型包括病假、事假、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第六条病假:员工因病需要休息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时间根据病情和医院建议确定。
病假时间在三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超过三天的,需报人事科审批。
第七条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事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的,需报人事科审批。
第八条年休假: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享受的年休假,具体天数根据员工工龄和医院规定确定。
年休假需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九条婚假、产假、丧假: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享受的婚假、产假、丧假,具体天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确定。
婚假、产假、丧假需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三章请假审批和备案第十条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时间等,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科备案。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期间,科室负责人应安排人员代班,确保医院工作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期间,人事科应做好请假员工的备案工作,及时更新员工出勤记录。
第四章销假第十三条员工请假结束后,应在返回工作岗位的第一天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销假需填写销假条,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科备案。
第十五条员工请假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请假时间,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办理续假手续。
第五章纪律和处罚第十六条员工请销假应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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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员工请休假有所依据,保障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应制定规范的医院员工请假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篇1(一)假期的种类、范围及时间:1、探亲假:工作满1年后从第2年起,未婚职工可享受每年20天探亲假(不含路程)。
已婚职工探望配偶(以户口所在地为准),每年1次30天(不含路程);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20天(不含路程);职工丧偶或离婚后,符合探亲条件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应自下年度起享受。
探亲假中如遇特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婚假:凭结婚证可请婚假,假期3天。
如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则增加晚婚假12天。
婚假应一次休完,未休完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婚假以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之内有效。
再婚享受法定婚假3天。
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3、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即配偶和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死亡时,可请3天丧假(不含路程,路程费用自理)。
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4、孕产假:计划内怀孕者,孕产假时间总共为90天,如产前休
假的,产后时间相应缩短。
难产、剖腹产、双胞胎生育的增加假期15天;原则上不安排哺乳假,但可安排哺乳时间(每天为1次,不超过1小时),哺乳时间当日不用不可累计。
孕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人流假、护理假、妊娠假,哺乳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放射假:每年享受1次,假期30天,不得跨年度使用。
6、年休假:职工休年休假天数,由人事科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每年初公布。
按照本院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执行。
7、公伤: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已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或受领导指派完成某项工作发生伤害,由其本人提出,并出具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表,有关职能科室提出调查意见,经院办会研究通过,医疗费、假期按有关规定享受。
8、事假:原则上从严控制。
员工因有私事确须本人办理而又无积休者,可以请事假,但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事假最长期限为30天。
9、病假: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请病假。
病假证明应由本院医务科科长签署意见后方才有效。
病假计算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10、值班调休假:有加班积休的人员才能申请调休(加班以每周5天工作制计算,超出的工作天数则为加班。
注:非业务科室人员的加班需经科室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安排,利用晚上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作为加班),调休不得影响工作,业务科室人员申请调休最多不得超过连续3天/次,非业务类人员申请调休最多不得超过1天/次。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1、请假程序:凡是需要请假者,均应本人书面申请,附带相关证明,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
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本人用电话先请假,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或委托亲属代为办理请假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各类请假手续均应即时在人事科备案。
2、审批权限:(1)职工因病需要休息,病假证明均由医务科审批,且符合病休的,由医务科出具病假通知单。
病假3天以内,由所在科室、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以上2周以内(不含2周)由分管领导审批;2周及以上由院长审批;请病假连续6个月(含6个月)以上即为长病假。
科室负责人需请病假时,由分管领导确定报院长审批。
住院治疗无法确定具体病假时间的,应先出具病假条,注明"住院",由所在科室、主管部门、学科的分管领导审批,如需转院治疗的,应由院长批准。
出院后的病假条"处理意见"应注明住院时间和出院后休息时间,并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2)事假5天以内,由所在科室、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5天以上由院长审批。
(3)婚假、丧假由所在科室、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
(4)探亲假由院长审批。
(5)孕产假由负责诊治医生开具医疗证明,由科室负责人签具意见,中午12时前生产当日报,12时后生产可予次日12时前报;哺乳假原则上不安排,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出申请,上报院长审批。
(6)计划生育假须出具有关医疗证明,由计生专管员签字方有效。
所在科室、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
(7)年休假由所在科室、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超过7天由院长审批。
(8)科室人员调休1天以内由所在科室审批,1天以上由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科主任或护士长调休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院长审批同意。
(9)院中层干部请假、休假应事先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3天以上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并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休假。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医院的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正式职工、聘用合同工和与医院存在劳动关系的其它人员。
第二章考勤第三条医院考勤管理由科室、院办、人事科和财务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科主任或科室指定的考勤员承担。
第四条科室考勤(一)科室考勤员必须如实考勤本部门全体员工的出勤天数,于次月5日前将本科室考勤统计表上交人事科,人事科审核并建立台帐后,把各科上报的考勤结果交财务部。
(二)对上班迟到、早退的工作人员,考勤人员应予以登记并报人事科。
(三)考勤不实,视为考勤人员工作失职。
第五条请各类假期必须提前办理请假审批手续。
第六条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为带薪假日。
第七条员工有以下情况视为旷工:(一)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上班的;(二)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 1.0小时以上(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
第八条科室在考勤统计表上报时,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第三章请假第九条假期种类包括: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病假、事假、放射假等。
具体假期规定及请假待遇按《萧山区中医院职工假期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条请假规定:(一)职工请假:本人申请,5天以内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5天以上报职能科室审批(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人员到医务科、护理人员到护理部、其他各类人员到院办公室审批)。
(二)病假证明开具:3天内临床常见普通病种的职工病假证明由
防保科医师开具;超过3天的职工病假证明必须由医院职工保健委员会成员开具;超过1个月由防保科审核。
(三)中层干部请假须经院领导批准。
若要离开萧山区的,应向院领导说明。
(3天以内向所属职能科室和分管院长说明,3天以上向院长说明)(四)科主任及三级医师离开萧山区3天以上必须指定委托人,并报院部批准。
一般同科室的科主任与三级医师不同时请假外出。
(五)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委托别人办理或电话告假。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将叶片放在盛有酒精的小烧杯中,再放入大烧杯内隔水加热,叶片颜色逐渐由变成。
稍停片刻,用清水冲洗掉碘液。
这时可以看到,叶片遮光部分呈色,没有遮光的部分呈色。
)步骤①的作用是:。
)步骤④中酒精的作用是:。
)这个实验说明了:。
、有一次小明上街买回来一袋黄豆芽放在阳光下,下午去打开一看,发现许多黄豆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