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社保跨省转移新最新政策
社保如何跨省转移

Word 文档1 / 1社保如何跨省转移社保如何跨省转移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关怀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社保如何跨省转移,欢迎阅读与收藏。
社保如何跨省转移:1、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2、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敏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保查询: 1、社保中心查询假如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假如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社保跨省转移流程解助你顺利办理转移手续

社保跨省转移流程解助你顺利办理转移手续在中国,随着人们在不同地区的流动性增加,社保跨省转移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为了方便大家更好地了解社保跨省转移的流程以及如何顺利办理转移手续,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为什么需要社保跨省转移?在中国,社保制度是由各个省市自行实施的,每个地区的社保制度有一定的差异。
当我们由一个省份转移到另一个省份时,需要进行社保跨省转移,以保证我们的社保权益得到顺利转移和保障。
如果不进行转移,可能会导致不能享受到新地区的社保待遇,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社保跨省转移的流程1. 准备材料在开始社保跨省转移之前,我们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如有)及复印件- 原社保机构出具的住院、生育等相关证明材料- 原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社保缴费明细- 迁移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迁移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材料- 迁移地社保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2. 前往迁移地社保机构办理准备好材料后,我们需要前往迁移地社保机构,按照要求进行办理。
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前往迁移地社保机构窗口,填写社保跨省转移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 社保机构会核实您的身份和材料的真实性,并登记您的信息。
- 社保机构会将您的信息和材料发送给原社保机构进行核对。
- 原社保机构核对无误后,将您的社保个人账户信息转移至迁移地社保机构。
3. 审核和确认迁移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原社保机构的个人账户信息后,会进行审核和确认。
这一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的时间周期根据不同的地区政策而有所差异。
4. 重新参保一旦审核和确认通过,您就可以重新参保。
迁移地社保机构会向您发放新的社保卡,并开通您的社保待遇。
您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按时缴纳社保费用,以保障您的权益。
5. 办理相关手续完成社保转移后,您还需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将社保账户与医保账户进行关联等。
具体的步骤和要求,您可以咨询迁移地社保机构的工作人员。
最新社保转移流程指南

最新社保转移流程指南一、转移年龄规定:男性参保人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满40周岁,不用立即办转移,等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到待遇领取地。
如果男性参保人不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不满40周岁,到外地就业参保的,可将原工作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到新的就业地。
二、社保转出手续:方法: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地的社保服务窗口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在外地就业并参保后,可向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出示原工作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将原工作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三、社保转入手续:方法: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但单位的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异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
新旧参保地的社保机构通过在国家或省的信息平台进行联系以及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一般情况下,参保人不用两地跑。
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手续?社会保险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办理流程,社会保险分为省内转移和省外转移。
按照国务院2009年66号文规定,现在养老保险在全国范围都可以转移,省内更没有问题。
省内社保转移:1、社保规定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换而迁移合并的。
(迁移社保不需要花钱办理的)2、先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建议复印一份)3、将迁移的凭证带回户籍地,在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自缴费社保帐户,然后再将迁移回来的社保申请合并到现在新的帐户内即可。
4、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纳年限。
跨省社保转移:1、申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2、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
3、办理流程: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参保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规【2016】5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总体运行平稳,较好地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导致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存在困难。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地问题。
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照《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十二条执行,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一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计算在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
其中,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为当时工作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在多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分别计算为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
二、关于缴费信息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客观原因,参保人员在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者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
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出

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出社会保险关系是指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一般情况下保险关系与用人单位挂钩,保险费用由单位代缴。
但是在职场中,职工有时会面临社保转移的问题,例如从本地转到其他地区工作或离职回家乡。
这时就要涉及到“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出”的问题。
“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出”顾名思义,就是指在职员工或离职员工离开本地工作后,需要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将原来在本地的社保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地点(例如其他城市、省份,甚至国外)进行缴纳。
这样,就可以将之前缴纳的社保金累计到新的社保账户中,继续享受社保相关的待遇。
在实际操作中,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出涉及到许多重要的问题,需要特别注意。
下面,我们将从如下几个方面对“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出”进行详细讨论。
一、转移社保关系的条件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出需要遵守一定的转移条件。
通常,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进行社保关系转移:1. 工作地点变更:职工从一个工作地点转移到另一个工作地点,有可能因为工作关系需要变更社保关系。
2. 工作单位变更:职工从一个工作单位转移到另一家工作单位,也需要变更社保关系。
比如,员工离开一家公司后,在离职的时候需要将社保关系从原单位注销,并在新单位重新开通。
3. 就业状况变更:职工的就业状态随时可能发生变化,例如从正式员工转为临时工、兼职工、自由职业者等,这些变化均可能会涉及社保关系的转移。
4. 参保地变更:职工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也会涉及社保关系的转移。
例如,从A地的某家公司转移到B地的另一家公司,需要更改参保地。
5. 退休离职:退休及离职的职工也可以转移社保关系。
通常,在离退休前将社保关系转移到家乡或新工作地点,可以在新的就业地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
二、如何进行社保关系转移除了需要符合上述条件外,在进行社保关系转移时,还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步骤:1. 向原工作单位进行申请:职工需要联系原单位,向人事部门或社保代理机构提出转移社保关系的申请。
社保跨省转移的操作步骤及办理流程详细解析全指南概述

社保跨省转移的操作步骤及办理流程详细解析全指南概述社保跨省转移是指一个人在从一个省份或城市迁移到另一个省份或城市时,将已缴纳的社保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转移至新的居住地。
本指南将详细解析社保跨省转移的操作步骤及办理流程,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处理此类事务。
一、转移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社保跨省转移之前,有几个必要的准备工作需要完成。
1.了解目标省份的规定:不同省份对社保转移有不同的规定,包括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
在进行转移前,您需要详细了解目标省份的规定,以免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
2.核对个人信息:在准备办理社保转移时,需要核对个人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如有错误或变更,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3.查询社保缴纳情况:在转移前,建议查询并了解自己在原居住地的社保缴纳情况,包括缴纳基数、缴费年限等。
这些信息将有助于确定转移后的社保待遇。
二、社保跨省转移的操作步骤社保跨省转移的操作步骤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办理注销手续:在原居住地,您需要办理社保注销手续。
具体流程包括填写注销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注销手续等。
注销后,您就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2.办理转移手续:转移到新的居住地后,您需要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
具体流程包括填写转移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社保转移等。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原居住地的社保资金转入目标省份。
3.审核和确认:目标省份社保局会对您的社保转移申请进行审核和确认。
审核周期通常为15个工作日左右。
经审核确认后,您就成功完成了社保跨省转移。
三、社保跨省转移的办理流程详细解析在具体办理社保跨省转移时,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提交申请材料:在转移前,您需要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原居住地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原居住地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2.填写申请表:在目标省份社保局,您需要填写社保跨省转移的申请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6.06.22•【文号】人社厅发〔2016〕94号•【施行日期】2016.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人社部发〔2015〕80号)要求,规范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工作,我们制定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可结合本地流动就业人员实际情况和管理服务能力,细化完善《规程》。
有关情况请及时向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6年6月22日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第一条为统一规范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流程,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和《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人社部发〔2015〕80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业务经办。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经办机构是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本规程所称参保(合)凭证是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监制要求填写和打印的凭证(附件1)。
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
社保跨省转移的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社保跨省转移的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社保跨省转移是指办理人员由一个省份的社保机构转移到另一个省份的社保机构,以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本文将详细介绍社保跨省转移的申请条件以及具体办理流程。
一、申请条件1. 参保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 已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确保在转移前已连续缴纳社保费满15年;(2) 未享受退休待遇或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 未享受其他省份社保待遇;(4) 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转移目的地社保机构的要求:(1) 接收转移的目的地社保机构应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签订协议,确保顺利办理跨省转移;(2) 接收转移的目的地社保机构应提供完备的申请材料清单,并让申请人了解相关办理流程。
二、办理流程1. 准备材料(1)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材料:-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的申请表格以及相关转移材料;- 社保缴费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可能需要的补充材料。
(2) 目的地社保机构办理材料:- 目的地社保机构提供的申请表格;-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补充材料。
2.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流程(1) 前往原参保地社保机构,领取社保跨省转移申请表格;(2) 根据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原参保地信息、转移目的地信息等;(3) 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4) 将填好的申请表格和材料一同递交给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巡查核实;(5)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转交给目的地社保机构。
3. 目的地社保机构流程(1) 目的地社保机构收到转交的申请材料后,核查申请人信息;(2) 目的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办理社保跨省转移手续;(3) 根据协议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进行数据交换,确保转移流程的顺利进行;(4) 完成转移手续后,目的地社保机构将通知申请人并发放社保转移证明。
总结: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了社保跨省转移的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年社保跨省转移新政策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9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只需两步骤养老保险是五项社会保险中最重要的险种,我国的养老保险实行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的“统账结合”的模式。
在中国的大部分地区,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作为统筹基金,个人缴纳8%作为个人账户资金。
统筹基金采取现收现付制,即劳动年龄人口交的钱为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个人账户则是自己为未来养老存钱。
2009年12月底,政府出台了《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让养老保险转移实现了“全国漫游”,这解决了困扰养老保险制度十多年的无法转移之痛。
按照《暂行办法》,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将采取“双转移”模式,其中个人部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
即如果某员工每月交费基数是5000元,那么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统筹部分是1000元,个人交纳额为400元。
转移时,他可以把社会统筹的60%(即600元)、个人账户的全额400元全部转移。
同样,《暂行办法》也特别规定要简化参保者的办理手续,参保者个人所要做的只是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其他所有的后台工作均由新旧参保地的社会经办机构来完成。
参保者提交申请之后,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参保者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了解,社保部门的审核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否合乎《暂行办法》的规定,比如男满50岁、女满40岁不能办理转移手续;二是转移者是否存在欠费,社保部门将在欠费缴清之后才能为参保者办理转移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所规定的便捷之处还在于,参保者跨省转移养老保险之时无论是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还是向新参保地提出申请,如果有单位的,均可以委托新旧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来进行操作,参保者只需填写书面申请即可。
医疗保险:账户的钱是小事缴费年限是大事基本医疗保险分为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交纳医疗保险基金,交纳比例全国各地有所不同,单位缴费一般在7%~9%之间,个人缴费全国大部分地区为2%左右。
《暂行办法》规定,转移个人账户资金,不转移社会统筹资金。
其中,单位缴费的绝大部分进入统筹账户,主要用于住院费用的报销;单位缴费的剩余部分和个人缴费一起构成个人账户。
目前除北京等极个别省市的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自由取现外,全国绝大部分地区个人账户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门诊和定点药店买药。
参保者在流动就业时,医保关系也可以附在养老保险关系上一起进行转移,办理起来也会非常便捷 ] 人力部社会保险研究所研究员华迎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主要就是要将缴费年限累加起来,为退休之后享受医疗待遇作准备。
虽然全国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在很多地区都有必须累计缴费满25年才能退休之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而这对于多次流动就业的人群来说不太容易,这也意味着在他最需要医疗服务的老年期间失去重要保障。
因此,在医疗保险转移当中,转个人账户的钱是小事,而累积缴费年限是大事。
就具体办理手续而言,医疗保险转移比养老更加简单。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
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不能“全国漫游”在五项社会保险中,具有转移意义的只有养老、医疗和失业三个险种,工伤和生育都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同时,工伤和生育是两个不需要员工自己缴费的险种,如果在发生工伤和生育之时,单位并没有给员工交纳这两项社保,那么员工也就不能享受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进行支付,但这要根据单位的福利情况而定。
失业保险的费率是这样规定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之所以存在转移问题是因为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与领取失业待遇的时间密切关联。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的跨省转移有过相关政策,但政策规定是只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而不转移失业保险基金,这实际上造成了失业保险转移在实际的不可操作性——新就业地由于只承担责任而没有资金补偿因此不愿意接收失业保险关系。
社保跨省转移如何办理跨省社保转移应如何办理? 如何办理跨省社保转移?办理社保跨省转移手续会不会很麻烦?一起来了解下。
社保跨省转移:“动”起来我国自建国之初就建立了劳动保险制度,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也在不断演变过程中。
而其中,社保跨省转移一直是阻碍劳动者自由流动的重要障碍。
但是社保跨省转移到底应该如何办理呢?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以天津市为例,跨省市就业人员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在该市就业参保后,可以办理社保跨省转移。
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前,到参保地社保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跨省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参保,提出接续转移申请。
新就业参保地社保受理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发出。
参保地社保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日内完成基金划转等相关手续。
至此,关于养老保险的社保跨省转移就完成了。
医疗保险的转移手续:参保人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和现参保地社保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原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原参保分中心审核后出具《参保凭证》和《信息表》,将其寄给现参保地社保。
至此,医疗保险的社保跨省转移也就完成了。
“五险一金”跨省转移攻略两年前,当熊伟离开广州来到北京工作时,他不得不把已经交了三年多的“五险一金”账户封存在了广州。
原公司的HR告诉熊伟,由于政策因素,他只能在北京新开一个账户重新交纳社保。
这让熊伟颇有“人在江湖漂,怎能不挨刀”的感慨。
有熊伟这样经历的人实在是数不胜数。
当人们的迁徙变得更加便捷,当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已成为现实时,“五险一金”却仍然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受属地限制不能流动。
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中国从1998年正式建立起社会保险制度以来,“五险一金”转移困难一直是人们自由流动就业的重要障碍。
所幸这种障碍正在逐步消除。
从今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现“神州行”,7月1日开始,医疗保险关系亦可以跨省转移。
作为一个普通的劳动者,当我们要从一个城市漂到另外一个城市之时,应该如何妥善转移这些社保关系呢?养老保险是五项社会保险中最重要的险种,我国的养老保险实行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的“统账结合”的模式。
在中国的大部分地区,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作为统筹基金,个人缴纳8%作为个人账户资金。
统筹基金采取现收现付制,即劳动年龄人口交的钱为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个人账户则是自己为未来养老存钱。
2009年12月底,政府出台了《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让养老保险转移实现了“全国漫游”,这解决了困扰养老保险制度十多年的无法转移之痛。
按照《暂行办法》,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将采取“双转移”模式,其中个人部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
即如果某员工每月交费基数是5000元,那么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统筹部分是1000元,个人交纳额为400元。
转移时,他可以把社会统筹的60%(即600元)、个人账户的全额400元全部转移。
得知这个消息后,熊伟非常高兴,但他还担心两个问题:一是如果转移统筹基金的60%,会不会影响到未来养老的待遇,二是转移手续是否简单便捷。
就熊伟的第一个顾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力部”)解释:12%的转移比例最终达成了流出地流入地之间的利益平衡,不会影响到参保者的养老待遇水平。
同样,这次《暂行办法》也特别规定要简化参保者的办理手续,参保者个人所要做的只是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其他所有的后台工作均由新旧参保地的社会经办机构来完成。
参保者提交申请之后,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参保者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对于熊伟来说,他所要做的就是两件事: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州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北京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此后,熊伟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
只要审核通过,熊伟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北京市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