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通俗解释
暂时性差异七要点

暂时性差异七要点【摘要】依据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企业核算所得税只能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而不能采用其他的核算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主要核算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由此可见,正确地理解暂时性差异就成为把握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关键所在。
基于上述原因,笔者归纳了学习暂时性差异的七要点,以供读者参考。
【关键词】学习;暂时性差异;七要点一、概念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其数量表达式为:暂时性差异=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从暂时性差异的数量表达式可以看出,影响暂时性差异的因素有二:一是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二是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
(一)账面价值1. 资产账面价值=资产原价-累计折旧(或摊销)-减值准备在理解上述计算公式时,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要点:(1)有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2)正确区分账面原价、账面净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相互关系。
例如,企业购入一台设备,账面原价为100万元,已经累计的折旧为20万元,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为10万元,则该项资产的账面原价为100万元,账面净值为80万元,账面价值为70万元。
2. 负债账面价值一般情况下为负债账户的账面余额。
例如,企业取得短期借款300万元,归还短期借款20万元,则短期借款的期末余额280万元就是该短期借款期末在资产负债表上所反映的账面价值。
(二)计税基础1.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在收回资产的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从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讲得再通俗一点,资产的计税基础就是税法上所认定的该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应有的账面价值。
例如,企业有一批库存商品,账面余额为100万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15万元,期末资产负债表上存货的账面价值为85万元,而税法上所认可的该项存货在资产负债表上应有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
2.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时期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依税法有关规定可予以抵扣的金额,讲得再通俗一点负债的计税基础也就是税务部门所认可的该项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上应有的账面价值。
2021年国开电大《中级财务会计(二)》形考任务3答案

2021年国开电大《中级财务会计(二)》形考任务3答案说明:请仔细阅读再下载!请仔细核对是不是您需要的题目再下载! ! !中中级财务会计(二)作业三习题一一、目的练习收入的核算。
二、资料2018年年底,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商品销售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向客户同时销售A、B两种商品,售价分别为10000元、50000元,合同价款为45000元。
甲公司应于合同开始日向客户交付A商品,45天后交付B商品。
两项商品全部交付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合同对价45000元。
假设A、B两种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
三、要求1分别计算A、B两种商品的合同价款。
2编制交付A商品、交付B商品的会计分录。
交付a借:合同资产7500贷:主营业务收入交付b借:应收账款45000贷:主营业务收入37500合同资产7500习题二一、目的练习分期收款销售的核算。
二、资料2019年1月2日T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大型设备,合同价款为1500万元,按照约定分5年并于每年年末平均收取。
设备已经发出,发出商品时T公司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已支付增值税税款240万元。
现销方式下,该设备售价1200万元,成本900万元。
三、要求1编制T公司发出商品的会计分录。
2编制T公司分期收款销售未实现融资收益计算表(采用实际利率法,表格请参考主教材表12-3。
本题中,年金300万元、期数5年、现值1200万元的折现率为793%)。
3编制T公司2019年年末收款并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会计分录。
1、借:长期应收款1500银行存款240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40未实现融资收益300借:主营业务成本900贷:库存商品9002、第一年利息=1200*7.93%=95.16第一年偿还本金=300-95.16=204.84第二年利息=(1200-204.84)*7.93%=78.92第二年偿还本金=300-78.92=221.08第三年利息=(1200-204.84-221.08)*7.93%=61.38 第三年偿还本金=300-61.38=238.62第四年第五年以此类推计算3.2019年末分录借:银行存款300贷:长期应收款300借:未实现融资收益95.16贷:财务费用95.16习题三一、目的练习所得税费用的核算。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暂时性差异是指企业在税务与财务会计处理方面存在的暂时性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在税法和会计准则之间的不一致而产生的,导致企业在税务和财务会计中对同一交易或事项进行不同的处理。
其中,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当前会计期间中,在计算税务所得额时,企业利润额与税收利润额之间的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以后计算税务所得额时,可以从以后的税收利润额中抵扣的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企业在当前会计期间中所计算出来的,它反映了企业在财务会计中认可的收入、费用、损益的时间与税法所要求的时间的不一致。
这些差异会导致企业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与财务会计利润额之间的差异。
一般来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包括了税前收入与税法所要求的收入确认时间的差异,税前费用与税法所要求的费用确认时间的差异,以及税法所要求的特殊报备、资产评估、跨期往来等方面的差异。
例如,企业一般会在财务会计中按照实际收入确认的时间来计算利润额,而在税务会计中则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时间来确认收入。
这就导致了收入确认的差异。
同样地,企业在财务会计中会计费用的时间可能与税法所要求的时间不一致,也会导致费用确认的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以后计算税务所得额时,可以从以后的税收利润额中抵扣的暂时性差异。
这些差异主要是由于资产的折旧、减值、坏账及其他暂时性差异的存在而产生的。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以通过建立递延税款资产或递延税款负债来进行抵消处理。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暂时性差异的处理,有一些特殊的规定。
例如,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企业需要根据税法以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的计算和披露。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企业可以选择建立递延税款资产或递延税款负债,通过抵消这些差异来实现税务负债的推迟或减少。
总的来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企业在税法和财务会计处理方面存在的差异。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这些差异的处理有一些特殊的规定,企业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和披露。
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分类与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当期所得税产生影响的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一、对于永久性差异主要是财务上可以作为费用扣除而税法规定不能在当期扣除也不能在以后年度扣除的项目。
永久性差异不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负债,但会对当期的所得税造成影响,尤其是在当年亏损(税法标准)的情况下会影响到以后年度的亏损弥补额,从而影响当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永久性差异主要有:λ业务招待费的超支λ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λ工资及三项福利的超支(工效挂钩的另有规定外)λ业务宣传费超支λ利息超过规定部分λ资产损失的扣除(未经中介鉴定部分)λ销售佣金、λ社会保险超过规定部分λ总机构管理费超过标准部分λ公益性救济捐赠超过标准部分或者是不能扣除部门λ资产取得时没有合法有效的凭证,而在当期计提的折旧部分(区分具体情况)λ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而未计的扣除项目λ贿赂等非法支出λ免税的收入二、对于暂时性差异,本准则第七条规定,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
2.1依据资产、负债的帐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差异,可产生以下四种情况:1、资产的帐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资产的帐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负债的帐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负债的帐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2对于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其计税基础和帐面价值之间的差异也属于暂时性差异。
主要是指费用和收入,如:广告费超过2%的部分可以无限期留以后年度抵扣(粮食白酒的广告除外)、国产设备投资抵扣新增所得税的部分、接受捐赠的金额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大的部分可以递延到以后的5个纳税年度中确认、一次性收取或支付超过一年以上租赁期的租赁费(国税发1997 191号文件规定出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分期计算收入,惩租方应相应分期摊销租赁费。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目录概念差异分类相关关系产生原因主要作用概念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差异分类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差异分类: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相关关系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的关系:实务中,人们往往难以区分三个差异,只有弄清三者的关系,才能更好地从原有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中摆脱出来,更好地理解新的会计准则。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确认、计量、报告的依据不同,二者必然存在某种程度的差异。
按照差异对会计报告的影响期间划分,可以分为永久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所谓“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益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
永久性差异只影响当期的应税收益,不会影响以后各期的收益,因而,永久性差异不必作财务调整处理,各种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对永久性差异的处理相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具有时间性,也就是说随着时间推移,该项差异会消失。
这是与永久性差异根本不同之处。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关于二者的关系,目前有两种误区:一是把二者溷为一谈;二是认为二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笔者认为二者既有联系,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二者的联系会计收益可以用收入减支出来计量,也可以用净资产来计量。
若不考虑企业所有者本期追加投入的资本和企业本期分配给所有者的利润,企业本期的会计收益等于期末净资产减期初净资产,而净资产又是资产减负债的结果。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通俗解释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通俗解释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可能很少会听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这个术语,但在会计和税务领域,它可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概念。
为了让大家能更轻松地理解它,接下来我会用尽可能通俗易懂的方式来为您解释。
咱们先来想象一个场景。
假设您开了一家小商店,今年您为了扩大生意,花了一大笔钱买了新的货架和设备。
这一笔支出在会计上被记为成本,因为它是为了经营而发生的。
但是在税务上,可能规定这些新的货架和设备不能在今年一次性全部抵扣税款,而是要在未来几年里逐步抵扣。
这时候,就出现了一个差异。
在今年,会计上认为您的成本增加了很多,利润减少了;而税务上却没有认可这么多的成本,认为您的利润比会计上算出来的要高。
这个差异,就是我们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简单来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就是在某个时间点,按照会计的计算方法和按照税务的规定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一样,而且是会计上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比税务上的少。
这种差异只是暂时的,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未来在税务上是可以抵扣的。
再举个例子,您的公司今年计提了一笔坏账准备。
在会计上,这减少了公司的利润。
但税务上可能不承认这笔坏账准备,觉得只有当坏账真正发生的时候才能抵扣税款。
这就又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那为什么会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呢?这主要是因为会计和税务的目的和原则不太一样。
会计的目的是要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所以,会计会遵循一些谨慎性的原则,比如提前预计可能的损失。
而税务呢,它更关注的是保证税收的稳定和公平。
所以,税务的规定可能会相对严格一些,有些在会计上被认可的支出或损失,在税务上不能马上被认可。
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企业有什么影响呢?从短期来看,因为税务上认为企业的利润高,所以企业可能要交更多的税。
这对企业的现金流可能会有一定的压力。
但从长期来看,因为未来这些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以在税务上抵扣,所以会减少未来的纳税额,相当于给企业节省了税款。
比如说,一家企业今年因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多交了10 万元的税。
税务会计名词解释

1.纳税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进行税款缴纳行为的一方当事人。
一种是狭义的纳税主体概念,即纳税主体仅指纳税人。
另一种是广义的纳税主体概念,即将在税收征纳活动中所履行的主要义务在性质上属于纳税义务的有关主体均称为纳税主体。
2.持续经营是指该企业个体将继续存在足够长的时间以实现其现在的承诺,如预期所得税在将来要继续缴纳。
这是所得税税款、亏损前溯或后转以及暂时性差异能够存在并且能够使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跨期摊配的基础所在。
3.货币时间价值货币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的增值,这种增值就是货币时间价值。
正是由于货币存在时间价值,等数量的货币在不同时间点的价值是不同的。
这一基本前提已成为税收立法、税收征管的基点,因此,各个税种都明确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原则、纳税期限、缴库期等。
4.纳税年度纳税年度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应向国家缴纳各种税款的起止时间。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但如果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改组、合并、破产、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限为一个纳税年度。
5.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当权责发生制被用于税务会计时,与财务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存在某些差异:第一,必须考虑支付能力原则,使得纳税人在最有能力支付时支付税款;第二,确定性的需要,使得收入和费用的实现具有确定性;第三,保护政府财政税收收入。
6.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
也就是说,税务会计在核算和监督纳税人的税务活动时,必须以税法为依据,并且随时根据不断完善的新税法来处理纳税人的经济业务。
7.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
课税对象法律术语称为课税客体。
课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最主要标志,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
每一种税都必须明确规定对什么征税,体现着税收范围的广度。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发生与转回”的纳税调整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发生与转回”的纳税调整【摘要】本文主要针对与资产减值准备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发生与转回进行探讨,以帮助会计人员和应试考生解决实际工作中所面临的疑难困惑问题。
【关键词】资产减值准备;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发生与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其数量表达式如下:本期发生或转回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X)=期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期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当X>0时,为“发生”当X<0时,为“转回”期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期末账面价值-期末计税基础期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期初账面价值-期初计税基础[注]:公式中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均指资产和负债的。
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差额,负债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差额均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是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两种人员依据不同的有关规定对同一资产或同一负债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上价值的认定。
会计人员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资产负债认定的价值叫“账面价值”,其所认定的价值是在资产负债表上已经有的账面价值;税务人员依据有关税法规定对资产负债认定的价值叫“计税基础”,其所认定的价值是在资产负债表上应该有的账面价值。
两者对同一资产或负债认定的价值有可能相同,也有可能不同。
在双方所认定的价值不同时,其双方所认定价值之间的差额就是暂时性差异。
一、与坏账准备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发生与转回”的纳税调整例如:甲企业2006年初应收账款账户余额为零,该企业本年度赊销一批价值100万元产品,企业于每年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1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税法规定坏账准备在计提当期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实际发生时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07年9月17日收回了该笔应收账款,实际收回的金额为90万元(或100万元),假定该企业2006年与2007年两年的利润总额分别为300万元和36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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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通常通俗解释
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这对概念建立联系是新会计准则出来以后的事情,账面价值的概念是会计上的概念,早就有,不希奇。
计税基础是新概念。
计税基础说白了就是税务上用以计税的收入或费用(强调计税用的资产和负债),是地地道道的税务收入和税务费用,我们知道,收入和费用由于会计和税务站在不同的角度上看问题,天生就有差异,在它俩眼里,收入和费用的范围是不一样的。
如,国债利息收入1000元,会计上是收入,税务上认为它不是收入,因为它免税,收入的账面价值是1000,计税基础是0,这就是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收入方面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的地方还不算多。
资产和费用方面就多了。
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最典型的是折旧、摊销、提各种准备。
以折旧为例:2008年12月购入资产100万元,双倍余额法5年折旧,残值不考虑,税务上按直线法5年折旧。
2009年应提折旧:40万元,税务上承认提折旧:20万元,这就意味着有20万元折旧费税务上在2009年是不承认的(以后期间还是会承认),但站在2009
年末这个时点上看,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了,会计上账面价值是100-40=60万元。
计税基础是100-20=80万元。
产生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之所以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是由于多提了折旧,多计了折旧费,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可理解成会计多计了费用没得到税务上承认。
而所谓的多计少计又是站在不同的角度上看问题产生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多计。
会计上认为固定资产更新换代快,必须加速折旧,才能与收入配比,更好地体现权责发生制,这是会计法允许的,无可厚非,而税务上认为,加速折旧提前减少了税基,过早地多计了费用少交了税,所以它不承认,也无可厚非。
如果税务上不承认,造成的结果是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使企业应交所得税数字加大,应交所得税数字加大后马上使企业所得税费用的数字也随着加大,所得税费用数字一加大,企业的净利润就会减少,净利润一减少,收入和费用就没有配比,所以最终结果是税务上打破了会计上的权责发生制。
为了不使税务上破坏会计上的权责发生制,解决方法是:把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的差异用递延所得税资产表示,这样既满足了税务的计税需要也满足了会计上的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两全其美的事情。
所得税会计就是这样应运而生。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为什么会这样,不就是会计上提了些费用税务上不承认吗。
再如,应收账款提坏账准备,会计上是进了资产减值损失的,税务上没有,所以形成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
开办费,会计上于生产经营的当年一家伙进了管理费用,账面价值在摊销的当年末就一下子变为0,而税务上要分5年摊销,计税基础每年都有余额,到第5年才变为0,前4年都是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
到这里可以看出,会计上进费用一个字:“快”,费用不能少计,体现的是谨慎原则、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
税务上进费用则是另一个字:“慢”,体现的是实际发生原则、收付实现制原则和不侵蚀国家税基原则。
它们是矛盾的共同体。
有了上面的铺垫,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也是这个道理。
如销售产品提质保金,一般企业都会提,有销售就肯定会有维修,所以会提质保金,提了就进了销售费用,而税务上对这个销售费用不承认,它要等实际发生维修时才承认,不允许企业乱提费用,侵蚀国家税基。
提费用时会计上借:销售费用100万元(假定提100万元)贷:预计负债100,此时,负债的账面价值是100,税务上根本没有预计负债这个科目,连科目都没有,想想还会有计税基础吗,所以,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无论什么时候都是0,它永远也不会有余额,除非它承认会计上的预提费用。
这就产生了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这一情况。
归纳起来,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都是因费用、损失等方面的原因产生的。
而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一般是由于收入的原因引起的。
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万元,会计上计了收益,引起了资产的增加,体现的是权责发生制。
税务上不核算这个东西,是会计上自作多情,自娱自乐,税务不跟会计唱这台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税务上没这个科目,在它的字典里没这个词。
它的计税基础永远是0,如果会计上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则会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这个局面的出现。
难道税务上有收入也不想承认吗,送上门的收入也不要吗,不想企业多交税吗,不是的,税务上是等会计上处置这项资产的时候才承认这项收入。
从这里可看出,税务上采用的是地地道道的收付实现制,在计税方法里只有收付实现制,没有权责发生制,这是产生“会税差异”的根本原因。
它们俩各司其主,一个咬住权责发生制不放,一个咬住收付实现制不放,这就给所得税会计理论的产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所得税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个“和事老”就闪亮登场了,它的任务就是解决时间性差异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