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部关于加强物资采购管理的补充规定(张总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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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部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部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物资采购部的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物资采购部是公司负责采购各类物资的部门,直接向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三条物资采购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物资采购计划、组织实施物资采购、审查供应商资格、签订采购合同等。

第四条物资采购部应当建立健全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应当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明确采购项目、数量、时间等要求,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条物资采购部应当建立供应商名录,并定期对供应商的信用状况和业绩进行评估,确保合作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实力。

第七条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时,物资采购部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的采购政策和程序进行,确保选取到合格的供应商。

第八条物资采购部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当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与供应商签订合格的采购合同。

第九条物资采购部应当建立采购档案,完整记录采购过程中的各项资料,保留至少5年,以备查验。

第十条物资采购部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制度修订、审核、通知和执行等程序,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物资采购部应当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价,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部应当密切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物资采购部领导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对采购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第十四条物资采购部应当做好采购数据的统计工作,及时报告采购情况和问题,以备公司领导参考。

第十五条物资采购部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六条物资采购部应当加强对外部环境的分析和研究,不断改进采购手段和方法,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物资采购部在工作中应当积极倡导节约资源,提倡绿色采购,推行循环经济,落实企业社会责任。

物资采购流程补充规定doc

物资采购流程补充规定doc

砀山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文件砀汇行字[2009]003号砀山汇源物资采购流程补充规定公司各部门:砀山工厂作为集团一个新工厂,物资库存数额巨大,占用了大量不必要资金。

为提高成本意识,杜绝浪费,降低库存。

根据公司ISO9001体系文件以及前一阶段物资采购运行情况,特对采购流程作如下补充规定,望各部门积极给予配合:1、各部长是本部门申购物资责任人,对申报物资型号、数量、准确使用、和购买的必要性负责。

2、各部门申购物资时必须注明使用部位、需求理由及到厂时间要求,对于不常用物资,申购部门必须另附详细原因的书面说明。

由部门主管副总签字确认后,送至库房,由库房班长签字确认是否有库存及是否有可替代的库存物资,库房班长确认后由申购部门送交物资部。

注:不常用物资包括:一个榨季内出入库次数少于3次的物资;突发性事故维修用物资;长期人为失误造成损坏的物资。

3、所申购单宗物资或同一类物资,或者一次性采购额超过3000元人民币的,物资部采购人员收到申购单和详细书面报告后,邀请材料会计在申购部门的陪同下进行现场调研,必须清楚物资的用途和采购的必要性。

(由物资部出具书面调研报告,每周向总经理管理团队汇报)。

在经现场调查后采购员仍不能确定物资是否必需购买的,采购员必须立即向采购副总报告。

4、所申购单宗物资或同一类物资,或者一次性采购额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物资部必须上报采购副总,由采购副总邀请财务部长、材料会计一起到现场调研申购物资的用途和采购的必要性。

5、所申购单宗物资或同一类物资,或者一次性采购额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物资部必须通过采购副总,汇报总经理,由总经理牵头带队到现场调研申购物资的用途和采购的必要性。

采购金额超过10000元是公司物资采购的红色警戒,每次现场调研报告在5天内公告全厂员工。

流程图如下:6、申购单在经物资部确认后,由物资部交采购副总审批,采购员有义务、有把握给采购副总解释清楚申购原因,如采购员解释不清的,不得进入采购环节。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单位物资采购工作, 提高物资采购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各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依法实施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物资采购制度, 建立和健全物资采购管理体制。

第四条物资采购应当贯彻经济效益优先原则, 保证物资供应的质量和数量, 同时要合理控制采购成本。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物资采购计划制度, 对物资采购进行提前规划和统筹安排, 确保物资采购的及时性和紧密性。

第六条物资采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严禁采购假冒伪劣产品和违法违规物资。

第七条物资采购应当坚持公开招标原则, 适用于大额采购和重要设备采购。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物资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度, 对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和资格审核。

第九条物资采购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和管理制度, 对采购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物资采购过程中涉及的资金管理应当按照国家财政管理要求进行, 并建立相应的财务报告制度。

第二章物资采购流程第十一条物资采购应当按照如下流程进行:(一)需求计划: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 提出物资采购的需求计划, 并填写采购申请表, 报送物资采购管理部门。

(二)采购准备: 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收到需求计划后, 进行需求审批和预算编制, 并组织编制采购计划。

(三)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制完成后,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发布招标公告, 开展招标活动。

(四)投标评审: 在招标截止日期内, 按照评审标准和规定, 对投标方案进行评审, 并确定中标人。

(五)合同签订: 确定中标人后, 根据评审结果, 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

(六)履约管理: 物资采购过程中, 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管理, 确保供应商按时供货。

(七)验收入库: 收到供应商供货后, 进行物资验收和入库登记, 并支付供应商货款。

(八)质量跟踪: 对入库物资进行质量跟踪和评估, 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补充规定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补充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及中介服务项目运行程序的通知》、《合同管理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结合《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实施以来的实际执行情况,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建立供应商评价机制,制订供应商评级及管理办法。

1、建立健全供应商信息档案,合理设定供应商准入条件,根据货物性质及供货要求确定供应商准入等级。

2、涉及煤矿安全和主要生产领域的物资优先选用知名品牌生产商;技术要求较高的物资优先选用专业性强的供应商。

3、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对不符合条件者严禁准入。

4、对经过审核准入的供应商建立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在正常工作中,按供货质量、时间、价格及售后服务等要求作出合理评价,对信用等级下降的供应商实行逐步淘汰的方式给予清理。

5、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有可靠的质量保证,若发现一批次假冒伪劣产品现象,及时列入黑终身不再准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为确保公平竞争,严防用不正当手段交易,对准入的供应商签订廉政承诺书,约束其不良行为。

第三条细化采购流程,进一步完善采购定价机制。

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1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及中介服务项目运行程序的通知》以及《合同管理专题会议纪要》规定,工程(生产)设备、材料等大宗物资采购合同估算价 50 万元及以上的,应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50 万元以下的由物资供应公司采用比价、议价方式采购。

单批次采购估价较小,但全年采购量超过 50 万元的,原则上应采用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的方式遴选供应商。

2、凡招标采购的,按法定程序进行。

3、物资供应公司比价、议价采购的按以下程序进行:(1)接到由集团公司下达的采购计划后,首先核定物资规格、型号及库存情况,有库存时,必须利库核减数量,严禁发生新的积压。

(2)根据物资类型在准入的供应商内进行询价。

所发询价函不少于三家同类物资供应商。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物资采购部为公司对外物资采购的执行部门,除职工食堂可以自行采购粮食、蔬菜和副食品外,公司其它部门无权对外进行物资采购(以下所述“物资”为原粮、原煤之外的物资)。

第二章物资采购计划的管理第三条物资采购计划审批流程1、物资采购计划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经审批后上报物资管理部,物资管理部根据库存量对上报的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的物资采购计划交物资采购部执行。

2、物资采购计划审批流程: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分管副总经理物资管理部总经理物资采购部3、各单位物资采购计划原则上每月上报一次,确实急需的物资应做临时采购追加计划,各单位应做好物资计划的管理工作,尽量减少追加计划的产生。

4、物资采购计划应写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要求、所需数量、应到货时间等,对于有特殊要求注明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第四条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批部门及审批范围1、机动部:负责备品备件、材料(机物料)、设备、检修用工机具、润滑油、计量器具等计划的审批。

2、生产技术部:负责化工“三剂”、原辅料、包装物、分析试剂、燃料(煤、油)等计划的审批。

3、工程技术部:负责新建、改扩建等工程材料计划的审批。

4、安全环保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计划的审批。

5、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计划的审批。

第五条每月2日前,各使用单位将经审批部门及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的下月物资采购计划报到物资管理部,物资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所报的物资采购计划进行分类汇总。

第六条每月4日前,物资管理部综合文员负责将总经理审批后的物资采购计划交物资采购部执行,同时送物管员、审计监察部各一份,作为物资接收及到货跟踪的依据。

第七条物资采购部物资采购计划的管理1、物资采购计划的分派管理(1)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的物资采购计划,由采购部部长按采购员所负责的采购业务进行计划分派工作。

物料采购管理规定(3篇)

物料采购管理规定(3篇)

物料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均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第三条费用报销及在外购物直接付款的零星物资采购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物资采购规定第五条物资采购实行归口管理制。

原粮由采购供应部负责采购,辅助材料、包装物由仓储部负责采购、修理用备件及后勤用物资及办公用品由后勤部负责采购。

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以指定专人进行专项物资的采购。

第六条所有负责物资采购的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及时预测市场供应变化,确保质量过关,价格低廉,供货及时。

第七条推行合同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原则上要与供货方签订合同,详细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第八条实行比价采购制度,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确保所采购物资价格低廉,质量上乘。

大宗物资采购建议实行招投标制度。

第九条实行采购质量责任制。

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有全面责任。

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经济责任。

禁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

如有收受回扣,一经查证,除全额追缴回扣款项外,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发票入账及付款程序第十条采购物资进厂后,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物资入库手续,具体要求如下:1.原粮入厂,由磅房办理入库手续,打印电子入库单,入库信息录入电脑。

2.辅助材料、包装物由仓库保管办理收库手续,填制一式三联入库单,一联交客户办理发票入账手续。

3.五金电器、修理用备件由五金库保管办理入库手续。

4.采购经办人要认真填写采购物资发票入账单,详细填写所购物资名称、数量、金额、供货单位等要素。

程序如下:经办人填制发票入账单保管员根据收货情况签字确认部门经理审核会计审核发票合法性总经理签字准予入账财务挂账作为日后付款的依据。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修改后)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修改后)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资管理,合理而有计划地组织物资采购、供应,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采购计划制定第二条物资采购计划依据生产计划编制。

第三条生产管理处每月28日前将下月生产计划下达物资供应处。

物资供应处依据此计划编制下月物资采购计划.第四条物资供应处编制采购计划时须参考库存盘点报表及相关物料采购的周转周期,确定合理的仓储前置期和仓储量,并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物料申购量,确保生产物料的存量控制。

第五条物资供应处将所需申购的全部物料,结合供应商供货情况用ABC法则进行分类,抓住主要物料和关键物料,在每月30日前编制采购计划表。

第六条若生产计划有变动时,生产管理处需及时通知物资供应处,以便做好采购计划的变动,防止因生产计划变动造成采购不及时,影响生产进度、停工待料事件的发生。

第三章物资请购、采购流程第七条生产物资(原材料等)请购,计划内请购由生产管理处处长审批,并以书面形式转至物资供应处,物资供应处依此编制物资请购单。

计划外的大批量请购流程为:生产管理处处长→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物资供应处编制采购计划.第八条生产物资(辅材、设备备品备件)请购,原则上每周请购一次,时间为星期一。

因生产物资的采购有一定周期性,辅材采购员要与仓库保管员及使用部门共同协作,提前做好物资申购计划,避免同一材料(物品)一周申购多次,甚至一天申购多次,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

第九条设备维修备品备件的请购,应先由安全设备处到财务管理处仓库办理领料手续,仓库确定无库存时,方可办理请购业务.若发现仓库有库存,而业务部门未领取,却办理请购,造成重复采购的,由申购部门负主要责任,物资供应处协调退换货处理.具体请购流程为:1。

安全设备处到仓库填写物资请购单,明确填写材料(物品)名称、规格型号(确无规格型号的应提供样品件)、数量、用途、需求日期、请购人等;2.财务管理处仓管员确认无库存并请购单上签字后呈交物资供应处;3.物资供应处汇总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

物资管理补充规定

物资管理补充规定

物资管理补充规定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公司对工厂和各分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逐步细化,一些运行多年的物资管理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的管理思路,为贯彻公司抓大放小、集中采购的原则,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现在在原来物资管理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对物资采购做进一步规范和要求,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1)所有材料采购计划需提前十天到达物资部,以便采购有充分的市场询价和合同评审时间,特殊情况至少提前五天到达物资部,特殊情况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物资部有权拒绝今天申报明天要货的情况;(2)工厂用主材(钢板、型材、彩卷、带钢、油漆)由物资部采购,为降低采购成本,原则上每一个工程的主材须一次性申报完毕,后补材料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交物资部采购;(3)工厂辅材原则上每月只采购一次,如有遗漏,最多只再补采购一次,工厂用小型零配件、低耗品,采购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工厂自行负责采购;(4)各分子公司项目用的工程材料,能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的由物资部牵头组织采购,付款由各分公司自行申报付款计划,自行付款。

各项目工地负责人在收到材料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签收的收货通知单反馈给物资部,以便物资部能及时在仓库办理入库手续;(5)各分公司项目部所用工程物资能就近采购可以降低采购成本的,采购金额在20000元以下的,由各项目部自行组织采购。

各项目部所用工器具、劳保用品,易耗品等由各项目部自行就近采购;(6)各分公司接到新的项目后,一定要核算出准确的材料用量和材料进场时间,以便物资部制定具体的采购计划及到货时间。

如果材料算错了或算漏了,会增加采购成本和采购工作量,这种情况下,后补材料必须预留足够的采购时间,对于特别紧急的后补材料可由各分公司自行采购;(7)各分公司由于自身资金问题导致材料不能及时到货的,由各分公司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如因各分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合同货款的,应承担相应的利息费用;工厂和各项目零星用车的,由工厂和项目部自行安排叫车,物资部可协助提供物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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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部关于加强物资采购管理的补充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物资采购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提高计划的准确性,全面掌控合同(协议)的执行情况,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一、计划上报:各供应站要严格计划上报,加强计划的严肃性,提高计划的准确性,在物资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上要认真核实。

1、交货时间的制定:正常上报的计划,对于市场大宗、标准的物资,从计划上报之日起,不得少于15天;非大宗标准物资不得少于20天。

设备类以及需要定制的物资如定尺钢丝绳或机械加工件应在30天以上。

应急计划通过物资供应系统“特急计划”窗口上报。

2、计划数量的确定:物资部计划科接收的计划数量是在各供应站利库、利合同和考虑储备定额后形成的数量,各供应站不得再随意加大上报计划的数量。

供应站在编制采购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库存、合同在途及实际使用量。

严禁为了规避利库、利合同而任意加大计划的需用量。

如发现计划人员在编制采购计划时玩忽职守不考虑未送货合同、故意不让中标供应商送货,造成重复招标比价的要对供应站站长进行严肃处理;对不考虑库存物资数量造成积压的、或明知道不使用而编制物资采购计划造成供应商退货故意刁难供应商的要分析原因追查责任者。

3、物资的规格型号:物资的规格型号是正确描述物资性能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它关乎到产品用途、产品质量及产品的价格。

各供应站在上报计划时,对物资的规格型号及其它内容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对。

如编码库中确没有该种物资的准确表述,要按编码管理办法申请增加编码,严禁随意选择物资编码上报采购计划。

需要提供加工图纸的,图纸要规范、相关尺寸必须准确、有材质和加工工艺等特殊要求的必须说明。

严禁使用“示意图”作为加工图纸上报。

供应站是落实物资规格型号的责任主体,对没有弄清规格型号、只提供示意图、产品实物的物资,编码不予添加、采购计划不予安排。

二、合同(协议)管理(一)手工合同(协议)的录入:1、手工录入合同(协议)的必要条件:⑴经过对标,在对虚拟库内物资重新招标、比价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的前提下,原中标供应商对于库存物资同意执行新的价格销售的,可手工录入限量合同,只作为改变价格之用,不作为送货合同的依据。

⑵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手工录入的;2、手工合同(协议)录入审批程序:⑴管理科负责向计划科提供对标结果变更表,作为手工录入合同(协议)的依据,内容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供应商及价格等相关信息。

⑵计划科根据管理科对标结果变更表所包含的具体信息制作“手工录入合同(协议)”申请。

并经计划科、管理科、采购科、结算科科长、主管部长、部长签字后交采购科。

⑶采购科根据审批后的手工录入合同(协议)申请,由采购科科长负责进行手工录入。

(二)有效合同(协议)生成及落实措施合同(协议)生成后,业务员要即时通知供应商签订合同(协议),合同(协议)自生成至签订完成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

增加超期未签订合同查询模块。

增加处罚条款。

1、合同(协议)相关概念的含义⑴部门待审:合同(协议)草拟后,需要采购科科长审批的合同(协议)。

⑵管理科待审:采购科审核后需要管理科科长审核的合同(协议)。

⑶审计待审:管理科审核后需要结算科科长审核的合同(协议)。

⑷领导待审:结算科审核后需要物资部领导审核的合同(协议)。

超过50万元的合同(协议)需要集团公司领导审核。

⑸合同(协议)已审:提指经过网上逐级审核后的合同(协议)。

此合同可以打印。

以上五种情况,包括供应商在加盖合同章之前提出异议的各种状态的合同(协议)文本统称为生效前合同(协议)。

⑹生效合同(协议):是指合同(协议)文本在供需双方加盖合同章后的合同(协议),为最终生效合同(协议)。

2、有效合同(协议)生成的步骤及相关规定:⑴配送物资原则上由采购科相关人员通知供应商到物资部采购科签订合同,加盖供方合同章;站采物资由供应站相关人员通知供应商到供应站签订合同并加盖供方合同章。

特殊情况由采购科人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供方,供方采用特快传递的方式寄回。

不得相互采用传真的方式加盖合同章。

双方合同章不在同一合同(协议)文本(复印件)上的为无效合同(协议)。

⑵供方合同章加盖后,由采购科、供应站相关人员到物资部结算科加盖物资部合同章。

⑶结算科相关人员接到需要加盖合同章的合同(协议)及《合同编号汇总表》后,加盖物资部合同章,并在系统上按《合同编号汇总表》标注相应的合同有效。

对于没有加盖供方合同章的合同,结算科相关人员不得提前加盖物资部的合同章。

⑷只有结算科加盖合同章并在系统上标注合同有效后,按此合同才能办理对应物资的入库。

3、加强合同(协议)落实的措施⑴合同附页上的到货地点统一由某矿(厂)修改为某供应站。

⑵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到货地点,合同文本上到货供应站联系电话自动与采购科合同(协议)签订人员、采购科长和到货供应站站长关联。

(三)合同(协议)履行规定合同是供需双方相互约束的法律文本一旦生效,要严格执行。

1、加工定制的非标物资,不论何种原因,合同、协议一旦生效必须执行,此类物资不在合同及协议变更和解除范围之内。

2、因生产计划调整,已经解除、作废以及部分执行视为完成的合同及协议,不得再次申请有效办理物资的入库、出库。

特殊情况要提出申请,报采购科签字,并列入月度考核内容。

3、应急物资合同(协议)一旦生效,使用单位必须严格履行,不得随意单方解除、作废,否则由此引起的商务纠纷将追究相关使用单位和供应站长的责任。

(四)有效合同(协议)的履行及跟踪1、物资供应系统要建立有效合同跟踪台账:包括合同(协议)生效日期、物资到货日期、催货情况、合同(协议)完成日期等。

2、未完成合同(协议)种类及处理:⑴部分完成:列出部分完成的原因。

是否继续执行。

⑵未完成:列出未完成的原因。

是否继续执行。

⑶对不需要继续执行的合同(协议),文本及系统上有效状态提出作废申请,并按程序审批。

提出作废申请前须与供应商提前协商,征得同意后方可执行。

3、合同(协议)的作废申请:根据合同(协议)所处状态的不同,合同(协议)需要作废的,分别由以下部门提出合同作废申请:⑴生效前合同(协议):在合同(协议)审批的各个环节,包括供应商未加盖供方合同章前发现合同(协议)有以下错误情况之一需要作废:①规格型号错误不能满足需要或合同(协议)数量严重失真的。

②招标、比价结果存有异议或中标信息录入错误,供应商不同意执行的。

由合同(协议)审批环节相关科室及物资部领导通知管理科制作合同(协议)作废申请,经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批后,管理科统一办理合同(协议)作废处理。

⑵生效后合同(协议):合同(协议)经供需双方加盖合同章生效后,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需要合同(协议)作废的:①使用单位生产计划变更或供应商原因合同不需要或不能执行的②其它原因需要合同(协议)作废的统一由采购科提出合同(协议)作废申请,经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批后,交管理科统一办理合同(协议)作废处理。

⑶《合同(协议)作废申请单》包含的内容及审批作废申请单包含的内容:发起部门、合同(协议)号、作废原因、发起部门意见、主管部长意见;作废申请单的审批:由采购科、计划科、管理科科长及主管部长审核签字确认。

过期合同(协议)解锁。

供应站原因的由供应站提出书面申请,采购科发起,计划科、主管部长同意后,管理科执行解锁程序。

供应商原因的由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采购科发起,计划科、主管部长同意后,管理科执行解锁程序。

供应商无特殊原因连续三次超过有效期送货的,删除虚拟库,取消半年招投标资格。

三、物资的入库:严格执行业务人员下基层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关台帐,加强考核。

要对敷衍了事走过场的个人和行为要严肃处理。

为及时掌握合同(协议)的履行情况,缩短配送物资的入库时间,提高合同(协议)执行和物资及时入库的监管力度,将配送物资到货后制作“储备(代储)送货验收通知单”窗口前移到物资部采购科。

入总库物资入库方式不变。

1、配送物资到货后,由供应商通知采购科制作(节假日顺延)“储备(代储)送货验收通知单”。

采购科通知相关供应站进行验收。

2、供应站根据通知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后由供应站验收员确认。

需要供应厂家安装、调试以及交钥匙工程的设备在合同规定的设备数量、附件到齐后未发现质量问题的各供应站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对于不具备安装调试条件的或者安装、调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供应站要以书面形式及时报物资部采购科。

3、供应站仓库保管员最后确认入库,打印“储备(代储)送货验收通知单”,相关人员签字后,物资入库完成。

4、采购科制作“储备(代储)送货验收通知单”后,正常情况下,当天办理,最多不超过3日完成对物资的验收和确认入库;大型设备或特殊物资不得超过7天。

特殊情况下,各供应站要在规定之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把不能及时办理入库的原因上报采购科。

四、物资的出库、退库1、物资使用后必须及时办理物资的销售出库,每月的25日24时之前必须把当月的物资销售单据处理完毕。

2、在正常的生产同期之内按时入库的急用物资,入库后必须在一个月内使用完,不能形成积压,不得办理退库。

3、加工定制的代储物资到期后不得退库。

4、出库物资制作销售单后,系统实施出库预警,3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出库。

五、账、卡、物、资金核查为切实保证各供应站库存物资各时点账、卡、物、资金的准确性,系统将可自动生成当天的部分物资实时库存表。

物资部每月检查时以自动生成的实时库存表所列的物资,对各单位实际库存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物资账、卡、物、资金检查、考核内容的依据。

六、考核(一)计划上报:1、没有按上述规定交货时间提报计划,发现一条扣2 分,最多扣10分。

2、因物资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错误及规避利库、利合同(协议)任意加大上报计划数量等情况,造成采购计划与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错误的按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考核:(1)在合同、协议没有生效前发现有误,及时修改的,发现一次,扣除总分10分。

(2)合同(协议)已经有效且供应商还没有安排生产,征得供应商同意后需要修改的,考核时一次性扣除总分20分。

(3)合同、协议已经有效且供应商已经生产、送货后,发现上述错误的一票否决。

考核总分为0分。

(二)合同、协议履行1、非标制作物资的合同(协议),因供应站原因,物资不再使用,合同(协议)不能执行的,按上述第2款中的第(2)、(3)规定扣分。

2、合同(协议)生效后,因生产计划调整,已经解除、作废以及部分执行视为完成的合同(协议),再次申请使用,办理入库、出库的,出现一条扣2分,从考核总分中扣除,最多扣10分。

3、急用物资合同不得随意单方解除、作废,如出现此种情况,一次性扣20分。

4、对于非标制作的代储物资不具有通用性、不具备调剂条件的到期后不得退库,并及时进行销售出库,如形成积压,物资的积压率按双倍扣分。

(三)物资的入库、出库1、采购科开出物资验收入库通知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物资验收入库的,每发现一条总分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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