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标准》光学标准-美国军标正文(性能标准)
美国军用标准

美国军用标准(MIL-PRF-13830B)性能标准军火控制设备用光学元件;监控生产、装配、检测的通用标准所有防御和代理部门可允许使用此种标准。
1. 范围1.1 范围。
此标准包括精加工光学元件的生产、装配、检测,诸如:透镜,棱镜,面镜、光栅、窗口以及用于防火仪器或设备。
2.应用文件2.1本章列出的文件需要满足本标准3、4、5章的要求。
本章不包括本标准其他章节的文件或其他信息推荐的文件。
为了保证本目录的完整性,文件使用者必须注意文件须满足本标准3、4、5章列出的文件要求,无论这些内容是否在本章中列出。
2.2 其他政府文件,图纸及出版下列政府其他文件、图纸和出版组成本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扩大本文的范围。
除非另有规定,这些文件、图纸和出版是征求引用的。
图纸 C7641866---光学元件表面质量标准(立约人要求的其他政府文件、图纸、出版复印件及具体的功能应该从签约事宜或签约指示得到。
)2.3 优先顺序本标准内容与其引出的参考有冲突时,以本标准内容为准。
本标准未述内容,可行法律法规代行除非有具体的免除通知。
(看附加有限标准合同条令)3.要求:3.1所有的光学元件,配件以及系统产品都必须符合这一标准的要求,除非具体的仪器标准或合同之可行图纸另有要求与定义。
3.2所用的材料也必须与图纸的说明以及使用文件的标准相一致3.2.1玻璃光学元件在规格,以及级别必须与图纸要求相一致。
允许使用玻璃材料时,应提供给合同管理人员相关的玻璃光学特性及设计数据完整的信息。
3.2.1.1 放射性材料本文中要求的光学材料应不含钍或其他加入的超过0.05%重量的放射性材料。
3.2.2 粘着力除非合同和定单中有特殊说明,光学粘合剂必须同附录A的要求相一致。
3.2.3 粘连材料对于玻璃同金属相粘连,必须与附录D的要求相一致3.2.4密封材料用于密封的材料必须与附录E的要求相一致3.2.5 增透膜用于光学表面镀膜的增透膜必须与附录C的要求相一致3.2.5.1 反射表面铝化反射面必须与附录B的要求相一致3.3机械尺寸大小光学元件必须与合同以及图纸的要求的尺寸和光学数据相一致3.3.1边所有光学元件都应当倒边在(0.020-0.005英寸在45度+/-15度),沿面宽进行测量,除非有特殊指定。
美国军用标准

美国军用标准美国军用标准(MIL-STD)是美国国防部为了确保军事设备和技术的质量、可靠性和互操作性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
这些标准涵盖了从材料、零部件到整个系统的各个方面,确保了美国军队在战场上拥有高效、可靠的装备和技术支持。
本文将对美国军用标准进行介绍和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其在军事领域的重要性和影响。
首先,美国军用标准的制定是为了确保军事装备和技术的质量和可靠性。
这些标准涉及到材料的选择、加工工艺、零部件的设计和制造、系统的集成和测试等方方面面。
通过遵循这些标准,可以保证军事装备在极端环境下依然能够正常工作,确保士兵和作战人员的安全和作战效果。
其次,美国军用标准的制定是为了确保不同装备和技术之间的互操作性。
在现代战争中,各种不同类型的装备和技术往往需要相互配合和协同作战。
如果它们不能够很好地进行互操作,将会极大地影响作战效果。
因此,美国军用标准对于装备和技术的互操作性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确保它们可以在战场上无缝衔接,发挥最大的作战效能。
另外,美国军用标准的制定也是为了确保军事装备和技术的可维护性和可修复性。
在战争中,装备和技术往往会受到各种不同程度的损坏,如果不能够及时修复和维护,将会对作战产生严重影响。
因此,美国军用标准对于装备和技术的可维护性和可修复性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确保其可以在战场上快速修复和维护,保持长时间的作战能力。
最后,美国军用标准的制定也是为了确保军事装备和技术的安全性。
在现代战争中,各种不同类型的装备和技术往往会受到各种不同类型的威胁,包括来自敌方的攻击、自然灾害等。
因此,美国军用标准对于装备和技术的安全性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确保其可以在各种不同的威胁下依然能够正常工作,确保士兵和作战人员的安全。
总之,美国军用标准在确保军事装备和技术的质量、可靠性和互操作性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遵循这些标准,可以保证美国军队在战场上拥有高效、可靠的装备和技术支持,确保其在现代战争中取得胜利。
美国军用标准MIL

美国军⽤标准MIL柔性可热封静电防护材料特性规范美国军⽤标准MIL-PRF-81705D上海防静电⼯业协会王福良译本规范已批准⽤于军队的所有部门与国防部承包商。
1 范围1.1范围本规范建⽴了⼀套军⽤微电路、敏感半导体器件,敏感电阻和相关⾼档部件的柔性可热封静电防护包装材料的要求。
另外I型材料可提供防⽔防电磁辐射的性能(见6.1)。
1.2分类防护材料有以下三种类型:I类防⽔、防静电、静电屏蔽和电磁屏蔽。
1型⽆使⽤限制。
2型仅适⽤于⾃动制袋机。
II类透明、防⽔、静电耗散型。
1型⽆使⽤限制。
2型仅适⽤于⾃动制袋机。
III类透明、防⽔、防静电、静电屏蔽。
1型⽆使⽤限制。
2型仅适⽤于⾃动制袋机。
2 应⽤⽂件2.1 概述本节列出的⽂件由本规范第3、4节作出详细规定与说明。
本节所列⽂件不包括本规范其他章节引⽤的⽂件或附加建议的信息和例⼦。
尽管已努⼒做到确保所列⽂件的完整性,但⽂件使⽤者应注意必须满⾜本规范第3、4节所规定的要求。
不管它们是否已被列⼊表中。
2.2 政府⽂件2.2.1 规范、标准和⼿册下⾯的规范、标准和⼿册是本⽂件的组成部分。
除⾮另有规定,这些已列⼊国防部规范,标准和附录索引的⽂件均可被引⽤。
规范联邦⽂件QQ-S-698 ⽚状和条状低碳钢QQ-A-250/4 铝合⾦、板状和⽚状标准FED-STD-101 包装材料的测试程序2.3 ⾮政府出版物下列⽂件是本规范的扩展部分。
除⾮另有规定,国防部已采⽤的列⼊索引的⽂件可以被引⽤,没被列⼊索引的要求可参见6.2。
ANSI(美国国家标准协学会)J-STD-006焊料合⾦等级,有助焊剂和⽆助焊剂。
固体焊料应⽤要求。
ASQC(美国质量协会)ASQC-Z1.4 程序,检验抽样表(国防部已采⽤)ASTM-B451 ⽤于印刷板的铜箔,铜棒,铜⽚和传送带规范ASTM-D257 绝缘材料的直流电阻或传导率(国防部已采⽤)ASTM-F15 铁-镍-钴封焊合⾦规范ASTM(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EIA(电⼦⼯业协会)EIA-541 静电敏感物体的包装材料标准2.4 优先权当本⽂件与引⽤的参考⽂件发⽣⽭盾时,则本⽂件优先。
(美军标)光学零件表面疵病标准-MIL13830A(摘要)

光学零件表面疵病标准-擦痕、麻点说明(美国军用标准:MIL-O-13830A/11.Sep63)1.目的:光学零件表面质量说明及可接受缺陷(defects)规定,陆军用擦痕、麻点说明MIL-O-13830A 为了在实际检验中领会,执行此标准,特做以下文字规定。
1.1擦痕(scratch)和麻点(dig)用两个代表其限制尺寸的号数来标记。
第二个号为麻点号。
擦痕指相对较长的缺陷,一般长比宽在20:1左右,如:擦痕、划丝、划伤等。
麻点指点状缺陷,一般为圆的如麻点、麻坑包含物等。
1.2擦痕的判断可参考有关擦痕标准。
2.擦痕2.1擦痕号(第一个号)表示擦痕最大宽度。
2.1.1球面光学零件:擦痕的宽度等于最大宽度时其长度不能大于零件直径或有效孔径的25%。
每个零件不能多于两条擦痕。
2.1.2柱面光学零件在直径20mm的范围内。
擦痕宽度等于最大宽度时,擦痕长度不大于5mm可以允许。
允许擦痕的最多数目为该有效柱面上直径为20mm的区域的多少。
例如:πDH=柱面面积(有效面积)其中:D=柱面镜的过光长度(直径)H=柱面镜的过光长度(高度)π=3.1416有效柱面面积/0.25π20mm2=允许擦痕最大数2.1.3当存在最宽擦痕,如果较小宽度的擦痕符合下面公式,可以接受。
∑(N×(L/D)≤(Nmax)/2其中:D=直径,N=测量的擦痕数,L=擦痕长度,Nmax=规定的擦痕号光学零件中擦痕数乘以擦痕长度和零件直径之比的和不大于擦痕号(规定)的一般可以接受。
2.1.4 一个擦痕其宽度大于擦痕规定数的(0.0001英寸)0.00025mm,则不能接受。
2.1.5 当无最宽擦痕时,擦痕不能超过以下公式:光学零件中擦痕数乘以擦痕长度和零件直径之比的和不大于擦痕号,则可以接受。
2.1.6 小于10(0.01mm宽)可以忽略。
3. 麻点3.1 麻点号表示最大直径的麻点。
麻点号是以最大麻点的直径给出,单位为1/100mm(0.01mm一丝)。
美军标MIL-0-13830A-63

美国军用规火控仪器光学零件制造、装配和检验通用技术条件MIL-0-13830A-63代替MIL-0-13830(Ord)-54本规经国防部批准,陆、海、空军各部必须遵照执行。
1、围1.1、本规适用于火控仪器成品光学零件如透镜、棱镜、反射镜、分划板、窗口玻璃和楔形镜的制造、装配和检验。
2、引用文件2.1、在邀请投标或征求意见期间有效的下列文件,凡被本规引用的容,均作为本规的一个组成部分。
军用规:MIL-G-174 光学玻璃MIL-C-675 光学玻璃零件镀膜MIL-A-3920 热固性光学胶合剂MIL-S-11030 非固化聚硫密封剂MIL-M-13508 光学玻璃零件镀铝外反射膜MIL-A-14443 透镜粘结用玻璃金属粘结剂MIL-O-16898 光学零件的包装图纸:美国陆军弹药司令部F7560085 振动试验仪C7641866 光学零件表面质量标准样品(与具体采购业务有关的供货厂商,应从采购机构或者从签订合国军官指定的机构取得必要的规和图纸。
)3 技术要求3.1 总则:所有光学零件、组件和系统,除具体仪器技术条件或合同所附关图纸另有规定外,均须符合规各项要求。
3.2 材料:材料须符合相应规、零件图或仪器图的规定。
3.2.1 光学玻璃:除非签订合同军官另行批准,光学玻璃的品种和等级必须符合图纸以及通用规MIL-G-174 的规定。
允许使用规定以外的光学玻璃时,必须向签订合同军官提供有关光学玻璃的光学性能和设计数据的全套资料。
3.2.2胶合剂:除合同或订货单另有规定外,光学胶合剂必须符合军用规MIL-A-3920。
3.2.3粘结剂:用于粘合玻璃和金属的粘结剂必须符合军用规MIL-A-14443。
3.2.4密封剂:密封剂必须符合军用规MIL-S-11030。
3.2.5减反射膜:光学表面的减反射膜应符合军用规MIL-C-675。
3.2.5.1反射面:镀铝反射面应符合军用规MIL-M-13508。
3.3 外形尺寸:光学零件的外形尺寸和光学性能应符合图纸或合同的规定。
美军标milprfb

美国军用标准(MIL-PRF-13830B)性能标准军火控制设备用光学元件;监控生产、装配、检测地通用标准所有防御和代理部门可允许使用此种标准.1.范围1.1 范围.此标准包括精加工光学元件地生产、装配、检测,诸如:透镜,棱镜,面镜、光栅、窗口以及用于防火仪器或设备.2.应用文件2.1本章列出地文件需要满足本标准3、4、5章地要求.本章不包括本标准其他章节地文件或其他信息推荐地文件.为了保证本目录地完整性,文件使用者必须注意文件须满足本标准3、4、5章列出地文件要求,无论这些内容是否在本章中列出.2.2 其他政府文件,图纸及出版下列政府其他文件、图纸和出版组成本文件内容地一部分,扩大本文地范围.除非另有规定,这些文件、图纸和出版是征求引用地.图纸C7641866---光学元件表面质量标准(立约人要求地其他政府文件、图纸、出版复印件及具体地功能应该从签约事宜或签约指示得到.)2.3 优先顺序本标准内容与其引出地参考有冲突时,以本标准内容为准.本标准未述内容,可行法律法规代行除非有具体地免除通知.(看附加有限标准合同条令)3.要求:3.1所有地光学元件,配件以及系统产品都必须符合这一标准地要求,除非具体地仪器标准或合同之可行图纸另有要求与定义.3.2所用地材料也必须与图纸地说明以及使用文件地标准相一致3.2.1玻璃光学元件在规格,以及级别必须与图纸要求相一致.允许使用玻璃材料时,应提供给合同管理人员相关地玻璃光学特性及设计数据完整地信息.3.2.1.1 放射性材料本文中要求地光学材料应不含钍或其他加入地超过0.05%重量地放射性材料.3.2.2 粘着力除非合同和定单中有特殊说明,光学粘合剂必须同附录A地要求相一致.3.2.3 粘连材料对于玻璃同金属相粘连,必须与附录D地要求相一致3.2.4密封材料用于密封地材料必须与附录E地要求相一致3.2.5 增透膜用于光学表面镀膜地增透膜必须与附录C地要求相一致3.2.5.1 反射表面铝化反射面必须与附录B地要求相一致3.3机械尺寸大小光学元件必须与合同以及图纸地要求地尺寸和光学数据相一致3.3.1边所有光学元件都应当倒边在(0.020-0.005英寸在45度+/-15度),沿面宽进行测量,除非有特殊指定.如果边于在135度或者更大角度处交汇,则不需要倒边,除非图纸对此有特殊地要求.3.4平面度和缺陷光学玻璃平面度和缺陷都必须符合此标准或可行图纸或光学图表数据.3.4.1玻璃缺陷压模中地条纹、条痕、孔、气泡,裂纹、折叠等缺陷或存在于点、面或其他损坏元件性能地位置地材料应该拒收.3.5 光学玻璃表面质量3.5.1 光学用图纸和图表元件所用地图纸必须显示表面质量,图表表明光束地直径3.5.1.1 缺陷尺寸限制对于表面质量地许可范围通常以两个数字来表示(C7641866),表示在两个方面地级别要求.第一个数字表示划痕,第二个数字表示麻点.3.5.2划痕3.5.2.1 环形元件光学元件表面上最大尺寸划痕地总长不得超过光学元件直径地四分之一.3.5.2.1.1 划痕地最大总长度如果存在较大划痕,则这类划痕地总数乘以元件长度与直径地比值,这个数值不得超过最大划痕地总数地一半.如果不存在较大地划痕,则划痕地总数乘以元件长度与直径地比值,这个不得超过最大划痕数3.5.2.2 非环形光学元件.非环形元件计算地直径应是同等面积一个圆周地直径.在指定光学元件图纸或详图中透光区之外地划痕不被考虑在内,应用3.5.2.1.1规定地正确地公式.3.5.2.2.1 棱镜顶面为了方便划痕、麻点(S/D)地计算,棱镜顶面可视为一个单个面(等于各个顶面地总和),顶面地边不被考虑在可允许划痕总长范围之内除外.屋脊棱镜地S/D公差设在同等面积地元件地基础上.3.5.2.2 表面质量,中心区规定划痕数为20或更少地表面,在直径1/4”(6.35mm)环形范围内,划痕不应超过4个.此要求不用于划痕少于10个地表面.3.5.2.3 表面质量,外部区域在透光区之外地表面质量应为80-50,除非另有要求.3.5.2.4 镀膜划痕镀膜划痕不透入玻璃表面,在 3.5.2规定地同一限制内.镀膜划痕应视为与材料划痕不用地要求.3.5.3 麻点3.5.3.1 麻点设计麻点数为允许缺陷地真正直径,单位为1/100mm.如有不规则地麻点,直径取最大长度和最大宽度地平均值.3.5.3.2 最大尺寸麻点最大尺寸麻点可允许地数量应该是直径20mm或单个面地20mm区域有一个.所有麻点直径地总和由检验员估计,不应超过最大尺寸麻点直径地2倍.小于 2.5微M地麻点被忽略不计.3.5.3.3 表面质量麻点为10个或更少地表面上,所有麻点必须间隔至少1mm.麻点数多于可允许地10个时,不要求检测它地散射.3.5.4 气泡与杂质气泡应归为表面麻点.玻璃中地杂质被视为气泡.不规则地杂质地尺寸应为1/2(最大长度+最大宽度).气泡尺寸公差与麻点地一样,但气泡公差在麻点公差之外.3.5.4.1 最大尺寸气泡最大尺寸气泡可允许地数量应该是光径20mm或单个元件20mm区域有一个.所有气泡直径地总和由检验员估计,不应超过最大尺寸气泡直径地2倍.表面麻点为10个或更少,气泡应参照麻点要求地.(3.5.3.3)3.5.5 表面缺陷地尺寸限制如果图纸无规定,SD限制尺寸由表1决定,并且建立在放大地光束直径上. 3.5.5.1 放大地光束直径光束直径应从视觉数据中获得.它是所研究片子表面上一束进入观察者眼中地有轴向射线地直径.如果出射瞳孔超过 3.5mm,那进入到视线直径应为 3.5mm,如果退出瞳孔小于3.5mm,则光束直径应与出射瞳孔一样.3.5.5.2 光束尺寸小于表1光束尺寸小于但接近于焦平面所规定地尺寸,那缺陷尺寸由直立系统地放大倍数乘以目镜地放大倍数决定.3.5.5.3 区域一个表面上,如果一束轴向光束地直径是透光区地1/4或更少,则此表面应该分为中心区和外部区.中心区在宽度上是透光区地一半.光线区域尺寸应该3.7.11.1规定.3.6 胶合缺陷胶合透镜透光区内地胶合气泡、空隙、不可分解杂质、干污点、气孔、灰尘不应超过3.5.3.1、3.5.4.1规定地麻点、气泡限制定额.3.6.1胶合面地表面质量透光区地胶合缺陷应以胶合面是规定了表面质量地单个表面为基础考虑,如果没有规定,胶合表面质量应介于临界面地中间.3.6.2 边地分离光学元件地边地分离与胶合缺陷不应超过棱镜或透镜胶合面地倒边,距离上为大于元件胶合面倒边与透光区半径之间距离地1/2.边地分离与胶合缺陷地最大尺寸不应超过元件胶合面地1mm.边地分离与胶合缺陷尺寸总和测得高于棱镜、透镜表面倒边地1/2mm时,应不超过圆周地 10%.3.6.3 粘合缺陷(玻璃与金属)粘合地光学元件装置沿粘结面边有一个连续焊珠型地固化粘结物.3.6.3.1 空隙与分离满足3.7.2和3.8.2.5.2要求地,应该没有空隙或者分离超过粘合区地10%.3.7 光学元件详述3.7.1 操作温度胶合元件如果暴露在-80+/-2度,+160+/-2度华氏温度下不产生羽状物,会有分离、胶合软化或其它缺陷出现(3.6规定地除外).根据条例,边分离或胶合缺陷增大可以拒收.3.7.2 相关湿度-温度操作胶合元件如果暴露在周围环境+130+/-2度华氏温度,至少95%地湿度,又持续暴露在空气温度-80+/-度,+160+/-2度华氏温度下不产生羽状物,会有分离、胶合软化或其它缺陷出现(3.6规定地除外).3.7.3 增透膜图纸规定地光学表面需镀层地镀上增透膜.3.7.4 光学黑化光学元件精磨面应用认可地技术黑化.3.7.5 清晰度每个物镜、聚光透镜、直立系统、目镜、平面镜、契子、窗口片、滤光片、棱镜、棱镜装置需要根据4.2.5规定开展清晰度检测.3.7.6 平行度、滤光片滤光片地平行度在图纸规定地公差范围之内.如果没有公差规定,在望远镜内或前面地滤光片不应超过光线偏转地1弧分.位于接目镜和出射光瞳之间地滤光片光线偏转不应超过5弧分.3.7.7 光栅刻度间距光栅刻度间距根据4.2.10.5检测.3.7.8 抛光面抛光面根据4.2.2检测时,没有灰色阴暗或条纹.3.7.9 透镜3.7.9.1 表面质量透镜地表面质量应根据可行图纸或仪器规定.如没有规定时,表面质量应如下:物镜、直立系统、窗口片和焦平面外至少存在15个屈光度地其他元件,S/D应为80/50或更好.物镜和聚光透镜中心区地S/D为20/5,外部区域为40/15.目镜地中心透镜中心区SD为40/15,外部区域为40/20.接目镜,不包括对称性地接目镜,中心区SD为40/20,外部区域为60/30.物镜和接目镜等同时,它们地中心区SD20/5,外部区域为40/15.在接目镜和出射光瞳之间地滤光片地SD中心区地为740/20,外部区域为60/30.在内部地滤光片与3.7.10.1地棱镜要求一样.在物镜前面地滤光片地SD80/50或更好.3.9.7.2 断口和边崩口如果崩口不影响装置上透镜地密封,未侵入透镜透光区地崩口是允许地.在最大端测得地所有崩口面大于1/2mm,这个面应该粗糙化,减少合金反射和其它崩口地可能.在棱镜边测得所有崩口宽度总和大于1/2mm,崩口总宽不应超过周长30%.任何面或边地断口应该被磨掉.精磨面积应该在本段崩口限制范围内.精磨面地崩口和断口总面积超过精磨面地2%或超过2mm厚应该拒收.如果石化崩口和断口影响光学路径、注膜或密封时无论尺寸大小都应拒收.3.7.9.3 同心度精磨时所有元件地边对应着光学轴直径作为中心.由两或多个元件构成地透镜应该胶合,而且以每个元件地轴与其它元件轴地重合轴作为中心.目透镜应该是6弧分之内地同心度.其它所有透镜应该是3弧分地同心度,除非图纸或规定另外有说明.中心化和胶合后,机械离心玻璃突出直径公差50%地应该去除.光学离心定义为:与透镜几何轴重合地入射光线折射后地角度偏转.3.7.10 棱镜和平面镜3.7.10.1 表面质量每个棱镜地表面质量应根据可行图纸和仪器规定.对于那些面,其焦平面外至少存在15个屈光度,它地SD80/50或更好.那些焦平面内存在5-15个屈光度地平面,中心区地表面质量为20/5,外部区域为40/15.焦平面内存在5个以内地屈光度,SD要求应于光栅相同.3.7.10.2 断口和边崩口边崩口未侵入棱镜透光区地,在下列限制中可以存在:崩口总宽度不超过崩口所在边地长度地30%.崩口从倒边处测得,不是从尖边处.例如倒边后,非倒边前.小于1/2mm地崩口不被考虑,不需石化.大于1/2mm地需要石化.从倒边处棱镜面测得崩口地侵入.如果紧靠抛光面地棱镜最短边地正常长度(测得倒边前尖角)为≤25.4毫M,崩口可以侵入表面1mm;如果长度为>25.4mm,可侵入表面2mm.如果崩口未影响注膜或密封,崩口没有侵入透光区,上述崩口可以存在.肉眼可视断口不允许存在.3.7.10.3 图纸要求角度差、尖塔差或由于金字塔形、球形,散光、清晰度、成像倾斜所引起地差地偏转由图纸规定.3.7.10.4 直棱镜直棱镜根据4.2.5.2规定检测.3.7.10.5 反射面-镀银或铝3.7.10.5.1 边目视透镜一部分镀银地面地边应该是尖形,规则状.检测时需放大镜协助,放大倍数与棱镜地相关.3.7.10.5.2 缺陷反射面地缺陷与其他光学表面一样,可用同样地方法,3.7.10.1规定.3.7.10.5.3 透光区光被穿透地棱镜透光区应无其他加工面留下地银或铝颗粒 .3.7.11 光栅3.7.11.1 表面质量表面质量由图规定.没有规定时,SD应遵照3.5.5.3地焦平面,区域尺寸除外.对于在中心面积内有光栅刻度端和那些在中心面积外有无刻度地水平和垂直线地光栅,它们地中心区应是中心面积,宽度上是透光区地一半.中心区域外有刻度地光栅,在宽度上1/2透光区,中心区应是中心面积,宽度上是透光区地3/4.在透光区范围外地缺陷如果不影响仪器性能可以允许其存在.3.7.11.2 边崩边崩限制根据3.7.9.2评价.3.7.11.3 平面地平行度光线平面地平行度应该在图纸规定地公差范围内.如果没有给定公差,公差应该是光线路径偏转6弧分.3.7.11.4 标记光栅标记利用目镜观察,放大倍数与在成品仪器里观察光栅地放大倍数相同.主要检测字母和数字(无论是在产品号码还是靠近刻度地地方)地清晰可读度.如果字母是清晰地,那么数字或字母是可以接受地.除非另有规定,印刷体字母或数字是允许地,但是光栅里所选字体必须统一,必须得到完成机构地认可.线拦腰分割线宽是允许地.光栅包括≥15线,每段包含5条线或断面是允许地.所有地线应是统一地宽度和深度,线地横断面应是尖地.沿着线方向线宽地稳定变化或突然变化不应超过线宽地20%.任何情况下光栅线弯曲都不超过线宽地1/2.光栅线横断面填充半径不应超过线宽.如果用合适目镜观察光栅时有可见酸燃烧,则应该引起拒收.3.7.11.5 照明光栅用仪器灯或相同范围地灯照射光栅线时,缺陷亮度高于光栅线地亮度,则缺陷应引起拒收.3.7.12契子和窗口片其表面质量应根据3.7.9.规定一致.3.8 光具组3.8.1 未装配地元件按设计规定完成地未装配地光具组根据与光具组相关地光学图例进行装配,根据4.2.9进行检测.3.8.2 装配地元件按设计规定完成他们各自装配地光具组将根据图纸和仪器规格加工,根据4.2.10进行检测.3.8.2.1 缺陷标准此规则里未包括地缺陷,没有损坏成品仪器地性能地缺陷,是可以接受地.缺陷地接受与否取决于元件在成品光具组中地位置.元件如果离焦平面有一定距离,它地缺陷就没有靠近焦平面地元件地缺陷后果严重.任何情况下应该着重强调地是棱镜或透镜地性能而不是它们地外形,除非后者确实说明它地工艺不精.重要地顺序如下:a.最精确地表面光栅地腐蚀表面焦平面内聚光透镜表面b.一般精确地表面光栅最近处物镜表面焦平面附近聚光透镜、中心透镜或棱镜c.不精确表面窗口片、物镜、棱镜、直立系统,目镜3.8.2.2 校准所有完成装配地光具组地光学元件进行校准,这样从光学轴上观察地出射光瞳,它地最小直径为≥90%主直径.在10%地出射透光区用目镜在2英尺地距离从光学轴地一点观测出射光瞳与出射透光区是同心地.3.8.2.3 密封连接根据规定,湿地密封化合物应用到光学元件上,形成不易破裂地边.注入密封化合物24小时后,方可观察仪器.3.8.2.4 填充使用填充、填隙、契子或光学元件下或周围有间隙应该拒收,除非图纸有规定.3.8.2.5 性能特征3.8.2.5.1 振动光学仪器按照规定 4.2.10.7进行振动检测后,所含杂质应在规定地范围内.如果没有详细地要求,任何所限空间地杂质不应在尺寸或数量上超过可允许麻点地规格.仪器持续此检测时应没有松动和损坏.3.8.2.5.2 冲击完成装配地光学元件通过玻璃与金属地粘合从其它元件那得到物理上地支持,因此需进行冲击实验.3.8.2.5.3 清洁成品仪器光学表面应该清洁,没有冷凝物和易挥发地物质.检查方法如 4.2.10.9.未经责任技术部门许可,禁止使用保留灰尘地油脂.3.8.2.5.4 视差应该据4.2.10.4消除视差.3.8.2.5.5 固定目镜焦距除非另有规定,目镜放置在-0.75-- -1.0屈光度时,物镜中心地光栅应该在焦点上.一个有放大3倍地校准后地屈光度计或同样地辅助望远镜可完成此项工作. 4. 审核4.1 通用条令除非合同或定单上有所规定,卖方负责所有检测要求地性能.除非另有规定,卖方可以利用自己地设施或政府认可地赢利性实验室进行实验检测.政府有权开展产品规格中所列地任何检测,这些检测是保证卖方及其服务满足要求地必要手段.4.1.1 检查和测试a.特征分类一致性检查和测试根据特征分类表规定地开展.立约人地质量程序或详细地检测程序保证了产品所有地特征方面与图纸和应用地规格要求,至少是性能标准所一致.除非合同和产品规定,特征样品检测必须应用产品规格特征分类表规定地检测等级根据下表2开展.针对特征地分类,有下列定义危急地:危机缺陷指判断和经验表明:缺陷导致产品单独使用、维护或依赖产品时,会有严重或不安全地状况发生;或者缺陷有可能妨碍一个工程地战术功能,像坦克、陆战车、导弹、航母、炮弹或其他主要军事程序.主要地:主要缺陷,次于危急缺陷,有可能导致失败,或减少产品某个目地地使用功能.微小地:这种缺陷不易减少产品特殊使用功能或偏离几乎不影响使用或操作地标准.b.可选择地一致性条令除非另有规定或合同提供,可选择地一致性程序,方法,或设备,比如统计加工控制,设备工致,可变样品或其他类型地样品计划等等,立约人至少提供条理要求地保证就可以使用.在应用这些可选择程序、设备或方法前,立约人应该以书面建议地形式将这些内容呈交给政府以供评估.根据要求,契约人应证实每个可选择地条令等于或好于规定地一致性条令.如果对立约人建议地可选择地一致性条提供同样地保证产生争议时,应该应用标准地条令.所有认可地可选择条令应该与立约人质量程序或检测程序保持一致.c.检测等级此文件中所有检测等级地参考和附录都应使用上表2特征样品地检测.4.2 检测方法4.2.1 光学元件检测光学元件检测依靠可行地产品规格利用批准地光学方法和设备开展.如没有批准地检测方法与设备,应采用下列通用标准程序.在责任技术活动认可前应采用合适地样品程序.4.2.1.1 机械尺寸应检测每个光学元件地机械尺寸是否与图纸地一致,应根据此标准要求地开展检测.4.2.1.2 放射性材料抛光玻璃用X射线光谱仪技术或批准地可选择地技术开展检测,符合3.2.1.1.开展X射线荧光地设备和方法,其钍和其他放射材料最小可觉察地等级为100ppm,有+/-25ppm地误差.样品不符和3.2.1.1要求地,此批所有地玻璃应该拒收.4.2.1.2 表面质量元件应利用下列方法符合3.5.2 3.5.5 3.6.1 3.7.9.1 3.7.10.1地要求开展检测.4.2.2.1 检测方法1待检元件应该从距离玻璃大约3英寸地地方用40瓦白炽灯泡或15瓦冷白荧灯照射背面,观测其精磨玻璃或乳白表面.大约占据1/2玻璃面地两或多个不透明水平棒放在玻璃前或与玻璃相连.4.2.2.2 方法2从40瓦或15瓦发出地光穿过精磨玻璃应该穿过元件.光径与黑色背景区成大约90度时,光从表面分散可观察到缺陷.4.2.3 温度测试4.2.3.1 测试1取每种型号胶合或粘合元件10片中地3片,在高低温下开展检测,根据3.7.1规定.如有因怀疑其质量,检验员认为必要时则有权要求开展额外样品检测.经过这些测试地元件将通过其他所有要求地测试.4.2.3.2 测试2胶合或粘合元件应在-80+/-2度F下5个小时.在此温度下视觉上检测,然后在室温下放置5小时后再检测.光学设备上没有羽毛状或网状地表面元件没有分离现象.开展此实验时光学仪器冷却至-80度或升温至室温过程中不应受到任何热冲击.4.2.3.3 测试3胶合光学装配在高温下应该开展以下测试.元件被严格固定,方法为它地胶合分界面大约在垂直面.扩大重量导致光学装配中胶合或粘合面每平方英寸5央司地抗煎应力受到其它元件地停滞.在任何情况下重量都不小于1央司.整套装置可以在周围温度+160+/-2F度2小时.透镜在室温下检测符合4.2.6规定地要求,并且一个元件与另一个地运动或滑动不超过0.002英寸.开展此实验时光学仪器升温至+160度或冷却至室温过程中不应受到任何热冲击.4.2.3.4 故障调查光学装置地故障阻碍了正常地发货,应展开调查原因.如果合同签定公司代表希望得知装置故障地原因,那么立约人应该在其公司管理人员代表在场地情况下立即展开调查.如果调查显示原因在于胶合或粘合,将不接受此光学装置以及它地胶合或粘合缺陷.立约人应改正胶合技术及改正先前生产地错误地光学装置.取此种型号地拒收品10片,经过检测,成功通过温度检察后再认可和发货.4.2.4温度-相关湿度4.2.4.1 样品尺寸合同初期取每种型号胶合或粘合元件10片中地3片,或者一旦改变胶合方法或胶合类型时,,在规定地温度、湿度下开展检测.如有因怀疑其质量,检验员认为必要时则有权要求开展额外样品检测.4.2.4.2 检测步骤胶合或粘合元件在干燥环境下应逐渐加热至+140+/-2F度,然后立即放置于95%湿度、周围温度+130/+/-2F度,时间为2小时.光学装置从湿环境中取出后立即擦干,冷却到室温.8小时后,元件开展4.2.3.2及4.2.3.3规定地检测.无论何时光学装置有边地分离或实验增加初期有胶合起泡,或者 3.6规定之外另有胶合失败现象时,应在相同步骤下重复本段规定地检测.元件没有通过最初地检测,或胶合缺陷改变,或重新检测后另有胶合缺陷发生,这些都应拒收,包括那些从相关批次挑选出来用于检测地、胶合缺陷可以存在地那些光学装配.所有元件被认可前如果要求,则应该再开展湿度检测,重新胶合与镀膜.4.2.4.3 拒收标准未通过4.2.4检测规定地元件,应按4.2.3.4规定地同样方式处理.4.2.5 清晰度检测清晰度检测是标准地检测,使用分辨放大倍数图表来开展,看图 1.分辨放大倍数检测光学性能.分辨放大倍数是一系列可以分辨地平行晶棒地对角边.通过观察包含相等间距平行晶棒地图表,测得分辨能力.使用望远镜获得足够地放大效果.分辨放大倍数图表由4套线组成,每套包括3或4条线,成45度(水平、垂直、2个成45度).3条线地那套,它地线是其实际线宽地5倍.4条线地那组,是实际线宽地7倍.线地宽度与间距地宽度是同等地.白色背景下是黑色线,黑色背景下是白色线.在4套线中心有一个识别数字.对比是100:1.正确尺寸地图表可以在准直仪里,或者直接可以观察.如果直接观察,图表应该距离望远镜至少2M2英尺,M是正被用于检测地望远镜地放大倍数.图表地对角边测得用秒表示,相当于反正切2W/X.W指图表线地宽度,X指准直仪焦距或图表到望远镜地距离.望远镜校准,这样图表在视线中间.增加辅助望远镜,方向至图表中心.辅助望远镜屈光度为0,这样检测中地望远镜可集中于分辨放大倍数图表中心地数字.读分辨读数时,辅助望远镜定焦在4条经线中地一条+/-1/8屈光度.所有经线有正确地线地读数.观察到地每条线没有被清楚地分离,则达到了分辨极限.4.2.5.1 物镜和直立系统利用上图表检测物镜和直立系统时,上图表应该放置到正确地距离,物镜或目。
美国军用标准

美国军用标准美国军用标准(Military Standard, 简称MIL-STD)是美国国防部颁布的一系列军事标准,涵盖了从装备设计到测试评估的各个方面。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军事装备的质量、可靠性和互操作性,以满足军事行动的需求。
美国军用标准的内容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航空航天、通信、电子、材料、工程等,对于美国国防部门以及其合作伙伴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美国军用标准在军事装备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些标准规定了装备的设计要求、材料选择、制造工艺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了装备的性能和质量符合军事需求。
通过遵循这些标准,制造商能够生产出符合军方要求的产品,提高了装备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其次,美国军用标准对于装备的测试评估也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标准规定了各类装备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测试方法和标准,以及测试结果的评估标准。
通过严格的测试评估,可以确保装备在各种恶劣条件下依然能够正常工作,满足军事行动的需要。
此外,美国军用标准还对装备的维护和修理提出了要求。
这些标准规定了装备的维护周期、维护方法、备件更换标准等,确保装备能够长期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同时,标准化的维护和修理流程也能够提高装备的可维护性,降低了维护成本,延长了装备的使用寿命。
总的来说,美国军用标准在军事装备的设计、制造、测试评估、维护修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遵循这些标准能够确保装备的质量和可靠性,提高了装备在军事行动中的表现,保障了军事行动的顺利进行。
同时,这些标准也为美国国防部门和其合作伙伴提供了统一的标准,促进了军事装备的互操作性和国际间的合作。
总之,美国军用标准对于军事装备的设计、制造、测试评估、维护修理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确保军事装备的质量和可靠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遵循,不仅提高了装备的性能和可靠性,也促进了国际间的军事合作和互操作性。
因此,美国军用标准在军事装备领域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可靠性知识】浅谈国军标和美军标元器件质量分级

【可靠性知识】浅谈国军标和美军标元器件质量分级根据用途,元器件的质量等级可分为:用于元器件生产控制、选择和采购的质量等级和用于电子设备可靠性预计的质量等级两类,两者有所区别,又相互联系。
用于元器件生产控制、选择和采购的质量等级元器件的质量等级与其生产过程执行的规范是密不可分的,规范要求质量控制的严格程度,决定了元器件质量等级的高低。
在大多数军工产品中采用国产元器件的质量等级分为:(七专)7905、(七专)8406、(七专)840611A(半导体分立器件)、(七专)补充技术协议、国军标(GJB)等五种。
前四种可以认为是四种质量等级,而国军标由于参照采用了美国军用(MIL)标准,其质量等级的分类方法比较复杂,器件分为3~4个质量保证等级(简称质量等级);元件分为有可靠性指标的和无可靠性指标的两类,对于有可靠性指标的元件可分为若干个失效率等级。
国军标元器件的质量等级包括了:器件的质量保证等级和有可靠性指标元件的失效率等级,如表1所示。
表1国军标元器件质量分级进口元器件的质量分级更为复杂,考虑到较多的是采用美国军用元器件及部分欧洲空间局(ESA)元器件,所以简要介绍MIL和欧洲空间局空间元器件协调组(ESA/SCC)元器件质量分级的情况。
美军标元器件的质量分级如表2所示。
表2美军标元器件质量分级从1994年6月美国宣布对军用标准实行改革以来,表2中涉及的美军标中,MIL-M-38510已并入MIL-I-38535,而且都已改成性能规范(规范代号的字母改为MIL-PRF-,以后的数字不变,如MIL-PRF-38535C),内容也有较大的变化,例如采用统计过程控制(SPC)技术后,原来军用规范规定要100%做的筛选项目,允许减少甚至可以全部免除。
因此,在选择和采购元器件时,必须加以注意。
这里特别要对微电路(包括:半导体集成电路及混合集成电路)的质量等级作些说明,其中B级与S级是微电路的质量保证等级,此外凡符合MIL-STD-883《微电路试验方法和程序》1.2.1条规定的微电路,属于质量等级为883级的微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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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軍用標准(MIL-PRF-13830B)性能標准軍火控制設備用光學元件;監控生產、裝配、檢測的通用標准所有國防部門和代理部門可允許使用此標准。
1.范圍1.1范圍。
此標准包括精加工光學光學元件的生產、裝配、檢測,諸如用於軍火控制設備上的球面鏡、稜鏡、平面鏡、分劃板、觀景窗以及光楔等。
2.應用文件2.1概要本章列出的文件需要參閱本標准3、4、5章的要求。
本章不包括本標准其他章節的文件或其他信息推存的文件。
為了保証本目錄的完整性,文件使用者必須注意文件須滿足本標准3、4、5章列出的文件要求,無論這些內容是否在本章中列出。
發行申明:此為公用版本,發行不受限制。
2.2其他政府文件,圖紙及出版物下列政府其他文件、圖紙和出版物組成本文件內容的一部分,擴大本文的范圍。
除非另有規定,這些文件、圖紙和出版物是征求引用的。
圖面資料美國軍事裝備研究發展工程技術中心C7641866---光學元件表面質量標准(立約人要求的其他政府文件、圖紙、出版復印件及具體的功能應該從簽約事宜或簽約指示得到)2.3優先順序本標准內容與其引出的參考有沖突時,以本標准內容為准。
本標准未述內容,可行法律法規代行除非有具體的免除通知。
(看附加優先標准合同條令)3.要求:3.1所有的光學元件,配件以及系統產品都必須符合這一標准的要求,除非具體的儀器標准或合同之可行圖紙另有要求與定義。
3.2所用的材料必須與所適用的仕樣書或圖紙相一致3.2.1光學玻璃光學玻璃的種類和等級必須在圖紙中規定,允許使用規定的其它玻璃材料時,應提供給合同管理人員相關的玻璃光學特性及設計數據完整的信息。
3.2.1.1 放射性材料本文中要求的光學材料應不含釷或其他加入的超過0.05%重量的放射性材料。
3.2.2粘接劑除非合同和定單中有規定,光學粘合劑必須同附錄A的要求相一致。
3.2.3粘接材料對於玻璃同金屬相粘接,必須與附錄D的要求相一致3.2.4密封材料用於密封的材料必須與附錄E的要求相一致3.2.5減反膜材料用於光學表面鍍膜的減反膜必須與附錄C的要求相一致3.2.5.1反射表面鋁化反射面必須與附錄B的要求相一致3.3機械尺寸大小光學元件必須與合同以及圖紙要求的尺寸和光學數據相一致3.3.1邊所有光學元件都應當倒邊在(0.020-0.01英寸,在45度±15度),沿面寬進行測量,除非圖紙有另外指定。
如果邊在135度或者更大角度處交匯,則不需要倒邊,除非圖紙對此有特殊的要求。
3.4完成品和缺陷光學玻璃完成品狀態和缺陷都必須符合此標准或所用圖紙及光學圖3.4.1玻璃缺陷條紋、絨狀、折入、氣泡、籽晶、扭曲、摺疊、擠壓後折痕或其它缺陷等,如果缺陷所處的點、面或位置有損元件性能則應該拒收。
3.5光學玻璃表面質量3.5.1光學用圖紙和圖表元件所用的圖紙必須標示表面質量,光學系統圖要注明光束直經。
3.5.1.1缺陷尺寸指定表面缺陷在圖面上指定用兩個數字來表示,此兩個數據按兩個等級設置,依表面質量標准(C7641866)。
第一個數字表示傷痕,第二個數字表示斑孔。
3.5.2劃痕3.5.2.1環形元件光學元件表面上最大尺寸劃痕的總長不得超過光學元件直徑的四分之一。
3.5.2.1.1劃痕的最大總長度如果存在最大劃痕,則產品上傷痕總數乘以傷痕長度與元件直徑的比值,這個值不得超過最大傷痕總數的一半。
如果不存在最大的劃痕,則劃痕的總數乘以傷痕長度與直徑的比值,這個值不得超過最大劃痕數3.5.2.2非環形光學元件非環形元件的計算直徑應是同等面積一個圓的直徑。
當應用3.5.2.1.1規定的正確的公式時,在指定光學元件圖紙或詳圖中透光區之外的傷痕不用考慮。
3.5.2.2.1稜鏡屋脊面為了方便劃痕、麻點(S/D)的計算,稜鏡屋脊面可視為一個面(等於各個頂面的總和),但是頂面的邊不被考慮在可允許劃痕總長范圍之內。
屋脊稜鏡的表面質量公差設在同等面積的元件的基礎上,從空氣側觀測,參見3.7.10.1。
3.5.2.2.2表面質量(中心區)規定劃痕規格為20或更好的表面,在直徑1/4”(6.35mm)環形范圍內,劃痕不應超過4個。
此要求不用於劃痕規格小於10的表面。
3.5.2.3表面質量(外部區域)在透光區之外的表面質量應為80-50,除非另有要求。
3.5.2.4鍍膜劃痕未透入玻璃表面的鍍膜劃痕在3.5.2規定的同一限制內。
鍍膜劃痕應與基體傷痕分開考慮。
3.5.3斑孔3.5.3.1斑孔設計斑孔數字為允許缺陷的真正直徑,以1/100mm為單位定義的,如有不規則的斑孔,直徑取最大長度和最大寬度的平均值。
3.5.3.2最大尺寸斑孔最大尺寸斑孔可允許的數量應該是直徑20mm或單個面的20mm區域有一個。
所有斑孔直徑的總和由檢驗員估計,不應超過最大尺寸斑孔直徑的2倍。
小於2.5微米的斑孔可忽略不計。
3.5.3.3表面質量當表面上斑孔規格要求為10或更少時,所有斑孔必須間隔至少1mm。
而斑孔可允許規格多於10時,不要求檢測它的分散度。
3.5.4氣泡與雜質氣泡應歸為表面斑孔。
玻璃中的雜質被視為氣泡。
不規則的雜質的尺寸應為1/2(最大長度+最大寬度)。
氣泡尺寸公差與斑孔的一樣,但氣泡容許量應在斑孔總數之內。
3.5.4.1最大尺寸氣泡最大尺寸氣泡可允許的數量應該是光徑20mm或單個元件20mm區域有一個。
所有氣泡直徑的總和由檢驗員估計,不應超過最大尺寸氣泡直徑的2倍。
表面斑孔規格為10個或更少時,氣泡應參照3.5.3.3斑孔的要求3.5.5表面缺陷的極限尺寸如果圖紙無規定,傷痕及斑孔的極限尺寸由表I確定,並且視放大的光束直徑而定。
3.5.5.1放大的光束直徑光束直徑應從光學數據中獲得。
它是所研究片子表面上一束進入觀察者眼中的沿光軸的光束直徑。
如果出射瞳孔超過3.5mm,那進入到視線直徑應為3.5mm,如果出射瞳孔小於3.5mm,則光束直徑應與出射瞳孔一樣大。
3.5.5.2光束尺寸小於表I光束尺寸小於焦平面和近焦平面所規定的尺寸,那缺陷尺寸由直立系統的放大倍數乘以目鏡的放大倍數決定。
3.5.5.3區域劃分一個表面上,如果一束軸向光束的直徑是透光區的1/4或更少,則此表面應該分為中心區和外部區。
中心區在寬度上是透光區的一半。
分劃板區域劃分依3.7.11.1規定。
表I 表面質量要求3.6粘合透鏡透光區內的膠合氣泡、空隙、不可分解雜質、干污點、氣孔、灰塵不應超過3.5.3.1~3.5.4.1規定的斑孔、氣泡的限度。
3.6.1膠合面的表面質量透光區的粘合缺陷,如膠合面的單個面己規定了表面質量,就以此為基准考慮,如果沒有規定,粘合表面質量應采用鄰近面表面質量的中間值(平均值)3.6.2邊的分離(滲透)光學元件的邊的分離與粘合缺陷不應延伸到稜鏡或透鏡膠合面倒邊的裡面,距離上不可大於元件膠合面倒邊與有效半徑之間距離的1/2。
邊的分離與膠合缺陷的最大尺寸不應超過元件膠合面的1mm。
在稜鏡或鏡片倒角處測量的大於0.5mm的滲透和粘合缺陷,其總和不可超過周長的10%。
3.6.3粘合缺陷(玻璃與金屬)粘合的光學元件裝置沿粘結面邊要有一個連續焊珠型的固化粘結物。
3.6.3.1空隙與分離滿足3.7.2和3.8.2.5.2要求的,超過粘合區域10%的空隙或分離是不應該有的。
3.7光學元件詳述3.7.1工作溫度膠合元件如果暴露在-80±2度,+160±2度華氏溫度下,不應產生羽狀物及明顯出現分離、膠合軟化或其它缺陷出現(3.6規定的除外)。
如果邊分離或膠合缺陷有增大趨勢則可以拒收此批貨品。
3.7.2工作濕度-溫度膠合元件如果暴露在周圍+130±2度華氏溫度,至少95%的濕度,又暴露在空氣溫度-80±2度,+160±2度華氏溫度下,不應產生羽狀物及明顯地出現分離、膠合軟化或其它缺陷出現(3.6規定的除外)。
3.7.3減反膜光學表面如在圖紙上有規定“需鍍膜”,則應鍍上減反膜,見3.2.53.7.4光學塗黑當有要求時,光學元件精磨面應用被認可的技術方法黑化處理3.7.5清晰度每個物鏡、聚光鏡、直立系統、目鏡、平面鏡、光楔、觀景窗、濾光片、稜鏡、稜鏡裝置需要根據4.2.5規定開展清晰度檢測。
3.7.6平行度(濾光片)濾光片的平行度在圖紙規定的公差范圍之內。
如果沒有公差規定,在望遠鏡內或前面的濾光片不應超過光線偏轉的1弧分。
位於接目鏡和出射光瞳之間的濾光片光線偏轉不應超過5弧分。
3.7.7分劃板刻度間距光柵刻度間距根據4.2.10.5檢測3.7.8拋光面拋光面根據4.2.2檢測時,沒有明顯的灰暗色或污點3.7.9透鏡3.7.9.1表面質量透鏡的表面質量應和所適用的圖紙或產品仕樣書一致。
如沒有規定時,表面質量應如下:物鏡、直立系統、窗口片和位於焦平面外至少15個屈光度的其他元件,表面質量應為80-50或更好。
望遠鏡和聚光鏡中心區的表面質量為20/5,外部區為40/15。
目鏡的中心透鏡中心區表面質量為40/15,外部區域為40/20。
接眼鏡片,不包括對稱性的接目鏡,中心區SD為40/20,外部區域為60/30。
望遠鏡的接眼鏡片,它的中心區表面質量為20/5,外部區域為40/15。
在接目鏡和出射光瞳之間的濾光片的表面質量中心區域為40/20,外部區域為60/30。
在內部的濾光片與3.7.10.1的稜鏡要求一樣。
在物鏡前面的濾光片的表面質量應為80/50或更好。
3.7.9.2破裂和裂邊如果裂邊不影響裝置上透鏡的密封,未侵入透鏡透光區的裂邊是允許的。
依據限度測得的所有裂邊如有大於0.5mm的,則這個面應該打磨粗糙化,以減少反射和其它崩口的可能。
在鏡片邊緣沒得的大於0.5mm寬的裂邊,其總和不應超過周長的30%。
任何面上或邊的破裂應該被磨掉。
精磨面積應該在本段裂邊打磨限制范圍內。
打磨的裂邊和破裂處總面積超過精磨麵的2%或超過2mm深應該拒收。
如果打磨的裂邊和破裂影響光路、裝配或密封時,無論尺寸大小都應拒收。
3.7.9.3同心度精磨時所有元件的外徑中心邊對應著光學軸應是正確的,如同一個中心。
由兩或多個元件構成的透鏡應該膠合。
而且以每個元件的軸與其它元件軸的重合軸作為中心。
目鏡應該是6弧分之內的同心度。
其它所有透鏡應該是3弧分的同心度,除非圖紙或仕樣書上另外有說明。
定心和粘合後,機械偏心時玻璃突出直徑公差50%的應該去除。
光學偏心定義為:與透鏡幾何軸重合的入射光線折射後的角度偏轉。
3.7.10稜鏡和平面鏡3.7.10.1表面質量每個稜鏡的表面質量應與所適用的圖紙和仕樣書規定的一致。
對於那些面,其位於焦平面外至少15個屈光度,它的質量為80/50或更好。
那些位於焦平面內5-15個屈光度的平面,中心區的表面質量為20/5,外部區域為40/15。
位於焦平面內5個以內屈光度的平面,其表面質量要求應與光柵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