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企业标准备案申请表格填写示范及编制说明示范

饲料企业标准备案申请表格填写示范及编制说明示范

(以饲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为例说明)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1)生产者名称及地址应当填写异地生产或者被委托加工的企业名称和地址。2)该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到期企业未办理相关手续,将注销备案。

质监局企业标准备案用户手册(企业版)

企业标准网上备案 用 户 手 册 (企业版)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月7日

目录 标准备案总流程 (1) 1. 系统登录退出 (6) 1.1. 登录系统 (6) 1.2. 退出系统 (8) 2. 首页介绍 (8) 3. 新增备案 (9) 3.1. 阅读“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网上备案须知” (10) 3.2. 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指标与要求项目公开表” (12) 3.3. 确认“企业(产品/服务)标准备案自我声明公开备案承诺书” (13) 3.4. 发送成功确认 (13) 3.5. 上传标准影印文件和材料寄出 (14) 4. 修订 (15) 5. 确认有效 (16) 5.1. 阅读“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网上备案须知” (16) 5.2. 填写复审信息 (17) 5.3. 复审材料发送成功确认 (17) 6. 废止 (18) 6.1. 阅读“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网上备案须知” (18) 6.2. 填写标准废止申请 (19) 6.3. 废止材料发送成功确认 (19) 7. 删除备案中标准 (20) 8. 查询 (21) 9.“企业标准自我申明公开”查询 (21)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标准文本

标准 备案号: 盒饭卫生与营养要求(标准名称) 某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4.4营养指标、7检验方法、8抽样、9判定规则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Q/XXXX—2006《学生盒饭营养及卫生要求》。 本标准与Q/XXXX—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适用范围调整为所有盒饭,包括学生盒饭和社会盒饭; ——对原标准的结构进行了修改,增加了食品添加剂、加工供应卫生要求、贮存及运输要求; ——增加了盒饭、冷藏盒饭、加热保温盒饭和高温灭菌盒饭等定义; ——调整了微生物指标的规定; ——调整了学生盒饭营养指标的规定; ——增加了附录A盒饭加工供应卫生要求、附录B推荐的盒饭加工供应过程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管理模式和附录C盒饭中心温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XXX。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XXXX—2006

盒饭卫生与营养要求(企业名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盒饭的定义、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加工供应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抽样、判定规则、包装、标识、贮存、运输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加工、分装、分送的盒装主食和菜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T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测定 GB/T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测定 GB/T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葡萄球菌测定 GB/T4789.2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GB/T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5009.4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 GB/T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GB/T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方法 GB/T5009.10 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方法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盒饭 指集中加工、分装、分送的盒装主食和菜肴。 3.2 冷藏盒饭 指主食和菜肴烧煮后充分冷却(在2小时内须使中心温度降至10℃以下),并在中心温度10℃以下条件分装、贮存、运输,食用前须加热至中心温度不低于70℃的盒饭。 3.3 加热保温盒饭 指主食和菜肴烧煮后加热保温,在食用前中心温度始终保持在60℃以上的盒饭。 3.4 高温灭菌盒饭 指主食和菜肴盛装于密闭容器中经高温灭菌,达到商业无菌要求,可在常温下保存的盒饭。 3.5 学生盒饭 指配送给中小学校供学生食用的盒饭。

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案,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食品应当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上款第二、三款规定的企业标准,应当在食品投放市场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条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二)企业标准文本; (三)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四)必要的验证报告和技术资料。 企业标准应当包括所生产食品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填写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标准涉及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与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比较; (二)没有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涉及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与相关国际组织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的比较; (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模板】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一、目的 复合调味酱以水、黄豆酱、香辛料为主要原料,添加植物油、牛肉、香菇、大豆蛋白,脱水蔬菜,白砂糖、脱水蔬菜、食用盐、味精、圆葱、蒜、芝麻、辣椒粉、辣椒酱,添加食品添加剂辣椒红、苯甲酸钠、阿斯巴甜、黄原胶、柠檬酸、对羟基苯甲酸酯类、酵母抽提物、5'-呈味核苷酸二钠、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食用香精,经处理、混合、加热、灌装工艺生产的复合调味酱;复合调味酱根据原料不同分为香菇牛肉酱、香辣酱、香熟酱、蘑菇酱、炸酱面专用酱,根据品种不同,生产时,选择性添加上述原料。 鉴于该产品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保障食品安全,在生产过程中有法可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指导企业生产、检验的依据。 二、简要过程(包括调研、试验、验证、起草过程等) 根据对市场需求的调研情况,参照同类产品的企业标准进行了试产和检测,验证了本产品能够按本标准进行生产。 本标准的起草过程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 1.2-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二部分《标准中规范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而制定编写,本标准是对标准Q/DBL 0001S-2018的修订,产品分类中增加了炸酱面专用酱,原料中用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代替了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增加了酵母抽提物。 本标准食品安全指标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制定,其中铅指标严于国家标准,酸价、过氧化值参照GB 2716-2005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制定;其他指标根据产品实测值制定。 三、与现行有效参照的标准比较及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说明

企业标准——格式

K-44 备案号: Q/HZK 杭州之江开关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ZK 594 -2009 VHS1-12户内高压交流真空断路器 2009-05-22发布 2009-06-30实施杭州之江开关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由于产品VHS1-12户内高压真空断路器没有专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根据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特修订本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交货的依据。 本标准是根据GB/T1984-2014《高压交流断路器》的相关规定,参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有关编写格式而制定的。 本标准如与强制性标准相悖,以强制性标准为准。 本标准由杭州之江开关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杭州之江开关股份有限公司批准。 本标准由杭州之江开关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VHS1-12户内高压交流真空断路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VHS1-1户内高压交流真空断路器(以下简称断路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三相交流50Hz,额定电压12kV,用于投切各种不同性质的负荷及频繁操作的场合,供工矿、企业、发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设施的保护和控制之用的断路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11.1-2012 绝缘配合第一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 GB/T16927.1-2011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 GB/T1984-2014 高压交流断路器 GB/T3309-1989 高压开关设备常温下的机械试验 GB/T11022-2011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JB/T3855-2008 高压交流真空断路器 JB/T8738-2008 高压交流开关设备用真空灭弧室 DL/T402-2007 高压交流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403-200012kV~40.5kV高压真空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3产品型号 4要求 4.1 正常使用条件

企业标准备案流程

企业标准备案 1.食品类企业标准备案流程 1.1企业标准主要内容: 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生产工艺、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S─年号); 企业代号为:汉语拼音字母4位组成。 1.2企业标准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a.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b.企业标准文本; c.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宁夏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具体内容及编制说明; d.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修改情况; e.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f.其它 1.3企业在申请企业标准备案前,应当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在自治区卫生计生监督局的网站公示; b.内容包括企业标准文本、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宁夏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具体内容及编制说明; c.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4委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的食品: 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重复备案。但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在备案时,应当注明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的名称及地址。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无相关企业标准的,以及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不执行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标准的, 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按照本办法备案。 1.5备案有效期: 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为3年。 2.药品标准 2.1药品标准标准包括:《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卫生标准》、卫生部部颁药品标准。 依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我国的药品标准分为国家药品标准和炮制规范。国家药品标准分为《中国药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标准和药品注册标准。 国家标准,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收载的品种为疗效确切、被广泛应用、能批量生产,质量水平较高并有合理的质量监控手段的药品; 卫生部部颁药品标准(简称部颁标准)和地方标准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批准的药品标准,一些未列入国家药典的品种,将根据其质量情况、使用情况、地区性生产情况的不同,分别收入部颁标准与地方标准,作为各有关部门对这些药物的生产与质量管理的依据。 药品标准系根据药物来源、制药工艺等生产及贮存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所制定的、用以检测药品质量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是否稳定均一的技术规定。 2.2新药标准:跟随新药审批流程走,较复杂。

企业标准模板编写说明

“企业标准模板”编写说明 为了方便企业更好地制定企业标准,根据GB/T1.1、GB/T1.2的要求编制了“企业标准模板”。企业可以按照此模板的格式编制企业标准。在模板使用中,企业可根据自己的产品特点选择相应的技术要求,但不能改变章节名称、顺序、字体和字号。以下为“企业标准模板”的具体使用说明。 1、封面左上角三位“XXX”为标准文献分类号,由一位大写字母和两位数字组成,如“A56”。 2、文本正文全部用5号宋体,大标题及一级标题用黑体,从前言开始到正文结束每页右上角用5号黑体写出标准号,涉及到表格的,表格题目用5号黑体位于表格上方居中,表格内容用小5宋体,表格宽度与版面同宽,如下表。 3、第一章“范围”中,本标准适用于…应完整交代本标准能“干什么用”,阐明标准的适用性,或适用的领域、界限。 4、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所涉及的标准必须是最新标准,标准号与名称一致(不写标准的年代号),可以通过网站进行查询。另外,凡是第二章中引用的标准,后面的正文里必须要涉及,后面引用到的标准必须要列入第二章,一一对应。排序规则如下: a.“标准”在前,“法规”在后。 b.国家标准在前,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后 c.国内标准在前,国际标准在后 d.行标按A → Z顺序排列。 e.所有标准按“标准编号”由小→大排列。 5、第四章“要求”中要注意: a. 标准中的所有特性,可以直接用文字写出来,也可用引用方式引用其他标准中的相关内容。可量化的特性应给出极限值或可选值。 b. 产品标准是针对最终产品而言,提“要求”时不涉及其他中间生产环节的要求。 c. 执行“可检验性原则”,即提出的每一项要求一定要提及相应的试验方法。方法可直接用文字写出来,也可以引用现成的方法标准。 d. 指标应不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相关规定。 e.食品类标准必须写出原辅料要求、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保质期、净含量等内容,检验规则参照“QS”《审查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 f.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类产品,必须制定出安全要求。 6、第五章“试验方法”是对第四章“要求”中特性及各种数值进行验证手段的描述,应符合一一对应的原则,有一项“要求”就应有一项对应的试验方法;且应尽量使用国家、行业中现有的试验方法标准。如果企业自己编写试验方法,需要符合下列要求: a.测定特性值时需要有测定程序,给出详细的操作步骤; b.检查是否符合要求需要有数据,给出结果的计算方法; c.测试结果要有保证,给出方法的精密度数据; d.试验方法如涉及安全,给出警示内容。 7、第六章“检验规则”中,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出检验类别,例如:出厂检验(常规检验、交收检验、交付检验),型式检验(属于全项检验) 。每种检验类别中必须包含检验项目、组批抽样规则、检验的条件(什么时候做、什么情况下做)、判定规则。复检规则中包含:项目、条件、次数、结果判定,指什么项目可以复检,什么项目不可以复检,所谓“不可以复检”是指该“项目”对于该产品是致命的,一旦出现,对该产品而言是不可修复的项目。

企业标准备案.doc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案,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食品应当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上款第二、三款规定的企业标准,应当在食品投放市场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条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二)企业标准文本; (三)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四)必要的验证报告和技术资料。 企业标准应当包括所生产食品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填写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标准涉及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与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比较; (二)没有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涉及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与相关国际组织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的比较; (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企业标准由该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作出承诺。 食品生产企业对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标准备案目录。除企业事先声明外,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可以供公众免费查阅。 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不得超过两年。当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变化时,企业标准应当及时复审。 食品生产企业在企业标准复审后,填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复审表》,并及时到原备案部门办理确认继续有效、重新备案或者废止手续。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备案标准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处理。 第十条企业标准备案后, 发现备案的企业标准不真实的,或者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受理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开通报。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办法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请表(模板)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1)生产者名称及地址应当填写异地生产或者被委托加工的企业名称和地址。2)该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到期企业未办理相关手续,将注销备案。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企业产中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注:1)专家组成员可以是本企业或者企业外的专业技术人员。

声明 我单位(名称)浙江省××××××有限公司 所提交的企业产品标准(名称、编号)Q/×××××-××××《××××××××》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已经专家审定,并按照规定程序由企业法人代表批准发布,符合如下要求: a)(相关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国质检标联2009-84)》、××××××××××××、×××××××××××××××××××× b)(相关强制性标准名称及编号):GB ××××-××××《××××××××》、GB ××××-××××《××××××××》 c)(相关产业政策):×××××××× 并与推荐性标准________GB/T ××××-××××《××××××××》____________相比,主要技术指标较推荐性标准:□严于/□一致/□低。其原因是: ×××××××××××××××× 我单位对提供的与该标准有关的备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所生产的产品执行该标准。 我单位对违反上述声明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 (企业盖章) 年月日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指南

永春县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指南 一、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在批准发布后的30日内,按企业隶属关系报行业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如市级企业报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企业报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分局备案;县(市)级企业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但列入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省级备案目录的产品,应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报送备案时,应提交下列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报表; 2、企业产品标准批准发布文件; 3、企业产品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四份); 4、企业产品标准验证报告; 5、企业产品标准的审定意见或审定会议纪要(附审定人员名单);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7、企业标准化员岗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二、制定企业产品标准的基本要求 1、标准编写格式: 应符合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 2、企业产品标准的内容要求: a)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写和印刷应符合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规定; b)标准内容完善,技术指标和性能指标应能反映产品主要特征; c)标准中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合理并且能够实施; d)贯彻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三、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程序

江苏省企业标准编制说明范本

(XXXXXXXX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食品性能特点、企业标准起草过程等有关情况 我公司生产的XXXXXX,由于目前尚无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为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维护消费者和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特制订了本标准,作为生产加工,产品质量控制和产品质量评价的依据。 我公司生产的XXXXXX,以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为主要原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调配、杀菌、包装而成。XXXXXX营养丰富,口感酸甜适口,适合每日饮用。 为向江苏省卫生厅进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与备案,我公司内部成立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起草小组。主要过程包括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同类产品的国标、行标、地标,对现有的生产工艺进行分析,及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制订依据的讨论,并通过查阅大量的食品安全相关国家标准而制定;同时邀请部分江苏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家进行审查,并根据专家修改意见进行修改。我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负责企业标准的指导协调和制订工作。 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原则和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关系及贯彻执行情况 我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制定是以现行有效的GBXXXXX《XXXXXXXXXX标准》为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产品的特点,围绕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要求进行制定,使本标准具有一定的先进性、通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格式上符合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我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中所采用的试验方法均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技术要求与相应国家标准相匹配。 在制定我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过程中,根据我公司的产品特色,参照GBXXXXX 《XXXXXXXXXX标准》的技术指标为基础制定。 原料要求与GBXXXXX《XXXXXXXXXX标准》要求一致,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均采用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 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与GBXXXXX《XXXXXXXXXX标准》要求持平,理化指标要求中根据我公司产品特点增加了XXXX。其中XXX项的要求严于该标准。

北京市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北京市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一、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一)受理范围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并用于销售的产品在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由企业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请人责任 1.企业产品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申请人应当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内容及其实施后果承担责任。 2.企业产品标准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发布。 3.申请人应在企业产品标准批准、发布后30日内,向企业登记注册地所属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在完成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后,将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核的企业标准报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4.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5.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和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 6.申请人应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410079.html,)下载表格,用A4复印纸打印,内容用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表格项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晰。 7.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办理备案工作,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三)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1.企业标准应在标准批准发布后30日内,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注册地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委托加工企业,由委托方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备案手续。 2.受理备案单位名称及地址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模板

《葛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本标准是在国家尚无该产品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只有湖南省地方标准的情况下,为保证产品质量,指导企业生产,根据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现就标准编制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写格式依据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而制定。 二、产品配方如下: 三、产品生产工艺: 鲜葛根采购→清洗→粉碎→水洗过滤→去砂→沉淀→干燥→称量分装→成品。 四、本标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及制订依据:

五、企业标准比较情况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感官要求根据产品的特点和生产工艺控制要求制定,理化指标中水分和总灰分指标根据产品特点制定,其他理化指标与DB11/ 505 代用茶卫生要求中的规定一致。检验方法等同采用有关国家标准的分析方法,并与国家标准相协调。如下表所示: 企业标准与相关标准比较情况表

六、参考的国内外相关标准或有关资料。 引用产品标准如下: 1.DB11/ 505 代用茶卫生要求 深圳市特乐福实业有限公司 201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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