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黄浦区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按居住地登记入学招生方案
上海小学入学条件

上海小学入学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十三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的变化,对本地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整体规划。
根据本实施意见和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四)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管理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应通过本部门和学校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小学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接纳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可适当放宽班额。
有条件的地区,小学班额可以安排30人左右,初中班额可安排35人左右。
1. 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关于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操作细则

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关于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操作细则根据市教委及区教育局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操作细则。
一、招生入学对象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办”)申请推迟一年入学。
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招办提出入学申请。
初中招生入学对象为:小学五年级在读学生。
二、公办学校招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招生地段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安排入学。
(一)入学条件及安排方式1.本区户籍“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户主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儿童(少年)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按适龄儿童(少年)本区户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对口入学。
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1年4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2021年,本区继续在部分学校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政策(以下简称“五年一孩”政策)。
各相关学校要建立对口入学新生信息库,加强入学新生信息比对。
2022年起,部分学校将对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设定入户时限要求。
如学校对口招生地段内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招办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先后等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详见学校后续发布的招生告示)。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儿童(少年):房屋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黄浦区初中入学要求

黄浦区初中入学要求
黄浦区是上海市中心城区之一,其初中入学要求也较为严格。
以下是黄浦区初中入学要求的相关内容。
1. 居住要求:学生必须在黄浦区户籍或者在黄浦区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固定住所。
2. 年龄要求:学生应在当年9月1日前年满12周岁,不得超过15周岁。
特殊情况下,可在黄浦区教育局申请。
3. 健康要求:学生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的身体健康标准,并提供相关体检证明。
4. 学业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小学毕业,且成绩优良。
5. 良好品德: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品德素质,无违法行为记录,且家庭教育良好。
6. 其他要求:如有特殊需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总之,黄浦区初中入学要求较为严格,需要学生和家长注意相关事项并积极配合。
同时,也要注意不要相信一些虚假的入学培训机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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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沪教委基[2012]13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2.28【实施日期】2012.02.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2〕13号)各区县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市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区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十二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的变化,对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整体规划,充分运用本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等工作,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享有相应的学位。
三、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交流。
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深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办法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贯彻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
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如有困难可适当放宽班额。
上海小升初攻略

上海小升初攻略上海小升初攻略一:择校入门手册一、含义简介:择校就是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情况下,选择上一所好的学校。
这种现象在小升初中显得尤其突出。
由于教育水平的差异,很多家长不愿意让孩子参加电脑派位在本区上高中,都希望孩子能享受优质的教育。
二、择校的由来:自1993年以来,大中城市的“择校”潮一浪高过一浪。
愈演愈烈的择校潮甚至培育了一个很不规范的“地下教育市场”,从而对义务教育阶段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了冲击,甚至被人称为义务教育的虚无化。
目前的择校,实质上是教育消费价格双轨制的市场价,择校现象属社会越轨行为。
造成这一行为的社会根源在于沉重的就业压力和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促使人们竞相追逐优质教育机会;居民收入的普遍提高和社会收入差距的明显拉大,以及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使择校、高收费成为可能和必然;城市公用事业的改善,为择校创造了便利的交通条件。
三、择校的原因:就在我们周围,一场小学升初中的择校大战正“如火如荼”地进行,而围绕择校开办的奥数班、特长班等各类“培优班”也照旧红火。
更令人惊讶的是,择校风甚至波及到了幼儿园,使幼儿教育出现了小学化的倾向。
如此择校热的背后,有家庭和社会教育观念、成才标准的问题,而最为根本的原因在于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
毋庸讳言,在目前我国的基础教育领域,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在一些地方,这种差距不是在缩小,而是在扩大。
这种状况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多年来采取的“效率优先”的教育资源配置模式造成的。
我们从三个角度来分析一下原因:1、家长的角度: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父母和孩子对高质量教育需求增长,每位家长都希望子女通过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日后能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境地。
2、社会的角度:优质基础教育与高中后教育的供给规模和发展,还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和水平差距过大,家长对子女接受教育的期望值普遍提高,且对一些学校还不满意、不信任,致使家长把视点放在办学条件好、办学水平高的学校,另外,在办学机制上,由于国家从师资到生源,都向重点学校倾斜,致使重点与非重点学校的中考、高考升学率和办学条件差距明显拉大。
上海学区政策汇总

上海学区政策因地区和时间而异,以下是一些上海学区政策的汇总:入学年龄和年限:根据上海学区政策,孩子必须符合规定的年龄才能入学,具体年龄要求根据不同年级而有所不同。
同时,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户籍和居住地要求:根据上海学区政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录取顺位和调剂:上海学区政策规定,对于实行“五年一户”政策的地区,要求更为严格。
入户时间须满1年,以此类推,直至满5年。
对于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年限排序,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对于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坚持“免试、就
近入学”原则,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年度区域内适龄儿童人数、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等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各校具体对口范围及对口招生计划。
上海小升初政策7大变化

上海小升初政策7大变化1、公办初中继续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招收学生。
《实施意见》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
【点评】仔细一看,这一条和去年的政策是一样的;但仔细一想,去年的小升初,该分班的还是分班,拿面单还是看简历,简历还是看奥赛证书……各位家长自然心中有数。
2、本市启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点评】这是全市统一网报端口的意思么?去年好像有的区是统一了网报端口,有的是学校自己官网上的网报端口。
听说去年学校网报端口是有“端口测试”的,然后测试期间就涌进去一波简历,然后关闭测试……今年看这样子是不会有了吧?3、本市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
【点评】去年是有试点的,有的区县人户分离,有的有限制。
今年全面展开了,可能会导致热门学校竞争更加激烈。
14年有些只在区内招收的民办,外区如果办理了人户分离是有机会上的。
但14年人户分离只在某些地段或者街道试点,不是所有地段都在人户分离的范围内。
也就是说你不在人户分离试点范围,那么就没这个机会。
但是15年全市施行,就不存在这种困扰。
4、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2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点评】去年是只要满2年就可以了,不过去年已经说过今年会改3年了,虽然是不同,但是也不算新闻。
5、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2所民办小学或者3所民办初中。
【点评】听起来好像是可以限制牛蛙占坑,觉得这是个好事,尤其是对青蛙来说。
去年理论上一个人只能报2所。
今年有了全市统一网报端口,怀疑有可能全市联网,所以以往钻空子报四五所的情况,有可能会受到限制。
这个只说了民办的,公办的还是对口、划片、摇号……那全市招生的那几个公办怎么办呢?。
黄浦区海华小学2019学年度招生通告

黄浦区海华小学2019学年度招生通告一、招生对象: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校对口居委常住户口适龄儿童、人户分离本区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及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
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二、招生原则:1.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切实贯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2.不以任何名义组织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测试或面试、面谈。
三、报名、登记办法:1.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就读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完成信息登记、确认;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在我区指定时间、地点(见表1)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登记表和告知书,完成信息登记、确认。
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或民办小学面谈活动的重要依据。
2.信息登记、确认后,由监护人填写的绑定手机将于现场验证前接收到“上海基教”关于现场验证地点的短信:地段生到对口学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非本市户籍、港、澳、台、外籍儿童到所属街道指定登记点(打浦桥街道登记点:瑞金南路85号)现场验证。
家长也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看相关信息。
3.公办小学现场确认时间、流程、所需材料及录取方法:5月18日—5月19日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下面各表格),按短信或报名系统信息提示携儿童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验证。
6月15日—6月16日为公办小学的第二批验证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按短信或报名系统信息提示携儿童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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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黄浦区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按居住地
登记入学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的通知》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我区试点街道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办法,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就读。
二、试行区域
外滩街道、豫园街道、打浦桥街道。
三、实施细则
1、居住地、户口一致(即《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上的地址与户口簿上的地址一致),且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进入划块对口学校就读。
2、当居住地登记入学报名的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
①实际居住地址与房产证地址(学生本人或父母)一致的;
②寄居在旁系亲属处的(户籍挂靠在旁系亲属处);
③实际居住地址与租赁合同地址一致的;
④其它情况。
(以上各类情况均要根据户籍或实际居住年限长短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四、相关信息
(一)时间安排:
1、3—4月:开展招生调研,了解、排摸区内试点街道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人口数、实有人口数以及分布情况。
2、4月15日:向社会公示招生信息。
3、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在2014年4月30日前到居住地办妥居住登记。
4、5月8日前对口学校发放入学告知书。
5、5月8日上午9点至5月16日中午12点之间,家长登录“黄浦区小学
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登记,完成信息采集。
6、5月1
7、18日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通告),携适龄儿童到居住地所属街道指定登记点学校现场确认,不得跨街道报名、登记。
(二)登记地点:
居住地所属各街道登记点学校
(三)办理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1、全家户口簿原件;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2014年4月30日之前办理);
3、预防接种卡;
4、入学告知书。
(四)咨询部门及电话
黄浦区教育局:33134800转教育局小学教育科
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电话:53078139
黄浦区教育局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