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制度
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措施(2篇)

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措施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措施:一、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须执行国家、省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二、学校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
凡年满____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均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盲、聋哑、弱智儿童入学年龄一般不超过____周岁。
三、筹措并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
用于义务教育经费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并使生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四、把义务教育规划纳入社会发展计划。
根据义务教育规划和人口分布变化,对当地小学的布局进行全面规划。
五、合理设置小学,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
小学、逐步使小学学校和教学场地、设备、图书资料等达到规定标准。
六、依照普及义务教育规划,培养和配备符合规定标准的师资,并创造条件不断提高在职教师的文化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
采取措施努力提高教师生活待遇。
改善教师居住条件,统筹解决教师医疗费,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对贫困的教师给予适当补贴。
七、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课程计划,科学安排教学进度。
不得擅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不得擅自停课和增减学科、课时,不得以学习成绩划分班级,不得违反教育部门的规定组织学生进行补课。
必须重视德育工作,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积极开展校内外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教师应当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学生,教书育人,与学生家长密切联系,及时沟通情况,认真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不得将学生逐出课堂,严禁歧视、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中小学“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制度

中小学“三类残疾”儿童少年
入学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按照国家教委的要求和县教育局“普九”工作基本要求,针对学校实情,特拟订学校“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制度。
1、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因特殊原因(如丧失学习能力等)未能按时入学的,要依法办理缓入学或免入学的手段。
2、辖区内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分别达到95%以上。
3、辖区内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三类残疾适龄流动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分别达到95%左右。
4、根据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家长的申请,学校可放宽(推迟)其入学年龄。
5、任何教师不得歧视三类儿童、少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三类儿童、少年。
6、教师在关心、爱护所有学生的同时,要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赋予更多的爱心,要让这类儿童、少年对教师产生亲近感。
7、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家长)必须依法按时送子女入学,不得以任何不实的理由不让孩子上学。
8、学校要向社会加大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受教育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重视这部分孩子的入学问题。
9、学校教务处要负责这部分特殊儿童、少年的入学插班、学籍管理等系列工作,要让学生家长无后顾之忧。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是指国家为了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接受基本教育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
1. 公平公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不论家庭经济状况、户籍属性等因素,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均享有平等入学的权利。
2. 统一规划:招生政策根据当地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制定统一的入学规划,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
3. 就近入学: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的基本原则,强调选择离学生家庭最近的学校,方便学生上下学和家长的监护。
4. 制度保障:招生政策建立了一系列的审批、登记、报名和录取等制度,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透明和规范操作。
5. 加强监督:相关部门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严禁利用关系、贿赂等非法手段干扰招生秩序,保证学校招生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6. 联合招生:一些地区为了合理配置优质教育资源,引入联合招生制度,即几所学校共同组成一个招生单位,共同招收学生,以确保教育资源的平衡分配。
总而言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的目标是确保每个适龄儿童
和少年都能接受平等、公正的基本教育,并通过制度的规范和监督,保证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十三大义务教育入学率标准

十三大义务教育入学率标准
中国的十三大义务教育入学率标准是指全国范围内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够接受义务教育的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十三大义务教育入学率标准如下:
1. 适龄儿童和少年普遍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和少年普遍入学,即年满6周岁至15周岁的儿童和少年都有机会接受义务教育。
2. 免试入学:适龄儿童和少年享有免试入学权利,即无论其成绩如何,都应当有机会进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3. 公平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和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因户籍、性别、民族、经济条件等因素而受到歧视或限制。
4. 就近入学: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居住地,合理安排学生入学,尽量减少学生的通勤距离。
5. 免费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免除学生的学费和杂费,确保适龄儿童和少年能够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6. 全日制入学:适龄儿童和少年应当进入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
7. 保障入学:政府应当提供足够的教育资源,确保适龄儿童和少年能够顺利入学,并提供必要的教育设施和教育教材。
8. 持续入学:适龄儿童和少年应当连续接受十三年的义务教育,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直至完成初中教育。
9. 特殊群体入学:对于特殊群体的儿童和少年,如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应当提供特殊的入学安排和教育支持。
10. 终身学习:适龄儿童和少年完成义务教育后,应当继续接受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或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实现终身学习的目标。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够平等、免费、全面地接受义务教育,并为其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
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制度

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制度
为了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加快我镇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校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制度。
一、建立健全组织,职责明确
1、成立适龄儿童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校长、教师与村适龄儿童的联系网络。
二、摸底登记
1、成立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校长、本村村长为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责任人。
2、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责任人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分布情况,按村组责任区分配给本校教师及相关村干部,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任务具体。
3、驻村干部督导学校在7-8月份组织教师家访,做到家家到、户户落,摸清责任区适龄儿童少年基本情况登记造册。
4、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责任人及时收集教师的家访资料和信息,将教师的登记册汇总。
5、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实行责任追究,学校无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追究校长的责任,安排不落实或汇总、造册有误,
追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责任人的责任,家访摸底有误,追究村组责任教师的责任。
三、加强新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1、学校要加强新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教育。
2、学校应保障新生入学后在校内要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不要在楼道上追逐打闹;爱护公物,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不准随意践踏草坪。
3、学校要加强新生入学前的消毒防疫工作。
4、学校要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保证新生在校的饮食卫生安全。
木岗镇把士小学
2012年3月。
2024年控辍保学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控辍保学制度样本为深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第七章第五十六条之条款,即“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之法律保障”,特此制定我镇入学执法保护制度如下:一、所有年满十二周岁之适龄儿童,不论性别、民族、种族,均须入学接受为期九年之义务教育。
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确保其完成法定教育年限。
三、若父母或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且经教育仍不改正,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雇佣适龄儿童从事劳动。
对于违反规定招用适龄儿童的组织或个人,当地人民政府将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招用,并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处以罚款等处罚措施。
五、学校应充分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严禁随意开除学生,确保每位学生都能享有完整的教育权益。
六、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对于此类行为,如情节严重且阻碍学生入学,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对于未按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当地人民政府将对其父母和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以确保其接受法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靖边县第十小学____年3月7日2024年控辍保学制度样本(二)为加强学额管理,确保控辍保学工作有效执行,依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一、本制度总负责人由校长担任,具体执行机构为教务处,各班级班主任为第一报告责任人。
二、学生辍学报告程序如下:1. 在每日晨检环节,班主任需严格核对班级人数,一旦发现有无故未到校的学生,应于晨检结束后,立即向教务处提交报告。
2. 教务处接报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备案。
3. 班主任需随即前往校长室,通过电话方式向该生家长询问未到校原因,判断是否存在正当理由或辍学倾向。
4. 班主任需将电话询问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务处。
5. 若无法联系到学生家长或存在辍学苗头,班主任需在当日安排家访,并将家访结果报告给教务处。
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制度

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制度一、招生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
2.坚持免试、免费、就近入学的原则,合理划定招生片区,确保招生片区内的学生就近入学。
3.坚持“两个为主”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4.坚持有序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程序录取学生。
二、招生对象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以及已取得初中毕业证书的青少年。
三、招生计划各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编制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招生计划应明确各年级的招生人数及班级数,确保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合理性。
四、招生程序1.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或监护人的带领下,持户口本、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到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
初中毕业生还需提供初中毕业证书。
2.审核:学校对报名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学生符合入学条件。
3.录取: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程序进行录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4.报到: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五、监督与保障1.教育主管部门对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学校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对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4.学校应加强对新生的入学教育和教学管理,确保新生顺利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5.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加强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的政策和程序,提高群众对招生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小学学校年度控辍保学制度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二、工作目标1. 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家长和社会对义务教育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3. 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辍学率控制在最低限度。
4. 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成。
三、组织领导1. 成立学校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等成员组成。
2. 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具体措施1. 宣传教育(1)利用家长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政策,提高家长对义务教育的认识。
(2)邀请专家学者开展讲座,增强家长对义务教育的重视程度。
(3)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载体,普及义务教育知识。
2. 入学工作(1)做好适龄儿童、少年的摸底排查工作,确保应入学儿童全部入学。
(2)加强对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确保他们接受义务教育。
(3)加强与社区、村委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义务教育工作。
3. 控辍保学(1)建立健全辍学学生信息台账,及时掌握辍学原因,制定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2)加强家校联系,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及时解决学生生活、学习中的困难。
(3)开展关爱辍学学生活动,鼓励他们重返校园。
(4)对辍学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树立信心,重拾学习动力。
4. 教育教学质量(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优化课程设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五、考核与奖惩1. 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工作不力、控辍保学任务未完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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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办事处赵堂小学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措施及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教育方针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就近入学。
二、具体措施与效果
为了彻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校结合实际,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具体措施如下: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规,让全体教师理解这些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其意义所在。
2、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顺利接受义务教育,我校根据实际,特意成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领导小组:
组长:孙明玉(校长)
成员:郭志勋朱瑞李秀莲
3、我校注意做好常住户口中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统计表,并根据实际做好督查工作。
4、我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关于“免试”入学,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者测试,能保障所有适龄儿童、
少年享受同等水平的义务教育,即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化。
5、我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根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
此措施能消除实现义务教育普及不得因素,为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提供方便。
6、在保证满足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前提下,如果还有接纳能力,可适量招收部分借读生,但招收的借读生比例必须严格控制,切实保障借读生受教育的权利。
7、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工作。
设立咨询处,让有疑问的单位、个人解决有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疑难问题。
8、设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正常入学的督查小组,派专人妥善解决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在的问题,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正常入学,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9、加强宣传工作力度。
为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我校注意向社会做好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让全民形成学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从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0、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包括临时工)。
学校一旦发现,注意及时上报上级部
门,由上级部门妥善处理,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过早的进入社会。
1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禁止违背《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例,对于发现违背《义务教育法》现象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学校注意做到派专人向其宣传《义务教育法》的条例,凡不听劝告,一意孤行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让上级主管部门妥善处理,从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2、每学年学生入学后,派专人负责,及时将本校入学情况与村户籍管理人员共同查看,是否遗漏适龄儿童、少年未入学的现象,并妥善处理,能确保全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3、鼓励社会各种力量捐资助学,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按时入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
14、建立“控辍”机制,实行“实行辍学报告,责令复学谈话,处罚,贫困生救助”四项制止辍学制度,能阻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
15、设立举报电话0530--5998111,并派专人负责,做好跟踪及妥善处理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现和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
剑阁县龙源小学校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保
障
制
度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