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
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3篇)

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3篇)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通用3篇)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篇1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第一条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中国太平_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
非本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年满在18周岁至5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具备购房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购房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归还日,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将被保险人在此时的贷款余额(含本息)一次付清(若经核保后实际确定的保险金额小于贷款金额,则按照实际保险金额与贷款金额的百分比偿还此时的贷款余款的本息),保险责任终止。
对于被保险人按购房合同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前应缴的贷款部分,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迟缴或未缴的贷款部分,保险人对这部分贷款都不负偿还责任。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以致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终止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驾驶无照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及无有效驾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六、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期间所患疾病;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其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

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目的为保障购房贷款借贷者的财产安全和健康利益,防范贷款风险,根据中国保险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旨在提供一定的保险金给购房贷款借贷者或其合法继承人。
第二条保险责任1. 意外身故保险金:若购房贷款借贷者在保险期间内因非疾病或预先存在的残疾意外身故,保险公司将支付一定的保险金额给购房贷款借贷者或其合法继承人。
2. 意外伤残保险金:若购房贷款借贷者在保险期间内因非疾病或预先存在的残疾意外受伤导致全残或部分残疾,保险公司将支付一定的保险金额给购房贷款借贷者或其合法继承人。
3. 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购房贷款借贷者在保险期间内被确诊为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支付一定的保险金额给购房贷款借贷者或其合法继承人。
具体的重大疾病定义和赔偿标准详见保险合同附件。
第三条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贷款期限内,并在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借款期限届满或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
第四条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的确定以购房贷款借款合同上的借款本金为基础,具体数额详见购房贷款借款合同。
保险金额等于贷款本金的百分比,具体数额由购房贷款借贷者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第五条保费支付购房贷款借贷者应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并在购房贷款借款合同签订时向保险公司缴纳首期保险费。
保险费的具体数额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而定。
第六条保险责任免除购房贷款借贷者若有以下情况发生,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1. 被保险人在购房贷款借款合同签订时已患有某种重大疾病或存在某种预先存在的残疾,而保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的除外前提下。
2. 被保险人故意自杀或因被保险人自愿参与违法犯罪行为导致身故、伤残、疾病。
3.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前对于不实的问题提供虚假陈述或者故意隐瞒实情。
4.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故意不履行保险合同中的义务,或者故意违反法律法规。
第七条保险金申请和理赔购房贷款借贷者或其合法继承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有关保险事故的发生,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申请书。
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标准版)

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标准合同模板整理版〕甲方:XXX个人或公司乙方:XXX个人或公司签订日期: XX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省XXX市XXX地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第一条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中国太平X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
非本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年满在18周岁至5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具备购房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购房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无法继续归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归还日,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将被保险人在此时的贷款余额〔含本息〕一次付清〔假设经核保后实际确定的保险金额小于贷款金额,那么按照实际保险金额与贷款金额的百分比归还此时的贷款余款的本息〕,保险责任终止。
对于被保险人按购房合同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前应缴的贷款部分,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迟缴或未缴的贷款部分,保险人对这部分贷款都不负归还责任。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以致无法继续归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终止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驾驶无照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及无有效驾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六、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期间所患疾病;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其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

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一、保险责任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内,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内,保险人按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承担身故处理费用。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保险人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残疾保险金。
二、责任免除(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 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4. 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5.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6.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恐怖活动等;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发生上述第一项约定的情形时,保险人对人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的处理方法如下:1. 受益人由本人或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的,身故保险金作为受益人的遗产,按《继承法》处理。
2. 身故处理费用包括丧葬费用、诉讼费用等。
被保险人身故后,因继承财产纠纷引起民事诉讼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诉讼费用。
3. 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不满二年的,保险人在扣除手续费后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费。
三、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申请书并持下列证明、资料到本保险公司申请:(一)投保人证明文件;(二)保险合同解除权证明。
四、本保险公司对本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收取相应手续费。
五、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协商。
协商不成,依法向本保险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事项:XXXXXXX。
七、本条款与投保单、与批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条款未尽事宜,以投保单为准。
本条款的解释权归本保险公司所有。
八、本条款由XXXXXXX保险公司负责编制。
XXXXXXX保险公司XXXXXXX 年XX月XX日制定。
房屋按揭购房贷款保险合同

房屋按揭购房贷款保险合同
房屋按揭购房贷款保险合同是指在购买房屋时,购房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所签订的一种保险合同。
该合同主要是为购买房屋的贷款人提供保障,保证在购房人发生意外导致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时,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的约定,为贷款人提供赔付。
房屋按揭购房贷款保险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失业保险:保险公司将在贷款人失业期间,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赔付比例向其提供赔付。
2. 健康保险:保险公司将在贷款人因健康原因无法工作期间,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赔付比例向其提供赔付。
3. 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将在贷款人因意外事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时,按合同约定向其提供赔付。
4. 房屋贷款保额:保险合同将明确约定的贷款金额,即保险公司将按照该金额向贷款人提供赔付。
房屋按揭购房贷款保险合同的签订可以为购房人提供一定的保障,帮助其应对意外情况的发生。
同时,购房人在选择购房贷款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保险公司对赔付的限制条件,以及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等相关内容。
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

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本保险是指借款人为拿到购房贷款而购买的人身保险,保险公司承诺在借款人身故或残疾时,按照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以抵消其欠款。
一、保险合同的成立1.投保人应当真实、合法地填写投保单上的相关信息、并在签署保险合同后交纳相应的保险费,才能成为本保险合同的有效投保人。
2.被保险人必须是购房贷款的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之间。
3.一张保单只能涵盖一个被保险人。
二、保险责任的范围1.本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意外死亡或因意外事故导致全残或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向受益人支付一定的保险金。
2.所述的“意外事故”是指发生在保障期限内的外部突发事件,导致被保险人身体的损伤或死亡,如车祸、火灾、溺水、跌落等。
3.保险金额应该等于或小于购房款项,而且申报金额不得超过申请人收入的5倍。
4.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如未发生意外事故,本保险合同到期时,则保险公司将不予退还已支付的保险费。
三、保险责任的免除在以下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不承担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故意自杀或自伤。
2.被保险人因从事危险运动、违法犯罪行为、参加战争等所导致的事故。
3.被保险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
4.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时,醉酒、食用毒品或未遵循医嘱等。
四、保险金的给付1.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时,受益人应当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保险公司收到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赔工作,并将批准赔偿的决定书寄给受益人。
3.保险公司应当在受益人提供的账户内,按照约定的金额及时给付保险金。
五、保险费的缴纳方式购买本保险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约定时间和周期缴纳保险费,以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六、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需变更保险合同内容,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本保险合同到期日前,双方亦能协商解除保险合同,经双方书面协议签署并已缴付全部保险费者,即为有效。
七、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双方因保险事故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
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范本

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范本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正文: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第一条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
非本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年满在18周岁至5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具备购房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购房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归还日,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将被保险人在此时的贷款余额(含本息)一次付清(若经核保后实际确定的保险金额小于贷款金额,则按照实际保险金额与贷款金额的百分比偿还此时的贷款余款的本息),保险责任终止。
对于被保险人按购房合同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前应缴的贷款部分,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迟缴或未缴的贷款部分,保险人对这部分贷款都不负偿还责任。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以致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终止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驾驶无照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及无有效驾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六、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期间所患疾病;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其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

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它可以为人们提供风险保障和经济保障。
在购房贷款过程中,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条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
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是指在借款人购买房屋贷款过程中,为了保障其家庭成员的利益和偿还能力,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保险产品。
该保险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保障:一是借款人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的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予一定的赔偿;二是借款人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无法还款,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险责任:条款明确了保险公司对借贷者的保险责任范围。
一般来说,保险责任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重大疾病等。
保险公司将根据借贷者的具体情况和保险金额来确定保险责任的范围和赔付金额。
2.免赔额和等待期:免赔额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一部分金额。
等待期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一段时间,在该时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不予赔付。
这两个条款的设定是为了防止保险欺诈和滥用,同时也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一种方式。
3.保险费和保险期限:保险费是借贷者为购买该保险产品所支付的费用。
保险费的大小通常取决于借贷者的年龄、健康状况、保险金额等因素。
保险期限是指该保险产品的有效期,一般与借贷者的贷款期限相对应。
4.保险金的申请和赔付:当借贷者发生保险事故时,他们需要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金的申请。
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证明文件来审核申请,并在合理的时间内给予赔付。
保险公司通常会要求借贷者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身故证明等文件。
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的条款对于借贷者和保险公司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借贷者来说,这些条款可以为他们提供保障,一旦发生意外或疾病,可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些条款可以规避风险,确保保险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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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年月日
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
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
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
第一条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
非本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年满在18周岁至5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具备购房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购房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