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通道”病情分级管理制度精选
急诊绿色通道分级管理制度

急诊绿色通道分级管理制度
首先,急诊绿色通道分级管理制度需要明确的是分级标准。
根据患者
的病情严重程度,可以将急诊绿色通道分为三个级别:红色通道、黄色通
道和绿色通道。
红色通道适用于病情危急需要立即救治的患者,如心脏骤停、严重创伤等。
黄色通道适用于病情较严重但不属于紧急救治的患者,
如急性心绞痛、轻度中风等。
绿色通道适用于病情较轻,仅需常规治疗的
患者,如慢性病复发、轻微创伤等。
通过明确分级标准,可以更好地根据
患者的病情确定就诊优先级,确保最危急的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
再次,急诊绿色通道分级管理制度还需要制定一套有效的评估机制。
通过对急诊绿色通道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优
化管理流程。
评估内容可以包括患者的等待时间、专科医生的及时接诊率、对患者的治疗效果等方面。
根据评估结果,可以适时调整和改进急诊绿色
通道的管理措施,以提供更好的就诊服务。
最后,急诊绿色通道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还需要进行宣传和培训。
医
院应该通过各种渠道向患者和医护人员宣传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制度,让
患者了解到该通道的存在和使用方法,同时也让医护人员熟悉相关的操作
流程和职责。
此外,还需要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医护人员在急诊绿色通道
中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
综上所述,急诊绿色通道分级管理制度的制定对于提高急诊服务质量、方便病情危急的患者非常重要。
通过明确分级标准、责任职责、评估机制
和进行宣传培训等措施,可以更好地实施急诊绿色通道分级管理制度,提
高急诊就诊效率和患者满意度。
急诊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急诊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一、绿色通道的适用范围1、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严重创伤(包括多发伤、复合伤)、急性呼吸衰竭、急性中毒等危及生命的疾病。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伤病员。
3、无家属陪同且需紧急救治的患者。
4、其他符合急危重症标准的患者。
二、绿色通道的启动流程1、当患者到达急诊科时,分诊护士应在第一时间进行快速评估,对于符合绿色通道适用范围的患者,立即启动绿色通道。
2、医生迅速到位,对患者进行紧急诊治,并下达相关的医嘱和检查申请。
3、护士立即执行医嘱,包括建立静脉通道、吸氧、心电监护等,并协助患者进行各项检查。
4、同时,通知相关科室(如检验科、影像科、手术室等)做好准备,优先为患者提供服务。
三、人员职责1、急诊科医生(1)负责对患者进行快速准确的诊断和评估,制定治疗方案。
(2)及时下达医嘱,组织抢救工作。
(3)与相关科室进行沟通协调,确保患者得到及时的后续治疗。
2、急诊科护士(1)快速响应医生的指令,准确执行各项护理操作。
(2)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向医生报告。
(3)协助患者进行检查和转运。
3、分诊护士(1)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准确判断是否符合绿色通道条件。
(2)引导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4、相关科室人员(1)接到急诊科的通知后,应迅速做好准备,优先为绿色通道患者提供服务。
(2)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查和报告,并及时反馈给急诊科。
四、医疗服务保障1、优先检查(1)检验科、影像科等科室应优先为绿色通道患者进行检查,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出具检查结果。
(2)对于需要紧急进行的检查项目,如床边心电图、床边超声等,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
2、优先治疗(1)手术室、介入室等治疗科室应优先安排绿色通道患者的手术和介入治疗。
(2)确保治疗所需的设备、药品和人员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3、欠费救治对于无法及时缴纳医疗费用的绿色通道患者,应先进行救治,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治疗。
五、记录与报告1、急诊科医生和护士应详细记录患者的救治过程,包括病情变化、治疗措施、检查结果等。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模板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提高急诊医疗服务效率,确保急危重症患者能够迅速得到救治,特制定本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急诊科及其相关协作部门。
三、组织管理1. 成立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小组,由急诊科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相关科室负责人。
2. 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急诊绿色通道流程的熟悉度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急诊绿色通道流程1. 预检分诊:急诊科入口设立预检分诊台,由专业护士负责对来院患者进行初步评估,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分为不同等级。
2. 快速通道:对于急危重症患者,立即启动绿色通道,优先安排救治。
3. 紧急救治:急诊医生对患者进行快速诊断,并根据病情立即采取救治措施。
4. 专科对接:必要时,紧急联系相关专科医生进行会诊,确保患者得到专业治疗。
五、绿色通道标准1. 急性心肌梗死、严重心律失常患者。
2. 急性脑卒中患者。
3. 严重创伤、多发伤患者。
4. 急性中毒患者。
5. 需要紧急手术的患者。
六、绿色通道标识1. 在急诊科显著位置设置绿色通道指示牌,确保患者及家属能够快速识别。
2. 绿色通道患者佩戴特殊标识手环,以便医护人员快速识别。
七、绿色通道监督与改进1. 定期对绿色通道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流程顺畅。
2. 对绿色通道救治案例进行回顾分析,不断优化流程。
八、绿色通道记录与档案1. 详细记录绿色通道患者的救治过程,包括时间节点、医护人员操作等。
2. 建立绿色通道患者档案,便于后续跟踪和质量改进。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急诊科负责解释。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符合具体医疗机构的具体情况和需求。
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绿色通道,是指医院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的一条快速、高效的医疗服务通道。
第三条绿色通道的管理原则:(一)以人为本,的生命至上;(二)及时救治,确保患者安全;(三)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绿色通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绿色通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绿色通道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副院长、医务科、急诊科、内科、外科、麻醉科、检验科、放射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绿色通道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一)制定绿色通道管理制度;(二)监督绿色通道的运行情况;(三)协调解决绿色通道运行中的问题;(四)定期评估绿色通道的运行效果。
第七条急诊科是绿色通道的主要实施部门,负责急危重症患者的初步判断、紧急处理和转诊工作。
第八条相关临床科室应当配合急诊科,确保绿色通道的顺畅运行。
第三章绿色通道的运行第九条绿色通道的运行分为三个阶段:(一)预检分诊阶段:患者到达医院后,预检分诊护士立即进行初步判断,对于急危重症患者,立即报告急诊科;(二)紧急处理阶段:急诊科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医生进行救治,相关科室积极配合;(三)转诊阶段:根据患者的病情,急诊科将患者转诊至相应的临床科室。
第十条绿色通道的患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病情危重,需要立即进行救治;(二)有明确的诊断或者治疗方案;(三)有家属或者其他监护人陪同。
第十一条绿色通道的患者享有以下权利:(一)优先就诊;(二)优先检查;(三)优先治疗;(四)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为绿色通道的患者提供以下保障:(一)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标识;(二)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三)提供必要的设备和药品;(四)其他必要的保障措施。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绿色通道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绿色通道的正常运行。
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放射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一)绿色通道的含义“绿色通道”指医院抢救急危重症伤病中,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二)绿色通道的范围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生命垂危等患者的急诊处理。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人等)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5.其它应当享受绿色通道的情况。
(三)绿色通道的措施1.由接诊医师决定患者是否享受绿色通道的服务并上报总值班;2.放射科实行二十四小时连续应诊制,值班人员接到急诊会诊请求后应于5分种内到达会诊地点。
3.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二先二后”(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根据接诊医师通知必须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务,并填写绿色通道记—1—录,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去向等作详细记录以便查核。
4.“绿色通道”安排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服务,负责迎、送伤病员和检查手续办理等服务。
5.全科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不得推诿病人,或对“绿色通道”的呼叫不应答。
对干扰“绿色通道”的个人,需追究责任。
6.凡遇涉及多科的伤病员,原则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主管科室收治。
(四)绿色通道的程序1.在接到“绿色通道”的病人,开通“绿色通道”并填写《XXX人民医院绿色通道记录》。
2.《使用记录》应认真填写。
3.“绿色通道”病人检查结束后出具报告,并通知接诊医师。
病人安置妥当后,由家属办理相关费用手续。
—2—XXX人民医院放射科“绿色通道”记录表—3—。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 群体中毒患者:对于群体中毒患者应及 时开通“绿色通道”,并启动群体中毒 事件抢救预案,向医务处/院总值班汇报 并联系相关科室抢救。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突发的公共事件 (如交通车祸、建筑工地事故等)送至 的患者应及时开通“绿色通道”,并启 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抢救预案,向医务 处/院总值班汇报并联系专科联合抢救。
• 对推诿、拒Biblioteka 收治绿色通道患者的科室、 个人、科主任、护士长,视情节后果, 按照医院相关制度规定,经济、行政从 重处罚。
•谢谢聆听!!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2015.12.13
绿色通道准入标准
• 急危重症患者:心脏骤停、急性心梗、 脑卒中、休克、急性心衰、急性呼衰、 危重产科等急危重症患者应启动绿色通 道,先行抢救,在不影响抢救的前提下 办理挂号、收费手续。
• 对于送至我院的无姓名、无住址、无支 付能力的“三无病人”,如果患者诊断 不清,病情危重,生命体征不平稳,需 开通“绿色通道”,并同时向院总值班 及辖区派出所汇报。
管理规定
• 各辅助科室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病 人的凭“盖有绿色通道印章”申请单, 优先辅助检查,手术室、血库优先安排 手术和供血,挂号、收费、取药等相关 部门设急诊绿色通道窗口,优先处理。
• 各专科预留一定床位备急诊收治病人, 优先并保证收治绿色通道患者。专科情 况不明时,由首诊科室值班医生负责联 系协调。存在多科情况由临床情况最紧 急,需优先处理的专科负责。必要时由 医务处/总值班(非工作时间)协调。
绿色通道病情分级管理制度

绿色通道病情分级管理制度一、规章制度的目的绿色通道病情分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快速、高效地对员工的病情进行分类和处理,保证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同时保障企业的生产运营正常进行。
二、范围和制度制定程序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 制定程序:(1)成立制度编制小组,确定制度草稿及起草人员;(2)制定草案,经多方讨论并征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正式的制度文本;(3)进行内部审批,并获得公司高层领导的批准;(4)制度生效,并进行广泛宣传和培训。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 《劳动合同法》2. 《劳动法》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 《行政管理法》5. 公司内部相关政策规定四、制度具体内容1. 制度名称:绿色通道病情分级管理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 目的:为了快速、高效地对员工的病情进行分类和处理,保证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同时保障企业的生产运营正常进行。
4. 内容:(1)病情分类:将员工病情分为三类,包括轻微病情、一般病情和严重病情。
(2)治疗方案:对不同分类的病情进行不同的处理方案,包括请假休息、照顾护理和医疗治疗等。
(3)申请程序:员工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病情,并填写相关的请假申请表。
(4)责任主体:员工应当积极配合企业有关人员进行病情诊断和治疗,上级主管应当积极协助员工处理相关事宜,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对员工病情进行跟踪和管理。
(5)执行程序:员工汇报病情后,企业应当及时安排上级主管进行病情辅导和锁定,请假申请表进行后续处理等事宜。
5. 责任追究:对于不履行本制度规定的责任主体,应当给予相应的通报或纪律处分。
以上就是绿色通道病情分级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
在制定本制度时,我们特别注意了符合中国法律要求。
我们相信,绿色通道病情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将得到广大员工的积极响应和支持,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定(5篇)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定一、绿色通道服务的范围1.直接危及生命的各科急危重疾病(如脑梗、心梗、多发伤复合伤、各种原因引起的循环呼吸骤停、休克、昏迷、大出血、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等)。
2.无家属陪同且需要急诊处理的患者。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同人员等)且需要急诊处理的患者。
4.突发事件,对社会影响力较大事件中的患者。
5.见义勇为的受伤者。
二、绿色通道救治的基本要求1.以抢救生命为原则,先救治,后结算。
2.急诊科护士接诊时,如发现符合“绿色通道”服务范围的患者,须立即报告医生,由接诊医生决定是否开通绿色通道。
一旦开通绿色通道,即实行“二先二后”的规定(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费;先入院抢救,后交费办手续)。
化验、检查、输血、用药、住院等由护士在相关医疗文书上盖“绿色通道”专用章,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及后勤部门必须根据医嘱单、输血及辅助检查申请单上急诊科“绿色通道”专用章,优先为患者提供服务,如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治疗、优先使用电梯等快捷的服务。
3.急诊科医生接诊“绿色通道”的病人时,应根据初步的病情判断,尽快下达建立静脉通道、监测生命体征、进行各种救治措施及各种相关检查的口头或书面医嘱。
急诊科护士核对后及时执行。
4.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首诊医生负责对患者的抢救、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组织会诊、完成各种医疗文书、必要时与护士共同护送患者进行检查或转送等任务。
5.各科室值班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药剂、后勤维修保障人员等)应保持通讯畅通,接到急诊科急会诊或其它紧急请求后,必须于____分种内到达急诊科或请求地点。
____对需做各种急诊辅助检查的危重患者,必须由护理人员陪同,必要时与医师共同护送,准备必要的抢救设施和药品,边抢救、边检查。
____对需住院、紧急手术等治疗的患者,急诊科应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根据病情准备必要的抢救设施和药品,由护士护送或与医师共同护送,并与接收科室进行患者病情及病历资料的当面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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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病情分级管理制度为提高急诊病人分诊准确率、保障急诊病人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关于《急诊病人病情分级试点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卫医管医疗便函〔2011〕148号)意见,特制订本制度。
一、分级适用范围适用于我院急诊医学科及其医务人员。
二、分级依据
(一)急诊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
(二)急诊病人占用急诊医疗资源多少
三、分级原则
根据病人病情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共分为四级:
级别标准病情严重程度需要急诊医疗资源数量
1级A 濒危病人——多人
2级B 危重病人——多人
3级C 急症病人≥2
4级D 非急症病人0~1
注:如临床判断病人为“非急症病人”(D级),但病人病情复杂,需要占用2个或2个以上急诊医疗资源,则病人病情分级定为3级。
即3级病人包括:急症病人和需要急诊医疗资源≥2个的“非急症病人”;4级病人指“非急症病人”,且所需急诊医疗资源≤1。
(一)1级:濒危病人
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需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
临床上出现下列情况要考虑为濒
危病人:气管插管病人,无呼吸/无脉搏病人,急性意识障碍病人,以及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病人,这类病人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
(二)2级:危重病人
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1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给与病人相应处置及治疗。
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要很早就引起重视,病人有可能发展为1级,如急性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
急诊科需要立即给这类病人提供平车和必要的监护设备。
严重影响病人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疼痛评分≥7/10),也属于该级别。
(三)3级: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病人就诊。
病人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病人舒适性的不适,但需要急诊处理缓解病人症状。
在留观和候诊过程中出现生命体征异常(附录A)者,病情分级应考虑上调一级。
(四)4级:非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没有急性发病症状,无或很少不适主诉,且临床判断需要很少急诊医疗资源(≤1个)(附录B)的病人。
如需要急诊医疗资源≥2个,病情分级上调1级,定为3级。
四、分级流程
结合国际分类标准以及我国大中城市综合医院急诊医学科现状,拟根据病情危重程度判别及病人需要急诊资源的情况,急诊医学科从功能结构上分为“三区”,将病人的病情分为“四级”,简称“三区四级”分类。
(一)分区
在空间布局上急诊诊治区域分为三大区域:红区、黄区和绿区。
1、红区:即抢救监护区,适用于1级和2级病人处置,快速评估和初始化稳定。
2、黄区:密切观察诊疗区,适用于3级病人,原则上按照时间顺序处置病人,当出现病情变化或分诊护士认为有必要时可考虑提前应诊,病情恶化的病人应被立即送入红区。
3、绿区,即4级病人诊疗区。
2.3.3.1急诊检诊、分诊工作制度
一、急诊检诊、分诊工作由熟悉业务知识、责任心强、临床经验丰富、服务态度好的护士担任。
二、检诊、分诊护士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有事离开时必须由能力相当的护士替代。
三、检诊、分诊护士应主动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认真了解病情,进行必要的询诊及检查评估。
根据病人病情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共分为四级:(1)1 级/A 级:濒危病人;(2)2 级/B 级:危重病人;(3)3 级/C 级:急症病人;(4)4 级/D 级:非急症病
人;并确定就诊科室,办理手续,并通知相关科室值班医师。
四、危重患者应先通知医师抢救,后补办手续。
五、注意传染病的预检,对患有或疑患呼吸道、肠道等传染病的患者,指定到相应门诊就诊,以防交叉感染。
六、多种(两种以上)疾病共存的患者就诊时,应由病情最危重的科室首先负责诊治,其他科室密切配合。
七、遇突发事件、大批患者来院应立即通知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以便组织抢救。
有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严格执行急诊科与120急救中心、基层医疗机构急诊患者转接流程,保障患者得到连贯抢救治疗。
九、遇符合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应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保障患者优先收住入院。
十、各有关科室接到检诊、分诊护士通知后应及时接诊,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患者。
十一、在检诊、分诊过程中遇有困难时,及时向护士长汇报,或与有关医师共同商议解决,以提高检诊、分诊质量
十二、做好患者各项信息登记工作,应准确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到达时间、主要症状、去向等。
对无陪护的患者必要时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
2.3.3.2 急诊留观患者超72小时管理制度
为加强急诊留观患者管理,防止急诊科出现留观病人滞留,占用我院有限的急诊抢救资源,实现“专科专治”诊疗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留观患者办理留观手续后,其检查、诊疗、知情同意、会诊等核心制度执行与住院患者相同。
二、原则上不允许急诊留观病人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
对抢救中毒、昏迷、多发复合伤、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使用呼吸机等情况下不允许搬运的病人,通过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或相关科室会诊确认必须留在急诊进一步治疗并经医务科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到72小时以上。
三、对于诊断明确、超过72小时仍要求留院观察的留观患者,主管医师应向患者及家属做好病情解释工作,积极联系相关科室,办理住院手续。
四、对于诊断不明确、超过72小时仍要求留院观察的留观患者,主管医师应积极请相关科室会诊,根据会诊意见或目前病情主要诊断办理专科住院手续。